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培训资料-20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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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
七、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终止的含义 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复 存在,劳动合同的效力即行消灭。 劳动合同法》 (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终止作出的新规定 1、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 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不 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2、增加了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 3、增加了终止劳动合同限制的情形; 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 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 劳动合同。 4、增加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内 容
第一讲: 劳动合同法》 第一讲:《劳动合同法》的立法重点 第二讲:劳动合同及解除、 第二讲: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 第三讲: 第三讲:集体合同 第四讲: 劳动合同法》 第四讲: 对《劳动合同法》的四种误读 第五讲: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五讲: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原 因及应对措施
四、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 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那些情形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 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 年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年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 法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 培训讲座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谭秋耘 2010.9
前 言
劳动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 系有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系有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因 此,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 关键位置, 关键位置,其决定着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劳 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 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二讲
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
三、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合同存续的时间,是用人单位录用、 使用、管理劳动者的时间期限,也是劳动者为用人单 位履行劳动义务的时间期限。 (二)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 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 期限三种。
第一讲
Baidu Nhomakorabea
立法重点的十个方面
八、规范了劳务派遣 1、什么是劳务派遣 在人力资源界一般称之为人力派遣或人才租 也有称为劳动派遣。其通常是指, 赁,也有称为劳动派遣。其通常是指,劳动力派 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 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得到派遣劳 工同意后,使其在被派企业管理指挥下提供劳动。 工同意后,使其在被派企业管理指挥下提供劳动。 2、特点 其最大特点是劳动力雇用和劳动力使用相分 派遣劳动者不与被派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离,派遣劳动者不与被派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 发生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发生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讲
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
四、劳动合同试用期 (一)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 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进行了解的期 限。 (二)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 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 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一讲
立法重点的十个方面
九、规范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 1、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 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 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 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 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特点: 2、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1)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以工作时间长短为界定非全日制用工标准; (2)以工作时间长短为界定非全日制用工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中工资形式以小时计酬为主。 (3)非全日制用工中工资形式以小时计酬为主。
二、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 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 2、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 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 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 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 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 规定执行。 规定执行。 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3、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 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 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一讲
立法重点的十个方面
一、明确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二、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三、规范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四、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 五、限定了违约金条款的适用 六、规定了竟业限制 七、适当扩大了经济补偿的适用 八、规范了劳务派遣 九、规范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 十、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第一讲
立法重点的十个方面
六、规定了竟业限制 1、什么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又叫“竞业禁止” 竞业限制,又叫“竞业禁止”,是指承担保密 义务的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 义务的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 2、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 (2)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 公平合理的原则。 (3)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二讲
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 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二讲
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 2、劳动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3、劳动合同当事人职责上具有从属关系; 4、劳动合同内容以法定为多为主,以商定为少为 辅 。
第一讲
立法重点的十个方面
七、适当扩大了经济补偿的适用 增加了对终止劳动合同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增加了对终止劳动合同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1、什么是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货币补偿, 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货币补偿,是国家要求用人 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计算: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2、计算: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年支付1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年支付1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 不满1年的, 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 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基 数是月工资, 数是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 止前12月的平均工资。 止前12月的平均工资。 12月的平均工资
第二讲
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
五、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 1、双倍支付工资 2、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劳动者违约企业难以依法得到赔偿 4、用人单位无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5、面临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6、劳动争议发生后面临败诉风险
第二讲
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
六、劳动合同解除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含义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尚未履 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 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完毕前, 当事人双方根据一定的事由经过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履 行劳动合同,消灭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情形。 2、单方解除 单方解除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 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单解除根据解除主体的 不同分为用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
第一讲
立法重点的十个方面
十、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1、制定的规章制度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制定的规章制度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提供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法定条款的法律责任。 2、提供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法定条款的法律责任。 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3、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不按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4、不按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违法向劳动者要求担保收取财物的法律责任。 5、违法向劳动者要求担保收取财物的法律责任。 6、违法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或其他物品的法律责任。 违法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或其他物品的法律责任。 7、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8、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法律责任。 9、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法律责任。 10、不按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法律责任。 10、不按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法律责任。 11、招用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11、招用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第二讲
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
1、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了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 劳动合同(此项合同期限在现实操作中的范围不大)。
第一讲
立法重点的十个方面
三、规范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2、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权利义 务的依据。 务的依据。 3、劳动合同是劳动行政部门行使劳动监察权的法 律依据。 律依据。
第一讲
立法重点的十个方面
第一讲
立法重点的十个方面
一、明确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完善劳动合同制。 1、完善劳动合同制。 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 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一讲
立法重点的十个方面
第一讲
立法重点的十个方面
五、限定了违约金条款的适用 1、什么是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 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 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支付的赔偿金。 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支付的赔偿金。 2、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22、23条规定 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规定,只有在两种 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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