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学习解读2023 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讲义)

区管理要求,指导地方将重点区划定成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落实好地下水污 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第四部分:《指南》的全文学习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土壤、地 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识别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推动地下水环 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修订为《地下水 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地市级、县级及其他行政区域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可参照执行。
二是工作内容和技术路线。基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内涵,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区划定的基本任务,并按照保 护类区域、管控类区域确定了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路线。
三是技术方法。明确了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划定方法,细化了地下水富水性、质量现状、地下水脆弱性、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等指标的评估标准。规定了报告文本、成果图、成果表和相关成果数据的内容、形式和结构。
3.2管控类区域划定
基于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结果,扣除保护类区域,划定管控类区域,结合地下水污染源荷 载评估结果,将管控类区域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
3.2.1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
根据地下水富水性和质量现状评估结果,识别地下水功能价值高的区域。
(1)地下水富水性评估
以潜水为主,兼顾承压水。针对不同介质类型的含水层,根据地下水丰富程度,将富水性评估结果分为强、中 等、弱三个级别,评估方法见附录Λ,在GIS环境下计算得出地下水富水性分区图。
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一.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安全系数&取150% ,污染物水平迁移时间T —级保护区取100 d ,二级保护区取IOOOd O 根据甘肃省天水地质工程勘察院《甘肃省泾川县城区供水水源地(屈潭沟一二十里铺)前期论证报告》、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测院《甘肃省泾丿11县县城供水水源地水文地质勘测报告》等报告提供的有关资料,确定水源地水文地质参数,结果见表I o表]泾川县水源地水文地质参数1.1水源井保护区半径计算根据经验公式(1)计算得一、二级保护区半径见表2o表2 泾川县各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半径经验公式计算值1.2计算成果对比分析及保护区半径确定根据水源保护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对泾川县王村镇、水泉寺、 杨柳湾3个水源地采用经验公式进行了计算。
对计算结果与技术规范提 供的经验值(表3)表孔隙水潜水型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验值进行比较,根据规范规定:"在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 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尽可能小"这一原则,结合水源地周围主要工程 项目布局现状,最后确定王村镇、水泉寺2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半径为 500 m Z 二级保护区半径均为5000 m ,杨柳湾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半径为 200 m ,二级保护区半径均为2000 m o 泾川县水源地保护区实际采用半 径见表4o表浸川县水源保护区实际采用半径水源保护区范围地下水一级保护区的划分,如果水源为单井,将以单井影响半径的外切正方形为保护区,如果水源为群井,则以单井影响半径画圆,各单井圆外切线交点所构成的多边形为保护区。
地下水二级保护区是在一级保护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半径扩大10 倍进行划分。
1.3.1 一级保护区范围泾川县城区饮用水3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共3个,总控制面积15.259 km2o其中:王村镇水源地1个,控制面积11.27 km2z控制点Wl-2、W1-3在泾河左岸一级阶地上;水泉寺水源地1个,控制面积3.07km2;杨柳湾水源地1个,控制面积0.919 km2o各一级水源地分布和控制范围见表5o 表5泾川县城区饮水各水源一级保护区控制范围及面积一览表1.3.2二级保护区范围泾丿11县城区饮用水3个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共2个总控制面积206.07 km2o其中:王村镇水源地1个,控制面积115.5 km2Z控制点W ∣、W2 4、W2 ,在泾河、油河分水岭处;水泉寺水源地与杨柳湾水源地合并为1个,控制面积90.57 km2o各二级水源地分布和控制范围见表6o表6 浸川县城区饮水各水源二级保护区控制范围及面积一览表二水源保护区管理措施2.1建立水源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规定,由县环保局会同县发改委、建设局、水务局、卫生局等部门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报请县政府、市政府审定后,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
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指南)

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流程..........................................4 2.1 工作内容 ..................................................4 2.2 工作流程 ..................................................5
是
否
是否有适用饮用 水标准
其他区域
是
否
是否有适用标准
以适用饮用水标准 作为修复目标
基于风险评估(按饮用 途径)制定修复目标
以适用标准作为修 复目标
基于风险评估制定修复 目标
修复(防控)技术筛选及方案确定 技术筛选、可行性评估、备选方案比选、方案确定
修复(防控)工程设计与施工 工程设计、及监测系统建设施工
修复(防控)工程运行及监测 系统运行、监测、维护 修复(防控)终止
效果评价、场地清理和场地恢复
图 1 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程序
第七章 修复(防控)工程运行、维护及监测.......................25 7.1 运行、维护及监测内容 .....................................25 7.2 运行、维护及监测方案 .....................................25 7.3 运行、维护及监测实施 .....................................29
大庆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管理办法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大庆市卫生局大庆市建设局大庆市水务局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庆环联发[2007]号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大庆市卫生局、大庆市建设局、大庆市水务局、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大庆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政府,有关企业:现将《大庆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依据本办法做好相应工作,保护好我们的饮用水源。
