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操作说明(附失业保险转移及领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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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如何进行跨省转移

失业保险如何进行跨省转移

失业保险如何进⾏跨省转移⼯作地转移后,之前原单位为职⼯缴纳的失业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吗?经常会有⼀些职⼯咨询失业保险能否跨省转移的问题。

⼤家保为你解答疑惑,职⼯更换⼯作地跨省流动后,失业保险也可以进⾏转移接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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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能跨省转移吗?职⼯更换⼯作地跨省流动后,失业保险也可以进⾏转移接续的。

按照我国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户籍不在同⼀统筹地区的,也就是跨省的转移失业保险的,失业⼈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按照现⾏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在职职⼯跨统筹地区转换⼯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转出单位或职⼯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转出单位或职⼯应在开具证明后60⽇内到收⼊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续,并⾃在转出地停⽌交费的当⽉起,按收⼊地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交纳失业保险费。

转出前后的交费时间合计计算。

失业⼈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则可凭失业保险关系和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费⽤是否划转,则分为两种情况办理:⼀是失业⼈员跨省级地区转移,失业保险费⽤应随失业保险关系转迁相应划转。

需划转的费⽤包括失业保险⾦、医疗补助⾦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是失业⼈员在省级地区内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保险费⽤是否随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划转,由省级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

失业⼈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

职⼯失业保险⾦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政部门进⾏协商,明确具体办法。

协商未能取得⼀致的,由上⼀级劳动保障⾏政部门确定。

失业⼈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

上海退休医保余额异地转移流程

上海退休医保余额异地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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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转移到苏州流程

上海社保转移到苏州流程

上海社保转移到苏州流程
1、本人拿着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去上海的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

2、在江苏的新单位就职之后,由江苏的新单位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社保关系并办理缴费。

3、向江苏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申请的时候需要出具原工作单位的参保凭证,并填写转续申请表。

4、江苏社保工作机构审核转续申请表是否符合转续的条件,符合的新社保机构将向原工作所在地社保机构发送同意接收函,不符合社保机构会说明原因并出示书面说明。

5、上海的工作单位在收到同意接收函之后,会审核在当地的缴费情况,如果没有欠款会划转资金,并向江苏的社保机构发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此终止原工作地的社保关系。

6、审核通过之后,在江苏的社保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劳保就发[1999]17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劳保就发[1999]17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劳保就发[1999]17号)各区、县劳动局,各主管局,各行业控股(集团)公司:现将《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一九九九年二月五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文件(沪府发[1999]7号)重新修正并发布的《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它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适用本细则。

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其他劳动组织和外省市驻沪办事机构中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也适用本细则。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它城镇企业。

第三条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一)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三)滞纳金;(四)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的地方财政补贴;(五)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四条凡属本细则适用范围的单位,均应当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新建单位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批准建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建立新单位的批文,以及法人代码证书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破产或者被撤销时,应当在30日内,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原受理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跨省转移社保有什么新规定

跨省转移社保有什么新规定

跨省转移社保有什么新规定社保如何跨省转移根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国办发〔20XX〕66号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您可以根据上述转移条件来确定是否转移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转移个人帐户全部,统筹基金转移12%。

如需转移,办理程序如下: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如下:1、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新就业地用人单位或本人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省市职工转移进沪工作的通知

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省市职工转移进沪工作的通知

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省市职工转移进沪工作的通知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省市职工转移进沪工作的通知沪劳保社发(1999)56号各区、县劳动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适当控制本市人口机械增长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对外省市职工转移到本市工作(以下简称职工转移)提出如下意见:一、职工转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外省市职工转移到本市工作应坚持生产、工作需要和解决职工家庭实际困难相结合的原则。

继续按照大城市就中、小城市,内地就边远地区和单身职工就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地的要求。

切实做到既严格控制本市人口机械增长,又有利于经济发展和解决职工家庭实际困难,以维护社会稳定。

二、职工转移的对象、范围和条件从外省市转移到本市工作的职工必须是非农业户口,身体无严重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与外地所在工作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不含乡镇企业职工)。

(一)夫妻两地分居职工的转移。

夫妻两地分居原则上按职工家庭生活基础(指配偶和子女)是否在沪为依据,可按下例条件办理:1、对配偶和子女在沪,单身一人在外地工作的职工,如上海家庭有困难,且分居时间已在六年以上的,可照顾转移来沪工作。

