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户籍制度取消后带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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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户籍制度取消后带来的后果:1、对当地考生的不公平问题。

以青海本地为例,本地学生和东部沿海地区在学习上本来就存在差异。

2、不利于我国教育的均衡发展。

教育发达地区的升学率会大增,而教育落后地区的升学率会大大降低。

3、高考移民现象将会越来越严重。

高考户籍制度的取消带来大量的高考移民现象,造成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地方保护的招生政策改变。

政协委员认为,取消高考户籍制度时机尚未成熟。

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的考生享受着特殊的地区保护权和优惠权,户籍制度的取消全国将会出现比较大的人口流动,江苏,湖北,山东,河南等地的强人们将大量涌向北京上海等地的大学,而北京上海的学生则压力山大。

会产生:1,铁路运输负荷进一步加大。

2,毕业后的蚁族更多,从外地回来的本地人和在本地读大学的外地人竞争更加激烈。

3,中国有可能彻底告别素质教育。

四边总结陈词:谢谢主席。

问候在场各位来宾,也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表现。

然而再华丽的语言也掩饰不了错误的言论,再动情的解释也遮蔽不了真理的光辉。

下面就来指出对方有失偏颇之处。

其一,对方辩友避重就轻,似乎刻意忽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而在表象上与我方争执不休。

我国目前教育体制存在严重缺陷,教育资源分配严重不公才是造成教育失衡的内因,高考户籍制度只是附着其上的一个小小环节。

您方把一切错责都归结于高考户籍制度,未免有失公允。

其二,对方辩友以偏概全,您方一再强调外来务工子女的高考难题,但不可忽视的是这部分考生只占高考考生的一小部分,更多的是我们要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的正常考生。

一旦高考户籍制度取消,没有地域优势、不占有优势教育资源的考生又该如何与那些享受良好教育资源的考生竞争呢?这难道不是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么
其三,对方辩友忽视了高考户籍制度存在的必然条件,架空大的背景条件与我方理论。

由于我国在现阶段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教育资源投资比重差异、大、教学教材及高考试卷不统一等等难以解决的客观因素,因而不得不以高考户籍制度来保障各地区的教育公平和升学公平。

除非能解决这些客观存在的差异,不然就算取消了高考户籍制度,那还会出现各种其他名目的限制条件才能有效的保障高考公平。

既然这样,何苦多此一举,劳民伤财伤心伤肺又伤肝。

各位,教育乃百年大计,关乎国家发展,关乎民族兴亡。

高考是千千万万个中国学生成才的必经之道,关乎人才选拔、关乎社会稳定。

高考户籍制度保障了高考的相对公平,因此,我方坚持认为,不应该取消高考户籍制度。

今天我们在此讨论高考户籍制度应不应该取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温总理曾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

首先,我们从公平的价值取向上来看,高考户籍制度的存在能保障相对的公平。

众所周知,公平是一种理想状态,不存在绝对的公平。

在我国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教育水平区域差距大的现状之下,唯有坚持实行高考户籍制度、保障各个地区考生的利益才能维护高考的公平和公正。

请各位试想一下,如若取消了高考户籍制度,则会造成更混乱的考生流动,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第二,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的角度考虑,高考户籍制度有其存在的必然性。

现今,高考移民问题层出不穷,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严重不均和招生体制存在严重缺陷造成的。

在高考户籍制度严苛的限制之下尚有如此多的高考移民孜孜不倦的寻求制度缺陷以减轻升学压力,如若高考户籍制度取消,届时考验的将不仅仅是各地的教育资源是否足以应对高考移民的需求,还有当地的交通、住房、医疗等等硬件与软件设施。

相反,那些考生输出地区则要面临人才流失、教育资源浪费等等问题,这样无疑会加剧地区发展的两极分化,
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第三,从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高考户籍制度利大于弊,对于维护绝大多数考生的利益有其重要意义。

不可否认,高考户籍制度存在诸多弊端,最显著的问题就在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高考问题。

但是,制度的缺陷是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修正与改善的。

比如,今年两会的时候就有政协委员提出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就可根据其学籍与就读时间赋予其不受户籍限制在当地进行高考的资格。

这样既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高考权力,同时又维护了大多数在户籍本地参加考试考生的公平权益,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尊敬的主席,评委老师,对方辩友和现场的观众们,大家晚上好。

谢谢对方辩友的精彩陈词但是对方辩友在概念理解和高考户籍制度的现实意义上出现的种种错误我方却不敢恭维下面请听我方来纠正对方的种种错误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种主要途径其作用就是为国家科学公平地选拔优秀的人才并且将人才按国家需要分层次进行培养和深造。

高考户籍制度是指国家规定高考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进行高考并且报考高校的一种制度。