附:大庆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管理办法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大庆市卫生局大庆市建设局大庆市水务局大庆市国土资源局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主题词: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通知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印共印50份大庆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管理办法为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 89 )环管第 201 号文件《关于颁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和黑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的实施办法,做好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与防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第一条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划分:主要根据含水层的埋藏条件(覆盖层的岩性和厚度)来确定,凡覆盖层厚度在6米以上岩性具有隔水意义的城市重要水源地,其周边30—50米范围内可划定为一级保护区。
覆盖层不足6米或一般水源地,其一级保护区范围由环保部门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共同划定。
直接影响开采水井水质的补给区地段(含水层的地表露头),必要时也可划为一级保护区。
第二条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划分: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位于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外,其重点是保护无覆盖层的地下潜水,以及覆盖层较薄或覆盖层有尖灭现象的承压水。
划分时主要根据含水层分布的边界条件和埋藏条件、开采降落漏斗影响范围及地下水补给区的卫生状况等因素确定。
具体范围可由环保部门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共同划定。
也可以依据地下水源影响半径估算,其经验数值见下表:地下水源影响半径估算表第三条饮用水地下水源准保护区的划分:饮用水地下水源准保护区是位于二级保护区外的集水区,其作用是保证潜水不受各种污染及有害物质的影响。
附件4: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评估工作指南

附件4: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评估工作指南附件4: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评估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2014年3月i目次第一章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编制依据 (1)1.4 术语与定义 (2)1.5 指导原则 (3)1.6 组织编制单位 .......................................................... 3 第二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的工作任务、流程和成果要求 ..........................42.1 工作任务 (4)2.2 工作流程 (4)2.3 成果要求 .............................................................. 6 第三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评估方法 (9)3.1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 (9)3.2 地下水脆弱性评估 (17)3.3 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 (20)3.4 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 (25)3.5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 (25)3.6 权重和参数敏感度分析 ................................................. 35 第四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专题报告的编写 . (37)4.1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专题工作方案 (37)4.2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专题报告 ........................................... 38 附录A 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评估结果分析表(参考式样) . (39)附录B 岩溶区域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指标说明 ...................................... 42 附录C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说明 (47)ii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附件4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2014年10月目次第一章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编制依据 (1)1.4 术语与定义 (2)1.5 指导原则 (3)1.6 组织编制单位 (3)第二章工作内容与流程 (4)2.1 工作内容 (4)2.2 工作流程 (4)第三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方法 (7)3.1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 (7)3.2 地下水脆弱性评估 (14)3.3 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 (19)3.4 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 (23)3.5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 (24)第四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技术报告及成果图表 (29)4.1 报告编制大纲 (29)4.2 成果图 (29)4.3 成果表 (31)附录 A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评估结果分析表(参考式样) (32)附录 B岩溶区域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指标说明 (35)附录 C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说明 (40)附录 D权重和参数敏感度分析 (45)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1.2.1 本指南适用于区域尺度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评估区面积一般不小于0.4万km2,精度一般不小于1:25万。
1.2.2本指南主要包括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报告图集编制要求等方面。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GB/T 14175 水文地质术语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 15218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10 环境影响评估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T 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1. 背景地下水是人类生活和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水资源之一,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地下水污染已经成为一种严重的环境问题。
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地下水资源,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区的划分工作至关重要。
2. 区划目的划分地下水污染防治区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地下水资源,防止污染扩散•限制和监测污染源的活动•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少地下水污染的风险3. 划分原则3.1 区域划分原则•根据地下水流向和水文地质条件划分,避免相邻区域之间的交叉干扰。
•考虑地下水保护区的自然环境、生态系统和物质循环等因素。
•考虑到地下水资源的利用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划。
3.2 污染源考虑•划定工业企业、农业活动和城市排污口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区域。
