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采煤处罚范本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采煤处罚范本煤矿安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违反煤矿安全规定的人员,必须进行严肃的处罚。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制定了一项煤矿安全奖惩制度,下面是一份采煤处罚的范本,仅供参考:一、违反煤矿安全规定的处罚:1. 无证照上岗处罚:违反《煤矿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未经培训并持证上岗,将处以罚款5000元,并停工整治,直至取得合格的证照后方可重新上岗。
2. 擅自改变作业工艺处罚:违反《煤矿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采煤作业原有的工艺流程,导致安全风险的,将处以罚款10000元,并经技术部门审核并改为符合安全要求的工艺流程。
3. 未按规定进行巡检处罚:违反《煤矿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进行煤矿的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未及时报告和处理的,将处以罚款5000元,并对负责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4. 未按规定进行防尘处理处罚:违反《煤矿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防尘处理,致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标的,将处以罚款10000元,并要求进行整改,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恢复作业。
5.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处罚:违反《煤矿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导致工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将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直至达到要求。
6.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处罚:违反《煤矿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造成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将处以罚款20000元,并要求进行安全设施的整改。
7. 未按规定安排检测和维修人员处罚:违反《煤矿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要求安排专职的检测和维修人员,导致安全设备的失效或未及时修复的,将处以罚款10000元,并责令配备专职的检测和维修人员。
二、违反煤矿安全规定的奖励:1. 定期举行安全知识竞赛,高分者给予奖励;2. 安全隐患发现者给予表彰和奖金;3. 完成安全工作任务的给予奖励;4. 连续多月无安全事故的班组给予集体奖励;5. 表现优异的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
2023年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
2023年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照《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2023年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开采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奖励和处罚工作,涉及煤矿企业、矿工、煤矿管理部门等相关主体。
第三条煤矿安全奖惩制度以激励安全生产为目标,注重积极奖励并建立严厉的处罚制度,旨在推动煤矿行业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第四条煤矿安全奖惩制度中的奖励和处罚应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处理,不得滥用权力,防止不当干预。
第二章安全奖励管理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奖励安全生产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工的安全生产表现,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激发其积极性。
奖励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一)发放奖金、奖品等物质奖励;(二)提升岗位职称、加薪等人事奖励;(三)颁发荣誉证书、奖杯等荣誉奖励;(四)组织集体旅游、活动等其他激励方式。
第七条分公司、采矿队、班组等各级部门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各级表彰奖励分级别设立,并公示相关奖励名单。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奖励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制度,鼓励科技创新,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培训,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员工培训计划,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统计和汇总煤矿安全奖励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奖励情况的统计数据。
第三章安全处罚管理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煤矿的生产设备、施工场所、工艺流程、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煤矿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发生事故时,相关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制度,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追责问责。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采煤处罚范本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采煤处罚范本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是煤矿企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矿工安全意识和违规违纪行为的惩罚力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煤矿采煤处罚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矿采煤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采煤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矿工安全教育,倡导安全文化,规范煤矿从业人员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煤矿的采煤作业,包括矿井煤矿、露天矿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从业人员采煤行为,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同时也是为了惩罚煤矿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煤矿采煤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采掘技术、矿井通风、煤层支护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奖惩对象为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施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等。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六条对于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设备,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其他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相关奖励办法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公司将对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奖励的依据;同时,公司将加大对安全设备的投入力度,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给予使用设备的从业人员一定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八条煤矿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将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1. 违章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私拉乱接电线、操作不当、未按规定操作等。
