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员大会制度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合作社是一种以共同经营并共享利益的组织形式,为了保障社员的权益和促进社员之间的合作和共识,合作社社员大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
本文将就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制度进行讨论。
一、社员大会的定义和功能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之间进行民主、平等、自主决策和共商利益的场所。
社员大会的主要功能有:1.决策功能:社员大会拥有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选举和罢免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决定合作社经营方向等决策权。
2.监督功能:社员大会对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决策和行为符合社员的利益和合作社的宗旨。
3.参与功能:社员大会为社员提供参与决策的机会,增加社员之间的沟通和共识,促进合作和共同发展。
二、社员大会的组织形式和程序社员大会可以采取集体形式和代表形式两种形式进行组织。
集体形式是指所有社员参与大会的决策,代表形式是指社员通过选出代表进行决策。
社员大会的程序主要包括召集、准备、议程安排、决策和记录等环节。
1.召集:合作社理事会负责召集社员大会,一般应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社员,并告知时间、地点和议程。
2.准备:合作社理事会应提前做好社员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议程、组织场地等。
3.议程安排:社员大会的议程应包括已确定的事项和社员提出的议题。
社员可以提前向合作社理事会提交议题,理事会应按照程序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4.决策:社员大会采取表决形式进行决策,一般采用多数原则,即以获得过半数社员的同意为决策结果。
5.记录:社员大会的决策应做好记录,包括决议内容、表决结果等,并将会议纪要通知所有社员。
三、社员大会的注意事项1.社员大会应定期召开,并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理事会还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大会。
2.社员大会应充分发挥社员的主体作用,广泛听取社员的意见,尊重多数意见,并通过协商和讨论达成共识。
3.社员大会的决议应及时执行,确保合作社的各项决策能够得以实施。
4.社员大会应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理事会的工作符合社员的利益。
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一个2000字的描述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是在合作社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和发展而来的,旨在进一步加强合作社内部的民主管理,提高社员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这个制度的内容和实施细节。
一、大会召开形式和频次1.1 大会召开形式合作社社员大会采取在线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
线下大会可以在合作社所在地或者其他社员便利到达的地点召开,线下大会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远程参与和投票。
这样既满足了社员参与的方便性,又能够确保大会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1.2 大会召开频次合作社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分别为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和计划制定大会。
年度工作总结大会通常在上一年度结束后的一月份召开,主要总结和评估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并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计划。
计划制定大会通常在每年的六月份召开,主要制定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和经营方针。
二、大会议程和议事规则2.1 大会议程社员大会的议程由合作社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社员需求制定。
一般来说,大会议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合作社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经济情况汇报和财务审计报告- 重大事项决策- 选举产生重要职位- 社员提案和意见征集2.2 议事规则社员大会的议事规则遵循以下原则:- 平等原则:每个社员在大会上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和投票权,无论其身份和贡献大小。
- 公开原则:大会决策和讨论内容应当公开透明,社员有权随时了解合作社运营的详细情况。
- 多数原则:大会决策一般遵循多数原则,即多数社员的意见和决定为合作社的决议。
- 议事程序:大会议长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提供公正、平等和秩序的环境。
会议采取倒计时的方式,确保发言时间公平合理。
三、大会决策和运营监督3.1 大会决策社员大会决策的具体程序如下:- 决策议题: 决策议题由合作社的理事会提出,也可以根据社员的提案而决定。
- 权力委托: 大会可以根据工作的特点和复杂性,委托理事会制定具体的方案或计划,指导合作社的日常经营。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二篇)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分析和阐述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特点和运行机制。
一、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1.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集中统一的领导制度,社员代表大会作为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制定党的方针政策、选举和决策的权力,确保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实施。
通过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可以形成一种政治共识,提高党的活力和凝聚力,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2.促进党内民主参与和监督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了党内民主的作用,社员代表通过参与讨论和决策,可以对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同时,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也对党的领导进行监督,保障党的事业顺利进行。
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可以有效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可以强化对民意的代表性,反映广大社员的意愿和诉求,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
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1.代表性和普遍性社员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的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能够真实反映广大社员的意愿。
与此同时,社员代表大会的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和职业能力,以保证其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2.程序合法性和公正性社员代表大会的运行应当以程序合法性和公正性为原则,确保选举和决策的公正公平。
选举程序应当规范,选举结果应当真实反映社员的意愿。
决策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决策结果应当公正合理。
3.权力运行规范和制约性社员代表大会的权力运行应当在一定的规范和制约下进行。
社员代表大会的工作要遵循党的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力。
同时,社员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当受到其他权力机构和群众的监督,保证其权力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三、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机制1.选举和任期社员代表的选举应当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选举过程应当公正公平。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二篇)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社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三、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社员享有一标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与本社交易量(额)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附加表决权的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基本表决权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第次社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社员(代表)大会的召开由单程决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二)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____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是指合作社成员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聚集在一起,共同商讨和决策涉及合作社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的制度安排。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召开原则:社员大会的召开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通常情况下,社员大会由社长或者经营组织机构召集,并在事先通知所有成员。
