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代禁榷专卖制度的再认识
古代专卖制度对当前的启示
古代专卖制度对当前的启示摘要:专卖制度,古称禁榷制度。
禁,乃禁止之意;榷,为独木桥。
所谓专卖制度,就是政府通过控制或干预某些大宗商品的运销乃至生产,以达到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
本文探讨了中国古代三次主要的专卖制度改革,并探讨了这些改革对当前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专卖制度“官山海”就场专卖制一、管仲的“官山海”改革一般认为,中国专卖制度起源于春秋时管仲相齐的“官山海”。
所谓“官山海”,就是由国家占有并经营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设官管理山海,便于国家对山海资源的开发。
另一方面,山海所产盐铁产品由政府经营并定价出售。
在盐的管理上,管仲允许把盐的生产权下放给私人,“请君伐菹薪,使国人煮水为盐,征而积之”,即允许人民采伐枯柴,煮海水制盐,由官府统一征购,然后销往国内外。
管仲在铁器生产上的措施让人民自己去开矿冶铁,将冶炼出的铁原料交三成给官府作实物税,而铁制成品则由官府统购统销,计其利润,官民三七分成。
这三成作为专卖税,实质上是产品税。
管仲通过包括“官山海”在内的一系列改革达到了“通货积财,富国强兵”的目的,使齐国一跃成为中原的经济大国。
正是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齐桓公在管仲的协助下才得以“九合诸侯,一匡天下”。
二、汉朝的专卖制度改革汉初,由于连年的战争,全国人口减少、农业破产、商业萧条。
刘邦采取了减轻赋税、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的政策,这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
但这种政策也导致地主阶级跟地方割据势力相互勾结,极大的削弱了中央的统治,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
到汉武帝时,中央财政收入出现严重不足,而当时国家又面临着北方少数民族的侵扰。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汉武帝任用桑弘羊进行了以盐、铁、酒专卖为核心的经济改革。
盐专卖的办法是“民制、官收、官运、官卖”制度,在产盐的地区设立盐官,用“官与牢盆”的办法,规定生产者必须“因官器作煮盐”,而不准自制煮盐锅,以限制盐的生产量。
盐民产盐自负盈亏,产品由国家按官定价格收购贩卖,国家间接控制了盐的生产。
论宋代榷盐制度对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
论宋代榷盐制度对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摘要:盐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禁榷商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种商品需求缺乏弹性,供给容易形成垄断。
通过对宋代榷盐制度的研究,我们发现,一方面,在市场化还十分不发达的社会经济中,国家对全部盐产品进行收购,并利用行政力量建立起一个巨大的官营营销网络。
从而降低了盐产品商品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有利于销售量的扩大,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产品的商品化;另一方面,这种以行政命令代替市场运行的经营机制,既排斥了商人及其自由竞争,又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存在着效率低,抑制市场发育的弊端,其结果抑制了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禁榷制度;榷盐;商品化;经济效率长期以来,人们对禁榷制度多加批评,认为国家对重要商品的垄断专营排斥竞争,限制商人活动,抑制商品经济发展。
然而,我们看到,在实施禁榷制度最广泛的宋代社会,恰恰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繁荣时期,这促使我们重新思考禁榷制度与商品经济的关系。
由于榷盐制度是禁榷制度的核心内容,而且宋代榷盐制度在不断变革,可以说宋代榷盐制度集中了中国古代禁榷制度的基本运作方式,具有代表性,因而,本文拟以宋代榷盐制度为视觉,透视禁榷制度与商品经济的关系。
一、盐成为主要禁榷商品的原因为什么盐长期以来成为政府垄断专营的商品?这是由盐的商品特性所决定的:1.消费需求大,需求弹性小。
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消费品。
“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①,对盐的消费需求量大且稳定,缺乏适宜的替代品,所以盐属于需求缺乏弹性的商品。
商品缺乏弹性意味着商品需求变动受商品价格影响较小,较高的垄断价格对商品的需求不会产生明显的负影响,有显而易见的预期经营利润。
2.供给容易形成垄断。
盐是一种矿产品,蕴藏在地下、内陆盐湖和海洋里,其供给受到资源储藏的地域限制,具有自然垄断性,并需要一定的开采加工技术条件,国家容易对其供给地区和生产活动进行控制,对其进行垄断经营的成本小,收益大。
从禁榷制度的历史沿革看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发展
( 珠海广播电视大学, 东珠海 , 9o ) 广 5 oo  ̄
( h h i a i T n e i , h h i G a g o g hn 5 9 0 ) Z ua do& VU i rt Z u a , u n d n ,C i R v sy a, 10 0
【 摘要】 禁榷制度在 中国存在 了两千多年 , 其在保障国家安全 、 获取财政 收入 方面发挥 了重要作用 , 也阻碍 了资本 但
虽 然世界各 国都 曾经 或现在还 在实行 烟草 专
卖制度 ,但要追溯烟草专卖制度的渊源 ,可上溯 到中国古代的禁榷制度。禁榷制度兼具保障国家 安全 和垄断特殊商 品的高额利润 的多重 目的 ,其 是商品经济不发达背景下和封建专制政权家天下 的产物,始于家天下 ,止于天下为公 。而类似于 古代禁榷制度的烟草专卖制度如何发展,值得反 思。本文试图从中国古代禁榷制度的历史沿革、 禁榷制度的目的和烟草专卖制度的正当性、 目的 性等角度来分析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未来 ,探讨 烟草专卖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功能转换。
