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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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专题》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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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专题
第一部分 概述
一、垄断 1、概念
经营者在市场运行过程中进行排他性控制或对市场 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 状态.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主要类型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违法的经营者集中
2、垄断的分类
〔1〕依据垄断者占有市场的情况,分为:
独占垄断:市场上只有一家企业,对生产、价格实 行排他性控制.
• 〔2〕差别待遇
• 优势企业凭借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产品或 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不同交易对象在价格 或其它交易条件上实行相异待遇.
• 原告XX百姓超市是一家由十几个企业下岗员工自 己筹集资金成立的小型超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被告XX天天食品是一家主要从事糯米食品生产与 加工的企业.由于该企业独特的生产工艺以及严格 的质量管理,产品口味相当宜人,深受消费者的青睐, 其产品不仅畅销国内各大市场,还出口到美国、澳 大利亚、德国等国家,是当地副食品加工的龙头企 业,也是当地纳税大户.原告在其经营第一年年度货 物清点中发现,其在该年度中仅仅销售出被告产品 人民币2万余元,这与他们刚开始决定被告商品上 架时的预料大相径庭,也与正常的市场消费水平不 吻合.
• 莫萨托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向喷瑞公 司的董事长表明,除非提高价格,否则将 取消喷瑞公司的分销商资格.在被取消 资格后,喷瑞公司的董事长与莫萨托公 司的一位高级经理进行会谈,经理表达 了对喷瑞公司销售价格的不满.
• 喷瑞公司起诉,声称莫萨托公司与它的 分销商共谋固定产品的转售价格,并为 了巩固其共谋协议而总之了喷瑞公司 的分销资格,违反谢尔曼法第一条.法庭 认定价格共谋协议存在,适用本身违法 原则.
• 前提:确定平均变动成本
AKZO案
• 控诉人ESC一开始生产的有机过氧化物只 提供在粉末工业上,但在1979年时决定涉足 德国的塑胶制造上, AKZO知道后便威胁其 退出,但ESC未予理会,于是AKZO向ESC的 客户提供比AKZO对其本身的一般客户还低 的价格,ECS就据此控诉AKZO的价格低于 平均变动成本,且其目的就是打算将ESC消 灭在市场中.

第七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七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
二、反垄断法的概念
是指在维护公平竞争、制止垄断行为过程 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 范围
(一)调整对象
主要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法律 关系。
此外,反垄断法结合我国实际,将具有行 政垄断性质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也纳入 了其调整范围。
三、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 范围
问:本案中该地政府的行为是否违反了 《反垄断法》的规定?
分析: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33条的规定,行政机关 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 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
①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 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②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 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 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二)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 1、垄断价格 2、掠夺性定价 3、拒绝交易 4、强制交易 5、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6、差别待遇 7、其他
案例:某食用大豆油企业产品销量在近3年中占国 内该行业市场的60%。2009年5月,该企业的大豆 油单方涨价10%,而此时,市场中大豆价格平稳而 且没有其他价格波动因素。国内一些超市无法及时 应对此次价格上涨压力,所销售的该企业大豆油未 能一次性上涨10%。该企业即不再向这些超市供货。 分析:该企业在市场份额中已经达到60%,超过法 律规定的1/2市场份额的标准,故毫无疑问该企业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市场中没有任何干扰价格因 素的情况下,该企业突然决定产品涨价10%,这是 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价格行为的表现,而 且在一些超市没有及时跟随涨价的情况下拒绝与超 市交易,这也是我国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024版年度反垄断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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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课件•引言•反垄断法概述•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反垄断法实施机制•反垄断法案例分析•企业反垄断合规管理•总结与展望引言01目的和背景目的介绍反垄断法的产生背景、目的和意义,帮助学生了解反垄断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垄断行为逐渐显现,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各国纷纷出台反垄断法律法规。

反垄断法通过打击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保护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反垄断法鼓励企业创新、竞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反垄断法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益,提高消费者福利。

030201反垄断法的重要性课程内容和结构课程内容本课程将全面介绍反垄断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和案例,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政垄断等方面的内容。

课程结构本课程将按照“总-分-总”的结构进行安排,先介绍反垄断法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原则,然后分别阐述各个具体制度,最后进行总结和案例分析。

