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通用版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本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的停产撤人工作。
第三条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事故、恐怖袭击等。
第四条公司应明确负责停产撤人工作的部门,设立专门的应急小组,确保迅速响应和决策。
第五条全体员工都应积极参与公司的应急演练和培训,掌握适时撤离的方法和技巧。
第六条应急撤离措施应与其他应急预案相配合,相互协调和衔接,确保整体应急系统的完备性和高效性。
第七条本制度应与其他公司管理制度相联系,形成完整的应急管理体系。
第二章紧急情况的分级第八条根据紧急情况的严重性和规模的大小,将紧急情况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第九条一级紧急情况是指重大影响公司核心利益的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大规模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
第十条二级紧急情况是指中等程度影响公司核心利益的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局部火灾、爆炸、事故等。
第十一条三级紧急情况是指较小影响公司核心利益的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个别火灾、爆炸、事故等。
第十二条公司紧急情况的评定标准由公司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报领导批准。
第三章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不同级别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并经公司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应明确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组织结构、责任分工、应急资源调配、通讯与联络、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等内容。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应定期更新和修订,确保适应紧急情况防控和应急处置的需要。
第四章紧急情况的停产撤人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紧急情况的报警和通知机制,确保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得到掌握和处理。
第十七条当发生一级紧急情况时,公司应迅速停产,紧急撤离所有员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十八条当发生二级紧急情况时,公司应立即停产,有序撤离员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十九条当发生三级紧急情况时,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停产,并有序撤离员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本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矿井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保障矿井设施和设备的完好,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职工、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三、定义1.紧急情况:矿井发生矿灾、事故、火灾、煤气爆炸等危急情况。
2.停产撤人:发生紧急情况时暂停矿井正常生产,并组织矿井内所有人员安全有序地撤离。
四、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程序1.紧急情况发生后,矿井内部各级责任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救援队伍。
2.矿井领导班子应迅速召开应急会议,明确矿井内部应急责任人员及其职责,并指定应急行动组织。
3.应急行动组织应依据预案,尽快组织人员进行矿井内部的紧急疏散和撤离工作。
4.各岗位责任人要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并接受指挥和调度。
五、停产撤人流程1.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组织应立即向全矿内所有人员发出紧急停产撤离的指令。
2.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关闭设备和机械,并迅速撤离岗位,按照疏散路线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
3.各岗位的负责人应带领所属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按照疏散预案指引矿井内所有人员有序地撤离。
4.矿井内设有疏散警报器和指示器的地方,应依次触动和遵循指示器指引进行撤离。
5.矿井内设有避难设施的地方,人员应依照预案指示前往,并做好避难准备。
6.矿井领导班子应设定紧急情况下集结的地点,并定期组织演练,以确保人员熟悉地形并掌握撤离技能。
六、紧急情况防范措施1.矿井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并定期检查维修。
2.矿井应设立疏散标识和疏散逃生指示灯,确保人员能够清晰明了地按指示进行疏散。
3.矿井应设立避难所,提供紧急情况下的避难条件。
4.定期组织紧急情况下的撤离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七、处罚措施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依据煤矿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严重违法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推荐-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为确保井下安全生产建设需要,确保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等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我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强化煤矿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措施》的通知,特制定本矿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一、成立停产撤人领导机构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
二、机构职责(一)矿长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二)分管副矿长是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主要责任者1.负责紧急撤人避险并协助矿长,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三)总工程师是紧急撤人避险技术措施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解决遇到的有关技术难题并组织现场实施;(四)安全矿长是监督、督促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监督检查、紧急撤人避险管理有关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调度室:根据具体情况指挥、调度紧急撤人避险工作。
(六)技术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科:协助分管领导解决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
(七)安监科:监督检查上级、集团公司和公司制定的有关紧急撤人避险等制度、方案的执行情况,组织井下职工安全有序的撤离。
(八)供应科: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时供货。
(九)各井下区队:现场盯班管理人员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的第一组织者;每个职工都能熟知避灾撤离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听从指挥。