n c a e e u ,i h n e d t eb r d g o t a i l m,t u i a p ae t e a oih n f e d l m.T ec r n n a ilrv n e t i d r i h a r w h o c p t i e h t n f as h s ds p e rd wi t b l me t u ai hh s of s h ur t e tb c o mo o l y tm hn h r ssmi r u p s sw t h l y t m,t e f r n b et e tte n e so d r tt o ac n p ys s o e i C i as a e i l r o e i t eo d s se n ap h h r o eu a l me e d f e o h mo e n sae f n t n d w to tra o st xs.T d rs eis e,w s sr cu e te s se t ae u r ep b i s c r y n d u c o sa i u sn e i i n h e o t o a d e st u h s e mu tr t tr y t m s fg a d t u l e u i ,a e u h o h c t ma ef l u e o eb n f s hl e u i g a d e mi a n t h r t es s m. k ul s ft e e t ,w i r d cn l n t g i a mso h y t h i e n i i s f e
《浅论宋代禁榷制度的强化》(冯波)
浅论宋代禁榷制度的强化【摘要】禁榷是中国封建社会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宋代则是禁榷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
在这一时期,禁榷制度得到强化,朝着更细密化的方向发展,对宋代整个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宋代禁榷制度的强化,是与当时“三冗”局面的出现和外患的严重密切相关的。
但禁榷制度的实行,也客观上增加了宋政府的财政收入;规范了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混乱的现象;同时还为加强宋辽、宋夏与宋金之间的经贸联系提供了许多合法的场所,从而有利于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与融合。
不过禁榷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商品经济的自由发展。
【关键词】宋代禁榷制度加强影响【Abstract】Governmental Monoply is a significant economic system in Chinese feudal society. It developed a lot in Song Dynasty in which it was strengthened towards delicacy and influenced the entir society. The enhancement was closely revalent to the Three Lengths and the external threat. But the enforcement of Governmental Monoply objectively increased the fiscal income of the Song government, promoted the trade relations between the Song and Liao,xia and Jin state, provided many legal places, then boosted the exchange and amalgamation of economy and culture among the nationalities. But, to some extent, the Governmental Monoply also hindered the free development of commodity economy.【Key words】Song Dynasty Governmental Monoply Systerm Enhancement Influence禁榷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从春秋时期一直持续到清朝中叶,对中国封建社会国民经济和社会政治产生了重大影响,既对经济有过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经济的发展。
宋朝禁榷制度
宋朝禁榷制度
宋朝禁榷制度是指宋朝时期实行的一种贸易管理制度。
在这个制度下,政府禁止私人贸易,只允许由政府控制的榷场进行贸易活动。
这个制度的实行,对于宋朝的经济和政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宋朝禁榷制度的实行,使得政府对于贸易的控制更加严格。
在这个制度下,政府可以更好地掌握贸易的情况,从而更好地管理国家的经济。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榷场收取税收,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这种贸易管理制度的实行,使得宋朝的政府更加强大,也为后来的政府提供了一个有力的经验。
宋朝禁榷制度的实行,对于商人来说也是一种保护。
在这个制度下,商人不再需要担心私人贸易被禁止,也不需要担心被其他商人欺诈。
因为所有的贸易都是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的,商人之间的交易更加公正、透明。
这种保护商人的制度,也为宋朝的商业繁荣提供了一个有力的保障。
然而,宋朝禁榷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对于贸易的控制过于严格,导致了贸易的效率低下。
因为所有的贸易都必须经过政府的审批和监管,所以贸易的速度和效率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其次,政府对于榷场的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
有些榷场管理不善,导致了贸易的混乱和不公正。
这些问题,也为后来的政府提供了一个反面教材。
总的来说,宋朝禁榷制度是一个有利有弊的制度。
它对于宋朝的经济和政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后来的政府提供了一个有力的经验。
然而,它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总结。
光天化日下“合法抢钱”:宋朝继承前代禁榷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光天化日下“合法抢钱”:宋朝继承前代禁榷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禁榷制度是指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对国家内某些重要商品实行专卖的制度。
春秋时期,齐国的“官山海”即对盐铁的官营,是最早的禁榷。
战国时秦国也曾实行盐铁官营,《汉书·食货志下》中载:“元帝时尝罢盐、铁官,三年而复之”,《新唐书》中亦载:“至于盐铁、…榷利、…,无所不为矣”。
可见我国古代的禁榷制度大致都传承自前代,且主要是针对盐铁商业的,不过这种情况在五代十国之后的宋代似乎有了很大的改变。
唐末、五代禁盐酒,宋朝连茶也垄断1、唐祚未绝的五代十国五代十国是一个大震荡、大变革、大破坏与大重建的交替时代,它乱而后治,治中有乱,上承唐祚,下启赵宋王朝数百年的太平基业。
五代十国的禁榷制度大体上沿袭唐朝旧制,主要是针对盐、酒、曲制定的,但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稳定社会秩序,统治者们都不约而同的选择强化对这些产品的禁榷制度。
