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看上去很美的文印服务外包
国家图书馆音像采编业务外包模式选择和监督管理
国家图书馆音像采编业务外包模式选择和监督管理张静【摘要】根据外包实际情况,分析音像采编业务的工作特点和图书馆业务外包的两种不同模式,得出适合图书馆音像采编业务的外包模式.总结音像采编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产生根源,提出适合音像采编外包业务的监督管理措施.【期刊名称】《农业图书情报学刊》【年(卷),期】2014(026)001【总页数】3页(P87-89)【关键词】图书馆业务外包;音像采编业务;外包模式【作者】张静【作者单位】国家图书馆,北京10008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250所谓业务外包,是指图书馆将非核心功能通过合同外包给社会机构来完成,以便集中自身的力量搞好改变基础结构,提高核心功能的工作,作为一种现代工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方法,20世纪90年代业务外包被西方图书馆界吸收采用,受到普遍的欢迎[1]。
此种经营管理方法近些年在中国图书馆业中也越来越广泛的实施运用。
但图书馆的基础业务——采编业务是否外包一直是个争议的话题,从韩国图书馆的编目外包到重新收回,都引起图书馆界的思考。
图书馆专业杂志上发表了很多有关图书馆业务外包的文章,多数文章持赞成态度。
笔者从事国家图书馆音像电子出版物采编工作,所在部门为缓解音像采编人员不足和文献积压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对采访的登记加工及编目的部分字段实施外包,笔者负责外包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总结了图书馆业务外包经验,并就此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以此拙作抛砖引玉。
1 音像采编业务外包模式的选择1.1 音像采编业务特点1.1.1 国家图书馆音像电子业务流程国家图书馆音像电子资料库的资源建设始于1987年,经历几十年的建设积累,具有自身的特色;内容丰富,涉及的学科范围广泛;载体全面,馆藏数量庞大,应用设备齐全,现已成为中国图书馆界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音像电子资源收藏中心[2]。
如何实施业务外包,提高工作效率及数据质量,国家图书馆的实践经验对业界都有借鉴作用。
法律出版社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法律出版社成立于1954年,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国家级法律专业出版社之一。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法律出版社已成为我国法律出版领域的领军企业,出版了大量具有影响力的法律类图书。
本案例分析将以法律出版社在出版过程中遇到的一起知识产权纠纷为例,探讨法律出版社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应对策略和法律责任。
二、案例分析1. 纠纷起因201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名为《合同法》的图书,该书由我国著名法学专家张教授编写。
在图书出版过程中,张教授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另一本名为《合同法精解》的图书中的部分内容。
该书由李教授编写,已由另一家出版社出版。
李教授发现后,认为法律出版社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件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张教授在编写《合同法》时,未经李教授许可,使用了《合同法精解》中的部分内容,构成了对李教授著作权的侵犯。
同时,法律出版社在出版过程中,未能对稿件进行严格审查,导致侵权行为发生,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案件判决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法律出版社赔偿李教授经济损失10万元,并公开道歉。
同时,法律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销售涉案图书。
三、案例分析1.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本案中,法律出版社在出版过程中未能对稿件进行严格审查,导致侵权行为发生。
这反映出法律出版社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识不足。
作为法律专业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应当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加强对稿件内容的审查,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2.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本案中,法律出版社未能履行审查义务,导致侵权行为发生,因此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3. 预防侵权行为的措施为避免类似侵权行为的发生,法律出版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稿件内容的审查,确保稿件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2)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员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培训;(3)与作者签订著作权许可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4)关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出版策略。
数字出版项目案例集锦
