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新版制度文档
农民专业合伙社管理制度第一章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构成,是本社旳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 .选举和罢职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 .决定社员出资原则及增长或者减少出资;4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5 .审议批准年度赢余分派方案和亏损解决方案;6 .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旳年度业务报告;7 .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旳其她重大事项;8 .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策;9 .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旳数量、资格和任期;10 .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有关成员变动状况旳报告;11 .决定其她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策,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旳决策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旳,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旳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旳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旳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旳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旳社员及其享有旳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旳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旳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旳,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暂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旳成员建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建议;章程规定旳其她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旳决定作好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旳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旳部份(或者所有职权)。
合作社三会制度范本
为加强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规范合作社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社员代表大会(1)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2)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①审议和批准合作社章程的修改;②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③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④审议和批准合作社的财务预算、决算;⑤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⑥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社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 理事会(1)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2)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理事会的职权包括:①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②制定合作社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③组织实施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业务;④监督合作社的资金、资产的使用;⑤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1)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2)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组成,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的职权包括:①监督理事会的工作;②检查合作社的财务状况;③提出对理事会成员的罢免建议;④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三、会议召开1. 社员代表大会:(1)召开时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召开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2. 理事会:(1)召开时间: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召开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3. 监事会:(1)召开时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召开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记录1. 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2.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议题、表决结果等内容。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合作社是一种以共同经营并共享利益的组织形式,为了保障社员的权益和促进社员之间的合作和共识,合作社社员大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
本文将就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制度进行讨论。
一、社员大会的定义和功能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之间进行民主、平等、自主决策和共商利益的场所。
社员大会的主要功能有:1.决策功能:社员大会拥有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选举和罢免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决定合作社经营方向等决策权。
2.监督功能:社员大会对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决策和行为符合社员的利益和合作社的宗旨。
3.参与功能:社员大会为社员提供参与决策的机会,增加社员之间的沟通和共识,促进合作和共同发展。
二、社员大会的组织形式和程序社员大会可以采取集体形式和代表形式两种形式进行组织。
集体形式是指所有社员参与大会的决策,代表形式是指社员通过选出代表进行决策。
社员大会的程序主要包括召集、准备、议程安排、决策和记录等环节。
1.召集:合作社理事会负责召集社员大会,一般应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社员,并告知时间、地点和议程。
2.准备:合作社理事会应提前做好社员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议程、组织场地等。
3.议程安排:社员大会的议程应包括已确定的事项和社员提出的议题。
社员可以提前向合作社理事会提交议题,理事会应按照程序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4.决策:社员大会采取表决形式进行决策,一般采用多数原则,即以获得过半数社员的同意为决策结果。
5.记录:社员大会的决策应做好记录,包括决议内容、表决结果等,并将会议纪要通知所有社员。
三、社员大会的注意事项1.社员大会应定期召开,并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理事会还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大会。
2.社员大会应充分发挥社员的主体作用,广泛听取社员的意见,尊重多数意见,并通过协商和讨论达成共识。
3.社员大会的决议应及时执行,确保合作社的各项决策能够得以实施。
4.社员大会应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理事会的工作符合社员的利益。
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一个2000字的描述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是在合作社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和发展而来的,旨在进一步加强合作社内部的民主管理,提高社员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这个制度的内容和实施细节。
一、大会召开形式和频次1.1 大会召开形式合作社社员大会采取在线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
线下大会可以在合作社所在地或者其他社员便利到达的地点召开,线下大会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远程参与和投票。
这样既满足了社员参与的方便性,又能够确保大会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1.2 大会召开频次合作社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分别为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和计划制定大会。
年度工作总结大会通常在上一年度结束后的一月份召开,主要总结和评估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并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计划。
计划制定大会通常在每年的六月份召开,主要制定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和经营方针。
二、大会议程和议事规则2.1 大会议程社员大会的议程由合作社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社员需求制定。
一般来说,大会议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合作社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经济情况汇报和财务审计报告- 重大事项决策- 选举产生重要职位- 社员提案和意见征集2.2 议事规则社员大会的议事规则遵循以下原则:- 平等原则:每个社员在大会上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和投票权,无论其身份和贡献大小。
- 公开原则:大会决策和讨论内容应当公开透明,社员有权随时了解合作社运营的详细情况。
- 多数原则:大会决策一般遵循多数原则,即多数社员的意见和决定为合作社的决议。
- 议事程序:大会议长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提供公正、平等和秩序的环境。
会议采取倒计时的方式,确保发言时间公平合理。
三、大会决策和运营监督3.1 大会决策社员大会决策的具体程序如下:- 决策议题: 决策议题由合作社的理事会提出,也可以根据社员的提案而决定。
- 权力委托: 大会可以根据工作的特点和复杂性,委托理事会制定具体的方案或计划,指导合作社的日常经营。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2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一、社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2)是指合作社成员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聚集在一起,共同商讨和决策涉及合作社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的制度安排。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召开原则:社员大会的召开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三篇)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一、总则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组织中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本组织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监督组织工作的落实情况。
本制度旨在规范社员代表大会的组织、运行和决策程序,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角色和职责1. 社员代表大会代表是社员的代表,履行社员赋予的权力和职责,维护社员的利益。
2. 社员代表大会主席团是社员代表大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负责组织大会的召开和进行。
3. 社员代表大会秘书处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社员代表大会相关事务。
三、社员代表大会的成立1.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组织章程的规定成立,选举产生代表,代表的任期为两年。