古时提炼盐•盐的生产和禁榷《新五代史·职方考》中记载:“五代之际,置榷盐务于海旁,后为瞻国军”,其中,滨州之地所产盐称末盐,两池(解县、安邑)盐称颗盐,碱土、碱水所煎的盐统称为末盐,陕西青白池所产之盐统属青白盐,盐业生产者的名称如亭户、池户、灶户等都是唐以来的旧称,其身份地位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后唐盐利收入除了榷盐一项外,还有盐钱、蚕盐钱等项收入,《五代会要》有载:“魏府每年所征随丝盐钱,…,逐年俵卖蚕盐、食盐、大盐、甜次冷盐,…”。
这里的随丝盐钱是向民户征收的食盐税,指的是民户在每年在交纳粮食税的时候一并交纳的一定数量的盐钱,而蚕盐则是官盐的赊卖制度,是官盐专卖的一种形式。
古时酿酒场•对酒、曲的生产加以禁榷曲是生产酒的重要原料之一,曲既可以自造,则酒亦可以自酿,对曲加以禁榷,就是对酒的生产加以禁榷,所以榷曲即榷酒。
五代时期酒的生产较为普遍,酒禁也要略宽于盐禁。
后梁太祖时,“听诸道州百姓,自造曲,宫中不禁”,可见当时未有酒禁。
宋代的禁榷制度是什么样的制度 禁榷制度的起源及影响
宋代的禁榷制度是什么样的制度禁榷制度的起源及影响本文导读:管仲画像要了解什么是禁榷制度,首先要了解古代的经济状况。
古代的封建国家为了自己的财政收入,会亲自掌控一些行业,而这些行业都是比较有利润的。
国家掌控了这些行业,就不允许私人去掌控这些行业。
对于什么是禁榷制度的问题,需要上溯到齐桓公时期。
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管仲将制盐纳入国家专营之中,这就是最早的禁榷制度。
禁榷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发展较为缓慢,到汉朝时发展最为迅速。
汉武帝的时候,禁榷制度发展最为迅速。
汉武帝时期,对外需要同匈奴作战,需要花费大量金钱。
对内来说,很多诸侯势力把持地方财政,影响中央朝廷的财政。
汉武帝采取大臣们的意见,将制铁、制盐、制瓷纳入国家专营之中,禁止地方上经营。
这一政策使得朝廷在财政上有了很大的收入。
禁榷制度的优点就是可以使得国家掌控某些行业,增加财政的收入。
但禁榷制度的缺点也是不容忽视的。
禁榷制度对行业的限制性使得这些行业的供求关系不能按照市场规律来变化,到了封建社会晚期,影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禁榷制度的起源禁榷制度起源于春秋时期的齐国,在齐国的齐桓公时期,管仲作为齐国的丞相,实施了盐铁专卖的制度,盐铁专卖的制度就是禁榷制度。
这种制度就是将某些专有产品纳入国家的专营之中。
禁榷制度就是在春秋时期起源的。
管仲画像禁榷制度起源于齐桓公时期,管仲当时在齐国大力发展制盐业,制盐业在管仲时期发展很快,齐国的盐被卖到了当时的很多国家,制盐商人在当时的齐国很赚钱。
为了将这种制盐业的利润放在国家范围内,管仲将制盐业纳入国家的专营之中。
之所以禁榷制度会起源在齐国,是因为齐国的齐桓公当时雄才大略,他重用管仲作为丞相,以他来治理齐国。
管仲当时认为齐国的制盐业有很大好处,因为齐国挨近大海,制盐非常方便。
而制盐这个行业只需要很少的人,不像其他的行业那样密集,因此管仲就将制盐业纳入了国家专营之中,由国家来经营制盐业。
国家只需要雇佣少量的工人,就可以得到大量的专营利润。
商品经济与唐宋专卖制度的变革(1)
商品经济与唐宋专卖制度的变革(1)专卖制度,古称禁榷制度。
禁,乃禁止之意;榷,为独木桥。
汉唐之人在注说西汉榷酒之事时作了很好的解释:“如淳曰:‘榷音较。
’应劭曰:‘县官自酤榷卖酒,小民不复得酤也。
’韦昭曰:‘以木渡水曰榷。
谓禁民酤酿,独官开置,如道路设木为榷,独取利也。
’师古曰:‘榷者,步渡桥。
《尔雅》谓之石杠,今之略徇是也。
禁闭其事,总利人官,而下无由以得,有若渡水之榷,因立名焉’。
”①禁榷,就是禁止私人经营,由官府垄断,利出一孔,犹如过独木桥,舍此而别无它途。
这样一种制度,根据目前的文献记载,说它源于春秋管仲相齐时的“管山海”政策应该是可信的②。
不过,这时专卖制度尚处于萌发期,它的制度体系还不健全和完备。
到了西汉武帝时期,为解决国家的财政危机,汉武帝任用桑弘羊、孔仅、东郭咸阳等人,实行盐铁官营和榷酒等经济政策,其具体做法,据《汉书·食货志》的记载,是官府在全国各盐产地和铁产地,设置盐铁官,管理盐铁的生产;从事盐铁生产的盐户和铁户,无生产经营自由,他们被完全置于政府的控制之下;政府发给盐户和铁户必要的生产工具,所有产品由官府收购、运输和销售;禁止民间私自生产和运输销售,如有违反,处以重刑重罚。
这样,官府通过控制盐铁等重要商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从而达到了政府垄断利源的目的。
随着这套政策的实施,专卖制度形成体系并趋于定型。
——————————————————①见中华书局标点本《汉书·武帝纪》关于天汉三年春二月“初榷酒酤”注文。
②关于中国古代专卖制度的起源,多数学者认为起源于春秋管仲在齐国的“管山海”,但也有学者认为仅只是管理而非专卖,真正意义上的专卖开始于西汉武帝的盐铁官营。
我们认为,讲专卖制度起于管仲的“管山海”,还是有根据的。
在西汉盐铁会议上,桑弘羊的支持者与贤良文学辩难,讲桑弘羊所推行的盐铁官营等政策并非其首创,而是“修太公、桓管之术”。
汉朝人距离春秋战国不远,最知悉这项政策的原委,此说应是可信的。
宋代榷酒制度)
目录前言 (1)一、宋代以前工商政策中有关酒的管理 (1)二、宋代酒法的多样化 (3)(一)、官监酒务 (3)(二)、酒的买扑制 (4)(三)、宋代的榷曲法 (6)(四)、宋代的酒户 (7)(五)、南宋的隔槽法 (8)(六)、边远地区的万户酒法 (10)三、宋代榷酒的原因及其成绩 (11)致谢 (14)参考文献: (15)略述宋代的榷酒制度周雷(指导教师:尚平)(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0501班湖北黄石 435002)前言专卖制度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一种手段,对酒类实行专卖就称为榷酒。
榷酒就是政府严格限制民间私酿私卖酒类,由政府专卖,独享其利。
实行榷酒制度为封建政府提供了稳定而巨大的收入。
宋代是我国唯一自始至终实行严格榷酒政策的王朝。
对榷酒的重视和依赖反映了宋代财政制度和经济管理方面的特点,所以对于酒的专卖的研究是宋代经济史,尤其是工商史研究的重要问题,值得关注。
一、宋代以前工商政策中有关酒的管理为了说明宋代的榷酒政策,我们有必要了解和对比宋代以前诸代酒类产销的政策。
远古时代,由于粮食生产并不稳定,酒的生产和消费一般来说是一种自发的行为,主要受粮食产量的影响。
另外,有资格酿酒和饮酒的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上层人物。
酒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并不是商品,而只是一般的物品。
人们还未认识到酒的经济价值。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汉朝前期。
但是自商周以来,随着时代的进步,酒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化。
酒政的具体实施形式和程度随各朝而有所不同,但基本上是在禁酒,榷酒和税酒之间变化。
禁酒就是指官私皆禁,取缔一切酿销行为。
这种政策主要在宋代以前历代实施,这是因为在先秦和秦汉生产力水平不高,粮食生产尚不能提供大量的剩余产品作为酿酒的原料,而酿酒业实际上是一种食品加工业,因此在灾荒之年,粮食歉收,历代统治者往往采取禁酒政策,从而达到节约粮食的目的。
如汉景帝中元三年“夏旱,禁酤酒”[1](卷五《景帝纪第五》)。
榷酒与现代的酒类专卖政策很相似。
关于宋代的买扑盐业
专卖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一般称为禁榷。
林文勋先生曾经指出:“禁榷就是禁止私人经营,由官府垄断,利出以孔,犹如过独木桥,舍此而别无他途。