2. 越权作业:指超越或不按照职责范围进行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救援人员越权下井作业、外委单位人员越权作业等。
3.超负荷作业:指在超过岗位允许的作业负荷范围内进行作业,包括人员超负荷作业、设备超负荷作业等。
4. 忽视安全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私拆安全设备、违反作业规程等。
掘进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制度总则为加强掘进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掘进工作的员工及相关部门。
三、奖惩原则1. 奖惩分明,奖优罚劣;2. 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3. 公正、公平、公开;4.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
四、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标兵: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安全生产标兵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班组,给予安全生产先进班组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经采纳实施后,对企业和员工有显著效益的,给予安全生产创新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 安全生产培训奖励:对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培训奖励。
5. 安全生产无事故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连续无事故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惩罚措施1.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违反操作规程: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4.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5. 损坏、破坏安全生产设施:对损坏、破坏安全生产设施的,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六、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员工或班组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奖励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表彰和奖励。
2. 惩罚程序: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惩罚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处理。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4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煤矿安全工作中发生的各种违章行为以及安全生产事故,依据本单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条本规定的基本原则是奖惩相结合、宽严相济、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煤矿安全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煤矿安全工作方针和政策,全面负责煤矿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五条煤矿安全工作部门为煤矿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煤矿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煤矿安全巡查小组为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煤矿工作场所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机构为煤矿工人提供安全生产培训、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等各类培训服务。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八条对于在煤矿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工作、提出有效建议、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或个人,可给予以下奖励:(一)先进集体奖:对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模范集体给以奖励,如奖金、奖状、奖杯等。
(二)先进个人奖:对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以奖励,如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等。
(三)技能大赛奖励:对于在煤矿安全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选手给与奖励,如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等。
(四)其他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他认可的突出贡献给以奖励。
第九条奖励的评选方法和标准由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制定。
第十条奖励经颁发后,应及时公布在煤矿内部及相关媒体,加强宣传,树立榜样,在煤矿内部营造出安全文化。
第十一条对于煤矿安全工作中发生的积极救援、防止事故扩大等行为,应及时给予奖励,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安全警觉和责任心。
第十二条奖励的资金来源可以是煤矿安全工作专项资金预算,也可以是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自筹奖励资金。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因地质变化需要变更支护形式未编补充措施而施工的,罚主管队长、技术负责人各1000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2.工作面无爆破图表、无施工牌板或不按图表打眼、装药,罚主管队长300元、跟班队长500元。
3.工作面没有配备完善的施工图板,三图一表不全,罚主管队长300元、技术负责人500元。
4.巷道贯通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5.不经批准,擅自更改支护形式,罚主管队长1000元,技术负责人1000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擅自降低支护强度的,所施工工程按不合格论处并追究责任。
6.工作面不按措施施工,擅自改变施工程序,罚主管队长、技术主管各1000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7.放炮后待炮烟吹散后,班组长负责指定专人进行敲帮问顶,清除浮矸(煤),然后再进行作业。
否则,罚当班班长、组长各100元。
8.锚杆不按设计要求打注(不贴岩面、松动、外露、角度不合格)每根罚30元,少打者按照降低支护强度处理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9.作业现场没有扭矩力扳手的罚款100元。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采煤处罚范本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采煤处罚范本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是煤矿企业为了保障生产安全,促进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而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采煤处罚的范本,共计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采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煤矿生产一线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矿工、电工、机修工等。
第三条企业建立奖惩制度,对员工遵章守纪、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奖励,对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行为予以处罚。
第四条奖惩原则:奖罚分明、因情因根因故而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五条奖励标准1.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工伤事故的要求,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任何人员发现安全风险并及时有效处理措施者,奖励现金人民币500元以上或其他物质性奖励。
