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通告
咨询通告,手册,规则的关系
咨询通告,手册,规则的关系咨询通告、手册和规则是组织、企业或机构中常见的三类文档,它们在功能和形式上有着不同的特点,但又存在一定的关联和相互作用。
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三者的关系。
首先,咨询通告是一种用于传递信息、提供建议和指导的文档。
通常,咨询通告是为特定的目标受众编写的,其内容通常涉及到某项具体的问题、项目或计划。
咨询通告通常以简洁明了的方式提供信息,帮助读者快速了解相关情况,以便做出决策或采取行动。
它的特点是简短、有针对性、实用性强。
其次,手册是一种详细的指导性文档,旨在提供更全面、详尽的信息,帮助读者或使用者了解某个系统、设备、流程或操作等方面的知识。
手册通常会列出一系列步骤、规则、原则和示例,以便读者能够全面掌握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
手册的特点是系统性、全面性、有序性强。
再次,规则是一种明确的规定或准则,旨在规范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为的方式和要求。
规则通常是由主管机构或组织制定,以确保在特定环境中的运作秩序和安全性。
规则可以是法律、条例、章程、政策或行业标准等,其内容可能涉及到行为规范、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安全措施等。
规则的特点是强制性、明确性、稳定性强。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这三者通常存在一定的关联和相互作用。
首先,咨询通告可以提供给手册的编写提供参考和依据。
在编写手册时,可能需要对相关领域的知识和要求进行整理和归纳。
而咨询通告可以提供相关领域的背景信息、具体问题和需求,帮助手册作者更好地理解并满足读者或使用者的需求。
其次,手册可以概括规则的内容并进行解释和说明。
在许多情况下,规则通常是以简洁明了的方式表述的,可能对读者或使用者来说并不够易懂或具体。
手册可以对规则进行解读,并在需要的地方提供具体的示例或操作步骤,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循规则。
此外,规则可以用作咨询通告和手册的基础。
在编写咨询通告时,可能需要参考某项规则或政策的要求,以便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在编写手册时,可能需要将相关规则和标准的要求整合到手册的内容中,以确保手册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咨询通告定义
咨询通告定义篇一:咨询通告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航空人员的维修差错管理飞行标准司一、依据: 根据《公共航空承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FS 和CCAR-121AA、)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CCAR-145)和《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等规章中所要求的航空维修人为因素管理要求,制订本咨询通告。
二、目的: 本咨询通告提供了维修差错管理要求、维修差错调查表和填写指南。
它是航空承运人和维修单位进行人为因素教育,开展维修差错调查,不断改进维修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按照本通告所要求的程序进行维修差错调查,将帮助航空公司和维修单位发现本系统所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断完善维修系统,提高航空安全水平和运行效益。
三、背景和说明: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与人为因素相关的飞行事故,已由原来的20%增加至80%;与维修人员相关的飞行事故,也呈上升趋势,还有些飞行事故,主要是由维修不当造成的。
认真研究人为因素对维修工作的影响,努力降低维修工作中的人为差错,是世界各国航空界近年来共同追求的目标。
人为因素是一门应用科学,它研究的中心是操作设备的人。
它涉及多种学科,应用人为因素有利于优化人为表现并减少人为差错。
人为因素体现了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工程学和心理学的方法和原则。
航空运行系统中的人不是孤立工作的,是航空运行复杂系统中的一个要素,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最后防线。
人为因素研究的是人和与人相关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影响。
研究航空维修中的人为因素,就是要研究维修中的人的状况及与人有关的各种因素对维修工作的影响。
通过建立人与软件,人与硬件,人与环境和人与人相匹配的条件,提高人的主观能动性,减少人为差错,降低人为差错造成的后果。
维修差错是维修人员在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题。
任何人在工作中,总可能犯错误,这是人为表现中的缺陷所造成的。
在正常情况下,人是不会故意犯错误的。
维修差错的发生,是由一系列因素诱发的,包括内因和外因。
规章制度之民航规章和咨询通告
民航规章和咨询通告【篇一:一张表看懂民航规章制度】引言:民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航空企业合法、合规运行的依据,中国民航局现行有效的规章有近120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约900个,其中很多都与飞行运行、飞行训练和技术管理工作相关,需要从事相关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认真领会、学习和研究。
这里我们将ccar-91、ccar-135和ccar-121三部飞行运行规章的适用范围、ccar-121部关于副驾驶和机长的训练进入条件以图表的方式列出,直观简洁,便于理解;同时,对民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介绍。
一张表看懂ccar-121规定的副驾驶和机长训练进入条件分类副驾驶进入条件总驾驶员时间不得少于250 小时。
组类i 毕业于ccar-141部批准的课程,该课程至少有230小时飞行训练时间。
机长进入条件满足ccar-61部中对申请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所规定的资格要求和经历要求。
基本条件(飞机类别和级别等级的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的申请人必须具有至少1,500小时的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