”①食盐是一种日常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小,消费总量大。
同时,食盐是一种自然资源性矿产品,产地具有地域性,生产技术并不复杂,产品的品质要求相对金属类矿产品来说也较低,故对食盐的专卖较容易。
自春秋早期齐国管仲实行的“官山海”禁榷政策以来,食盐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中各朝代的专卖对象,并一直持续至今。
宋代的盐业政策从总的方面来说包括两种,一是专卖制,二为买扑制②。
宋代盐业政策中的专卖制和买扑制虽有相似之处,但它们之间的差异也是比较明显的。
这种差异主要在于两点:其一,实施政策的目的有差异。
宋代政府实施盐业专卖自始至终都是为了增加政府财政收人。
而宋代政府实施盐业买扑之初主要是为了缓和战乱和役法对民间的冲击,并未为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至熙丰变法后才以增加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其二,分割盐业利润的差异。
在专卖制下,宋代政府仅分割盐业销售环节的利润。
但在买扑制下,宋代政府则分割了盐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环节的利润。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专卖制下的宋代盐业政策的研究关注较多,并且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果③。
然而,对买扑制下宋代盐业政策的研究却比较薄弱,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一、宋代买扑盐业概况宋代流通消费的盐有两种:一是卤水池中依靠自然蒸发制作而成的盐,时人称为颗盐;二是煮海水、或是煮盐井、或是煮卤水而制作成的盐,时人称末盐。
盐的产地比较集中,禁榷比较容易。
易储存、易运输的优点使宋代盐的买扑具有自己的特点,除了在生产、销售环节中出现买扑外,在运输环节也出现过买扑。
宋承前制,实行盐专卖。
与酒专卖相似,宋朝对全国不同地区的盐专卖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南方的荆湖及岭南地区,开宝四年(971)宋官方的命令是,“诏岭南商税及盐法并依荆湖例,酒曲仍勿禁”①。
可以看出,北宋建立至太祖开宝四年在上述地区都没有实行盐专卖。
宋代的专卖制度
荼之專賣(一)
• 宋代榷茶,稅茶辦法屢變。 • 園戶收穫的茶葉,要全部賣給官府的山場,而官府將 買茶的錢預先借給園戶,加百分之二十的利。商人買 茶,則先要到東京榷課務繳納茶價,榷課務給以要券, 商人再到指定的場務憑券取茶,與鹽引同,而「茶引」 亦可以一定比率在京師榷課務交換鹽引、香藥引及現 錢引。蜀茶之專賣原以茶錢買馬,後改由中央收入, 中央以售茶所得之錢,充茶馬司之用。又江南之茶, 太祖時本由官收買十分之八,餘於抽稅後,任民自賣, 但太平興國二年之後亦禁止,其初行禁榷法,其後改 用鈔引法。
鹽的專賣制度 (二)
宋代於鹽法至少有兩大改進。一為降低鹽價,顆鹽每斤自 四十四降至三十四錢;一為降低鹽禁之處罰, 宋代有關鹽的專賣制度,大致分為兩種;一為官賣;一為 商賣;終宋之世,俱在試驗這兩種方式。 宋代以商賣法較多,這是政府售鹽予商人,在行鹽地由商 人競賣。其法是行鈔法的,即鹽商先在「京師榷貨務」付 款,「榷課務」給與鹽鈔,商人持鹽鈔至產鹽地取鹽。故 「鹽鈔」也可說「取鹽證」,又稱「鹽交鈔」或「鹽交 引」,或簡稱「引」,商人持「引」方可運銷,因此乃運 鹽執鈔法」,即後來「引法」之起源。
宋代的專賣制度
鹽之專賣
鹽專賣制度 (一)
宋太祖時仍准民間商人販賣,唯收稅錢,稱食鹽錢。 神宗元豐年間,又行榷鹽法(即由政府壟斷。煮鹽地曰 「鹽場」,政府規定每年稅額曰「鹽課」,官役民戶 或軍士製鹽,給生產費。而各地所產之鹽及販運地域 皆有規定,名「行鹽地」,亦稱「禁榷地」,如解州 鹽之行鹽地為陝西路,京西路,京畿路全部以及河北 路等。 宋三司中有「鹽鐵使司」,總管鹽政;三司之下有 「京師榷貨務」,販鹽得之利皆集於此。至於一路鹽 政則由「提舉常平茶鹽公事」主之,鹽場有鹽官監督, 解鹽地另置「提舉制置」解鹽司,直屬三司,專管解 鹽事務。
略论两宋禁榷(专卖)制度发达的原因
略论两宋禁榷(专卖)制度发达的原因专卖,指国家对某种产品的生产、销售,限定由国家设置的专门机构独占经营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有完全专卖和不完全专卖等多种形式。
前者是对产品的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整个产销过程,都由专卖机构独占经营;后者只对产销过程的某个环节(如生产环节或收购、销售环节)独占经营。
凡属专卖的产品,都由国家专卖机构严格进行管理。
除国家专卖机构外,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经营的,都要受到惩处。
专卖在中国古代被称为“榷”、“禁榷”。
禁榷制度在两宋时期达到一个高峰。
宋代禁榷专卖制度发达。
按学者所分,那时大致有食盐专卖、茶叶专卖、酒类专卖(“榷酤”)、矿产(如矾)专卖、舶来品专卖、榷场互市等(见薛梅卿、赵晓耕主编,马志冰、臧杰斌副主编《两宋法制通论》)。
宋朝廷在京师和地方特设有管理专卖事务的机构,称作“榷货务”。
禁榷收益是两宋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宋代禁榷制度发达的原因很多,师、友亦有论述。
笔者也理出几条,略述如下。
一、沿袭前代之制如唐有“榷茶”,宋承其制;五代禁榷制度已颇盛行,宋代继承之。
二、宋代统治者经济意识较强宋代君主、官员经济意识较强,不以言商为耻。
如宋高宗赵构曾对市舶有过颇为经典的正面论述:“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十四》)统治者有重商思想是政府专卖制度得以盛行的原因之一。
三、宋代统治者法律意识较强太祖、太宗皆重法制,于开国之初即召集窦仪、苏晓等人,参照《唐律疏议》,制定出有宋一代基本法典《宋刑统》并诏令刊版印行。
同时,又先后编成《建隆编敕》四卷及《太平兴国编敕》十五卷,以补律文之不足。
其后,仁宗、神宗诸帝继承了这一传统,重视法制,关心律例。
如神宗“留意法令,每有司进拟,多所是正。
······又曰:‘禁于已然之谓敕,禁于未然之谓令,设于此以待彼之谓格,使彼效之之谓式,修书者要当识此。
浅谈禁榷制度的产生和意义
浅谈禁榷制度的产生和意义作者:吴凡来源:《网络导报·在线教育》2012年第41期摘要禁榷制度又被称为专卖制度,在西汉武帝时期真正意义上的确立,期间被历朝历代所沿用,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历史至今仍然实行。
禁榷制度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缓解了古代各国的经济危机,巩固了中国古代封建国家的统治。
虽然,禁榷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私营工商业的发展,影响了国民经济的进步,但是禁榷制度对中国古代财政收入的影响是很深远的。
关键词禁榷制度国家财政产生意义禁榷制度是中国古代政府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某些商品实行专卖的制度。
一般认为,中国古代真正意义上的专卖制度始于汉武帝时期。
西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施行盐铁专卖制度,至此“盐始有官、私之分”。
政府限制此类商品生产,流通及出售的自由性,借此来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紧张。
