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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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与徽商的异同比较

晋商与徽商的异同比较

晋商、徽商与马格里布商人信用机制的比较异同与启示1.晋商的信用机制晋商活动范围广阔,影响深远,不仅风光与我国明清时代也为现代人称奇。

时至今日,诸多学者都已明确指出良好的信用是保证晋商能够长期健康发展的源动力。

那么,是何种机制塑造并维持了晋商的诚信形象?晋商信用机制的核心在于内部建设和法律保护。

晋商以制度立信,有严格的近乎苛刻选人用人制度和系统的商帮文化(企业文化)建设。

在晋商东家(出资人)从属下的掌柜(经营者)和伙计(职员)中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良好的商人素质和诚信理念。

此外,晋商和官府有着密切的关系,用以寻求商业特权以及律法的保护。

在以自身信用建设为基础,辅以第三方法律保护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良好的信用口碑。

2.徽商的信用机制微商的时代和面临的外部环境与晋商比较接近,微商起源于唐末,兴盛于宋明以及清初,其信用机制多建立于第三方法律保护和良好的声誉形象之上。

徽商商而兼士,贾而好儒,与封建官僚混为一体,或相互接托。

素有官商、儒商之称。

此外,微商市时常仗义疏财,帮助穷苦百姓,从不发灾难财,没有一个微商与灾荒年间恶意提升粮盐价格以赢取暴力。

从而建立良好的民间声誉。

从细节来看,并不是所有徽商在商场都很讲信用,但是所有的徽商在民众间的形象都很好。

于是,饱读诗书的徽商在其良好的民众形象和他们的特殊身份(官商)的保护下,建立起来优良的信用声誉。

3.马格里布商人的信用机制马格里布商人从事远距离贸易的特点是:依靠移民各地的马格里布商人作为贸易代理人,非马格里布商人几乎没有可能进入马格里布商圈,这形成了一种封闭的“联盟”。

维系着马格里布商人交易合约执行。

马格里布商人挑选合作方及注重对方声誉,但是由于其所处的时代和外部环境原因,马格里布商人没有去寻求第三方的担保或法律保护,而是根据地缘、亲缘形成的“多边惩罚机制”,一旦有某个贸易代理商出现欺诈行为,整个马格里布商人联盟将对他做出集体性永久和彻底的惩罚。

这种独特的内部体制成为维护马格里布商人信用的重要“法律”武器。

古代徽商晋商的概况比较与启示修订稿

古代徽商晋商的概况比较与启示修订稿

古代徽商晋商的概况比较与启示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中国商帮期末论文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姓名:班级:指导老师:徐德云我国古代徽商、晋商的概况比较与启示一、徽商与晋商1.徽商旧徽州府籍的商人或商人集团的总称。

又称“新安商人”,俗称“徽帮”。

徽商萌生于东晋,成长于唐宋,盛于明,衰于清末。

徽商,指的是明清时期,江南省和江南省分治后安徽省江南地区徽州府辖地经商的商人和商人集团,而非所有安徽籍商人,徽州府之外的松散的安徽各地区商人个体,一般称之为“皖商”,与徽商对应。

2.晋商晋商,指的就是山西商人,从明朝初发迹至民国初年没落,历经五百年;在没有飞机、电话、计算机网络的年代,晋商的马车与骆驼队伍开辟出中国的盐路、茶路。

他们以山西、河北为枢纽,南起武夷山,北越长城,贯穿蒙古戈壁,经西伯利亚通往圣彼得堡、欧洲的茶叶商路。

这也是继古代丝路没落后,新兴起的另一条国际商路。

二、徽商精神与晋商精神1.徽商精神卫国安民的爱国精神。

从早期徽商不辞劳苦,运粮输边,到明中后期徽商积极参与抵抗倭寇侵略的斗争,乃至近代徽商为了抵御外国入侵,踊跃捐资捐物,处处时时体现了他们的爱国精神。

百折不挠的进取精神。

穷困的生存环境迫使徽商走出家门,他们一般以小本起家,闯荡商海。

许多徽州大商人都是经历了无数次失败,最后终于成功走上致富的道路。

度势趋时的竞争精神。

市场风云变幻莫测,活跃于市场的徽商必须时时细心预测市场,观察市场动向,分析市场行情,审时度势,根据市场商品种类的盈虚和供求情况,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去选择所经销的商品,并且能够使经营时间、地点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灵活机变。

以众帮众的和协精神。

徽商的和协精神不仅表现在家族中,也表现在一个个的商业团体中。

即便在整个徽州商帮内部,也能做到同舟共济、以众帮众。

惠而不费的勤俭精神。

“致富思源”,他们大多数人特别珍惜得来不易的财富。

关于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

关于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

宗族制度、商人信仰与商帮治理:关于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一、引言明(1368~1644年)中叶以来,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和交通条件的改观,从事长途贸易的地域商帮在中国商业发达地区陆续兴起。

所谓地域商帮,是指以地缘、血缘和业缘为纽带形成的松散商人群体;明清时期兴起的地域商帮之著名者有徽商、晋商、粤商等,他们在流通领域活跃了四百余年,对16世纪以后的近世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

其中,发端于北方的晋商和来自南方的徽商以资本雄厚、贸易全国最为著名,所谓“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徽州),江北则推山右(山西)”①。

晋商和徽商相继形成于明代中叶,在商贸影响方面旗鼓相当,不分伯仲,时人有“北晋南徽”之说。

如果我们认真研究其商帮治理结构,却可以发现许多重大差别。

徽商是以血缘和宗族关系为基础,强调在宗族子弟中选拔经理和伙计,依赖隐含契约、族规家法治理商帮内部的代理关系;晋商是以地缘关系为基础,整体上放弃了在宗族内部选拔经商人才,遵循避亲举乡原则选择同乡出任经理和伙计,利用正式的号规约束、用接近现代意义的奖金和股俸制度激励商帮成员。

中国文化历来是重视血缘和地缘关系,为什么兴起于大约同一时期、受同一国家文化影响的两个商帮却会选择同一文化中的不同要素,形成如此不同的治理模式?而且,不同的治理模式并没有影响两个商帮所取得的商业成功,这又是为什么?同样有趣的是,徽商和晋商所处的地域文化、商人习俗也有显著差异。

