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加工业统计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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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粮油加工业统计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一、填表方法
按《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国粮办展〔2009〕209号)的规定,县级及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辖区内粮油加工业企业网络直报用户名和密码,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到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主页左下侧)"粮油加工业统计网上直报"系统进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和数据填报,网上填报后可直接导出打印盖章后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油加工业统计工作的统计员。对不具备网上直报条件的企业,企业可填报纸质报表盖章后,由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代为网上录入。
二、填表说明
1.组织机构代码: 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给企业的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唯一法定代码。代码共九位。
2.法人单位名称: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全称。
3.行业代码:同一企业生产不同产品(例如:米、面、油综合加工企业),按主要产品所属行业填写行业代码。⑴谷物磨制(即为粮食加工)类1310,其中小麦粉加工业:1311、大米加工业:1312、玉米加工业为1313、杂粮加工:1351;⑵食用植物油加工业类为1331;⑶食品制造业(即为粮食食品加工业) 1400,其中糕点面包等:1411、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1419、米、面制品制造:1431、速冻米面制品:1432、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1439;⑷饲料加工业为1320;⑸粮油机械制造业3632。
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 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时确定的类型和代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见表1。其他指表中未列入的企业注册类型。
5、许可证情况:指企业获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编号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粮食收购许可证是指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收购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QS)许可证。
6.综合性企业或企业集团所属加工厂(或分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应单独填报;未登记注册的,由综合性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填报。
7.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国家有关部门、地市级以上政府、省级有关部门正式发文认定的农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最高级别认定填报即可。
8.应急加工企业指县级及以上政府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或灾害而正式发文指定的保障成品粮应急加工供应的粮油加工业企业;以最高级别认定填报即可。
9.企业隶属于上级公司(集团)或被控股的,请在补充资料中注明上级公司(集团)名称。
10.以"吨"为单位的指标保留整数,以"千
元"为单位的指标保留整数。
11.在汇总表中对企业进行行业归类和经济类型归类,应以企业填报的基层年报表中的行业代码和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为准。
三、指标解释
1.特等米、标准一等米、标准二等米指按照GB1354-86《大米》标准等级划分的大米。糙米按照GB/T18810-2002标准执行。由于2009年发布的《大米》国家标准执行时间较短,2009年度仍执行原国家标准,2010年度加工统计再重新按新的国家标准分类填报。
2.特制一等粉、特制二等粉、标准粉指按照GB1355-86《小麦粉》标准等级划分的小麦粉;专用粉指按照SB/T10136~10145-93或企业标准,专门用于制作某种食品的小麦粉。各种营养强化面粉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3.食用植物油指按照(GB1535-2003)《大豆油》、(GB1536-2004)《菜籽油》、(GB1534-2003)《花生油》、(GB1537-2003)《棉籽油》、(GB10464-2003)《葵花籽油》、(GB11765-2003)《油茶籽油》、(GB19112-2003)《米糠油》、(GB8233-2008)《玉米油》,(GB8233-2008)《芝麻油》、(GB15680-2009)《棕榈油》和(GB23347-2009)《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级划分。食用调和油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油根据一定比例调配而成的油种。
4.外购国内原油精炼:原油含毛油和四级油。指油脂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原油作为原料生产高等级食用油的数量。
5.外购国内成品油分装:指企业仅在国内采购成品油作为原料,不经过机械加工,直接在本企业分装销售的产品数量。
6.外购进口毛油精炼:指企业进口国外毛油作原料,生产高等级食用油的数量。
7.玉米深加工产品分类:一是发酵制品,包括氨基酸(味精、饲料用赖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精氨酸)、强力鲜味剂(肌苷酸、鸟苷酸)、有机酸(柠檬酸、乳酸、衣康酸等)、酶制剂、酵母(食用、饲用)、功能食品等;二是淀粉糖,包括葡萄糖(浆)、麦芽糖(浆)、糊精、饴糖、高果葡糖浆、啤酒用糖浆、功能性低聚糖(低聚果糖、低聚木糖、低聚异麦芽糖); 三是多元醇,包括山梨糖醇、木糖醇、麦芽糖醇、甘露糖醇、低聚异麦芽糖醇、乙二醇、环氧乙烷、丙二醇等;四是酒精类产品,包括食用酒精、工业酒精、燃料乙醇等。
