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社区办公经费管理制度

社区办公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社区办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障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管理机构社区经费管理机构为社区委员会,负责对社区办公经费进行统一管理。
三、经费来源社区办公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拨款、社区收入、捐赠款等。
四、经费审批社区委员会应按照相关程序制定预算,经社区居民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经费使用范围社区办公经费主要用于社区治理、服务和建设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六、经费管理清单1. 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2. 社区设施维护和修缮费用3. 社区活动及公益事业支出4. 社区管理工作经费5. 其他经费支出七、经费使用程序1. 提出申请:相关部门或个人填写经费使用申请表,说明具体用途和金额。
2. 审批申请:社区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核,并报领导审批。
3. 完成审批:领导批准后,将经费拨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4. 审核报销:经费使用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流程进行支出,并及时报销。
八、经费管理监督1. 社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 社区居民有权了解和监督社区办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可提出建议和意见。
九、经费使用责任1. 社区领导对经费使用负有最终责任,应保证经费使用合理、合法。
2. 经费使用单位或个人需保证经费使用合理、透明,不得挪用、私分经费。
十、经费管理改进1. 定期对社区办公经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和更新。
2. 加强对经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经费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以上为社区办公经费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执行,共同维护社区经费使用的合法合理。
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管理实施方案

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管理实施方案一、人员配置与培训1.合理配置人员。
根据社区规模、工作量和服务需求,合理设置工作人员数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培训与考核。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评估,奖优罚劣。
3.建立激励机制。
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对表现优异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经费管理1.预算编制。
根据社区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需求,合理编制预算,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高效。
2.经费审批。
建立经费审批制度,对各项支出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
3.经费使用监管。
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居民监督。
我们来看看具体实施步骤:一、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实施与监督。
2.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制定实施方案1.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等。
2.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与培训1.通过宣传栏、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管理的重要性。
2.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四、实施与监督1.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2.建立监督机制,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收集居民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完善和调整。
1.人员选拔与培训。
选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的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2.经费使用监管。
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防止浪费和滥用。
3.居民参与与监督。
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发挥居民监督作用,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我想说的是,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管理实施方案的成功实施,离不开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和居民的支持。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构建和谐社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而努力!注意啦,实施这个方案的时候,可得留神几个关键点,别让好计划跑偏了。
社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XX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规范使用,提高效能,推进社区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是指保障社区居委会工作正常运行的各项费用。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三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包括:1、省、市、区财政部门定期拨付社区的专项工作经费;2、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社区居委会的专用资金;3、有关部门或单位拨付社区“费随事转”的专项工作经费;4、支持社区工作的社会赞助资金;5、社区设施经营性收入;6、其他资金来源。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由各区民政局、财政局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根据确定额度,每年年初、年中分两次将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拨付到区财政局社保专户,其他资金及时纳入社保专户管理。
第五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
对购买服务、办公设备及用品、工程项目等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日常小额零星支出,可采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由区财政局拨付到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专户。
第六条各街道办事处应设置专账,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账会计科目应规范设置,总账科目应设置:拨入经费、其他收入、暂存款、暂付款、经费支出、现金、银行存款、结余、固定资产、固定基金等科目,“其他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专项资金、赞助资金、经营收入、存款利息、资产处置收入等。
经费支出要按需要设置二级科目。
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独立帐页,单独记账核算。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支出,应登记经费支出流水账,便于向居民群众公布账目,并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四章审批程序第九条社区居委会应依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年初编制上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应由社区居委会起草,各项经费支出应列明细表,并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由区民政局审核批准,区财政局按预算执行。
沙依巴克区社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1