2. 连续100天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者奖励1000元现金或其他物质性奖励。
3. 成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先进团队者,由企业奖励5000元人民币或其他物质性奖励。
4. 在国家、行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者,由企业予以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
5.其他情况下,按照安全生产成绩和地方政府的文件要求给与奖励。
第六条奖励审批程序1. 每月由各部门提报相关人员的奖励情况;2. 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审核,逐级审批;3. 煤矿安全管理部门提报煤矿经理办公会议进行审核;4. 煤矿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签署奖励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七条处罚标准1.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予以反思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扣奖金并扣分1-3分。
2. 具体违规行为与相应的处罚措施如下:a) 未佩戴好安全帽处罚100元人民币,并扣奖金20%;b) 未戴好防护用品处罚100元人民币,并扣奖金20%;c) 驾驶机动工具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200元人民币,并扣奖金30%;d) 进入作业面及危险区域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防护帽处罚500元人民币,并扣奖金50%;e) 吸烟、打电话或使用其他电子设备处罚200元人民币,并扣奖金30%;f) 发生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事故的,根据违章行为轻重,罚款200-500元,并扣奖金30%-50%。
煤矿安全奖罚制度范本
煤矿安全奖罚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矿工安全意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奖罚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区的矿工,包括在职矿工、临时工等。
3. 矿方将严格执行本奖罚制度,依法进行奖罚,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二、奖励措施1. 安全意识奖励a. 每月评选一名安全意识模范矿工,奖励人民币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b. 每季评选一名安全意识先进矿工,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
c. 每年评选一名安全意识杰出矿工,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
2. 安全生产奖励a. 每月评选一名安全生产模范矿工,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b. 每季评选一名安全生产先进矿工,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
c. 每年评选一名安全生产杰出矿工,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
3. 安全管理奖励a. 每月评选一名安全管理模范矿工,奖励人民币1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b. 每季评选一名安全管理先进矿工,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
c. 每年评选一名安全管理杰出矿工,奖励人民币1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
4. 安全事故防范奖励a. 每月评选一名安全事故防范模范矿工,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b. 每季评选一名安全事故防范先进矿工,奖励人民币4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
c. 每年评选一名安全事故防范杰出矿工,奖励人民币2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
三、处罚措施1. 安全违规处罚a. 超速行驶:首次罚款人民币500元,再次罚款500元并降职处理。
b. 未佩戴安全帽:首次口头警告,再次罚款100元。
c.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首次口头警告,再次罚款500元。
d. 违规吸烟:首次罚款100元,再次罚款200元并扣除年度奖金。
e. 违反安全规程:首次罚款500元,再次罚款1000元并停职处理。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模版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掘进工作中对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措施的违规行为的处罚管理。
第三条掘进工作的处罚原则是: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违法必究。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掘进工作的安全奖惩制度,对不同性质、程度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并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五条掘进工作的奖励原则是:表彰先进、激励员工、促进安全生产。
第二章奖励管理第六条对于在掘进工作中表现优秀、为煤矿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可以给予以下奖励:(一)表彰先进个人奖。
对在掘进工作中成绩突出、杰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二)集体表彰奖。
对在掘进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三)岗位技能竞赛奖。
对在掘进工作中参加技能比赛获奖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安全知识竞赛奖。
对在掘进工作中参加安全知识竞赛获奖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对于在掘进工作中表现突出、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的个人和单位,可以给予以下奖励:(一)安全先进个人奖。
对在掘进工作中积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的个人,给予表彰,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二)安全先进集体奖。
对在掘进工作中积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的单位,给予表彰,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三)安全技能竞赛奖。
对在掘进工作中参加安全技能比赛获奖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安全知识竞赛奖。
对在掘进工作中参加安全知识竞赛获奖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八条煤矿应当及时公示获得奖励的个人和单位名单,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处罚管理第九条对于在掘进工作中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措施的违规行为,根据其性质和程度,可给予以下处罚:(一)口头警告。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轻微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要求其立即改正。
煤矿掘进奖罚制度
煤矿掘进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掘进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提高掘进效率,奖励先进,惩罚落后。
2. 适用于所有参与煤矿掘进工作的员工。
二、奖励制度1. 安全奖励:- 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班组,给予班组安全奖金。
- 个人在安全预防、事故处理中表现突出的,给予个人安全奖励。
2. 效率奖励:- 完成或超额完成月度掘进计划的班组,按超额比例给予奖励。
- 个人在掘进工作中创新方法,显著提高效率的,给予个人效率奖励。
3. 质量奖励:- 掘进工程质量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的班组,给予质量奖金。
- 个人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给予个人质量奖励。
