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会计档案归档整理规范(pdf 58张)
建筑工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保障资金安全和建设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财务资金的管理和档案文件的保存工作。
三、管理原则1. 遵纪守法: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不得违法违规。
2. 严格审批:资金支出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3. 保密性:财务档案涉及公司内部机密,必须加强保密防范措施。
4. 规范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工作需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四、档案分类1. 资金支出档案: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支付凭证等。
2. 财务报表档案:包括项目预算、工程进度、资金来源等。
3. 项目审核档案:包括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审计报告等。
五、档案保存1. 纸质档案保存:按照规定时间保存,需定期整理归档。
2. 电子档案保存:建立电子档案库,确保数据安全和方便查阅。
六、审核程序1. 每笔资金支出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批。
2. 定期进行财务报表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情况清晰明了。
3. 项目审计需经过内部审计部门审核,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七、风险管理1. 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审批程序,防止财务风险发生。
2. 建立灵活的财务档案查询系统,及时了解项目财务情况。
八、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于造成档案遗失或泄露的,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九、监督检查1. 定期对财务档案进行检查,确保财务资金安全。
2. 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财务部门和监管部门批准。
以上为建筑工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遵守执行,确保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单位内部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使用流程,确保工程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本制度遵循合法性、实用性、系统性和保密性的原则,以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
二、资料分类工程资料按照性质和用途,可分为技术性资料、管理性资料和财务性资料等类别。
每一类资料应明确归档要求和保管期限,便于检索与利用。
三、资料收集与归档1. 所有资料必须及时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
2. 资料归档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类清晰、易于检索。
3. 归档资料应注明日期、来源、责任人等信息,并进行电子化处理。
4. 特殊重要或涉密资料,应采取加密或其他安全措施保护。
四、资料保存与管理1. 资料的保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防潮,确保资料不受损。
2. 定期对存档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建立资料借阅制度,明确借阅权限和归还期限。
4. 定期对过期无用资料进行销毁,确保信息安全。
五、资料的使用与查询1. 任何人员使用资料前需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和范围。
2. 资料查询应遵守查询规定,不得随意携带或复制敏感资料。
3. 对于经常使用的常规资料,应建立快速查询系统,提高查询效率。
六、责任与监督1. 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资料整理工作,并对其进行培训。
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单位负责人解释。
2.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本制度可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筑工程档案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档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档案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切实加强建筑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包括建筑设计文件、施工资料、验收文件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和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章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私自篡改、销毁、弄虚作假等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严谨、保密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并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档案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建筑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第六条建筑工程归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项目核准文件、施工图纸、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文件等。
第七条建筑工程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和格式,整齐存放,并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归档。
第八条建筑工程档案应当定期清理、整理,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应当及时整理好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利用。
第九条归档的建筑工程档案应当具备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不得有缺漏或隐瞒的情况。
第十条建筑工程档案应当根据不同的保管等级,设置相应的保密级别,建立不同级别的档案保密措施。
第三章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归档阶段、保管阶段、利用阶段。
第十二条归档阶段:建筑工程档案应当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及时整理并归档。
归档部门应对其中的归档文件进行核对,并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保管阶段:建筑工程档案归档后,应当由专人专责进行保管和管理。
建筑工程档案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利用阶段:建筑工程档案的利用应当有明确的申请程序和审批流程。
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查阅利用建筑工程档案。
第四章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规范操作流程。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档案资料的保护和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档案的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谨慎、便捷的原则,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做好建筑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各单位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和规范。
第五条对于新建工程和改建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积极收集建设单位提供的档案资料,并对其进行整理、分类、存档。
第六条对于现有建筑工程档案资料,应当按照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做到保密、安全、便捷。
第七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信息化管理的原则,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二节基本要求第八条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明确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编研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第十条每个建筑工程项目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存。