沙依巴克区社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讨论稿)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工作经费监督管理,规范支出,提高工作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乌鲁木齐市社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暂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社区工作经费是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即市、区两级各承担50%)核拨给每个社区的专项工作经费,街道(管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区委组织部和区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二、使用范围(一)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用品、设备维修、水电暖气、车辆燃料和维护、办公用房修缮等经费支出;(二)人员经费支出,包括经选举产生无任何经济收入的社区“两委”成员生活补贴;因工作需要,驻区单位委派人员和有经济收入的其他人员,经选举担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岗位补贴等;(三)专项经费支出,包括开展维稳和服务居民、环境整治工作各项费用;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外出考察费用等;(四)其他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与社区工作有关的支出。
(五)社区工作经费不得用于:街道(管委会)机关各项开支;各级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的公务接待;社区在编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业绩考核奖金、岗位补贴和生活福利及疗养费用。
三、财务管理(一)对社区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5000元,街道(管委会)财务根据实际支出随时补齐。
备用金年度内循环使用,年初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年底将5000元备用金交回街道(管委会)财政所,冲销借款,次年再借。
(二)社区指定2名在编人员兼任记账员和报账员,负责办理社区财务事项、登记有关帐薄和其他相关工作。
报账员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发票凭证,按时报帐,并对5000元备用金的安全保管负责。
(三)经费使用制度1.经社区或街道批准同意的开支尽量使用公务卡,以减少现金流量。
社区现金报销额度为300元,在没有刷卡环境的条件下,使用现金支付,具备刷卡条件的使用公务卡支付。
超过300元现金额度的,必须使用转账支票或公务卡支付。
使用转账支票支付的社区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街道(管委会)主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在财政所领取支票〔5000元以上需提供街道(管委会)党工委会议纪要〕;使用公务卡支付的仍应履行社区规定的申报、审批等事前审核程序,征得同意后,方可刷卡进行公务消费。
街道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观前街道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事务所经费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同时尊重社区的财务管理自主权;社区的经费实行“核定基数,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社区经费来源为确保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加快社区建设步伐,社区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社区办公活动经费、社区服务收入、政府职能延伸工作经费、集体奖励经费、社区单位和成员的赞助和募捐等收入。
二、社区工作经费使用1、社区党委经费使用原则上按每季2000元的额度、社区居委会按每季4000元的额度、社区工作站按每季5000元的额度,居民事务服务所暂无下拨。
凡大额使用的费用(暂定500元)要集体研究,并向街道分管领导报告。
2、居民小组长奖励按社区管理的居民户数(以上年年末各社区警户室提供的户数为准)每年每户0。
7元标准核发。
3、社区单位和成员的赞助和募捐等收入,分别以50%作为奖励基金;25%作为发展基金;25%作为补充基金(如:弥补办公活动经费的不足、大额资产的添置、应急临时需要等).4、购物发票应注明用途,办公用品附发货清单,注明种类明细及数量,经费支出须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由社区党委书记、社区主任、工作站站长、事务所所长审批.5、各种经费支出都必须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凭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票据办理报销手续,严禁白条抵库。
6、社区收到政府职能延伸的工作经费和接受的社会捐赠等收入,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7、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每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购建日期、原价等内容,社区居委会要有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和保管;社区居委会要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至少两次),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报废应由社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街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四、经费管理要求1、社区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由社区书记(主任)任组长,选配二名人员负责记账和出纳及相关财务管理工作,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事务所所长不宜担任。
2024年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管理实施方案____年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管理成为社区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管理的能力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是当务之急。
二、目标和原则(一)目标1. 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2. 加强社区经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3. 提升社区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需求。
(二)原则1. 依法依规管理,确保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 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3. 充分发挥居民的监督作用,增强社区管理的透明度。
三、实施方案(一)社区工作人员管理1. 培训与提升加大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开展定期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2. 选拔与考核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选拔与考核机制,根据工作业绩和能力情况,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和优胜劣汰。
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和职级评定标准,确保工作人员的合理晋升和调动。
3. 奖惩机制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和行为进行公正评价,对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良行为或失职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二)社区经费管理1. 经费预算与管理建立完善的社区经费预算制度,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
加强经费管理的透明度,定期公布社区经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居民监督。
2. 经费使用与监督制定社区经费使用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经济效益。
加强对社区经费的监督和审计,建立居民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的机制。
