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赔实务.pptx
海上运输理赔
PPT文档演模板
海上运输理赔
二、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赔偿的原则 (一)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
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以赢得被保险人的信任,提高保险人声誉。 (二)主动迅速原则
(三) 先赔偿,后追偿原则
PPT文档演模板
海上运输理赔
二、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赔偿的原则
(四)赔偿适当原则 保险人在赔偿损失时,合情合理,恰到好处。贯彻赔偿适 当原则的途径有以下两种: 1. 补偿原则。以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为限制标准。 2. 比例分摊。重复保险,两家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3. 主要保险制适用原则
(3)船方已签发清洁提单,并在卸货港由理货人 出示的货物残损单上签认的残损
(4)船方已签发清洁提单,并在卸货港由理货人 出示的货物短溢单上签认的货物整件短少。
PPT文档演模板
海上运输理赔
3.工残。港方在装卸作业中造成的货物残损。 工残包括:
(1) 货物在卸货港由于卸货操作违章,搬运、 装卸不慎,使用装卸工具不当造成货物损失
(2) 淡水水损是货物在装卸或驳运过程中遭受雨淋损失 (3)舱汗水损 2. 短少。常见的造成货物发生数量或重量短少的原因: (1)偷窃 (2)包装破裂 (3)原装短少 (4)自然损耗 (5)错发错运
PPT文档演模板
海上运输理赔
3. 破碎、破损、变形、开裂。造成这类损失的原因: (1)包装不良 (2) 海难 (3)配载不当
(3)如果发生全损时,构成保险金额的部分费用尚未支 出,以至无须支出时,其赔偿金额也非全部保险金额。 在这种情况下,计算赔偿金额时应将无须支出的费用予 以扣除。 (例)
PPT文档演模板
海上运输理赔
2、部分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 (1) 货物数量损失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海上货物运输索赔》课件
通知期限
通常为货物到达目的地后 的特定时间内,如7天或 14天。
通知内容
应包括货物损坏或丢失的 情况、数量、价值等详细 信息。
索赔调查
承运人调查
承运人应对收货人的索赔 进行调查,核实货物的损 坏或丢失情况。
调查内容
包括货物的包装、标记、 装载情况,以及运输过程 中的天气、海况等因素。
调查结果
承运人应将调查结果通知 收货人,并说明是否接受 索赔。
仲裁机构
可以选择国际商会仲裁院等仲裁机 构进行仲裁。
诉讼
如果选择诉讼,可以向法院提起诉 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04 海上货物运输保 险与索赔的关系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与特点
平安险
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货 物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以及
共同海损分摊和救助费用。
水渍险
除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外,还承保 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总结词:涉及除货物损失、延迟 交付和货物损坏之外的其他索赔 情况。
其他索赔案例可能包括因承运人 未履行义务、合同违约或承运人 不当行为等造成的损失。
解决这些索赔需要仔细审查合同 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据材 料,以确保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 性。
THANKS
感谢观看
02
货主可能会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要求赔偿延迟交付造成的损失, 如影响后续生产计划、错过销售 季节等。
货物损坏
货物损坏是指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了损坏或变形。这可能是由于船舶颠簸、包 装不善、装卸不当等原因造成的。
货主通常会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以及相关的间接损失, 如影响销售和声誉等。
一切险
除水渍险的承保范围外,还承保 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 失,以及偷窃、提货不着、淡水
第八章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实务.pptx
假如A公司选用CIP贸易术语,情况就 大不相同。在CIP贸易术语项下,A公 司只要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就完成 了交货任务,对货物的风险责任便转 至买方。此时,即便货物被扣于香港, 无法抵达韩国,B公司也得承担对货物 的风险责任。
• 第二,在CIF贸易术语项下,只有“已装船 的清洁提单”才能作为结汇的合理运输单 据。因为货物被扣留在香港码头并未上船, 因此无法取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A公 司凭HOUSE B/L(货运代理提单)去银行结 汇,不符合信用证项下所要求的条件,遭 到银行的拒付也是情理之中。
问:如果在该案中A公司采用的是CIP 术语,情况又会怎样?