2. 代表的产生方式包括选举和推举,代表的产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确保代表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3. 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1. 决定组织的重大事项,包括制定和修改组织章程、决议和规章制度等。
2. 讨论和批准本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审查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选举和罢免组织的领导层和主要职务,决定各职务的任免和调整。
4. 审查和决定有关社员权益、福利、纪律和处罚等事项。
5. 监督组织工作的落实情况,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社员代表大会的运作1.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预定日程和议程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合理时间发出,并附上相关材料。
2. 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应通过逐条表决方式进行,代表应以秘密投票的方式表决。
3. 决议的通过需要获得过半数以上的代表票数,关键决议需要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票数。
4. 社员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代表发言和决议结果,及时归档保存,并公示。
5. 社员代表大会会议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和学者参与,提供咨询和意见。
六、社员代表大会的管理1. 社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大会的召开和进行,维护会议秩序。
2. 社员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社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包括准备会议文件、处理会议事务和协助主席团组织会议。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本(2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本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四、社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合作社召开社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六、社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3、理事会提议;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八、社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社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九、社员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内丘县利众核桃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二篇)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社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三、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社员享有一标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与本社交易量(额)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附加表决权的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基本表决权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第次社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社员(代表)大会的召开由单程决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二)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____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是指合作社成员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聚集在一起,共同商讨和决策涉及合作社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的制度安排。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召开原则:社员大会的召开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通常情况下,社员大会由社长或者经营组织机构召集,并在事先通知所有成员。
2. 参与权利:合作社的所有成员享有参加社员大会的权利,每个成员都有平等的发言和表决权。
3. 决策程序:社员大会的决策通常以表决的方式进行,按照合作社章程或相关规定的规定来决定是否通过。
4. 决议执行:社员大会通过的决议应当被合作社全体成员认可和遵守,必要时需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计划和时间表中,并由经营组织机构或相关人员负责执行。
5. 决策事项范围:社员大会可以讨论和决定包括合作社章程修改、经营计划、发展方向、财务预算、分红政策、社员资格认定等重要事项。
6. 其他规定:社员大会制度还可以包括如何召开特别大会、对社员大会的记录和报告、选举合作社领导层等其他相关规定。
总的来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方向能够充分体现社员的意愿,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并增强社员参与合作社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二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经营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并推进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合作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社员大会是合作社最高决策机构,是实现合作社社员的民主管理、发挥合作社优势的重要形式,依法行使管理、监督和决策权。
第三条合作社社员大会办事有关事项执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需要经合作社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合作社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社员全体会议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决议经合作社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合作社社员大会分为定期社员大会和临时社员大会。
定期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合作社董事会决定召开时间和地点。
临时社员大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召开:1.合作社董事会认为有需要的;2.合作社三分之一以上社员提出的;3.由合作社监事会提议,经合作社董事会决定召开的。
第三章社员大会组成第六条合作社社员大会根据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由合作社所有的社员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作社社员大会行使权力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1.合作社大会全体社员;2.合作社大会代表会议;3.合作社大会选出的委员会。
第八条合作社大会全体社员组成合作社社员大会代表会议,合作社社员大会代表会议根据合作社的规模和情况,选举产生。
第九条合作社社员大会代表会议是合作社社员大会的执行机关,行使决策、监督和选举的职权。
第四章社员大会职权第十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主要职权是:1.选举和罢免合作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2.审核和批准合作社的年度计划、预算和决算;3.认定和奖惩合作社社员;4.变更合作社章程;5.解散合作社;6.合作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7.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决议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决议应当依法决定合作社经营、组织事务,保障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议案可以由下列机关提出:1.合作社董事会;2.合作社监事会;3.合作社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员提议。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二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一、社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二)社员大会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成员行使民主权利,有利于管理本社的事务,发展壮大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____专业合作社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____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本社实行民主办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基本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四篇)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1、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讨论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4、讨论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本社的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研究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1、研究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任期和报酬;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果经营管理需要,经百分之三十以上社员、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提议,或《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三、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选举、表决等事宜,按本社《章程》规定执行。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一、____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负责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二、制定合作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开展合作社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合作社主导下的“合作社+公司+社员”的产业化经营机制。
三、设置内部____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和社内收益分配制度;完善合作社法____理结构,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聘用或解聘合作社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四、____社员参加各类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培训,开展社内资金互助和其他形式的协作,拓展外销市场和对外合作渠道,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负责合作社生产、加工和经营事项,____编制年度经营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的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2篇)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6.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8.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9.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0.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好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2)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文(3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文一、概述合作社社员大会是合作社内部最高决策机构,是社员共同参与管理的重要形式。
