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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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8.17•【字号】淮府秘〔2015〕135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淮府秘〔2015〕135号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要求,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努力把淮南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政策对符合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政策支持的项目,按省文件规定市先行兑现。
二、加快科技企业培育培育创新型(试点)企业。
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被正式命名的国家、省级创新型企业再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的给予5万元资助。
三、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对获得国家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的项目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支持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
(1)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新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和动物新品种,一次性奖励5万元。
同一产品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奖励额年度累计不超过10万元。
(2)对新审定的省级主要农作物新品种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院士工作站。
对新建院士工作站并经省备案的,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大于3%,且认真填报研发经费统计报表的给予一定奖励。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建设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建设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c1ee6b1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65.png)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建设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20•【字号】永政发〔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建设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发〔201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现将《永州建设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20日永州建设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为推动全市科技进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步伐,根据《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37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8〕35号)和《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永州的实施意见》(永发〔2017〕1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着力提升创新要素集聚能力、增强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强化创新对经济和社会民生发展的支撑、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和治理架构,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将永州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创新型城市。
二、建设目标到2021年,基本建成适应永州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对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2件;每年取得40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成果。
创新体系日益完善。
建成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4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dd23d38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d6.png)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21•【字号】聊政字〔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持续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以高质量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19〕142号)精神,现就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产业科技支撑能力(一)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
围绕解决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的重大关键技术瓶颈,立足聊城“九大产业”集群的“卡脖子”技术问题,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
通过市县协商、综合评审等方式试点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市县联合项目,整合市、县创新资源,集中力量实现重大关键技术突破。
每个项目市级支持强度不高于500万元。
通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结构优化升级,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动力,为九大产业集群发展起到科技支撑作用。
5年内科技项目库动态储备项目100项左右,累计实施重大科技项目50项以上。
(二)强化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加快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努力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5年内实现100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新材料技术领域,围绕冶金、机电设备制造、汽车、能源动力、精细化工等我市优势支柱产业的发展,研发高强、高韧、耐高温、耐腐蚀、耐磨损等性能或在电、磁、光、声、热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质,功能特殊和结构功能一体化的高性能新型金属和金属基材料。
电子信息技术领域,重点加强软件产业、半导体产业、信息产业基础材料等领域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提高电子信息技术在各行业中的应用。
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3f5b0809e009581b6ad9eb05.png)
关于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创新型试点城市〔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根据科技部?关于同意上海市杨浦区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函?〔国科函政〔2021〕9号〕精神,现就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是上海落实国家战略,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开展方式转变的需要;是发挥科教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老工业城区转型,带动上海东北部地区开展的需要;有利于上海更好地效劳长三角地区、效劳全国;有利于上海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创新效劳功能,实现创新驱动开展。
建设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要坚持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开展道路,坚持“三区融合、联动开展〞的核心理念,以城区结构系统调整为着力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金融创新为保障,以建设宜居城区为支撑,加快实现城区开展模式和经济开展方式的转变。
建设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要集聚全市力量,充分发挥杨浦的根底和优势,着力将杨浦打造成为知识创新策源地与新兴产业引领区、创新创业集聚地与效劳经济先行区、高端人才会聚地与高教改革试验区、先进文化弘扬地与品质生活示范区。
二、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主要任务〔一〕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先行先试。
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三区融合、联动开展〞的核心理念。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教资源的开放共享,充分利用现有公共科技资源,建设各类创新效劳平台。
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知识溢出和技术溢出,发挥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在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大学生创业就业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完善从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效劳体系,推动科技中介机构在杨浦集聚开展,形成多层次的创新公共效劳体系。
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8729b6cac5da50e2534d7f51.png)
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篇一: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同意青海省西宁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函》(国科函字[20xx]8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体[20xx]155号)、《关于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专家咨询意见的函》(国科体函[20xx]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宁市的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一)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着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辖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四区和大通、湟源、湟中三县及建设中的海湖新区,总面积7690.47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0平方公里。
常住人口22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7.1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5%,是一个由汉、藏、蒙、回、撒拉、土族等3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聚居城市,也是青藏高原唯一人口超百万的中心城市。
西宁地处唐蕃古道”和古丝绸之路”南路,是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农业区与牧业区、汉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结合部,是古代东西交往的必经之路。
市区平均海拔2275米,平均气温7.7摄氏度,年均降水量425毫米,冬暖夏凉,是名符其实的中国夏都”。
西宁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目前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西宁市是青藏高原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产业重镇,形成了以公路、铁路、航空运输为主的立体化交通网络,基础设施日臻完备,工业基础较为雄厚,产业门类比较齐全,铝锭、特钢、铁合金、数控机床、明胶、藏药、藏毯、特色农畜产品等在全国乃至世界都享有一定声誉。