经过历朝历代的发展演变,直至宋代专卖收入与两税收入并驾齐驱,构成宋朝财政的两大支柱。
禁榷商品的范围不同时期有所不同,一般较常见的包括有盐、铁、茶、酒等,另外还有矾、煤等物品。
谈到禁榷制度,我们应先从字面上了解其所含之意。
《说文》:“禁,吉凶之忌也。
”《说文》:“榷,水上独木所以渡者也。
”榷意为独木桥。
把“独木桥”放在经济层面上思考,我们便可以把它引申为“专卖”的意思。
加藤繁在其《中国经济史考证》中指出,“我认为,不是把专擅无论什么事情都称为榷,而在专占、独占经济上的利益时才使用这个名字。
”傅筑夫在其《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中也说到:“禁榷制度,就是官营工商业。
所谓禁榷,就是对某种工商业完全由政府垄断,禁止私人经营。
”就禁榷制度的产生而言,其主要也是最直接的原因应该是专卖制度之下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力和国家统治的的需要。
国家统治的需要又表现为财政经济上的需要和对富商大贾力量限制的需要。
在这种特定的条件下,国家便要很自然的采取相应的措施,与商人们争夺利益,以经济手段或者行政的手段来对经济加以管理、调节控制,甚至是干涉。
从禁榷制度的两面性透视当今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
从禁榷制度的两面性透视当今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国家对某些特定产品的产运销全过程或部分环节实行垄断经营的制度,简称“专卖”。
我国当前的烟草专卖制度可以上溯到古代的禁榷制度,对于禁榷制度究竟起源于哪朝哪代,学界存在较大的争议。
不管禁榷制度源于何时,经史实考察,自西汉时期,封建国家已正式实施禁榷制度。
禁榷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特殊资源的垄断以获取正常经营利润和垄断利润,而非抑商。
对于禁榷制度,无论在法学界、史学界还是经济学界,都受到了较多的抨击和非议。
笔者认为,我们不可断然地评价其是非功过,应运用辩证的思维,从其在整个历史长河中的作用对其进行评价。
禁榷制度存在的时间如此之长,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例如,它有效地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人,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禁榷制度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边疆地区的开发,巩固了边防。
但由于这一制度赖以生存的政治基础是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都决定了禁榷制度存在致命的缺陷。
禁榷制度实施后,专卖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已沦为统治阶级鱼肉百姓的工具;同时,国家借由行政强权大规模干预商品生产与经营,极大地排斥了商业竞争,严重阻碍了商业资本的发展;除此之外,禁榷制度实施后,国家以行政命令代替市场经营,妨碍了市场运行效率的提高。
当前,我国烟草业正处于历史性转折的紧要关头。
伴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烟草自身的缺陷日益暴露,加上国际烟草界竞争的加剧,世界性反烟运动的高涨,我国烟草行业可谓面临着内忧外患。
烟草行业大而不强,像一盘散沙,市场覆盖率较低,缺乏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
烟草国家专卖沦为地方专卖,烟草市场地域分割严重,进一步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气焰。
烟草业深层次的体制性矛盾日益暴露,烟草业内部管理混乱,不仅给非法卷烟行为以可乘之机,而且加大了烟草行政执法的难度。
从理论上讲,实行烟草专卖有两个前提:一是通过烟草征税能够保证国家获得高额的税收收入,二是通过实行烟草专卖,烟草市场可以达到更加有效的资源配置状态。
宋代的禁榷制度是什么样的制度禁榷制度的起源及影响
宋代的禁榷制度是什么样的制度禁榷制度的起源及影响禁榷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北宋初年。
在北宋初年,由于百姓对外贸易的需求日益增长,民间商人走出中国,与外国商人进行贸易往来,给朝廷带来了许多政治和经济上的问题。
为了维护朝廷的政治稳定和控制对外贸易,宋神宗在元丰八年(1085年)颁布了《禁榷条约》,确立了禁榷制度。
禁榷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建立州、县榷场。
宋朝政府在各州、县设立了专门的榷场,榷场是专门用于对外贸易的经营场所。
外国商人必须到榷场进行贸易,而且必须由榷场官员主持交易。
榷场官员负责查验商品,计算税收,并保证贸易公平。
2.把外贸商品纳入统一管理。
禁榷制度规定了哪些商品可以进行贸易,同时还规定了商品的价格和贸易比例。
对外贸易的商品包括丝织品、陶瓷、药材、金银等。
政府通过控制商品的数量和价格,以保证利益最大化。
3.控制外国商人的居住和活动。
外国商人必须在榷场内居住,且必须遵守榷场的规定。
他们不得在离榷场较远的地方居住,也不得与中国民众进行私人交往。
政府对外国商人的居住和活动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他们不对中国的政治稳定构成威胁。
禁榷制度对宋朝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促进了经济发展。
禁榷制度通过政府的统一管理,提高了对外贸易的效率和质量。
政府对外贸易的严密掌控,使得对外贸易得以健康发展,进口和出口贸易量大幅增加。
同时,由于政府的参与,国家税收也大大增加。
2.加强了政府对商业的控制。
禁榷制度使政府对外贸易的控制更加严密,政府通过对外贸易的监管,有效地掌控了商业活动,增强了官僚主义体制的优势。
3.限制了商人的发展空间。
禁榷制度限制了商人的财富积累和社会地位的提升。
通过政府的控制和干预,商人的财产和行动都受到了限制,商人的地位被有效地压制。
总的来说,宋代的禁榷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加强了政府对商业的控制。
但同时也对商人的发展和社会流动性造成了制约。
禁榷制度在宋代延续了较长的时间,对后世的贸易管理制度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北宋解盐禁榷法律制度变迁
北宋榷盐制度是动态变迁的,“宋自削平诸国,天 下盐利皆归县官,官鬻通商,随州郡所宜,然亦变革不 常。”⑧ 禁榷制度由时间和空间纵横两条维度构成的空 间,盐的销区是空间的维度轴线。
从空间维度看,随着时间推移各区可能适用不同 制度。宋初,解 盐 禁 榷 区 包 括 解 州 汴 京、南 京、西 京 ( 洛阳) ,京东路之济、兖、郓、曹、濮、单州和广济军,京 西北路的滑、郑、颖、陈、汝、许、孟州,陕西路的河中府、 陕、解、虢州、庆成军; 河东路的晋、绛、慈、隰州,淮南路 的宿、亳州; 河北路的怀、卫州,以及澶州部门县邑——— 在漳河南岸的澶州县邑; 通商区包括京西路的蔡、襄、 邓、随、唐、金、房、军、郢州,光华信阳军,陕西路的京兆 凤翔府、同、华、耀、乾、商、泾、原、邠、仪、渭、鄜、坊、丹、 延、环、庆、秦、陇、风、阶、成州,保安、镇戎军及澶州所 属黄河以北各县。