4. 创新奖励:- 针对煤矿掘进工艺、设备改进提出有效建议并实施成功的,给予创新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安全惩罚:- 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 效率惩罚:- 未完成月度掘进计划的班组,根据未完成比例扣除相应奖金。
3. 质量惩罚:- 掘进工程质量连续不达标的班组,扣除当月质量奖金,并限期整改。
4. 违规惩罚:- 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或班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四、奖罚执行1. 奖罚情况由安全管理部和生产管理部门共同评定,确保公平、公正。
2. 奖罚结果每月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有异议的,可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掘进区奖罚制度
煤矿掘进区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煤矿掘进区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安全意识,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掘进区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 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班组,给予班组及成员一定的物质奖励。
- 对于提出有效安全生产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根据建议的实施效果给予奖励。
2. 工作绩效奖励- 对于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班组和个人,根据超额比例给予相应的奖励。
- 对于在技术革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专项奖励。
3. 团队协作奖励-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表现出色,有效协作处理问题的团队,给予团队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惩罚-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记过处分。
- 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组,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划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 工作失职惩罚- 对于工作不负责任,导致生产任务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员工,给予警告或罚款。
- 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设备损坏或资源浪费的,根据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和处罚。
3. 违反纪律惩罚- 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煤矿掘进区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制度规定进行。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煤矿掘进区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单的模板,实际的奖罚制度应根据煤矿的具体条件、员工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详细制定。
在实施前,应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评估,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范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惩罚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矿井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煤矿内的全部员工,包含但不限于生产经营部门的职工、管理人员、安全监测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旨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嘉奖,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鼓舞员工自发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培养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煤矿生产安全。
第二章嘉奖管理第四条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乐观性和创造力,嘉奖是对员工履行职责、乐观参加安全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贡献的一种表扬。
依据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表现情况,本企业将设置多级嘉奖措施。
第五条嘉奖的评定标准将重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安全管理效果、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注意职业健康安全等。
员工通过发现安全隐患、乐观提出改进建议、参加安全培训等方式均有可能获得嘉奖。
第六条嘉奖方式将采取以下形式:荣誉称呼、奖金、奖状等,具体嘉奖内容和方式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依据实际情况订立,并在内部公告。
第七条嘉奖的评定将依照肯定周期进行,每季度对员工进行安全表现评定,平均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并在内部公示。
第八条员工获得嘉奖后,将被公示,并纳入个人档案,为员工升职、评优、调岗等供应参考依据。
第三章惩罚管理第九条惩罚是对员工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犯错失职的一种惩戒措施,旨在及时矫正不安全行为、维护煤矿生产秩序和员工生命安全。
第十条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理。
对于存在违章作业、私自更改设备参数、随便安装使用非法设备等行为的员工,将依照《煤矿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惩罚。
第十一条惩罚方式重要包含:警告、罚款、停工整顿、降级、革职、辞退等,严重情况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惩罚的标准将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衡量,并参考员工日常工作表现、职务级别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对于惩罚幅度较大的行为,将进行问责,并通报批判。
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1、凡作业规程规定必须使用点柱作迎头临时支护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设临时支付的,每次罚款200-500元。
2、井巷开挖基础、扩帮、挑顶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3、巷道开门及巷道贯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强支护的,每次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当班指挥施工的班长罚50元、当班参加作业的工人每人罚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规定支设撑木或拉杆、空帮空顶,•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工人每人罚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况的,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
5、锚喷巷道不按规定正确布置锚杆的密度、角度、深度锚喷、喷浆厚度不够,顶板破碎带未铺网护顶者,对施工单位处以30元/m罚款,每差一根锚杆罚款20元,连接不好的网每块20元(以规程、措施规定为准)。
凡将锚杆锯短或砸扁使用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根,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工作籍。
6、溜子机头机尾必须打上稳固可靠的压柱,否则缺一处罚溜子司机及当班班长各50元。
7、使用扒装机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处以罚款:(1)扒装机无专用操作手把而用其它材料代替时,罚司机和当班班长各30元/次,罚负责人50元/天,直至停止使用。
(2)扒装机钢丝绳打结而继续使用时,按每个结20元累加处罚责任者。
(3)扒装机距迎头的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对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各罚款30元,对该区负责人罚款50元/天。