有色金属、冶金、医药、建材、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农畜产品加工等支柱和优势产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以轻金属、硅材料和中藏药为重点的新型产业群正在崛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已在全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技术创新中发挥了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农牧业产业化快速发展,旅游业发展势头迅猛。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53f20d2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ffd1a15.png)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30•【字号】荆政办发〔2018〕42号•【施行日期】2018.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30日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根据《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37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7〕80号)精神,结合荆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着力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着力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才等创新力量,着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着力提升政府创新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到2021年,全市以实施创新主体培育、推进产业创新、创新载体建设、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创新科技金融、创新科技扶贫、创新生态营造等八大创新工程为抓手,建立具有荆州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科技竞争力在长江经济带沿线同等城市位居第一方阵,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一)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300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的20%;高新技术企业主营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收入的5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以上,达到480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5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8%。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至0.38吨标准煤以下,新增省级以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30家。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淮政〔2017〕31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淮政〔2017〕31号](https://img.taocdn.com/s3/m/0fcd6109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9a10b43.png)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正文:----------------------------------------------------------------------------------------------------------------------------------------------------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淮政〔2017〕31号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暂行)》已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6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暂行)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科技创新,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根据省政府《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结合淮北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购置研发所需关键仪器设备。
对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分别最高可达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累计最高可达500万元。
补助资金用于研发。
对企业新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增加有效投资1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对新认定(备案)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承担省科技重大专项。
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省、市(县)投入不超过40%,单个项目累计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设立市重大科技专项。
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单个项目资助最高可达200万元。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60c293c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d9.png)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26•【字号】丹政办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丹政办发〔2022〕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26日丹东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意见为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丹东实际,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培育科技型企业群体1.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体系。
对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2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5万元补助,对通过备案的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2万、20万、100万元补助。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丹东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发明专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对已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根据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额度,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0.8万元、0.5万元奖励。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二、支持园区创新发展3.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园区提质升级。
对获批进入国家、省级高新区、创新型县(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名单的园区,分层次、类别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9d12d35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75.png)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萍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0•【字号】萍府字[2014]53号•【施行日期】2014.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府字〔2014〕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萍乡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4年5月20日萍乡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8年)为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促进城市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加快科技协同创新示范区建设步伐,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体〔2010〕155号),结合萍乡市的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一)市情简况萍乡隶属江西,地处湘赣边界,是一座具有一千七百余年历史的中部城市,现辖芦溪、上栗、莲花3县和安源、湘东2区,1个国家级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3827平方公里,人口188.15万,城区面积58.7平方公里,人口59.8万,城镇化率63.45%,森林覆盖率63.57%。
跨入新世纪,面临资源枯竭和城市转型挑战,萍乡率先提出“在合作中发展、在改革中奋进、在创新中崛起”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科技综合实力跃居全省前列,连续4届8年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在科技支撑引领下, 2013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798.33亿元,同比增长9.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30.11亿元,同比增长20.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77.49亿元,同比增长9.8%;财政总收入完成109.8亿元,同比增长9.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37.72亿元,同比增长13.3%;出口总额完成13.48亿美元,同比增长22.5%。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指导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bd855d97c77da26925c5b06f.png)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指导意见【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唐政发[2007]8号【发布部门】唐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7.20【实施日期】2007.07.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指导意见(唐政发〔200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技大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步伐,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若干政策指导意见》(冀政[2006]5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唐山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指导意见。
一、提高全社会科技投入水平(一)努力增加科技投入。
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支撑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力争到2010 年全市平均达到1.5% ,到2020年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强化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
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开发经费投入。
“十一五”期间,大中型企业研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5%以上,拥有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大中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
各类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规定比例,若低于规定比例,应将低于部分进行计提,并单独列支,作为下年度技术开发费用滚动使用。
企业在申请市级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励、申报税费减免、申请政府其他拨款、信用担保时须如实提供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作为技术开发费提取比例的证明,未按要求足额提取技术开发费用的企业不能享受激励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不能申请和获得科技经费对其科研项目的支持、不能获得政府的其它拨款和信用担保。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2afb3f4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ca.png)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4•【字号】银政发[2010]242号•【施行日期】201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发〔2010〕2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银川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银川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函》(国科函〔2010〕81号)文件精神,银川市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创新型试点城市。
为扎实有效推动试点城市工作,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银川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首府,辖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总面积9555.38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115.47平方公里。
2009年全市常住人口170.1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578.1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2.1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5.48亿元;全年财政收入92.57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410元。