比如徽商“儒风独茂”,却又有举族外迁、并在经商地修建宗族祠堂的习俗;而晋商推崇“学而优则商”,却又“安土重迁”,商人极少携家眷外出经商。

徽商最重要的祭祀对象是朱熹,遍设全国的徽商会馆都修有专祀朱熹的文公祠,而晋商凡在异地经营者,一经发展便集资修建关庙,供奉关公。

这些地域文化和商人信仰的差异与徽州和山西两地商帮治理模式又有什么内在关联呢?本文试图系统地回答这些问题。

我们利用近来发展迅速的激励理论和历史比较制度分析(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理论,整理和发展了一个对商帮治理进行比较研究的分析框架。

徽商VS晋商 中国商业文化两大流派

徽商VS晋商 中国商业文化两大流派

徽商VS晋商中国商业文化两大流派作者:王涛来源:《中外管理》2019年第03期徽商与晋商、潮商,是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三大商帮”。

在中国漫长的商业历史上,三大商帮在群星璀璨的各路商帮中最为耀眼。

而其中,徽商与晋商之间,两相比较,则更能给人启示。

例如:晋商重钱不重官,“学而优则商”,徽商则完全相反,由于敬重儒学,提倡“学而优则仕”,所以从政的较多;再例如:晋商多尊奉乡人关公,而在徽商眼中,理学大家朱熹更值得尊奉;此外,徽商通常是以家族为组织纽带,他们有一句话叫“用亲不用乡”,晋商则以地域关系为纽带,他们是“用乡不用亲”,等等。

那么,创造商业奇迹不相上下的两大商帮,但其大相庭径之处,到底能带给人什么思考呢?晋商、徽商的盐业兴衰大比拼复旦大学教授王振忠向《中外管理》介绍,徽商与晋商都是明清时代中国最为重要的商帮。

晋商先起,但它的衰落比徽商晚。

晋商的发迹,与明代的开中制度有关。

在明初,蒙元残余势力虽然已退往漠北,但仍对中原王朝形成巨大的威胁。

为了加强防范,明朝政府先后建立了九边,在北方边地驻兵屯垦。

当时,为了解决粮食补给问题,实施“开中法”,让商人输粮支边,作为回报,对商人授予盐引(食盐运销许可凭证)作为奖励,让他们前往淮、浙各地盐场支取引盐。

因此,有不少晋、陕商人因此而起家,晋商由此而兴。

到明代成化、弘治年间,运司纳银制度确立,商人只需在扬州等地交纳银两,便可获得盐引。

在此背景下,北方边地屯垦受到剧烈冲击,与扬州等地更为近便的“徽州盐商”崭露头角。

到了明代万历年间推行纲盐制度,徽商相继打入盐业领域,此后,徽州盐商的实力开始逐渐超过了山西商人。

明末改变开中制,晋商则被迫退出盐业。

及至清代,扬州等地的盐商中,徽商占了绝对的优势。

一向以经营盐业为主的山西、陕西商人集团此时受到严重打击。

而到了清末,废除盐商垄断特权后,徽商在盐业的优势也土崩瓦解。

在鼎盛期的比较上,徽商虽然崛起较晚,但鼎盛期的出现却早于晋商,徽商在明朝中后期便步入鼎盛期,而且持续到清朝。

《明清徽商晋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比较研究》

《明清徽商晋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比较研究》

《明清徽商晋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比较研究》篇一摘要:本文通过对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宅院建筑的空间形态进行深入研究与比较,探讨了两者在建筑布局、空间功能划分以及建筑美学方面的差异和共同特点。

文章采用历史文献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详细分析了宅院建筑的风格特征和历史演变,旨在为现代建筑设计与历史文化保护提供借鉴。

一、引言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作为中国商业史上两大重要群体,其宅院建筑不仅体现了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也反映了地域文化和商业文化的融合。

徽商宅院以安徽地区为代表,晋商宅院则以山西地区为典型。

本文旨在通过比较两者的建筑空间形态,揭示其背后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

二、明清徽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徽商宅院建筑以安徽地区为代表,其空间形态呈现出独特的风格。

首先,徽派建筑注重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强调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

在布局上,徽派宅院多采用四合院或三合院的形式,以中轴线为基准,左右对称,前后有序。

其次,在空间功能划分上,徽商宅院注重内外有别、尊卑有序的等级制度,体现了严格的家族伦理观念。

三、明清晋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晋商宅院则以山西地区为典型代表,其建筑风格与徽商有所不同。

晋商宅院在布局上更加注重实用性和功能性,多采用开放式或半开放式的设计。

在空间功能划分上,晋商宅院更加注重商业与居住的融合,形成了独特的商业居住一体化的空间形态。

此外,晋商宅院在装饰艺术上也独具特色,体现了晋地人民的审美观念。

四、明清徽商晋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比较(一)布局特点比较徽商宅院与晋商宅院在布局上存在明显差异。

徽派建筑注重天人合一、内外有别的思想,以四合院或三合院为主,强调中轴线对称的布局方式。

而晋商宅院则更加注重实用性和功能性,布局相对灵活多变。

(二)空间功能划分比较在空间功能划分上,徽商宅院体现了严格的家族伦理观念和尊卑有序的等级制度。

而晋商宅院则更加注重商业与居住的融合,形成了独特的商业居住一体化的空间形态。

此外,两者在宅院内的庭院、堂屋、卧室等空间设计上也存在差异。

徽商和晋商之比较研究

徽商和晋商之比较研究

徽商和晋商之比较研究王苏喜 张 欣Ξ(西安工业学院人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32)[摘要] 徽商和晋商二者之间在商业道德、政治态度、历史结局三方面既具有共性,也有相异之处,即对儒与贾的认识、对财富的认识不同。

通过比较研究徽商和晋商的异同得失,总结其兴衰的经验教训。

[关键词] 徽商 晋商 儒商 伦理经济[中图分类号] K2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917(2005)11-0120-03 中国古代十大商帮,以徽商和晋商规模最大,实力最为雄厚,几百年雄视海内、阔步天下而不衰。

清末民初,由于社会动荡,这些商帮随社会历史条件的变迁而逐渐式微。

比较研究徽商和晋商之间的异同得失,总结其兴衰的经验教训,对于现代商业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借鉴意义。