北大方正数字出版解决方案案例集锦二零零九年目录1出版社数字出版项目分类 (1)2出版社数字出版项目案例 (1)2.1出版社统一内容资源管理平台 (1)2.1.1外文局统一资源库项目及期刊采编平台 (1)2.1.2科学出版社基础CMS系统 (5)2.1.3内蒙古教育出版社综合内容数据库系统 (8)2.1.4四川出版集团 (10)2.2出版社特色内容资源管理平台 (12)2.2.1教育资源 (12)2.2.1.1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教学内容数据库管理及应用系统 (12)2.2.1.2浙江教育出版社 (15)2.2.1.3安徽时代出版集团 (17)2.2.2工具书系列内容资源管理 (19)2.2.2.1商务印书馆辞书语料库及辞书编纂系统 (19)2.2.2.2商务印书馆工具书在线项目 (21)2.2.2.3中国百科术语数据库系统 (22)2.2.3古籍内容资源管理 (26)2.2.3.1中华书局古籍语料库系统 (26)2.3出版社网站案例 (29)2.3.1读者出版集团网站 (29)2.3.2卫人网—人民卫生出版社 (31)2.3.3外文局听书网 (34)2.3.4香港财富杂志社 (36)2.4期刊采编流程管理系统案例 (37)2.4.1外文局期刊采编平台建设 (37)2.4.2《半月谈》期刊采编系统 (38)2.4.3《财经》期刊采编系统 (38)2.5电子菲林加工与出版管理系统 (40)2.5.1人民教育出版社远程传版项目 (40)2.5.2人民出版社和科学出版社数字出版项目 (42)2.6电子图书库项目建设案例 (43)2.6.1清华大学出版社数字出版系统 (43)2.6.2人民邮电出版社数字出版系统 (45)2.6.3石油工业出版社数字出版系统 (46)1案例分类全国共有出版社大约570家,出版社作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通过书号方式授权的正规出版物的内容资源的生产者、提供者、销售者,大部分的主管单位都是各个部委、以及大学、科研院所等国家某个领域的专业机构。
法律出版社_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法律出版社成立于1980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综合性法律专业出版社之一。
多年来,法律出版社以出版法律、法规、法学理论、实务等图书为主,为广大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丰富的法律资源。
然而,近年来,法律出版社在版权保护和知识产权领域遭遇了一系列挑战。
二、案例经过1. 案例一:图书盗版2015年,法律出版社发现某电商平台存在大量盗版图书,其中包括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多部畅销书。
经调查,这些盗版图书未经授权,以低于正版图书的价格销售,严重侵犯了法律出版社的合法权益。
2. 案例二:侵权图书2016年,法律出版社发现某图书出版社未经授权,擅自出版了法律出版社享有著作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书。
该侵权图书在市场上销售,严重损害了法律出版社的声誉和利益。
3. 案例三:网络侵权2017年,法律出版社发现某知名网络平台存在大量未经授权的电子书资源,其中包括法律出版社的多部图书。
这些电子书资源以免费或低廉的价格传播,严重侵犯了法律出版社的版权。
三、案例处理1. 案例一:图书盗版法律出版社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侵权方赔偿法律出版社经济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
2. 案例二:侵权图书法律出版社同样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图书,并赔偿法律出版社经济损失。
3. 案例三:网络侵权法律出版社与侵权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删除侵权资源,并赔偿经济损失。
经过协商,侵权方同意删除侵权资源,并赔偿法律出版社经济损失。
四、案例分析1. 版权侵权现状随着我国版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版权侵权现象依然严重。
盗版、侵权图书、网络侵权等问题依然困扰着我国出版行业。
2. 版权保护的重要性版权保护是维护出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只有加强版权保护,才能激发出版行业的创新活力,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繁荣。
3. 法律出版社在版权保护方面的举措(1)加强版权意识教育:法律出版社通过内部培训、讲座等形式,提高员工版权意识。
印刷企业从事出版物违法印刷活动的行为分析--从武汉“8.03”非法经
56Print Today 2019.11看见INSIGHT印刷企业从事出版物违法印刷活动 的行为分析文/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郑伟—— 从武汉“8.03” 非法经营案(深海先生案)谈起武汉“ 8.03”非法经营案我国对出版物的印刷活动实行严格审批与监管制度,只有出版物印刷企业才有资质从事相应活动,非出版物印刷企业、个人均不得印刷出版物。
近年来,不论是文化执法机构还是公安机构对于出版物的违法印刷活动纷纷加大打击力度,最近披露的武汉“8.03”非法经营案就是一例。
网络写手唐某(笔名“深海先生”)在明知自己创作的5本小说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出版的情况下,从2015年中期至2017年12月,通过网店出版、发行自己的小说。
这些网店的店主则出面联系印刷厂,负责印刷、装订唐某的小说。
经公安机关查明,上述小说共计印刷12372册,非法经营数额超过118万元。
2019年5月,湖北地方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唐某、网店店主、印刷商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期为1~4年不等。
这里我们要特意关注的是,法院对负责印刷唐某小说的印刷商也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
从近年披露的不少案例来看,对从事非法出版活动刑事案件中的印刷环节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印刷企业一旦牵涉其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就不再仅仅是行政处罚,还要面临司法机关的审判。