第十一条对于档案资料的借阅和调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遵守保密规定,保护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档案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建立档案管理工作台账,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备份和恢复规程,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可用性,防止档案资料的遗失和损坏。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和交流,实行信息共享和互通,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第三节档案管理工作流程第十六条对于新建工程和改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相关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和存档。
建筑公司文件归档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文件归档管理制度建筑项目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文件归档管理制度对于建筑公司来说至关重要。
这样的制度应当包括文件的创建、接收、存储、检索和销毁等各个环节,以确保每一份文件都能在其生命周期内得到妥善管理。
建筑公司在制定文件归档管理制度时,需要明确文件分类的标准。
通常,文件可以分为技术文件、合同文件、会议记录、日常通信等几大类。
每一类文件都应有明确的归档要求和存储期限。
例如,技术文件可能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这些文件通常需要长期保存以备未来参考;而日常通信类文件,如内部通知、会议纪要等,可能只需要短期保存。
文件的创建和接收环节也需要规范化。
建筑公司应要求员工在创建文件时使用统一的格式和编码系统,以便于未来的检索和管理。
同时,接收到的文件也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按照分类标准归档到相应的位置。
在文件存储方面,建筑公司应采用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来确保文件的安全。
电子文件应存储在安全的服务器上,并定期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纸质文件则应存放在防潮、防火的专用档案室内,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检索和使用文件是文件归档管理制度中的另一个重要环节。
建筑公司应建立一个高效的索引系统,使得员工能够快速找到所需的文件。
同时,为了保护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公司还应规定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特定的文件。
文件的销毁也不容忽视。
当文件达到保存期限或不再具有使用价值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销毁。
这一过程应有详细的记录,并有相关部门监督执行。
一个完善的文件归档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建筑公司的运营效率和保障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上述的范本,建筑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自己的文件管理流程,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
会计档案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会计档案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会计人员、财务人员、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会计档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记录财务信息。
第四条公司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保密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建档和保存第六条公司将财务会计类文件定为财产,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中,财务会计类文件的证实和保存事及其操作要求如下。
第七条公司应当在设立之时建立会计档案,通过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微型胶片档案等形式进行组织。
第八条公司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会计档案管理系统,按照财务会计类文件的重要性、业务规模、分类管理等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和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管理程序。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会计档案资料的时限,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管理权限,规范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和借阅记录,记录查阅人、查阅事由、查阅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严格保密会计档案信息,禁止未经授权的查阅和借阅行为。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人的证件要求和操作程序。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档案借阅审批制度,确保借阅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销毁和转移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会计档案的销毁和转移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对无用、过期、无法使用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确保公司会计档案的清晰、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保留会计档案转移的相关记录,明确转移原因、转移时间、转移方向和负责人员等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建设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制度,做到科学规范、有序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保密性。
第三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依程序、依准”的原则,加强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做到诚实守信、务实高效。
第四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全员参与、分工协作、互相监督”的原则,形成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互惠互利的工作机制,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
第五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注重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流程、标准,建立档案管理常态化长效机制,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统一领导,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细则,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二)对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三)对公司重要档案的管理、保存、利用和处置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四)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调查、处理和解决,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设置应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人员结构应当合理,职责明确,工作职能明确。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档案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相关业务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管理工作流程,熟悉相关档案管理法规和规定,能够独立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新
❖ (三)归档移交会计核算材料时,会计机构和档 案人员要逐卷认真清点,严格交接手续,双方签 字后,存案备查。
❖ 4、其他会计核算材料。根据《会计档案管 理办法》有关规定,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对账单等其他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也 属于归档之列。过去曾把银行存款余额调 节表作为会计凭证归档,但由于它不具有 凭证作用,只是补充性的说明材料,所以 改为其他类。另外还有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保管清册、销毁清册三种清册(或称目 录),也要列入会计档案归档范围。