2、原户口从上海迁出的职工(包括随迁子女或出生在外地现已工作的子女)配偶一方在沪的,分居年限须满二年。

3、因本市经济建设发展需要,技术等级在高级以上(技术证书须经本市劳动保障部门鉴定)的职工,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

(二)“特困”职工的转移。

(“特困”是指职工在沪家庭中老人有特殊困难。

)按下例条件办理:1、老人在沪无子女且无成年第三代照顾的,或虽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患严重疾病,生活自理有困难的;2、在沪子女在远郊成家;参军去外地并提升为军官;出国定居(未定居但出国已四年以上)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照顾外地一名未婚子女或成年第三代一人来沪照顾老人。

失业保险转移流程

失业保险转移流程

失业保险转移流程《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条例》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前已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失业从员在跨统筹地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失业保险转移流程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条例》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前已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失业从员在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已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单位和失业⼈员不能因其转移和流动⽽中⽌失业保险关系,否则就会损害其合法权益。

单位转移和失业⼈员流动后,原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的统筹地区,迁⼊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接续其失业保险关系。

(⼀)失业保险转移的政策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程序在职职⼯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续。

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凭此证明到迁⼊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

失业⼈员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员凭证明和《职⼯失业保险⼿册》到迁⼊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不需划转资⾦。

失业⼈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失业⼈员凭证明和资⾦划转⼿续到迁⼊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三)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时限受理当⽇内办结。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编就整理到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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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线上转移流程

失业保险线上转移流程

失业保险线上转移流程1.首先,您需要登录失业保险官方网站。

First, you need to log in to the official website of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2.然后,找到“在线转移”选项并点击进入该页面。

Then, find the "Online Transfer" option and click to enter the page.3.接着,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Next, fill in personal information, including name, ID number, etc.4.在填写完个人信息后,选择“转移申请”选项。

After filling in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select the "Transfer Application" option.5.接下来,填写前一个失业保险单位的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等。

Next, fill in the information of the previous unemployment insurance unit, including the name and address of the unit.6.然后,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离职证明、工资单等。

Then, upload relevant documents, such as resignation certificate, pay slips, etc.7.完成以上步骤后,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After completing the above steps, confirm that there are no errors and submit the application.8.在提交申请后,等待失业保险机构的审核和处理。

外地社保如何转往上海

外地社保如何转往上海

外地社保如何转往上海店铺社保知识早报:有时候因为⼯作原因或其他原因,不得不将社保转移到异地,这时候很多⼈就会问社保能不能转移、怎么转移?就上海的情况为您做⼀下介绍。

上海社保如何转往外地?养⽼保险:携带本⼈⾝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社保中⼼、各社区服务中⼼打...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外地社保如何转往上海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上海社保如何转往外地?养⽼保险:携带本⼈⾝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社保中⼼、各社区服务中⼼打印基本养⽼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医疗保险:携带本⼈⾝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医保中⼼办理医保转出参保凭证。

然后将开具的凭证交到社保转⼊地社保中⼼办理转移即可。

注意:医疗保险并不⽀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和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种只能在本地使⽤。

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便办理转移关系,⽽在⾮统筹区域,转移社保中,只能转移养⽼保险,且只能往户⼝所在地社保局转⼊,因此,如果说你的户⼝是当地,是可以办理转移的。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帐户部分,不能将个⼈账户和统筹账户⼀起取⾛。

公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起两年后到当地公积⾦管理中⼼申请办退.⼆、外地社保如何转往上海?外地社保转⼊上海办理流程:1.先在上海⼀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保。

2.然后再到上海社保局索取养⽼保险同意接受通知单。

3.填写养⽼保险同意接受单,送⾄原单位所属的社保局。

4.提取或邮寄原单位所属社保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和转移资料到上海社保局。

5.最后带资料到上海社保财务科/综合科办理及查询。

剩下的就交给上海社保局的⼈了……以上就是⼩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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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流程

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流程

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流程
(⼀)职⼯跨统筹地区变换⼯作单位或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需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续。

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单位的申请报告;
2、接收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接收证明。

(⼆)异地城镇户籍失业⼈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转移⼿续(驻花都、番禺区和增城市的市属参保单位,其失业⼈员的转移⼿续由原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本⼈书⾯申请报告;
2、接收地的同意接收的证明(含失业保险发放机构的开户银⾏、开户户名和银⾏账号);
3、未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续的提供《通知书》。

