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不可抗力索赔
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于2012年签订了某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约定,承包方负责该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工期为两年。
合同总价款为2亿元人民币,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承包方遂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要求增加工程款及工期延长。
双方对此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二、案件事实1. 工程进度滞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承包方多次返工。
同时,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变更设计,增加了工程量。
这些因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期延长至三年。
2. 工程成本增加由于工程进度滞后,承包方不得不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具体如下:(1)人工费:由于工期延长,承包方不得不雇佣更多工人,导致人工费增加。
(2)材料费:由于工程量增加,材料消耗量也随之增加,导致材料费增加。
(3)设备租赁费:由于工期延长,承包方不得不租赁更多设备,导致设备租赁费增加。
(4)其他费用:如临时设施费、监理费等。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技术资料、施工场地、资金、材料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技术资料、施工场地、资金、材料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发包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 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承包方多次返工。
工程合同支付索赔典型案例
工程合同支付索赔典型案例某建筑公司A与业主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A公司负责业主的一项基建工程。
合同明确规定了工程的施工期限、质量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遭遇了罕见的恶劣天气,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A公司认为,根据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应当免除其延期责任,并要求业主支付因延期产生的额外成本。
我们需要了解“不可抗力”的法律定义。
不可抗力通常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等。
在这种情况下,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减轻其责任。
在本案例中,A公司提出了以下索赔依据:1.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明确列出了恶劣天气作为不可抗力的一种情形。
2. A公司提供了气象部门出具的恶劣天气证明,证实了施工期间确实遭遇了不可抗力事件。
3. A公司还提交了详细的成本计算报告,说明了因延期增加的成本明细。
面对A公司的索赔请求,业主提出了反驳意见:1. 业主认为恶劣天气虽然存在,但并非完全无法施工,A公司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2. 业主质疑A公司所提交的成本计算报告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双方在多次协商未果后,最终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在审理案件时,综合考虑了以下几点:1. 确认了恶劣天气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并且A公司在遭遇不可抗力后及时通知了业主。
2. 审查了A公司的成本计算报告,并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了对比,认为其提出的成本基本合理。
3. 同时指出A公司在遭遇不可抗力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但考虑到实际情况,认为A公司已尽到了合理的减损义务。
最终,仲裁机构判决业主应支付A公司部分索赔金额,并对A公司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给予适当的宽限。
这个案例展示了在工程合同中处理支付索赔的一个典型流程。
从提出索赔请求到最终的仲裁判决,每一步都需要严格的法律依据和充分的证据支持。
对于承包方来说,了解不可抗力条款并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至关重要。
对于业主方而言,合理评估风险并确保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来应对可能的争议也同样重要。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索赔
一、案例背景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我国某城市政府,施工单位为我国某知名建筑企业。
工程合同金额为1亿元,工期为2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和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
二、索赔原因及依据1. 不可抗力因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连续降雨,导致施工现场积水,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施工单位认为,连续降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应免除其因降雨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
2. 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因城市规划调整,要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设计变更导致部分工程量增加,施工难度加大,工期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因变更合同约定,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当相应延长工期。
”施工单位认为,设计变更属于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变更,应延长工期。
3. 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由于管理不善,导致部分施工人员技术不熟练,施工质量不达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认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不应计入索赔范围。
三、索赔计算1. 不可抗力因素索赔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每天赔偿金额为100万元。
连续降雨导致工期延误30天,因此索赔金额为3000万元。
2. 设计变更索赔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500万元,工期延长60天。
根据合同约定,每天赔偿金额为50万元,因此索赔金额为300万元。
3. 施工单位自身原因索赔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0天,每天赔偿金额为10万元,因此索赔金额为100万元。
四、索赔处理1. 双方协商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申请,建设单位收到索赔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
经核实,施工单位索赔原因及依据符合法律规定,双方进行协商。
工程施工理赔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施工单位在我国某地区承接了一项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施工周期为两年。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