❖ 3.会计账簿的整理立卷 ❖ 会计账簿种类很多,有现金帐、银行帐、总帐、分类帐、
日记帐等,每类帐按年度分别立卷,一本为一卷,按顺 序统一编制大流水号,可以编制一册或若干册案卷目录。 账簿整理时需主意以下几点: ❖ (1)帐薄归档前,扉页要填写清楚单位名称、帐薄名称 及编号、启用日期、起止页数、经管人员及日期、交接 记录等,同时加盖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主管人员私章。 ❖ (2)对固定帐薄的整理,保持会计帐薄原貌,不拆去空 白页,帐内有连续页码,封面加贴不干胶标签。记录帐 页的最末一行上下分别划一条红线,以示此账簿已结束 使用,案卷备考表要详细载明使用帐页页数和空白页数。
❖ (6)装盒
❖ 2、会计报表的组卷方法
❖ 会计报表是按一定的表格形式和指标体系,总体反映单位 经济活动和结果的一种阶段性报告文件。
❖ 会计报表一般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其中年度决算报表 要单独立卷,永久保存;季报和月报,可根据张数的多少, 立成一卷或数卷,定期存放。在整理会计报表时,遇到会 计报表的有关文字说明材料时,要将这些文字说明材料与 会计报表放在一起,归入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整理规范
3、财务会计报告:是根据日常会计核算材 料定期编制的,是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 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按编制时间可分为:月报、季报、年报。 !注意:会计报表,附表及相关的编制说明,文 字补充材料,都应视为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一 并归档。
4、其他会计资料,主要包括: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 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清 册、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不能列入会计档案管理范畴的文书档案: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和《企业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
(一)财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文件; (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预算、 报告、通知等; (三)财务工作的请示、批复; (四)财务管理的制度、规定、办法; (五)固定资产新增、报废、调拨文件材料; (六)本单位税务登记、交纳、减免、返还等工作 文件材料;
※然后每类再按会计年度排列,每一年 度内的会计档案根据保管期限的长短 依次排列。
※四个类别的档案分别编制四个流水案卷号, 每年度顺延,形成四本案卷目录。
会计凭证的整理方法
一、排 列
一年内形成的会计凭证按照形成时间 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1月、2月、3月一直到12月; 一个月内形成多本凭证的按每月内的 顺序排列: 第1册、第2册、第3册…
会计核算 材料名称
会计年度 或时间
打印会计档案案卷目录
会 计 档 案 案 卷 目录
注:此表每页10个空行。 “页数”:起止凭单号。
※每个年度一页抄不下,可以抄几页 ※ 注意:隔年断页 ※ 以后每年产生的凭证还按这个顺序、
步骤进行整理归档。
目次表
装订会计案卷目录
规范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规范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充分发挥档案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适用于所有与建筑工程有关的单位及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筑工程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建筑工程全部过程和结果的各种文件、资料和实物。
第四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
各相关单位和项目部门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五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由建筑工程管理单位统一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建筑工程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七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并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二)召开档案管理会议,研究解决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三)协调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四)指导、检查和监督建筑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并制定改进方案;(六)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第八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档案管理人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九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规范档案管理流程和工作程序。
第三章档案管理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和档案特点划分为不同阶段,并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档案的建立与收集阶段:对建筑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各个阶段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建立档案。
(二)档案的归档阶段: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并进行定期存档。
电子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含表格)
电子文件档案管理规范(ISO9001:2015)1主要工作依据1.1《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1.2《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 38-20081.3《公司音像档案管理办法》2基本术语2.1电子文件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各形成、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文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的信息记录。
2.2归档电子文件指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
2.3背景信息指描述生成电子文件的职能活动、电子文件的作用、上下文关系以及对其产生影响的历史环境等信息。
2.4元数据指描述电子文件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和图形工具软件、字符集等数据2.5电子档案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归档电子文件及相应的元数据、背景信息和支持软件。
2.6真实性指对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进行鉴定后,确认其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2.7完整性指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等无缺损。
2.8有效性指电子文件应具各的可理解性和可被利用性,包括信息的可识别性、存储系统的可靠性、载体的完好性和兼容性等。
3管理职责与要求3.l档案部门是电子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
3.l.l档案部门负责本单位电子文件存储载体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企业相关业务部门归档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移交等工作。
3.l.2企业相关业务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应负责本部门归档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管理,并在专职档案员的指导下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完成电子文件存储载体的整理与移交工作。
3.2管理要求3.2.1电子文件归档就是把符合归档条件的电子文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的格式存储到可长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电子文件存储载体类型有光盘、磁盘、可移动存储设备等(以下电子文件存储载体以光盘为例)。
