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_2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 B2760-2007)2007年8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八月七日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调整如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08年12月1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焦糖色(不加氨生产)等11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抗坏血酸等2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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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香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香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香料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香料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香料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香料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香料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人员第五条香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香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香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管理第八条香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采购查验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香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条香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四章食品生产与加工第十一条香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工,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
第十二条香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管理,保持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三条香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生产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备设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使用第十四条香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销售管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第十五条香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标签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反映食品的名称、成分、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国家标准对香兰素使用有明确规定不必谈“香”
国家标准对香兰素使用有明确规定不必谈“香”"这罐奶粉里含有香兰素,不敢买给宝宝吃。
""为什么呀?""因为之前听媒体说,香兰素不让加在奶粉里。
"11月24日,记者在北京物美超市惠新店购物时,听到了这样一段对话。
香兰素到底是怎样一种物质?消费者为何担心其食用安全性?添加到食品中有无危害?带着疑问,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用于加香的食品添加剂近日,记者走访北京芍药居地区多家超市发现,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在内的一些食品,配方中都添加了香兰素、食用香料或食用香精。
比如,物美超市惠新店里一罐合生元3阶段及雀巢4阶段婴幼儿配方奶粉,都标注含有食品添加剂香兰素。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的表述,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从上述定义看,香兰素属于食品用香料。
搜索发现,香兰素被列入了GB2760-2011规定的"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名单".该标准规定,在食品中使用食品用香料、香精的目的是使食品产生、改变或提高食品的风味。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侯彩云介绍称,除食品的营养外,色、香、味往往是消费者追求的要素。
香兰素的主要功能是调节口感,满足人们对于感官品质的需求。
从营养角度讲,没有太大的营养价值。
据悉,香兰素是重要的食用香料之一,具有香荚兰豆香气及浓郁的奶香,是国内外食品添加剂行业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原料,广泛运用在需要增加奶香气息的调香食品中。
除作为食品添加剂外,香兰素还应用于烟草、化妆品、医药等领域。
据统计,从目前国内香兰素消费构成看,食品工业占55%,医药中间体占30%,饲料调味剂占10%,化妆品等占5%.添加使用有标准规定既然香兰素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其添加使用量又是如何规定的?2008年9月,卫生部发布《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对食品香料使用作出新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8年第2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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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将 带动福建 、广 东、江浙 、台湾地区乃 至 盛誉 。
行
业
二 、婴幼 儿谷 类 食 品 ( 幼 儿配方 谷粉 除 外) 谷类食 品可在保 质期 内继续销售 。 婴
之
国 家 莱 莉 花 产 品 质 检 中 心 开 工 建 设
从南 宁 市 质量 技 术 监 督局 获 悉 , 1 2月 9日, 东南 亚 国家 茉莉 花 产业 的优 化 升 级 。 县在 县行政服务新区举行 了国家茉莉花产 品质量 广 西 横县 是全 国最 大茉 莉花 生产 、花 茶加 工 验 中心综合 实验 楼开工仪 式 。中心建成 后 ,不 仅 基地 ,年加工 茉莉花茶 5 多吨 ,茉莉花产量和 花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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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码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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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 4 ,,. 3 8 246 三硫 杂庚烷