(4)扒装机运行过程中,扒斗行走区间有人逗留或工作时,罚当班班长100元。
并对耙装机司机及逗留人员分别罚款150元。
(5)耙装机导向轮拴在帮顶支护锚杆上使用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次。
8、锚杆眼和爆破眼打干眼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9、掘进工作面炮后不洒水降尘就出货的,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次,对参加作业人员每人罚款30元/次,瓦检员监督停止施工。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是指煤矿企业为了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员工中树立安全生产责任和意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奖励和惩罚措施的制度规定。
而煤矿掘进处罚管理规定,则是针对具体的掘进工作中的行为不规范、安全隐患等问题制定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针对煤矿掘进处罚管理规定的示范,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和效率,依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掘进作业中的各类行为不规范、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处罚管理。
第三条掘进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煤矿企业生产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第四条掘进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并通过相关考核,持有有效的工作岗位操作证件。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掘进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并将其实施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对掘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掘进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不得违反规定操作。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对掘进作业场所、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不得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第二章处罚措施第九条对于掘进人员在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安全隐患等行为的,煤矿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针对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或者安全隐患,可以向掘进人员进行口头警告,要求他们立即改正。
(二)书面警告: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操作或者安全隐患,煤矿企业可以向掘进人员发出书面警告,要求他们以后工作中要慎重操作,杜绝类似行为。
(三)社会警示:对于一些严重违规操作或者安全隐患的掘进人员,煤矿企业可以向社会发布警示公告,以警示其他人员不要犯类似错误。
(四)停工整顿:对于一些严重违规操作或者多次安全隐患的掘进人员,煤矿企业可以停工整顿一段时间,对其进行再教育和培训,直到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范文(3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管理,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掘进作业管理,包括采掘和掘进设备的安全管理等。
第三条煤矿掘进作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职业卫生、劳动安全等相关标准。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实行全面、科学的安全管理,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煤矿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对于安全事故责任方,依法追究刑事、民事甚至行政责任。
同时,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具体的奖惩措施和程序,由煤矿自行制定,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二章奖励第八条煤矿应根据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并提供适当的奖励。
第九条煤矿奖励制度应合理公正,积极引导员工遵守安全规章,自觉负责安全生产。
第十条煤矿奖励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1. 安全生产独立奖项,表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奖励金额根据其贡献大小确定;2. 安全生产竞赛奖项,鼓励各部门、班组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竞赛,按照成绩给予相应的奖励;3. 安全生产纪念奖项,表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杰出贡献的员工,奖励形式可以是荣誉称号、奖牌、证书等。
第三章处罚第十一条煤矿应建立严格的处罚制度,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凡是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该依照《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按煤矿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煤矿的处罚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1. 警告: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的警告作为处罚措施,警示其认真对待安全规定;2. 罚款: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
罚款大小应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评定,同时考虑到违规者的经济状况;3. 停职: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可以给予停职处分,期限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4. 辞退: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恶意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以给予辞退处罚,同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采煤处罚范本(2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采煤处罚范本煤矿安全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建立一套完善的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奖惩制度能够借鉴过去的经验教训,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同时对积极做出贡献的矿工进行奖励,提高整个矿山的安全水平。
下面是一份采煤处罚的范本,旨在提供参考。
一、违反规定的遣散若有矿工违反规定采矿结束时间擅自离岗或欺骗管理人员遣散,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1.初犯:给予口头警告,并扣除当日绩效工资10%。
2.重犯:扣除当日绩效工资20%,暂停工资2天,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
二、未按要求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矿工在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人不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将按照以下惩罚措施执行。
1.第一次被发现:对矿工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个人档案。
2.第二次被发现:扣除该月绩效工资的10%,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
3.第三次被发现:扣除该月绩效工资的20%,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
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将按照以下处罚标准进行处理。