3. 项目申报与审批明确社区经费支出的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建立项目申报和审批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加强对项目的专业评估和审核,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四、实施步骤(一)社区工作人员管理1. 制定社区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计划安排;2. 建立工作人员选拔和考核机制,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和程序;3. 设立奖惩制度,建立奖励和处罚的标准和程序。
社区经费管理制度

社区经费管理制度社区经费管理制度是指对社区经费的使用、申请、审批、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对社区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公平、透明,并通过有效的控制和监督,防止经费的滥用和浪费,保障社区发展和居民利益。
下面是一份具体的社区经费管理制度。
一、经费管理的原则和目标1.1原则(1)公平原则: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应公平、公正,确保各类活动公平竞争。
(2)规范原则: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规。
(3)效益原则:经费使用应以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为目标,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2目标(1)提高社区服务质量:通过合理的经费分配和使用,提高社区的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需求。
(2)增加社区收入:通过科学的经费管理,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捐款等,增加社区收入。
(3)保障合理支出: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确保经费用于正当的渠道和项目,防止经费的滥用和浪费。
二、经费管理的主体和程序2.1主体(1)社区居委会:负责制定经费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计划等,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核。
(2)财务部门:负责社区经费管理的具体操作、收支管理等工作。
2.2程序(1)经费申请:各社区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经费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给财务部门。
(3)经费批准: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经费申请报社区居委会审批,由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4)经费执行:经费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经费划拨至申请单位的专用账户,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购买凭证。
(5)经费监督:社区居民可以通过监督投诉渠道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财务部门也应主动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经费管理的具体措施3.1预算编制社区部门应按照年度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明确各项目的具体经费需求和用途。
3.2经费申报各部门根据具体需求提出经费申请,并附上相关的支出计划和预算解释等文件。
3.3经费审核财务部门对经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金额和用途是否合理,并与申请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
社区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社区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所有经费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维护费、社区活动经费、物业管理费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经费收支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领;(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经费收支情况,不得隐瞒、截留;(四)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公开透明原则:经费使用情况公开,接受居民监督。
第二章经费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社区经费管理小组,负责社区经费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经费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一)社区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长;(二)财务人员;(三)社区居民代表;(四)其他相关人员。
第六条经费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社区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二)审核经费收支计划;(三)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四)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布经费使用情况;(五)处理经费使用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经费预算与决算第七条社区经费预算应按照年度编制,经经费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后,报社区居民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经费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社区公共设施维护费;(二)社区活动经费;(三)物业管理费;(四)其他必要支出。
第九条社区经费决算应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经经费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社区居民大会审议。
第十条经费决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经费收入情况;(二)经费支出情况;(三)经费结余情况。
第四章经费收支管理第十一条社区经费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执行,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经费收入管理:(一)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来源和用途;(二)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拖延;(三)收入款项应与实际收入相符,不得虚报、冒领。
第十三条经费支出管理:(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二)支出应附有合法票据,不得虚列支出;(三)大额支出应经经费管理小组集体审议通过。
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实施办法

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各村(社区)委员会:根据县委办发[2014]1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村(社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村(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通知如下:一、工作经费标准。
每个行政村(社区)每年工作经费8万元(其中2万元政府统筹安排、1万元用于工作考核)。
二、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1、行政村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一)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主要包括村内户外公共道路、水利、供水、供电、通讯、互联网等基础设施。
(二)农业生产服务。
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种养业良种服务、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防灾减灾等。
(三)农村生活服务。
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电影放映服务、报刊图书阅览服务、文体及健身活动等。
(四)农村社会管理。
主要包括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和援助,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建筑物建设管,农村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等。
(五)其它因公合理支出。
主要包括村办养老院设施设备、活动和办公场所的维护管理,因病导致生产生活因难党员群众的帮扶救助,因集体办公产生的水电气费和纸张、油墨等耗材,因公应报销的村干部交通、食宿、误工补助等费用。
2、社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一)教育宣传支出。