A 2 6 ( ) 羟基 一. 3 8 3 2 一 5 甲基 . ( ) 己酮 23一 A 27 3 8 二巯 基 甲烷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实用标准》(GB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2007年8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八月七日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调整如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08年12月1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焦糖色(不加氨生产)等11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抗坏血酸等2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D-异抗坏血酸钠等17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四月七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注:各类食品不包括附件所列食品类别附件:各类食品不包括的食品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件所列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及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2、列入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的物质目录3、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目录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名称:赤藓糖醇赤藓糖醇(生产用菌株:分别为Moniliella pollinis和trichosporonoides megachiliensis) Erythritol 功能:甜味剂(一).赤藓糖醇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各类食品a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二)赤藓糖醇的质量规格要求1.生产用菌株为Moniliella pollinis的赤藓糖醇(1)生产工艺由食品级的碳水化合物底物经丛梗孢酵母(Moniliella pollinis)发酵,并经纯化及干燥等工序而得。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告
2008年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
二○○八年九月九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
香料使用规定
为保护婴幼儿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现规定如下:
一、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 /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
二、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每7mg /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
三、凡适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9年9月1日之前,按照以往《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使用上述香料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食品用香料标准
食品用香料标准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用香料标准》,规范食品用香料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用香料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具有防腐功能,可用于各类食品中起到增香作用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香味物质。
包括天然香料和人造香料两大类。
天然香料是指在自然界中存在的,由动植物分泌物或排泄物提取的香味物质,如姜、葱、蒜、花椒、八角茴香、肉桂、豆蔻、丁香、山奈、白芷、陈皮、良姜、薄荷、木香、草果、砂仁、茴香、紫苏叶、罗勒、香茅、甘草、香菜籽、小茴香、莳萝籽、芥子、灵香草、甘松、芫荽籽、香椿籽、香薷籽、香叶、孜然籽、香草、香兰草等;人造香料是指以天然香料为原料通过化学方法合成的香料,其中应用较多的有甲基丙烯酸酯类(如:甲基香兰素)、丙烯酸酯类(如:乙基香兰素)、酚类(如:丁基香兰素)、含氮化合物(如:甲基苯丙胺)等。
最近几年来,我国食品用香料行业发展迅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
但与欧美等先进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我国现阶段每年约消耗食品用香料约5万吨左右,而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食品的口感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市场需求潜力巨大。
1、不得使用人工合成色素、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
2、香料产品应具备正确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操作,避免超范围使用。
3、同一企业不得使用不同的商标、名称、包装等来生产同一种产品。
4、产品应符合我国《食品用香料》标准的要求。
5、产品包装上应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
6、不得在产品标签上标注、标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内容。
7、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用香料。
8、在同一生产线上使用同一品牌的包装容器。
9、所采购的香料均应符合《食品用香料》标准的要求。
10、所选择的供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稳定地运行。
11、使用后剩余的食品用香料应密闭、低温、遮光贮存,不得再次使用。
谷类食品中香料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研究
关键词 :谷类食品 ;前处理方 法;超 声波提取 气相 色谱 法
中图分类号 :0 5 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 —3 42 1)20 4 —3 6 27 0 (0 0— 0 80 1
T s n tr n ikyte efr n e fn rde tnt e ra o d et dDeemie a Quc l roma c g a in e l o hP oI i h Ce F
摘 要 :对几种不 同提取 方法研 究,发 现超声波提取对谷类食品 中香 兰素和 乙基香 兰素有较 高的提取 率 和准确度.用这种方法对香 兰素和 乙基香 兰素进行 定性定量分析 ,加 标回收率均在9 %~16 2 0 %之 间,R D S 值
在 1 8 一38 %之 间,适用 于婴 幼儿谷类食品 中香 兰素和 乙基香 兰素的快速检 测 .% 0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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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t a t Th e e r h o e me n n y fe ta t n fo t e f o r d cs i i ic v r d s r c : e r s a c fa f W a sa d wa so x r ci r m h o d p o u t t S d s o e e o t a es p ro i v a e c i h y t er t n o ev n l a n e eh l a i in t a ec re t e s h t h u e s n cwa ec n f th h g l ai f h a i in a d t t y n l a t h o r cn s t h o t l h v l h t i n a c d a l T i m eh d i a p id a e q ai t ea a y i a d t e q a t ai e a ay i o e eh l se h n e swe1 h s t o p l st u l a i n l ss n u n i t n l ss f h t y . s e h t v h t v t v n l a , a e e i l a e i 9 % t 6 , h a u f D S 10 % t . 7 . t S s i b et h u c a i in lb 1 cr e r t S 2 l r c o 1 % tev leo 0 RS i . 