高考户籍制度是中国国情的产物是一种尽可能公平地让人们享受平等教育权利的制度。

高考户籍制度是中国目前能使高考公平度最高的一种制度也是新中国以来一直不断完善并且沿用至今的一种考试制度。

考虑到中国地广人多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若没有高考户籍制度则教育发达地区和教育不发达地区的升学率将会走向两个极端并且会出现人口流动量恶性剧增的不良局面这是作为一个国家来讲不应该让其发生的事情。

所以我方坚决认为不应该取消高考户籍制度。

对于以上观点
我方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说明。

首先从我国国情和现在的教育水平来考虑不应该取消高考户籍制度。

因为中国地广人多并且各个地方的教育水平和教育标准不一样考试内容的深浅也不一样。

正因为如此所以才会出现全国大多数省份都采用高考自主命题的现象同时外地考生也就无法参加当地的高考了。

所以很有必要用高考户籍制度来对高考人群的考试范围加以限制和管理
这样人才的选拔才能够做到更加地公平也只有这样人才的选拔工作才能成功有序的进行下去。

当然我们不可否认高考户籍制度或许有某些弊端但是归根结底应该是教育制度的不完善。

对于高考户籍制度我们应该做的是将其加以改善而不是取消。

因为我们现在还找不出更好的高考制度来代替高考户籍制度。

其次从取消高考户籍制度将会出现的问题来考虑高考户籍制度不应该取消。

如果取消高考户籍制度将必然要求全国统一考试试卷。

但是由于中国现在根本无法做到全国各地以同样的教育水平进行教育那么也就无法实现全统一用同一份高考试卷来对不同地区的学生的能力进行测试那么也就无法选拔出真正的人才了。

所以说取消高考户籍制度后将会导致非常大的不公平人才的选拔工作将会紊乱这样一来也就达不到高考的最终目的。

另外取消高考户籍制度后各个地方也就无法预测当地的考生人数那样也就导致了高考无法顺利进行以上都是我们不想看到的状况。

所以说为了不出现源源不断的严重问题高考户籍制度更不应该取消了
总之为了更好的实现平等教育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才的选拔我方坚决认为高考不应该取消高考户籍制度。

谢谢主席,感谢各位评委,对方辩友,观众朋友们。

下面请允许我进行我方总结陈词。

“户籍”的管理作为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具有的一项基本社会制度,有以下作用:1、通过公民身份登记,从而证明身份并确立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

2、可以为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劳动力合理配置等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

3、户籍管理是治安管理的基础和重点,在维护治安、打击犯罪方面取得了巨大作用。

4、户口簿除了具有身份证具有的证明个人身份的功能之外,还具有证明家庭关系甚至血缘关系的特殊作用。

而对方辩友今天很大度的忽视了户籍制度的利处,而主要纠结于中国现存户籍制度不同于其他各国的地方。

那么我们就来看看这些中国特色的户籍制度。

首先,诚如对方辩友立论时所言,迁徙自由是现代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之一。

然而,事实证明,不受限制的自由将使社会失去控制。

人们为了追求最大的个人利益,往往趋向于涌入较发达城市。

人口的盲目流动,一方面会导致欠发达地区劳动力的流失,不利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城市的能源危机,交通阻塞,不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更会导致物价攀升,就业难度加大,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等问题;此外,人口的盲目流动,对社会治安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而中国现存户籍制度,对于迁徙的严格限制,在极大的减少了人口的盲目流动,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关于双方辩手都关心的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教育环境)问题,是转型期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十分棘手的社会问题,是中国社会转型中的成本,这个成本需要政府、全社会和农民共同来承担。

中国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也是导致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因。

对方辩友以此来论证现存户籍制度弊大于利,我方难以认同。

再次,关于对方辩友提到的,二元化的户籍制度会导致或者扩大农业人口受歧视问题,我方并不予以赞同,歧视现象在世界各个角落都是根深蒂固的,它源自广泛竞争的压力,源自个人偏好的驱动,源自每个人对陌生人群的无知,源自对陈规陋习的惰性。

歧视首先从根本上并不可能是由户籍导致的。

而我们今天辩论中提到的关于教育不公的问题其根本原因都是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发达国家公立中小学基本上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学区内任何公立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所属学区内的孩子入学,孩子也不能选择学区之外的学校入学。

教育资源的短缺与经济短缺类似,既有先天基础的不同,也有后天发展不均衡的原因。

而在教育不公问题内户籍制度首先不是根本原因,其次户籍制度也可以抑制人们对于教育资源的盲目倾向。

即使从某些方面而言,户籍制度是教育不公的帮凶之一,然而社会问题都是错综复杂的,对方辩友利用某些表面的教育不公的现象来论证户籍制度弊大于利,我方又如何能予以认同呢?教育平等又分为:“形式上的教育机会平等”与“实际上的教育机会平等”。