三、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5%;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5%;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地点附近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6.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0%;7、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5%。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本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执行停产撤人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适用于所有矿井。
二、紧急情况定义紧急情况指矿井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矿井设施损毁或影响正常生产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矿井安全设施故障、火灾爆炸等。
三、停产撤人程序1. 紧急情况发生后,矿井负责人或监测部门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并通知全矿职工;2. 各部门应按照紧急预案的要求,组织矿工有序撤离作业区域,并向集结点集中;3. 集结点的选择应考虑到矿工的安全和逃生通道的便捷程度,并确保与外界通信畅通;4. 停止一切生产作业,并封锁进入矿井的通道,以防止事故扩大;5. 监控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并保持与当地政府紧密沟通;6. 矿井负责人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与事故救援工作;7.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根据情况恢复生产或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安全后方可重新开展生产。
四、职责分工1. 矿井负责人:负责启动紧急预案,组织矿工撤离,并协调救援工作;2. 监测部门:负责监控矿井各项指标,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3. 各生产部门:负责组织矿工撤离作业区域,并在撤离过程中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4. 救援队伍:根据矿井负责人的指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5. 安全评估部门:在紧急情况后,负责对矿井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
五、培训和演练1. 矿井应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紧急情况的培训,包括停产撤人程序、逃生路线和紧急救援措施等;2.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紧急情况演练,以检验矿井紧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3. 演练结果应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及时修改完善矿井的紧急预案。
六、处罚机制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停产撤人措施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井负责人所有,对于本制度的修改或解释,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执行。
八、生效日期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废止以前的相关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是指在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为了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立即停产并组织矿工撤离的制度。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 紧急情况发生后,矿井立即停产,并触发紧急救援预案。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按照事先制定的流程进行撤离。
2. 矿井应当设立撤离指挥部,由指挥人员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撤离工作。
指挥部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救援队伍等报告情况,并接受指导和支持。
3. 撤离指挥部应当确立相应的撤离路线和求生区域,并向工作人员发布指示。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指示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尽量避免使用可能造成进一步危险的通道。
4. 撤离指挥部应当统计并核实矿工的人数,确保每个人员都被安全撤离,并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通信,随时报告撤离进展和人员安全情况。
5. 紧急情况解除后,矿井应当及时进行安全评估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以防止紧急情况进一步蔓延和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
这个制度对于矿井企业和矿工而言都非常重要,应得到严格的执行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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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1. 内容概述本制度旨在确保矿井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停产撤人措施,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员工,包含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
2. 管理标准2.1 紧急情况定义紧急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矿井发生火灾•矿井发生瓦斯爆炸•矿井地质突陷•井下水灾•其他威逼矿井工作人员生命和资产的突发情况2.2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流程1.紧急情况发生时,坚决执行停产指令,以确保矿井的安全。
同时,职能部门负责人立刻启动撤人流程,并依照预先订立的计划进行。
2.负责紧急情况管理的职能部门将启动撤人流程的指令转实现各个工作区域,确保全部人员能够快速撤离不安全区域。
3.撤人流程遵从从不安全区域向安全区域渐渐撤离的原则。
即先将人员撤离至离不安全区域较远的附属空间,再渐渐撤离至接近出口的安全区域,最终到达地面安全地带。
4.在撤离过程中,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将组织并引导员工进行撤离,确保安全顺利进行,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撤人情况。
5.一旦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职能部门负责人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清点并核对人员名单,确保无人员滞留在不安全区域。
6.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上报该紧急情况的认真情况,并依照应急预案进行善后工作,确保仿佛情况不再发生。
2.3 职能部门的责任1.职能部门负责人需定期组织紧急情况演习,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本领,并不绝完满紧急情况处理方案。
2.职能部门负责人需要保持与安全监管部门的紧密沟通,了解安全监管政策和法规的变动,并及时更新企业相关制度。
3.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对紧急情况的处理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够更加高效和精准明确。
3. 考核标准3.1 考核内容1.撤人流程的执行是否严格依照制度要求进行,是否能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2.职能部门负责人是否依照规定定期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本领。