1.轻微违规:给予矿工口头警告,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
2.一般违规: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10%,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
3.严重违规:扣除当日绩效工资20%,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并暂停工资3天。
4.恶意违规:扣除当日绩效工资30%,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并暂停工资5天。
四、违反用电安全规定对使用电力设备进行非法操作、私拉乱接电线、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等行为,将按照以下处罚标准进行执行。
1.初犯:扣除当日绩效工资10%,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
2.重犯:扣除当日绩效工资20%,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并暂停工资3天。
五、重大违规行为对于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违规行为,将按照以下处罚标准进行处理。
1.轻微违规:扣除当日绩效工资10%,并进行口头警告记录。
2.一般违规:扣除当日绩效工资20%,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并暂停工资3天。
3.严重违规:扣除当日绩效工资30%,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并暂停工资5天。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煤矿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我国建立了煤矿安全奖惩制度,其中包括了掘进处罚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并不包含以分段语句开头的句子。
1. 掘进事故责任追究煤矿掘进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将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
一旦事故发生,责任人员将接受严格的问责和惩处,并根据其责任程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2. 掘进违章行为处罚对于掘进过程中的违章行为,煤矿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如发现掘进人员私自更改掘进方案、违规使用设备或工具等违章行为,将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3. 掘进安全责任人管理煤矿必须设立明确的掘进安全责任人,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安全责任人必须充分了解掘进作业的安全规程和操作流程,并具备及时发现、处置及报告事故的能力。
4. 掘进安全教育培训煤矿将加强掘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安全教育培训要结合实际情况,注重解决煤矿掘进作业中的安全隐患,提高员工对危险源的辨识能力。
5. 掘进安全技术措施煤矿要加强对掘进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确保其有效实施。
包括严格落实通风、防尘、瓦斯抽放等措施,并采取必要的安全监测手段,确保掘进作业的安全进行。
6. 掘进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煤矿将组织掘进作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掘进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加强后续的监督检查。
7. 掘进作业安全奖励对于掘进作业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煤矿将给予安全奖励,鼓励他们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
安全奖励可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以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重视。
8. 掘进安全记录考核煤矿将详细记录掘进作业中的安全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情况等。
定期对掘进安全记录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不良安全记录进行处罚。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加强对煤矿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以下为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1. 奖励制度:
(1) 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表现出色、安全生产责任心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荣誉称号等;
(2) 对于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并成功处理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3) 对于在煤矿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救援、有效控制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 处罚制度:
(1) 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扣减奖金等;
(2) 对于严重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于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停职检查、降职、开除、追究法律责任等。
3. 监督管理:
(1)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于发现问题的煤矿,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处罚;
(2)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此外,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还应包括安全培训和教育、事故应急处理、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的配备要求等内容,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模版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模版煤矿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发展和员工生命安全的基础。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份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的模板,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
煤矿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三条煤矿安全处罚分为掘进处罚和财政处罚,根据违反安全规定的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控制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五条煤矿经营者应当成立煤矿安全奖惩管理委员会,制定奖惩措施,定期评估奖惩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制度。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六条对于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奖励。
第七条优秀煤矿单位奖励,根据煤矿生产经营情况和事故发生情况,评选优秀单位,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
奖励金额和方式由煤矿安全奖励管理委员会审核决定。
第八条优秀员工奖励,每年评选最优秀安全生产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
奖励金额和方式由煤矿安全奖励管理委员会审核决定。
第三章违规处罚第九条对于违反煤矿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对于违反煤矿安全规定的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罚:(一)责令停产整顿,直到整改合格为止;(二)罚款,金额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和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三)吊销矿业权或者撤销企业法人资格。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煤矿安全规定的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罚:(一)记过或者记大过;(二)降职或者撤职;(三)罚款,金额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和个人收入确定;(四)吊销矿工证或者终身禁止从事煤矿工作。