本案例将分析该工程施工理赔案件的整个处理过程,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理赔程序。
二、事故原因及损失情况1. 事故原因经调查,该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到位;(2)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操作;(3)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复杂,未进行充分勘探;(4)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
2. 损失情况事故发生后,经评估,该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如下:(1)人员伤亡:共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2)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
三、理赔程序及处理过程1. 投保人报案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现场照片、人员伤亡证明、财产损失清单等。
2. 保险公司调查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组织专业调查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核实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
同时,调查人员还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了解事故发生经过。
3. 理赔申请在保险公司调查结束后,施工单位根据调查结果,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
理赔申请中详细列明了事故原因、损失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 保险公司核赔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确认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偿金额。
5. 理赔支付保险公司根据核赔结果,向施工单位支付赔偿款项。
四、理赔争议及解决在理赔过程中,施工单位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
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1. 事故原因认定施工单位认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地质条件复杂,未进行充分勘探,而保险公司则认为,事故原因是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到位。
某工程停工损失造价索赔案例
某工程停工损失造价索赔案例案例概况:该案例发生在市的一条道路施工工程项目上,由建筑公司承担施工工作。
在工程进行中,由于一系列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给项目进度和成本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建筑公司决定向监理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得到停工期间的损失造价的补偿。
案例分析:根据相关合同条款和当地法规,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停工期间的损失造价的补偿。
然而,在索赔案件中,还需要证明停工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并且停工对工程进度和成本造成了实际的损失。
因此,在这个案例中,需要收集和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证据收集:1.不可抗力证明: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包括当时的天气报告,地震报告,政府文件等,证明工程停工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极端天气,地震等原因造成的。
2.工程进度计划: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和实际工程进度对比分析,证明停工期间对工程进度造成了实际的延误。
可以通过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进度记录和相关施工照片来支持这个观点。
3.盈亏表和成本核算记录:提供停工期间的盈亏表和详细的成本核算记录,证明工程停工期间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
这些记录可以包括停工期间的人工成本,设备租赁费用,材料损耗等。
4.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提供相关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证明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停工期间的损失造价的补偿,并且合同约定了索赔的程序和要求。
索赔计算:根据停工期间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不同的索赔计算方法。
一种常用的计算方法是“日损失金”,即按照当时工程日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每天的损失费用。
另一种常用的计算方法是“实际损失费用”,即根据停工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核算停工造成的经济损失。
索赔申请和协商过程:1.编写索赔报告: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计算出的索赔金额,编写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计算方法和依据,索赔金额的详细说明等。
2.提交索赔申请:将索赔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监理单位,并要求对方进行索赔的处理。
3.协商谈判:与监理单位进行谈判,商讨索赔金额的合理性和相关事宜。
台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案例
台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案例篇一:哎呀,你们知道吗?有这么一件事,就是台风来了,施工单位居然向建设单位索赔啦!这可真是一件让人惊讶的事儿。
那是一个狂风呼啸、暴雨倾盆的日子,台风就像一个凶猛的大怪兽,张牙舞爪地朝我们扑来。
工地上的一切都被它搅得乱七八糟。
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王叔叔,愁眉苦脸地看着那一片狼藉的工地,心疼得直跺脚。
“这可咋办呀?”他自言自语道,“咱们的损失可太大啦!”建设单位的李经理听到这个消息,急匆匆地赶来。
王叔叔一见到他,就忍不住抱怨起来:“李经理,你看看这工地,被台风弄成啥样啦?我们的材料都被吹跑了,设备也坏了不少,这损失谁来承担?”李经理皱着眉头,说:“这台风谁也没办法预料啊,咱们得一起想想办法。
”王叔叔瞪大了眼睛,大声说道:“怎么没办法预料?天气预报早就说有台风了,你们建设单位就没提前做好准备,难道这不是你们的责任?”李经理也急了:“我们也通知你们注意防范了呀,可这台风的威力太大,谁能完全挡住?”他们俩你一言我一语,争得面红耳赤。
这时候,旁边的工程师小张说话了:“别吵啦,咱们得先看看具体的损失情况,再商量怎么解决。
”大家这才冷静下来,一起开始统计损失。
工人们也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说着。
有的说:“这台风太可恶了,我们辛苦干的活儿都白费了。
”有的说:“难道我们就这么白白受损失?”经过一番仔细的统计,发现损失真的不小。
材料损失了一大堆,还有好多新设备被损坏,工期也得往后推迟。
王叔叔坚定地说:“这损失建设单位必须得赔,不然我们没法继续干活儿啦!”李经理却觉得不能全怪建设单位:“虽然我们有一定的责任,可台风是不可抗力因素,咱们也得共同承担啊。
”这可怎么办呢?大家陷入了僵局。
我觉得呀,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难处。
施工单位确实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可建设单位也不是故意的。
就好像两个人一起走路遇到了大坑,都不小心掉进去了,不能只怪一个人没看好路呀!他们应该坐下来,好好商量,共同想办法解决问题,一起承担损失,这样才能让工程继续顺利进行下去。
不可抗力案例
1.越南某出口企业以CIF伦敦与英国某公司订立了50万立方米木材的出口合同。
合同规定某年11月交货。
10月底,越南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一半以上的木材烧毁。