主要包括对社区居民进行法律法规、健康知识、安全知识、生活常识、文明礼仪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社区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各种宣传与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文体活动支出。
主要包括开展社区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购置器材、道具及相关物资等,以及社区演出、文体比赛等各项活动产生的费用。
(三)设施建设和维修投入。
主要包括社区为民办实事及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有安装及维护,以及活动和办公场地维修等。
(四)维护稳定支出。
主要包括情收集、矛盾排查、纠纷调解、治安巡逻、上访人员劝导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员跟踪服务等。
(五)其它因公合理支出。
社区经费管理制度模板

社区经费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规范社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经费的合理、高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二、经费来源1. 政府拨款:包括政府对社区的专项资金和常规性补助。
2. 社区自筹:通过社区活动、服务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3. 社会捐赠:来自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的捐赠。
4. 其他合法收入。
三、经费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经费的筹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 公开透明原则: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开。
3. 效率原则:力求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避免浪费。
4. 专款专用原则:确保经费用于预定目的,不得挪用。
四、经费使用范围1. 社区公共服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改善等。
2. 社区文化活动:组织文化、教育、娱乐等活动。
3. 社区福利:对困难居民的帮扶和救助。
4. 社区管理:日常管理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
五、经费审批流程1. 提案:由社区管理委员会或居民代表提出经费使用提案。
2. 审核:由社区财务管理小组对提案进行审核。
3. 公示:审核通过的提案需在社区内公示,接受居民监督。
4.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社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5. 执行:审批通过后,由社区财务部门执行经费拨付。
六、经费监督1. 建立经费使用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2. 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向社区居民公布审计结果。
3. 对于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由社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符合特定社区的具体需求。
社区专项经费财务制度

社区专项经费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社区专项经费的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
第四条社区专项经费用于社区民生建设和社区公益事业。
第五条社区专项经费的管理机构为社区委员会,具体负责人为社区主任。
第六条社区专项经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社区委员会制定,并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社区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经济、合理、规范的原则,不得挪用或私分。
第八条社区专项经费的使用项目应当与社区民生建设和社区公益事业相关,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九条社区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十条社区专项经费的收入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
第十一条政府拨款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社会捐赠应当由社区委员会负责接收和登记,并及时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备案。
第十三条社区专项经费的收入管理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十四条社区专项经费的支出项目应当符合社区民生建设和社区公益事业的要求。
第十五条社区专项经费的支出应当按照年度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六条社区专项经费支出应当经过社区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社区专项经费支出应当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社区居民有权监督社区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拥有对社区专项经费的监督权,有权对社区委员会的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社区委员会应当定期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社区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社区居民对社区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有异议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第二十二条社区专项经费的相关资料应当保存备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社区委员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者责令退还经费等处罚。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11•【字号】九龙坡府办发〔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6〕2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高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1月3日区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和2015年12月15日区委第119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11日重庆市九龙坡区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有力推动全区城乡社区建设,结合本区实际,依据“大居侧重,小居兼顾”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社区工作经费根据社区户数确定。
社区规模在2000户以下的,不低于5.5万元∕年;2000-3000户的,不低于6.5万元∕年;3000-5000户的,不低于7.5万元∕年;5000-8000户的,不低于8.5万元∕年;8000户以上的,不低于10万元∕年。
特大型社区可适当增加工作经费补助。
第二条社区工作经费由基本工作经费和专项服务经费组成。
基本工作经费占社区工作经费的60%,包括日常办公、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等;专项服务经费占社区工作经费的40%,包括社会公益、公共服务、文化教育、协商共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等六大类。
第三条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镇财政体制的意见〉的通知》(九龙坡府发〔2007〕57号)要求,街道社区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全额预算划拨;镇社区工作经费由镇财政预算解决。
第四条社区工作经费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
社区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社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专款专用原则: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其规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三)公开透明原则: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四)效益优先原则:注重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社区专项资金的管理由社区财务部门负责,实行专账管理。