(三)本市城镇户籍失业⼈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跨区转移户籍的,到迁出地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转移⼿续。

凭迁出地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出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到迁⼊地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领取⼿续。

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本⼈书⾯申请;
2、《居民户⼝簿》;
3、《⼴东省就业失业⼿册》,如有《⼴州市职⼯劳动⼿册》或《⼴州市流动⼈员劳动⼿册》的⼀并提供。

(四)异地失业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员,选择回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续。

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
2.、本市《居民户⼝簿》原件;
3、集体转移名单不详细的还需提供银⾏信汇单复印件或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明细清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9•【文号】人社厅发〔2021〕85号•【施行日期】2021.1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为进一步规范个人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转移接续,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保障劳动者的失业保险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参保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跨省转移接续(一)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三)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

但在转出地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费用。

二、关于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计算方法及待遇发放标准(一)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领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参保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二)转入地经办机构按照本统筹地区规定和标准,为参保失业人员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和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三)转出地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不足待遇支付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超出待遇支付部分并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上海养老保险转移到外地,失业、医疗保险转移到外地的流程

上海养老保险转移到外地,失业、医疗保险转移到外地的流程

上海养⽼保险转移到外地,失业、医疗保险转移到外地的流程外来从业⼈员离开本市的,可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将基本养⽼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

个⼈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保险关系随本⼈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分段计算、统⼀⽀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转移到外地外来从业⼈员离开本市的,可到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将基本养⽼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

⼆、上海转移到外地在上海市⾏政区域内的所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包括⾮上海户籍职⼯)都应参加上海市的失业保险统筹,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上海户籍职⼯失业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享受期限和待遇标准。

由上海市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本⼈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随失业保险关系⼀并划转。

根据以上规定,⾮本市户藉⼈员失业后,可提出申请,将转移到失业⼈员的户籍所在地,失业⼈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领取。

请您携带,退⼯证明、户⼝簿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失业保险部门申请转移。

三、上海转移到外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及个⼈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

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账户的余额。

根据上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续,原则上应与城镇职⼯基本养⽼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续⼀并办理。

参加本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员,在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后,由市事务管理中⼼为其建⽴个⼈医疗帐户。

本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员流动到外省市就业的,在本市注销个⼈医疗帐户,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对个⼈医疗帐户剩余资⾦进⾏,清算后的个⼈医疗帐户余额(包括个⼈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部分)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及对策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及对策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及对策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以下是一些问题和相应的对策:
1. 信息不一致:不同地区的失业保险系统可能存在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导致转移过程中出现错误。

对策是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 办理流程复杂:转移手续可能繁琐,给申请人带来不便。

可以简化办理流程,提供在线办理渠道,提高效率。

3. 转移时间长:长时间的转移过程可能影响申请人及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改进措施包括加快办理速度,设定明确的办理时间限制。

4. 政策差异:不同地区的失业保险政策可能存在差异,造成权益不平等。

需要加强政策协调,确保公平性。

5. 宣传不足:申请人对转移政策和流程不了解,可能影响权益的行使。

可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

6. 沟通协调困难:跨地区的沟通和协调可能存在困难。

加强地区之间的合作,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7. 权益保障: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在转移过程中得到保障,防止出现权益受损的情况。

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

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

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摘要:一、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概述1.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作用2.转移表的内容及填写要求二、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填写及注意事项1.转移表的填写流程2.转移表的填写要求3.填写转移表时需注意的事项三、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常见问题及解答1.转移表填写过程中的常见问题2.转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四、总结1.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重要性2.填写转移表时的注意事项正文:一、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概述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是指在上海市范围内,当劳动者从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时,所需要填写的一种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表格。

这张表主要用于记录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确保劳动者在各个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保障。

二、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填写及注意事项1.转移表的填写流程当劳动者在上海市范围内更换工作时,原单位需在劳动者离职后15 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表,同时劳动者需要将转移表交给新单位。

新单位收到转移表后,需在15 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2.转移表的填写要求填写转移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个人信息要准确无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号等;(2)转移表需加盖原单位公章;(3)转移表需由劳动者本人签字。

3.填写转移表时需注意的事项(1)在填写转移表时,应注意各栏目的填写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2)转移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写和办理,否则可能会影响社会保险的缴纳和享受;(3)在转移过程中,劳动者应妥善保管转移表,以免丢失。