担任飞机机长飞行一年以上,相应机长飞行经历时间不少于300小时,且总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不少于300小时,且总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不少于2200小时。
组类ii 最大起飞全有副驾1、总驾驶员时间不得少于500小时; 2、高性能训练课程进行训练20小时(不有超过10小时的飞行模拟机)或在涡轮驱机动、具备增压舱的多发飞机上担任机长飞行70小时或担任副驾驶飞行300小长重136吨以下驶经历者无副驾驶经历者时。
经历者 1、毕业于按照ccar-141部批准的课程,该课程至少有250小时飞行训练时间; 2、高性能训练课程进行训练20小时(不超过10小时的飞行模拟机)或在涡轮驱动、具备增压舱的多发飞机上担任机长飞行70 小时或担任副驾驶飞行300小时。
无机长经历者有机长经历担任组类 ii飞机机长飞行一年以上,相应机长飞行经历时间不少于500小时,且总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不少于4000小时。
咨询通告
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司编号:AC121-FS-2011-日期:2011年12月日签派员资质管理训练大纲的制定与实施(征求意见稿)签派资源管理训练大纲的制定与实施1.目的本咨询通告的目的旨在向CCAR121部航空运输承运人和实施CCAR121部签派员训练的训练中心提供设计、实施、评估签派资源管理(以下简称DRM)训练的指南,同时向局方监察员提供审定、批准和监督航空承运人“签派资源管理训练大纲”的指导。
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使用签派放行系统和飞行签派员对飞行实施运行控制的CCAR121部航空承运人以及其委托的培训机构建立和实施签派资源管理训练。
3.依据本咨询通告依据《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和《签派资源管理》(AC-121-FS-2009-32)咨询通告制定。
4.定义签派资源管理训练:签派资源管理(DRM)训练着眼于利用可用资源解决航空公司中不同群体间的沟通和相关人际关系的优化问题,包括:有效的团队建设、冲突解决、情景意识、信息传递与发布、问题的解决、决策的做出以及人与自动化系统的交互等。
DRM源于机长和签派员对飞行计划、航班延迟以及签派放行的共同责任。
训练由三部分组成:初始训练、复训和反馈、持续强化。
训练应尽可能采取情景训练方式,以强调签派员对设备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5.背景随着我国航空运输业的蓬勃发展,运行区域不断扩大,飞机数量和运行种类不断增加。
航空运输量的持续增长和运行环境的日益复杂化对飞行签派员科学管理可用资源,保障运行安全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航空承运人运行中心是各运行保障专业集中的团队,飞行签派员是这个团队中的核心,他的责任是与这些专业团队协作,有效利用运行资源,对飞行运行实施有效控制,使每次飞行都达到安全和效益的目标。
在飞行量和飞机数量快速增长,空域紧张和运行环境复杂情况下,加大签派资源管理训练尤为重要。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要求航空承运人为飞行签派员在初始和转机型地面训练以及定期复训中提供签派资源管理训练。
咨询通告
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局编号:AC-53-AA-2019-01下发日期:201Y年M月D日常用民用航空化学产品的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常用民用航空化学产品的技术要求1总则1.1目的本咨询通告为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航化产品)的技术要求,为申请人依据《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管理规定》(CCAR-53)取得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函提供相应指导。
1.2依据本咨询通告依据《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管理规定》(简称CCAR-53)制定。
2航化产品技术要求的确定航化产品的技术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成分、理化指标、对飞机材料的影响、稳定性、使用性能、环保性能等。
航化产品的技术要求应根据产品的预定用途、使用要求等进行确定,选择合适的产品标准,验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后,按照飞机有关文件进行选用,才能保证产品不会对飞机造成不可接受的影响。
因此在确定航化产品的技术要求时,应对相应标准进行分析,如果存在缺项,应进行补充。
以下是常用航化产品的标准。
(1)除冰/防冰液主要用于除去飞机表面或机场道面的冰、雪、霜等冰冻污染物,分为飞机除冰/防冰液和道面除冰/防冰液,产品标准见表1。
表1 除/防冰液产品标准*:根据行业标准改革清理方案,航化产品部分对应行标已废止,此列信息便于申请人了解废止行标与现行技术要求之间的关系。
(2)飞机清洗剂主要用于飞机各部位的清洗,包括溶剂基和水基清洗剂,产品标准见表2。
表2 飞机清洗剂产品标准(3)厕所卫生剂产品主要用于飞机卫生间消毒除臭等,产品标准见表3。
表3 厕所卫生剂产品标准(4)褪漆剂产品主要用于褪除飞机材料表面的漆膜等,产品标准见表4。
表4 褪漆剂产品标准(5)飞机消毒剂产品主要用于飞机的客货舱消毒,产品标准如表5。
表5 飞机消毒剂产品标准(6)飞机杀虫剂产品主要用于飞机的客货舱杀虫,产品标准见表6。
表6 飞机杀虫剂产品标准(7)涂料产品主要用于飞机结构材料表面涂装,保护飞机结构材料,产品标准见表7。
咨询通告-中国民航维修网
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编号:AC-147-01下发日期:2005年11月2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申请指南飞行标准司目 录1.依据和目的:........................................- 1 -2.适用范围:.........................................- 1 -3.撤销:.............................................- 1 -4.说明:.............................................- 1 -5.国内维修培训机构申请指南...........................- 1 - 6国外或者地区维修培训机构申请指南...................- 7 -1.依据和目的:本咨询通告依据《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CCAR-147)第147.6条制定,目的是为欲从事民航总局批准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的机构申请培训机构合格证提供指导。
