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教育局“一网两微”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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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教育局“一网两微”运行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盐城教育网、盐城教育政务微博、“盐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一网两微”)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一网两微”规范、高效、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盐城市教育局“一网两微”包括盐城教育网(网址:)、盐城教育政务微博(网址/jsycedu)、“盐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anchengedu),分别是盐城市教育局唯一官方政务网站、官方政务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其中,盐城教育网是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主要功能是全方位公开教育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接受公众监督、开展业务宣传。微博、微信作为盐城教育网的补充宣传阵地,微博侧重发布即时教育信息,并与盐城教育网同步发布其他各类教育信息,微信侧重向移动客户端推送政策决策类、提示预警类热点信息。

第三条局“一网两微”本着统筹规划、分工合作、突出政务、强化服务、规范高效、运转安全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运行。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局“一网两微”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制定“一网两微”建设、管理、运行的办法规定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督促各责任部门及时准确做好相关内容维护。参与局“一网两微”内容保障。组织局门户网站绩效评估。统筹协调局“一网两微”运行管理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局“一网两微”的规划、管理、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具体负责局“一网两微”整体框架、版面形式、栏目设置等设计管理;负责局门户网站设施设备的管理保障;负责局门户网站的软件开发、维护和升级,及时解决网站运行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局门户网站网络安全防护,防止并及时处置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问题;配合局保密部门做好局网站信息安全管理;监测、分析网站运行情况。

第七条局各处室和局直属各单位按照《盐城教育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表》负责制定责任栏目的运行维护办法;负责责任栏目信息的采集、审核和更新;负责责任栏目网上服务事项的办理。

第八条局直属事业单位业务网站及微博、微信,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栏目维护

第九条局门户网站内容维护实行栏目责任制,实行统一管

理、分工负责、共同维护。

第十条局门户网站栏目责任部门根据栏目的特点和要求,做好栏目内容的日常维护:

(一)信息公开类。主要包括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文件、组织机构等内容,栏目责任部门应当在文件发布或者信息变化后进行及时更新;

(二)新闻资讯类。主要包括教育相关新闻资讯、工作动态,栏目责任部门应当每日进行更新;

(三)办事服务类。主要包括网上业务经办、办事指南、信息查询等内容,栏目责任部门应及时受理、按规定办理。

(四)互动交流类。主要包括网上咨询、举报投诉、民意调查等内容,栏目责任部门应在时限内及时办理答复。

第十一条局门户网站栏目责任部门要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发布的信息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办公室上网发布,必要时报相关局领导审定。

第十二条局门户网站应当按照《盐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

第十三条局各处室和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主动利用网站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宣传、公众服务和舆论引导。

(一)出台重大政策文件时,主办处室应当根据政策主要内容和社会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编制政策解读,并同步在网站发布。

(二)举办重要业务活动时,主办处室和单位应主动将相关信息和活动动态报送局办公室在网站开展宣传。

(三)局各处室和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向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同时在盐城教育网发布。

(四)局各处室和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应围绕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定期通过局网站开展政策解读、热点解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发生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时,应主动利用网站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十四条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应当制定业务网站内容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各条信息链接、各个图片链接均可正常点击使用,不应当出现无链、错链、断链现象,在线服务功能要畅通、有效、便捷,满足用户业务办理需求。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局各处室和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需要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设新栏目的,应当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设计开发,开通后由需求提出部门负责内容运维。

第十六条局各内设处室原则上不得自行建立网站。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新建专门业务服务网站的,应当经局办公室审核同意,并办理网站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局属单位业务网站出现域名变更、网站改版、停运关闭等重大变动时,应当及时向局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局各处室和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应当推动局各网站的有效整合,通过共享软硬件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实现各网站间的信息联通、协同服务。对应用和服务领域窄的局属单位业务网站,应当逐步整合到局门户网站。对于内容长期不更新、访问量过小、安全性低或已经无法访问的局属单位业务网站,应当及时予以关闭。

第五章网站安全

第十九条局各处室和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我市和局机关有关保密规定,严格信息审核把关,禁止涉密信息上网。对不能确定信息是否涉密的,应当送局保密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局门户网站各栏目责任部门应当指定一名栏目信息员,如有变动,应当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及时配置、更新相应的软件、硬件和安全防护设备,定期检查网站存在的技术漏洞和其他可能遭受恶意攻击的安全问题,并及时进行预防和修复。

第六章考核监督

第二十二条局办公室会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定期对局

门户网站各栏目责任部门的内容更新情况进行抽查、集中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的处室、单位进行督办和通报。

第二十三条对在局网站运行管理中,出现重大内容错误、虚假信息、信息泄密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四条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对局“一网两微”内容保障情况将列入年度考核。

附件:盐城教育网内容保障责任分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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