同时,课程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反垄断法的实际应用。

反垄断法概述02反垄断法的定义和性质定义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性质反垄断法属于经济法范畴,具有公法性质,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法律手段。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立法宗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这些原则体现了反垄断法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以及行业协会等组织实施的垄断行为。

对象主要针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达成垄断协议、进行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垄断行为的经营者。

反垄断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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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政策法规与风险应对要求
江西省分公司 2014.03
1
纲要
◆反垄断法律法规与执法部门 ◆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垄断法律责任 ◆反垄断风险应对要求
2
反垄断法律法规与执法部门
一、反垄断概述 法律意义上的垄断是指经营者以单独、合谋或其他方
式,在一定范围内限制竞争的有效展开,损害他人或社会 利益的行为。
11
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案例:
2、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 2009年12月,几家保险公司签订了《某市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自
律公约》,约定各签约公司通过无赔款优待和折扣因素等方式对使用 年限1年以内的新车不得给予任何费率折扣优惠,各签约公司均应遵 守本公约,未经其他签约公司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价格,对违反新车折 扣规定的,处以该保单2倍的违约金。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第十三条、《反垄断价格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10
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案例:
1、通过协议方式固定保险产品的费率标准、费率浮动比例等 自2009年以来,某地区保险行业协会先后18次通过召开会议、印
发通知和通报的形式,组织15家财产保险公司签订并实施《保险行业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自律公约》,规定全行业要严格执行保险行 业协会统一制定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费率规章》,不得以任 何形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保险费,同时,对违反《公约》的会员单位, 给予警告、业内批评、公开谴责、限期整改、报请当地保监局查处等 惩戒。2012年5月,当地发改委对此事进行调查,最终认定涉案保险公 司签订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固定承运人责任险费率,直接破坏了保 险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排除了行业竞争,迫使部分公司无法自主经 营,排除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依照《反垄断法》 对保险行业协会及6家保险公司处以总计651.14万元罚款。

《反垄断法》学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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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营者集中的实现途径来看,还可以分 为合并型集中、持股型集中,以及协议型 集中。
合并型集中是一个经营者完全获得其他经营者 的财产的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 情况。
持股型合并是指经营者通过持有其他经营者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而形成的一种合并。
协议型合并是指经营者通过与其他经营者达成 协议,来控制或影响其他经营者的一种集中。 协议型合并的典型形式包括康采恩或企业集团改革开放的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而逐步发展起 来的。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 下简称《反垄断法》)的通过,对反垄断 法制建设的发展无疑是很大的促进,在中 国反垄断制度的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 义。
一、对垄断的一般认识
垄断,通常是指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或状态。 即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地采取经济的或者非经济 的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排除 或者限制竞争的状态或行为。
2.进一步审查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
当自决定之日起9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 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 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 者不得实施集中。 3.延期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经书面 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60日:(1)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2)经 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3)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 可以实施集中。
从表现形式上看,经济性垄断较为典型的 组织形式包括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 康采恩等。
2.好的垄断和坏的垄断
从价值判断上看,垄断可以分为好的垄断 和坏的垄断。
反垄断法并非反对一切垄断。对那些好的 垄断,即正当的、合理的、合法的垄断, 反垄断法是予以肯定评价的。