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欲申请民航总局批准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以及已取得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
3.撤销:备用4.说明: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在申请民航总局批准时,对于国内维修培训机构和国外/地区维修培训机构在管理职能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上有很大的不同。
故此咨询通告分为了两个部分:国内维修培训机构申请指南;国外/地区维修培训机构申请指南。
5.国内维修培训机构申请指南5.1申请人的条件(1)申请人应当为法人单位或者其书面授权的内部机构,熟悉CCAR-147部,并应当具有CCAR-147部第147.5条所述的部分或全部培训类别和专业的培训能力和条件,如下表所示:培训类别 培训专业 培训等级型号/项目基本技能培训 MEAV航空器维修基础培训 ME TAPATHPHAV航空器部件修理基础培STR训PWTLGRMECAVCELC机型培训 ME Ⅰ类 例:B737-800(CFM56)ME Ⅱ类AV Ⅰ类AV Ⅱ类部件修理项目培训 STR 例:011、012PWTLGRMECAVCELC(2)对于申请某两种课程差异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当同时具备该两种完整的培训课程,并得到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
咨询通告定义
咨询通告定义篇一:咨询通告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航空人员的维修差错管理飞行标准司一、依据: 根据《公共航空承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FS和CCAR-121AA)、《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CCAR-145)和《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等规章中所要求的航空维修人为因素管理要求,制订本咨询通告。
二、目的: 本咨询通告提供了维修差错管理要求、维修差错调查表和填写指南。
它是航空承运人和维修单位进行人为因素教育,开展维修差错调查,不断改进维修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按照本通告所要求的程序进行维修差错调查,将帮助航空公司和维修单位发现本系统所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断完善维修系统,提高航空安全水平和运行效益。
三、背景和说明: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与人为因素相关的飞行事故,已由原来的20%增加至80%;与维修人员相关的飞行事故,也呈上升趋势,还有些飞行事故,主要是由维修不当造成的。
认真研究人为因素对维修工作的影响,努力降低维修工作中的人为差错,是世界各国航空界近年来共同追求的目标。
人为因素是一门应用科学,它研究的中心是操作设备的人。
它涉及多种学科,应用人为因素有利于优化人为表现并减少人为差错。
人为因素体现了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工程学和心理学的方法和原则。
航空运行系统中的人不是孤立工作的,是航空运行复杂系统中的一个要素,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最后防线。
人为因素研究的是人和与人相关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影响。
研究航空维修中的人为因素,就是要研究维修中的人的状况及与人有关的各种因素对维修工作的影响。
通过建立人与软件,人与硬件,人与环境和人与人相匹配的条件,提高人的主观能动性,减少人为差错,降低人为差错造成的后果。
维修差错是维修人员在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题。
任何人在工作中,总可能犯错误,这是人为表现中的缺陷所造成的。
在正常情况下,人是不会故意犯错误的。
维修差错的发生,是由一系列因素诱发的,包括内因和外因。
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编号ac-121-52 颁发
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编号:AC-121-52颁发日期:2005年3月15日航空器投入运行的申请和批准飞行标准司目录1. 依据和目的:......................................- 1 - 2.适用范围:........................................- 1 - 3. 撤销:............................................- 1 - 4.说明:............................................- 1 - 5.定义..............................................- 2 - 6.航空器的引进的要求.................................- 3 - 7.航空器加入运营人运行规范的条件....................- 8 - 8.航空器投入运行的申请和批准.......................- 10 - AC-121-52附件1:引进航空器说明.....................- 12 - AC-121-52附件2:引进航空器符合性说明...............- 13 - AC-121-52附件3:航空器运行符合性说明...............- 16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总 局编号:AC-121-52 咨询通告颁发日期:2005年3月15日批准人:标题:航空器投入运行的申请和批准1. 依据和目的:本咨询通告依据CCAR-121部第121.363、375条制定,目的是对航空运营人引进航空器及航空器投入运行提出具体要求。
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CCAR-121部航空运营人除湿租引进航空器投入运行以外的所有情况。
3. 撤销:自本咨询通告生效之日起,下述文件撤销:1991年12月22日颁发的AC-121AA-04 运输类飞机持续适航文件;1992年8月15日颁发的AC-121AA-06 引进使用过的航空器的文件和资料;1996年10月10日颁发的AP-121AA-03 使用过的航空器适航检查程序;1996年10月10日颁发的AP-121AA-04 全新航空器适航检查程序;2002年10月1日颁发的AP-21-05R1中涉及的运行要求。
咨询通告——精选推荐
