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标准、规范管理办法
设计院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设计院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设计院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提高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设计院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的所有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三、核心理念1. 技术创新:鼓励技术创新,提高设计水平和竞争力。
2. 质量导向:坚持质量导向,追求优质设计和服务。
3. 风险管理:强化风险意识,规避技术质量风险。
4. 过程控制:重视全过程控制,确保设计质量和工期进度。
5. 团队合作:倡导团队合作,促进技术交流和共享。
6. 持续改进:开展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技术质量管理水平。
四、质量管理体系设计院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政策、目标和计划,质量组织和人员,质量程序和流程,质量记录和档案,内部审核和持续改进等要素。
1. 质量政策:设计院制定质量政策,明确质量目标和原则,将其纳入设计院管理体系,作为全院质量管理的指导方针。
2. 质量目标:设计院设立技术质量目标,包括设计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和经济目标等,确保设计院业绩稳步提升。
3. 质量计划:设计院编制质量计划,确定质量验收标准和流程,保障设计成果符合规范和要求。
4. 质量组织:设计院成立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质量手册、程序和规定,指导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
5. 质量人员:设计院配备专业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设计成果的质量控制和评估,确保设计质量和工期进度。
6. 质量程序:设计院建立质量控制程序,包括设计审查、技术交流、成果评审等程序,保证设计质量和工期进度符合要求。
7. 质量记录:设计院建立质量记录和档案,包括设计文件、审查记录、技术交流记录等,作为质量管理的依据。
8. 内部审核:设计院开展定期的内部审核,检查设计质量和工作程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9. 持续改进:设计院开展持续改进活动,包括技术培训、案例研究、经验总结等,提高技术质量管理水平。
五、质量管理流程设计院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流程,包括设计审查、技术交流、成果评审、质量验收等,确保设计质量和工期进度符合要求。
电力设计院管理规章制度
电力设计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设计院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力设计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电力设计院的管理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则,本规章制度为辅助。
第四条电力设计院实行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注重人才培养和团队合作。
第五条电力设计院管理人员应当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起到表率作用。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内容经过全体员工讨论通过,如需修改,应当经过全体员工投票通过。
第七条电力设计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权力公正。
第八条电力设计院管理规章制度由董事会监督执行,公司领导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九条电力设计院按照工作需要设立各种岗位,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师、工程师、技术员等。
第十条岗位设置应当符合员工的能力和岗位要求,经过合理分配。
第十一条岗位设置应当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灵活调整,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任职岗位的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
第十三条电力设计院应当及时调整岗位设置,确保公司工作稳定运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电力设计院的工作流程分为项目立项、设计方案、图纸绘制、方案审核、施工管理等环节。
第十五条项目立项阶段应当经过项目经理审批,明确项目目标和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设计方案阶段应当由设计师负责,保证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第十七条图纸绘制阶段应当由工程师和技术员负责,保证图纸准确无误。
第十八条方案审核阶段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要求。
第十九条施工管理阶段应当由施工管理人员负责,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四章岗位职责第二十条项目经理应当负责全面策划和管理项目,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师应当负责设计方案的制定和修改,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要求。
第二十二条工程师应当负责图纸的绘制和修改,确保图纸准确无误。
第二十三条技术员应当负责协助工程师和设计师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设计院管理制度(优秀5篇)
设计院管理制度(优秀5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进展,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肯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订立制度吗?下面是我细心为大家整理的设计院管理制度(优秀5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忙到大家。
章原则篇一第一条:坚持以各尽所能、按劳调配;效率优先、兼顾公正;激励和管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和支配原则。
第三条:坚持符合公司专业特色和经营管理特点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可持续进展原则,订立的方案为公司的'长期战略进展规划服务。
基本工资篇二凡经考核合格聘任上岗的管理、设计、操作人员执行见习期、适用期以及仍在工作岗位等待上岗人员,基础工资标准为340元/人月。
凡离开工作岗位人员基础工资标准为170元/人月。
章总则篇三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调整内部调配结构,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依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奉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订立本方案。
设计院管理制度篇四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充足的与不安全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不安全化学品必需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重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不安全化学品仓管部门依据物品的不安全性,为保管员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器具。
设计院经营管理制度(3篇)
设计院经营管理制度一、概述设计院经营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完善设计院的经营管理工作,提高设计院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设计院的稳定发展。
本制度旨在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规范管理流程,确保设计院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二、管理体系1. 设计院设置总经理办公室、设计部、技术部、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部门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设计院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直接对设计院的经营工作负责。
3. 总经理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办公室、设计部、技术部、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解决管理问题和决策制定。
