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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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及时准确地发报告。

2根据医院的级别和承担任务的大小,配备必要的有资格的人员和急诊检验设备,提高检验的工作效率。

3各科临床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写上“急”字,注明标本的采集时间,急诊检验室接到标本后要先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立即进行检验,对于危及生命的急症检验,如大出血等要优先从快检查。

4急诊检验完成后要及时发出报告或先电话通知送检医师,登记检验结果,写明报告发出时间和接受报告者,以备查询。遇有怀疑标本,及时与临床联系。5急诊检验应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岗位时,应有明显标志指明去处。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对仪器运行和工作情况交代清楚。

6白天值班人员负责各种仪器的校对、保养,试剂质量的检查,保证夜班试剂和各类检验器材齐全。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对仪器运行、试剂和工作情况交代清楚。不弄虚作假,不私自接受未交费标本。

7所有标本都要求唯一性编号,检验结束后,各类血、脑脊液及穿刺液标本要求保存72小时,以备复查。

8急诊检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交班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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