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全的物业管理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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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业主?

广义的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狭义的业主是指产权证等权属证书上的登记人。通常说业委会候选人,是指狭义的业主。参考资料:《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

2、收房时开发商需要向业主提供哪些法律文件?

原则上,收房时业主应当查看开发商应提供的〃三书一证一表〃,〃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但目前一般是具有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就符合交房条件。

3、房屋竣工验收的指的是什么?

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一般都将竣工验收合格作为交房条件,但何为竣工验收合格?开发商往往把自己组织的五方验收作为验收合格的标准,甚至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将五方验收作为交房条件。其实这是得不到法律认可的。

依据《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交付,必须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方能交付。

4、《竣工验收备案表》有什么作用?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能提供竣工备案表,说明房屋主体质量是合格的,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确实不合格,是可以推翻的。

5、有《竣工验收备案表》,但房屋有重大质量问题怎么办?

业主收房、验房对房屋质量有疑义时,可以申请质监站或其他专业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如果鉴定主体结构不合格,即使开发商能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也有权拒绝收房。

6、房屋存在质量瑕疵,业主如何处理?

房屋存在空鼓、小裂缝、墙面渗水等质量瑕疵,业主在收房时.,应当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如果拒不整改,业主

可以自己整改,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如果开发商拒不整改,给业主造成相应损失的,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

7、合同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太低,业主如何取得合理违约赔偿?

现在不少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约从范本的每日按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到三,约定为无论多长时间都只赔总价款的万分之一,甚至万分之0.5, 这样的约定是显失公平的。业主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司法实践中一般会确认这种约定无效,按日计算违约金,也可以视为没有约定,按同期贷款利息计算违约金。

8、房产证、国土证迟迟办不下来,业主该如何维权?

开发商延期办证,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有的甚至约定为无论违约多长时间都只赔总价款的百分之一。这样的约定是显失公平的,业主在诉讼中可以请求确认约定无效,要求按日计算违约金,也可以视为没有约定,按同期贷款利息计算违约金。

9、小区架空层(杂物间)是开发商的吗?

开发商常常将规划的架空层封闭后改建成车库或杂物间,出售或出租牟利。但规划层高不超过2.2米的架空层,是不计容积率,不能单独办理权属证书的。根据〃房随地转,地随房走〃的不动产处分原则,架空层(杂物间)的产权附属于地面建筑物的产权。

10、开发商能否将小区地下车位出售给非业主?

不能,因为《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就是必须按规划配置比例,将车位处分给业主,不能卖给非业主。

11、开发商能不能将小区地下车位出售(出租)给一个或少数几个业主?

不能。小区地下车位的规划有合理配置比例,是与小区房屋户数相对应的,不能集中处分给少数业主。如目前长沙的小区住宅小区的车位与房屋套数的配置比例是0.8: 1,原则上应尽可能的满足每个业主使用需求,不能只满足少数业主的需求,更不应该对业主以外的人出售。

12、小区内停车收费标准由谁定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小区停车收费已经放开,不再由政府定价,凡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停车收费定价由业委会经由业主大会决定。

13、开发商没有按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业主有权要求整改吗?

按设计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是开发商的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设计规划建设配套设施,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补建相关施设,如果补建条件已经不具备,业主有权向开发商索赔。

14、物业管理用房归谁所有?

物业管理用房由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配套用房和业委会办公用房。每个小区都必须按建筑总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备物业服务用房,这是开发商的必须履行的义务。

15、保质期内业主如何提出维修要求?

保质期内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应当以书面方式及时向开发商提出维修要求, 并请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签收,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如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维修的,应要求物业公司出具开发商授权或委托维修的证明。

16、开发商未履行维修责任的后果如何?

如果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在质保期内未完全履行维修义务,'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维修义务。即使过了质保期业主仍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如开发商在合理时间内拒绝履行维修义务,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避免更大损失, 业主有权自行维修,保留好相关票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如果开发商拒不承担, 业主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向开发商索赔。

17、什么是物业?

物业是指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和场地。

18、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19、什么是物业服务费?

物业费服务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共用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公共或共用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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