三、管理职责和权限1. 总经理负责制定设计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实施。
2. 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安排、工作分配和绩效考核等。
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设计院的日常办公管理,包括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协调等。
4. 设计部负责设计项目的规划和执行,包括项目的立项、设计方案的制定和审核等。
5. 技术部负责设计院的技术支持和研发工作,包括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问题的解决等。
6. 市场部负责设计院的市场开拓和业务拓展,包括客户关系的维护和业务合作的洽谈等。
7. 财务部负责设计院的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资金的管理和成本控制等。
四、管理流程1. 制定设计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总经理负责,并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和批准。
2. 设计部负责项目的立项,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合同签订和团队组建等。
3. 设计部负责制定设计方案,经技术部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并与客户确认。
4. 技术部负责技术支持和研发工作,包括技术问题的解决和新技术的开发等。
5. 市场部负责市场开拓和业务拓展,包括客户关系的维护和业务合作的洽谈等。
6.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资金的管理和成本控制等。
7.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设计院的日常办公管理,包括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协调等。
8. 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大决策和问题,并对设计院的经营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
化工设计院设计管理规范
化工设计院设计管理规范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化工设计院的设计管理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保证设计过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控性。
设计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规范。
二、设计管理流程2.1 项目立项阶段在项目立项阶段,设计管理人员应当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明确项目的设计目标、要求和交付时间。
同时,应当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工作安排,并在设计团队内部进行沟通和协调。
2.2 设计准备阶段在设计准备阶段,设计管理人员应当根据项目要求,组建设计团队,明确每个设计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应当对设计任务进行详细的分解和安排,并编写设计思路和方案。
设计团队应当进行充分的资料收集和调研,并对项目的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深入了解。
2.3 设计方案阶段在设计方案阶段,设计人员应当根据设计任务和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并进行初步设计。
设计管理人员应当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和评审,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同时,设计人员应当与相关专家和业主进行充分沟通,获取反馈意见并及时修改设计方案。
在正式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设计,并根据要求编制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
设计管理人员应当对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
设计人员和设计管理人员应当与相关工程部门进行协作,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和难点。
在设计校审阶段,设计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对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全面的校审,确保其技术内容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设计人员和设计管理人员应当及时修改和完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解决校审中的问题和不一致之处。
设计校审人员应当对校审结果进行记录和反馈,并进行校审意见的整理和归纳。
2.6 最终交付阶段在最终交付阶段,设计管理人员应当对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最终审核和审查,确保其完整性和一致性。
设计团队应当准备相应的交付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交付。
设计管理人员应当与业主进行最终交接,并接收业主的反馈意见和评价。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设计单位管理办法一、规定背景设计单位是承担建筑、工程、产品等设计任务的机构或个人。
为了规范设计单位的管理,提高设计质量,加强安全监管,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设计单位的分类根据设计单位的组织形式和业务范围,设计单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专业设计院所专业设计院所是承担建筑、工程、产品等特定领域设计任务的机构。
专业设计院所应具备相关领域的设计能力和专业资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独立设计师独立设计师是指自主承接设计任务的个人或小团队。
独立设计师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公司或企业的设计部门公司或企业的设计部门是指依托于某一企事业单位的设计团队。
设计部门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设计单位的管理要求1. 资质认定和登记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质认定和登记,并定期进行复审。
设计单位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设计资质,否则不得从事相应的设计工作。
2. 设计人员的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设计人员资质管理制度,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背景和技术资质。
设计人员在从事设计工作时,必须符合相应的设计资格要求。
3. 设计质量控制设计单位应建立科学的设计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创新性。
设计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设计标准和规范,并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计质量达到要求。
4. 项目管理设计单位应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组织架构,合理分配设计人员和资源,并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控制。
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设计任务。
5. 安全监管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国家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设计方案的安全性。
设计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和避免设计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和处理相关问题。
6. 建立设计成果管理制度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成果的归档和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成果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设计单位应妥善保存设计文件和资料,便于后期的复查和参考。
建筑设计院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建筑设计院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一、前言建筑设计院是承担建筑设计任务的专业机构,其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总结和规范建筑设计院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的细则,以便员工遵循,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设计范围和分工建筑设计院的设计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