“形式上的教育机会平等”,是指现代社会“应当”具有的教育机会平等,是基于人的基本教育权利而确认的一种教育机会平等,是一种“纯粹的”教育机会平等。

“实际上的教育机会平等”,是指现实社会所允许的教育机会平等,换句话说,是指形式上的教育机会平等在现实社会中的实际兑现状态。

而教育资源的短缺,和人们对于优秀教育资源的盲目性追求,使得国家不得不在这方面加以限制。

今天我们讨论的中国现存的户籍制度对中国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一种制度的最大的利,莫过于能够促进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最大的利弊,则是造成混乱和倒退。

对方辩友心目中的乌托邦自然美好,然而现实却总是残酷的,站在空中思考终究是镜花水月虚无缥缈的。

我方认为,总体上来讲,现存的户籍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所以,现存的户籍制度是利大于弊的。

以上就是我方总结陈词,谢谢大家!
辩题中的概念户籍制度:是指按户逐人记在公民基本身份信息、自然变动、迁徙变动和身份变动等内容的一系列法律规范。

中国现存的户籍制度:以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核心,到现在仍存在并被使用的社会制度。

户籍制度的三种基本功能户籍制度的三种基本功能户籍制度的三种基本功能户籍制度的三种基本功能:1、证明公民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直接表现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口资料。

3、防范和打击各种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国内外户籍:国外人口管理大多不采用“户籍”的概念,单“户籍”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人口信息登记制度,不光中国有此项制度,国外也有。

国外“户籍”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多叫“民事登记”、“人事登记”或“生命登记”,虽然叫法不同,但基本上都与我国“户籍”登记管理相似,“大同小异”。

自由迁徙和违反自由迁徙《宪法》《世界人权宣言》等自由迁徙:一是居住自由,二是离返任何国家的自由,三是出入本国的自由。

居住自由是指1、公民自由地选择住所居住,自由地将住所迁移到别处居住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
记条例》第十条: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通知,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首先,户籍制度并没有禁止迁徙啊,只是说迁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就如同今天对方辩友来到西财学习,也要一定的高考分数,没有这个高考分数对方辩友想来也来不了啊。

要知道世上没有绝对的自由。

在号称“自由国家“的美国和其它多数发达国家,迁入或定居某城市,都必须符合该城市卫生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为拥有固定的住所或一定的住房面积,以及稳定的经济来源,并有一定的居住年限。

否则,有关部门将出面予以法律的制裁。

另外,影响老人和子女抚养,是要受限制的;领政府救济的人,也不得随便迁移。

所以,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迁徙在现代社会不被允许的。

其次,户籍制度对自由迁徙的限制,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调控人口的有序流动。

论据一:其实在建国的初期城乡人口流动基本处于无限制的状况。

但是我们看到的是在1954年到1956年的三年间,迁移人数高达7,700多万,且逐年上升。

最后城市人口的剧增,城市容纳能力受到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才逐步将控制人口自由迁徙的功能引入户政管理。

(在大中城市公共资源供给不足和就业机会有限的情况下,对方辩友还跟我们谈自由迁徙,是否也想后人而复哀后人呢?)论据二:2001年11月1日,郑州市推行以“降低入户门槛、吸引高层人才”为主要内容的户籍制度改革,规定从当天起,亲属投靠、新生儿入户、购房入户、投资纳税入户、工作入户、大中专员毕业生入户、成建制迁入户等7中情况可以办理郑州市区户口。

2002年8月22日开始,郑州市取消了实验多年的“农业户口”、“暂住户口”、“小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实行“一元制”户口管理模式,统称为“郑州居民户口”。

同时规定了更加宽泛的入户政策,将郑州市区户口门槛彻底打破。

然而“户籍新政”实施不到一年,于2004年8月20日被迫叫停。

郑州户籍制度改革失败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公共资源供给严重短缺。

据郑州市公安局统计,2003-2004年一年办理入户手续人数达15万,这个郑州市的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造成巨大压力,在公共资源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单兵突进式的户籍制度改革必然难以持续。

国情:目前我国由于历史和国情的原因,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确实存在人口密集、交通拥挤、能源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另外,国外许多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城市病”顽症的前车之鉴不能不使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保持谨慎的态度。

最后,户籍制度对自由迁徙的限制,非但没有损害的人自由权利,反而是在保护人民。

从城市治安来看:据统计,在北京,流动人口犯罪占犯罪人数的50%以上;在上海,流动人口犯罪占犯罪人数的70%;“在广东,因流动人口多、居全国首位,流动人口犯罪占犯罪人数的80%以上,仅广州市2003年抓获的疑犯中83.8%的人员属外来人口,2005年上半年已达88.2%”。