3.紧急情况处理后的善后工作是否恰当并及时进行。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一、引言矿井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场所,随时会面临各种紧急情况的发生,比如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坍塌等。
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二、制度目的1. 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尽快停产撤人,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2. 保护矿井设备和财产安全:及时停产撤人,减少因紧急情况造成的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
3. 组织有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矿井停产撤人工作有序进行,避免混乱和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三、制度内容1. 紧急情况的判断:制度应规定矿井紧急情况的判断标准和程序,如瓦斯浓度超标、煤尘爆炸、巷道坍塌等。
同时,制度还应明确相关人员对紧急情况的判断和观察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工具和设备。
2. 停产指令的发布:制度应规定停产指令的发布程序和权限,明确停产指令的发布人员和接收人员,并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停产措施。
3. 撤人指令的发布:制度应规定撤人指令的发布程序和权限,明确撤人指令的发布人员和接收人员,并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撤人措施,如疏散路线、疏散地点。
4. 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制度应规定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和要求,要求矿井建立健全的应急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责任人。
5. 人员培训和演练:制度应规定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培训和演练要求,要求矿井定期组织紧急情况的模拟演练,提高矿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技能。
6.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应规定对紧急情况的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要求,明确调查程序和责任追究的标准,以促使矿井各相关人员对紧急情况处理工作负责。
四、制度实施1.培训和宣传:制度实施前,矿井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包括矿井紧急情况的识别和判断、停产和撤人措施的执行等。
同时,还应加强对制度的宣传,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并遵守制度。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模版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模版第一部分: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的背景和目的1.1 背景在工业生产和服务行业中,由于各种突发紧急情况的发生,例如火灾、地震、爆炸、化学泄漏等,可能会危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为了应对这些紧急情况,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停止生产活动并进行撤离变得至关重要。
1.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紧急情况下的停产和撤离程序,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安全地撤离现场,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部分: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的范围和适用对象2.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生产、办公和服务场所。
2.2 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部分:紧急情况的分类和级别3.1 火灾3.2 地震3.3 爆炸3.4 化学泄漏3.5 其他紧急情况第四部分: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的程序和要求4.1 紧急情况初步判断与报警4.1.1 员工注意到紧急情况后,立即向主管报告,并尽快拨打应急号码报警。
4.1.2 主管接到报告后,立即判断紧急情况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向紧急情况应急小组报告。
4.2 停产和撤离通知4.2.1 紧急情况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立即停产和撤离。
4.2.2 应急小组向所有员工发出停产和撤离通知,包括紧急情况的性质、撤离路线、集合地点等详细信息。
4.3 紧急情况应急小组组织撤离行动4.3.1 紧急情况应急小组按照事先制定好的紧急情况撤离计划组织员工有序撤离。
4.3.2 撤离路线应明确指示,无障碍物阻挡,并标有明显的疏散标识。
4.3.3 应急小组应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撤离路线畅通无阻,并妥善疏导员工有序撤离。
4.4 集合和报到安全核查4.4.1 员工在撤离到达集合地点后,应按照要求报到,等待应急小组的下一步指示。
4.4.2 应急小组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核查,确保所有员工的到达。
4.5 评估和恢复生产4.5.1 紧急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小组进行紧急情况的评估和损失统计。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的员工安全,合理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做好人员疏散,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任何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和生产线停产。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根据紧急情况的性质和程度,制定有关人员疏散和生产线停产的具体措施,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根据具体的紧急情况和企业特点,制度可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第二章人员疏散第五条紧急情况发生时,由紧急情况负责人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并按照预定的角色和职责进行操作。
第六条在发生紧急情况后,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迅速通知本部门全体员工,指导员工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和方式,有序疏散到指定地点。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在疏散过程中,要组织好员工的疏散秩序,保证疏散工作的高效和安全。
第八条在疏散过程中,员工应当保持冷静,按照指示集中疏散,不得擅自离开或乱窜,以免造成混乱和意外。
有需要时,可以随身携带个人重要物品和文件。
第九条残疾员工、孕妇员工、老年员工等特殊群体,在疏散过程中应得到特殊照料和保护,由各部门负责人和疏散人员协助。
第十条疏散后,在指定地点,各部门负责人要核对人员名单,确保无人员缺失,并做好人员统计工作。
第三章生产线停产第十一条在紧急情况发生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生产线负责人,按照紧急预案的要求,启动生产线停产程序。
第十二条生产线负责人要迅速关闭相关机器设备和相关设施,确保生产线的安全停产。
第十三条在生产线停产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停产过程中不发生意外。