印刷企业从事出版物违法印刷活动的行为分析从执法实践来看,这里所说的印刷企业事实上包括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印刷企业、虽具备出版物印刷资质但实施了出版物印刷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具备出版物印刷资质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及其他印刷企业这三大类。
下面分别展开论述:1.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印刷企业此类印刷企业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无证印刷企业,其从事出版物印刷活动本身就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文化执法机构可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针对的“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及《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针对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印刷业务”进行处罚。
北京出版集团人员外包
北京出版集团人员外包北京出版集团人员外包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主题。
人员外包作为一种组织管理方式,自20世纪80年代末起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北京出版集团作为出版业的领军企业,采取人员外包的做法,对于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北京出版集团人员外包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深度和广度。
1. 什么是人员外包?人员外包是指将非核心业务或非关键职能的工作,交由外部专业机构或个人来承担。
这种方式主要通过签订合同,将雇佣和管理的职责转移给外包供应商,从而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
2. 北京出版集团人员外包的优势(a)提高效率:通过外包,北京出版集团可以将非核心业务交由专业机构来处理,从而提高内部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专注力。
(b)降低成本:外包可以减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和薪资等方面的成本,使企业能够更加专注于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c)灵活性:人员外包可以帮助北京出版集团灵活调整人力资源,根据业务需求快速获得合适的人才,从而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的波动。
3. 北京出版集团人员外包的挑战(a)信任问题:外包会涉及到信息的共享和保护,如果外包供应商不拥有良好的口碑和信誉,北京出版集团可能面临信息泄漏和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b)沟通与合作:外包对于北京出版集团来说需要与外部机构或个人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否则可能会导致工作推进的问题。
(c)员工团队凝聚力:外包可能会影响北京出版集团的员工团队凝聚力,因为外包人员与内部员工之间的文化和价值观差异可能导致团队合作的问题。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北京出版集团选择采用人员外包的做法,是出版业发展的一个趋势,也是企业追求效率和灵活性的必然选择。
我认为,人员外包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压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也可以带来新的思维和创新,推动企业的发展。
然而,在选择外包供应商时,企业需谨慎选择,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
出版再印刷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出版业的快速发展,出版物的再印刷现象日益普遍。
再印刷是指出版社在原版书的基础上,经过修改、补充或删减,重新排版、印刷的过程。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常常出现法律纠纷,涉及版权、合同等多个法律问题。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出版再印刷法律案例进行分析,旨在为出版行业提供法律参考。
二、案例概述某出版社于2010年出版了一本名为《岁月静好》的小说,作者为李某某。
该小说一经出版,便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2015年,该出版社计划对《岁月静好》进行再印刷,并计划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在修改过程中,出版社未经李某某同意,擅自对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情节进行了较大的改动。
李某某得知此事后,认为出版社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出版社是否侵犯了李某某的著作权?2. 出版社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案例分析1. 著作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在本案中,出版社未经李某某同意,对《岁月静好》进行修改,侵犯了李某某的修改权。
同时,出版社在再印刷过程中,未经李某某同意,擅自对小说进行排版、印刷,侵犯了李某某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2. 合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出版社与李某某之间签订了出版合同,约定了作品的使用、修改、出版等事项。
出版社在再印刷过程中,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侵犯了李某某的合法权益。
