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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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和管理
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和管理按照《关于转发<浙江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松食安委办[2014]14号)执行。
申报管理流程:
1.市场监管协管员对网格内举办红白喜事聚餐100人以上的进行登记备案,原则上提前3天填写《浙江省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特殊情况及时报备),举办人一并提供菜谱,并向举办方告知《浙江省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告知书》,由举办人和承办厨师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和《浙江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合同》,并及时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告备案。
2.乡镇(街道)接到报告后,原则上聚餐人数100-199人的由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属地市场监管协管员进行指导,200人以上的由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市场监管所和卫生院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填写《浙江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现场指导表》。
3.聚餐48小时内,市场监管协管员及时关注聚餐情况,发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及时向乡镇(街道)报告。
4.聚餐48小时后,乡镇(街道)对聚餐情况归档,填写《浙江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