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1.28
•【字号】宝政办发〔2023〕2号
•【施行日期】2023.0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
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度宝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加快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加快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16•【字号】宝政办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加快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加快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16日宝鸡市加快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宝发〔2019〕15号)、《关于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宝发〔2019〕16号)精神,加快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集中区工业总产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助力宝鸡“四城”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
强化县区政府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调整理顺工业集中区体制机制,实行扁平化管理,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服务机构更加专业、高效、务实。
充分赋予集中区管理服务机构有关管理职责,可按要求内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及土地储备机构、财政机构、统计机构和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并作为所在县区对口部门的派出机构,建设功能齐全、高效便捷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
(市委编办、市工信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发展水平。
鼓励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做大做强,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
支持创建省级示范集中区,对新获批的示范集中区年度考核给予加分奖励。
鼓励支持渭滨姜谭、麟游两亭等集中区独立或联合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相关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给予一定补助。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08•【字号】宝政发〔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8日宝鸡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2〕16号),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大力开展标准强市、标准兴企、标准富农、标准惠民活动,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更好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标准强市建设(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总体要求,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提升标准质量效益,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加快建设标准强市,为奋力谱写宝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标准强市战略取得初步成效,标准化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标准创新水平、供给结构、运用能力、开放程度、质量效益全面升级,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打造成为全省标准化改革创新示范标杆。
——全域标准化发展深度融合。
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化全面发展,围绕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融合领域产出一批高质量的引领性标准,围绕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乡村振兴产出一批保障支撑性标准,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各方面、各领域进一步融合,全市各领域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0项以上,制修订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达到240项,制修订宝鸡市地方标准50项以上,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完善。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09•【字号】宝政办发〔2024〕23号•【施行日期】2024.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9日宝鸡市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推动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力争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我市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二、主要任务(一)拓展政务服务渠道,优化办事方式1.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
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本级政务服务综合办理大厅集中。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进一步提升咨询服务、帮办代办等窗口服务能力。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6〕26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6〕26号金台、渭滨、陈仓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0日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打造最具幸福感城市,市政府决定实施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拆除违法建筑、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通过实施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升,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1.坚持工作标准、考核内容、政策措施相统一;2.坚持分工合作,主体合法,条块结合,上下联动;3.坚持先重点后一般;4.坚持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拆;5.坚持依法拆除,稳妥推进。
三、“五拆”范围1.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临时建(构)筑物;2.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影响市容市貌的建(构)筑物;3.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危旧废弃建(构)筑物;4.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影响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构)筑物;5.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
四、组织领导为促进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永涛、市房屋征收办主任许道平任副组长,市法院、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执法局、园林环卫局、信访局、高新区管委会、法制办、城管办、征收办,金台、渭滨、陈仓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五拆”工作的规划、征收拆迁、安置、建设等重大问题。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1•【字号】宝政办发〔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1日宝鸡市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为加快补齐我市城市运行保障短板,破解制约宝鸡城市发展的突出矛盾,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结合宝鸡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系列部署,聚焦聚力标志性、引领性、带动性项目,加大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建设力度,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公共卫生、便民服务等重点领域短板,为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补齐短板,保障基本。
坚持底线思维,采取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优先补齐城市运行安全短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大众倾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提升质量、注重实效。
坚持把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在补齐设施短板的基础上,持续优化服务水平,做好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市容市貌整治、应急突发事件处置、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等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尽力而为,稳步推进。
将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上,既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又要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确保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稳步提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鸡市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鸡市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24•【字号】宝政办函〔2022〕33号•【施行日期】2022.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鸡市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24日宝鸡市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函〔2021〕117号)等有关精神,建立健全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增强数据服务能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政务数字化转型升级、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2022年12月底前,进一步理顺全市政务数据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协调有力、职责明确、运转顺畅、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全面摸清政务数据资源底数和普遍共享需求,形成供需对接清单,逐步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共享相关制度,数据共享统筹协调能力显著增强,数据要素自主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破除。
到2023年,全面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供需流畅、安全完备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共享服务体系,数据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增强,数据治理应用水平和支撑保障能力有效提升,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宝政办发〔2016〕56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宝政办发〔2016〕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6日宝鸡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60号)精神,大力推动提质增效升级,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步伐,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一)开展标杆对比提升活动。