2. 参与权利:合作社的所有成员享有参加社员大会的权利,每个成员都有平等的发言和表决权。
3. 决策程序:社员大会的决策通常以表决的方式进行,按照合作社章程或相关规定的规定来决定是否通过。
4. 决议执行:社员大会通过的决议应当被合作社全体成员认可和遵守,必要时需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计划和时间表中,并由经营组织机构或相关人员负责执行。
5. 决策事项范围:社员大会可以讨论和决定包括合作社章程修改、经营计划、发展方向、财务预算、分红政策、社员资格认定等重要事项。
6. 其他规定:社员大会制度还可以包括如何召开特别大会、对社员大会的记录和报告、选举合作社领导层等其他相关规定。
总的来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方向能够充分体现社员的意愿,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并增强社员参与合作社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本(2篇)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一、总则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组织中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本组织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监督组织工作的落实情况。
本制度旨在规范社员代表大会的组织、运行和决策程序,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角色和职责1. 社员代表大会代表是社员的代表,履行社员赋予的权力和职责,维护社员的利益。
2. 社员代表大会主席团是社员代表大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负责组织大会的召开和进行。
3. 社员代表大会秘书处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社员代表大会相关事务。
三、社员代表大会的成立1.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组织章程的规定成立,选举产生代表,代表的任期为两年。
2. 代表的产生方式包括选举和推举,代表的产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确保代表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3. 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1. 决定组织的重大事项,包括制定和修改组织章程、决议和规章制度等。
2. 讨论和批准本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审查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选举和罢免组织的领导层和主要职务,决定各职务的任免和调整。
4. 审查和决定有关社员权益、福利、纪律和处罚等事项。
5. 监督组织工作的落实情况,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社员代表大会的运作1.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预定日程和议程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合理时间发出,并附上相关材料。
2. 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应通过逐条表决方式进行,代表应以秘密投票的方式表决。
3. 决议的通过需要获得过半数以上的代表票数,关键决议需要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票数。
4. 社员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代表发言和决议结果,及时归档保存,并公示。
5. 社员代表大会会议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和学者参与,提供咨询和意见。
六、社员代表大会的管理1. 社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大会的召开和进行,维护会议秩序。
2. 社员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社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包括准备会议文件、处理会议事务和协助主席团组织会议。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文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团内部民主管理,保障社员合法权益,促进社团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是指社员依法平等参与社团事务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是本社团的基本制度,遵循自愿、平等、民主、协商原则,由社员全体行使权力、管理事务、决策管理的机关,是社团最高权力机构。
第四条社员代表大会按照定期、不定期和特定任务召开三种形式进行。
第五条社员代表大会权力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社员的共同意愿做出决策,以保证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社员代表大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秘书处等机构协助管理,切实保证大会顺利进行。
第二章社员代表的产生和资格第七条社员代表根据社员人数和事务需要确定,每届代表任期三年。
第八条社员代表产生方式:社员代表分为直选代表和间接选举代表。
第九条直选代表产生方式:社员根据提名和投票的原则选举代表。
每届社员代表数量由社员总数和比例确定。
第十条间接选举代表产生方式:经过充分沟通与协商,由社团社员自愿选择代表,代表个人和组织利益的平衡与合理。
第十一条社员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法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社团内参与活动并认真履行义务;维护社团利益,具有一定的社区影响力。
第三章社员代表大会的权限和职责第十二条社员代表大会是社团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以下权限:(一)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规划、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社团领导机构负责人;(三)决定社团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事项;(四)审议和决策社团财务预算、审计报告;(五)审议和决策社团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六)审议和决策社团的公益事务和慈善活动;(七)审议和决策社团成员权益保护、纠纷解决等重要事项;(八)社团转型、解散、合并等事项的决策;(九)社团对外合作与交往的重要事项的批准和决策。
第十三条社员代表大会有以下职责:(一)履行社员的意愿,维护社员权益;(二)监督社团事务的进行,防止滥权、腐败行为的发生;(三)参与社团重要事务的决策,确保社团方向正确和决策的合法性;(四)公开透明地向社员通报重要决策和有关事务;(五)接受社员的监督与批评,并根据社员的合理要求调整决策。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模版(2篇)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模版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6.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8.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9.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0.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____决定作好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模版(2)一、导言社员代表大会是企业的重要机构之一,旨在保证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是指在社团或组织中,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全体社员行使权益和决策的一种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是社团或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了社员的意愿和利益,具有决策、监督和代表职能。
社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决策权:代表社员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决策,如修改章程、选举干部、决定重要事务等。
2. 监督权:代表社员监督组织的工作和干部的履职情况,确保组织运行符合社员利益和章程规定。
3. 代表权:代表社员参与外部交流和合作,代表组织与其他组织进行交流、协商和合作。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在于增强了社员参与组织决策的机会,保障了社员的权益,增强了组织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同时,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也有一些挑战和需解决的问题,如选举程序公正性、参与度和代表性等方面的保障。
因此,建立健全的选举制度和提高社员对社团事务的关注度是保证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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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大会管理制度
社员大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团管理,保障社员权益,发挥社团作用,提高社团组织效能,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社团章程》以及社团相关规章制度所制定,适用于社员大会的管理。
第三条社员大会是社团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制定社团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监督社团其他机构的工作。