• 案例分析及经验吸取 第一,从运输方式和风险划分的角度来看。
A公司的货物从深圳的仓库,途经香港运 至韩国,其运输方式分为两段:深圳—香 港是一段陆上运输,香港—韩国是一段海 上运输,运输方式可以看作陆海联运。在 CIF下,A公司要对货物的风险承担到货物 在装运港香港“越过船舷”为止。货物被 扣留在香港,无法如期上船,A公司违约, B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方式 1、出口货物的投保 我国出口合同,以CIF、CIP成交,由我方 向保险公司投保。
出口货物保险,采用逐笔投保方式。在完 成托运手续取得配舱回单后,出口企业即 可办理保险手续。
• 2、进口货物的投保 按FOB、CFR、FCA和CPT成交的进口货物,由 我进口企业办理保险。
第八章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 第一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投保与承保实务 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实务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1、由谁投保
《2000年国际贸易 术语解释通则》 规定卖方买保险
CIF
CIP
• CIF和CIP同属于C组贸易术语: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课件
除外责任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特定风险和损失,如战争、核辐射等特殊风险。
02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种类
平安险
平安险是最基本的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主要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 致的损失。
平安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 碰撞、触礁、沉没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相关的施救、救助
风险转移与分散
风险转移
通过购买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确保在发生损失时能够得到经济补 偿。
风险分散
通过多元化运输方式和路线,降低单 一运输方式或路线的风险集中度,减 少潜在损失的影响。
THANKS 感谢观看
货物价值的100%。
一切险
一切险是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中承保范围最广的一种保险。
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除了特别约定的除外责任外,所有因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外来风险和施救、救助费用造成的损失都由保险公司承担。
一切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的,通常为货物价值的150%。
其他附加险
其他附加险是指在基本险的基 础上,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 过程中的特殊风险,增加特定 的保险条款。
费用。
平安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的,通常为货物价值 的110%。
水渍险
水渍险是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增 加了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
致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 损失,包括海上风险和内陆风险
。
水渍险的保险金额也是按照货物 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的,通常为
核对信息
保险公司核对保险单的信息和 资料,确保准确无误。
第11章 海上货物索赔《国际货物运输》PPT课件
11.6.2 承运人的赔偿限额及免责
承运人应当按照《国际货协》第39条确定的责任范围和第 42~45条规定的赔偿额对发货人或收货人承担由运输合同 产生的责任,免责事项导致的货方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42条和第43条规定,货物灭失或短少的赔偿额按照商品 的价值计算,有声明价值的,按照声明价值赔偿,但货物 短少的重量计算,应当扣除自然减量部分。第44条规定, 货物损坏的赔偿额应当按照货物价格降低的部分计算。第 45条规定,延迟交付的赔偿按照违约金的形式赔偿,该条 对不同时间的延迟交付规定了不同的按运费百分比计算的 违约金。
• 全损的原因: 本船沉没、触礁、火灾、抛货、遗失、政府行为、 盗窃、海盗、战争行为等。
• 破损的原因: 积载不当、装卸不当等。 • 淡水水湿的原因: 雨雪中装卸货物、救火过程造成的货损、舱内管
系 泄漏等。
• 海水水湿的原因: 海上风浪、船体破损、压载舱漏水等。 • 汗湿的原因: 通风不良、衬垫、隔离不当、积载不当等。 • 污染的原因: 混载、衬垫、隔离不充足等。 • 腐烂变质的原因: 积载不当、舱温、通风控制不当、制冷设备故障,
11.4. 5 索赔文件
——正式索赔函两份(收货人/发货人向代理公司、代理公司 向航空公司);
——货运单正本或副本; ——货物商业发票、装箱清单和其他必要资料; ——货物舱单(航空公司复印); ——货物运输事故记录(货物损失的详细情况和索赔金额); ——商检证明(货物损害后由商检等中介机构所做的鉴定报告 );
3.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索赔前不得损害保险人的利益,并应积极的协 助保险人向责任方索赔。如果因被保险人的不当作为或不作为导 致了保险人索赔权利的丧失或损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 损失。所以,被保险人有义务维护保险人对第三人的索赔权。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讲义课件(ppt 88页)