咨询通告咨询通告中国民⽤航空总局飞⾏标准司编号:AC-121-21下发⽇期:2007年3⽉2⽇航空承运⼈⾼原机场运⾏管理规定飞⾏标准司⽬录1、⽬的..............................................- 1 -2、适⽤范围..........................................- 1 -3、定义..............................................- 1 -4、背景..............................................- 1 -5、⾼原机场的准⼊条件................................- 2 -6、⾼原机场的运⾏要求................................- 4 -7、补充运⾏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 7 -8、其它事宜..........................................- 7 - 附录⼀、⾼原机场运⾏飞⾏员训练⼤纲...................- 9 - 附录⼆、⾼原机场运⾏客舱乘务员训练⼤纲..............- 10 - 附录三、⾼原机场运⾏机组成员航空医学知识培训指导意见及⾼原机场运⾏机组成员医学放⾏标准..........................- 11 - 附录四、⾼原机场的特点及对飞⾏的影响................- 12 -1、⽬的1.1本通告是对中国民⽤航空规章CCAR-121部《⼤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运⾏合格审定规则》中有关⾼原机场运⾏要求的进⼀步细化,为航空承运⼈(以下简称航空公司)申请进⼊⾼原机场运⾏及对在⾼原机场运⾏实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
1.2本通告供局⽅对航空公司在⾼原机场的运⾏进⾏审批和监察时使⽤。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关于对《空中游览和体验带飞》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的通知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关于对《空中游览和体验带飞》咨
询通告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布日期】2024.09.14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对《空中游览和体验带飞》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准确贯彻落实“放管结合、以放为主”的通航管理政策,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载人载客类通航运行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应对载人类运行系统性风险逐渐累积的形势,通过分析近年来体验飞行等活动相关安全数据,综合研判体验飞行等活动特点和风险,统筹行业安全管理需要,同时结合我国飞艇类别航空器的研发进展与应用需求,飞标司修订了《空中游览和体验带飞》咨询通告。
本次修订将体验飞行修改为体验带飞,修改体验带飞的定义,强化体验带飞与训练飞行之间的衔接关系,同时调整人员资质和运行基地要求,增加水上起降场地要求,进一步完善体验带飞运行要素。
本次修订以试行的方式增加使用飞艇实施空中游览飞行的相关要求,为行业安全使用飞艇实施空中游览飞行提供指导和依据。
现面向行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反馈至******************.cn。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24年9月14日附件:
空中游览和体验飞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机组资源管理训练》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稿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飞 行 标 准 司编 号:咨 询 通 告 下发日期:编制部门:批 准 人:机组资源管理训练(征求意见稿)1、目的本咨询通告旨在为设计、实施、强化、评估机组资源管理(Crew Resource Management,以下简称CRM)训练提供指导、并供局方对合格证持有人的机组资源管理训练进行批准时使用。
2、依据本咨询通告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部)、《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部)、《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部)、《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CCAR-142部)制订。
3、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按照121部要求应为驾驶员和客舱乘务员提供CRM 训练的合格证持有人,按照91部K章要求应为机组成员提供CRM训练的航空器代管人,以及为他人提供CRM训练的142部合格证持有人。
上述合格证或运行规范持有人之外的其他运营人或人员,以及按照135部要求培训驾驶员和客舱乘务员及其他客舱工作人员的合格证持有人,在进行有关人为因素训练时也可以参考本咨询通告。
4、背景航空事故调查表明,在多人制机组运行过程中,大部分事故与事故征候都涉及CRM问题,这类问题主要包括:沟通不畅、不妥当的团队决策、不胜任的领导、情景意识下降或丧失、工作负荷和驾驶舱资源管理不当等。
究其根本原因,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首先,传统飞行训练的重点在于培养驾驶员的技术能力(主要体现为技术知识与操纵技能),偏重于个体的表现,同时认为个体表现的熟练和技术水平代表机组整体的熟练和技术水平;对于心理状态控制、团队集体决策、共同工作效率的提高等CRM能力的培养明显不足或缺失。
其次,随着航空技术越来越先进,航空器控制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飞行过程的控制方式,由传统的以“操纵”为主转变为“监视-决策-控制”为主,更加强调在复杂系统工作环境中,人类角色的优化,从而对机组的CRM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咨询通告