第四条社员大会应当遵循《社团章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和制度进行会议召开和决策。
第五条社员大会应当保障社员充分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社员大会组织第六条社员大会应定期召开,每年至少一次。
第七条社员大会由签署会员协议并通过审核的社员组成。
第八条社员大会应有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社员大会选出。
第九条社员大会应有秘书处,秘书处由社团干事负责。
第十条社员大会应设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由社团监事会成员组成。
第三章社员大会职责第十一条社员大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修改和完善社团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三)监督社团理事会的工作;(四)审查社团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解散社团。
第十二条社员大会应当在《社团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能超越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
第十三条社员大会应当根据社团的实际情况,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和规章。
第四章社员大会程序第十四条社员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投票表决,由过半数出席会议社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社员大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召开,确保会议的秩序、有效性和效率。
第十六条社员大会应当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社员参加会议。
第十七条社员大会应当按照议程进行会议,并记录会议的决议。
第五章社员大会决议第十八条社员大会的决议是社团最高权力机构的决策和意志体现。
第十九条社员大会的决议应当遵循多数人决定少数服从的原则。
第二十条社员大会的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社员大会的决议应当由主席团公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合作社民主管理原则,加强社员参与合作社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合作社经营效益和社员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二、社员大会议事程序1. 召开社员大会的方式:社员大会可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召开。
2. 社员大会召开的原则:社员大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3. 社员大会召开的通知:社员大会的召开需提前15天通知所有社员,通知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
4. 社员大会的主持:社员大会由合作社理事会主持。
三、社员大会的议程社员大会的议程内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合作社工作报告:合作社理事会或执行管理团队必须向社员大会报告合作社经营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财务状况等。
2. 重大决策事项:社员大会对于合作社重大经营决策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3. 选举与任命:社员大会择机对各级管理团队成员进行选举和任命。
4. 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社员大会定期对合作社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评议。
5. 重要提案和意见征集:社员大会允许社员提出合作社改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答复。
四、社员大会的表决与选举1. 表决原则:社员大会的表决采取相对多数原则,即赞成票多于反对票即可通过。
2. 选举方式:社员大会的选举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结果由监票小组负责统计并公布。
3. 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的选举由全体社员大会参与,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成员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4. 领导干部选拔:社员大会可以通过综合考评和民主选举等方式进行领导干部的选拔与任命。
五、社员大会记录与公告1. 社员大会记录:社员大会的主持人需安排专人记录社员大会的议事内容和会议结果,并形成社员大会记录。
2. 社员大会公告:社员大会结束后,理事会要将社员大会记录公告到合作社内部网站或公告栏上,并通告全体社员。
六、社员大会的监督与评估1. 社员大会监督:社员大会对于合作社理事会及管理团队的工作进行监督,要求其严格按照大会决议履行职责。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文(4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明确社员权益和义务,健全决策机制,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社员表达意愿、行使权益、监督管理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合作社社员大会依法合规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四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由社员行使表决权,并依照合作社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表决。
第五条合作社社员大会以公开、民主、平等为原则,充分发扬社员的主体地位,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合作社社员大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和重大事项需按社员大会的决议执行。
第二章合作社社员大会的组织和形式第七条合作社每年召开一次社员大会,社员大会可以采取“常规大会”和“特别大会”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常规大会是合作社规定的定期召开的社员大会,特别大会是合作社在重大事项上召开的临时社员大会。
第九条社员大会按照社员人数、种类、权益的不同,划分为普通社员大会和代表社员大会。
第十条普通社员大会由所有社员组成,代表社员大会由合作社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社员大会由合作社社员大会主席、秘书等人员组成的组织委员会组织召开。
第十二条社员大会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等形式进行表决。
第三章合作社社员大会的职权和程序第十三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修改合作社章程、决定合作社发展目标、审议合作社经营计划和财务报表等。
第十四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程序包括:会议召开、议程确定、议事规则制定、议事程序执行等。
第十五条合作社会议召开应提前通知所有社员,并说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基本信息。
第十六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议程由组织委员会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和社员提议确定,议程应包括必须议题和选议题。
第十七条合作社社员大会应当有合法的主席主持,主席应确保会议的公正、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表决结果应当做出书面记录,并公示于合作社内,确保表决结果的透明和公正。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三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是指在一个社团、组织或企业中,由社员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会议机构,代表社员的意愿参与决策、监督组织管理,并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
社员代表大会具有权力决定组织的方针政策、选举和罢免组织领导、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监督组织运行等职责。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
1.选举产生:社员代表通过选举方式产生,代表全体社员的利益。
2.权力决策:社员代表大会拥有决策组织方针政策、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
3.监督职能:社员代表大会可以对组织领导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社员的权益。
4.结构独立:社员代表大会是一个独立的权力机构,与组织领导和其他机构相互制约、平衡。
5.决策程序:社员代表大会的决策需要经过合法、公正、程序正当的程序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