本制度旨在规范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议事规则,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社员的参与度和决策效果。
二、召开程序1. 合作社社员大会应遵循合作社章程制定,定期召开。
2. 合作社理事会在每年的年初计划安排社员大会的时间,并提前三个月通知所有社员。
通知方式可以是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者合作社内部通讯工具(如社交平台、互联网论坛等)。
3. 社员大会的召开地点应根据社员分布情况来确定,以便社员能够方便参与。
4. 社员大会的议程应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讨论重要事项、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等。
三、社员大会的组织和议事规则1. 社员大会的主持人由理事会任命,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
2. 社员大会的会议记录由秘书处担任,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社员在社员大会上有发言权,秘书处应设立发言申请表,社员在会前或者会中向秘书处提出发言申请,并经主持人批准后方可发言。
4. 社员大会采用民主表决制度,会议决议以多数通过原则。
若议题需要绝对多数的决策,应在社员大会前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前告知社员。
四、社员大会的权利和义务1. 社员大会是社员了解和参与合作社管理的重要平台,社员有权提出合作社运营和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并参与相关的决策程序。
2. 社员参加社员大会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3. 社员不得擅自退出或者逃避社员大会,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理事会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理由。
五、会议纪律1. 社员大会的会议开始和结束时间应严格遵守,如有需要延长会议时间的,应经由多数社员同意。
2. 社员大会议程应按照预定的顺序进行,若有议案需要调整顺序或者添加新的议题,应经由多数社员同意。
3. 社员大会的表决方式可以采用公开投票、无记名投票或者有记名投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议题确定。
专业合作社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xxxxxxxx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社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三、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社员享有一标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与本社交易量(额)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附加表决权的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基本表决权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第次社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社员(代表)大会的召开由单程决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三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模版(三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作社社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合作社社员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合作社社员大会的组织和运行规范,适用于合作社内部的各项大会活动。
第三条合作社社员大会是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作社社员共同参与管理并决定合作社事务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合作社社员大会遵循民主、平等、公正、透明的原则,合作社社员在大会上享有言论、决策和监督的权利,合作社通过大会进行决策与管理。
第五条合作社社员大会应当充分发挥社员的主体作用,广泛吸纳社员的意见和建议,保证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第二章合作社社员大会的组织第六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由合作社理事会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召开,至少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大会。
第七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召开应提前30日通知各社员,并附上会议议程、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召集由合作社理事会主持,具体工作由合作社秘书负责。
第九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召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安排时间和场地。
第十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主要议程由合作社理事会提出,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社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选举等事项。
第三章合作社社员大会的权力和职责第十一条合作社社员大会有以下权力和职责:(一)审议和批准合作社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二)讨论并决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战略规划和重大事项;(三)选举、罢免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审议和决定理事会工作计划和决策;(四)决定合作社的经营政策、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五)审议合作社的重要合作项目和交易;(六)决定合作社的分红和社员权益分配;(七)解散合作社,审议和决定合作社清算方案。
第十二条合作社社员大会决议应当符合合作社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多数社员的同意。
第十三条合作社社员大会决议应当由合作社理事会负责执行和监督,确保决议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合作社社员大会的程序第十四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程序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社员大会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5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3、理事会提议;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模版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作社社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合作社社员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合作社社员大会的组织和运行规范,适用于合作社内部的各项大会活动。
第三条合作社社员大会是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作社社员共同参与管理并决定合作社事务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合作社社员大会遵循民主、平等、公正、透明的原则,合作社社员在大会上享有言论、决策和监督的权利,合作社通过大会进行决策与管理。
第五条合作社社员大会应当充分发挥社员的主体作用,广泛吸纳社员的意见和建议,保证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第二章合作社社员大会的组织第六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由合作社理事会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召开,至少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大会。
第七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召开应提前30日通知各社员,并附上会议议程、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召集由合作社理事会主持,具体工作由合作社秘书负责。
第九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召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安排时间和场地。
第十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主要议程由合作社理事会提出,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社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选举等事项。
第三章合作社社员大会的权力和职责第十一条合作社社员大会有以下权力和职责:(一)审议和批准合作社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二)讨论并决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战略规划和重大事项;(三)选举、罢免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审议和决定理事会工作计划和决策;(四)决定合作社的经营政策、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五)审议合作社的重要合作项目和交易;(六)决定合作社的分红和社员权益分配;(七)解散合作社,审议和决定合作社清算方案。
第十二条合作社社员大会决议应当符合合作社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多数社员的同意。
第十三条合作社社员大会决议应当由合作社理事会负责执行和监督,确保决议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合作社社员大会的程序第十四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程序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讨论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4、讨论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研究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1、研究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任期和报酬;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果经营管理需要,经百分之三十以上社员、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提议,或《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三、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选举、表决等事宜,按本社《章程》规定执行。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负责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二、制定合作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开展合作社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合作社主导下的“合作社+公司+社员”的产业化经营机制。
三、设置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和社内收益分配制度;完善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聘用或解聘合作社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四、组织社员参加各类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培训,开展社内资金互助和其他形式的协作,拓展外销市场和对外合作渠道,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负责合作社生产、加工和经营事项,组织编制年度经营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的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
六、负责合作社同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争取政府部门项目支持,落实政府对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反应社员意愿和诉求,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七、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履行本社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