一、徽商和晋商的相同之处(一)相同的商业道德———诚信为本,以义为利。

徽商在商业交往或人际交往过程中,能从仁义道德出发,追求正当的商业利润,把诚信的商业道德推向更高层次。

明时,有婺源桃源乡人詹景端,经商运米四千二百石至饶。

时值岁歉,民饥饿,景端尽捐其米以济,活人无数,江右人勒石铭颂其德[1]。

为了社会与人民的公利,徽商能做到抛千金而不惜。

在日常经营中,徽商讲求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互惠互利、拾金不昧等美德,反对投机取巧、坑蒙拐骗等不义行为。

商海泛舟,时常会遭遇各种风险和困难,徽商之间十分注重互助共济,“义”成为维系和团结他们的精神纽带。

大商扶植小商,小商支持大商,谋求共同发展。

徽商阮弼经商芜湖,“诸宗族亲戚闾右交游至者,辄推赤心而纳之交。

业儒,则佐之儒;材可贾,则导之贾;能独立,则授赀而薄其息;能从游,则授糈而冀其成。

有过则规,有善则劝,有难则赴,有急则蜩,有违言则解纷,讼则为之平”[2]。

以义为利的商业原则促进徽州商帮的巩固和发展,除了血缘、地缘之外,“义”成为徽商之间精神上的纽带。

晋商中的良贾,诚信笃实,“以诚待人,人自怀服”的表现比较突出。

明清晋商与徽商的兴衰比较

明清晋商与徽商的兴衰比较

2 . 二者都曾 经以贩运盐、 茶为主, 多种经营。 不管是晋商还是徽商, 他们的 兴起都与明初政府实行
的“ 开中法” 有 紧密的联系。 明初为了防止漠北蒙元势力南

晋商、 徽商的异 曲同工之妙
1 . 二者都是以地缘为依托, 结帮进行长途贩运。
明清时期 , 无论是晋商还是徽商 , 基本上都是 以地缘 侵而在北部设立了九大军镇 , 为解决军镇的粮饷问题而部 为依托 , 结帮经商 , 这可以从至今仍残存在各地的晋商会 分让渡 自己食盐专卖权制订了“ 开中法” 。 身处北方的晋商 馆、 徽商会馆得见。 明清时期 , 血缘和宗族关系仍然是构成 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迅速崛起。 他们还通过商屯 、 当地收购 、
晋商、 徽商作为明清时期驰骋华夏大地十大商帮中的 生活顶层 的主宰。 ” … 我 国明清时期国土面积辽阔 , 东西南
翘楚 , 早在明朝就有明人谢肇猁在《 五杂俎 》 中说道 : “ 富室 北横跨不同的气候地带 , 物产富饶 , 品种繁多。 这就为各地 称雄者 , 江南则推新安, 江北则推山右。 ” 在中国传统社会 , 商帮通过长途商品贩运, 在贱买贵卖的不等价交换中谋取 商品经济发展程度的最大范围内, 创造了无数的商业神话 厚利提供了条件。 如晋商“ 致富皆在数千里或万余里外 , 不 与业绩 。 其 留给后人 的精 神物质 文化遗 产至今仍 光彩夺 资地利” 。 再如徽州商人“ 潘侃 , 少时随着伯父 、 叔父入蜀经 目, 对我们当今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具有一定的 商 , 后又从父亲手里领取了少量资本 , 转贩于荆扬吴楚之 历史借鉴意义。 有关晋商 、 徽商的研究近年来逐渐深化 , 研 间, 不久成为大富翁 。 以后 , 他的两个儿子仍采用长途贩运 究成果也层出不穷 。 但有关晋商与徽商的对 比研究却有待 之法, 使家业大饶。 ” 】 3 可见长途贩运是晋商和徽商的共 进一步深化 , 因此晋商与徽商的相近之处与差异进行对比 同特征。 研究就显得很有必要。

明清晋商与徽商的比较

明清晋商与徽商的比较

丰 。晋 商抓住 时机 , 以地缘优 势 , 开 中法 ” 足先 借“ 捷
登而 兴 。徽 商则 是 明弘治 五年 ( 4 2 )明王 朝 因 19 年 ,
“ 开中法” 法行弊随, 开 中” 折色”商人以银两 改“ 为“ ,
换 取 盐 引 后 贩 盐 ,徽 商 以地 缘 近 两 淮 盐 场 集 散
强凝聚力 , 徽商便大修宗祠 , 以通过宗族的尊卑长幼
加 强对 族众 的控 制 。 商人员 的组成则 以乡人 为主 晋
其用人主张 : 一避亲用 乡; 二从 乡人 中择优保荐 ; 三
从 乡人 中破 格提 拔 。避 亲 , 即用人 中回避戚 族 , 括 包
财东与掌柜也不能荐用 自己的亲戚 , 所谓不用三爷
明清时期 , 晋商 、 徽商 皆为 当时势力 最大 的两个 地方商 帮 , 至今 日, 时 晋商 、 商 之影响仍 然不小 , 徽 晋 商大 院 已成 为一种 文化 ,徽 商 已成为徽 学 的重 要 内 容 , 晋商 、 商经 营之道 、 而 徽 管理 制度 、 衰历史 仍有 兴 着十分 重要 的借鉴 价值 。因此 , 对晋商 、 徽商之 比较 为人们 所关 注 , 文试就 此作一 粗略 比较 。 本
在 文化 理念上 , 晋商 突出尊奉 乡人关 公 , 凡有晋 商活 动的地 方 , 多建 有晋 商会馆 和关公 庙宇 。 有些地 方 的晋商甚 至是先 建关帝 庙 , 建会 馆 。 商把关公 后 晋 作 为他 们最 尊奉 的神 明 , 以关公 的“ 信仁 义 ” 规 诚 来 范 他们 的行 为 和经商 活动 ,把 关公文 化作 为他们 的
50 0 余年 ,徽商从明中叶到清道光年间活跃商界近
30 。 0年


晋商、 徽商之相异处

晋商与徽商的异同点

晋商与徽商的异同点

晋商与徽商‎的异同点晋商与徽商‎的相同之处‎:一、晋商和徽商‎均为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明中叶以来‎,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封建国家的‎赋役制度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自金银花的‎征收到一条‎鞭法的推行‎,赋税折征货‎币的部分日‎益增加。