通过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可以实现社员的民主参与和自治,增强组织的内部民主,提高组织的决策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也具有一定的制约和平衡作用,避免组织权力过于集中或滥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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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本(2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本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四、社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合作社召开社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六、社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3、理事会提议;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八、社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社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九、社员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内丘县利众核桃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文(八篇)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文1、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讨论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4、讨论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本社的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研究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1、研究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任期和报酬;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果经营管理需要,经百分之三十以上社员、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提议,或《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三、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选举、表决等事宜,按本社《章程》规定执行。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负责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二、制定合作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开展合作社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合作社主导下的“合作社+公司+社员”的产业化经营机制。
三、设置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和社内收益分配制度;完善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聘用或解聘合作社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四、组织社员参加各类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培训,开展社内资金互助和其他形式的协作,拓展外销市场和对外合作渠道,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负责合作社生产、加工和经营事项,组织编制年度经营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的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
社员大会制度
社员大会制度
一、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社员大会职责:
1、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2、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3、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4、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及盈余分配方案;
6、其他事关合作社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三、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理事会负责召集。
四、社员大会出席人数应达到社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举行。
五、提请社员大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社员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社员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下列情况可临时召开社员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理事会或监事会提议;
3、社员大会决议的其他情形。
七、社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社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投票,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2篇)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6.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8.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9.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0.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好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2)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二篇)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范文1、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讨论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4、讨论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本社的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研究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1、研究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任期和报酬;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果经营管理需要,经百分之三十以上社员、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提议,或《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三、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选举、表决等事宜,按本社《章程》规定执行。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负责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二、制定合作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开展合作社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合作社主导下的“合作社+公司+社员”的产业化经营机制。
三、设置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和社内收益分配制度;完善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聘用或解聘合作社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四、组织社员参加各类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培训,开展社内资金互助和其他形式的协作,拓展外销市场和对外合作渠道,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负责合作社生产、加工和经营事项,组织编制年度经营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的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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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大会制度
1.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
经授权,社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社员大会职权。
社员代表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其人数不少于社员总人数的五分之一,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通过本社章程,决定本社解散或与其它组织合并、联合等重大事项;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制定本社生产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本着“用多少,提多少,”的原则,讨论、批准合作社提留办公经费、发展项目资金和有关人员工资的金额;
(四)讨论、决定出售生猪、育肥猪价格,及时对外签订各种购进农业投入品,销售生猪、育肥猪的合同;
(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决定社员缴纳的每股金额、股金总额、每个社员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会费分摊的原则和标准。
(七)审议决定扩大股本金及认购相关事宜;
(八)讨论、决定购买大型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工具),征租土地,建立各种用房,修路等项目;
(九)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3.社员大会至少每半年开一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临时召开:
(一)理事会提议;
(二)监事会建议;
(三)销售农产品季节,研究销售合同;
(四)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
4.社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全体社员出席方可召开。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2名社员。
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召开社员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7天向社员通知会议内容,否则社员有权拒绝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