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过户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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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过户详细流程
1、首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二楼)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2楼公房科盖章(需要10个工作曰左右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复印件2份)。 (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5、用以上资料在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即我们说的上市证;
6、到这步后,已经完成了在房改办的所有手续。
已购公有住房上市需知:
----A、何谓公有住房?又何谓公有住房上市? 公有住房是指职工已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而公有住房上市是指已购公有住房依法出售、交换、出租的行为。
----B、已购公有住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可出售、交换及赠与? 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出售、交换、赠与: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已购公有住房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抵押、出租。
----C、未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须作什么安排
----1、未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需经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测量计算属于该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
----2、对于10层以上(包括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3、对于10层以下的多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4、原产权单位已撤消的,该房款应交付其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交付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5、以上收入应全额存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6、已购公有住房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测量费用,由收取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价款的单位负责;
----7、已购买所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所得价款
应全额归原产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