赋税折银的‎结果,刺激了生产‎,大大促进了‎长途贩运贸‎易的发展。

入清以后,随着国家的‎统一,社会政治局‎面的相对稳‎定,历经康雍乾‎三朝盛世,商品生产总‎体水平大大‎超过明代,水陆驿站干‎道的迅速扩‎展,从而为晋商‎、徽商的兴起‎创造了条件‎。

二、晋商和徽商‎都有着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点。

中国古代商‎人吸取了儒‎、法、兵、道诸家文化‎的良性影响‎,创出具有传‎统文化的货‎殖文化,这一文化在‎明清晋商、徽商身上更‎集中更典型‎地体现出来‎,反映了传统‎文化对商人‎经营理念的‎价值导向作‎用。

三、晋商和徽商‎都与封建政‎治势力有着‎结托关系,商业势力消‎长受到政治‎势力的影响‎。

明清时期是‎封建专制主‎义的一统天‎下,封建专制主‎义的触角伸‎向了社会的‎各个角落,依附、逢迎和仰攀‎是晋商、徽商对封建‎势力所持的‎基本态度。

而封建政治‎势力既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晋商、徽商的利益‎,又未放松对‎晋商、徽商的敲诈‎勒索。

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反映了封建‎社会后期商‎人经济地位‎动摇和政治‎上的懦弱,因而也就避‎免不了与封‎建社会同枯‎共衰的命运‎。

四、晋商和徽商‎都对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晋商、徽商在商业‎活动中有个‎共同特点,就是突破区‎域性界限,进行长距离‎贩运,从而促进了‎各地区间的‎联系,扩大了国内‎外贸易市场‎。

晋商推动了‎包头、西宁、张家口、平遥、祁县、太谷等城镇‎的兴起,而徽商则有‎“无徽不成镇‎”之说。

晋商不仅对‎商业、金融经营管‎理形成了经‎营文化,而且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发展,如山西地方‎戏曲的繁荣‎,社火活动的‎开展,古籍文物的‎收藏,武术活动的‎推广,饮食、茶叶文化和‎珠算、会计、医药文化的‎推动,以及民风、民俗的变化‎等。

我国古代徽商晋商的概况比较与启示

我国古代徽商晋商的概况比较与启示

中国商帮期末论文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姓名:班级:指导老师:徐德云我国古代徽商、晋商的概况比较与启示一、徽商与晋商1.徽商旧徽州府籍的商人或商人集团的总称。

又称“新安商人”,俗称“徽帮”。

徽商萌生于东晋,成长于唐宋,盛于明,衰于清末。

徽商,指的是明清时期,江南省和江南省分治后安徽省江南地区徽州府辖地经商的商人和商人集团,而非所有安徽籍商人,徽州府之外的松散的安徽各地区商人个体,一般称之为“皖商”,与徽商对应。

2.晋商晋商,指的就是山西商人,从明朝初发迹至民国初年没落,历经五百年;在没有飞机、电话、计算机网络的年代,晋商的马车与骆驼队伍开辟出中国的盐路、茶路。

他们以山西、河北为枢纽,南起武夷山,北越长城,贯穿蒙古戈壁,经西伯利亚通往圣彼得堡、欧洲的茶叶商路。

这也是继古代丝路没落后,新兴起的另一条国际商路。

二、徽商精神与晋商精神1.徽商精神1.1 卫国安民的爱国精神。

从早期徽商不辞劳苦,运粮输边,到明中后期徽商积极参与抵抗倭寇侵略的斗争,乃至近代徽商为了抵御外国入侵,踊跃捐资捐物,处处时时体现了他们的爱国精神。

1.2 百折不挠的进取精神。

穷困的生存环境迫使徽商走出家门,他们一般以小本起家,闯荡商海。

许多徽州大商人都是经历了无数次失败,最后终于成功走上致富的道路。

1.3度势趋时的竞争精神。

市场风云变幻莫测,活跃于市场的徽商必须时时细心预测市场,观察市场动向,分析市场行情,审时度势,根据市场商品种类的盈虚和供求情况,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去选择所经销的商品,并且能够使经营时间、地点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灵活机变。

1.4 以众帮众的和协精神。

徽商的和协精神不仅表现在家族中,也表现在一个个的商业团体中。

即便在整个徽州商帮内部,也能做到同舟共济、以众帮众。

1.5 惠而不费的勤俭精神。

“致富思源”,他们大多数人特别珍惜得来不易的财富。

因此,他们虽然致富,但日常生活仍旧保持在家时的艰苦朴素的作风。

不仅如此,他们还以艰苦朴素的勤俭精神教育子孙。

晋商与徽商的异同点

晋商与徽商的异同点

晋商与徽商的异同点晋商与徽商的相同之处:一、晋商和徽商均为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明中叶以来,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封建国家的赋役制度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自金银花的征收到一条鞭法的推行,赋税折征货币的部分日益增加。

赋税折银的结果,刺激了生产,大大促进了长途贩运贸易的发展。

入清以后,随着国家的统一,社会政治局面的相对稳定,历经康雍乾三朝盛世,商品生产总体水平大大超过明代,水陆驿站干道的迅速扩展,从而为晋商、徽商的兴起创造了条件。

二、晋商和徽商都有着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点。

中国古代商人吸取了儒、法、兵、道诸家文化的良性影响,创出具有传统文化的货殖文化,这一文化在明清晋商、徽商身上更集中更典型地体现出来,反映了传统文化对商人经营理念的价值导向作用。

三、晋商和徽商都与封建政治势力有着结托关系,商业势力消长受到政治势力的影响。

明清时期是封建专制主义的一统天下,封建专制主义的触角伸向了社会的各个角落,依附、逢迎和仰攀是晋商、徽商对封建势力所持的基本态度。

而封建政治势力既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晋商、徽商的利益,又未放松对晋商、徽商的敲诈勒索。

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反映了封建社会后期商人经济地位动摇和政治上的懦弱,因而也就避免不了与封建社会同枯共衰的命运。

四、晋商和徽商都对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晋商、徽商在商业活动中有个共同特点,就是突破区域性界限,进行长距离贩运,从而促进了各地区间的联系,扩大了国内外贸易市场。