第五条社区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一)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二)社区公共服务;(三)社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事业;(四)社区扶贫、救济、救灾;(五)其他经社区居民大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第六条社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申报:由社区相关部门或居民提出专项资金使用申请,并附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审批决策:社区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社区居民大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批。
(三)资金拨付: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金额和用途拨付资金。
(四)项目实施: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项目。
(五)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验收。
(六)资金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财务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支出结算资金。
第三章监督与检查第七条社区财务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第八条社区居民大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社区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公示,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条社区财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社区经费财务制度

社区经费财务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社区经费的管理,提高社区资金利用效率,据实维护社区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筹集1. 社区经费主要来源于居民缴纳的物业费、公共服务费等费用。
2. 物业费及公共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由社区业主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执行。
三、经费使用1. 经费应按照专项专用、限额限用的原则进行使用。
2. 经费使用需提前报备,严格按照报备的用途和金额执行。
3. 不得挪用社区经费进行他项支出。
四、经费管理1. 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社区经费的收支、审计等工作。
2. 招聘专业化人员进行经费管理,经费使用需经过专业人员审核。
3. 设立专门的会计账簿,详细记录社区经费的收支情况。
五、经费保障1. 设置专门的经费保障措施,确保社区经费的安全。
2. 建立经费监督机制,定期对社区经费进行审计。
3. 加强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接受社区业主监督。
六、经费监督1. 社区业主大会对社区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查。
2. 社区业主大会对经费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
3. 社区业主大会对经费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七、经费调剂1. 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剂经费,须经社区业主大会同意。
2. 经费调剂应在经费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提供详细的调剂理由和使用计划。
八、违规处理1. 对挪用社区经费等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2. 对涉嫌贪污等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制度修订1. 因实际情况变化或经验总结需要,经费财务制度需定期进行修订。
2. 修订需经社区业主大会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执行。
以上为社区经费财务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社区业主们能认真遵守并监督其执行,确保社区经费的安全有效管理。
社区工作中的经费管理与报账流程

社区工作中的经费管理与报账流程社区工作是指对居住在特定区域内的人群进行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其中经费管理和报账流程是确保社区工作运转顺利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就社区工作中的经费管理和报账流程进行探讨,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经费管理经费管理是社区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社区工作的开展和居民的利益。
良好的经费管理可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资源,提高社区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下面是几个常用的经费管理措施:1. 预算编制:社区需要预先确定工作目标和计划,并根据这些目标和计划编制经费预算。
预算编制需要考虑到社区工作的实际需求和优先级,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2. 经费审批:社区在使用经费前需要进行审批,以确保经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审批流程需要明确责任人和审核程序,避免出现资金浪费和滥用的情况。
3. 费用核算:社区需要建立完善的费用核算制度,及时记录和监控各项费用的支出和使用情况。
核算可以通过日常记录和报账单据来完成,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4. 经费监督:社区应建立独立的经费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定期检查、抽查和审计等方式来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报账流程报账是社区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社区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设备购置、活动组织等。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社区工作报账流程:1. 收集票据:社区工作人员在发生费用支出后,需要及时收集相关的票据和单据。
票据可以包括发票、购物小票、报销单和结算单等。
2. 归档整理:社区工作人员需要将收集到的票据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
归档可以采用文件柜或电子档案的形式,以方便后续的核对和查询。
3. 报销填写: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归档的票据,填写相应的报销单据。
报销单据需要包括费用明细、金额、日期等信息,并需由相关责任人进行审核和签字。
4. 审核审批:社区工作人员需要将填写完整的报销单据提交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和审批。
工作制度: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工作制度: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强化社区党组织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党组织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能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X〕6号)和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意见》(X委发〔201X〕16号)精神,现就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定如下办法:一、经费安排从201X年起,按每个社区每年20万元标准,设立“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原有社区工作经费保持不变)。
姑苏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
二、使用范围(一)支持项目类型专项经费面向社区党员和居民,解决党员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实际需求,主要包括4大类:1.党建工作类。
主要用于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如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培训、社区党建项目,开展在职党员、党代表进社区活动以及各类党员志愿服务,选树和推广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强化党内关爱帮扶,关心关爱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开展区域化党建,对辖区群团组织以及“两新”组织开展党建活动进行项目资助等。