从时间维度看,北宋期间解盐制度大致可划分为 四个阶段。北宋前期,以官榷为主,局部“通商”; 北宋 中期,范祥钞盐改革,实行全面“通商”; 至北宋中后 期,钞盐法逐渐崩坏,钞盐核心原则动摇; 北宋后期,围
法 学 研 究 法制博览 2019 年 03 月( 下)
绕盐钞不断贬值、作废,推行“贴纳”“对带”“循环”等 制度,官府最大限度获取盐利收入。
一是盐籍制度。宋代朝廷为了加强对食盐生产的 管理,通过 户 籍 管 理,设 立 盐 籍。 所 谓 盐 籍,世 称“欲 业盐者,必先隶于盐籍”⑤“籍( 解) 州及旁州民以给役, 谓之畦户 ”⑥ 。盐 民 负 担 盐 课,包 括 日 课、月 课、岁 额。 二是催煎督产制度。为确保盐货的产量,封建政府实 行一系列 监 督 措 施,北 宋 时 期 较 为 典 型 的 是“起 止 火 伏法”⑦ 。三是盐纲制度。即对食盐的运输,盐纲制度 多依赖劳役。四是盐禁稽私。主要是对私盐的稽私打 击,宋代关 于 盐 禁 的 全 国 性 立 法 有 宋 初 的《官 盐 阑 入 法》和宋真宗嘉祐年间的《嘉祐编敕》之《卫禁敕》。
浅谈宋代的榷酤制度
浅谈宋代的榷酤制度摘要:榷酤制度是中国古代一项非常重要的经济制度,在宋代,榷酤进一步的发展、完备。
本文从其制度、受重视的原因以及作用影响方面入手,分析了榷酤制在宋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宋代榷酤中国是酒的故乡,是世界上酿酒最早的国家之一,作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也必然会受到重视。
在古代绝大多数的酒是以粮食酿造而成的,对于一个以农业立国的国家来说,酒也就成为了农业经济的一部分。
人们对于酒的喜爱使它拥有了丰厚的利益,这也使它成为了国家、商贾富豪及民众争相夺利的肥肉,因而也是引发社会经济矛盾的根源之一,榷酤便应运而生。
一、宋代之前榷酤制度的发展榷酤亦作”榷沽”。
是汉以后历代政府所实行的酒专卖制度;也泛指一切管制酒业取得酒利的措施。
亦称“榷酒酤”、“榷酒”、“酒榷”。
公元前98年,始榷酒酤,垄断酒的产销。
公元前81年,朝廷从全国各地召集贤良文学60多人到京城长安,与以御史大夫桑弘羊为首的政府官员共同讨论民生疾苦问题,会上,双方对盐铁官营、酒类专卖、均输、平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
贤良文学面要求“罢盐铁、酒榷、均输”。
他们以儒家思想为武器,讲道德,说仁义,反对“言利”,认为实行盐铁等官营政策是“与民争利”,会议结束后,酒类专卖废止。
但国家并没有放弃对酒的重视,虽然废除了榷酤制度,但民间酿酒任然要交税。
“始元三年,罢榷酤酒,全民以律占租。
…‘全民卖酒以所利占而输其租’”【1】。
这也被后历代沿,或由政府设店专卖;或对酤户及酤肆加征酒税;或将榷酒钱匀配,按亩征收,等等,用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唐初征酒税,令酒户按月缴纳。
后又分别实行酒专卖,酒曲专卖,征榷酒钱;又将榷酒钱按亩均摊在青苗钱内。
二、宋代的榷酤制度宋代榷酤制度甚为严密、完备,是榷酤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
在宋代榷酤有两种方法:一、官酿官卖,即由政府酿造贩卖。
在各州城或有利可图的县、乡都设置酒务,管酿酒、买酒之事。
酒务委派监官管理也称为官监酒务。
关于宋代禁榷专卖制度的再认识
关于宋代禁榷专卖制度的再认识宋代禁榷专卖制度是指宋朝时期国家对一些商品进行专卖并设立专卖机构进行管理的经济政策。
这个制度存在于北宋临安时期,其目的是为了加强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和统一对商品的管理。
首先,宋代禁榷专卖制度的出现与宋朝政治和经济发展的特点密切相关。
宋朝以文治为主,重视财政收入和统一对商品的管理。
宋代禁榷专卖制度的建立,是基于对商品流通的控制和财政收入的需求。
通过禁止私人贸易,国家制定限制商品交易的规定,确立了国家对商品的垄断和控制。
其次,禁榷专卖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禁榷是指国家对一些重要商品或者特定行业进行专卖,通过出售商品得到利润。
宋代各种榷场经营商品的质量和价格,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价格调节和限制商品供求的作用,从而保证了国家对商品销售的垄断和利润的最大化。
再次,宋代禁榷专卖制度对商品的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监管作用。
榷场是商品交易的场所,国家设立榷场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商品的质量、价格和流通状况。
这样一来,国家具有了对商品的统一管理权,并能够通过制定榷场规则和标准来保障商品质量和整个商品流通的有序进行。
然而,宋代禁榷专卖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由于国家对商品的垄断和控制,导致了商品的价格比较高,给人民生活带来了负担。
其次,国家设立的榷场和榷铺在其中一种程度上也存在腐败问题,榷场规则的执行不严格,私人贸易等一些非法交易仍然存在。
此外,禁榷制度也限制了市场竞争的发展,并阻碍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总的来说,宋代禁榷专卖制度是一种具有特殊背景和时代意义的经济政策。
它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商品的管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制度也逐渐被后来的朝代所取代,但它对中国古代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影响,以及其背后的经济和社会背景仍值得我们加以深入研究和思考。
关于宋代禁榷专卖制度的再认识
关于宋代禁榷专卖制度的再认识但禁榷专卖制度严密控制了其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将之纳入了封建国家的财政体系,私人商业资本的自由活动空间大大缩小了,特别是基本上堵塞了商业资本向生产资本转化的途径,严重阻碍戕害了其生产、流通的正常发展,造成了生产者、商人与封建国家间的激烈的矛盾斗争。
又由于盐、茶、酒、矾、香药、醋等行业属于商品经济体系中市场广阔、利润较高、流通量较大的部分,禁榷专卖对于整个工商业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以往的研究者们正是从这个角度上对禁榷专卖制度痛加诟病的。
尽管封建国家插手这几项重要商品之生产和流通的主要目的是攫占经济利益,但经济现象从来都不单单取决于纯之又纯的经济因素。
任何时期的重大经济问题,都首先是社会问题,都毫无例外地属于那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关系、乃至对外关系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封建时代尽管强权肆虐,但禁榷专卖制度的长期存在也不是封建官府的蛮横和贪婪这类简单化的概念所能解释得了的。
因而对于宋代的这项重要经济制度的评判,也应当考虑到特殊的时代背景,从多方面的因素着眼,进行全面的具体分析。
如果我们把禁榷专卖制度臵于宋代社会经济的大环境之中,就会发现这项制度除了对于茶、盐、酒、矾、香药等相关行业的生产流通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之外,对于当时的商品货币经济、国防军事形势、封建国家的政治利益、社会关系乃至对外贸易等等,也都有程度不同的影响。