三、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常见问题及解答1.转移表填写过程中的常见问题(1)个人信息填写错误;(2)转移表未加盖原单位公章;(3)转移表未由劳动者本人签字。

2.转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1)原单位未按时提交转移表;解决方法:劳动者应及时与原单位沟通,要求其按时提交转移表。

(2)新单位未按时办理接续手续;解决方法:劳动者应及时提醒新单位按时办理接续手续。

上海社保异地迁移流程

上海社保异地迁移流程

上海社保异地迁移流程1.在上海工作的人可以申请异地社保迁移。

People working in Shanghai can apply for the transfer of social security benefits to another place.2.首先需要到所在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证明》。

First, you need to go to the local social security bureau to apply for the "Transfer of Social Insurance Relationship Certificate."3.同时需要向上海社保局申请《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出证明》。

At the same time, you also need to apply for the"Transfer out Certificate of Social Insurance Relationshipfor Insured Persons" from the Shanghai Social Security Bureau.4.拿到这两份证明后,就可以到目的地的社保局办理异地迁入手续了。

After obtaining these two certificates, you can go to the social security bureau of the destination to handle the procedures for the transfer.5.需要提供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You need to provide personal basic information, identification documents, and social security payment certificates, etc.6.在目的地办理异地迁入手续后,原单位会解除在上海的社保关系。

失业保险异地转出申请书

失业保险异地转出申请书

我,[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现居住于[现居住地址]。

鉴于本人近期因工作原因需要异地流动就业,为确保个人权益,现将失业保险关系从原参保地转出至新就业地。

现将相关申请事项如下:一、转出原因1. 本人原在[原参保地]参加失业保险,由于工作变动,现需至[新就业地]就业。

2. 为确保本人失业期间能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特申请将失业保险关系从[原参保地]转出至[新就业地]。

二、转出条件1. 本人已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在[原参保地]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 本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已进行失业登记。

3. 本人在[新就业地]具备就业条件,有稳定收入来源。

三、转出所需材料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证明》。

3.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4. [新就业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接收证明》。

四、转出流程1. 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

2. [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

3. 本人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及相关材料交至[新就业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 [新就业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为本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5. 本人从[新就业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特此申请,恳请贵机构予以审批。

如有需要,本人将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敬礼!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申请日期:[申请日期]附件: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证明》。

3.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4. [新就业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接收证明》。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0)68号各委、办、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各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现就贯彻《暂行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通知如下:一、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按照《暂行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本市参保人员流动到外省市就业的,在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时,统一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时,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含本息,下同)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储存额转移。

三、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的参保人员,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其基本养老金计发按照本市现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

四、外省市户籍迁入本市的从业人员,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在外省市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可按《暂行办法》规定转移。

原在外省市单位就业,按当地规定未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工作年限)的,可视作缴费年限。

上海社保职工转出流程

上海社保职工转出流程

上海社保职工转出流程
一、转出准备
1.确认转出资格
(1)满足转出条件
€①正常离职
€②劳动合同终止
(2)了解新单位社保政策
€①新单位是否接收上海社保
€②新单位社保缴纳要求
2.收集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户口本复印件(如需)
(2)社保缴纳记录
€①社保卡
€②最近六个月缴费记录
(3)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
€①劳动合同复印件
€②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二、提交转出申请
1.填写申请表
(1)转出申请表
(2)个人信息确认
2.提交申请材料
(1)材料清单确认
€①身份证明
€②社保缴纳记录
€③离职证明
(2)提交方式选择
€①现场提交
€②在线提交(如支持)
三、审核阶段
1.材料审核
(1)社保局审核申请材料€①核对信息完整性
€②核实社保缴纳情况(2)单位确认
€①确认离职状态
€②核实工作年限
2.反馈审核结果
(1)合格通知
€①发送书面通知
€②记录转出批复意见(2)不合格通知
€①说明不合格原因
€②提供补充材料指导
四、办理转出手续
1.领取转出凭证
(1)转出证明
(2)社保卡退回(如需)2.确认新单位接收
(1)提交转出证明给新单位(2)确认新单位社保登记
五、新单位社保登记
1.提交新单位所需材料(1)身份证明
(2)转入申请
2.新单位办理社保登记(1)核对新员工信息(2)完成社保缴纳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及时了解政策变化
2.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3.保留相关凭证。