第十四条紧急情况结束后,由紧急情况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决定是否恢复生产,并按照恢复生产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在紧急情况发生后,企业应当及时成立紧急情况应对的紧急指挥小组,负责紧急情况的处置和相关工作的协调。
第十六条紧急情况指挥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对紧急情况中的人员疏散和生产线停产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矿井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管理,确保员工人身安全,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风险。
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矿井的生产和管理工作。
二、定义1.紧急情况:指矿井发生威逼员工安全的事故、祸害、技术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形。
三、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流程1.紧急情况发生后,矿井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刻启动紧急预案,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处理;2.矿井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刻向上级报告事发情况,并依据上级指示调度资源、协调救援;3.矿井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依照预案要求,快速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撤离;4.在紧急情况中,矿井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利暂时停止矿井的生产和作业活动,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5.紧急情况解除后,矿井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刻组织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归档备案;6.对于在矿井紧急情况下不按规定撤离的人员,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理。
四、矿井紧急情况撤离次序1.矿井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依据紧急预案规定的优先级,布置矿井人员的撤离次序;2.优先撤离的人员包含:–伤员和生命体征不正常的人员;–被困或受伤的人员;–无法自救的人员,如年老体弱或行动不方便的人员;–其他按预案规定的优先级执行的人员;3.撤离过程中,负责撤离的人员应全程使用安全通道,并严禁使用电梯或其他有风险的通道。
五、矿井紧急情况注意事项1.在撤离过程中,人员应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快速有序地撤离,不得乱挤乱闯,以免造成人员伤亡;2.紧急情况下,如遇到煤炭自燃、瓦斯泄漏等特殊情况,应依照预案规定的步骤进行灭火或封堵;3.在矿井内,禁止随便堵塞通道、挪动标识牌、破坏安全设施等行为,如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严厉处理;4.紧急情况撤离过程中,人员不得擅自返回作业区域,等待上级布置撤离次序和时间。
六、矿井紧急情况培训和演练1.为提高员工应急处理本领,定期组织矿井紧急情况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熟识预案内容和撤离流程;2.培训和演练应包含矿井紧急预案、疏散通道、紧急撤离次序等方面的内容,以提高员工对紧急情况的应对本领;3.演练结果应及时总结并进行风险评估,不绝完善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3篇)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暴雨洪水导致的淹井事故及人员伤亡,本制度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确立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具体措施。
一、煤矿在面临以下任一情形时,应立即停产并撤离人员:1. 当气象预报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及以上等级的天气,或连续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预报为“暴雨”天气时,必须立刻停产并组织人员撤离。
2. 如发现老空区出现异常突水现象,应立即停产撤人。
3. 相邻煤矿若发生水害事故,亦须立即停产撤人。
4. 当影响生产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正常工作时,应立刻停产并撤出人员。
5. 若施工现场出现透水预兆,亦应停产撤人。
具体预兆包括但不限于煤层潮湿、气温降低、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水的“嘶嘶”声、矿压增大以及片帮、冒顶和底臌等现象。
二、人员撤退程序应严格遵循以下步骤:1. 煤矿发生重大水患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抢险部门,全面负责撤退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处理措施。
2. 现场总指挥应指导井下设备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协同,指挥受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撤离。
3. 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退命令后,应服从班组长指挥,沿预定撤退路线有序撤离,避免慌乱。
4. 透水事件发生后,应尽快观察并判断透水位置、水源、水量、原因及危害程度,并按照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路线迅速撤离,同时通知调度室撤退路线和目的地。
5. 撤退时应紧靠巷道一侧,抓紧固定物体,避开水流主流,预防被水中的矸石和木料撞击。
6. 在撤退路线和巷道交叉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以便救护人员识别。
7. 撤退过程中应保持秩序,避免慌乱和争抢,确保自己和他人安全。
8. 撤退应遵循由低到高的路线,避免进入独头巷道。
9. 遇险人员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最近路线撤离。
10. 总指挥需指定专人记录抵达安全区的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调度室。
矿井紧急停产撤人管理制度
矿井紧急停产撤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中的人员安全,确保矿井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以及时有序地进行停产和撤人工作,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的紧急停产和撤人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紧急停产和撤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准化管理”的原则,确保人员撤离时安全有序。
第四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定具体的紧急停产和撤人方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矿井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紧急停产和撤人程序,并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矿井应当确保紧急停产和撤人所需的设备设施完好,并随时保持处于可使用状态。
第七条应当建立健全矿井紧急停产和撤人工作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本制度下发后,矿井应当按照本制度逐项进行整改,确保可以顺利实施。
第二章紧急停产程序第九条紧急停产是指发生矿井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安排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的行为。
第十条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矿井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停产。