3.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认定出版社侵犯了李某某的著作权,判决出版社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李某某经济损失。
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选4
全国知识产权司法爱护典型案例选登(一)安健发布时间: 2008-11-19 08:41:34编者按:11月3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启动以“司法护权, 激励创新”为主题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爱护行动月活动。
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作为第三阶段的主要内容,17日公布了30年来全国知识产权司法爱护典型案例100件。
为此本版从今日起连续刊登部分案例,以飨读者。
北大方正集团, 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技术探讨所诉北京高术天力科技, 北京高术科技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审案北大方正公司是方正RIP, 方正字库, 方正文合软件的著作权人,也是日本网屏(香港)激光照排机在中国的销售商。
高术公司曾为北大方正公司代理销售激光照排机业务,销售的激光照排机运用方正RIP软件和方正文合软件。
之后代理关系终止。
高术公司及网屏公司签订销售激光照排机的协议,约定高术公司销售激光照排机必需配网屏公司的正版RIP软件或北大方正公司的正版RIP软件。
北大方正公司怀疑高术公司有制售上述软件的嫌疑,委派员工以个人名义(化名),并申请某公证处公证人员参与,多次及高术公司员工联系购买激光照排机。
高术公司派员工在北大方正公司员工临时租用的房间内安装了激光照排机,在北大方正公司自备的两台计算机内安装了盗版方正RIP软件和方正文合软件,并供应了刻录有上述软件的光盘。
某公证处对上述过程进行了现场公证。
北大方正公司以高术公司侵犯其享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北大方正公司实行的是“陷阱取证”的方式,该方式未被法律所禁止,应予认可,高术公司应马上停止侵权行为。
高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北大方正公司的此种取证方式并非获得侵权证据的唯一方式,此种取证方式有违公允原则,一旦被广泛利用,将对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破坏,故对该取证方式不予认可。
北大方正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本案的焦点在于“陷阱取证”方式合法性的认定。
在法律和司法说明对此种取证方式的合法性没有明文规定的状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依据本案的详细状况,依据利益衡量及价值取向的方法,对该取证方式的正值性进行分析,进而确定了本案北大方正公司取证方式的合法性。
编辑加工业务外包问题研究
编辑加工业务外包问题研究作者:吴惠娟来源:《编辑之友》2013年第05期摘要:为降低成本,弥补编辑力量的不足,提高图书出版的双效益,“编辑加工业务外包” 已成为出版企业的选择措施之一。
本文在分析了编辑加工业务外包的优势和弊端后,提出了完善编辑加工业务外包模式的若干措施。
关键词:编辑加工外包优势弊端完善编辑加工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图书质量的根本保证。
但是随着图书出版数量增加与出版速度的提高,出版企业的编辑力量明显不足,编辑加工环节越来越成为阻碍出版企业快速发展的瓶颈。
减少加工时间,势必影响图书质量;增加加工编辑,又会提高出版企业的运营成本。
为解决这个难题,编辑加工业务外包成为出版企业的选择措施之一。
本文的主要内容就是对出版企业编辑加工采用外包模式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
一、编辑加工实行外包的优势分析编辑加工外包指的是出版企业将部分或全部编辑加工业务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处理的一种经营管理模式。
主要形式有利用本社或外社离退休且编辑业务水平较高的老同志承担或分担部分应急书稿的编辑加工和审稿工作,招聘具有编辑加工经验的书刊编辑成立单独的编外编辑室,招聘语文功底较好且专业对口的大中小学教师从事社外编辑加工业务,招聘符合编辑业务要求的在岗人员利用业余时间编辑加工书稿等等。
编辑加工外包模式之所以在当前被众多的出版企业青睐,是因为这种模式存在着诸多优势,简单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1. 外包编辑加工可以降低成本采取加工业务外包的做法确实解了不少出版企业的燃眉之急,而且出版企业的人员编制并没有扩大,在岗人员的平均人工成本还有所降低。
以年出书500种2亿字数的小型出版社为例,该社编辑加工的定额为600万字/年(居目前全国出版社中上水平,但实际上70万字~80万字/年为宜),要完成全部加工任务需要加工编辑33人,以每人每年的基本工资、年终奖金、五险一金、企业年金、办公费用及配套设施和必要的管理成本约10万元(出版社中的基础水平)计,该社需承担加工编辑费330万元,而如果使用编辑加工外包,以目前市场上加工编辑的单价3元~5元/千字付费,2亿字只需付36万元~100万元,再加上管理成本(折合2元~4元/千字),总计也就76万元~180万元。
案例分析法考法律出版社(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法律出版社成立于1954年,是中国法律出版行业的领军企业。
多年来,法律出版社以出版法律专业书籍为主,为法律工作者、法律学生以及广大读者提供了丰富的法律知识资源。
然而,随着出版行业的不断发展,法律出版社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
二、案例描述2018年,法律出版社发现某知名法学期刊未经授权,在其网站上连载了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某本法学教材的全文。
法律出版社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法学期刊的负责人系法律出版社的离职员工。
在了解情况后,法律出版社采取了以下措施:1. 发函警告:法律出版社向该法学期刊发出警告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2. 协商解决:法律出版社与该法学期刊进行协商,希望达成和解。
然而,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协商未果。
