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是什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班级:11旅管2班学号:20111517203姓名:赵小娟
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在制度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是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党的十三大明确指出了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这一阶段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算富裕,只能说是充裕,这一阶段的生产力同发达国家比还有很大差距,经济体制也不够完善和健全。
我国的社会性质和这些基本国情也决定了我国神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从而决定了收入分配领域域必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分配方式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分配制度。
因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的分配结果。
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具体体现为生产资料所有制。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收入分配领域必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分配方式有很多种,如平均分配,按资分配,按需分配,按社会福利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以及上面提到的按劳分配等,为什么我们国家会选择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分配方式,除了以上提到的,就我个人看来,这还体现了一个公平观,即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均衡,所有主体利益趋于一致。
我国现在大致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与此相联系的个人收入分配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这一分配制度是随着我国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而不断建立起来的。
一个社会采取什么样的分配方式,是由该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制度,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
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原则,是由下列经济条件决定的。
首先,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前提。
生活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条基本原理。
生产条件本身的分配主要是指生产资料归谁占有和支配,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
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是主体,在公有制基础上,劳动者对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决定劳动成果也应归劳动者共同所有。
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凭借公有的生产资料无偿地占有他人的劳动。
另外,在公有制基础上,劳动者所给予社会的,所能进行比较的,只有他们的劳动。
劳动数量的多少、质量的高低,也就成了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唯一依据。
同时,生活资料的按劳分配也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是对按资分配的否定,没有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生产资料公有制就失去了其经济意义,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就不能实现。
其次,劳动分工,特别是旧式劳动分工的存在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劳动分工,特别是旧式三大差别的存在,不仅束缚了劳动者的全面发展,而且也引起劳动差别的长期存在,这种差别在分配上应予以承认,并在个人消费品分配上反映出来,要求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
再次,劳动是谋生手段也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社会主义社会,每个劳动者不可能不计报酬地为社会劳动,人们要把劳动看作获取收入、维持生活的手段。
因此,人们要把劳动同收入联系起来。
最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终极原因。
恩格斯曾指出:“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可分配的产品的数量。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生产的社会产品数量有限,能够用来分配的个人消费品也是有限的。
因此,只能采取对全体劳动者来讲都比较公平的方式,即按劳动者为社会提供劳动量的多少来分配个人消费品,并
以此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邓小平曾经说过“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民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时间不行。
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
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革命,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
坚持按劳分配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也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的实现。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分配制度,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最广泛充分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劳动,知识,管理和资本的活动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造福社会。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已非原始社会可比,而又远非具备实现共产主义
按需分配的高度发达的经济条件。
在这种条件下,除了以劳动作为尺度外,不可能有别的选择。
不管是何种经济制度下的何种分配方式,他总是反应这个国家的性质和这个国家的基本国情。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决定了我国的经济制度和分配方式终是要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也就是所谓的公平性。
但是当今社会也有很多人很崇尚按需分配的分配方式,何为按需分配,即按照每个人的需要进行分配。
那这种分配方式是好是坏,有些人表示支持的态度,有些人表示反对的态度。
就我个人看来,这种分配方式在现阶段的中国是行不通的。
因为我国现阶段虽然和解放初期相比人民在生活水平上改善了很多,但是与其只能说是在物质方面充裕,在一些其他方面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远。
我认为按需分配至少在物质过剩的时期才能行得通,在现阶段的中国行不通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是最好并且最合适的。
按劳分配他强调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在物质还不是很富裕的中国,这种分配方式更能激发人们的热情和对生产力执着的追求。
共同富裕也是行不通的,只能让一部分人先富,然后再带动另一部分人富起来,最后在达到共同富裕。
所以在我看来按劳分配结合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最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篇二:怎样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怎样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与此相联系的个人收入分配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按劳分配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其实质就是按对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进行分配。
一是要正确看待收入分配差距。
一方面正确认识收入分配差距,我们不能脱离对生产的影响来孤立地看待和评价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公平。
由于社会上个人的生产要素和能力的不同,所起的作用和所做的贡献大小也不同,把贡献大小与收入分配联系起来。
除了按劳分配以外,应该鼓励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下,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如果不讲贡献大小,而是只讲平均分配,那就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而只会仍然是共同贫穷。
今天我们收入差距的拉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因为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达到共同富裕必须经过一个过程。
保证收入公平的原则应该是保证人人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因而解决当前中国收入差距拉大问题决不能采取劫富济贫的办法,而是要在加快经济发展,积极地从事“财富创造”的同时,给低收入者更多的能力和机会,给他们以平等竞争的机会。
另一方面要警惕社会分配领域中收入差距的过分扩大,甚至两极分化的现象,可能引发社会问题。
总的来说,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并非都是合理的制度安排的结果,其中也存在许多不合理和非法的因素。
其一,初次分配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平等的竞争,如最为突出的各种形式的行业垄断的存在;其二,收入分配再分配的手段和功能严重不足,例如对高收入调节不力,对低收入阶层缺乏有效保护;其三,灰色收入、黑色收入以及腐败等非法收入问
题突出,打击力度远远不够;其四,由于地域差别的存在,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收入高,地区收入差距拉大。
应该说,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的出现是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和提高的结果,是构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结果,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社会不公正现象的结果。
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是社会范畴问题,其本质是劳动者先富和后富的关系,不是阶级对立的结果,经济因素即生产力发展水平起决定的作用。
二是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形成现在收入分配不合理的格局,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利用税收、财政等手段,调节地区、行业、部门的收入差距,缩小东、中、西部的收入差别,也必须综合治理。
第一,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从源头上解决好初次分配问题;第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强化国家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功能;第三,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解决由失业导致的贫困问题;第四,要严厉打击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各种非法攫取社会财富的行为;第五,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总之,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发展经济是根本途径,“三个有利于”体现得越充分,消除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条件就越具备,就越能增强利用税收、财政等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我们既不能搞平均主义,也要防止出现两极分化,既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又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