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化常识之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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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常识之“避讳”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但人们对“死”,自古至今都讳莫如深,为避讳起见,取了诸多别称。古代对人死的称呼反映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严格的等级制度,《礼记•曲礼》:“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一)按身份等级
天子死为“崩”或“驾崩”,诸侯死为“薨”,大夫死为“卒”,一般官员死称“逝”,士死曰“不禄”,庶人(平民)死曰“死”。
崩:专用于指帝王、天子、太后之死。电视剧里常有皇帝驾崩的场面。“崩”本义是山倒塌。《汉书·五帝纪》:“山陵不崩,川谷不塞。”帝王、太后之死,就好象山倒塌了一样。
薨:古代称诸侯或有爵位的大官死去(唐以后二品以上官职死亦以此称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公(鲁襄公)薨之月,子产相郑伯以如晋。”清代对王、公、侯、伯的世爵之死,称为“薨”。
卒:专用于指大夫或相当于大夫及其以上的高级官员的死。“卒”原有“终”、“尽”的意思。引申为指大夫的死,唐代以后则用作“死”的通称。
死:专用于庶人,即无官爵的平民百姓和官府的低级官员、差役的死。“死”的本义就是指人死,由人死引申为动物的死。《论语·泰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如果再细分:《礼记·檀弓上》:“君子曰终,小人曰死。”;“少者曰死,老者曰终。”
(二)按年龄
古代称未成年人不满20岁死曰“殇”或“夭折”。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 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仪礼•丧服传》:“为国战死者:国~。”但男子已订婚,女子已许嫁者则不为“殇”。(三)按特殊原因
为某事舍命为“殉”,死于外地谓之“客死”。
词汇补充:
【弃养】:婉言父母死亡。父母去世,子女不得奉养,故称。
【升遐】:帝王之死的委婉说法。
【登遐】:同“仙逝”,人死的婉称;又用作帝王死亡的讳称。
【不禄】:①古代用以称士死;②诸侯、大夫死,讣文上的谦词;③指夭折。【失怙】:指死了父亲。语出《诗·小雅·蓼莪》:“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失恃】:指死了母亲。
【作古】:旧时指年长者之死。
【寿终正寝】:称成年男子特别是老年男子的正常死亡。(古时男子将终,卧于正厅东首,安然逝去。)
【寿终内寝】:称成年女子特别是年老妇女死亡。(古代女子将终,仍居内寝,不必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