3. 法律途径:法律出版社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分析1. 知识产权侵权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教材享有著作权。
该法学期刊未经授权,在其网站上连载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教材全文,侵犯了法律出版社的著作权。
2. 离职员工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不得泄露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该法学期刊负责人作为法律出版社的离职员工,利用其在原单位的职务便利,获取了法律出版社的著作权信息,并将其用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赔偿损失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侵权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在本次案例中,法律出版社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以下损失:(1)经济损失:包括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版税损失、市场份额损失等。
(2)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等。
四、处理结果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1. 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得再在其网站上连载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教材全文。
2. 被告赔偿法律出版社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XX万元。
关于印刷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被告:YY出版社(以下简称“YY出版社”)原告XX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印刷技术研究的科技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印刷技术。
2010年,XX公司研发出一款名为“智能印刷系统”的软件,该软件能够提高印刷效率,降低印刷成本,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5年,YY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名为《现代印刷技术》的书籍,其中收录了大量关于印刷技术的文章。
在书籍的第三章“新型印刷技术”中,未经XX公司许可,YY 出版社使用了XX公司研发的“智能印刷系统”软件的相关技术内容,包括软件的功能描述、操作流程、技术参数等。
XX公司发现此事后,与YY出版社进行了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然而,YY出版社拒绝承认侵权,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YY出版社是否侵犯了XX公司的著作权?2. 如果构成侵权,XX公司应获得怎样的赔偿?三、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了证据交换和庭审辩论。
以下是法院审理过程中的关键点:1.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1)XX公司提供的证据XX公司提供了以下证据:- “智能印刷系统”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软件源代码及相关文档;- 软件用户手册及宣传材料;- YY出版社出版的《现代印刷技术》书籍。
(2)YY出版社的辩解YY出版社辩称,其使用的印刷技术内容并非直接复制自XX公司的软件,而是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的,因此不构成侵权。
2. 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本案中,XX公司对其研发的“智能印刷系统”软件享有著作权。
YY出版社在未经XX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出版的《现代印刷技术》书籍中使用了“智能印刷系统”软件的相关技术内容,侵犯了XX公司的著作权。
3. 赔偿金额的确定法院根据以下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XX公司的实际损失;- YY出版社的侵权获利;- 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文化产业法律应用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电影产业尤为突出。
2019年,中国电影市场票房收入达到642.66亿元,同比增长9.06%,位居全球第二。
其中,《哪吒之魔童降世》作为一部国产动画电影,凭借其独特的创意、精湛的制作和深入人心的角色,取得了高达49.74亿元的票房成绩,成为我国电影史上票房第二高的动画电影。
二、文化产业法律应用案例分析1. 版权保护在电影制作过程中,版权保护至关重要。
《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制作团队在剧本创作、角色设计、音乐制作等方面都严格遵循了版权法律法规,确保了电影内容的原创性。
(1)剧本创作:剧本是电影的核心,制作团队在剧本创作过程中,积极借鉴了国内外优秀动画电影的元素,同时融入了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了独特的电影风格。
(2)角色设计:电影中的角色设计借鉴了古代神话传说,结合现代审美,使角色形象深入人心。
(3)音乐制作:电影音乐由著名作曲家制作,充分展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
2. 合同管理在电影制作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制作团队在合同管理方面做了以下工作:(1)明确合同主体:合同中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包括出品方、制作方、发行方、演员、导演等。