8 o 3 8 % I i u t l o t e q ik a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2007年8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八月七日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调整如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08年12月1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焦糖色(不加氨生产)等11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抗坏血酸等2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D-异抗坏血酸钠等17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四月七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注:各类食品不包括附件所列食品类别附件:各类食品不包括的食品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件所列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及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2、列入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的物质目录3、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目录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名称:赤藓糖醇赤藓糖醇(生产用菌株:分别为Moniliella pollinis和trichosporonoides megachiliensis) Erythritol 功能:甜味剂(一).赤藓糖醇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各类食品a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二)赤藓糖醇的质量规格要求1.生产用菌株为Moniliella pollinis的赤藓糖醇(1)生产工艺由食品级的碳水化合物底物经丛梗孢酵母(Moniliella pollinis)发酵,并经纯化及干燥等工序而得。
GB2760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
冷冻蔬菜
04.03.01
新鲜食用菌和藻类
04.03.02.01
冷冻食用菌和藻类
6.01
原粮
06.02.01
大米
06.03.01
小麦粉
06.04.01
杂粮粉
06.05.01
食用淀粉
8.01
生、鲜肉
9.01
鲜水产
10.01
鲜蛋
11.01
食糖
11.03.01
蜂蜜
12.01
盐及代盐制品
13.01
婴幼儿配方食品a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01.01.01
巴氏杀菌乳
01.01.02
灭菌乳
01.02.01
发酵乳
01.05.01
稀奶油
02.01.01
植物油脂
02.01.02
动物油脂(包括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 物脂肪等)
02.01.03
无水黄油,无水乳脂
04.01.01
Hale Waihona Puke 新鲜水果04.02.01新鲜蔬菜
04.02.02.01
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可以
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7mg/100g,其中100g以即
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
的使用量;凡使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
得添加任何食品用香料。
14.01.01
饮用天然矿泉水
14.01.02
饮用纯净水
14.01.03
其他类饮用水
16.02.01
茶叶、咖啡
a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
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提取物),最大使用量分别为
奶粉制作工艺湿法和干法哪种好
奶粉制作工艺湿法和干法哪种好湿法流程:验收、净化、储存、调配、均质、巴氏杀菌、浓缩、喷雾干燥、包装。
巴氏杀菌一般88-92摄氏度干法,主要是把所有成分混合,然后包装。
应该湿法更好,对牧场和周围的环境等要求都比较高,以保证原奶的质量。
、湿法和干法是目前并存的两种奶粉生产工艺。
其中湿法工艺更能保证最终产品的新鲜度和营养价值,而采用“湿法”生产不是一般的企业能够做到的,这个主要是受到奶源地和生产厂的距离所决定的,有些号称奶源进口的企业宣称采用了“湿法”生产,由于其远离奶源地,所以采用的“湿法”只能是将乳粉回溶再生产,背离了国家政策。
由于乳粉是国外进口,所以奶源不可控更是不利于建立追溯制度,给最终产品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飞鹤乳业采用的湿法工艺,则是鲜奶直接喷雾干燥加入营养成分,不仅不存在乳粉回溶等中间环节,而且采用多道过滤工序,杜绝安全隐患,充分保证各种营养均衡。
由于飞鹤采用的全产业链模式,奶源地自有更是保证飞鹤的产品可以直接追溯到奶源地。
切实保证一“贯”好奶粉的优质品质。
柯志雄北京报道 核心提示:中国乳业从业人员跳开国际通行的正规做法,找到了一条“捷径”,以便宜价格进口乳清粉加全脂奶粉,制造成为婴幼儿奶粉,形成所谓“干法”,并以此“独门绝技”特立独行——中国是唯一“干法”婴幼儿奶粉大国。
对于不熟悉她的人来说,杨佳身份让人迷惑。
她经常出入医院,跟医生非常熟稔,有时要为挺着大肚子的妈妈们讲课,有时也要发放宣传单,偶尔还要像文员一样填写表格,比如医院覆盖情况一览表。
她的职位叫“营养代表”,这个温文尔雅的职位名称将她与同行的强烈碰撞遮盖得云淡风轻。
本报记者8月17日获得一份医院覆盖情况一览表,在杨佳所负责淮北平原中部这个县城,她要在自己覆盖的24个医院为公司“狙击”十个其他婴幼儿奶粉品牌,由此赢得5200多名新用户。
1995年颁布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目的是使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保证母乳育婴、免于受婴幼儿奶粉销售推广的影响,反讽的是,15年后这些机构在婴幼儿奶粉公司里获得专门名称——“医务渠道”,并成为最重要销售渠道之一。
婴幼儿食品添加剂执行标准
婴幼儿食品添加剂执行标准
一、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要求
婴幼儿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和相关标准,严禁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物。
添加剂应具有质量安全保证,具有安全性评价资料,符合产品标准质量要求。
二、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限量要求
1.婴幼儿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和限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不
同种类的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和限量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严禁在婴幼儿食品中添加任何着色剂、防腐剂、合成香料等非必要添加剂。
如需使用天然香料、天然色素等,应按照规定限量使用。
3.婴幼儿食品中严禁添加任何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如铅、汞、砷等重金
属元素以及过量的食品防腐剂等。
三、食品添加剂标识要求
1.婴幼儿食品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名称和含量等信息,方
便消费者了解食品中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2.不得在标签上误导消费者,如故意隐瞒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或模糊标识。
四、食品添加剂检测要求
1.婴幼儿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婴幼儿食品添加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相
关部门报告。
3.婴幼儿食品添加剂的检测结果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总之,婴幼儿食品添加剂执行标准是保障婴幼儿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宝宝食品,从此真味无“香”
半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 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宝宝食品 ,从此真味无 “ 香"
文 / 铭卓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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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1 08 1月 1 日 , 卫 生 部 发 次 的 危 机 警 醒 中 有 了 些 许 的 保 障 。 9
食 品 科 专 家 解 释 , 香 料 属 食 品 添 加
一
次 不 小 的 震慑 , 婴 幼 儿 食 品 行 业 正 定》 要 求 的 吗 ?