3.2.2档案部门应按规范,对各业务部门移交的电子文件光盘,在信息人员的协助下,进行检测与验收,确保载体记录的信息与纸质档案内容的一致性,以及电子文件光盘的安全性、有效性、完整性。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一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职责1. 本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2.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员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工作。
3. 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相关建设工程档案。
三、档案管理程序1. 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程序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环节。
2. 收集阶段:(1)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档案管理员提供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填写档案登记表。
(2)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产生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3. 整理阶段:(1)所有建设工程档案应按照相应的分类文件目录进行整理和编目。
(2)档案管理员负责建立和维护档案库房,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4. 归档阶段:(1)档案应按照相应的分类文件目录进行归档,并标明档案编码和存放位置。
(2)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可用性。
5. 借阅阶段:(1)借阅建设工程档案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
(2)借阅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归还档案,并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6. 销毁阶段:(1)建设工程档案的销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填写销毁记录。
(2)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已销毁档案的记录进行备份和归档。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应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篡改或隐匿档案信息。
2. 档案管理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随意拆分、遗失或泄露档案。
3. 档案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得违反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4. 档案管理应采用电子化手段进行存储和管理,确保档案的方便和快捷获取。
五、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组织、建设、管理、利用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第四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尊重历史、重视文化传承,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第五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与城市规划、建设、文化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促进城市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
第七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能和效益。
第八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建设第九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建立完整的档案目录、档案馆及档案管理系统。
第十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的设立应当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确保档案的质量、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建立规范的登记流程和登记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应当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进行分类和归档,建立档案的索引和检索系统。
第十三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定期进行整理、清理和更新,确保档案资料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建立规范的借阅制度和审批流程,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建立专门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七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检查和监督机制,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建设项目档案整理要求
1、监理单位资料过程管理
监理单位对自身资料进行及时归档、整理、预立卷。
对施工单位过程资料进行检查,并建立《档案质量 审核记录》台帐。
监理资料应与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资料相互验证,杜 绝资料造假。
2、施工单位资料过程管理
序号
收集范围和内容
保管期限 备注
5.8.1 5.8.1.1 5.8.1.2
标段文件 施工组织机构、主要人员变更报告及批复 文件 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批复文件
永久 30年
5.8.1.3 标段开工报告、附件及批复文件
永久
5.8.1.4 精密网、控制桩交桩文件及复测记录
永久
5.8.1.5 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及回复意见
2)竣工图:相关专业竣工图 3)本单位接收的施工文件电子扫描件
4、合资公司(建设指挥部):全部建设项目档案 1)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全部文件及图纸 2)可行性研究阶段全部文件及图纸 3)初步设计阶段全部文件及图纸 勘察、勘察监理、测绘、征地拆迁等 4)施工设计阶段全部文件及图纸 施工图、咨询、变更等
3)报送城市建设档案馆的竣工文件均提供复制件, 其文整按城市建设档案馆要求整理。
1、组卷原则:
1)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 项目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便于保管和利用。
2)项目文件应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清晰整洁、 编号规范、签字及签章手续完备并满足耐久性要求。
永久
序号
5.8.1.22
5.8.1.23 5.8.1.24 5.8.1.25 5.8.1.26
收集范围和内容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第1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各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日记账、明细表、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分析及统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往来对账确认表、验收回单、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外来文件、外发文件、内部文件、会计档案保管清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
第2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二种,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25年,共5类。
各类档案的对应保管期限阅附件。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凡与国家的规定有冲突的,视同自动作废。
第3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打印凭证、账簿,并按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4条各办事处因撤销、解散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上交财务部。
第5条会计档案应按以下内容进行归类和编号:1、凭证:大类编号为a。
凭证设置要结合企业实际,可按岗位对应设置,可分为:现金凭证,编号1001-1***;银行凭证,编号20__-2***;销售凭证,编号3001-3***;采购凭证,编号4001-4***;转账凭证,编号5001-5***。
可依实际情况分得更细。
2、账簿:大类编号为b。
账簿编号应当按照科目的次序进行连续编号:总账账簿编号为01;现金账簿为02;银行账簿编号为03;以此类推。
3、财务报告:大类编号为c。
财务报告分为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和成本报表。
1月会计报表编号为101。
2月会计报表编号为102,以此类推;1月财务分析编号为201,2月财务分析编号为202,以此类推;1月成本报表编号为301,2月成本报表编号为302,以此类推。