越南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或延期交货,英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按时交货。
英方的要求是否合理?3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100公吨,交货期为当年5月-9月份。
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A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
但对方回电拒绝。
问题:A公司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5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果酱1500公吨,交货期为当年5-9月。
合同签订后,我国发生自然灾害,水果欠收,于是我方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
但对方拒绝,对否?10我进口商向巴西木材出口商订购一批木材,合同规定“如受到政府干预,合同应当延长,以至取消”。
签约后适逢巴西热带雨林破坏加速,巴西政府对木材出口进行限制,致使巴西出口商在合同规定期内难以履行合同,并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我方延迟合同执行或者解除合同,我方不同意对方要求,并提出索赔。
请分析我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1 1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于1990年11月20日与伊朗签订了一项进口合同,价格条件为FOB价,后来因海湾战争爆发,我方接货货轮无法驶抵伊朗,而外商以我方未能按期接货为由,要求我方赔偿。
请问:外商的要求是否合理?12国内某研究所与日商签订了一项进口合同,欲引进一台精密仪器,合同规定九月份交货,但到了九月十五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器属于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自宣布之日起十五天后生效。
后日方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问:日方的做法是否合理?15有一份合同,印度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口一批黄麻。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印度政府宣布对黄麻实行出口许可证何配额制度。
A公司因无法取得出口许可证而无法向美国B公司出口黄麻,遂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法律反索赔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我国某城市开发了一处住宅小区,名为“幸福家园”。
该项目于2010年开始动工,2013年竣工并交付使用。
在交付过程中,部分业主对房屋质量提出质疑,认为开发商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地面不平、门窗渗水等。
业主们集体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修复,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索赔过程1. 业主维权2013年11月,部分业主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遂向开发商反映。
开发商对此表示重视,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经检查,确认部分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对业主进行了赔偿。
2. 集体索赔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业主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决定集体维权。
2014年3月,业主代表与开发商进行了谈判,要求开发商对全部房屋进行修复,并赔偿业主损失。
3. 法律途径开发商认为,部分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并非全部,且已经对业主进行了赔偿。
开发商拒绝接受业主的索赔要求,业主遂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三、法院审理1. 证据收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业主方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房屋质量问题照片、维修记录、业主签名等,以证明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
2. 开发商答辩开发商对业主的索赔要求提出异议,认为:(1)开发商已经对部分房屋进行了修复,并赔偿了业主损失;(2)业主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全部房屋存在质量问题;(3)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已经尽到了质量保障义务。
3.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但并非全部房屋都存在质量问题;(2)开发商已经对部分房屋进行了修复,并赔偿了业主损失,但未对所有业主进行赔偿;(3)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已经尽到了质量保障义务,但未完全履行。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1)开发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进行修复;(2)开发商对未修复的房屋,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四、案例分析1. 证据的重要性本案中,业主方成功的关键在于收集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了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或者造成额外费用支出,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案例分析是对工程索赔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情况的处理提供借鉴。
下面我们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工程索赔进行深入分析。
案例一,在某高层建筑工程中,由于设计图纸中的错误导致柱子尺寸不符合实际要求,施工单位需对此进行调整,导致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支出。
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经过协商后,最终得到了一定的赔偿。
分析,在这个案例中,设计图纸的错误导致了工程施工中的问题,这是设计单位的责任。
施工单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这是非常正确的做法。
同时,施工单位在索赔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计算依据,以确保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在协商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
案例二,在某桥梁施工工程中,因为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中的情况不符,导致了工程施工难度加大和费用支出增加。
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经过多方协商,最终得到了一定的赔偿。
分析,这个案例中,施工单位遇到了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的情况,这是一种不可抗力因素。
施工单位需要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数据支持。