工伤失业险怎么转移

工伤失业险怎么转移

工伤失业险怎么转移
工伤失业险是一种为劳动者提供保险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它的转移是指将职工所在企业的工伤失业险关系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或个人的过程。

下面就工伤失业险的转移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工伤失业险的转移需要满足特定的转移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可以将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职工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化、职工依法取得居住证、职工在城市间转移工作等。

其次,工伤失业险的转移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职工需要到原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失业险转移手续。

这时,职工需要提供相关的转移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工资标准或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等。

然后,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审核职工提交的转移材料,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填写并签发《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

最后,职工将《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交给新用人单位或按规定向原用人单位交回。

最后,工伤失业险的转移涉及到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之间的协作。

当职工转移工伤失业险关系到新用人单位时,新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申报转移手续,并办理相关手续。

原用人单位在收到职工提交的《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后,应及时将职工的工伤失业险关系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交至新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

总之,工伤失业险的转移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职工工作变动或户籍变动的情况下,可以将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或个人。

转移步骤简单明了,需提供相应材料并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同时要求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相互合作,确保转移手续的顺利进行。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我是您所在地区失业保险机构的代表,特此致函与您联系。

根据我所掌握的信息,您在失业保险方面可能有一些相关的问题需要解决。

我们非常重视您的就业和福利保障,希望能为您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

在此,我想告知您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事宜。

如果您曾在过去出过示指定雇佣单位工作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则在离职之后,您可以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新的雇佣单位,确保您在新职位上的社会保险保障继续生效。

为了实现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您需要按以下步骤操作:1. 联系您当前的雇佣单位,获取相关的失业保险转移申请表。

您也可以直接向我们的办公地址索取表格。

2. 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所需的文件材料,例如离职证明、社会保障号码等。

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3. 在完成材料准备后,将申请表格和文件寄送至我方指定的办公地址。

您还可以选择亲自前往办公地点递交材料。

4. 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会在收到您的申请后进行严格审查,并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向您反馈审核结果。

5. 如果您的申请获得通过,失业保险关系将会得到转移并继续生效。

您将能够享受到新职位上的社会保险福利。

如果在上述过程中您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我们的工作人员将竭诚为您解答疑问,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指导。

谢谢您对我方工作的支持与合作!我们期待能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祝您工作顺利!
此致
(您所在地区)失业保险机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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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市转移须知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就业,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需要跨省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书面申请;
2、本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办好之
后有材料寄过来)
3、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居住证没有的人员不需要提供)
4、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正页及本人信息页)
5、《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复印件;(或离职证明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失业保险待遇转入部门的银行账
号(包括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账号)及单位名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
失保基金管理科
将上述材料寄到如下地址和收信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995号317室
邮编:200126
收信人:王老师(收)
附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解释(本人亲自到失保部门所问的总结)领取失业保险金类似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即有需要才领取(有病看病花钱才用的着医保)。

但不同于医保的是,失业保险个人所交部分是无法提取的,而医保个人所交部分(在很多地方)是可以提取的,即使不能提取,也能用来在医保指定药店购买指定药品。

但失保个人所交部分只有在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下面所列的,以枣庄为例,其它地方应该类同)下才能被用到,否则就只能充缴国库了(呵呵~)。

枣庄失业金领取条件(领取前提是你已交失业保险并达到一定期间)1 在枣庄本地失业须提供:
(1)离职证明原件。

(2)与(本地)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2 领取外地(即在外地工作交的失业保险,但户口在枣庄)所交失业保险金须提供:
(1)外地的离职证明原件。

(2)与外地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外地原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部门开具的失业保险缴存领取待遇证明(这个就是上面第2条所说寄过来的材料)
所以,如果你在外地工作并缴纳了失业保险,但你的户口在家或其它地方,因为你只能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故只能将你在工作地所交的失业保险转到户口所在地(当然前提是可以转,
我听说有些地方是不能转的)、处于失业状态并提供上述所说材料后才能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当然,如果你工作地就是户口所在地,如果失业,要领取失业金,就没有什么失业保险转移的事了,只要提供上述所说的东西,户口所在地失保部门就会根据你所缴纳的失业保险给你定出所应享受的待遇(也就是能领多少个月的失保金)。

所以,明白了吧,你从外地转来的失业保险只是一份让你户口所在地失保部门给你定待遇的证明。

这个只有在失业后需要领取失业金时才用的到。

这也是为什么个人所交的失业保险自己是没有办法提取出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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