晋商推动了包头、西宁、张家口、平遥、祁县、太谷等城镇的兴起,而徽商则有“无徽不成镇”之说。

晋商不仅对商业、金融经营管理形成了经营文化,而且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发展,如山西地方戏曲的繁荣,社火活动的开展,古籍文物的收藏,武术活动的推广,饮食、茶叶文化和珠算、会计、医药文化的推动,以及民风、民俗的变化等。

徽商则对教育、书画、经学、理学、医学、园林等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并形成了著名的徽州文化。

晋商与徽商:谁才是古时候东亚的贸易之王

晋商与徽商:谁才是古时候东亚的贸易之王

晋商与徽商:谁才是古时候东亚的贸易之王在东亚的漫长历史上,大量农业人口不被允许从事贸易活动。

尤其是那些会涉外的交易和买卖,往往都被王朝统治者交由官吏与外商负责。

但凡事皆有例外,著名的晋商团体与徽商团体,分别出现在北方的晋兰与南方的江淮流域。

今天,两者都被赞誉为古代东亚世界的贸易主导者。

但相比之下,哪一方更加出彩呢?20世纪初在中亚贸易的晋商与俄罗斯骑兵合影从双方在历史上的活动范围与影响力而言,晋商从各方面都超过了徽商太多。

双方根本不是一个水平级的团体。

晋商的眼光与格局观,是当时的地方商团中非常少见的。

徽商不仅无此能力,还需要依附其他商团的帮助来做生意。

要明白晋商曾经的实力有多么强劲,就需要看看他们在衰亡阶段的表现。

一直到1917年,俄罗斯发生严重的内部动乱,莫斯科等地还有晋商经营的店铺。

他们比当时大部分俄罗斯人都要富裕,并在动乱中成为了打砸抢的对象。

到1917年为止晋商都有在莫斯科和圣彼得堡开设商铺晋商之所以可以把生意一路做到俄罗斯,是因为他们获得了满清朝廷的贸易特许,可以自由的将内陆物产转手到中亚、蒙古和俄罗斯。

这也是晋商在清朝发展迅速、体量庞大的原因。

但这样的特权并非凭空获得的。

早在清军入关之前,晋商就一直冒着被明朝杀头的威胁,为关外的满洲输送包括粮食在内的各种战略物资。

山西在明朝时期一直麻烦不断晋商之所以要如此操作,主要原因就是明朝对他们谋生手段的压制。

因为当地至少在先秦时代,就是东亚农耕与北亚游牧的交界地带。

陆上贸易是当地重要的经济产业,重要性堪比海洋经济对广大和福建两地。

虽然在历史上,这种不为中央吏制帝国所提倡的经济结构,屡次被帝国力量打断。

但在帝国控制力衰退之后,又会自然而然的死灰复燃。

辽国时今天的山西北部就处于契丹人的控制下从南北朝到元朝,晋商的先祖一直经营着类似形式的贸易,种植各类经济作物。

但在明朝占领山西后,对当地的经济结构做了强制性的破坏。

私人贸易和经济作物被取缔,换上了效率低下的普通粮食生产。

明清晋商研究综述

明清晋商研究综述

近十年明清晋商研究综述摘要:晋商特指明清时期山西的商人,晋商是中国经济史上的一个奇迹,以其先进的理念,完善的制度和不可思议的财富创造了一段辉煌的商业历史。

在中国历史上还没有任何一群商人群体能够像晋商那样,长时间把持全国的经济命脉,尤其是在清代创立了票号后,商品经营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一度长时间执全国金融之牛耳。

明清晋商资本之雄厚,经营项目之多,活动区域之广,活跃时间之长在中国乃至在世界商业史上是罕见的。

关键词:近十年;明清晋商;研究综述山西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

正所谓五千年文明看山西,五百年沧桑观晋商。

在长达500年的经商过程中,山西商人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在世界商业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晋商与徽商的比较性研究晋商与徽商作为明清时期最著名的两大商帮,在中国商业史上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研究者们对两者之间的异同予以了比较多的关注,即有综合比较研究,也有针对某一问题的单一比较研究:张正明《明清晋商与徽商的比较》(《三晋文化》,2009年第一期)。

从晋商与徽商相异处与相同点两个方面进行了比较。

(一)相异处:1、晋商、徽商在起因、兴衰时间上略有不同。

晋商兴起于明初,即14世纪中叶,因北方边塞大量驻军,明王朝实施“开中法”而兴起。

徽商则是明弘治五年(1492年),在两淮大显身手而兴起于商界。

晋商衰败于清末,随清王朝之灭亡而衰败,徽商之衰落则是从清王朝道光十二年(1832年)实行盐法改革,将“纲盐制”改为“票盐制”,取消了盐引和引商对盐业的垄断,从此走上了衰落之路。

晋商大约从明初到清末活跃商界500余年,徽商从明中叶到清道光年间活跃商界近300年。

2、晋商在清道光初年,适应社会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创立了山西票号,曾一度执金融界牛耳,并首创我国在海外开办银行之先河。

徽商却在道光后未将资本投向新的渠道———金融界,留下了遗憾!3、在文化理念上,晋商突出尊奉乡人关公,凡有晋商活动的地方,多建有晋商会馆和关公庙宇。

宗族制度、商人信仰与商帮治理关于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

宗族制度、商人信仰与商帮治理关于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

宗族制度、商人信仰与商帮治理关于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通过对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深入剖析宗族制度、商人信仰与商帮治理对两大商帮发展的影响和塑造。

明清时期,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深刻变革,商人阶层逐渐崛起,其中尤以徽商和晋商最为引人注目。

两者均以其独特的商业模式和治理方式,在中国商业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商帮形成、宗族制度、商人信仰、商帮治理等多个维度,对徽商与晋商进行比较分析,以期揭示其各自特点及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通过比较研究发现,徽商与晋商在宗族制度、商人信仰和商帮治理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徽商以宗族为依托,形成了紧密的家族网络,通过宗法制度和族规族训来维系商帮的团结和稳定。

而晋商则更注重商帮内部的自我管理和规范,通过制定严格的商业规则和信用体系来保障商帮的长期发展。

在商人信仰方面,徽商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强调诚信、仁义等道德伦理,而晋商则更注重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强调商业利益的最大化。

这些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徽商与晋商的商业模式和经营策略,也决定了它们在面对市场变化和外部冲击时的不同应对方式。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化对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历史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有助于理解中国传统商业文化和商人精神的内涵与特征。