6反垄断法培训PPT_刘东屏_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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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发现的典型情形
被举报 其他主管机构或社会团体反映情况; 某些涉嫌违法的情形引起领导关注; 媒体信息; 通过其他途径被发现; 垄断协议成员自首.
调查手段
进入经营场所,包括突袭调查 询问相关人员 查阅、复制文件 查封、扣押证据 查询账户
被调查方的程序权利
陈述意见 商业秘密保护
横向垄断协议
反垄断调查:工商总局
主管机构 国家工商总局 • 非与价格相关的垄断协议 • 非与价格相关的市场支配地位滥用 • 非与价格相关的行政垄断
实际调查机构 地方工商局 • 总局授权 • 联合调查 • 启动程序
反垄断调查:国家发改委
主管机构 国家发改委 • 与价格相关的垄断协议 • 与价格相关的市场支配地位滥用 • 与价格相关的行政垄断
中国《反垄断法》介绍
刘东屏 2015年4月16日
《反垄断法》宗旨
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 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执法领域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规制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垄断协议
行政垄断 知识产权滥用
执法机构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什么是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 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 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推定
①推定情形 一个经营者:二分之一 两个经营者合计:三分之二 三个经营者合计:四分之三
②反驳因素 如至少一个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不应推定;
知识产权滥用
《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 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第七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七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其中,(1)—(5)项要取得豁免,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 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 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是指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凭借这种市 场优势排除竞争或对其他市场主体进行不 公平交易的竞争行为。
第七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垄断的概念 二、反垄断法的概念 三、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第二节 垄断行为 一、垄断协议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三、经营者集中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五、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概述
一、垄断的概念
法律上的垄断概念,是指经营者以独占、 通过合谋性协议或有组织的联合行动等方 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 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
三、经营者集中
(三)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和审查
经营者集中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 机构提出申报,并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 构进行初步审查和进一步审查。经过审查 ,会产生两种决定:一是禁止集中;二是 不予禁止。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 争
(一)概念
是指拥有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以及其他 依法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 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二)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 1、垄断价格 2、掠夺性定价 3、拒绝交易 4、强制交易 5、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6、差别待遇 7、其他
案例:某食用大豆油企业产品销量在近3年中占国 内该行业市场的60%。2009年5月,该企业的大豆 油单方涨价10%,而此时,市场中大豆价格平稳而 且没有其他价格波动因素。国内一些超市无法及时 应对此次价格上涨压力,所销售的该企业大豆油未 能一次性上涨10%。该企业即不再向这些超市供货。 分析:该企业在市场份额中已经达到60%,超过法 律规定的1/2市场份额的标准,故毫无疑问该企业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市场中没有任何干扰价格因 素的情况下,该企业突然决定产品涨价10%,这是 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价格行为的表现,而 且在一些超市没有及时跟随涨价的情况下拒绝与超 市交易,这也是我国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024版反垄断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2024版反垄断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反垄断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反垄断法概述目录•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及法律责任目录•监管与执法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企业如何应对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挑战01反垄断法概述反垄断法定义与立法目的反垄断法定义反垄断法是一部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

立法目的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反垄断法适用范围及对象适用范围反垄断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也适用该法。

适用对象反垄断法适用对象包括经营者、行业协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反垄断法基本原则与制度基本原则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创新原则、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以及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原则。

基本制度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以及反垄断审查制度等。

此外,还规定了反垄断执法机构、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02禁止垄断协议行为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垄断协议定义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类型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如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等。

横向垄断协议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如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等。

纵向垄断协议垄断协议定义及类型1 2 3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对市场竞争影响较大,通常被视为严重的反竞争行为。