(2)合同条款细化:合同条款涵盖了剧本创作、角色设计、音乐制作、演员表演、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合同履行监督:制作团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 跨界合作《哪吒之魔童降世》的成功离不开跨界合作。
在电影制作过程中,制作团队与多家企业、机构开展了合作,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1)技术支持:电影制作过程中,制作团队与多家科技公司合作,引进了先进的动画制作技术。
(2)资金支持:电影制作过程中,制作团队获得了多家投资机构的资金支持。
(3)宣传推广:电影上映期间,制作团队与多家媒体、网络平台合作,进行宣传推广。
4. 法律纠纷处理在电影制作和发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法律纠纷。
图书馆采编业务外包及其应用
智库论坛智库时代·214·图书馆采编业务外包及其应用代 悦(吉林省四平市图书馆,吉林四平 136000)摘要:近些年以来,很多图书馆都在尝试外包采编业务。
与传统的采编模式相比,建立于采编外包前提下的新型业务模式更加有助于提升效率并且减低成本。
因此在当前阶段中,采编业务的外包模式日益受到了更多关注。
图书馆针对外包业务的模式具体在运用时,应当全面着眼于自身现状,因地制宜优化整个采编流程并且提升自身能够达到的采编业务总体效果。
关键词:图书馆;采编业务外包;具体应用中图分类号:G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609(2018)26-0214-002采编业务外包的基本特征就在于凭借专业化的外部资源来管理自身的采编业务,运用外包方式来显著优化现有的业务流程并且全面突显了整体上的采编效果。
因此可见,采编业务外包相比而言更加能够促进综合性的采编效果优化,其中涉及到外包图书编目业务、图书采购业务、上架与加工等各项业务流程。
截至目前,图书馆针对外包采编业务运用的相关举措正在全面实现优化,此项举措在客观上有助于减低采编成本,对于图书馆耗费的采编资源也能予以节约。
一、采编业务外包内涵及其发展分析对于图书馆而言,采编业务外包指的是选择具备专门资质的外包商,在设定外包协议的前提下将图书馆现有的图书采编业务交由外包商予以承担。
因此可见,采编业务外包在根本上构成了图书业务外包的核心内容,外包商对于各阶段的图书采编予以全方位的负责。
与传统模式相比,外包图书采编的模式在客观上更加能够显著优化图书采编的综合效益。
同时,运用外包业务的手段也能减低图书馆针对采编图书耗费的各项成本,因此有助于节省图书馆对此投入的各项珍贵资源。
早在20世纪末,国外图书馆就开始尝试运用外包手段来处理自身现有的各项图书业务,其中包含分编各类书籍。
外包商对于相应的编目数据予以全面提供,而图书馆据此就能够开展全方位的图书采编操作。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业务社会化外包简介宋姬芳-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岗前培训
考核
上岗
分组、 10
3、图书馆对外包公司的管理 •管理方式
– 相关部主任每天与经理沟通协调
•管理内容
– 业务内容和流程的管理和指导,包括每日一次工作区域的全局巡视,掌 握业务状况、人员上岗情况,并做记录。 – 每周一次查架,检查书架整齐度、整洁度、错架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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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包社会化效益的体验
• 成本降低,人力资源的优化和重新调配
• 书库的服务质量提高
架面状况较好,有利于读者服务,树立图书馆的良好形象。
• 部门的内部管理任务减轻
从排班、替班、协调工作人员等事务中解脱,能有时间和精力从事服 务台以及其它深层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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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改进
1、存在的问题 •公司人员流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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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 业务社会化外包简介
宋姬芳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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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人图业务社会化简介
二、流通业务社会化的实施 三、对外包公司的管理 四、外包社会化效益的体验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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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图业务社会化概况
图书馆业务社会化,亦称业务外包,是一种现代图书馆经 营管理方法,主要指图书馆将一些非核心、次要的或辅助性的 业务活动和服务通过合约的方式委托给社会专业化服务机构或 公司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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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馆员依赖感增强,对基础工作变得生疏。
实行外包后,馆员基本不再从事库藏图书管理工作,造成对馆藏各类图书
不了解,对读者的纸本资源需求和利用情况更加陌生。同时,对图书馆藏
的调整等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更加依赖外包人员,影响了工作的持续性和 有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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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改进