在协商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充分展示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所带来的实际困难和费用支出增加,以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案例分析是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索赔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通过案例分析可以得出一些经验教训,施工单位需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索赔要求,同时需要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和数据支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
希望今后在工程施工中能够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工程索赔中,施工单位需要保持敏锐的观察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索赔要求,并通过合理的数据和证据支持,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
工程施工索赔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由A建筑公司承包,合同工期为24个月。
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工程款。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A建筑公司遂向业主提出工期延误及费用索赔。
二、工期延误原因分析1. 业主原因:- 业主拖延提供场地,导致工程延期开工;- 业主未按时提供设计图纸,导致施工进度受阻;- 业主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资金周转。
2. 不可抗力因素:- 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工程受损,需重新施工;- 雨季施工,影响部分工程进度。
3. 承包商原因:- 施工人员不足,导致施工进度缓慢;- 施工机械故障,影响施工进度。
三、索赔内容及计算1. 工期索赔:- 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6个月;-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3个月;- 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2个月。
综上,工期延误共计11个月。
根据合同约定,A建筑公司可索赔工期延误赔偿金,计算如下:工期延误赔偿金 = 工期延误天数× 日赔偿金额日赔偿金额 = 合同总额× 1%工期延误赔偿金= 11 × 120,000,000 × 1% = 1,320,000元2. 费用索赔:- 业主原因导致的费用损失,包括材料损失、人工费增加等,共计200万元;-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费用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停工损失等,共计150万元;- 承包商原因导致的费用损失,包括人工费增加、机械租赁费增加等,共计50万元。
综上,A建筑公司可索赔费用共计400万元。
四、案例总结本案例中,A建筑公司通过详细分析工期延误原因,提出了合理的索赔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算。
最终,业主同意A建筑公司的索赔请求,双方达成和解。
五、启示1. 建设工程项目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2. 承包商应加强合同管理,及时收集证据,为索赔提供有力支持;3. 业主应积极配合承包商,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委托B建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承建一栋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总价为2亿元人民币,工期为两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及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A公司因此提出索赔。
二、索赔事件1. 不可抗力事件:在施工过程中,该地区突发洪水,导致施工现场部分设施受损,工程被迫停工。
2. 设计变更:由于业主对设计不满意,要求对部分设计进行变更,导致施工进度滞后。
3. 材料价格上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市场波动,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三、索赔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本案中,由于突发洪水属于不可抗力事件,B公司可以依据该条款提出索赔。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原因,造成合同价格变化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合同价格按照变更后的设计、工程量计算;(二)合同价格在原合同价格基础上,按照变更后的设计、工程量进行调整。
”本案中,由于业主要求设计变更,导致工程进度滞后,B公司可以依据该条款提出索赔。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市场供应关系变化,商品价格波动较大时,生产经营者可以要求调整商品价格。
”本案中,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B公司可以依据该条款提出索赔。
四、索赔计算1. 不可抗力事件索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工程的影响,B公司提出索赔金额为500万元。
2. 设计变更索赔根据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B公司提出索赔金额为800万元。
3. 材料价格上涨索赔根据材料价格上涨,B公司提出索赔金额为700万元。
总索赔金额为:500万元 + 800万元 + 700万元 = 2000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B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合理的索赔请求。
工程施工索赔例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某区一大型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由甲施工单位承包,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委托丙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合同约定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期为24个月。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和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出现多次变更和延误,甲施工单位提出索赔。
【索赔事项】1.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误2. 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变更3. 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索赔计算】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误1. 事件:2021年6月,因连续暴雨,导致施工现场部分设施损坏,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2. 索赔理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14.2.1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误,工期顺延。
3. 索赔计算:延误工期为30天,按合同约定每天工期延误赔偿金为1000元。
索赔金额:30天× 1000元/天 = 30000元二、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变更1. 事件:2021年8月,业主要求增加一层地下车库,增加工程量为5000平方米。
2. 索赔理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15.2.1条,因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3. 索赔计算:增加工程量5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工程造价为2000元。
索赔金额:5000平方米× 2000元/平方米 = 1000000元三、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停工1. 事件:2021年9月,因业主资金问题,导致工程停工20天。