横向垄断协议特点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相对较小,但也可能排除、限制竞争。

纵向垄断协议特点主要在于参与方的关系和协议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程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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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的实施机构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的反垄断法政策,监督市场竞争秩序,打击垄断行为。
2 各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地区的市场竞争秩序,查处垄断行为并维护公平竞争 环境。
3 司法机关
法院作为审判机构,负责处理各类反垄断法纠纷,对违法垄断行为进行判决和赔偿裁决。
反垄断法限制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例如不合理的定价、拒绝交易、排斥竞争等。
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
违反反垄断法的企业可能面临 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
民事赔偿
受到垄断行为影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企业和消 费者有权要求垄断企业进行经 济赔偿,并恢复市场的公平竞 争秩序。
刑事责任
涉嫌严重的垄断行为可能触犯 刑法,垄断企业和相关责任人 将受到刑事追究和法律的严厉 制裁。
2 反垄断法的未来发展
随着经济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发展,反垄断法也需要不断演进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垄断 行为。
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反垄断法促进了经济的创新和发展,为所有企业提供公平的机会, 推动市场的有效运行。
反垄断法的适用对象
1 垄断企业
反垄断法适用于市场占有份额过大、排除竞争、阻碍市场自由竞争的企业。
2 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禁止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或限制竞争的行为,如价格垄断、区域性独占。
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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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制度,通过规范垄断行为 的发生和滥用来促进经济发展。
反垄断法的作用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市场中所有企业的公平竞争权益,防止垄断行为扭曲市场价格和 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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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三、垄断协议的豁免 垄断协议的豁免是指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
企业之间的协议或者联合行为,由于其具 有某些有益的作用,并且足以抵消其限制 竞争带来的危害,经审批机构批准给予豁 免其违法责任的制度。
12
(2009年真题)66.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下 列哪些选项不构成垄断协议?( ) A.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就防止进口原 料时的恶性竞争达成保护性协议 B.三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聚会,就商品房 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 C.某品牌的奶粉含有毒物质的事实被公布后, 数家大型零售公司联合声明拒绝销售该产品 D.数家大型煤炭企业就采用一种新型矿山安全 生产技术达成一致意见 答案:ACD
13
练习题:下列不是垄断协议的( ) A.家乐福和沃尔玛约定:前者占北京市场,后者占天
津市场; B.因为价格问题,甲乙两家汽车厂口头约定都不购买
丙钢铁公司的钢材; C.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
种专利药品只能按某价格出售; D.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
种专利药品最高按某价格出售; E.乙医药连锁超市和甲药厂约定:前者只按照某最低
这些商场联手拒售“长虹”彩电的真实原因是,“长虹” 采取现款现货经销制,在销售上பைடு நூலகம்行台阶式返利的方式, 而商场方面认为自己实力雄厚,商誉好,希望“长虹”对 他们实行不同于一般小经销商的销售方式,允许他们先拿 一批货做铺底销售,也即先给货,后付款。而“长虹”不 愿意对任何商场作政策倾斜,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因素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分析: 1.衡量市场集中度 2.市场份额。 3.市场进入障碍。 4.经济效率。
25
(二)豁免 各国反垄断法中针对经营者集中的豁免立法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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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垄断与反垄断法
(一)垄断的概念 1、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
2、法律意义上的垄断
垄断的定义: 1、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 2、滥用已经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或者通过协议、合并或其他方式谋求或
谋求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借以排除或限制竞争,牟取超额利益 4、依法应予规制的行为 简言之,垄断是指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
第一节 反垄断法基本原理 第二节 反垄断法的实体制度
第三节 反垄断法的程序制度
.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反垄断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市场 规制法律制度及其原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垄断和反垄断法的界 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经营者集 中行为和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概念、特征、表现方式;反垄断 执法体制的类型、执行的一般程序,反垄断法域外效力的含 义,适用除外的条件和范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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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垄断法的概念 1、实质意义的反垄断法 2、形式意义的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的定义: 根据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部门法的定义规则,反垄断法 是调整在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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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
(一)反垄断法的经济学基础 (二)反垄断法的法学基础 (三)反垄断法的其他学科理论基础 (四)反垄断法的定位
(1)行为主体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 (2)行为目的是维持或提高市场地位,获取超额垄断利益 • (3)行为后果是对市场竞争的实质性损害或损害的可能性 • (4)行为没有正当理由
• 含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利用其市场支 配地位所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牟取超额利益的违法行为。
(一)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管辖

反垄断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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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制度的法律后果
如果企业或行为获得豁免,则 可以在豁免范围内不受反垄断 法的限制。
如果企业或行为未获得豁免, 则应当遵守反垄断法的规定, 不得从事禁止的垄断行为。
对于违反豁免制度的行为,将 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 反垄断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意义和原则
意义
国际合作与交流对于反垄断法的制定 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各国共 同应对反垄断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促进全球竞争和经济发展。
护消费者利益是反垄断法的根本目的,对 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原则三
1.C 鼓励创新原则。反垄断法鼓励企业进行创新 和技术进步,对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创新行为 予以支持和鼓励。
原则四
1.D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原则。反垄断法规定,国
家有权对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企业实施反垄 断调查和制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调查涉嫌垄断行为
对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 理建议。
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自律工作
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自律工作,协助反垄 断执法机构开展调查工作。
反垄断法实施机构的权力
行政强制措施权
01
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时,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
施。
行政处罚权
02
对违反反垄断法的经营者,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权依法给予行政
原则
国际合作与交流应遵循平等互利、尊 重主权、尊重法律、促进竞争等原则 ,以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形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主要形式包括双边合作、区域合作 和全球合作。双边合作是指两个国家之间就反垄断法 问题进行协商和合作;区域合作是指一些国家在特定 区域范围内就反垄断法问题进行合作;全球合作是指 各国在全球范围内就反垄断法问题进行合作。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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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反垄断法定义与目的
反垄断法定义
反垄断法是一部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 序,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 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 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
反垄断法目的
通过消除或减少垄断行为,促进市场 公平竞争,鼓励创新和提高效率,确 保消费者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获得多样 化的商品和服务。
2024/1/30
15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4/1/30
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
包括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妨碍 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等。
对滥用行政权力行为的规制
反垄断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 力排除、限制竞争。同时,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
借鉴欧美反垄断法律制度的成功经验,完 善我国反垄断立法体系,提高法律的科学 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反垄断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 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反垄断法得 到有效实施。
推动国际合作
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
积极参与国际反垄断合作与交流,借鉴国 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国在国际反垄 断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CHAPTER
22
反垄断法律制度实施现状
立法体系
我国已建立起以《反垄断法》为核心,包括相关法规、规章和指南在内的反垄断法律制
度体系。
执法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包括查处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
2024/1/30
调查措施
采取询问、查询、查封、 扣押等措施,确保调查顺 利进行。