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及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等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
积极开展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等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水平。
(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创建。
制定发布《宝鸡市质量品牌“十三五”规划》。
继续做好服务行业品牌推荐、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陕西省著名商标推荐上报工作。
指导我市质量基础较好的园区积极申报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陕西省知名品牌示范区”,推荐我市企业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的品牌价值评价等活动。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17•【字号】•【施行日期】2016.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七部委《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84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惠进才市长副组长:马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琳副市长成员:段寅生市商务局局长陈爱民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刘立民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赵一麟宝鸡海关副关长(主持工作)张永利市国税局局长张积勤市工商局局长杨旺余市质监局局长李晓阳市财政局局长张田力市人社局局长范同兴市科技局局长毛跃利市工信局局长张周让市农业局局长马孝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索东亮市地税局局长张宁市统计局局长贾明贵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周斌市金融办副主任刘平厚市邮政管理局局长杨文明市供销社主任魏莉共青团宝鸡市委员会书记赵晓华陈仓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与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电商办主任车勇前同志担任。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7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9•【字号】宝政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29日宝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聚焦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一四五十”战略,以“三个年”活动为统揽,扎实推进“十项重点任务”,奋力追赶、敢于超越,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5%和7.5%,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粮食产量145万吨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幅2%以上、力争“十四五”以来累计降低10%左右。
三、主要任务(一)推进工业强市,着力蓄积增长势能。
积极推进创新驱动。
持续构建秦创原(宝鸡)创新促进体系,加快建设未来产业创新聚集区,积极创建科创中国试点城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工艺提升、科研人才引进培养投入,积极承担产业链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支持秦川机床牵头创建国家工业母机创新中心,年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户以上。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24•【字号】宝政办函〔2023〕21号•【施行日期】2023.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4日宝鸡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深化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发改委《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市委全会及“三个年”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注重问题导向,注重结合工作,注重建章立制,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服务窗口,紧盯普遍存在的、反映强烈的、治而未绝的突出问题,“小切口、大深入”分级分类治理,着力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扎实的治理成效助推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有效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形成。
二、治理内容(一)重点整治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问题。
1.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严格落实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大清单宣传力度,编制完善实施规范,推动实现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编制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规范行政备案事项运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司法局配合,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试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
对信用良好、合法合规的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时,实行“先证后核”,以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现场踏勘,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具体措施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具体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9•【字号】宝政办发〔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具体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全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具体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9日全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具体措施为做好今年四季度和明年一季度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各项工作,全力稳定全市经济增长基本盘,完成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的目标任务,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全力扩大工业投资1.扩大能源工业投资。
加快麟游县招贤煤矿东翼风井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年度投资2000万元。
抓紧推进永陇矿区后续开发建设。
推动中广核陇县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大唐陈仓贾村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等7个光伏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争取2022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发电。
(市发改委、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稳定非能工业投资。
加快总投资322亿元的189个工业技改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项目91个,完成年度投资48亿元。
推进工业新增产能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工信厅支持总投资13.4亿元的17个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
对纳入省级重点跟踪服务的工业投资和技改项目,做好月度监测,2021年力争完成年度投资30亿元。
对倍增企业和稳增长企业申请全省促产促销奖。
精心组织承办好全省钛产业链技改项目融资对接会。
(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3.加快交通重大项目建设。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荐宝鸡高新区等三家单位申报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的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荐宝鸡高新区等三家单位申报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30•【字号】陕政函[2011]156号•【施行日期】201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荐宝鸡高新区等三家单位申报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的函(陕政函〔2011〕156号)科技部:根据贵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火〔2011〕259号)及贵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集群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53号)的精神,我省在现有产业集群中,筛选出“宝鸡·中国钛谷”钛产业创新集群、西安高新区军民融合通信创新型产业集群、杨凌示范区生物产业集群等三个集群,作为我省推荐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单位。
“宝鸡·中国钛谷”钛产业创新集群是2007年经贵部批复的重点产业集群,现已集聚了钛及钛合金科研、生产、加工、贸易和流通企业400余家,其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2家,亿元以上企业12家,基本构建了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产品有序配套的发展格局,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项目和产品,钛材料及产品占国内市场总量的85%,钛粉占国内市场的65.7%,2010年,产业集群实现销售收入151亿元、产值147亿元。
目前,宝鸡市政府已经制定了《建设“宝鸡·中国钛谷”钛产业创新集群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建设创新型集群建设领导小组。
预计到“十二五”末,“钛谷”有望完成经营总收入1000亿元,建立基地企业600家,组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10家、专业实验室20-25家、专业孵化器10家,创建省级以上著名商标15个、自主知识产权产品200项,制定产品标准50项,把钛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09•【字号】宝政办发〔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9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按照“立足实际,聚焦短板,重点突破,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推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瞄准国际通行规则和评价标准,对标国内最先进理念和工作水平,以市场主体的评价来衡量改革成效,以破解制约改革的难点、堵点问题为导向,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和科学化、标准化流程再造,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前期策划生成、区域评估、数字化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五项重点任务”,打造审批流程优化、中介超市建设、“标准地+承诺制”供地模式、分级分类管理、全流程在线审批、探索“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六大特色亮点”,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