根据项目的要求和设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设计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任务的分工和人员的组合。
设计人员应在自己专业范围内,按照设计院的设计标准和流程进行设计工作。
三、设计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确定项目的需求和目标,组织编制项目方案及预算,并进行初步的可行性研究。
2. 设计准备阶段:根据项目的特点,进行设计前的调研和分析工作,编制设计报告,并确定设计人员和进度计划。
3. 初步设计阶段:依据项目的需求和设计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
4. 审核改善阶段:对初步设计进行内外部的审核,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改进和优化,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 建设图设计阶段:编制详细的建设图设计,并进行相应的技术经济评估,确定最终的设计方案。
6. 设计文件编制阶段:根据建设图设计,编制设计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确保设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 监理阶段:设计院向监理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并负责解答相关问题,协助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验。
8. 收尾阶段:完成设计任务后,进行相关的收尾工作,如整理资料、总结经验、开展技术交底等。
四、设计管理的原则1. 先进性原则:建筑设计院应关注设计理念和技术,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推动设计工作的创新和改进。
2. 性能原则:设计应以满足功能需求为前提,注重建筑的环境适应性、节能性、安全性等方面的综合性能。
3. 审核原则:设计院应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将设计结果经过内部和外部的专业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协作原则: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开展团队合作,共同解决设计中的问题,提高设计的质量和效率。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设计单位是建筑和工程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它的作用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设计咨询服务。
设计单位的工作涉及到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结构设计、水电设计等领域,技术要求十分高,因此,设计单位的管理至关重要。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是规范设计单位工作的重要法规文件,本文将对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一、设计单位管理的范围设计单位管理办法是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文件,它的管理范围主要包括:1. 设计单位的组织管理和人员配备;2. 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3. 设计单位的业务管理;4. 设计单位的财务管理;5. 设计单位的信息管理。
二、设计单位的组织管理和人员配备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规定,设计单位的经营者应当是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而设计单位的组织机构应当是健全、合理、适应工作需要的。
设计单位的人员配备也是管理办法的重点之一,按照设计单位的级别和业务特点,不同的设计单位需要不同的人员配备。
例如,一家有资质的设计院需要具备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机电工程师、工程师助理等各类设计人员,而一些中小型设计单位则需要适当减少人员配备,以降低成本。
三、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是其工作的关键。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规定,设计单位必须依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
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为了保证设计质量,设计方案必须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并应用行之有效的设计质量控制方法和评估体系,及时纠正设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
同时,设计单位还要对设计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计质量符合要求。
四、设计单位的业务管理设计单位的业务管理是其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要求,设计单位必须明确业务范畴和设计规模,根据不同的业务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整个设计过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设计单位还需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使业务流程能够顺畅地进行,方便日后查询和使用。
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院的管理,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保障工作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层和所有员工,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依法独立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部门职责,实行科学管理。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提倡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上进,勇于创新。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对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保障和要求。
第七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对于管理人员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设计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建筑工程设计院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方式进行组织架构,主要包括院长办公室、设计部、财务部、人事部等部门。
第十条院长为建筑工程设计院的领导,负责院的决策工作。
第十一条设计部负责具体的设计工作,设计质量等问题。
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人事部负责院员工的招聘、培训和员工关系等工作。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设立职工会,代表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五条院长为院的行政负责人,负责院的整体管理工作,对院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六条设计部部门负责设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进行院的财务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第十八条人事部门负责院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的管理等工作。
第十九条职工会对院员工的权益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等工作。
第四章沟通与协调第二十条建筑工程设计院需要保持院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畅通,促进工作合作。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有关信息的通报、汇报以及协调、会商等事宜应做到及时、有效。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工作。
第五章激励与考核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设计院针对员工的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奖励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