近年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国家创新方针为指导,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加快了科技创新步伐,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全市科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科技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1、科技创新实力进一步增强。
银川市具有大中专院校20所、科研机构105家和科技信息机构15家,占自治区总数的75%以上;现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家,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3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8家;省部共建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1家、工程技术中心13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24家。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实施](https://img.taocdn.com/s3/m/6b6a04bd6bec0975f465e254.png)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福州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榕政综[2011]40号【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4.14【实施日期】2011.04.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福州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榕政综〔2011〕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关于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福州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已经市政府2011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关于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二○一一年四月)2010年,我市被国家科技部列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对深入推进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会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加快我市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大意义。
为做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福州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机遇,把创新驱动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支撑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知识产权三大战略,充分利用省会城市科技资源禀赋优势,促进创新要素的集聚涌流,着力突破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到2015年,把福州市建设成为区域创新优势明显、创新管理体系高效、创新资源配置合理、创新引领作用强大的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会中心城市,带动和辐射区域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1、创新资源投入显著增加到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超过2.5%;财政科技投入对社会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同级财政支出的3.0%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收入的年增长幅度;全社会劳动力从事R&D人员数量超过80人·年/万人。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政策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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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政策的通知》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哈尔滨市政府•【公布日期】2013.02.19•【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政策的通知》解读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15%明年起市政府增加科技投入1亿元前景好企业贷款担保额放宽至2000万以上重点领域企业取得知识产权最高补助100万注册资本3万以上即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上获悉,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
《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市基本建成创新特色鲜明、创新活力充沛、产业结构合理、人才名品汇集、创新氛围浓厚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7%;全社会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2.5%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占全社会R&D经费支出比重达到6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高新技术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5%。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共包括16方面的内容。
——增加财政科技投入。
从2013年起,市政府将增加科技投入1亿元,增加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规模。
从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安排专利发展资金,确保专利发展资金占本级财政支出不低于0.05%。
——加大政府科技信贷支持。
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根据其贷款项目的具体情况,贷款担保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贷款担保额可放宽到2000万元以上,担保费可降低0.1—0.5个百分点。
对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按其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总额,通过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给予最高2%的风险补偿。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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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21•【字号】濮政办〔2017〕29号•【施行日期】2017.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濮政办〔2017〕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民创新创造活力,在全市上下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濮政〔2016〕1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5〕11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思想,确立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创新创业新趋势,加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通过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工作体系,进一步激发劳动者创业激情、提升劳动者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使更多的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高质量就业和带动社会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建成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创业培训扎实有效、创业成果显著的省级创业型城市,市本级基本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
濮阳县、清丰县、华龙区力争达到省级创业型城市标准。
全年开展各类创业培训1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亿元,个体、私营企业达到15万户,每万人拥有私营企业达到70户,每万人拥有个体工商户达到316户,创业促进就业达到100万人,各项数据指标达到省级创业型城市标准。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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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16.10.24•【字号】襄政发〔2016〕21号•【施行日期】2016.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襄政发〔2016〕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0月24日关于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就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培育创新主体,壮大创新产业,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努力打造具有襄阳特点,在全国创新版图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成为汉江流域创新要素集聚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创新创业的圆梦地,为建成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的达到3%,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1500亿元,襄阳国家级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超过5500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50亿元,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以上,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1%,科技对经济贡献率达到65%以上。
技术创新目标: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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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0.04.06•【文号】国科发体[2010]155号•【施行日期】2010.04.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体〔2010〕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城市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推动和指导,我们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创造的新经验,请及时报告。
附件:1.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 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附件1: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落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城市在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核心带动作用,在前期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或城区)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城市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是国家经济产出最重要的基地,是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的集聚地,城市的发展对区域和国家发展全局影响重大。
创新型城市是指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突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高、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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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附件1: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落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城市在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核心带动作用,在前期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或城区)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城市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是国家经济产出最重要的基地,是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的集聚地,城市的发展对区域和国家发展全局影响重大。
创新型城市是指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突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高、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显着的城市。