建筑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归档工作流程,提高档案整理、保管、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建筑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应科学合理,保护档案安全完整,确保档案的可查询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接受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能力。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应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各环节符合规定,防止档案遗失、损坏或篡改。
第七条档案管理员应加强对档案管理业务人员的考核和监督,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领导应关注档案管理工作,制定相应政策,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确保档案管理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告档案管理情况,对重要问题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十条建筑工程档案应按照项目阶段进行分类和整理,根据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编制档案目录。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应对建筑工程档案进行鉴定、装订和编码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辨识性。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对建筑工程档案进行归档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易检索性。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员应及时更新档案目录,并对档案的利用、借阅、复制等进行登记和监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档案应按照法定时限保存,超时档案应进行鉴定处理。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做好应急备份工作,确保档案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保守档案管理工作中知悉的项目信息,严禁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档案管理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保管设施和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漏洞。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范本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文件和资料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资料整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涵盖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二、资料分类工程资料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物资采购记录等。
三、资料编制与归档1. 所有工程资料应由指定人员负责编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 资料编制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原则。
3. 编制完成的资料应及时归档,按照分类存放在指定的档案柜或电子存储设备中。
4. 归档资料应有明确的索引和标记,便于查询和使用。
四、资料审核与更新1. 工程资料在归档前应经过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管理人员的审核。
2. 资料一经归档,任何修改或更新都应严格遵循变更管理程序,并保留变更记录。
3. 定期对已归档的资料进行复查,确保其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资料保管与保密1. 工程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或泄露。
2. 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重要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制无关人员的访问。
3.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资料,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六、资料借阅与复制1. 借阅工程资料需经过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管理人员的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2. 借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资料,并确保资料完好无损。
3.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复制或传播工程资料。
七、资料作废与销毁1. 对于过时或无效的工程资料,应及时作废,并在资料上明确标注“作废”字样。
2. 需要销毁的资料应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信息安全。
八、监督与考核1. 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管理人员应对资料整理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
2. 对于违反资料整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国家档案局发布第13号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机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辅助实现档案工作基本任务的,应当严格限定社会化服务范围,严格审核服务供方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业务资质,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
机关档案业务社会化服务限于档案整理、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全文识别、电子档案管理技术支持等辅助性工作。社会化服务应当符合《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规定。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
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进行监督、指导时,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第二十一条 档案库房应当安装全封闭防盗门窗、遮光阻燃窗帘、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可以选择设置智能门禁识别、红外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统。整理用房、阅览用房、档案数字化用房应当设置视频监控设备。
第二十二条 机关应当按照档案信息化要求,建设或配备能够满足库房现代化管理、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管理需求的基础设施设备。智能库房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应当满足温湿度调控、漏水监测、消防报警、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等系统集成管理以及其他智能管理需要。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五章要求。
第十五条 档案办公用房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阅览用房面积应当满足不同类型档案阅览需求,适应涉密档案与非涉密档案分区阅览的需要。
档案库房面积应当满足机关档案法定存放年限需要,使用面积按(档案存量 年增长量×存放年限)×60m2/万卷(或10万件)测算。档案数量少于2500卷(或25000件)的,档案库房面积按15m2测算。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借阅、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类,所有档案均应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公司对各类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合法、正当、合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出现重要事件或重大项目时,相关部门应及时采集相关文件和资料,并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登记和归档。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公司档案负责人应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档案的逻辑有序和便于查阅。
第七条档案整理工作应按照文件名称、日期、编号等标准进行分类,对重要文件应当进行编号和归档,便于之后的查阅和管理。
第四章档案保存第八条公司档案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安全性。