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编号:AC-66R1-03下发日期:2006年10月30日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考试大纲飞行标准司目 录1.目的和依据.........................................- 1 -2.适用范围...........................................- 1 -3.撤销...............................................- 1 -4.生效日期...........................................- 1 -5.说明...............................................- 1 -6.笔试大纲(参见附件一).............................- 2 -7.基本技能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二).....................- 3 - 附件一:笔试大纲.....................................- 7 - 人为因素..........................................- 7 - 航空法规和维修出版物..............................- 8 - 机械类修理技术基础................................- 9 - 电工基础.........................................- 11 -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 13 -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14 - 航空器结构修理模块...............................- 16 - 航空器动力装置修理模块...........................- 17 - 航空器起落装置修理模块...........................- 18 - 航空器机械附件修理模块...........................- 19 - 航空器电子附件修理模块...........................- 20 - 航空器电气附件修理模块...........................- 20 - 附件二:基本技能考试大纲............................- 2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编 号:AC-66R1-03咨询通告颁发日期:2006年10月30日批 准 人:标题: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考试大纲1.目的和依据本咨询通告依据CCAR-66第66.24条制定,目的是为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以下简称修理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的考试提供标准。
航空器航线维修-咨询通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编号:AC-145-06R2颁发日期:2017年xx月xx日批准人:标题:航空器航线维修1.依据和目的:本咨询通告依据CCAR-145部《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规章制定。
目的是对维修单位申请对运营人的航空器实施航线维修,以及如何满足CCAR-145部法规要求提供指导。
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申请航空器航线维修许可项目的维修单位。
3.撤销:撤销2010年10月22日颁发的AC-145-06R1。
4.说明:航空运营人的维修单位可在主基地已取得CCAR-145航线维修许可批准的基础上,通过“一证多地”的方式,或按照CCAR-145.17款规定的等效安全措施来申请并取得其主基地之外航站的航线维修许可;航空运营人的维修单位从事一次性或短期重复性异地航线维修或航线紧急情况的处理可按照AC-145-16“维修单位异地维修”的规定实施。
因CCAR-135部和CCAR-91部运营的大多数航线地点不固定且可预知性差,当CCAR-135部和CCAR-91部航空运营人的维修单位仅为该运营人自身航空器提供航线维修时,其航线维修能力可以只在维修许可证件上体现,维修单位无需准备航线能力清单报局方审批。
对于除航空运营人维修单位以外的其他维修单位,包括国内独立维修单位、国外/地区维修单位,可以申请在其固定地点(含“一证多地”方式批准的地点)为有关航空运营人的航空器提供航线维修服务。
国内航空运营人的维修单位对除该运营人自身以外的航空器进行航线维修时视为独立维修单位。
申请航线维修许可的国内维修单位除满足现行有效的CCAR-145部咨询通告《国内维修单位申请指南》要求外,还应满足现行有效的本咨询通告相应要求。
申请航线维修许可的国外/地区维修单位除满足现行有效的CCAR-145部咨询通告《国外/地区维修单位申请指南》要求外,还应满足现行有效的本咨询通告相应要求。
按照“一证多地”方式申请航线维修许可的维修单位除应满足现行有效的本咨询通告相应要求外。
CDFA咨询通告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飞 行 标 准 司编 号:AC-121/135FS-2013-46 咨询通告下发日期:2013年3月19日编制部门:FS批 准 人:万向东连续下降最后进近(CDFA)一、目的本咨询通告为在实施非精密进近程序过程中使用连续下降最后进近(以下简称CDFA)技术的运营人提供指南,并说明了使用CDFA技术的运行程序,以及航空运营人将CDFA技术作为标准操作程序(SOP)实施所推荐的一般程序和训练大纲。
本指南所描述的是在非精密进近程序中使用CDFA技术的一种可接受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
本咨询通告鼓励运营人制定标准操作程序指导和训练飞行机组根据公布的非精密进近程序实施CDFA。
二、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部)和《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部)运行的合格证持有人。
其他航空运营人、飞行机组或飞行员可参照本咨询通告所描述的方法实施CDFA。
三、相关民航规章和咨询通告《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部)《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CCAR-97部)《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部)《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部)《民用航空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制定与实施准则》(AC-97-FS-2011-01)《机组标准操作程序》(AC-121-22)《机组资源管理》(AC-121-FS-2011-41)四、背景事故数据分析表明,航空器在实施非精密进近时的事故率是实施精密进近时发生的事故率的7倍。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目前非精密进近的最后进近航段设计中,传统的梯度下降是在机场净空剖面基础上设计的,其中有的包含,而其他的则不包含梯级下降定位点(SDF)。