8.配合饲料:生产根据饲养动物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加工成配合饲料的企业。
9.浓缩饲料:生产由蛋白质饲料、矿物质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的企业。
10.预混合饲料:生产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加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均匀混合物的
企业。
11.工业总产值:指采用报告期内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包括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初期末差额价值。
12.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销售产品的收入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根据企业财务"损益表"中的数字填列。
13.工业增加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工业总产出减去工业中间投入加上应交增值税;二是收入法,即从收入的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计算,具体构成项目有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这种方法也称要素分配法。目前,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的工业增加值是以生产法计算的。
(1)生产法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为:
工业增加值 = 工业总产出 - 工业中间投入 + 应交增值税。
①工业总产出:1995年以后用新规定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代替。
②工业中间投入:指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中消耗的外购物质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包括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工业、农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的服务费用和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如保险、金融、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等)的服务费用。工业中间投入的确定须遵循以下原则:必须是从外部购入的,并已计入工业总产出的产品和服务;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掉(包括本期摊销和低值易耗品等)的产 品和服务的价值。
工业中间投入包括直接材料费用、制造费用中的工业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工业中间投入、销售费用中的工业中间投入和利息支 出五部分。工业中间投入中的中间物质消耗,如外购材料、燃料、动力等,按现行会计核算和有关规定,均按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因此,工业中间投入可以直接从会计资料中取得或利用会计资料计算。具体计算过程:
I.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可直接取自会计产品成本核算的"直接材料"项目。如企业未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设置成本核算项目,则可从会计"生产成木"科目的借方发生额中,将属于直接材料消耗的项目汇总后填报。
Ⅱ.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是指"制造费用合计"减去制造费用中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的差额。
Ⅲ.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
入。是指"管理费用合计"减去管理费用中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工资、效益工资(指工效挂钩企业按规定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折旧费、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上交国家和地方的各种规费的差额。
Ⅳ.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是指"销售费用合计"减去销售费用中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的差额。
Ⅴ.利息支出。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减利 息收入)。可根据会计"财务费用"的明细科目填列。
⑵分配法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为:
将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及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等七个要素直接相加,就得出工业增加值。
目前,有的部门将工业增加值归结为四大要素,即:固定资产折旧 + 劳动者报酬 + 生产税净额 + 营业盈余,其内容都大同小异。
"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的企业工业增加值,结果有一定差异。
14.出口交货值:指企业生产的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批量销售,在国内或在边境批量出口等的产品价值,还包括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15.利税总额:指企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交增值税、利润总额之和。
16.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大成果,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盈亏相抵后的利润总额。根据企业财务"损益表"中的数字填列。