2.公共服务类。
主要用于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开展社区惠民公益活动、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如公共设施维护、小区楼道美化亮化、举办社区特色文化和传统节庆活动、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等。
3.自治管理类。
主要用于推动社区协商、居民自治,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如完善民情信箱、议事恳谈、民主评议等自治平台,实施“三社联动”项目,开展志愿服务、无物业小区自助服务等。
4.其它类。
主要用于社区党员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它服务事项。
(二)不得支出的范围1.应由办公经费开支的相关费用;2.工资、津补贴、奖金、加班费等社区工作人员经费;3.办公场所建设、维修及办公条件改善等;4.集体资产经营性生产投入,偿还债务;5.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如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维护等;6.应由居民自行承担的服务项目,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卫生清洁等;7.已有财政资金安排的服务项目。
社区经费的管理制度

社区经费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社区经费的管理,促进社区事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经费来源社区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区服务收费、社区资产经营收入等。
各类经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程序和程序提取,并专款专用。
三、经费管理机构社区经费管理机构分为财务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
财务管理机构负责社区经费的申请、支出和执行,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财务管理机构的经费使用情况。
四、经费申请与审批1. 社区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费申请,明确经费用途、金额、时间等相关要求,并经相关领导审批。
2. 经费申请需要经过财务管理机构审核,确保申请合规、合理。
3. 审批通过后,经费管理机构将经费拨付给相关部门,并建立经费使用档案。
五、经费使用1. 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申请审批的经费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挪用经费。
2. 经费使用应当合理节约,尽量减少无效支出,确保经费的有效利用。
3. 经费使用过程中需有明细账项和相关票据,以便监督和审计。
六、经费监督与审计1. 社区监督机构负责对社区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开经费使用情况。
2. 社区经费需要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七、经费结余处理1. 社区经费结余应当用于下一期的经费支出,不得挪用至其他用途。
2. 若社区经费结余较多,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并根据要求处理。
八、违规处理对擅自挪用社区经费、虚报冒领经费、超支等行为,经核实后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九、附则该社区经费管理制度自规定及颁布日起生效,凡违反规定者,责令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以上为社区经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各部门严格遵守,确保社区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实施办法

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各村委员会:根据县委办发[2014]1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村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村工作经费管理办法通知如下:一、工作经费标准。
每个行政村每年工作经费8万元。
二、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1、行政村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主要包括村内户外公共道路、水利、供水、供电、通讯、互联网等基础设施。
农业生产服务。
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种养业良种服务、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防灾减灾等。
农村生活服务。
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电影放映服务、报刊图书阅览服务、文体及健身活动等。
农村社会管理。
主要包括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和援助,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建筑物建设管,农村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等。
其它因公合理支出。
主要包括村办养老院设施设备、活动和办公场所的维护管理,因病导致生产生活因难党员群众的帮扶救助,因集体办公产生的水电气费和纸张、油墨等耗材,因公应报销的村干部交通、食宿、误工补助等费用。
2、社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教育宣传支出。
主要包括对社区居民进行法律法规、健康知识、安全知识、生活常识、文明礼仪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社区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各种宣传与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文体活动支出。
主要包括开展社区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购置器材、道具及相关物资等,以及社区演出、文体比赛等各项活动产生的费用。
设施建设和维修投入。
主要包括社区为民办实事及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有安装及维护,以及活动和办公场地维修等。
维护稳定支出。
主要包括情收集、矛盾排查、纠纷调解、治安巡逻、上访人员劝导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员跟踪服务等。
其它因公合理支出。
主要用于因难党员、群众的慰问、帮扶、关爱,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社区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水电气费、办公电话费、订阅报刊杂志等。
社区专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社区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所有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不得虚报、隐瞒;(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社区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完整;(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合理配置;(五)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社区设立财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社区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工作小组由社区主任担任组长,社区副主任、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等组成。
第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小组职责:(一)制定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核社区财务收支预算,监督预算执行;(三)审查社区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四)组织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六)接受社区居民监督,及时回应居民关切。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社区专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一)社区公共事务资金;(二)社区公益事业资金;(三)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四)社区文化活动资金;(五)社区福利保障资金。