按照包含梯级下降定位点的程序飞行(即没有稳定梯度下降的飞行)需要飞行员在通过最后进近定位点以后多次调整航空器的推力、俯仰姿态和高度,这些调整增加了在飞行关键阶段飞行员的工作负荷和发生差错的可能性;对于最后进近航段不包含梯级下降定位点的非精密进近,允许飞行员在通过最后进近定位点之后立即下降至最低下降高度/高(MDA/H),这种操纵通常被称为“快速下降后平飞(dive and drive)”。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关于征求《航空器运行-飞行程序》咨询通告意见的函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关于征求《航空器运行-飞行程序》
咨询通告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布日期】2024.09.02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征求《航空器运行-飞行程序》咨询通告意见的函
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公司,各运输机场,各地区空管局:
为全面提高飞行员、管制员等相关运行人员对飞行程序的理解,更好地执行飞行程序,确保飞行运行的安全和效率,我司组织修订形成了《航空器运行-飞行程序》咨询通告初稿,可从民航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
(/HDJL/YJZJ/)下载。
现就以上咨询通告初稿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讨论,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包括现行条文、修订后条文和修订理由及说明),并于9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邮件或微信反馈,联系人:黄晋,电子邮箱:
****************,手机:137****9979(微信同号)。
(请各地区管理局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各飞行程序设计单位)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24年9月2日附件:航空器运行-飞行程序。
中国民用空总局飞行标准司咨询通告
中 国 民 用 空 总 局 飞 行 标 准 司编号:AC-121/135-67咨询通告颁发日期:2006.5.15批准人:维修审查委员会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1.依据和目的:本咨询通告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21部(CCAR-121部)第121.151条和121.367条、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35部(CCAR-135部)第135.45条和135.425条以及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25部(CCAR-25部)第25.1529条和附录H制定。
目的是为制定、批准和使用民用航空器的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即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提供指导。
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航空器制造人和CCAR-121部、CCAR-135部航空运营人。
3.撤销:自本通告生效之日起,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AC-121AA-02R1《维修审查委员会和维修大纲》撤销。
4.说明: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缩写MRBR)是针对新型和衍生型航空器由航空器制造人制定并由民航总局批准的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包括维修任务和维修间隔。
它是航空运营人针对该机型制定初始维修方案的基础。
MRBR是通过一种逻辑分析和决断方法确定航空器的维修任务和维修间隔的。
1960年,美国首先使用MSG-1的逻辑分析和决断方法针对B747飞机制定了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之后根据B747飞机获取的经验,修订完成了适用于所有新型和衍生型航空器的MSG-2逻辑分析和决断方法。
1980年,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美国航空运输协会ATA、美国与欧洲的航空器及发动机制造人和各国航空公司联合制定了新的逻辑分析和决断程序MSG-3,并被广泛使用。
目前,全世界各国已普遍采用MSG-3的分析方法来制定MRBR。
MRBR包含的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持航空器固有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水平,但其中并不包含独立未装机发动机的维修要求。
审定维修项目(缩写CMR)和适航限制性项目(缩写ALI)通常作为MRBR的附录A。
咨询通告
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编号:AC-66R1-04颁发日期:2006年5月9日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培训及考试大纲飞行标准司目 录1.目的和依据.......................................................................................- 1 -2.适用范围...........................................................................................- 1 -3.撤销...................................................................................................- 1 -4.说明...................................................................................................- 1 -5.培训内容和要求...............................................................................- 1 -6.培训及考试大纲...............................................................................