• 所作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 是为了解除危险,而不是由危险直接造成的;
• 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必须是有效的,也就 是说经过采取某种措施后船舶和/或货物全部
或一部分最后安全抵达航程的终点港或目的 港,从而避免了船、货同归于尽的局面。
课件 制作者:张袆
12海上风险
进
单独海损
出 口
单独海损(particular
取了救助措施并获得成功而向其支付
的报酬,保险人对这种费用也负责赔
偿。
课件 制作者:张袆
19
进
外来风险
出
口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实由 于 受偷 潮窃 受、热雨、淋串、味短 、量 生、 锈玷 等污 一、 般渗 外漏来、原破因碎所、造务
成的风险损失。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交货不
到、拒收、政府禁令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 的风险损失。
达到合同约定年龄、期限承担给予保险责任的
商业保险行为。按保险标的(subject matter
insured)的不同,保险种类可分为:
财产保险: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责任保险:如产品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如出口信用保险 人身保险:如寿险
课件 制作者:张袆
4
进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种类 出
口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因运输方式不同分为实:
沉。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不能
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买方为此向卖方提出
索赔,理由是,卖方明知海湾有战事公海上
不平安,而没有投保战争险,致使买方利益
受损。
课件 制作者:张袆
32
保险案例1分析
进 出
口
[案例分析]
实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PPT课件
租船运输:程租、期租、光租
班轮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海牙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自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止。 大多数船公司的提单采用,“钩至钩”
使用船上起重机:货物被吊离地面起至被吊离船落地止。 使用岸上起重机(岸吊):“舷至舷” 使用驳船装卸时:货物被吊上钩起至全部卸到驳船上
班轮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解
共同海损=9000×80%+3000+100=1030(美元) 单独海损=9000×20%+5000+200=7000(美元)
2.船舶的共同海损损失。
船舶的共同海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被抛弃的船舶附属物品。如救生艇、船帆、传
动装置、零件、船锚等。 ② 为了使船舶和货物的安全而进行的搁浅措施造
石油和散装货物运输,如使用管道和输送带,承 运人责任期间为: 货物被输送至管道或输送带的入舱口起 至货物被送到船舶与管道或输送带的最后一个接 点止。
《汉堡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港到港”----从承运人接管货物时起到交付货 物时止。
解决了货物从交货到装船和从卸船到收货人 提货这两段没有人负责的空间,明显地延长了承 运人的责任期间。
租船运输:
货主与船东协商租船条件,签订租船合同。运费低,以运输大宗货物为主。 分
航程租船:船方负责一切船舶航行的一切费用。 定期租船:
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负责燃料费、港口费、 装卸费、垫包物料费。
船方:负责保持船舶适航性和船级;船员伙食费、薪 资;船舶维修;船用物料;船保险。
光船租船:定期租船的一种。所有权归船东
任。
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按运输方式分)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陆运险: 同水渍险 陆运一切险:同一切险
第六章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保实务
不定值保险:存在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两个概
念。
不足额
不定值保险
足额
超额
例2:投保人B有一套别墅,市场价值1000万, 向保险公司C投保火灾险,保险金额1000万, 保险期限内,一场大火整个别墅烧毁,但现 在由于房价下跌,该别墅市场价值仅为800万。
问题1:保险公司赔付额度?
问题2:若保险金额为800万,发生损失500万, 保险公司赔付?
第四节 批改保单
一、批单介绍 1、承保规定允许修改的条件和内容 2、增加保额、更改险别的条件限制
没有损失或风险
被保险人不知标的物遭受损失
3、批单的内容应与原保险单相联系 4、批单必须是保险公司签发的 二、常见的批单格式
第五节 指导客户进行防灾防损
主要内容:
承保前防灾防损
防灾防损
运输中防灾防损
出险后防灾防损
一、保险金额的确定 定值保险:仅仅确定一个保险金额,不存在不
足额保险的问题。 例1:投保人A有一副唐伯虎的画,出于安全考
虑,向保险公司投保火灾险,双方约定保险 金额为500万,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保险责任内 的事故导致保险标的损失50%,现在经验证 该画为明代赝品,市价200万。 问题:保险公司赔付额度?