17.资产总计: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合计、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合计、无形及递延资产总计、其它长期资产。根据企业财务"资产负债表"中的数字填列。
18.固定资产原值:指企业建造、购置固定资产时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包括建造费、买价、运杂费、安装费等。
19.固定资产净值:指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历年已折旧额后的净额。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20.负债合计:指企业承担的,已经发生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需用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根据企业财务"资产负债表"中的数字填列。
21.长期负债: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22.固定资产投资:指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
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
23.年末从业人员数:指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及兼职、借用的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4.设计生产能力指企业设计日处理原料能力,其中:大米加工企业为日处理稻谷能力,按每天开工两班16小时计算;小麦粉加工企业为日处理小麦能力,按每天开工三班24小时计算;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按油料处理能力和精炼能力分别填报,按每天开工三班24小时计算,精炼能力指对原油(又称毛油)进行加工,能够生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四级以上(含四级)食用植物油的能力。玉米加工企业为日处理玉米的能力,按每天开工三班24小时计算;挂面生产企业为日加工挂面成品的能力,按每天开工三班24小时计算;方便面生产企业为日生产方便面成品的能力,按每天开工三班24小时计算;饼干生产企业为日生产饼干成品的能力,按每天开工三班24小时计算;米粉生产企业为日加工成品的能力,按每天开工三班24小时计算;速冻米面制品、面包糕点食品生产企业为日加工成品的能力,按每天开工三班24小时计算;杂粮加工企业为日处理杂粮能力,按每天开工三班24小时计算;饲料加工企业为日生产饲料成品的能力,按每天开工两班16小时计算;粮机设备制造企业生产能力按企业年满负荷250天计算,生产成套设备或关键主机的最大能力。
25.同一生产线加工两种及两种以上原料,在填报生产能力时,按处理原料(加工)最大的品种的生产能力填报。
26.年生产能力按日处理原料能力×250天计算。
27.设备原值、设备净值分别按企业整条(套)主机生产线购置时、折旧后的价值计算。
28.企业占地面积:指企业的加工业务用地面积。填报企业为开展加工业务投入的土地面积,包括加工工厂等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面积、办公及与原料存储、成品储藏、检验等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占用的土地面积。
29.库房容量:指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仓储设施与设备的基本要求,能够达到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仓容。不含封闭式的用于储粮的简单建筑物仓容,包括罩棚仓、拱棚仓。
30.仓容:指仓房的设计能力。一般按以下方法计算:
散装平房仓仓容计算公式:建筑面积×装粮高度×粮食容重×93%。
包装平房仓仓容计算公式:建筑面积×堆包高度×粮食容重×70%。
筒状粮仓仓容计算公式:〔3.14×内径半径2×装粮高度+漏斗锥体体积〕×粮食容重。
粮食容重统一按中等质
量小麦容重计算,为750kg/m3。
31.建立原粮基地:指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资建设或与农民签订订单合同的专用原料基地。
32.油罐:仅统计单罐罐容1吨及以上的油罐罐容。油罐容量按照设计容量确定,如设计容量不详,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圆柱体油罐容量计算:油罐容量(吨)=油罐底面积(m2)×油罐柱高(m)×0.9×0.92。
33.能源消耗指用于加工生产部分车间、厂房的用水、用电、折合标准煤以及溶剂的使用量。
表1、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
代码
注册类型
110 国有企业
120 集体企业
130 股份合作企业
150 有限责任公司
159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70 私营企业
190 其他内资企业
2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30 外资企业
400 其他 四、报表逻辑关系
1.年末企业从业人员数:
(1)合计=在岗职工+其它从业人员
(2)在岗职工>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利税总额≥利润总额
(2)资产总计>固定资产净值
(3)负债合计>长期负债
3.主要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及研究开发投入指标:
(1)设备原值>设备净值
4.各类产品实际生产量:
(1)大米合计=特制米+标准一等米+标准二等米+糙米+其它;大米加工副产品等=米糠+稻壳+其它,米糠≥制油用米糠+饲用米糠,稻壳≥发电用稻壳+供热用稻壳。
(2)小麦粉合计=特制一等粉+特制二等粉+标准粉+全麦粉+专用粉+营养强化粉+其他;
小麦综合利用产品等=小麦谷朊粉+小麦胚芽+其它。
(3)油脂合计=大豆油小计+菜籽油小计+花生油小计+棉籽油小计+葵花籽油小计+油茶籽油小计+棕榈油小计+米糠油小计+玉米油小计+芝麻油小计+橄榄油+其它油脂小计;油脂合计=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毛油+其它(其它=棕榈油小计+橄榄油小计);为避免食用植物油产量的重复计算,油脂实际产量应为油脂合计扣除外购国内原油精炼量及外购国内成品油分装量。
(4)各品种油脂小计=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毛油;棕榈油小计=棕榈液油+棕榈超级液油+棕榈硬脂;
橄榄油=初榨橄榄油+精炼橄榄油+混合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
(5)油脂合计≥外购国内原油精炼+外购进口毛油精炼+外购成品油分装。
(6)油脂合计≥食用调和油。
(7)玉米加工品合计=淀粉及加工品+酒精及加工品+玉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