•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源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确保地下水污染得到控制和减少。
4. 划分步骤4.1 调研研究阶段•收集相关地质、水文地质、地下水水质等数据资料。
•确定划分地域范围和划分目标。
•初步评估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风险。
4.2 区域划分阶段•利用地质地球物理探测等技术手段,进行地下水流向、地下水位等的调查。
•根据地下水保护需求和污染源分布情况,划分不同的防治区域。
•制定区域内的管控措施和监测计划。
4.3 划分结果评估阶段•对划分结果进行评估,包括划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
•听取专家意见和相关部门的反馈,调整和完善划分结果。
•最终确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区的划分方案。
5. 划分工作的重要性地下水污染防治区的划分工作是地下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划分,才能有效地保护地下水资源,减少地下水污染的风险。
6. 总结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可以看出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对于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划分工作将有助于减少地下水污染的风险,维护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希望本指南能够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2015〕1232号附件

附件3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2015年7月—2—目录一、总体要求 (4)二、编制步骤 (6)三、关键环节说明 (8)(一)细化量化任务措施 (8)(二)鼓励地方创新实践 (10)(三)控制单元输入响应分析与精准治污措施 (11)(四)清单落地及水质目标确定 (13)四、工作方案框架 (15)附表质量目标清单 (17)表1 流域水质目标清单 (17)表2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 (17)表3 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 (18)表4 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清单 (18)表5 近岸海域监测站位水质目标清单 (19)—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于2015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
为加强工作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依据《水十条》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订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指导省级工作方案的编制,市县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可以参照本指南编制。
一、总体要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分解落实《水十条》各项任务要求,重点明确行政区域内各类水体(饮用水水源、河流、城市水体、地下水、入海河流、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目标与治理要求,是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的集成。
省级人民政府牵头编制省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确定各类水体目标(分流域、分年度),深化各项任务措施(分区域、分行业),统筹解决区域性、流域性重大问题,系统安排部门分工。
市县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应在省级工作方案下进一步细化,以水体达标治理或持续改善为主线,采取综合措施解决水环境问题,有条件的市县可进一步明确水体—4—水质持续改善方案、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方案。
一是质量主线、清单落地。
以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为主线,确定饮用水水源、河流、城市水体、地下水、近岸海域等水体质量改善目标、进程,各类水体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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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2014年10月目次第一章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编制依据 (1)1.4 术语与定义 (2)1.5 指导原则 (3)1.6 组织编制单位 (3)第二章工作内容与流程 (4)2.1 工作内容 (4)2.2 工作流程 (4)第三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方法 (7)3.1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 (7)3.2 地下水脆弱性评估 (14)3.3 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 (19)3.4 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 (23)3.5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 (24)第四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技术报告及成果图表 (29)4.1 报告编制大纲 (29)4.2 成果图 (29)4.3 成果表 (31)附录 A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评估结果分析表(参考式样) (32)附录 B岩溶区域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指标说明 (35)附录 C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说明 (40)附录 D权重和参数敏感度分析 (45)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1.2.1 本指南适用于区域尺度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评估区面积一般不小于0.4万km2,精度一般不小于1:25万。
1.2.2本指南主要包括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报告图集编制要求等方面。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GB/T 14175 水文地质术语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 15218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10 环境影响评估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T 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指污染源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程度的大小,取决于污染源的位置、类型以及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等。
地下水脆弱性:由于自然条件变化或人类活动影响,地下水遭受破坏的趋向和可能性,它反映了地下水对自然和(或)人类活动影响的应付能力。
地下水功能价值:根据地下水埋藏条件、富水性、水质等,可为地下水开发利用服务的、具有现实或潜在经济意义的功能价值。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基于地下水使用功能和污染现状特征,结合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和功能价值评估结果,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类型和等级提出分区。