1-(1+加成率)×保险费率
例3:上海某进出口公司出口某品牌轿车50台 到英国,起运港是上海,目的地港是伦敦, 以FOB价格成交,每台10000英镑,运费率 是2%,保险费率为1%,按CIF价格加成10%, 计算保险金额和保费?
三、免赔额(率)的运用 1、相对免赔率 2、绝对免赔率 3、绝对免陪率的适用
C、烟雾试验。先将集装箱所有通风孔和泄水 孔关闭,再用胶纸密封,将烟雾发生器置于 箱内放出烟雾,遂将箱门关闭,在箱外检查 有无烟雾冒出,以无烟雾泄漏为密封合格。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讲义课件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讲义课件一、引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或损坏所引起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保障。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为货物所有者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保障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本讲义将介绍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原则、类型以及索赔流程等内容。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为货物所有者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担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货物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保险合同中明确了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内容。
货物所有者需要购买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来保障货物的安全。
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则1. 最高诚信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遵循最高诚信原则,即保险合同各方应诚实、真实地向对方披露相关信息,遵循合同约定的义务。
2.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确保保险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受到保险金赔付的人。
3. 共同利益原则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共同维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并通过合作解决问题。
四、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类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全险全险是指保险公司对在整个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负责,包括自然灾害、海盗袭击、运输工具事故等造成的货物损失。
2. 战争险战争险是指保险公司对由于战争、敌对行动或与之相关的事件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
3. 罢工险罢工险是指保险公司对由于罢工、工人骚乱等事件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
4. 综合险综合险是指将全险、战争险、罢工险等多种险种进行组合,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五、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流程1. 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货物损失或损坏。
2. 报案货物所有者在发现保险事故发生后,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会对报案进行审核,核实货物损失情况,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赔偿金额。
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与理赔PPT(36张)
经常出现的问题:
1.对承运人的识别出现错误。如索赔对象实际上 是承运人的代理人或管理人。 2.时效丧失。有些国家不承认当事人协议延长时 效的法律效力。 3.索赔主体错误。按照英美法,保险人仍只能以 被保险人的名义索赔。 4.忽视了运输合同中有效的仲裁条款,不当提起 诉讼被法院驳回或中止。 5.因事先未取得担保,胜诉判决或仲裁裁决无法 执行。 6.承运人援引责任限制成功。
二、承保
(一)承保手续 1.审核投保单 2.核定保险费率和计算保险费 3.缮制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4.粘贴保险条款和特约条款 5.复核 6.签章 7.单据分发
承保流程图
(二)保险单的批改和批单
1.保险单批改的的作用 2.批单的内容 经常批改的内容有: (1)更改被保险人的名称。 (2)更改标记。 (3)更改包装、数量。 (4)更改商品名称。 (5)更改保险金额。 (6)更改船名。 (7)更改开航日期。
•
16、成功的秘诀在于永不改变既定的目标。若不给自己设限,则人生中就没有限制你发挥的藩篱。幸福不会遗漏任何人,迟早有一天它会找到你。
•
17、一个人只要强烈地坚持不懈地追求,他就能达到目的。你在希望中享受到的乐趣,比将来实际享受的乐趣要大得多。
•
18、无论是对事还是对人,我们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本分,不与过多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也不要因为关系亲密便掏心掏肺,切莫交浅言深,应适可而止。
•
3、命运给你一个比别人低的起点是想告诉你,让你用你的一生去奋斗出一个绝地反击的故事,所以有什么理由不努力!