第十一条矿井应当迅速组织撤离人员,并妥善安排受损设备及其他设施。
第十二条紧急停产期间,矿井应当禁止所有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严格控制现场人员行动。
第十三条一旦事故得到控制或解除,矿井应当根据情况组织人员有序撤离,并对受损设施进行修复和重启。
第三章撤人管理程序第十四条撤人是指将矿井中的人员从事故现场撤离到安全区域的过程。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建立人员撤离通道和逃生通道,确保撤离的畅通。
第十六条紧急撤离时,矿井应当及时通知、指导员工撤离,并动员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救援。
第十七条矿井应当建立相应的人员撤离名单,进行点名确认并记录。
第十八条撤人时,应当提醒员工冷静沉着,确保自己的安全,不能慌乱逃生。
第十九条矿井应当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和医疗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第四章紧急应急预案演练第二十条矿井应当定期组织紧急应急预案演练,检验紧急停产和撤人程序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2篇)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为确保井下安全生产建设需要,确保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等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我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__强化煤矿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措施》____,特制定本矿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一、成立停产撤人领导机构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
二、机构职责(一)矿长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二)分管副矿长是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主要责任者1.负责紧急撤人避险并协助矿长,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三)总工程师是紧急撤人避险技术措施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解决遇到的有关技术难题并组织现场实施;(四)安全矿长是监督、督促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监督检查、紧急撤人避险管理有关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调度室:根据具体情况指挥、调度紧急撤人避险工作。
(六)技术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科:协助分管领导解决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
(七)安监科:监督检查上级、集团公司和公司制定的有关紧急撤人避险等制度、方案的执行情况,组织井下职工安全有序的撤离。
(八)供应科: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时供货。
(九)各井下区队:现场盯班管理人员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的第一组织者;每个职工都能熟知避灾撤离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听从指挥。
三、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____%;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____%;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____%;6.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____%;7、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____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____%。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旨在保障矿工的安全,及时应对矿井事故,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该制度包括以下要点:
1. 紧急情况发生时,矿井应立即停产。
停产是为了停止一切可能导致事故的作业活动,确保人员的安全。
2. 同时,矿井应设立紧急情况撤离通道,并在便于矿工逃生的区域安装标志和紧急出口指示牌。
矿工应该熟悉撤离通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且进行定期演练。
3. 当紧急情况发生时,矿井应及时向所有员工发出紧急疏散警报,警示员工立即撤离矿井。
警报系统应该设备完善,确保能够覆盖全矿井。
4. 矿井应通过建立紧急情况应急小组来确保紧急情况的协调和处理。
应急小组成员应接受紧急情况处理的专业培训,熟悉紧急响应程序,并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5. 矿井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撤离通道、警报系统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功能情况,确保其正常可用。
6. 矿井管理部门还应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和调查制度,对每起紧急情况进行认真的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预防。
总之,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是一个重要的安全制度,旨在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
矿井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同时,矿工自身也要加强安全意识,掌握
紧急撤离的方法和步骤,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3篇)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一、概述紧急情况下,为了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必须制定相应的停产撤人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紧急情况下的停产撤离流程,确保员工迅速、有序和安全地离开工作场所。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三、责任与义务1.企业责任:(1)建立健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并定期组织演练;(2)提供紧急情况应急培训,加强员工安全意识;(3)确保设备和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4)制定和更新撤离路线图,并在明显位置张贴;(5)保障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周期和身体安全。
2.员工责任:(1)遵循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参与相应培训;(2)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序地离开工作场所;(3)按照紧急情况撤离路线,避开危险区域,勿慌乱;(4)遵循应急组织人员的指示;(5)愿意接受相关应急演练。
四、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流程1.紧急情况发生:(1)紧急情况发生后,首先应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引起员工的注意;(2)紧急情况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织人员,并开始实施停产撤人制度。
2.停产准备:(1)应急组织人员按照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要求,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关闭相关设备、进水、电源等;(2)应急组织人员迅速组织撤离演练,并指导员工如何正确撤离;(3)应急组织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撤离路线,并做好相关标识。