而对武汉市近5年来刑事犯罪的调查统计表明,流动人口占犯罪人数的50%左右,流动人口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对农村的居民来说:第一,城市门槛降低了,但进城的经济成本加大了;第二,户籍门槛降低了,但农民工进城的风险提高了。

首先,农民之所以向往“农转非”,实际上看重的是城市户口背后的福利保障,以及生活和发展条件。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附加在城市户口上的福利保障功能不断弱化,其次,随着市场经济和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城市下岗失业问题十分突出,而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加入就业岗位的竞争行列,使得本身就十分严峻的就业形势更是雪上加霜。

这更加意味着农民工如果在城里没有工作,乡里又没有土地,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第三,户籍门槛降低了,但农民工进城的其他要求却相对提高了。

主要表现为素质门槛的限制,即要求进入相应行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

1975年《宪法》已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此后一直没有恢复。

《世界人权宣言》并非是强制的国际公约,一些国际法律师认为《人权宣言》只是一部习惯法,目前学术界并没有达成共识。

注:当国家法律与国际法违背时,优先遵守国
家法律。

不平等的教育、留守儿童等问题,留守儿童(the "left-behind" children):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

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

1、现在长春市,上海都出台政府规定外来工子女享受和当地孩子一样的受教育机会的政策。

2、国家教育部门已经逐步开始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例如见面农民工子弟学杂费,建立全托农民工子弟小学等措施,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我方的底线1、当对方辩友提出连结在户籍制度上的教育当对方辩友提出连结在户籍制度上的教育当对方辩友提出连结在户籍制度上的教育当对方辩友提出连结在户籍制度上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时,先回答户籍制度是中性的,中国户籍制度的问题是由于在户籍制度上附加了各种各样过多的行政户籍制度。

经济的、福利的管理行为,人为地制造了各种差异和不公平。

我们应该看到,户籍制度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总是与其他因素结合才明显表现出来的,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户籍制度的弊端。

那种认为是这一制度造成了中国城市化水平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劳动生产率低等一系列问题,将复杂的社会问题简化成公式推导的做法是不足取的,因为它会导致这样的结论:中国的事情,只要废除了户籍制度就可以办好了,这显然是不对的。

2、我方也承认中国现存户籍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弊端,但是这些弊端并不是根本的弊,是可以通过改革或其他的手段来达到降低或消除的。

3、需要改革并不是承认弊大于利,而是因为有弊端,所以要改革.. 4、暂住证制度、蓝印户口政策、居住证制度等制度创新与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城市户籍供给,适应了工业化、城市化的城乡人口转移形势。

户籍制度变迁的核心在于城市户籍的稀缺与大量农村人口的转移愿望之间存在巨大矛盾,因此,处理好地方户籍的供需关系成为户籍制度变迁的关键:一方面,需要通过增加城市吸纳农村剩余人口的公共资源供给;另一方面,需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减少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和谐发展。

5、答不出来对方提出的弊端时,可先承认确实产生了弊端,但是弊端不是根本的..然后论述我方观点. 6、中国户籍制度的改革要与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同步7、中国现在的大城市大多数是从政治中心发展成为经济中心的,因此,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极为有限;农民的大量涌入会引发“城市病”,并在城市边缘地带形成“贫民窟”;放开户口会导致优秀人才的外流。

从中国城市化发展的角度来说,放开城市户口会将一个新城市发展最需要的人才吸引走,而纯粹的农民对知识技能的掌握不够,农民由于经济的影响缺乏分工协作的精神,会影响工作效率。

同时从更长期的角度看,放开户口会导致东部地区人口的极度膨胀,而西部落后地区则会比以前更加落后8、但是,要彻底废除户籍制度,给予所有公民同等的国民待遇,并非易事。

因为要废除户籍就必须给13亿人同样的社会福利保障,而且必须是按照当前最高的地方性福利保障标准,否则就必定会引起目前已经享有较高的地方性福利保障地区的居民的反对。

然而国家并没有财力来实现这一点。

粗略估算,给予全体国民以同等的地方性福利保障待遇,未来每年至少需要增加投入1.65万亿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再通过增加税收然后拿出1.65万亿元来废除户籍制度?然而政府是否有如此财力呢?答案是否定的。

中国政府在2009年全部财政收入6.8万亿,13亿人的社会保障全部收入也不过1.6万亿不到,再加上土地出让、彩票公益等等收入,最多也不过12万亿左右。

追本溯源,其实是国家的经济发展得还不够好。

尊敬的主席,评委老师,对方辩友和现场的观众们,大家晚上好。

谢谢对方辩友的精彩陈词,但是对方辩友在概念理解和高考户籍制度的现实意义上出现的种种错误我方却不敢恭维!下面请听我方来纠正对方的种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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