设计院公司管理制度
设计院公司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与职责设计院应设立清晰的组织结构,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设计部门、项目管理部、质量控制部、行政人事部等。
各部门的职责应明确划分,确保各司其职,有效协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设计院应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和激励等方面。
通过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设计院的核心,应建立一套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
从项目立项、进度控制、成本管理到成果交付,每一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流程和标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四、质量控制设计院应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对设计成果进行多轮审核和评估。
通过定期的质量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设计成果符合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
五、客户服务客户服务是设计院对外形象的重要体现。
设计院应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包括客户沟通、需求调研、方案讨论、变更管理和售后服务等,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六、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设计院健康运营的基础。
设计院应遵循国家财务法规,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预算和控制成本,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盈利能力。
七、信息管理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设计院应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和管理。
建立数据备份、保密和安全防护机制,确保设计资料和客户信息的安全。
八、法律法规遵守设计院在运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民法典、知识产权法等。
通过合法合规的经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形象。
九、持续改进设计院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
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改进,提升管理水平,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
设计院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设计院技术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计院技术管理,提高设计质量,保障设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我院技术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创新、精益求精的原则,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团队协作精神,不断提高我院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我院技术管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查、设计方案的论证与优化、设计进度的控制与协调、设计变更的管理、技术培训与交流、技术资料的归档与保管等。
第四条全体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设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查第五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完整、清晰、规范。
第六条设计文件的审查应严格执行审查制度,确保设计文件符合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满足项目需求。
第七条设计文件的审查应包括设计方案、设计计算、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等,审查重点为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
第八条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审查不合格的设计文件,应退回给设计人员修改完善。
三、设计方案的论证与优化第九条设计方案应根据项目需求、现场条件、材料性能、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论证,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设计方案的优化应注重技术创新,提高设计质量,降低设计成本,满足客户需求。
第十一条设计方案的论证与优化应充分听取项目组成员的意见,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精神,达成共识。
四、设计进度的控制与协调第十二条设计进度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合同约定制定,确保设计工作按时完成。
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监控设计进度,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设计人员应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并制定相应的调整措施。
五、设计变更的管理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程序进行,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
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范文)
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全面提升设计院的设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设计任务高效、优质完成,依据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设计院所有设计项目及相关质量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设计、评审、交付及后期服务等各个环节。
1.3 质量方针“质量第一,客户至上,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1.4 质量目标1. 设计项目合格率100%;2. 客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3. 重大设计变更率控制在5%以内;4. 持续提升设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质量管理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设计院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质量管理部、技术部、项目部和综合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协同推进质量管理工作。
2.2 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副院长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制定质量方针、目标,监督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3 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维护和改进,组织内部质量审核,处理质量问题,定期发布质量报告。
2.4 技术部负责技术标准的制定与更新,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
2.5 项目部负责具体设计项目的实施,确保设计质量符合要求,及时解决项目中的质量问题。
2.6 综合部负责质量管理文件的归档管理,协助质量管理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文件3.1 文件结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
3.2 质量手册详细描述设计院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目标、组织机构、职责、管理流程等。
3.3 程序文件具体规定各项质量管理活动的操作流程,如设计评审程序、文件控制程序、内部审核程序等。
3.4 作业指导书针对具体设计任务的操作指南,确保设计人员按标准执行。
3.5 记录表格用于记录质量管理活动的相关数据,便于追溯和改进。
第四章设计过程控制4.1 项目策划1. 项目立项:明确项目背景、目标、范围、时间节点等。
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院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设计院的综合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设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设计院的全体员工,是员工遵守的基本管理规范。