第七条社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社区财务管理小组审核通过;(二)签订资金使用合同,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期限、责任等;(三)按计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五)项目完成后,进行财务决算,报送社区财务管理小组。
第八条社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保障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二)合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公开透明,接受社区居民监督;(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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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专项经费
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规范使用,提高效能,推进社区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是指保障社区居委会工作正常运行的各项费用。
第二章经费来源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包括:
1、省、市、区财政部门定期拨付社区的专项工作经费;
2、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社区居委会的专用资金;
3、有关部门或单位拨付社区“费随事转”的专项工作经费;
4、支持社区工作的社会赞助资金;
5、社区设施经营性收入;
6、其他资金来源。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由各区民政局、财政局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根据确定额度,每年年初、年中分两
次将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拨付到区财政局社保专户,其他资金及时纳入社保专户管理。
第五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采取财政直接支付
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
对购买服务、办公设备及用品、工程项目等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日常小额零星支出,可采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由区财政局拨付到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专户。
第六条各街道办事处应设置专账,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账会计科目应规范设置,总账科目应设置:拨入经费、其他收入、暂存款、暂付款、经费支出、现金、银行存款、结余、固定资产、固定基金等科目,“其他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专项资金、赞助资金、经营收入、存款利息、资产处置收入等。
经费支出要按需要设置二级科目。
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独立帐页,单独记账核算。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支出,应登记经费支出流水账,便于向居民群众公布账目,并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四章审批程序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应依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年初编制上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应由社区居委会起草,各项经费支出应列明细表,并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由区民政局审核批准,区财政局按预算执行。
没有列入预算的支出原则上不予拨款。
第十条未纳入年初预算必须支出的经费需求,社区应单独请示经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审批。
属重大开支项目,须先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再按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使用专项经费实行报账制,根据工作经费预算确定的用款计划,社区居委会可先行到街道办事处预借经费,街道办事处凭借据登记往来明细账。
预借经费使用后凭有效凭证,经社区居委会经办人员、主任及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签字后,按规定审批程序报销,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每季度报账一次。
第五章经费使用
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范围:
1、社区居委会日常办公所需各项费用;
2、社区居委会召开会议和开展各类活动所需费用;
3、社区居委会购置文化、体育用品及服务设施设备所需费用;
4、社区缴纳供热费、水费、电费及办公电脑网络、有线电视、通讯等所需费用;
5、社区办公用房整修、装饰、维护等所需费用;
6、组织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学习、培训等活动所需费用;
7、社区居委会工作运行必须开支的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社区办公用品应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各区按照年初社区工作经费预算,核定社区办公备品、电脑耗材等用量,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参与,按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定点供货单位。
社区在各自用量额度内,按需到定点供货单位领取,经区民政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并定期统一结算。
第十四条数额较大的开支项目(如供热费等),按审批程序,经区民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复核并统一结算。
第十五条社区办公用房及服务设施整修、装饰、维护等,应在保证社区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根据社区提报的经费需求,由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等部门参与,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对社区进行实地踏查,将社区办公用房条件由弱到强进行排序,每年按资金计划分批列入维修计划。
维修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由区财政局将维修经费直接拨付施工单位。
社区办公用
房维修每年使用额度不得超过社区经费总数的30%,不足部分由区、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第十六条为方便社区日常办公,各区应建立社区工作备用金制度,按每个社区3000元的额度设立定额备用金,年初社区居委会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
备用金用于社区办公日常零星支出,由社区指定专人管理,并设备用金登记簿做好记录,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发票凭证。
备用金使用完毕,凭正式凭证,按审批程序及时到街道办事处审核报销。
备用金年度内循环使用,跨年度使用备用金,年底需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借款。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
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不得侵占、挪用,不得用于街道办事处工作所需费用,不得用于社区干部补贴、奖金、福利以及招待费用等。
第十八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按季度向社区居民张榜公布,接受居民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各区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现有固定资产的
登记管理,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社区固定资产明细帐,对每项固定资产落实保管人,并定期进行帐实核对,社区干部换届时应进行资产交接。
第二十条社区固定资产处置要经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批准,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不得擅自处置。
第二十一条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应定期检查社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每年对各区社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审计,发现问题,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社区工作经费,由区级财政自行承担,并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