第九条档案保存期满后,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销毁,销毁前应做好相关记录和备份工作。
第五章档案借阅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借阅登记制度,确保档案的借阅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借阅档案需提供真实的借阅原因和身份证明,借阅档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二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和流程,定期对档案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第十三条档案销毁前应制定销毁计划和销毁清单,对销毁的档案应进行备份和记录,以备查档。
第七章档案安全第十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第十五条档案室应配备专职保管人员,负责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对进出档案实行严格的监控和登记。
第八章配套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应及时修订档案管理制度,并配套相关制度和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规定如有变动,应及时修订并重新发布。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范本(1)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范本(1)建设工程资料归档是指将建设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标识并储存的过程。
规范的资料归档可以确保项目的可追溯性和知识积累,同时也方便后续的工程维护和管理工作。
本文将介绍一个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的规范范本,为工程项目的资料归档提供指导和参考。
一、归档文件管理1. 文件分类建设工程资料应按照项目特点和管理需要进行分类。
通常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划分为土建施工文件、安装工程文件、设备资料、经济管理文件、监理文件等几个主要分类,每个分类下再细分为不同的子分类。
2. 文件标识对于每个文件,都应进行明确的标识。
标识应包括项目名称、文件名称、文档编号、版本、日期等信息。
文件编号应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编制,以方便文件的追溯和检索。
3. 文件存放建设工程归档文件应存放在专门的文件存放区域。
存放区域应干燥、通风良好,设有防火设施,并且要定期检查和保养,以保证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文件保存期限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文件有不同的保存期限。
一般而言,施工文件可以保存10年,监理文件可保存5年,设备资料和经济管理文件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二、归档流程1. 文件整理在建设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文件整理工作。
文件整理包括收集、分类、清理、审查等环节。
通过整理工作,可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2. 文件归类根据文件分类标准,对整理好的文件进行归类。
归类时要注意将相关文件放置在同一类别下,并在文件夹或盒子上标识相关信息。
3. 文件编制对于每个文件,都应进行文件编制的工作。
文件编制包括确定文件名称、填写文件标识和编制文件正文等环节。
4. 文件归档将编制好的文件按照文件分类的标准归档。
归档时要注意文件编号的唯一性,避免重复。
5. 文件存档将归档好的文件存放到文件存放区域中。
存放时要注意储存环境的要求,以免文件受损或丢失。
三、归档管理要点1.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归档文件的保存情况和完整性。
可以每年进行一次,对保存期限已到的文件进行检查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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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分类体系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不允许 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 (二)会计账簿
•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现金日记 账、银行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 助性账簿。
• (三)财务会计报告
• 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 务报告。
• 编制合并财务会计报表的单位,包括个别财务会计报表、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合并工作底稿; • 编制汇总财务会计报表的单位,包括汇总财务会计报表、本单位和所 属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
•
•
部门决算、部门财务报告
(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2年)
• • •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附件1:
• 铁路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 30年:总账、明细账、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 银行日记账) 、辅助账、凭证(包括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按顺序排列 • 10年: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 节表(附在凭证后装订的,按30年保管)、纳税申报表。
• 1.履行调卷手续,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 • 及时登记查阅(抄录、复制、借阅)人的 姓名、工作单位(部门)、日期、档案号、 档案内容、用途、归还日期等。 • 2.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 档案上作任何记录、符号和标记,严禁篡 改、损坏、拆封。 • 3.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 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 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 年。附在凭证后装订的,按30年保管)。
附件2:
会计档案整理规范
• 附件3:
•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等式样
会计档案盒
• 外形尺寸:310mmX220mm(长X宽) • 盒脊厚度:20、30、40、60mm • 1.单位名称:填写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的规范名 称,除填写单位名称外,还要填写立卷部门名称。 • 2.“会计档案”四个字用黑体字红颜色印刷。 • 3.卷盒脊背的印刷字用三号黑体字红颜色印刷。 • 4.加盖卷盒脊背各项内容用黑(蓝)色印油。字 体、字号各单位自定
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移交
• 铁路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 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 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 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并按照规定办 理交接手续。接受单位在两个以上、建 设项目的会计档案又无法分开的,可协 商交给一个接受单位,并约定其他单位 可查阅、复制与其相关的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盒盒脊
• 1.全宗号:上级档案部门给定的全宗号 • 2.“单位”栏内,单位名称和立卷部门名称均可填 写标准简称。 • 3.年度:用4位阿拉伯数字填写。 • 4.月:填写会计凭证、中期财务会计报告的形成 月份。 • 5.“类别”,分凭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期财 务会计报告、工资支付单、库存现金日记账、银 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明细账、辅助账,会计档 案保管、移交、销毁清册,可使用规范简称:
• (四)其他会计资料
• 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 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 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 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 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 财务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与会计档案一 并保管。 • 铁路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 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怎样进行整理归档?