高校图书馆图书编目业务外包的质量管理
高校图书馆图书编目业务外包的质量管理周慧玲【摘要】本文阐述了高校图书馆图书编目业务外包的定义,图书编目业务外包的优缺点,从四个方面论述如何加强图书馆编目业务外包的质量监管,并提出相应的策略.【期刊名称】《农业图书情报学刊》【年(卷),期】2010(022)003【总页数】4页(P106-109)【关键词】图书编目;业务外包;质量管理【作者】周慧玲【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图书馆,海口,57115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254.3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与图书馆关系密切的图书供应商、出版商等凭借着对市场的敏锐触觉和灵活机制,介入图书馆专业技术含量较高的业务部门——采编部,出现了外包采编业务的工作模式,编目业务外包是图书供应商与图书馆之间的一种具有特色与个性化的服务,它标志着我国的图书编目工作已经在联机合作编目形式的基础上走向了社会化的集中编目形式。
1 高校图书馆图书编目业务外包的涵义所谓图书编目业务外包,是指图书馆和图书供应商之间,借助现代化的网络技术,通过网上数据传输,异地(或到本馆)帮助图书馆完成图书分类、图书编目、图书加工任务的一项业务活动。
具体而言,就是图书馆和图书供应商之间,通过协议、通过网上数据传输,根据各个图书馆的具体要求,将其所订购的图书,由图书供应商做成标准的“CNMARC”数据,然后打包发送给图书馆,再由图书馆编目人员审校生成“种次号”后,再发送给图书供应商,由其完成其它业务加工的一项业务活动。
2 高校图书馆图书编目业务外包的优势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对高等教育进行改革,各高校纷纷合并、重组、升格、规模不断扩大,招生数量成倍增加,学生与图书馆藏书之比按教育部评估标准远远达不到要求。
为了解决图书数量不足的问题,各高校均投入大量经费,突击购买图书资料,造成图书馆编目业务工作量增加,大批新购图书积压,影响了上架流通。
这些因素为高校图书馆开展编目业务外包提供了客观条件。
同时高校连年扩招给图书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人力资源短缺。
出版社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出版社出版了一部名为《岁月静好》的小说,作者为张三。
该小说一经出版便受到了读者的热烈追捧,销量一路攀升。
然而,在小说出版后的第二年,作者张三突然指控出版社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并准备上映。
张三认为,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出版社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出版社则辩称,其与张三签订的合同中包含了改编权条款,且已经支付了相应的稿酬。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出版社与张三签订的合同中关于改编权的约定是否有效?2. 出版社是否侵犯了张三的著作权?3. 若出版社侵权,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三、案件分析1. 合同效力分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著作权人享有包括改编权在内的著作权。
在本案中,出版社与张三签订的合同中确实包含了改编权条款,且双方均签字盖章。
然而,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合同不得剥夺作者的著作权。
因此,法院需要审查合同中的改编权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 著作权侵权分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以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
在本案中,出版社未经张三同意,擅自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并准备上映,明显侵犯了张三的著作权。
即使合同中包含了改编权条款,但出版社在未取得张三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作品,仍然构成侵权。
3. 法律责任分析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认定出版社侵犯了张三的著作权,判决出版社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张三经济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出版社与张三签订的合同中关于改编权的约定违反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无效。
出版社未经张三同意,擅自改编其作品,构成侵权。
据此,法院判决:1. 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上映《岁月静好》电影剧本;2. 出版社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3. 出版社赔偿张三经济损失人民币XX万元。
2020年从资资格考试《知识产权法》模拟卷(第45套)
2020年从资资格考试《知识产权法》模拟卷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70题)1.甲设计一新型千斤顶,于2003年3月1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后,2005年3月1日,甲、乙签订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约定:“许可方式为独占,期限10年,年许可费200万元。
”2005年3月,甲、乙发现丙擅自制造、销售该千斤顶,但一直未向丙主张权利。