反垄断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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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PPT课件一、竞争与垄断市场机制是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而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竞争使价格机制、供求机制有效运作——形成竞争价格,使市场价格恰好等于制造和销售有关产品的成本(包括股东出资的合理回报)——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制;并且,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制,引起了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通过竞争提高效率是市场的最终目标,竞争只是中间目标。

二、垄断的成本但垄断会破坏竞争机制。

垄断者(能够通过改变其出售产品的数量而改变其产品市场价格的一个或一群销售者)通过减少产出,可以把价格提高到竞争价格水平之上。

1、减少产出导致市场价格提高,而垄断的收入(价格乘以产量)提高或降低取决于价格提高的比例大还是小于产出减少的比例。

在价格提高的比例大于销售单位的减少的情况下,垄断的收入增加。

2、垄断者至少会把价格提高到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价格的进一步提高将导致需求量以更大的比例减少)的水平,从而实现利润(而非收入)最大化。

3、垄断价格可以远远高于竞争价格,这取决于与垄断的成本相比,消费者对垄断性产品偏好的程度,而垄断产出则小于竞争产出。

虽然垄断也可能释放了资源以用于其他市场,但带来一个价值损失:垄断性产品的价格提高超过成本,会导致消费者用其他产品替代,这些其他产品要花费更大的成本(因为质量的差异而调整)用于生产(否则,消费者在价格提高前就用它替代了),但现在他们相对便宜,假定他们的价格定在竞争水平上。