3.撤离流程:(1)紧急撤离信号发出后,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集中在指定地点等候指示;(2)员工按照紧急情况撤离路线有序撤离,避让紧急出口,并注意自身安全;(3)员工撤离至安全地点后,应按照指示有序排队,进行点名确认人数。
五、应急演练1.频率:(1)应急演练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在新员工入职培训中,应包括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培训内容。
2.内容:(1)演练前,应提前通知员工,并告知紧急情况的类型和演练流程;(2)演练中,应模拟不同的紧急情况,让员工进行适应性训练;(3)演练后,应组织反馈和总结会议,并修改完善制度。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三篇)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暴雨洪水期间的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以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首要考虑。
2. 安全第一:确保暴雨洪水期间的生产活动不会对职工和公司财产造成危害。
3. 及时响应:遇到暴雨洪水等紧急情况,应快速反应,及时采取措施。
4. 协同配合: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并根据需要提供支持和协助。
三、具体措施1. 预警通知: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监测天气预警信息,一旦收到暴雨洪水预警信息,立即通知公司全体职工,并告知相应的应对措施。
2. 临时休假:公司将职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一旦发生暴雨洪水等紧急情况,即刻宣布全员停工,并安排职工返回家中,居住在安全的地方。
3. 撤离程序:在暴雨洪水期间,公司将建立撤离程序,指定撤离路线和集合点,并组织人员负责指导和协助撤离操作。
职工应按照指定程序和要求有序撤离。
4. 应急物资:公司应提前准备应急物资,如救生衣、浮筒、防水袋等,确保职工在疏散过程中的安全。
5. 通信保障:公司应与当地政府和救援机构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并保持通信畅通,及时了解最新的天气和救援指令。
6. 员工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暴雨洪水等紧急情况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四、责任与监督1. 公司负责人应对本制度的执行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并确保相关设施和物资的准备和保养。
2. 各部门负责人应贯彻执行该制度,做好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
3. 监察部门应监督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 职工有义务严格遵守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的制度要求,尊重预警信息,配合公司组织的撤离工作。
五、违反制度的处罚对于故意违反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的职工,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的甚至会构成违法行为。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一、制度背景与目的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是为了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紧急情况发生时的紧急停产和人员疏散方案,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1. 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访客和供应商。
2. 适用情况:适用于紧急情况下的停产和人员撤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地震、恶劣天气、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
三、紧急停产措施1.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由现场值班管理员立即启动紧急停产程序,并通知其他相关人员。
2. 停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切断电源、关闭装置、关闭阀门等,以防止事态扩大和进一步威胁人员安全。
3. 停产措施的执行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
四、人员撤离程序1. 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所辖员工,统一指挥员工有序撤离,并确保员工按照撤离路线撤离。
2. 撤离路线和撤离区域应提前规划并定期演练,保证员工熟悉撤离路线和安全出口位置。
3. 撤离时,员工应带上必要的个人物品,尽量不要携带大型物品以便快速撤离。
4. 撤离时,员工应尽量保持镇定,不要慌乱拥挤,遵守队列规定。
5. 撤离后,员工应迅速离开危险区域,前往安全聚集点等待进一步指示。
五、应急救援措施1. 应急救援小组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 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求助于专业救援组织,并及时与相关救援组织取得联系。
3. 应急救援小组应做好受伤员工的医疗救助工作,并确保受伤员工迅速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4. 应急救援小组应协助其他机构和政府部门进行灾后清理工作,以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六、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公司应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检验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有效性。
2. 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落实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制度细节。
4. 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以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模版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模版第一部分:制度概述(约200字)1.1 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井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效地停产撤人,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紧急情况处理,包括火灾、瓦斯爆炸、矿井坍塌等突发事件。
1.3 主要内容:本制度主要包括停产撤人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紧急情况的申报和应急响应、矿工撤出程序、安全演练和评估等内容。
第二部分:停产撤人组织机构和职责(约500字)2.1 矿长/矿井负责人:矿长/矿井负责人是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指挥和协调紧急情况处理工作,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和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2 紧急情况应急指挥部:紧急情况应急指挥部成员包括矿长/矿井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急救援队负责人、通信负责人等,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指挥紧急情况处理工作等。
2.3 矿工联络员:矿工联络员是负责与矿井内人员进行沟通和信息传递的人员,必须随时与矿工保持联系,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反馈矿井内部情况。
