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放射科影像科CT室会诊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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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放射科影像科CT室会诊制度

会诊是指在检查诊断治疗期间申请并接受的协助行为,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申请会诊的医师必须填写会诊申请单,并陪同一起会诊,介绍病人检查诊断治疗经过与相关资料,记录《疑难病例会诊记录本》。

1、急诊会诊:值班医师遇到疑难危重病例,不能独立完成检查诊断报告或治疗的,需及时申请会诊,急诊会诊立即请示在岗的本科上级医师,单独在岗时,及时电话邀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后补填申请单及相关记录,急诊会诊应在会诊申请单及会诊记录上注明“急”字。被邀请的科内或科外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2、科内非急诊会诊:值班医生遇到疑难重症病例,需要会诊时,填写会诊申请单,报告给科主任签字后,第二天早会时全科集体组织会诊讨论,以便发挥全科力量,提高质量,总结经验。会议由科主任主持,科主任不在时由高年资医师主持。由申请会诊的医师介绍病人检查诊断治疗经过与相关资料,记录《疑难病例会诊记录本》。会诊过程中,逐个发言,遵守会诊程序和会场纪律。

3、院内科间会诊:疑难危重病人需要他科协助及时抢救;或因病情复杂,涉及其他专科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医疗纠纷需要分析判断。必须与医务处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人员,经医务处同意后方可实施。特别紧急或抢救性会诊可通过电话邀请,会诊后补填会诊申请单及相关记录。

4、申请会诊的医师应提出疑问之处和会诊的目的和要求。以供会诊时参考分析;会诊医师应认真听取申请会诊医师的介绍,综合分析后,给予比较明确的答复。如一时难以确定,应提出恰当建议和处理意见,切忌华而不实的辞令和不着边际的建议;会诊医生对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前往会诊。

5、全院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协助安排,必要时请有关院领导参加;会诊时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由申请会诊的主管医生做好会诊记录。

6、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联系;会诊时由申请科室负责接待,经治医生及上级医师应陪同。

7、我院医生外出会诊一律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并备案,根据会诊要求安排相应科室承担(卫生部42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9、对参加会诊的人员应给予相应待遇。对无故不参加或故意拖延时间或拒绝会诊的医务人员,将根据情节追究责任,并根据医院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对推诿病人,懈怠工作,乱请示会诊的,或确实不能胜任本人职称及岗位工作的,按《院规》处罚或降低职称等级待遇,直至下岗待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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