因丙在过去6年内持续地擅自制造、销售该千斤顶,2011年3月1日,甲、乙决定起诉丙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2013年3月之后,乙有权拒绝向甲支付使用许可费B.该案的一审,仅特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C.未经甲授权,乙无权作为原告起诉D.甲起诉时应当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对其专利权的评价报告2.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19题,单选)A.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B.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D.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3.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
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17题,单选)A.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B.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C.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D.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4.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2012年卷三18题,单选)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C.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5.下列哪个标志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A.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而产生的形状作为立体商标B.以勋章的图形作为平面商标C.以“红新月”作为文字商标D.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作为商标6.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使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17题,单选)A.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B.乙公司在化妆品上擅自使用“露霞”为商标,甲公司有权禁止C.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注销D.甲公司签订该商标转让合同后,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7.以下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A.驰名商标的认定以行政主动认定为原则,以司法个案认定为例外B.就商标争议案件中涉案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争议中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进行认定C.驰名商标保护不涉及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D.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宣传等商业活动中8.2010年3月,甲公司将其研发的一种汽车零部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发明专利。
2023秋期国开河南电大《政府公共关系》无纸化考试(1-3作业练习+期终考试)试题及答案+公共关系实
[答案]B .政府工作质量主要指政府为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的质量。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政府公共关系传播内容是指信息流通的载体,也称媒介或工具。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信息传播者的权威性越大,传播的效果就越好。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政府内部沟通就是在政府体系中通过传递信息而影响他人的思想和行为发生变化的过程。
[答案]B .政府内部沟通就是在政府体系中通过传递信息而影响他人的思想和行为发生变化的过程。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对于政府来说,真实是新闻宣传的生命。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政府公共关系广告也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购买大众传播媒介的使用权。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突发事件是指超常规的、突然发生的、需要立即处理的事件。
[答案]BCD 12.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是()。 A.迅速及时的原则 B.安定团结原则 C,真实公开的原则 D.分级负责原则 [答案]ABCD 13.属于政府内部公共关系的沟通目标,是0。 A.有助于树立政府机关威信 B.协调和改善政府内部的人群关系 C.造就政府公务人员的价值观念 D.培养政府内部的家庭式氛围 [答案]BCD 14.坚持全员公关的原则的做法有0。
A.公共关系 B.信息传播 C.社会公众 D.公共信息 [答案]C .下列不属于政府公共关系评估的内容的是。 A.确定公众、选择传播媒介 B.政府公共关系活动评估 C.目标效果评估 D.政府公共关系工作程序评估 [答案]A 28.()年底,新华社两位记者以“政府形象”为题,报道了上海市实行廉政的情况,我国公共关系的热点开始进人 社会政治生活领域。 A.1988
[答案]D .政府公共关系以()和获得公众支持为目标。 A.公众沟通 B.塑造良好形象 C.信息传播 D.行政命令 [答案]B .实施公务员形象管理应注意的问题,是指0。 A.加强培训、落实行为规范、加强勤政廉政建设 B.强化政府政策反馈评估系统 C.设立高效灵敏的信息反馈系统 D.加强政府决策中枢系统 [答案]A .杂志传播信息的弱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