通过对两大商帮的比较分析,可以为现代商业治理和企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和启示。

二、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的概况在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均以其独特的商业模式和商业精神,在中国的商业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两个商帮的兴起与发展,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经济变迁,也体现了各自地域文化的独特魅力。

徽商,源于古徽州府,即今安徽的歙县、黟县、休宁、祁门、婺源、绩溪六县。

他们依托江南富饶的自然环境,以及独特的宗族制度,形成了庞大的商业网络。

徽商以儒商精神为内核,注重商业伦理,坚持诚信经营,逐渐积累了巨额财富。

同时,他们善于利用宗族的力量,整合资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商业治理模式。

史料解读:明清的徽商与晋商

史料解读:明清的徽商与晋商

明清的徽商与晋商1.明代中后期的徽商与晋商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①,江北则推山右②。

新安大贾③,鱼盐为业,藏镪④有至百万者,其他二三十万,则中贾耳。

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

新安奢而山右俭也。

──〔明〕谢肇淛《五杂俎》卷四《地部二》【解读】《五杂俎》十六卷,明谢肇淛撰。

本书分天、地、人、物、事五部,内容十分广泛。

尤其对于明代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风土人情等有比较多的记载。

其中有不少关于草、木、鸟、兽、虫、鱼以及药用植物的记述,对于自然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这段史料叙述的是明朝万历年间的情况。

1.明代中后期,在全国出现了许多地域性的商人群体,称作商帮。

其中人数最多、实力最强的是南方的徽商和北方的晋商。

2.徽商的经营范围很广,首推鱼、盐业。

3.晋商主要从事盐、丝绸、粮食的贩卖。

4.徽商、晋商的财力都十分雄厚,资产达百万者甚多。

5.徽商奢侈,晋商节俭,晋商所在的山西比徽商所在的安徽更加富有,山西商人在明代是全国经济实力最为雄厚的商人集团。

徽商与晋商的出现,是明清时期小农经济与市场的联系日益密切,城镇经济空前繁荣的结果。

他们很多人是从农村中分化出来的,而地主与弃农经商,往往兼有商人和地主的双重身份。

明清商帮的兴盛进一步促进了农业、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带来了商业的繁荣。

【注释】①新安:指徽州,治所在今安徽歙县,包括今安徽徽州地区大部及江西婺源。

隋代在此设置新安郡,故称新安。

②山右:指山西。

③贾:商人。

④镪:钱。

2.徽商〔材料一〕新都①,勤俭甲天下,故富亦甲天下。

贾人娶妇数月,则出外或数十年,至有父子邂逅而不相认识者。

大贾辄数十万,则有副手而助耳目者数人。

其人皆铢②两不私,故能以身得幸于大贾而无疑。

他日计子母息③,大羡④,副者始分身而自为贾。

故大贾非一人一手足之力也。

他俗习懒习赚,有贾无副,则贾不行。

其数奇败折,宁终身漂泊死,羞归乡对人也。

男子冠⑤婚后,积岁家食者,则亲友笑之。

《明清徽商晋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比较研究》

《明清徽商晋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比较研究》

《明清徽商晋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比较研究》篇一摘要:本文以明清时期的徽商与晋商宅院建筑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空间形态的深入比较研究,揭示了两种地域性商帮宅院建筑的文化内涵与特点。

通过对两派宅院的空间布局、功能区划、建筑风格和装饰艺术等方面的分析,探讨了明清时期不同地域文化背景下商帮宅院建筑的共性与个性。

一、引言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作为中国商业史上举足轻重的商帮,其宅院建筑在空间形态上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本文旨在通过对明清徽商晋商宅院建筑的空间形态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探讨其建筑文化价值和艺术特点。

二、研究范围与研究对象本文的研究范围主要集中于明清时期的徽州地区和山西地区的商帮宅院建筑。

研究对象为这些地区的典型宅院建筑,包括其空间布局、功能区划、建筑风格和装饰艺术等方面。

三、空间布局比较1. 徽商宅院空间布局:徽州宅院布局以天井式为核心,以中轴线为主导,布局严谨、层次分明。

其特点是以大门为界,依次是门厅、天井、正房、侧房等,各部分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和联系。

2. 晋商宅院空间布局:晋商宅院多采用四合院式布局,以院落为中心,四周环绕房屋。

其特点是空间开阔,院落之间相互贯通,形成一种开放式的空间结构。

四、功能区划对比1. 徽商宅院功能区划:徽州宅院注重内部功能的划分,各房间有明确的用途,如门厅用于接待客人,正房为家族居住之地,侧房则用于储藏或仆人居住等。

2. 晋商宅院功能区划:晋商宅院同样重视功能分区,但更加注重与自然的融合,如庭院内常设有花园、假山等景观,以增加居住环境的舒适度。

五、建筑风格与装饰艺术比较1. 建筑风格:徽派建筑风格以粉墙黛瓦、马头墙等为典型特征,体现了徽州地域的文化特色;晋派建筑则以厚重、质朴的黄土高原风格为主,体现了山西地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精神。

2. 装饰艺术:徽州宅院的装饰艺术以木雕、砖雕等为主,细腻入微;晋商宅院的装饰则更加注重实用性和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六、结论通过对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宅院建筑的空间形态比较研究,我们可以看出两种地域性商帮宅院建筑在空间布局、功能区划、建筑风格和装饰艺术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

《明清徽商晋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比较研究》范文

《明清徽商晋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比较研究》范文

《明清徽商晋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比较研究》篇一摘要:本文通过对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的宅院建筑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分析两地区在空间形态上的主要差异和特点,以探究不同地域文化背景对宅院建筑风格的影响。

通过对比分析,为理解中国明清时期商业文化的繁荣及其在建筑上的体现提供参考。

一、引言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作为中国商业的两大巨头,其宅院建筑不仅体现了当时商业的繁荣,也反映了地域文化的特色。

徽商以安徽徽州地区为代表,晋商则以山西地区为主。

两地的宅院建筑在空间形态上有着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背后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信息。

二、徽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特征徽州宅院以天井式布局为主,空间布局灵活多变,以中轴线为基准,左右对称。

其特点是利用天井采光通风,形成独特的光影效果。

宅院内部多采用高墙围合,形成独立的院落空间,院内常设亭台楼阁、小桥流水等景观元素,营造出一种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晋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特征晋商宅院则以四合院为主,其空间布局严谨规整,以正房、偏房、倒座等建筑组成四合院落。

