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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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角度的环境资源法
2014级环境工程姓名:学号:2014
一、环境资源法概述
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以人类——环境关系为其产生的基础,称之为环境资源社会关系。它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其所产生的对象因人类——环境关系而产生的环境资源社会关系,它所保护的是人类赖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环境,目的在于协调人类远环境的关系,使人类按照自然客观规律开发利用环境资源
二是环境资源法要实现协调人类——环境关系的目标,只有通过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通过调整环境资源社会关系才能完成,人也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活动才能与环境资源发生联系。
三是环境资源法是建立和维护环境资源法律秩序的主要依据,环境资源法作为国家关系环境的重要工具,与其他法律部门一样,必须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并以明确、肯定、普遍的形式规定了人们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二、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是指环境资源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法律的价值目标是法律价值观的直接体现,是社会价值系统中的子系统,一般包括公平、自由、平等、安全、效益和秩序等内容,环境资源法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一个多层次价值构成的有机体系,体现着目的和工具的统一: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的整合体,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性价值也可称为“环境资源法的目的”,环境资源法的工具性价值则可称之为“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撇开其工具性价值不谈,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性价值最重要最直接的边县形式就是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观:
第一,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核心——生态价值观
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主要体现为生态价值观。生态价值观以生态文明和生态思维为社会环境伦理基础,生态文明和生态思维用现代生态学原理和理论去观察世界、认识周围客体,并以此作为审视自己行为的准则,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认为人类应该同自己的生存环境共同发展和进化,强调人类对后代、社会和自然的道德责任。
生态价值观建立在新的环境道德的基础上,认为“人类属于自然的一部分”,是生命共同体中的一员,要求人类应该尊重自然界本身,实行尊重大自然的原则,应该设法和自然合谐相处,而不是单纯地让自然只满足我们的需要,更不是征服和破坏自然。应该尊重其他生命形式的价值和延续性,维护大自然的稳定性、完整性和多样性,从开发利用自然转变到保护、保存自然,在人和自然之间建立起协调关系和伙伴关系。同时,自然环境是属于全球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在谋求自己的利益时要考虑到对别人的责任。并且,地球既是当代人继承的世界,更重要地也是人类共同的未来世界,是当代人向后代“借用”的,并在无偿地使用子孙后代的自然资源,所以必须考虑我们的行为对后代所造成的威。
生态价值观为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的协调的生态经济观提供了基础。可持续发展包括两层基本意思或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发展或发展性;二是可持续或可持续性。《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的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整体,应该把发展与可持续联系起来看:发展表示前进和进步,因此首先是发展,决不能搞停止和倒退;可持续表示源远流长、永续不断、动态平衡、良性循环,因此要切实保护和改善发展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源泉——环境和资源。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相统一的生态经济观,为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指导思想。持续发展的概念,从理论上结束了长期以来把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资源相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并明确指出二者应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
第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价值观
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是学术界研究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伦理学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新型的环境伦理理论。与环境伦理学产生与发展的时期基本相同,可持续发展战略酝酿于20世纪60至70年代的第一次环境革命,成熟于20世纪80年
代末90年代初的第二次环境革命。这种重合并不是时间上的巧合,而是因为环境伦理学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从不同的理论层面,在相同的历史背景下,为解决人类社会所共同面临的环境问题而相继产生的。二者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互补性。
确立保护人类的环境权是可持续环境伦理观中另一个社会道德原则。所谓环境权,主要是指人类享有的在健康、舒适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
第三,可持续发展资源价值原则——资源价值观
可持续发展思想要求树立新的资源观和价值观:整个环境都是资源,阳光、空气、水、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环境自净能力等,无论是直接进入还是间接进入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要素,实质上都是以不同形式满足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需要,而且都是有价值的商品
三、可持续发展对环境资源法律理论的创新
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提出,使人类对环境与发展的认识进入一个新阶段:建立新的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认识到环境与发展密不可分,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必须要转变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由资源型发展模式逐步转变成为技术型发展模式,即依靠科技进步,节约资源与能源,减少废物排放,从高投入、重污染为特征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向节能降耗、轻污染和环境无害化为特征的集约型、效益型转变,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建立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观念的更新,价值取向的转变,使以污染物末端治理控制和抑制负外部性为核心内容的环境法研究的领域拓展,形成具有一系列的主题创新与理论突破。环境法学以研究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和管理环境资源的活动产生的环境问题的法律规制为内容,融合了来自于各个相关学科知识,将当代法学、环境学和经济学、管理学、政策分析、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融合到环境法的研究之中,以环境整体关联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公共资源与公共资源管理理论(国家干预、公众参与)为理论基础,形成一个的跨学科、交叉学科的知识框架。环境法的基本范畴、调整对象、基本价值取向与构造、目的、环境权等环境法的理论核心逐渐建立。
四、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