2. 索赔理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14.3.1条,因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工期顺延。
3. 索赔计算:停工20天,按合同约定每天工期延误赔偿金为1000元。
索赔金额:20天× 1000元/天 = 20000元【总结】本案例中,甲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针对不可抗力因素、业主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和停工,提出了索赔。
通过计算,甲施工单位共可索赔金额为:30000元(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误)+ 1000000元(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变更)+ 20000元(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停工)= 1230000元在实际工程中,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及时收集证据,合理计算索赔金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无力索赔法律援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居民张先生,男,45岁,在某建筑工地担任电工。
2019年3月,张先生在工作过程中,因工地施工不规范导致电线短路,触电受伤,造成全身多处烧伤。
事故发生后,张先生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张先生的伤势得到控制,但全身仍有多处疤痕,且部分肢体功能受限。
事故发生后,张先生与工地负责人进行了协商,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
然而,工地负责人认为张先生自身也存在一定责任,拒绝全额赔偿。
张先生多次与工地负责人协商未果,遂寻求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申请张先生在了解到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后,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
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为张先生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三、案件调查与取证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
首先,律师前往医院查阅了张先生的病历资料,了解了其伤情和治疗情况。
其次,律师走访了事故现场,调查了事故原因和责任。
此外,律师还收集了张先生与工地负责人之间的协商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四、案件分析与辩护通过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分析,认为张先生在事故中并无过错,工地负责人因施工不规范导致事故发生,应对张先生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1. 张先生在事故中并无过错,工地负责人因施工不规范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全部责任。
2. 张先生的伤情严重,治疗费用较高,工地负责人应全额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
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地负责人还应支付张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
五、庭审与判决庭审中,律师依法维护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工地负责人赔偿张先生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30万元。
六、案件总结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无力索赔法律援助案例。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律师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作用,为张先生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以下是本案的启示:1. 法律援助制度为无力索赔的弱势群体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我国某大型建筑企业,项目总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
该项目位于我国某城市,占地面积为1000亩,总建筑面积为200万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3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二、索赔原因及依据1. 索赔原因(1)不可抗力因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导致施工中断,影响了工程进度。
(2)设计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增加了施工难度和成本。
(3)工程地质条件变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条件与原设计不符,导致施工难度加大,增加了施工成本。
2. 索赔依据(1)合同约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15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
(2)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部分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8.1.2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
三、索赔计算及处理1. 索赔计算(1)不可抗力因素:根据合同约定,因自然灾害导致工程延期,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顺延30天,费用补偿50万元。
(2)设计变更:根据合同约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顺延60天,费用补偿200万元。
(3)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根据合同约定,因工程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施工难度加大,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顺延45天,费用补偿150万元。
2. 索赔处理(1)工期顺延:经双方协商,施工单位可顺延工期165天。
(2)费用补偿:经双方协商,建设单位同意支付施工单位索赔费用500万元。
四、案例总结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多种索赔原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成功索赔工期和费用。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1、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仲裁地点为北京,后来发生交货品质纠纷,外商不愿到北京仲裁,于是在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向我外贸公司寄来传票。
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答:(1)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将争议案件退交北京仲裁庭截断。
(2)本案例涉及仲裁协议问题所谓仲裁:是指交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一个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第三者的裁决对双均有约束力,仲裁协议有形式有:仲裁条款和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的作用有:A发生争议,只以仲裁;B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C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3)结合本案例,我方与外商的出口合同中明确有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仲裁外商不但不愿遵守,且在当地法院起诉,根据仲裁的作用外商的做法违背了仲裁协议,是无理论依据的,故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坚持将该案件由北京仲裁庭裁断。