•
4、心中没有过分的贪求,自然苦就少。口里不说多余的话,自然祸就少。腹内的食物能减少,自然病就少。思绪中没有过分欲,自然忧就少。大悲是无泪的,同样大悟无言。缘来尽量要惜,缘尽就放。人生本来就空,对人家笑笑,对自己笑笑,笑着看天下,看日出日落,花谢花开,岂不自在,哪里来的尘埃!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赔实务.pptx
❖ 其他因素 保单有效性
被保险人是否有可保利益 保费是否付讫
三、立案 1、立案编号 2、保险单号码 3、被保险人 4、保险标的名称 5、保险金额 6、运输工具名称 7、损失情况 8、处理计划
第二节 检验、查勘、定损
一、查勘检验 (一)检验外包装 1、核对包装种类、唛头、箱号 2、是否印刷注意事项标记 3、包装是否符合运输要求 4、包装材料是否新的
二、是否有可保利益 要求:
购买保险时有保险利益?
发生损失时有保险利益?
三、损失及索赔是否在保单规定的有效期内 1、保险责任期限 2、索赔时效(2年)
期内索赔式
期内发生式
四、损失是否发生在运程之内 五、损失原因 近因原则:最直接导致和最有效的原因 (一)单一原因
(二)多种原因
同时发生
部分是承保风险 均是承保风险
另外,即使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价值相同, 也不宜以保险价值作为赔偿限额,至少不能 以保险价值作为赔偿限额的唯一尺度,还要 考虑可保利益价值与实际损失金额。否则, 在发生部分损失时,若以保险价值为限,有 可能出现各家保险人赔付之和虽小于价值, 但高于实际损失的情形,违背了被保险人不 得因保险而获利的基本原则。
损失可以区分 损失不能区分
连续发生
没有中断 中断:新介入的原因为近因
六、损失是否由承保风险引起 七、损失是否符合保单险别规定的损失程度 八、损失是否扩大了 九、有无免赔率 绝对免赔、相对免赔。 注:计算单位
十、有无重复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1条第3款规定:重复 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 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的保险。但是,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修改草案)》第41条第4款将重复保险界定为:重 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 、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 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构成要件:
保险责任期间具有重叠性:
重复保险责任期间的重叠性包括全部重叠和部 分重叠。全部重叠,是指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间完全 相同,亦称同时复保险。部分重叠,是指保险责任 的起讫时间非完全相同,但存在部分相同,亦称“异 时复保险”。“不过保险期间之始期及终期,并不以 绝对相同为必要,只期间有一段重复,则在其重复 期间内,仍为复保险契约。”“所谓同一期间,不必 数个保险契约之始期与终期,完全相同,只须其一 部分的期间,立于交叉关系,而发生共利之利害者 ,即成为复保险。”
二、是否有可保利益 要求:
购买保险时有保险利益?
发生损失时有保险利益?
三、损失及索赔是否在保单规定的有效期内 1、保险责任期限 2、索赔时效(2年)
期内索赔式
期内发生式
四、损失是否发生在运程之内 五、损失原因 近因原则:最直接导致和最有效的原因 (一)单一原因
(二)多种原因
同时发生
部分是承保风险 均是承保风险
倒签单:倒签单就是出险在先,保险在后。风 险已经出现,保险公司再签发的保单叫倒签 单。当然这是非法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
一、正本保险单
1、缺失的话,被保险人或索赔人签署保单担保 函。
2、资格审查
索赔人不是被保险人,提供授权书
收货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
二、相关贸易及运输单据 1、货物发票 2、装箱单 3、运单(海运提单、铁路运单、航空运单) 4、汽车运输合同 5、租船合同
此外, 有教材认为这里的“期间”是指数 个保险合同的“生效期间”,本文认为这里 的“期间”应指“保险责任期间”。因为保 险合同的生效期间并不一定与保险责任期间 完全一致,有时保险合同已生效,但保险责 任期间未开始,因此,该“期间”应该指“ 保险责任期间”,而非保险合同“生效期间 ”。
连带责任赔偿:
❖ 其他因素 保单有效性
被保险人是否有可保利益 保费是否付讫
三、立案 1、立案编号 2、保险单号码 3、被保险人 4、保险标的名称 5、保险金额 6、运输工具名称 7、损失情况 8、处理计划
第二节 检验、查勘、定损
一、查勘检验 (一)检验外包装 1、核对包装种类、唛头、箱号 2、是否印刷注意事项标记 3、包装是否符合运输要求 4、包装材料是否新的
损失可以区分 损失不能区分
连续发生
没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断 中断:新介入的原因为近因
六、损失是否由承保风险引起 七、损失是否符合保单险别规定的损失程度 八、损失是否扩大了 九、有无免赔率 绝对免赔、相对免赔。 注:计算单位