第三部分:紧急情况的申报和应急响应(约800字)3.1 紧急情况的申报: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任何矿工都有权立即向值班人员和班组长报告,班组长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同时触发紧急情况应急响应程序。
3.2 紧急情况应急响应:紧急情况应急响应包括以下几个阶段:3.2.1 紧急情况确认和信息收集阶段: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紧急信息收集系统,收集矿井内部情况,并通知安全监测人员立即启动监测系统,获取准确数据。
3.2.2 矿工撤出准备阶段: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矿工撤出准备工作,包括准备撤出通道、组织安全装备发放、通知矿工做好撤离准备等。
3.2.3 矿工撤出阶段:应急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指示,组织矿工有序地撤出矿井,确保每个矿工都能够平安撤离。
3.2.4 矿井停产阶段:在安全指挥部的指示下,矿井应立即停止生产和运输,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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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58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确保井下安全生产建设需要,确保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等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我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强化煤矿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措施》的通知,特制定本矿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
一、成立停产撤人领导机构
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
二、机构职责
(一)矿长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二)分管副矿长是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主要责任者
1.负责紧急撤人避险并协助矿长,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三)总工程师是紧急撤人避险技术措施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解决遇到的有关技术难题并组织现场实施;
(四)安全矿长是监督、督促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监督检查、紧急撤人避险管理有关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调度室:根据具体情况指挥、调度紧急撤人避险工作。
(六)技术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科:协助分管领导解决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
(七)安监科:监督检查上级、集团公司和公司制定的有关紧急撤人避险等制度、方案的执行情况,组织井下职工安全有序的撤离。
(八)供应科: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时供货。
(九)各井下区队:现场盯班管理人员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的第一组织者;每个职工都能熟知避灾撤离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听从指挥。
三、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5%;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5%;
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
6.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0%;
7、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5%。
水害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
2、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
3.采掘活动进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涌水量发生突然增加或探放水突然增大而难以控制时;
4、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施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
火灾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机电设备出现严重过热,机电硐室等场所出现烟雾;
2、巷道中空气温度升高,出现雾气或巷道壁(煤壁)“挂汗”;
3、巷道中能够闻到煤油、汽油、松节油味或焦油味;
4、巷道中流出的水温或空气温度较高;
5、人体有不舒服感。
如头痛、精神不振、闷热、精神疲乏等。
顶板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采煤工作面煤壁突然片帮严重,顶、底板移近量突然加大,支柱爆柱或下沉量突然增大的,采空区内会发出顶板断裂的闷雷声,采煤工作面出现悬顶超过规定或冒落不充分的;
2、掘进工作面巷道底板突然鼓起、出现严重的大面积片帮、顶板出现裂缝并张开,裂缝增多、顶板出现离层、漏矸、支架突然严重变形等。
机电、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主要电气设备出现异常气味、声音或温度等情况;
2、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出现故障报警;
3、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
4、矿井主通风机或局扇停止运转时;
5、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跳动;
6、松绳保护等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或不完好。
7、安全保护装置和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
8、烟雾报警装置发出警报,或监测到有烟雾、发热等着火征兆;
9、监控信号不正常。
其它重大安全隐患
井下作业地点出现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经安全员、跟班矿长评估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立即停工撤人,后报调度室安排专人处理安全隐患。
四、撤人注意事项
1、矿井出现安全隐患撤人,由跟班矿长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物,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隐患。
2、调度室要时刻掌握现场变化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发出应急指令。
3、跟班矿长组织跟班区长、安全员等人员配合,指挥现场的人员撤离。
4、工作面出现以上紧急情况,安全员、跟班区长是现场撤人指挥,全面负责所在工作面的人员撤离。
5、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跟班区长、安全员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退却路线进行撤离,人员在撤离途中在保持沉着、冷静,听从指挥,积极避灾,不得个人擅自行动,安全员和班组长最后离开作业地点,确保全部人员撤出。
6、在紧急避险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害,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并立即报告调度室。
7、到达安全地点后,安全员清点撤出人数后向调度汇报安全撤离情况。
8、对于不听从指挥,不执行撤离命令的作业人员,现场组织者可采取强制措施,升井后开除出矿。
9、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0、本制度从规定之日起执行。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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