婴 幼 儿 食 品 安 全 关 乎 祖 国 的 未
在 一 次 又 一 次 地 完 善 规 范 、 加 强 监
管 , 而 后 浙 渐 地 成 长 、 前 无法 检 来 ,但 愿 随 着 相 关 规 范 、 标 准 的 完 善
布 《 幼 儿 配 方 食 品 和 谷 类 食 品 中 香 婴
超 市 :婴 幼 儿 食 品 未 发 现 违 规 添 剂 , 能 提 升 食 品 的 色 、 香 、 味 效 果 ,
刺激 食 欲 。在 规 定 范 围 内适 量添 加 ,
料 使 用 规 定 》 要 求 O~6个 月 以 内 婴 加 香 料 ,
食 品 ( 幼 儿 配 方 谷 粉 除 外 ) 可 以 使 幼 儿 食 品 中 均 未 标 注 添 加 任 何 香 料 , 验 , 即 使 有 些 婴 幼 儿 食 品 企 业 违 规 操 婴 中
用 香 兰 素 ,最 大 使 用 量 为 7 mg/
并 都 有 检 验 合 格 的标 志 。 而在 半 岁 以 作 , 少 量 添 加 或 任 意 添 加 也 无 从 判 上 婴 幼 儿 食 品 中 ,记 者 发 现 3种 品 牌 定 。 商 品 中 是 否 标 示 香 料 的具 体 含 量 的 米 粉 、 奶 粉 中 分 别 添 加 了香 兰 素 和 都 是 生 产 企 业 自 己 说 了 算 , 究 竟 是 否
GB14880-2009食品营养强化剂增补版
1996 1997
2000
2001
2004 年 6 号公告 2005 年 15 号公告 2006 年 7 号公告 2007 年 3 号公告 2007 年 9 号公告 2008 年 18 号公告 (运动员 每天摄入量计) 2008 年 26 号公告 1999
0.2-20mg 0.33-0.70mg/100g 按 GB14880 规定执行
每天摄入量计) 2008 年 26 号公告 1999
1996 2008 年 6 号公告
1μg 维生素 D=40I.U 维 生素 D
1996
2000
2001
2004 年 6 号公告
2006 年 7 号公告 2007 年 3 号公告 2008 年 18 号公告 (运动员 每天摄入量计) 1.以 d-α生育酚计算 2.如用 dl-α生育酚、dα醋酸生育酚或 dl-α醋
维生素 E (生育酚)
100-180mg/kg 40-70 mg/kg
GB14880-2009 营养强化剂增补版 名称 食品品种 加入量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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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生育酚强化,须经折算 乳饮料 10-20 mg/kg 3.1mg 维生素 E=1IU 维生素 E 强化生育酚饮料 含乳固体饮料 豆奶粉、豆粉 豆浆、豆奶 即食早餐谷类食品 果冻 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 (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 低使用量) 调制乳 学龄前儿童配方粉 孕产妇配方粉 胶基糖果 儿童配方奶粉 运动营养食品 芝麻油、人造奶油、色拉油、乳制 品 维生素 E 琥 珀酸钙 乳饮料 天然维生素 E 婴幼儿食品 50IU/kg 1.67-3.33α-TE/d 4.67-9.33α-TE/d 1050mg/kg-1450mg/kg 3.3-6.0mgα-TE/100g 2.1-150mgα-TE 130~230mg/kg(天然型) 170~310mg/kg (合成型) 50~90mg(天然型) 70~120mg (合成型) 13~25mg(天然型) 18~35mg (合成型) 按 GB14880 规定 3-5 mg/kg 1-2mg/kg 4-8 mg/kg 1-2mg/kg 16-33mg/kg 0.89-1.87mg/100g 6-15 mg/kg 1-3 mg/kg 7.5-17.5mg/kg 1.0-7.0mg/kg 2001 2000 2005 年 15 号公告 12-18 mg/100g 2002 20-40mg/L 780-1000mg/100g 30-70mg/kg 5-15 mg/kg 50-125mg/kg 10-70mg/kg 2001 2000 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读
沿用GB2760-2007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42种( 5 D-甘 露糖醇、6阿拉伯胶、8巴西棕榈蜡、12丁烷、13蜂蜡、21 酒石酸氢钾、22聚苯乙烯、24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 26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月桂酸 酯(吐温 20),聚氧乙烯山 梨 醇酐单棕榈酸酯(吐温 40), 聚氧乙烯山梨 醇酐单硬 脂酸酯(吐温 60), 聚氧乙烯山梨 醇酐单油酸酯(吐温 80)、27聚氧丙烯甘油醚、28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 29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胺醚、30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 醚、31卡拉胶、35磷酸二氢铵、36磷酸氢二铵、42硫磺、 45硫酸铜、48氯化镁、49明胶、51苹果酸、53乳化硅油、 59辛,癸酸甘油酯、60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61异丙醇、