晋商宅院注重实用性和功能性,强调家族的等级观念和尊卑秩序。

在空间布局上,正房往往为家族长辈的居所,体现了尊卑有序的家族伦理观念。

四、明清徽商晋商宅院建筑空间形态比较(一)空间布局的差异徽商宅院以灵活多变的空间布局著称,而晋商宅院则更注重规整和秩序。

这种差异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文化观念:徽州文化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而山西文化则更注重社会秩序和家族伦理。

(二)建筑风格与装饰的差异徽州宅院的建筑风格和装饰更加细腻、精致,体现了徽州人民对美的追求。

而晋商宅院的装饰则更加注重实用性,体现了山西人民务实的特点。

(三)功能与用途的差异徽商宅院多用于居住和休闲,而晋商宅院除了居住功能外,还常作为商业活动的场所。

这种差异与两地的经济结构和商业模式有关。

五、结论通过对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的宅院建筑进行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两地在空间形态上的差异主要源于地域文化、经济结构和商业模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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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制度、商人信仰与商帮治理:关于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一、引言明(1368~1644年)中叶以来,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和交通条件的改观,从事长途贸易的地域商帮在中国商业发达地区陆续兴起。

所谓地域商帮,是指以地缘、血缘和业缘为纽带形成的松散商人群体;明清时期兴起的地域商帮之著名者有徽商、晋商、粤商等,他们在流通领域活跃了四百余年,对16世纪以后的近世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

其中,发端于北方的晋商和来自南方的徽商以资本雄厚、贸易全国最为著名,所谓“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徽州),江北则推山右(山西)”①。

晋商和徽商相继形成于明代中叶,在商贸影响方面旗鼓相当,不分伯仲,时人有“北晋南徽”之说。

如果我们认真研究其商帮治理结构,却可以发现许多重大差别。

徽商是以血缘和宗族关系为基础,强调在宗族子弟中选拔经理和伙计,依赖隐含契约、族规家法治理商帮内部的代理关系;晋商是以地缘关系为基础,整体上放弃了在宗族内部选拔经商人才,遵循避亲举乡原则选择同乡出任经理和伙计,利用正式的号规约束、用接近现代意义的奖金和股俸制度激励商帮成员。

中国文化历来是重视血缘和地缘关系,为什么兴起于大约同一时期、受同一国家文化影响的两个商帮却会选择同一文化中的不同要素,形成如此不同的治理模式?而且,不同的治理模式并没有影响两个商帮所取得的商业成功,这又是为什么?同样有趣的是,徽商和晋商所处的地域文化、商人习俗也有显著差异。

比如徽商“儒风独茂”,却又有举族外迁、并在经商地修建宗族祠堂的习俗;而晋商推崇“学而优则商”,却又“安土重迁”,商人极少携家眷外出经商。

徽商最重要的祭祀对象是朱熹,遍设全国的徽商会馆都修有专祀朱熹的文公祠,而晋商凡在异地经营者,一经发展便集资修建关庙,供奉关公。

这些地域文化和商人信仰的差异与徽州和山西两地商帮治理模式又有什么内在关联呢?本文试图系统地回答这些问题。

我们利用近来发展迅速的激励理论和历史比较制度分析(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理论,整理和发展了一个对商帮治理进行比较研究的分析框架。

借助这个分析框架,我们对徽商和晋商的商帮治理模式进行了系统的描述和分析,并探讨了两者治理差异的成因和内在逻辑以及商帮治理与地域文化、商人信念之间的互动。

徽商与晋商作为明清时期最著名的地域商帮分别吸引了大批学者,两个商帮各自的兴衰历程、商业活动、商帮文化及其历史作用多有论著②。

在商帮比较研究方面,学者或从某个侧面进行比较,或就其代表人物进行比较,作整体比较的不多(王世华,2005)③。

现有两个商帮的比较研究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注重史料的收集与比较,但缺乏深入分析。

王世华(2005),张正明(2001)以及刘建生和刘鹏生(2005)以翔实的史料指出了徽商与晋商的相似与差别,但都没有讨论造成上述异同的微观机制,这使比较研究停留在史实材料的收集和对比层面,不利于人们深入了解明清时期决定地域商帮运作机制和经济绩效的根本原因。

另一特点是有些研究者探讨了徽商与晋商差异的成因,但忽略了解释变量的内生性从而颠倒了因果关系。

比如,刘鹏生等(2003)提出晋商与徽商形成不同管理机制主要源于宗族关系差异,其根源则是地域文化差异,表现为徽商有“儒风独茂”和举族迁徙的地域文化,而晋商讲究“学而优则商”和固土守迁的地域文化。

他们推断:宗族观念差异构成了晋商与徽商管理机制的基础;而地域文化与经商理念的差异形成徽商重约束、晋商重激励的运作机制。

我们认为这一推断值得推敲。

从逻辑上看,单由“儒风独茂”的地域文化判断,徽商理当遵循儒家“安土重迁”教诲从而比晋商更不愿迁居才合理。

其实,在地域商帮兴起以前徽州确实具有“人重去其乡”的风俗。

许承尧在《歙风俗礼教考》中说:“歙俗之美,在不肯轻去其乡,有之则为族戚所鄙,所谓千年归故土也,可见歙人安土重迁”④。

当明清时期外出经商者日多时,不少人依旧“壮则服贾,老则归田”⑤。

因此,以徽州具有“儒风独茂”的特点和举族迁移经商地的地域文化作为其管理机制的根源实则谬矣。

与目前关于徽商和晋商的研究相比,我们的主要贡献是在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下重新组织和透视已有的史实,对徽商和晋商的治理模式的系统差异提供内在一致的分析和解释。

具体地说,我们的研究思路有如下几个鲜明的特点:首先,我们基于Holmstrom和Milgrom(1994)的理论,强调商帮治理作为一种激励系统的本质。

根据这种理论,一种治理模式如果是有效的,其内部各激励工具之间的配置就必须满足一致性和互补性,当外部参数发生变化时,这些激励工具将呈现协同变化(co-movement)的特征。