• 谁整理立卷 • 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
负责定期将应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 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一式两
份)
• 会计档案的整理:按总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档案归档整理要求
• 纸质会计档案一律用盒装,不同年 度、不同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不能 装入同一档案盒。 • 会计档案整理装盒时,应附“备考 表”。 • 每卷纸质归档文件均要加盖“会计 档案归档卷位戳”。
会计档案归档卷位戳式样
年 类 度 别 全 宗 号
10 ↑ ∣ ∣ ∣ ∣ 30 ∣ ∣ ↓
会计处理号
10 10
保管期限
← 20 → ← 15→
案 卷 号
← 20 → ← 15 →
←---------------------------------------------------→ 70
单位:㎜
会计档案销毁程序
• (三)档案部门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 毁工作,并与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 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 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 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 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档案部 门、财务部门和信息部门共同派员监 销。
简称:
• • • • • • •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报 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中报 工资支付单 ----- 工资单 库存现金日记账----现金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账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移交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
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借阅手续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 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 规定必须借出的,经财务部门 负责人同意、单位负责人批准 后方可借出,并限期归还。
会计档案的借阅手续
电子会计档案只能调阅、打印, 不能复制。审计、监察等监督 检查人员需查阅、抄录、复制 和借阅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档案借阅注意事项
会计档案应该归档哪些资料? (一)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
• (一)会计凭证
• 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 经济合同、工资单等按原始凭证保管。 考勤表、计工表在财会部门的,应随 工资单一起保存。在劳资部门的,不 作为会计档案保存,但由劳资部门出 具的夜班天数、加班时间等原始凭证 应与工资单装订在一起。
会计档案的鉴定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销毁
• 铁路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 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 经鉴定,仍需要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 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 价值的会计档案,可销毁。 •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档案部门牵头,组 织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人员共同 进行。 • 已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由档案 接受单位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鉴定销毁工作。
比例:1:1
会计档案备考表
• 1.说明:填写卷内资料缺损、修改补充、移 出、销毁等情况。案卷立好后发生或发现 的问题由有关的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 注时间。 • 2.立卷人:填写整理本盒会计凭证的人员姓 名。 • 3.立卷时间:填写完成立卷工作的年月日。
• 会计档案是一种在会计核算过程中 接收或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会 计记录,无论是在传统的会计核算 实践中还是现代电算化实践中生成 的各种记录,都是社会经济生活的 生动记录和客观写照,是我国社会 历史记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会计档案工作制度谁制定?
• 铁路单位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 制定本单位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 所属单位会计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 指导。 • 未单独设置财会、档案部门的单位 指会计、档案人员所属部门。
• 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 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 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 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 安全。
附件1:
• 铁路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 永久: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 (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10年)
不得销毁会计档案
•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 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 得销毁,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 经鉴定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 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 档案单独转存,存放在案卷形成年度的相应 保管期限内,重新编制案卷号,在案卷备考 表中注明有关事项,并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 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中列明。
• 案卷号:案卷流水号,在同一个案卷目录
会计档案归档卷位戳
• 1.归档卷位戳加盖位置:凭证、财务会计报 告及档案保管、移交、销毁清册等在案卷 封面右下侧,账本在扉页右下侧(如案卷 封面已印有归档卷位戳记各项内容,可不 加盖归档卷位戳记,但各项内容应填写清 楚)。 • 2.加盖归档卷位戳时使用红色印油,内容用 黑(蓝)色填写。
两单位之间会计档案移交
• 铁路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办理 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 止年度、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 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 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 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
谁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
• 铁路单位档案部门负责管理本单位 会计档案。 • 未单独设置档案部门且无档案工作人
员的单位,其会计档案按规定由其上级 (主管、主办)单位、第一大铁路股东、 实际投资管理人或指定的铁路单位档案部 门管理。
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各项制度
• 铁路单位应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 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 • 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和措施,保证 会计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会计档案销毁程序
• 以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 照以下程序销毁: • (一)档案部门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 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 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已保 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 财会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经办人、 财会部门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上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