第三条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是工程设计院的管理基础,是组织管理和人员管理的依据。
第四条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由工程设计院院长负责执行,院长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五条工程设计院全体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违背规定。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工程设计院将依据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细则由工程设计院负责人会同职能部门负责制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工程设计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由工程设计院领导任命。
第九条工程设计院设立综合管理部、技术开发部、质量监督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工程设计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十一条技术开发部主要负责工程设计院的技术研发工作,提高设计水平和技术创新。
第十二条质量监督部主要负责工程设计的质量监督和审核工作,保证设计质量。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工程设计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设计院的财务管理和经济运作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维护工作环境,保障工作秩序。
第十七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适应工作需要。
第十九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保护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工作资料。
第二十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二十一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保护单位财产,不得私自挪用公款。
第二十二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设计院的管理制度
设计院的管理制度设计院作为一个专业的设计机构,为了确保设计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设计成果的优良质量,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组织结构、管理流程、质量控制等方面介绍设计院的管理制度。
一、组织结构设计院的组织结构应合理明确,以便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并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和权限。
一般来说,设计院的组织结构包括:1. 领导班子:由院长、副院长等组成,负责对院级事务进行决策和管理;2. 设计部门:负责设计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项目策划、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纸绘制等;3. 技术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提供设计过程中所需的技术指导和专业支持;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培训、绩效评估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5. 财务部门:负责设计院的财务管理和项目成本控制等;6. 市场部门:负责设计院的市场开拓和业务发展等。
二、管理流程为了确保设计项目的高效进行,设计院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流程。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设计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设计项目的可行性,并进行立项审批;2. 项目策划: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策划设计项目的整体方案,编制项目计划;3. 设计方案编制:根据项目策划,进行初步设计,形成设计方案,并进行评审;4. 施工图纸绘制: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形成施工图纸,并进行评审和审查;5. 工程实施:根据施工图纸,进行工程施工和进度控制,确保项目按时完成;6.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设计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评估;7. 售后服务:项目完成后,及时跟踪客户满意度,并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
三、质量控制设计成果的质量是设计院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
具体措施包括:1. 设计质量标准:明确设计质量的要求和标准,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客户需求和相关规范;2. 设计评审:在设计过程中进行多次评审,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中的问题和难题;3. 设计复核:在项目完成后进行设计复核,确保设计成果的准确性和可行性;4. 质量检查: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组,定期对设计过程和设计成果进行质量检查;5. 不良记录和纠正措施:对于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
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一、前言为全面提升设计院质量管理水平,确保设计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规范设计流程,提高设计效率,确保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院所有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计、景观设计等,涵盖项目从前期策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后期服务的全过程。
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 组织结构与职责(1)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各专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2)设立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3)各专业部门设立质量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向质量管理部汇报。
(4)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形成层层把关的质量管理机制。
2. 质量目标与方针(1)质量目标:设计产品合格率100%,客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为零。
(2)质量方针:以客户为中心,追求卓越设计,持续改进,确保质量。
3. 资源管理(1)人力资源:加强设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设备资源:配备先进的设计软件和硬件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3)信息资源:建立完善的资料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设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设计过程控制4.1 项目前期策划(1)项目立项: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调研,确定项目可行性,编制项目建议书。
(2)项目策划:制定项目总体计划,明确设计目标、进度安排和资源配置。
4.2 方案设计(1)方案构思:组织多专业协同设计,提出多种方案进行比较和优化。
(2)方案评审:邀请专家进行评审,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3)方案确认:与客户沟通,确认最终设计方案。
4.3 初步设计(1)设计深化:根据方案设计,进行详细的技术设计和经济分析。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5篇)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一、甲级从事建筑设计业务____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____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____万元。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____人、____人、____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____人。