➢ 增加了 “B.1 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 ➢ 增加了“表B.1 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 根据澳大利亚等国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有选择性地规定
的。例如,既然叫纯乳,当然不得加乳香香精,若加了 乳香香精,那么该乳就不是纯乳,应称为加香乳。 2008年9月9日,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1号]公布 了《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 卫生部发布 [2009年第15号]《卫生部关于大米等粮食 生产者不得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香精香料的公告》。
➢ 2010年9月~11月 意见汇总、修改文本,完成送审 稿
✓ 2010年9月-10月初对征集的意见进行汇总; ✓ 2010年10月22-25日 对意见初筛,对建议提出采纳、
不采纳、进行研讨等初步处理意见; ✓ 2010年11月18日 召开工作组GB2760意见处理会,
对重要问题进行研讨。
GB 2760 修订概况
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
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食品用香料香精是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常用的调味品,可以为食品提供香气和口感,增加食欲。
然而,由于香料香精的特殊性,使用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本文将介绍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
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选择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在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香料香精可供选择,但并非所有的都适合食品加工。
因此,在选购香料香精时,应注意选择具有合法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并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合规性。
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的原则。
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食品加工的需要和比例添加香料香精,避免过量使用,以免对食品的风味和口感产生负面影响。
同时,应注意避免将香料香精直接添加到高温食品中,以免影响香料的挥发性和稳定性,从而降低食品的品质。
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应注意合理搭配。
不同的食品需要不同的香料香精来提供特定的香味和口感。
因此,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根据食品的种类和特性选择合适的香料香精,并进行合理的搭配,以达到最佳的风味效果。
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应注重保存和储存。
香料香精一般都是易挥发的物质,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因此,在使用前应注意查看香料香精的保存条件和有效期,并按照要求储存。
通常情况下,香料香精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避光的环境中,避免与其他物质接触,以免产生异味或变质。
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应遵循诚信原则。
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使用假冒伪劣的香料香精,不得进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同时,应注意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违反相关的规定,以免造成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包括选择合规产品、遵循食品安全原则、合理搭配、妥善保存和诚信原则。
只有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才能确保食品用香料香精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食品加工提供良好的风味和口感。
希望本文对大家了解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有所帮助。
食品用香料
食品用香料、香精简介食品用香精香料一般分为两大类,即食品用香料和食品用香精。
两者目前均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设在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负责审查组织和管理,目前我省的香精香料生产企业审查由审查部委托我省自行组织。