- 3 -模块 1 国际民航公约及其附件...................................................- 4 - 模块 2中国民用航空法律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 5 - 模块 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 6 - 模块 4人为因素............................................................................- 7 - 模块 5民用航空器维修工程管理................................................- 8 - 模块 6维修人员执照和维修人员培训机构管理........................- 9 - 7.主要参考资料和出版物...................................................................- 9 - 附件1:民用航空器维修/部件修理人员执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考试地点资格证书.................................................................................- 10 - 附件2:执照、资格证书考试申请表..............................................- 11 -1.目的和依据本咨询通告依据CCAR-66R1第66.35条制定,目的是为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培训提供指导性说明。
《咨询通告培训教材》课件
咨询通告的分类
根据发布主体
政府咨询通告、组织咨询通告。
根据内容主题
规划咨询通告、政策咨询通告、项目咨询通告等。
咨询通告的目的和作用
目的
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 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作用
加强政府和公众的沟通,提高决 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增强 政府和组织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Part
02
咨询通告的编写
组织执行团队
2
组建专业的执行团队,明
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
实施执行
3 按照执行计划,有序开展
各项执行工作,确保任务 按时完成。
咨询通告的执行效果评估
效果评估标准
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标 准,包括执行效率、质 量、社会反响等方面。
收集反馈意见
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 等方式收集公众对咨询 通告执行的意见和建议
在编写过程中,要保持客观公正 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避免 产生误导。
突出重点和亮点
在有限的篇幅内,突出咨询通告 的重点和亮点,让受众快速了解 关键信息。
编写咨询通告的技巧
合理安排结构
咨询通告的结构要清晰明了,可 以按照“引言、正文、结论”等 顺序进行组织,方便读者理解和 接受。
适当使用引导语
在关键位置使用引导语,引导读 者关注重点内容,提高阅读效果 。
媒体宣传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 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提高公众知晓率。
社交媒体传播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微 博、微信等,进行信息传 播,扩大覆盖面。
咨询通告的执行流程
制定执行计划
根据咨询通告的内容和要 1
求,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 和时间表。
监督与评估
4
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 施进行纠正。
关于对《关于航空器空中失火应急处置程序的要求》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对《关于航空器空中失火应急处置程序的要求》
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布日期】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对《关于航空器空中失火应急处置程序的要求》咨询通
告征求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和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航空器失火处置程序和培训要求,近期,飞标司拟定了咨询通告《关于航空器空中失火应急处置程序的要求》。
现就该咨询通告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讨论研究。
请将书面意见于2015年8月15日前反馈我司。
征求意见稿下载网址:/P1/
联系人:李亮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cn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2015年7月13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咨询通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
编号:AC-145-XXX
颁发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航空器拆解项目的申请和批准
(征求意见稿)
飞行标准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编号:AC-145-XXX
颁发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批准人:
标题:航空器拆解项目的申请和批准
1.依据和目的
本咨询通告依据CCAR-145第18条(g)制定,目的是规范对航空
器拆解单位的管理,确保航空器拆解件返回使用的可控性,防止因使用
不合格航材对飞行安全的影响。
本咨询通告不涉及航空器拆解相关的进出口及环境保护要求,但航
空器拆解单位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
等部门的适用法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专业开展航空器拆
解业务,并计划向中国航空运营人提供拆解件返回使用的单位。