获得过近____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____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在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____平方米。
二、乙级从事建筑设计业务____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____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____万元。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____人、____人、____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____人。
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____项。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____平方米。
三、丙级从事建筑设计业务____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____项工程等级为三级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____万元。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____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____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____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____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____人)。
设计院管理制度
设计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计院的管理,促进设计院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设计院的全体员工,贯彻执行公司战略方针,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员工的基本准则、管理职责、工作流程、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方面。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设计院总经理负责执行,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各级经理负责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并对下属员工进行督促、考核。
第五条设计院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本管理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变通或不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六条设计院员工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将按《员工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经设计院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方可施行,同时根据设计院的经营状况和管理实践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
第二章员工基本准则第八条设计院员工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坚强的工作意志。
第九条设计院员工应当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第十条设计院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第十一条设计院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保守公司和客户的机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的商业信息。
第十二条设计院员工应当热爱企业,关心企业的利益,努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三条设计院员工应该注重团队合作,与同事和睦相处,积极分享经验,互相学习,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十四条设计院员工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积极参与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第十五条设计院员工应当具有良好的执行力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言行一致,言出必行,尽职尽责。
第三章经理责任第十六条设计院各级经理应当具有较高的领导和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公司决策,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第十七条设计院各级经理应当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富有亲和力,团结员工,带领员工共同进步。
工程设计机构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机构的管理行为,促进工程设计质量的提高,保障工程设计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设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依规承担工程设计责任,积极推动工程设计机构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三条工程设计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条工程设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公平、客观、勤勉、诚实的原则,注重职业操守,严禁利用职权和地位谋取个人私利。
第五条工程设计机构应当推动工程设计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提升综合竞争力。
第六条工程设计机构应当依法纳税,遵守市场规则,维护行业秩序,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七条工程设计机构在从事工程设计活动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保障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八条工程设计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综合性工程设计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的交流合作,推动工程设计机构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工程设计机构的组织机构应当合理,健全,包括:总经理办公室、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人事部门等。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工程设计机构的决策中心,负责领导和监督工程设计机构的全面工作。
第十一条业务部门是工程设计机构的核心部门,负责工程设计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是工程设计机构的经济部门,负责收支管理、核算财务、税务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人事部门是工程设计机构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职责义务第十四条工程设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尊重设计职业操守,保障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十五条工程设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开展相关资质认证和检定工作,确保设计人员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
第十六条工程设计机构应当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十七条工程设计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单位的交流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提高设计水平和竞争力。
化工设计院设计管理规范标准
化工设计工作管理规关键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为了合理地组织各专业力量,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设计工作,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效率,特制定本工作规。