本文将详细说明晋商和徽商的治理模式如何满足这些一致性和互补性特征的。

我们认为,只有从激励系统的角度,徽商和晋商两大商帮的治理模式的系统差异才能真正得以揭示,而以前的所有研究都未能做到这一点,使得关于商帮的比较研究基本停留在一些简单的对比阶段。

其次,在解释徽商和晋商治理模式相异的成因时,我们注重区分因果关系的逻辑链条,区分什么是外生因素,什么是内生选择结果。

如上所述,现存的研究往往不严格区分外生因素和内生结果,致使逻辑推断出现问题。

另一方面,给定治理模式是一种激励系统,如果我们认为某种因素是导致徽商和晋商两种治理模式相异的外生性原因,那么我们需要说明这种因素的强弱如何引起治理模式内部各激励工具的一致性调整。

最后,我们强调商帮治理模式对商人信仰和地域文化的内生性选择,从而进一步作用于地域文化和商人习俗的演变。

治理模式需要一种支持性的文化信念或价值体系,从而对商人的文化信念(cultural beliefs)产生定向性需求,以进一步强化其约束商人的作用。

我们将从晋商和徽商所在地域的商人祭祀的对象的历史演化和商人信仰的差异去验证这一点,从而揭示地域性的大商帮的治理模式如何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地域文化的动态演变。

当然,这里我们必须非常仔细地区分地域文化中前定部分(先于商帮产生之前而存在的内容)和后定部分(后于商帮产生且受商帮文化影响的部分),否则会陷入逻辑困境之中。

绝大多数比较研究注意到了两地商人在文化习俗和信仰方面的种种差别,但以往研究大多一般性地强调传统地域文化对商人行为方式的影响,既没有明确地域文化中哪些是被商帮治理所影响的,也没有说明哪些是决定商帮治理特征的外生因素。

从一个更广泛的研究背景来看,我们的本项研究涉及如何理解经济史中制度安排的多样性以及如何进行制度的比较分析(Aoki, 1990, 2001; Greif, 2006)。

关于制度多样性目前主要以跨国研究为主,而在同一国家制度和文化背景之下的制度多样性则研究不足。

Greif(1998)在论及历史与比较的制度分析时,特别强调博弈均衡的多重性其实提供了历史比较研究的机会。

本项研究就是这方面的一个独特例子。

与国外文献揭示的商帮治理机制相比,如Greif研究的马格里布和热那亚商帮的治理模式,中国商帮治理呈现一些独有的治理特征,比如宗族关系与商帮治理的结合,员工的家庭作为“人质”约束异地员工的行为,值得深入研究。

更为重要的是,Greif(1989,1993,1994)研究的商帮治理主要涉及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多边惩罚下的声誉机制,而本文的研究更多地涉及商帮内部的治理结构和各激励工具的互补关系。

二、理解经济史中的商帮治理的一个理论框架:地域文化、信仰与商帮治理明清时期兴起的商帮大都是跨地域从事远程贸易或金融服务的商业组织。

当经营规模和地域范围不断扩大,商人不可能一个人从事商品的运输和贸易的全过程,而必须寻找合作伙伴和雇佣人手。

由于经常在异地经营,委托人监督代理人的活动变得非常困难。

被雇佣的代理人是否会基于委托人的最大利益行动是不能保证的。

事实上,代理人携款外逃、侵吞货物或工作偷懒的事情时有发生。

从契约理论的角度看,商人一旦雇佣他人参与贸易,尤其是远程贸易,就存在一个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

明清时期落后的交通和通信技术使得监督代理人尤为困难。

这种远程贸易中的代理关系类似于Greif研究的中世纪地中海马格里布和热那亚商人从事贸易的情形(Greif, 2006)。

跨地和远程贸易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是否存在一个支持性的制度安排,它能低成本地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或者说给予代理人适当的激励使其诚实可信,尽心竭力为委托人服务。

在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商帮的兴盛与否直接取决于商帮的治理模式。

从经济史的角度看,任何商帮治理都离不开它所处的文化、地域和制度环境。

但关键的问题是,商帮治理如何与文化、地域和制度环境发生有机的联系?根据Greif(1989,1993,1994)对中世纪地中海一带的商人联盟(traders' coalition)的系统研究,商人联盟中的多边惩罚机制和商人间的文化信念在治理中发挥了核心作用。

多边惩罚机制(multilateral punishment mechanism)是指当某个代理人因欺骗其委托人而被解雇时,所有其他的潜在的委托人都不会雇佣这个代理人,以对其实施集体惩罚。

多边惩罚机制相对双边惩罚机制而言,后者是指当代理人有欺骗行为时委托人只能以开除作为惩罚,但别的委托人也许会再雇佣他。

因此,多边惩罚机制比双边机制在制约代理人的行为方面更有效得多⑥。

然后,多边惩罚机制比双边惩罚机制也更难实施。

我们如何保证一个潜在的委托人对一个欺骗了别人、没有欺骗自己的代理人实施惩罚呢?而且,人们如何获得代理人的欺骗信息,如何对代理人有争议的行为达成共识等等,这都构成多边惩罚机制具体实施的条件。

而基于地缘和共同宗教背景的马格里布商人联盟恰好提供了这些条件⑦,如联盟内非正式的关系网络便利了信息的共享和传递,长期共享的商人习俗和社会规范(如商法,Merchants' Law)则帮助商人认定行为的性质,比如行为是否合适或是否构成欺骗,起着协调预期和行为的作用。

相比之下,热那亚商人则缺乏这些支持多边惩罚机制的条件,而只能依赖于基于双边的声誉机制来约束代理人的行为。

商人的文化信念会内生地导致商帮模式的形成和演变。

有历史资料表明,马格里布商人的多边惩罚机制与他们的集体主义的文化信念紧密相关,他们作为生活在穆斯林世界的犹太人信奉穆斯林社会的价值观念。

而处于同一时期(11世纪)、同一区域(地中海)的热那亚商人在拉丁文化下信奉个人价值,呈现“个人主义”的文化信念。

两种不同的文化信念导致了两个商帮不同的治理模式(Greif, 1994)。

不仅如此,文化信念与治理模式之间相互支持和相互强化,当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不同的商帮因其治理模式的内在特征会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

当地中海贸易机会不断扩展时,基于个人主义文化信念的热那亚商帮可以很容易与非热那亚商人从事贸易,比较容易捕抓外部提供的扩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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