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小指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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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指标考核办法

1.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机组经济运行水平,降低发电成本和能源消耗,不断提高指标竞赛活动的质量,实现优化运行。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指标分析,发现问题,找出解决的方法,做到精心调整,认真操作,本着经济运行的要求和奖勤罚懒的原则,使机组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或先进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考核范围:

2.1托克托发电厂发电部运行岗位值班人员。

2.2托克托发电厂发电部所属班组有关岗位人员。

2.3供水公司、下电项目部运行及管理人员。

2.3发电部领导及各专业主管。

3.考核原则及方法:

3.1技术经济指标考核是建立在机组安全运行基础上的,运行人员在运行调整过程中应把安全放到第一位,坚决杜绝违背机组安全的现象发生,如不按曲线操作,有意缩短启、停时间等,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罚。另外汽温、汽压、真空等指标超过规程规定的上限值(或最佳值),计算指标时将不采用该点值。有超温、超压者,按安全规定进行考核。

3.2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各项指标以月度累计(平均)完成值为依据,对照考核标准,按值以机组为基本考核单位实行考核,对达到考核标准范围内的指标进行奖励,超出范围的不得奖或考核。

3.3发电部各专业主管,对各相关经济运行指标具有指导和监督职能,对影响经济指标的设备问题和缺陷,督促尽快消缺或提出改进操作的建议。从运行方面及时组织分析原因,并提出系统运行方式改进建议,组织技术攻关。对有关指标,实行各专业主管挂钩考核。

3.4考核基础数据,以热工计算机打印数据统计汇总,做到事实求是,遇有机组启停、方式变动及事故处理,出现异常参数可以酌情予以修正或剔除。3.5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指标的统计工作,将汇总表报节能专工,于10日前完成考核奖励,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3.6 各机组人员要从整体出发,统筹兼顾,追求机组经济指标时,要克服片面追求某一单项指标而忽视机组整体效益的问题。各值长、单元长应组织经常性的运行分析,研究经济运行问题。

3.7 对于机组真空度考核,汽机专业每月根据机组负荷率,提出各机组真空度的最低标准,但不得未经专业主管同意以消耗厂用电为代价,提高真空度。

3.8 考核由发电部节能专工负责,发电部领导和专工在巡视工作时,发现的影响能耗指标的现象,均作为考核扣罚的依据,视情节进行考核。

3.9.因系统或设备原因造成的降出力、降参数运行(300MW以下)造成某项指标偏离考核值,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批准,该机组非正常运行期间的偏离指标从当值的指标统计数中扣除,不纳入考核。

3.10机组启动时限是从锅炉点火起,至机组定参数止的全部时间累积量。若启动失败属非计划停运的,只按非停进行安全考核。

3.11机组运行各项指标从机组启动定参数后开始考核;停机时,机组参数开始下滑后各项运行指标不考核。

3.12.对于因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和事故处理等影响指标的情况,在月初2日前按值汇总,在考核时予以修正。

3.11、生产指标竞赛必须公平、公正,确实起到调动运行人员调整参数的积极性,提高机组经济运行水平。如发现竞赛期间运行值存在弄虚作假、投坏设备等情况,取消当月指标竞赛奖,并从重考核。

3.12. 基础值的确定:按设计值或指标的历史实际完成情况取其平均值,再按正态分布规律计算出基础值,即平均值加上标准偏差量。如无历史资料可先以最低要求完成值为基础点,以后再进行修正。

3.13设指标管理挂钩考核奖,额度为全月指标奖总数的10%,奖励范围为发电部领导、机、电、炉、节能等相关专业的专工;对于因管理责任造成所挂钩项目指标不能完成时,扣除本人当月该项奖励,严重者给予考核。

3.13.本办法自2005年*月*日起执行。

3.1

4.本办法解释权属发电部。

4.考核项目及标准:(见附表)

4.1运行考核小指标(考核标准见附表):

⑴主汽压力⑵主汽温度⑶再热汽温⑷排烟氧量

⑸飞灰含碳量⑹排烟温度⑺真空度⑻给水温度

⑼凝汽器端差⑽磨煤机电耗率⑾机组厂用电率⑿机组补水率

⒀发电综合补水率

4.2 机组启动时限指标的奖惩办法

4.2.1 机组启动,在各项运行指标满足安全规定的前提下,启动时间符合启动时限基础值要求,冷态启动奖励2000元/次,温态启动奖励1400元/次,热态启动奖励1200元/次。

4.2.2 机组启动时间达到(超过)启动时限规定的考核值要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启动每越限1小时罚200元。

5.运行指标系数及考核分配

5.1各值可参照下表执行,遇有参与人员数量不同,值长、单元长可根据具体

5.2管理人员分配(运行值节能占总奖励的85%,管理人员占节能奖的15%):

附表1

生产指标竞赛考核标准

2004年11月修订发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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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机组真空度考核基准值

附表3:

全年真空预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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