1.5指导原则(1)简单实用原则: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的方法原理简单且实用性强,结合地下水环境保护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科学合理的污染防治分区建议;(2)系统完整原则:综合考虑水文地质单元及行政区划,划定防治分区的范围;(3)分区分级原则:根据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功能价值以及污染状况,确定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等三类分区,根据区划防控值确定不同分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对策建议;(4)动态调整原则:根据评估区地下水污染荷载、地下水污染状况等因素的重大变化情况,结合地下水环境管理需要,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区划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1.6组织编制单位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组织编写,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等单位起草编制。
第二章工作内容和流程2.1工作内容综合考虑地下水水文地质结构、脆弱性、污染状况、水资源禀赋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及保护区。
将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防控区划分为优先防控区、重点防控区和一般防控区;治理区划分为优先治理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
2.2工作流程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的流程见图1,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评估范围。
以行政区或地下水系统为评估范围。
(2)收集资料。
根据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功能价值、污染现状评估的指标体系,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并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工作。
(3)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和功能价值的指标体系评估。
根据资料分析结果,采用各指标体系的评估方法,开展地下水污染源荷载分区、地下水脆弱性分区、地下水功能价值分区等工作。
(4)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
根据地下水质量目标、标准限值、对照值(或背景值)开展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评估指标主要是“三氮”(指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及氨氮)、重金属(第一类: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第二类:铊、锰、铋、镍、锌、锡、铜、钼等)和有机类等污染指标,分别形成“三氮”、重金属和有机类等污染分布图。
(5)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
根据地下水使用功能和污染现状评估结果,划分保护区、治理区的一级区和二级区,以及防控区一级区;通过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功能价值的图层叠加,划分防控区二级区;根据区划防控值,确定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优先等级,提出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6)编制报告和成果图表。
汇总和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编写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技术报告和图表。
图1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流程图第三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方法3.1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3.1.1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分类地下水重点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农业污染源和高尔夫球场等。
通过填写污染源清单信息(主要包括名称、所在地区、所属水文地质单元、地理坐标、重点污染源基础信息、监测井信息和水质监测状况、主要污染指标等信息),完成对不同污染源的调查。
地表污水主要指水质为V类和劣于V类的地表水体,通过填写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状况、主要污染指标等信息完成调查。
资料来源为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详见下表。
表1污染源范围、资料来源及归属部门3.1.2单个污染源荷载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单个地下水污染源荷载风险计算公式如下:P=T×L×Q(3-1)式中,P表示污染源荷载风险指数,T表示污染物毒性,L 表示污染源释放可能性,Q表示可能释放污染物的量。
图2污染源荷载评估指标体系3.1.2.1污染物毒性污染物的毒性考虑污染物的物理化学性质、降解、迁移性等因素,与受体的致癌或非致癌风险直接相关,因此筛选和识别有毒、致癌风险较高的污染物是毒性指标评估的基础。
在污染物指标明确的情况下,优先采用表2的毒性评分,存在多种污染物时一般取毒性最高的T作为计算值;若无法确定污染物指标时,采用表3进行计算。
缓冲区半径是指在污染源占地面积的基础上污染物可能迁移扩散的半径范围,主要与污染物类型有关。
表2主要污染物及其毒性评分表注:(1)C为致癌物质,N为非致癌物质;D为比水重的非水相有机物,L为比水轻的非水相有机物。
表3污染源毒性指标评分表3.1.2.2污染源释放可能性污染源释放可能性与其防护措施有着密切关系。
一般情况下,有防护措施且存在年限时间较短,污染源释放可能性较低;若由于时间久、防护措施维护不当等原因,污染源释放可能性会增加;若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污染源释放可能性认定为1,评分标准见下表。
表4污染物释放可能性分级标准3.1.2.3可能释放污染物的量可能释放污染物的量与污染源规模、污染物排放量等因素相关,污染源规模越大,污染物排放量越高,则可能释放到地下水中污染物的量越大,分级及评分标准见下表。
表5可能释放污染物的量分级及评分表注:1.矿山类型请参见“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国土资发[2004]208号)。
2.规模化养殖场评分中,可根据已知多少(只)鸡或是(头)牛猪羊,按以下表格初步估算出COD排放量:出处《总量核查核算细则》。
3.1.2.4单个污染源荷载风险等级划分将单个污染源风险按公式(3-1)进行计算,计算结果P值由大到小排列,根据取值范围分为低、较低、中等、较高、高5个等级,在GIS环境下编辑得出每一类污染源的荷载风险等级分区图。
3.1.3综合污染源荷载评估方法依据各污染源计算结果迭加形成污染源荷载等级图。
荷载综合指数计算公式:PI=∑W i×P i(3-2)式中,PI表示污染源荷载综合指数,W i表示第i类污染源类型的权重(见下表),P i表示第i类污染源的荷载。
PI值越大,表明污染源荷载越大。
表6荷载指标权重Wi推荐值表3.1.4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分结果及分区对地下水污染源荷载综合指数(PI)进行等间距分级,一般划分成五级,按污染源荷载由强到弱依次为强、较强、中等、较弱、弱,在GIS环境下编辑得出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综合分区图。
表7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价标准3.2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主要针对我国浅层地下水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适合的孔隙潜水、岩溶水及裂隙水的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方法,得出在天然状态下地下水对污染所表现的本质敏感属性。
地下水脆弱性评估与污染源或污染物的性质和类型无关,取决于地下水所处的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是静态、不可变和人为不可控制的。
因此地下水脆弱性评估首要是判别地下水类型,然后识别不同类型地下水脆弱性的主控因素,并收集相应的指标资料。
资料来源于水文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气象、土壤质地类型、地下水监测孔钻孔报告等。
3.2.1孔隙潜水脆弱性评估孔隙潜水脆弱性评估建议采用DRASTIC模型。
该模型在应用时假设以下条件成立:(1)污染物由地表经土壤层、包气带进入含水层;(2)污染物随水流入渗到地下水中;(3)污染物随水流动。
DRASTIC模型由地下水位埋深(D)、净补给量(R)、含水层厚度(A)、土壤带介质(S)、地形(T)、包气带介质类型(I)和含水层渗透系数(C)等7个水文地质参数组成。
模型中每个指标都分成几个区段,每个区段赋予评分。
然后根据每个指标对脆弱性影响大小,参考附录B计算相应权重,最后通过加权求和,得到地下水脆弱性指数(DI)。
DI=DWDR+RWRR+AWAR+SWSR+TWTR+IWIR+CWCR(3-3)式中,DI表示地下水脆弱性指数,字母D、R、A、S、T、I、C说明参见表8,下标R表示指标值,下标W表示指标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