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救生员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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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中有关培训要求的规定,为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专项理论、专项技能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并结合我国水上游泳场所对游泳救生员的从业要求,特制定本大纲。

一、职业定义

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并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和医务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急救的人员。

二、培训目的与任务

通过游泳救生员专业培训,使申报相应等级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者加深对游泳救生工作的理解,掌握游泳救生的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和技能,达到《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中各级游泳救生员在理论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为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做好准备。

三、培训对象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不同等级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以及从事或准备从事游泳救生员职业的人员。

四、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业证书;

(2)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专业方向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五、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实用性原则。根据各级游泳救生员的实际需要,解决学员应知应会的问题。

(二)实效性原则。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能力培养。

(三)灵活性原则。形式多样,方法灵活,除采用课堂讲授外,可适当采用参观考察、研讨等方式,使学员开阔思路和眼界。

(四)规范性原则。认真执行本大纲,突出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考核纪律和考勤制度,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

六、培训内容与时数分配

(一)培训方式与时数分配

初级不少于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6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标准学时。

(二)专项培训时数分配

七、工作要求

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一)初级

(二)中级(根据所从事工作,“现场赴救(静水)”、“现场赴救(海浪)”任选其一进行考核)

(三)高级(根据所从事工作,“现场急救(静水)”、“现场急救(海浪)”任选其一进行考核)

八、专项培训内容与时数分配

九、培训教师要求

培训初级救生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高级救生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考核方案

(一)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进行。

(二)考核标准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均采用百分制,两项(考试)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三)考核办法

(1)理论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考试时间为60min,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安排30名考生,考评人员不少于2名。

(2)技能考核

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心肺复苏模拟人、救生假人、急救板、颈托、单向呼吸器、秒表等器材的标准游泳场所中进行。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20min。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 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基本技术

●根据人数和场地情况1-5人一组进行,被考核者必须站在同一横排面

上。

●由3人组成的考评小组现场评定,考评员的平均分即为最后成绩。

(2)综合能力

●示范、讲解等教学能力。

●根据人数和场地情况5-10人一组进行,每人轮流教学。

●由3人的考评小组现场评定,考评员的平均分即为最后成绩。

(3)口试答辩

●采用考前抽签的形式,抽取题目和顺序,抽签5分钟后开始考试。

●根据所抽题目进行单独现场答题和操作指导。

●由3人的考评小组现场评定,考评员的平均分即为最后成绩。(四)评分因素与成绩计算

1、专项理论:根据试卷的答题标准给予评分

2.专项技能:根据操作技能评分标准给予评分

十一、培训工作的要求

(一)培训开始前,授课教师应采取集体备课的形式,对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及时统一教学思想,做好授课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二)理论课教师授课前应撰写讲课提纲和制作PowerPoint演示文稿,并在课上合理运用,帮助学员充分理解教学内容。技术课教师应有教案。

(三)培训班的组织者应保证培训的场地和设施,包括理论课教室、练习场地、考试场所、电脑、投影屏幕等,并尽可能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如教材和讲课提纲等。

十二、参考书目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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