如航空器拆解业务不以向中国航空运营人提供拆解件为目的,则不
适用于本咨询通告,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
关总署等部门的适用法规要求。
3.撤销
无。
4.说明
随着民用航空业的发展,退役航空器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如何
处理退役航空器,在避免对生态环境带来破坏的同时,开发其剩余价值,引起了国际上的广泛重视,并逐步形成了退役航空器商业回收、再利用
XXXX年XX月XX日-1-
的专业拆解行业。
航空器拆解也成为了民用航空器从设计、制造到使用、退役完整产业链中必不可少的最后一环。
开发退役航空器的剩余价值除了传统的废品回收和转作他用外,也包括从退役航空器上拆解一些可返回使用的部件回收后再销售使用。
从退役航空器拆解部件,除了与航空器退役前的状态有关外,正确拆解航空器部件也至关重要,因此,国际上各民航局都对这种活动不同程度地开展管理,以保证拆解航空器部件状态可控,确保其返回使用后不会对飞行安全产生影响。
我国2009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对废旧产品进行拆解或者再利用。
这为鼓励和推动航空器拆解行业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政府部门也通过内部协调,明确了各自职责。
民航局作为民航飞行安全的主管部门,责无旁贷地负责制定航空器拆解部件返回使用的要求,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则按其职责分别负责航空器拆解业务中涉及的进出口及环境保护要求。
从航空器部件拆解工作来看,如以返回使用为目的,其拆解过程和要求与一般维修中的拆件无异,尽管不是完整的航空器维修活动,但本质上属于维修活动。
因此,此类航空器拆解单位可按照CCAR-145部的要求管理,并可把航空器拆解工作归类于第18条(g)“民航局认为合理的其他维修工作类别”。
本文件即是对航空器拆解单位如何按照CCAR-145部要求申请批准提供指导,并明确了适用特殊要求。
5.申请和批准
5.1航空器拆解单位应当按照其拟开展业务的地点,向所在地区管理局以“航空器拆解”项目提出申请,并注明计划开展拆解业务的制造厂家
机型系列。
注:鉴于“航空器拆解”项目的特殊性,不能被其他维修工作类别所自动涵盖,因此,即使某一维修单位具备航空器机体项目的高级别维修能力,但如计划开展航空器拆解业务,也需申请“航空器拆解”项目。
5.2航空器拆解单位的一般要求同其他国内维修单位,但应当充分考虑适用于航空器拆解项目的适用性,并在以下方面特别要求如下:(1)针对航空器拆解工作编制的手册,除符合CCAR-145部第30条的适用要求外,还应当包含本咨询通告第6、7段的管理要求。
如航空器拆解单位还申请了航空器拆解之外维修项目的批准,上述手册应当与其它维修项目的《维修管理手册》分开编制。
(2)授权签署《航空器拆解件挂签》的人员应当持有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并至少具备一个同类机型的签署和维修工作经验,经过所从事拆解具体机型的培训。
(3)对拟返回使用的每一个拆解部件,由上述第(2)段中规定的授权人员签发《航空器拆解件挂签》(样例见附录);
(4)航空器拆解单位应当建立航空器拆解部件登记管理系统,对每一个《航空器拆解件挂签》进行登记管理。
注:《航空器拆解件挂签》仅意味着拆解工作符合标准。
除本文件第8段所述的特殊情形外,拆解件必须由经批准的维修单位维修和签发AAC-038表《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后才能返回使用。
5.3航空器拆解单位在通过所在地区管理局组织的审查后,应当在《维修许可证》注明机体维修,并在《许可维修项目》中注明实际批准的具体机型系列。
举例说明如下:
《维修许可证》:机体维修
《许可维修项目》:地点:B737-300/400/500拆解
6.航空器拆解要求
6.1航空器拆解单位首先应当根据航空器注销登记证明和履历文件核实其来源,并在确认符合如下原则后方可开展拆解工作:
(1)直接从民航运行中退役的航空器,并且在运行期间未经历过造成航空器报废的严重事故。
如事故造成航空器部分系统报废,需经过修复并恢复了其适航性。
(2)从民航运行中退役后封存的航空器,并未经历过水浸、火烧等灾害情况。
注:不符合上述原则的航空器,航空器拆解单位可开展其他目的的拆解,但不得拆解部件返回使用。
如航空器在运行期间经历过非严重事故,则必须已经完成了事故调查,并由责任调查部门正式发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6.2 航空器拆解工作应当在完成所有拟返回使用部件拆解后,再开展其他目的的破坏性拆解工作,并通过工作区域的隔离或明显标示实施有效控制。
6.3 在拟返回使用的部件拆解后,应当按照相应持续适航文件的要求予以适当保护,由拆解人员完整填写部件信息,并由上述5.2条第(2)段中规定的授权人员核对后签发《航空器拆解件挂签》。
部件信息应当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名称、件号/型号、制造厂家、制造序号;
(2)安装部位;
(3)如有铭牌,应当注明并附铭牌照片;
(4)如时寿件,应当注明并根据航空器履历文件确认的时寿信息。
注:对于没有序号或时寿信息不能确定的部件,不得允许返回使用。
6.4 签发《航空器拆解件挂签》的拆解部件应当及时转移至隔离控制区域妥善保存,并及时将信息录入登记管理系统。
7.航空器拆解件登记管理系统和公开信息平台
7.1 航空器拆解单位应当建立在质量部门控制下的拆解件登记管理系统,并符合如下要求:
(1)登记本单位所拆解的所有航空器信息,至少包括机型、生产序号、退役前国籍登记号、适航证编号和颁发民航当局,并附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
(2)能完整记录并展示从某一航空器上拆下并拟返回使用的所有部件信息。
(3)登记每一拟返回使用部件的部件标识信息,并附部件标识或铭牌照片、《航空器拆解件挂签》复印件。
7.2 对于某一架航空器的上述登记信息,拟返回使用部件的拆解工作一经完成应当立即冻结,防止随意更改。
7.3 航空器拆解单位应当将登记拟返回使用航空器部件的信息,发送至民航局认可开展航材分销商评估的协会组织指定的公开信息平台后,方可对外销售。
注:上述协会组织,如果在中国境内,应是经国家民政部正式批准成立的行业社团法人机构;如果在中国境外,应当是所在国家或地区民航当局认可的协会组织。
7.4 航空器拆解件销售后,航空器拆解单位应当及时在上述公开信息平台如实填报购买方信息,包括购买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8.允许航空器拆解件直接返回使用的特殊情况
8.1在同时满足下述情况下,拆解航空器的部件可直接返回原航空运营人使用:
(1)航空器在原航空运营人运行期间直接退役;
(2)部件在原航空运营人的监控下拆解
(3)返回部件直接由原航空运营人按照其规定挂签。
8.2 航空器拆解单位应当记录上述直接返回原航空运营人使用部件的信息,并保存航空运营人挂签的复印件。
附录.航空器拆解件挂签样例
正面:
XXXX年XX月XX日-7-
AC-145-XXX 航空器拆解项目的申请和批准
XXXX 年XX 月XX 日 -8- 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