2、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前装船,但在同年8月20日,卖方所在地发生地震,由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重损失,仅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
但事后,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买方不同意。
试分析:卖方的主张对否?答:(1)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的主张是不对的。
(2)本案例涉及不可抗力问题,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另一种是解除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严重,完全排除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索赔案例
一、案例背景某工程项目位于我国南方某城市,由A公司承建,合同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
工程合同约定,工期为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该工程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成本增加,A公司遂向业主B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二、索赔原因及事实1. 不可抗力因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连续降雨,导致施工现场积水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根据工程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非合同双方所能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经查证,此次连续降雨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2. 设计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业主B公司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多次变更,导致施工图修改频繁,增加了施工难度和成本。
根据工程合同,设计变更由业主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施工条件变化在工程初期,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复杂,地下管线密集,导致施工难度加大。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管线布局与设计图纸不符,需要重新调整施工方案。
这些变化均导致了工程进度的延误和成本的增加。
三、索赔计算1. 工期延误索赔根据工程合同,工期延误索赔按照实际延误的天数和合同约定的每日索赔金额计算。
经核算,实际延误工期为120天,每日索赔金额为1万元,共计120万元。
2. 成本增加索赔成本增加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经核算,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设计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成本增加共计200万元。
3. 利润损失索赔根据工程合同,由于工期延误和成本增加,导致A公司利润损失。
经核算,利润损失为100万元。
综上所述,A公司向B公司提出的索赔总额为420万元。
四、索赔处理1. 协商解决A公司向B公司提交了索赔申请,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B公司对A公司的索赔申请进行了审核,认为索赔原因合理,索赔金额基本符合实际情况。
双方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B公司同意支付A公司索赔金额420万元。
2. 法律途径解决在协商过程中,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A公司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索赔金额。
案例不可抗力索赔
案例不可抗力索赔第一篇:案例不可抗力索赔案例不可抗力索赔【背景】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对某项工程建设项目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
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如下:1.遭暴风雨袭击是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分部工程造成破坏,损失计18万元人民币,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使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人民币,业主应给予赔偿。
4.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人民币,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人民币,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
工人窝工费3.8万元人民币,业主应予支付。
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6.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人民币,业主应予支付。
【问题】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2.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如何处理?【答案】1.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1)进行调查、取证;(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4)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5)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准。
2.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5)工期给予顺延。
处理方法按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顺序分别为:(1)经济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2)工程修复、重建18万元人民币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3)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4)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5)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6)由双方协商承担。
不可抗力碰撞责任理赔案例分析
242019年第2期探讨分析一、案情简介A 渔船系李某所有,2009年3月6日建造完成,钢制,船长34.99米,主机功率407kW ,总吨位230,李某于2017年9月19日在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办理了渔船综合险责任互保,船舶价值200万,保额160万,互保比例80%。
B 渔船系刘某所有,2015年5月8日建造完成,钢制,船长39.67米,主机功率350kW ,总吨位350,刘某于2018年6月1日在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办理了渔船综合险责任互保,船舶价值220万,保额176万,互保比例80%。
2018年07月11日上午07时左右,A 、B 两艘渔船在港内停泊躲避台风时,因港内风浪较大,造成A 渔船走锚与B 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船船体均不同程度受损。