第四章处罚执行第十二条对于违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行。
煤矿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确保处罚措施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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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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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因地质变化需要变更支护形式未编补充措施而
施工的,罚主管队长、技术负责人各1000元,跟班
队干停工学习。
2.工作面无爆破图表、无施工牌板或不按图表打
眼、装药,罚主管队长300元、跟班队长500元。
3.工作面没有配备完善的施工图板,三图一表不
全,罚主管队长300元、技术负责人500元。
4.巷道贯通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
明进度,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5.不经批准,擅自更改支护形式,罚主管队长
1000元,技术负责人1000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擅自降低支护强度的,所施工工程按不合格论处并追究责任。
6.工作面不按措施施工,擅自改变施工程序,罚主管队长、技术主管各1000元 ,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7.放炮后待炮烟吹散后,班组长负责指定专人进行敲帮问顶,清除浮矸(煤),然后再进行作业。
否则,罚当班班长、组长各100元。
8.锚杆不按设计要求打注(不贴岩面、松动、外露、角度不合格)每根罚30元,少打者按照降低支护强度处理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9.作业现场没有扭矩力扳手的罚款100元。
10.锚、网喷支护中金属网不按设计要求铺设、绑扎、搭接,每片罚50元。
11.不按设计要求架棚的,罚施工单位50元/棚。
12.喷浆前不冲洗岩帮,罚责任人50元。
13.干打眼者,责任人停工培训,每眼罚当班跟班队干、班长各200元。
14.架棚巷道或拱顶不按要求接顶、背实,罚跟班队长、班组长各100元。
15.掘进工作面控顶或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跟班队长停工学习。
空顶作业的,按照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6.锚喷巷道不按要求洒水养护,罚队长,技术负责人各50元。
17.工作面耙矸机使用时,必须安装牢固,否则罚跟班队长200元。
18.耙矸机缺护栏、缺腿子、导向滑轮挂在棚梁
或支护锚杆上,每处罚100元。
19.耙矸机停机时,必须摘掉回头滑轮,取下操作手把,从电源开关上切断电源,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20.斜巷使用耙矸机时,必须用地锚和钢丝绳锁牢,夹道器必须上紧,否则每项罚跟班队长300元、钳工200元、司机100元。
21.耙矸机使用时,在耙斗行程之间及耙斗前6m 范围内,严禁站人或进行其它工作,违者责任人停工学习。
22.耙矸机及综掘机照明不正常使用,罚款100元。
23.耙装机、刮板机、胶带运输机停用后未二级停电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24.工作面锚索滞后,跟不上进度和不按要求打
注,罚跟班队长200元、班长100元。
25.锚索不加压或不及时加压,罚跟班队长200元。
26.使用锚索机、锚杆机和帮锚机时,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操作,衣服、扣子、毛巾等必须扎好,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27.使用锚索钻机、锚杆钻机钻眼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
操作者严禁站在钻机摇臂端的内侧,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28.掘进工作面没有专用敲帮问顶记录本的,罚款500元;记录本不如实填写,造假的,罚款500元;记录本填写不规范的罚款100元。
29.擅自改变锚索、锚杆长度,罚责任人1000元,并按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0.严禁使用不直的锚杆和钻杆,否则罚款100
元。
31.喷浆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违者停工学习。
32.使用综掘机时,必须开启内外喷雾,否则罚款100元。
33.综掘机作业一个循环时,退出窝头收回稳定器,放下铲板,由外向里扒装浮煤,否则罚款100元。
34.综掘机遇断层时,严禁强行割岩石,违者罚司机300元,跟班队长500元。
35.未严格执行放炮措施,强行割岩或放炮时设备保护部到位,造成设备损坏的,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36.综掘机停用后,必须退后工作面5m、截割头必须进行防护,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37.综掘机停用时,截割头必须落地,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38.综掘机司机必须随身携带综掘机钥匙、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39.工作面风管、水管接头用铁丝代替“U”型卡或“U”型卡穿单腿的,一处罚款2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40.工作面施工没有按标准使用风水绳标志牌的,对责任人、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41.标志牌若有破损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不及时更换的,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对跟班队干罚款200元/个。
42.岩巷工作面风水绳标志牌数字或汉字不清晰没有进行更换或处理的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对跟班队干罚款100元。
43.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开工前、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后、支护施工前、割煤后、安设前探梁前、初喷前、架棚前等,检查发现工作面有活矸没有进行敲帮问顶处理继续作业的(大块矸石以及后巷开裂喷浆层300×300×100mm超过2块,500×500×100mm 超过1块,碎矸超过半矿车)责任人停工学习。
44.接班后必须指定一名敲帮问顶负责人,否则罚跟班队干100元。
45.敲帮问顶没有监护人,单人进行敲帮问顶作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46.掘进工作面敲帮问顶时,必须设专人(2人,其中一人必须是班组长,一人照灯观察、一人工作)面向工作面站在已支护好的顶板下进行敲帮问顶工作。
敲帮问顶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手套站在安全地点用专用撬杠捣掉顶板及两帮危矸活石。
站在
空顶下或者背对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作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不使用专用撬杠的责任人停工学习;专用撬杠不完好、不戴防护手套的,责任人罚款100元。
47.每班接班后班组长必须观察后巷顶板情况,发现活矸、活石、喷浆层开裂等需要处理时,必须亲自带领一名老工人进行处理(老工人负责照灯观察)。
找后巷顶板时,必须使用后巷备用的专用长撬杠进行作业,作业时严禁背对作业地点,否则班组长停工学习。
48.敲帮问顶工作进行期间,作业区域内有无关人员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49.敲帮问顶作业时,作业区域内有工器具、管线、材料等没有及时回收的罚款100元。
50.敲帮问顶作业区域内设备、设施不防护的,按一般“三违”处理,造成损坏设备、设施的追究相
关人员责任。
51.工作面检查连续3根以上(含3根)锚杆松动的,罚款100元/根,责任人停工学习。
52.每次爆破前不按挪移标准将甲烷传感器等挪至规定位置的,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均停工学习,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
53.不按要求进行挪移操作导致甲烷传感器出现断线的责任人罚款500元,现场负责人罚款2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因责任心不强、挪移操作不规范引起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均停工学习,队长、书记各罚款2000元。
54.前探梁在使用中必须按规定架设,背木不得松动(永久支护无论是否支护完毕),否则罚款600元。
55.顶板打注锚杆时要从外向里逐排进行,否则现场施工负责人停工学习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