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意义重大。
(一)创新型城市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柱。
党的十七大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2020年我国要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创新型城市具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创新资源集聚的优势,具备率先发展和辐射带动的条件。
实现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战略目标,必须要有一批城市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对创新型国家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创新型城市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着核心带动作用。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本出路在于自主创新。
城市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引擎,创新型城市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能够有效支撑传统产业升级,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区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
(三)建设创新型城市是探索城市发展新模式的迫切要求。
当前,我国城市正处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
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城市发展要破解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制约,解决经济发展的技术含量不高、产业结构失衡和生产方式粗放等问题,必须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道路,探索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城市发展新模式。
建设创新型城市,是我国城市发展转型的内在要求,也是探索城市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积极实践。
(四)建设创新型城市是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加快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创新型城市具有较强的创新资源集成能力和综合配套能力,是区域创新体系的中心节点,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环节。
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促进各类创新资源的统筹协调、优化配置和有效互动,将促进形成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区域创新体系,有效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二、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城市众多,不同城市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
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要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选择一批创新基础条件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对周边带动作用大的城市进行试点,在体制机制和创新政策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其率先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将示范和引导更多城市走上创新发展的道路。
(一)总体要求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创新体制机制,以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基地建设,增强可持续创新能力;着力落实和完善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创新环境。
(二)基本原则1、突出自主创新。
试点城市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实施城市创新发展战略,统筹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力,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创新驱动、促进科学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
2、坚持改革开放。
试点城市要深化科技、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体制改革,围绕制约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等重大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实现改革的新突破,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3、强调各具特色。
试点城市要根据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发展水平等基础条件,明确创新发展目标,突出自身优势特色,探索新型发展模式,对其他城市和所在区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体现总体布局。
结合国家发展总体布局和区域发展规划,选择一批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城市(或城区)进行试点,分区域、分类型、分层次进行布局,分期分批启动试点工作。
5、加强协同支持。
试点工作以地方为主开展,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试点城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所在省(区、市)要给予重点支持,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指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进试点工作。
三、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试点城市要结合自身特点与发展需求,围绕以下试点任务,突出重点、力求突破、做出示范。
(一)确立城市创新发展战略。
把自主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贯穿到城市经济、科技、教育及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制定城市创新发展总体规划,增强创新能力,完善城市功能,探索新型发展模式。
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创新政策环境,进一步加大科技、教育和人才投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集成各类资源支持创新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辐射和带动区域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三次产业在更高水平上协同发展。
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瞄准国际产业发展新方向,结合城市现有基础和发展优势,科学选择和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未来竞争力。
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提高服务业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大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建立多元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引导科技和现代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大公益性社会服务的投入,加强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和谐宜居城市。
加大科学技术普及力度,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公民基本科学素养,促进科技成果更多惠及民生。
(四)大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以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为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合作方式,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战略性、长期稳定的合作机构。
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强技术辐射和产业配套能力,促进形成产业集群。
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合作研发,建立海外研发和转化基地。
(五)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基地建设。
深入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提高就业人口受教育水平和科技人员比重,促进人才的有序流动,集聚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团队。
加大海外人才和智力引进力度,建设国际化的合作研发基地,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科学布局各类创新基地和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创新全过程的研发基地、新型研发组织和创新服务载体,促进创新主体互动和要素流动。
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增强技术储备和持续创新能力。
以提升创新能力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推进高新区“二次创业”,充分发挥高新区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集聚、辐射和引领作用。
(六)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形成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进一步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等的服务功能和专业化水平,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各类技术转移和服务机构,建立高素质的科技中介服务人才队伍。
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资源共享网络建设,完善开放共享的保障政策和运行机制。
创新投融资体系,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探索建立科技银行,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社会资金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的引导支持和风险补偿,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七)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全面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激励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科技金融政策等为重点,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在激励创新需求、促进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军民结合、完善人才评价激励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完善区域创新政策体系。
倡导开放、合作的城市发展理念,努力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城市国际化和区域合作水平。
大力营造创新文化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培育富有特色的城市创新文化。
(八)推进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
深化经济、科技和社会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加强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经济政策与科技政策的协调统一,形成自主创新的整体合力。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民间创造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城市创新发展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建立以创新驱动、科学发展为导向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健全和加强科技管理机构,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探索分工协作、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科技管理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科技部对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进行总体布局和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
试点城市所在省(区、市)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创造良好试点条件。
试点城市要成立以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建立试点工作实施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市直有关部门和所属区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形成联动协同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
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推荐的基础上,科技部研究确定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或城区),批复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