垄断定价使消费者面对着错误的选择:他因为看起来比较便宜而选择的产品,实际需要占有更多的资源进行生产。

所以,在垄断时,消费者的需求是以高于必要水平的成本得到满足的。

——产出减少而产生的成本。

同时,对在垄断价格下仍继续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支付的较高价格,也并不是简单的财富从消费者向垄断者的转移,因为有以垄断利润的形式获得有利可图的转移支付这种机会,会把真实的资源吸引到销售者谋求垄断的努力和消费者避免支付垄断价格的努力中去(而不是把资源转向其他产品),在这些努力中所消耗的资源的成本,也是垄断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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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案例:
1、通过协议方式固定保险产品的费率标准、费率浮动比例等 自2009年以来,某地区保险行业协会先后18次通过召开会议、印 发通知和通报的形式,组织15家财产保险公司签订并实施《保险行业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自律公约》,规定全行业要严格执行保险行 业协会统一制定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费率规章》,不得以任 何形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保险费,同时,对违反《公约》的会员单位, 给予警告、业内批评、公开谴责、限期整改、报请当地保监局查处等 惩戒。2012年5月,当地发改委对此事进行调查,最终认定涉案保险公 司签订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固定承运人责任险费率,直接破坏了保 险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排除了行业竞争,迫使部分公司无法自主经 营,排除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依照《反垄断法》 对保险行业协会及6家保险公司处以总计651.14万元罚款。
3.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 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 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垄断法律责任
4.民事责任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垄断行为相关民事诉讼问题适用《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 规定。
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章“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关于经营者 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 ,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实施经营者集中应当事先申报,禁止实施具 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的认定 1.经营者合并; 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 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4. 设立合营企业。
垄断法律责任
6.处罚减免
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 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涉嫌价格 垄断行为的经营者在被调查期间,可以提出中止调查的申请。 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 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 处罚。第一个主动报告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二个按 照不低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其他主动报告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 以按照不高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
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案例:
2、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 2009年12月,几家保险公司签订了《某市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自 律公约》,约定各签约公司通过无赔款优待和折扣因素等方式对使用 年限1年以内的新车不得给予任何费率折扣优惠,各签约公司均应遵 守本公约,未经其他签约公司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价格,对违反新车折 扣规定的,处以该保单2倍的违约金。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第十三条、《反垄断价格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反垄断法律法规与执法部门
三、反垄断执法部门
(多头监管,可能面临重复检查,沟通协调难度增加)
反垄断法律法规与执法部门
执法机构调查手段
3.查阅、复制被调查人
1.进入经营者营业场所 或其他有关场所检查
2.询问被调查人 要求说明情况
有关单证、协议、会议
记录、业务函电、电子 数据等文件、资料
4.查封、扣押有关证据
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二)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其他方式,排除、限制竞争 1、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不得实施《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行为, 实务中常见的有交强险拒保等行为; 2、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 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或则限定交易相对人不得与其竞争对手进行 交易; 3、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搭售商品,或者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不得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第 六条规定的行为; 4、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条件上实行《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的差 别待遇。
5.拒绝妨碍检查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实施的审查和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 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 有其他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对个人 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十万元 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查询经营者有关账户
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垄断行为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经营者滥用市场 支配地位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 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的经营者集中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限制竞争
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一、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协议或决定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其他协同行为是指经营者虽未明确订立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的协议 或者决定,但实质上存在协调一致的行为。例如,某几家企业即使没 有签订书面协议,但是通过开会研究、电话沟通等形式商议固定价格 ,也构成垄断协议。 ■按照协议内容:分为价格垄断协议和其他垄断协议 ■按照协议主体: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 成的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 断协议,例如:经营者与代理经销商之间签订的垄断协议。
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2.不得与投保人或其他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纵向价格垄断协议: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案例: 2009年11月,某保险公司与中介代理机构签订了一份代理协议,在协 议中约定了代理机构出售该公司某个保险产品的最低价格,该价格为 向监管部门报备费率的最低限之上。上述行为构成了纵向垄断协议, 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反垄断价格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3.行业协会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制定排除、限制价格竞争的规则、决定、通知等; ●组织经营者达成本规定所禁止的价格垄断协议。 ●组织经营者达成或者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其他行为。
垄断法律责任
1.达成垄断协议
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 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 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 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 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 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二)禁止达成其他垄断协议
不得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以下横向垄断协议: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不得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行为。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不得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的行为。 ●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不得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行为。 ●联合抵制交易,不得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 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行为。
反垄断政策法规与风险应对要求
江西省分公司 2014.03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纲

◆反垄断法律法规与执法部门
◆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垄断法律责任 ◆反垄断风险应对要求
反垄断法律法规与执法部门
一、反垄断概述 法律意义上的垄断是指经营者以单独、合谋或其他方 式,在一定范围内限制竞争的有效展开,损害他人或社会 利益的行为。 反垄断针对的是垄断行为,而不是通过不断创新、卓 越管理而形成的垄断地位。
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案例:
1、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2010年,某市一家保险公司与其他保险公司达成协议,约定限 制每家公司每日车险的出单数量不得超过500单。协议内容限制了 商品的销售数量,构成横向垄断协议,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2、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某国公平交易委员会2006年6月发现部分保险公司订立价格同盟 的线索,从2006年7月开始对该国三大人寿保险公司进行了多次调 查。该国3家人寿保险公司和5家意外保险公司以及农协出资成立财 团,从2005年到2006年期间秘密协商划分了16个市道教育厅公务员 团体保险的地域范围,被该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处以约折合人民币 1109万的罚款。
反垄断法律法规与执法部门
3.行政法规与规章
(1)《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 (2)反价格垄断 《反垄断价格规定》 《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价格行政处罚证据规定》 (3)其他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 (4)经营者集中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 《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 《经营者集中审核办法》 《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垄断行为认定与分类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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