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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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

理规定(试行)

毕业论文(设计)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在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专业技术和实践能力的综合考核。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相应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要求。因此,为实现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和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团结协作的精神。在撰写论文(设计)过程中,深化有关理论知识,扩大知识面,获得阅读文献、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工程训练以及使用工具书和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提高:

1、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分析比较、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2、设计、计算、绘图、实验、外语翻译、计算机应用与标准化正确选择的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论文能力。

4、独立思考、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

2、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学术性,要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

3、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创见性,要求作者对学术或工程的某一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与完善。

4、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科学性,要求作者的论述系统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贯而不能前后矛盾,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主观臆造。

5、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等。

6、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阅一定量的外文资料,并在论文(设计)中反映出来。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系具体组织并落实完成。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为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计划;

2、对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审核各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

4、负责组织院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5、布置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等管理工作;

6、协调院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二)各系职责

各系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的管理。各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系副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各系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主要措施;

2、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组织学生选题;

3、定期检查本系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

4、成立各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组织专家对有争议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复评;

5、评选、推荐本系各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

导教师;

6、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管理、档案管理;

7、对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自评、总结。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的资格

(1)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一般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含实验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时,可由教研室聘请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研、技术人员担任指导,由本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掌握论文的进度、要求,协调有关工作。

(3)指导教师由教研室确定并经系主任审批后,在各系备案。为确保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各教学单位应注意把握好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的恰当比例。

(4)指导教师一般不跨系,但个别涉及公共课的选题,经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批准,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例外。

2、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2)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学生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论文题目的意义和要求,帮助学生了解问题的研究现

状和必读的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实验等。

(3)指导学生拟定论文(设计)写作计划和写作提纲,审阅论文(设计)初稿,指导学生完成论文(设计)工作。

(4)对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写出评语,参加答辩和进行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5)检查学生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系(或教研室)汇报指导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6)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进行交流,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指导教师一般不应离校出差,因公必须出差经批准后,应事先布置好学生任务,并委托其他教师代为指导。

(7)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把好关,坚决杜绝学生剽窃、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

(四)对学生要求

1、学生应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任务,不得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2、学生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自觉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因事必须请假的,应在不影响完成任务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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