这些影响既有一些消极后果,也有某些积极作用,还表现出了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之下实行禁榷专卖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有必要从具体的历史实际出发给予实事求是的分析。
下面我们主要从禁榷制度与几项重大问题的关系入手展开论述。
禁榷制度与军事后勤供应的关系唐代中期以后,随着均田制的瓦解,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府兵制也走到了穷途末路,募兵制代之而起,与此同时封建国家的财政体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在府兵制下,服兵役者是均田农民,其粮食、马料、武器、服装等皆须自备。
而募兵制下的士兵基本上是职业军人,各项军需物品皆由国家供应。
宋朝禁榷制度范文
宋朝禁榷制度范文禁榷制度的实施可以追溯到北宋朝廷在乌市(供应军队和官府需求的市场)建立的专卖机构。
北宋灭亡后,南宋政权继续沿用及完善了这一制度。
禁榷制度的核心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榷场制度和封禁制度。
榷场制度是指政府通过设立榷场来控制商品的流通和定价。
宋朝政府通过提供便利和保护来吸引商人参与榷场交易,以获取利益和掌握对商业的控制权。
与此同时,政府也对商人实行监管,限制他们在榷场以外进行交易。
榷场制度的实施使得政府能够有效地掌控商品流通和价格,但也限制了商人自由经营的能力,对商业活动产生了不利影响。
封禁制度是指政府规定一定的时候和地点,封禁商业活动,以限制商业活动的范围和频率。
政府通过封禁制度来控制商品的生产和销售,以维护国家的经济和财政秩序。
封禁制度的实施使得商人无法自由经营,不得不依赖政府的供应和支持,限制了商业活动的发展和商人阶级的自由发展空间。
禁榷制度的实施对商业活动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首先,商业活动的范围受到限制,商人无法自由选择商品和交易对象。
其次,商业活动的频率受到限制,商人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交易。
这使得商人的交易机会减少,难以获取更多的利润。
再次,商人的经济实力被削弱,政府通过榷场和封禁制度可以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最后,商人阶级的社会地位下降,商人的地位被贬低,被视为是依附政府的阶层。
然而,禁榷制度也有一些积极的影响。
首先,禁榷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市场波动和商品的价格波动,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
其次,禁榷制度可以保护商人利益和商品质量,减少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
再次,禁榷制度可以促进政府和商人之间的合作和沟通,提高商业活动的效率和质量。
总的来说,宋朝禁榷制度是一种限制和削弱商人阶级经济实力的制度,通过设立榷场和封禁制度来控制商业活动的范围和频率。
禁榷制度的实施使得商业活动受到限制和干预,导致了商业活动的萎缩和商人阶级的衰落。
然而,禁榷制度也有一些积极的影响,可以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商人利益和提高商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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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代禁榷专卖制度的再认识但禁榷专卖制度严密控制了其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将之纳入了封建国家的财政体系,私人商业资本的自由活动空间大大缩小了,特别是基本上堵塞了商业资本向生产资本转化的途径,严重阻碍戕害了其生产、流通的正常发展,造成了生产者、商人与封建国家间的激烈的矛盾斗争。
又由于盐、茶、酒、矾、香药、醋等行业属于商品经济体系中市场广阔、利润较高、流通量较大的部分,禁榷专卖对于整个工商业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以往的研究者们正是从这个角度上对禁榷专卖制度痛加诟病的。
尽管封建国家插手这几项重要商品之生产和流通的主要目的是攫占经济利益,但经济现象从来都不单单取决于纯之又纯的经济因素。
任何时期的重大经济问题,都首先是社会问题,都毫无例外地属于那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关系、乃至对外关系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封建时代尽管强权肆虐,但禁榷专卖制度的长期存在也不是封建官府的蛮横和贪婪这类简单化的概念所能解释得了的。
因而对于宋代的这项重要经济制度的评判,也应当考虑到特殊的时代背景,从多方面的因素着眼,进行全面的具体分析。
如果我们把禁榷专卖制度臵于宋代社会经济的大环境之中,就会发现这项制度除了对于茶、盐、酒、矾、香药等相关行业的生产流通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之外,对于当时的商品货币经济、国防军事形势、封建国家的政治利益、社会关系乃至对外贸易等等,也都有程度不同的影响。
这些影响既有一些消极后果,也有某些积极作用,还表现出了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之下实行禁榷专卖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有必要从具体的历史实际出发给予实事求是的分析。
下面我们主要从禁榷制度与几项重大问题的关系入手展开论述。
禁榷制度与军事后勤供应的关系唐代中期以后,随着均田制的瓦解,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府兵制也走到了穷途末路,募兵制代之而起,与此同时封建国家的财政体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在府兵制下,服兵役者是均田农民,其粮食、马料、武器、服装等皆须自备。
而募兵制下的士兵基本上是职业军人,各项军需物品皆由国家供应。
养兵制度由府兵自养变为国家财政供养,军费支出愈益成为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使封建国家的财政体制基本上变成了国防财政,即与财政有关的经济资源、制度和政策首先并大部分用于军事国防的需要。
唐政府保障军队后勤供应的主要办法,一是组织财赋实物的行政调拨,二是实行和籴制度,通过市场购买军队需要的粮草等物资。
为了和籴,唐朝一方面把赋税中的租米改折成绢布交纳,运输到关中等地用于和籴;另一方面强化禁榷制度,通过榷盐、榷酒、榷茶等,扩大货币财政收入。
唐代禁榷制度的变革与兵制上的变化有直接的关系。
名臣陆贽就说:“以编户倾家破产之资,兼有司榷盐税酒之利,总其所入,半以事边,制用若斯,可谓财匮于兵众矣”。
[1]宋朝北临契丹辽国的威胁,西北与党项西夏为敌,北部沿边警钟长鸣,战火连绵。
在严重的国防危机面前,宋朝积极扩军备战,使军队数量一增再增,宋仁宗时达到了125万余众。
这必然迫使宋政府不得不调动几乎所有的财政力量应付日益浩繁的军费开支。