十、有无重复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1条第3款规定:重复 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 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的保险。但是,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修改草案)》第41条第4款将重复保险界定为:重 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 、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 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第四节 责任审定
一、被保险人是否违反最大诚信原则
明示保证 默示保证
保险合同条款 船舶的“适航”、“适运”
被保险人义务: 1、目的地及时提货、申请检验的义务 2、实施合理抢救的义务 3、及时告知和加缴保费义务 4、提供必要单证义务 5、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
实际责任后,有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
(二)检验内包装 1、内包装及衬垫是否适应货物特性 2、包装内部的排列和装置 (三)判断损失原因 注:检验不但是为理赔责任认定提供依据,也
是为了追偿做准备。
(四)施救和损余处理
1、迅速分割完好和残损货物
2、修补或重新包装
包装轻损
修补
包装严重破损
重新包装
3、重新捆扎
4、虫蛀的货物需要立即熏蒸杀虫
5、整理加工 二、鉴定损失 1、损失程度 结合残货在使用及销售方面受到的影响和有无
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连带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可选择其中的任一保险人 或数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已赔偿部分 超过其应承担的责任,可以向其他保险人追偿 。在连带责任赔偿立法例中,各保险人对外( 被保险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比例进行分担)。
赔偿限额
重复保险中赔偿限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 保险价值确定法,例如我国《保险法》第41条规定 “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另一种是 实际损失确定法,例如《海商法》第225条规定“ 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受损价值”。笔 者认为,与保险价值确定法相比,以实际损失确定 法确定重复保险的赔偿限额更为合理。保险价值确 定法的弊端在于: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合同若既有定 值保险,又有不定值保险,或全部为不定值保险, 则每份合同下保险价值不尽相同,究竟以哪一保险 价值为准不好确定。
目的地不是承保 公司所在地
直接通知保险人
指定的检验、理赔 代理人 其他合格检验人、 公证机关
注:为了更好的确定责任,被保险人还可以要 求会同承运人与保险人或保险人的代理人实 施联合检验。
二、审核损失通知、提出损失控制建议 (一)审核内容
损失原因
保险责任确定 损失程度
承保险别
❖ 保险期限
货物所在地 货物到达日期 提货日期
其他替代用途。 2、特殊货物 需要专业人员鉴定
3、大宗散装货物 (1)查明损失原因及确定责任归属 (2)取得责任方证明(扣船) (3)货物损失具体数量确定:联合检验 (4)不定期的监装、监卸 三、缮制检验报告 “缮制”就是“制作”的意思,一般把根据一定的
格式制作各种单据叫缮制单据。
第三节 审核单证
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指提单上未附加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 缺陷的批注的提单。承运人如签发了清洁提 单,就表明所接受的货物表面或包装完好, 承运人不得事后以货物包装不良等为由推卸 其运送责任。在签发清洁提单的情况下,如 交货时货物受损,就说明货物是在承运人接 管后受损的,承运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三、索赔函
1、向责任方提出书面索赔
2、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包括索赔理由、索赔金额及计算方式
四、货损货差证明
形式:海事报告(关于货物损失的官方报告) 、理货记录、船港交接证明、铁路或航空部 门的货运记录、海关记录、商检报告等责任 方或相关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报告。
五、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与货损货差证明的法律效力不同。
第三章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理赔
第一节 接受报案 一、损失通知 (一)损失通知和申请检验的期限和意义 1、便于确定损失是否发生在有效期限内 2、有利于迅速取证,确定责任 3、保险人及时提出施救建议 注:“立即”和“及时”
(二)损失通知和申请检验的方式
1、损失通知
口头方式
书面方式
2、申请检验方式
目的地为承保公 司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