通过加快规范事项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和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90和5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二、持续破解堵点问题(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全面梳理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环节、条件、权责等,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进一步统一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规则和办事指南,对市、县(区)审批事项管理权限和材料要件逐项进行明确,确保同一事项市、县(区)审批要素一致,制订切实可行的精简优化措施,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7〕93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7〕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5日宝鸡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79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切实解决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的问题,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便企利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省总体部署,坚持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五个统一”原则。
强化管理服务,提升政府效能,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管理服务智能化。
依托宝鸡市新型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和电子政务平台,加快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尽快建成政务信息共享应用“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
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模式优化”的思路,既着眼长远,统筹谋划,锐意改革,又立足当前,聚焦现实问题,重点突破,尽快见效。
(二)整合共享范畴。
本次纳入整合共享的政务信息系统指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系统)。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6333”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6333”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宝政办发[2008]61号【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7.03【实施日期】2008.07.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6333”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宝政办发〔2008〕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决定》(宝市发〔2007〕6号)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宝鸡市“6333”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宝鸡市“6333”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三日宝鸡市“6333”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决定》(宝市发[2007]6号)精神,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创新型宝鸡建设,提高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效率,保证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公开、公正,科学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十一五”期间,大力实施宝鸡市“6333”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金属冶炼及加工)、能源化工、烟酒食品和现代农业等6个领域,支持30个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支持建设30个产学研结合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重点科技产业园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辐射带动30个各类科技产业园区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宝鸡市“6333”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包括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和重点科技产业园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一)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是指以已有的重大科技成果为基础,经过中间试验或工业性试验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十三五”工业及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十三五”工业及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16•【字号】宝政办发〔2016〕40号•【施行日期】2016.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十三五”工业及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十三五”工业及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6日宝鸡市“十三五”工业及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为加快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集群发展步伐,建设工业强市,依据《中国制造202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特制定《宝鸡市“十三五”工业及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一、发展基础(一)“十二五”取得的成绩“十二五”时期,面对经济发展形势的剧烈变化,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系列工业产业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产业结构得到稳步优化。
1.工业总量平稳增长“十二五”期间,在工业产业发展领域,我市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实现了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截止2015年,我市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910.17亿元,占GDP比重50.91%,比2010年增长8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2565.55亿元,比2010年增长9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38.73亿元,比2010年增长90%。
工业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支柱,工业经济的较快增长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图1 2011-2015年宝鸡市全部工业增加值及增速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我市紧紧抓住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加快发展的机遇,通过持续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建设、集群化发展和园区化承载“三大战略”,加快了工业产业发展步伐,使我市汽车及零部件、钛及钛合金、石油装备、机床工具、轨道交通及电子电器等产业的比较优势进一步巩固,产业规模进一步发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3]109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3〕10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25日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科技资源统筹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宝市发〔2010〕10号)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宝市发〔2013〕9号),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为核心,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自主创新为关键,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以高新区为重点,建立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促进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统筹协调与部门协作的原则。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统筹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扎实推进,实现科技与金融的有效对接。
2.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的原则。
发挥政府引导和带动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实现企业、金融机构等多方共赢发展。
3.坚持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原则。
在金融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高新区根据区域产业发展,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结合的新机制,创办新机构,使其成为科技金融结合的核心区和示范区。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18•【字号】宝政办发〔2023〕39号•【施行日期】2023.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18日宝鸡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3〕11号),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监管制度框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大力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由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监管部门配合,全面建立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为依据、制度机制为保障、联合抽查检查为主要手段、信息技术为支撑的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
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宝市创新办发〔2018〕4号
关于印发《2018年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18年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8年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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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8年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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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科技部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省科技厅。
市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顾问、组长、副组长。
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5月23日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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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宝市创新办发〔2018〕4号
关于印发《2018年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18年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8年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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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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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科技部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省科技厅。
市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顾问、组长、副组长。
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5月23日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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