一、食品用香料定义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中附录E的定义,食品用香料是指用于调配食品用香精,并使食品增香的物质。
二、食品用香料分类按照香料的来源分为三类,即天然香料、天然等同香料和人造香料(GB2760)。
1、天然香料指从香料动物和香科植物(体内含有香成分的动物和植物)的某些生理器官(香囊、香腺、花、叶、根等)以及分泌物中经加工提取的含有香成分的物质,也就是经常说的精油、浸膏、香树脂、酊剂、单离品等。
天然香料大多是混合物,而单离品是化合物。
单离品是从精油分离出的单一物质,如从薄荷油分离出的薄荷醇(即薄荷脑)。
单离品的主要用途是用来合成其他香料,在调香时要注明来源。
2、天然等同香料和人造香料两者都属合成香料,是单一化学物质,有一定的化学结构、化学性质和香气。
两者是用化学方法合成的,再经精制得到具有一定化学结构、香气、香味和理化规格的香料产品。
人造香料与天然等同香料的区别在于人造香料的化学结构至今尚未在自然界中发现。
3、目前批准使用食品用香料(1)GB2760附录B食品用香料目录中的香料;(2)凡列入GB2760附录B中天然等同香料目录的香料,其对应的天然物(其结构完全相同的对应物)视为已批准使用的香料;(3)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增补公告中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目录中香料。
4、食品用香料使用范围(1)食品用香料仅用于配制食品用香精,不得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依据:a、GB2760附录B.1的规定,“食品用香料指能够调配食品用香精的香料,本附录中的香料仅用于配制食品用香精。
”b、《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精氨酸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09)221号))复函“GB2760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品种,不是食品,不得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婴儿配方奶粉,哪些成分该警惕?
一度很受妈妈们欢迎的德国爱他美奶粉,近期被曝氯酸盐超标。
不少妈妈担忧,到底怎么给宝宝选购奶粉?还有的妈妈开始关注起奶粉的配方表,可怎么才能看懂婴儿奶粉配方表?这里面的成分都有哪些“小九九”呢?记者作了一番调查。
超人妈妈的奶粉选购记哪个品牌奶粉好?我想,这是让不少大肚婆纠结许久,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严肃问题。
我也是在综合了各大育儿BBS、搜索引擎、宝妈意见、购买方式等综合因素,在孕32周时,初步决定给涯涯选购了荷兰牛栏。
所有的女孩子在当妈时,总能化身为无所不能的女超人。
为了娃,我开始了海淘之旅,买了6箱荷兰牛栏,但这一箱来之不易的奶粉,只有在涯涯出生的最早12天内喝了三分之一罐,后来,就实现了全母乳。
再后来,因为奶水太多,奶粉被我束之高阁,待我再记起时,看看保质期,还有不到半年,剩下的5罐,被我用原价的8折通过网络转让。
宝宝4个月时,我成为一名背奶妈妈。
其中的心酸,只有同道之人方能体验。
坚持到10个月,奶水渐渐变少,每日需给涯涯添加一顿奶粉。
又是一番比较、考虑、纠结后,我给涯涯准备了超市里能购买的,某国际品牌原装原罐进口奶粉,价格不菲,但很奇怪的是,我家健康的母乳宝宝一喝这个奶粉,就拉稀,停了就好。
女超人妈妈咨询多人未果,只好致电该品牌客服,得到答复:因为该品牌奶粉蛋白含量偏高,宝宝可能会出现腹泻的情况……无奈,继续换奶粉。
这次选择的是得到众多宝妈推荐的欧洲某品牌进口奶粉,价格也算能接受,涯涯也很喜欢喝,以为从此解决奶粉大事,心情顺畅,喝到12个月后,换成3段,没想到涯涯开始抗拒,哄好半天,只肯喝几口。
好奇之下,我自己泡了一杯,香味和甜味都冲得我脑子发慌。
这才想起来比较2段与3段奶粉的差别:乙基香兰素、蔗糖……折腾的超人妈妈又致电该品牌客服,得到答复:3段奶粉供应给1岁至3岁宝宝,这个年龄的宝宝会和大人一样吃饭,如果不香不甜,宝宝可能不愿意吃。
无奈,还是换奶粉。
因为考虑到涯涯喜欢睡前喝奶,蔗糖容易产生龋齿,研究国内奶粉许久,发现不含蔗糖的3段奶粉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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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告
2008年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
二○○八年九月九日附件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
为保护婴幼儿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现规定如下:
一、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
二、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每
7mg /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
三、凡适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9年9月1日之前,按照以往《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使用上述香料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