渔业船舶航行或停泊期间发生碰撞事故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归属,处理赔偿事项。
在相关法规和条款的约束下,工作人员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案件性质界定不明的情况,笔者整理了一起台风期间比较常见的因不可抗力导致船舶之间相互碰撞的案例,在总结其具体处理方案的同时配合相关法律条例解说,以供渔业船舶责任人学习参考。
文/徐天然事故发生后,会员李某向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报案称其渔船在港内停泊时因风浪过大导致其船舶走锚,与相邻的B 船发生碰撞受损。
经查勘,发现两艘渔船船体受损,A 船为右侧船艏舷墙及面板处向内凹陷破裂,B 船为左侧船中部舷墙及面板处由内向外呈凹陷状向内弯曲,除此之外其他部位完好。
不可抗力碰撞责任理赔案例分析252019年第2期探讨分析二、案件焦点本起案件共涉及三个焦点,一是该案件是否属于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赔偿范围之内?二是遇此种情况时船东应如何处理?三是类似案件在理赔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三、案件分析本案为台风期间比较常见的因不可抗力导致船舶之间相互碰撞的案例。
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或者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接触,但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致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也适用船舶碰撞的规定。
政治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索赔案例
政治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索赔案例【案情摘要】原告:湖南省某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四川省某储运公司。
2000年8月20日,原告到四川收购一批干辣椒价值5万元,准备用于出口,因收购时并没有组织好运输,故在当地与被告签订了保管合同,约定原告将这批干辣椒在被告仓库中存放7天,待原告派车来运。
原告支付了保管费后,即回去组织车辆来运,8月23日夜,被告仓库内因电线遭雷电起火,致使原告装在麻袋中的干辣椒被火烧近一半,被告人员在废墟中将剩下的干辣椒清理出来堆放在露天里,就各自回去睡觉了,半夜下起了暴雨,原告装辣椒的麻袋经过火灾后便不结实,有的干脆散放在地上,经暴雨这么一冲,且在雨中浸泡了7个多小时,第二天被告人员上班时已面目全非,根本不能再用了,被告见此情景,遂以发生火灾为由拍电报给原告,要求原告来人处理,原告来人了解情况后,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双方的纠纷于是就被原告提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全文■相关知识:对合同中不可抗力的理解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洽商交易时,对成交后由于自然力量或社会原因而可能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无法预见、无法控制的,加之,国际上对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无统一的解释,为避免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防止合同当事人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范围作任意的解释,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或无理拒绝对方的合理要求,故有必要在买卖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明确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范围、处理原则和处理办法,以利合同的履行。
»全文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享受的免责权利只对履约障碍存在期间有效,如果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宣告无效,则合同关系继续存在,一国履行障碍消除,双方当事人仍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全文■法律咨询解答:问:如果工程合同中无具体约定,但实际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得工程在完成过程中部分货物损毁,则此时货物损毁的风险有谁承担?是以所有权为原则吗?律师解答:看具体情况,一般以所有权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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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不可抗力索赔
【背景】
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对某项工程建设项目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
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是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
主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分部工程造成破坏,损失计18万元人民币,应由
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使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
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人民币,业主应给予赔偿。
4.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
失8万元人民币,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人民币,
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
工人窝工费3.8万元人民
币,业主应予支付。
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6.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人民币,业主
应予支付。
【问题】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
些工作?
2.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对施工单位提出
的要求如何处理?
【答案】
1. 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1)进行调查、取证;
(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
(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
(4)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
(5)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准。
2. 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
工单位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5)工期给予顺延。
处理方法按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顺序分别为:
(1)经济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
(2)工程修复、重建18万元人民币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
(3)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4)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5)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
(6)由双方协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