总则:设计部在工程项目中进行下列工作:接受委托,参加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投标书参加厂址选择,场地考察进行技术考察参加环境评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厂址复查提出初勘要求编制初步设计编制主要设备的招标书提出详勘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配合现场施工参加试车、考核参加峻工验收工程总体设计回访参加项目后评价第一条基础工程设计的容深度可参照《基础工程设计容和深度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二条小型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可编制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其容按初步设计容适当简化。
第三条根据需要,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可进行模型设计第四条在进行设计各阶段工作时,必须以批准的前一阶段的设计文件为依据,不得随意修改。
如属方案性问题确实需要修改时,必须报请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修改。
第五条按照国际通用设计程序进行设计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一节项目建议书的编制第一条项目建议书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建设项目的轮廓设想和立项的先导,是为建设项目取得资格而提出的建议。
第二条项目建议书是开展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第三条项目建议书的容和深度按化学工业部《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容和深度的规定》进行编制,小型项目可适当简化。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编制程序:1.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或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
首先应确定项目负责人,如容较复杂,则需组织编制班子。
2.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人员进行基础资料的调查和收集,然后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生产路线。
3.编制工作〔1〕主导专业开始工作,确定生产方法,初步估算消耗定额,根据容提供其它专业所需数据。
〔2〕其它专业接受主导专业提出的初步数据进行工作。
〔3〕有关专业进行厂址踏勘,了解建厂条件。
〔4〕经过厂址踏勘,提出总图设想。
设计室管理规章制度
设计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室管理,规范设计师的工作行为,提高设计质量,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设计室是设计工作的主要场所,设计师在此工作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设计室管理委员会是设计室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设计室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设计室负责人、项目经理、财务人员等组成,负责监督和管理设计师的工作。
第五条设计室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季度工作情况,制定下季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设计师基本要求第六条设计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设计软件和工具。
第七条设计师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项目经理、客户等有效沟通协作。
第八条设计师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保证项目按时交付和质量达标。
第九条设计师应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能够在高强度工作环境下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条设计师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设计室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章设计室工作流程第十一条设计师在接到项目任务后,应及时与项目经理沟通,明确项目要求和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应根据项目需求,绘制初步设计方案,提交给项目经理审核。
第十三条设计师应根据项目经理的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最终确定最终设计稿。
第十四条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项目计划和时间节点,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和交付。
第十五条设计师应保护项目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不得私自泄露给他人或利用他人设计。
第四章设计室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设计室每月组织一次设计师集体学习和交流活动,提升设计师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第十七条设计室每季度组织一次设计师作品展览,展示设计师的优秀作品,激励其主动学习和进步。
第十八条设计室每年组织一次设计师年度评比活动,评选出年度优秀设计师和优秀设计作品。
第十九条设计室设立项目管理日常会议制度,项目组成员每周一次例会,总结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
第二十条设计室设立考核制度,对设计师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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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设计管理,进一步提高设计质量,促使我院设计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执行,杜绝引用过期标准、规范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标准、规范信息来源:
技术部负责提供、汇总并整理标准、规范的信息。
主要信息渠道有:
1.技术部每年订阅《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每月在收到杂志后一周内将杂志分发到总工程师、质量管理岗,并在资料室信息橱窗发布。
2.各专业副总、设计人及其他人员通过参加会议、学习、浏览网络等渠道了解到有关标准、规范的信息,应及时反馈到技术部进行汇总。
3.办公室接收到的上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方面的文件,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技术部。
4.质量管理岗每季度要对我院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目录汇编》进行逐项的网络查询,以获得最新信息。
(二)标准、规范目录的修改与发布
技术部将收集到的标准、规范信息进行核实,一周内上报专业副总签字认可,并交总工程师批准,在内部网络上更新《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目录汇编》,同时发布张贴标准、规范目录修改的通知。
每年年初技术部组织各专业副总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目录汇编》进行一次整体的修编、审核,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发布执行。
(三)新版标准、规范的培训学习
各专业副总,在接到技术部发布的标准、规范目录修改通知后,有责任组织本专业人员进行新标准、规范的宣贯、学习。
相关的培训学习按照人力资源相关规定执行。
(四)标准、规范引用的检查与处罚
设计人应对设计中引用的标准规范的有效性负主要责任,在设计过程中应随时对照我院发布的当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目录汇编》有效版本进行设计,避免引用过期的标准规范。
校核、审核人应高度重视标准、规范引用的校审工作,专门抽出时间、精力进行专项校审、检查,并在校核、校审记录中明确说明所引用的标准规范有无错误。
审定人在对最终图纸、文件进行审定、批准前,应确定校核、审核人对引用的标准规范进行了专项检查。
技术部对完成归档的项目进行抽查时,将标准、规范的引用做为重点检查的内容,发现问题进行记录,并上报总工程师。
设计院将按照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认定及考核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五)标准、规范的购置、发放与回收
进行标准、规范的购置,需由各专业副总提出申请,注明购置标准、规范的代号、名称、购置套数(要给资料室留存一套)及所需费用等信息,报总工程师批准,交技术部资料室进行购置。
技术部负责购置所需标准、规范,并登记、做卡、发放,同时将作废文件进行回收,盖章保存。
(六)以上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