军费对财政的压力大大超过了唐代,国防财政的特点更加鲜明。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一方面,禁榷制度受军费需求的牵制愈益强化,如曾巩所言:自时以来,兵籍既众,他费稍稍亦滋,锢利之法始急。
于是言矾课则刘熙古,深茶禁则樊若水,峻酒榷则程能,变盐令则杨允恭,各骋其意,从而助之者浸广。
自此山海之入,征榷之算,古禁之尚疏者皆密焉,犹不能以为足也。
[2]南宋的黄度也说:“无名苛敛不少蠲减,茶盐榷酤日求增羡,皆兵之为也”。
[3] 茶法、盐法的变革明显地从属于国防财政的需要,围绕国防财政这个轴心转移,是宋代禁榷制度的一大特点。
另一方面,禁榷制度在国防财政体系中的地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基本上构成了军队后勤保障的最重要的支柱,宋朝为解决沿边驻军的粮草供应问题而建立的入中制度主要就是以禁榷制度为依托的。
除此之外,在宋代禁榷制度与国防财政的关系上,还有两个方面的情况与唐代有所不同。
一是唐代的禁榷制度与沿边的市籴粮草在财政收支体系中仍然是分割的,前者表现为货币收入,后者是货币的支出,双方尚未形成直接联系。
北宋时,茶、盐、香药等榷货作为入中的偿付之物直接变成了沿边市籴粮草的籴本。
二是虽然晚唐的元和、长庆年间,唐政府开始将类似于飞钱法的信用形式运用于沿边和籴,商人在边郡入纳粮草,从官府领取信用票据,到京师长安还钱。
但信用票据尚未出现于禁榷之中,在沿边市籴中的应用也较少。
宋代则不仅把钞引之类的信用票据广泛运用于禁榷制度,而且通过钞引把沿边入中和偿付茶盐等榷货紧密联系起来,从而使跨地域、跨时间的大规模商品信用交换呈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
宋朝解决沿边军需粮草等物资的办法,除了利用当地赋税收入、附近地区的“支移”、以及政府的行政调拨之外,主要仰仗市籴入中制度。
具体地说,市籴制度又分为三种形式:宋时市籴之名有三:和籴以见钱给之;博籴以他物给之;便籴则商贾,以钞引给之。
[4]所谓“和籴”,文献上又多称为“收籴”,[5] 是用现钱货币偿付入中。
所谓“博籴”,就是用货币以外的其他物品折价支付。
所谓“便籴”,其市籴的交易对象主要是商贾,它先是用钞引支付入中,然后商人再持钞引到京师或指定的其他地区或者换取现钱、或者换取茶盐香药等榷货。
如果从市籴的偿值方式的角度来区分,收籴、博籴这两种方式都属于一手交货(粮草)、一手交钱(或博籴所用的物),是现场同时进行的商品交换。
便籴,关键在于“便”字,它采用了便钱汇兑的方式,交货和偿值在空间上是分开的,在时间上是推迟的,它属于商业信用。
如果从偿值物品即籴本的角度划分,收籴属于钱物交易,博籴和便籴属于物物交易。
博籴的籴本,通常有绸、绢、丝、绵、金、银、茶、香药等等。
宋政府在沿边的河北、河东、陕西三路地区设臵了折博务主持博籴等事务。
如河东的折博务在接受了商人入中的上述杂物后,偿付给盐、矾等当地土产,折博务再用入中的上述杂物“充备河东路并、汾等十余州军支折和籴”。
[6] 据统计,河东路晋州的折博务用矾折偿杂物入中的情况是,宋太宗“太平兴国初,岁博缗钱金银计一十二万余贯,茶计三万余贯。
端拱初,银绢帛二万余贯,茶计十四万贯”。
[7] 宋真宗景佑四年后,改为“客旅并不入银绢见钱,只将茶货入纳。
遂额定令客人每年于晋州折博务入纳茶一十万斤”。
[8] 可见博籴实际上是部分用榷货甚至有时全部用榷货的一种籴法。
便籴的籴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现钱,再一类是茶、盐、香药等榷货。
大致在北宋中期以前,以榷货类居多,用现钱者较少。
在北宋中期以前,收籴、博籴、便籴三种籴法并存,以便籴为主;在便籴和博籴二法之中,榷货都占了极大比重,都是主要以禁榷制度为依托的籴法。
关于收籴、博籴我们将在下一章集中论述,这里主要分析便籴法与禁榷专卖制度的关系。
宋太祖时,茶盐等的榷利仍像唐代一样首先表现为由金银、缗钱、绢帛等构成的财政收入,与沿边购买军需粮草的关系是间接的。
通过钞引信用证券的联系,使茶盐等榷货变成入中粮草的便籴籴本,用茶盐等实物直接购买军需的粮草等实物,则是从宋太宗雍熙年间开始的。
从资料上看,这项重大变革的首倡者是刘式。
[9] 刘式,字叔度,曾担任过潭州茶场监官,取得了“岁终奏课倍前人”的好成绩,赢得了宋太宗的赏识。
随后又知淮南利丰监盐场。
刘式的这种经历,使他对当时的茶盐禁榷之利弊有深切的认识。
宋太宗平定北汉之后,是时初得并州,又绝和亲,诛灵夏叛族,边费多,有司不能给,颇以扰民。
叔度通轻重,以为此非长久之利,因奏曰:“唐、虞至治,懋迁化居,所以调有余不足,便民赡国。
臣前在潭州,见茶积成山,或不能泄,岁久则皆焚弃;今利丰监积盐复多,有司无术以御之,但坐守视之耳。
国家据山海之源而不能用,边寇小警,搜弊补败,辄以劳民,至上下空匮,甚非计也。
臣请通茶盐之利,被之河北关中,国可益赋而财用足”。
上异其言,即以驿召入问计策,语合意,因留判三司都磨勘司。
[10] 宋太宗采纳了刘式的建议,“自河北用兵,切于馈饷,始令商人输刍粮塞下,酌地之远近而优为其直,执文券至京师,偿以缗钱,或移文江淮给茶盐,谓之折中”。
[11] 商人在沿边入中粮草之后,凭“文券”(钞引)既可以像唐末那样到京师兑换现钱,也可以到江淮兑换茶盐。
我们前面从榷茶制度的角度把这种办法称为“交引法”,但如果从便籴制度的角度看,则可以按宋人习惯的说法称之为“折中法”。
这种入中粮草“以钞引给之”,凭钞引既可能换取现钱、也可能换得茶盐等榷货的便籴制度,自雍熙年间确立后,经历了多次变革。
参见表1:表1 北宋支偿入中的榷货与货币比重变化表年代籴法创议者偿值之物所占比例(%)雍熙二年折中法刘式缗钱或茶盐至道二年折中法杨允恭茶100咸平五年三分法王嗣宗香药40、犀象30、茶30咸平六年四分法王嗣宗香药犀象60、茶40天禧三年三说法寇咸缗钱25、茶30、香药象牙45乾兴元年三说法范雍缗钱25、茶30、香药象牙45天圣元年见钱法李谘缗钱100天圣三年三说法孙天圣八年三说法缗钱35、茶40、香药象牙25景佑三年见钱法李谘缗钱100康定元年三说法庆历中三说法缗钱30、南盐35、香药茶35庆历八年陕西见钱法范祥缗钱100庆历八年河北三说、四说法董沔缗钱20、茶40、香药象牙15、南盐15 皇佑二年见钱法韩琦缗钱100至和二年见钱法薛向缗钱100可见便籴制度中钞引的偿值之物在不同时期不同的籴法之下是很不一样的。
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如杨允恭创立的折中法、王嗣宗创立的三分法四分法,不管各种榷货的具体比例如何,全部都是榷货;第二类,李谘等创立的见钱法,100%全用缗钱;第三类,是介于上两种之间的刘式折中法、以及三说法四说法,既有榷货、也有缗钱。
尽管上述籴法多有反复,特别是第二种和第三种类型交相更替,但在皇佑二年之前,总的情况是用榷货偿值的比重大,折中法、三说法实行的时间长。
固然,无论是用现钱买粮草,还是用榷货换粮草,都属于宋政府财政分配的范畴,从这个角度看,这两种便籴形式并无本质性的区别。
但这两种方式在具体的操作程序上毕竟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在用现钱买粮草的情况下,榷利首先表现为财政的货币收入,购买粮草则是财政的货币性开支,这是财政的正常运作形式。
在用榷货换粮草的情况下,沿边地区的粮草,与东南地区的茶盐及京师积存的香药犀象,通过钞引的联络、利用商业信用关系直接挂起钩来,则是财政收支的变通形式。
禁榷制度不仅被纳入了国防财政的体系,而且成了军队后勤保障的依托;茶盐香药等榷货不仅是政府控制下的特殊商品,而且成了与宋王朝存亡攸关的重要战备物资。
宋政府之所以不用货币,而直接用茶盐换粮草,与当时货币财政收入较少有很大的关系。
如天圣元年李谘实行见钱法,“使茶与边籴,各以实钱出纳,不得相为轻重,以绝虚估之弊”。
除了豪商巨贾因为不能利用虚估牟取暴利而群起反对外,朝廷上的大臣们,亦“谓边籴偿以见钱,恐京师府藏不足以继,争言其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