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15” 胶州路高层公寓大楼火灾案例
新闻讲述-上海1115大火
最后一张,夜色降临, 最高层的房间已经被 烧透,所有可烧的东 西几乎都烧完了,火 势真的得到了控制。 消防员和救护人员都 很努力,但高楼灭火 装备部署的实在太慢 了。愿死者安息! 生者掌握更多求生技 能,在这个世界里保 存。
上海的这一场大火,烧死了58人,70多人受伤 住院。为什么现代救火防灾手段那么先进,而 且在中国最现代化的上海,还会出现这种糟糕 的事情呢?
一个故事
说一件发现在康熙年间的火灾,或许能有一点启发。
据《圣祖实录》(卷114),康熙二十三 年(公元1685年)三月初十,北京正阳 门外的居民区发生了一场大火。此火灾 并不大,但却惊动了康熙皇帝
康熙立即派人前去查看。令康熙恼火的是, 火灾现场却见不到一名官员在指挥救火, “该城及司坊巡捕营等官,并无一人在者, 亦无一救火之人。”康熙急了,派自己的内 臣、侍卫前去扑救。但因火势太大,一下子 根本灭不了。康熙干脆登上正阳门城楼,自 己来指挥现场扑救。
上谕原文是:“该城及司坊巡捕等官,是其该管 之处,职分所在,平日不加谨提防,遇灾又不急 救,殊为怠忽。左都御史科尔坤、兵部侍郎郭丕、 阿兰泰奏称‘臣等留视,俟火势熄灭方回。’及 朕还宫,使人看时,伊等亦已散去。城外系汉宫 所居之地,遇此等事,亦应协力料理,乃置若罔 闻,袖手不顾,则他事亦因循坐视可知。伊等皆 国家大臣官员,凡事当视若一体,乃于身外一不 关心,可乎?尔等可将此旨传谕吏、兵二部及都 察院知之。”
清代最先进的灭火工 具——机桶
听说皇帝在救火,相关官员闻风而动,全都 赶来了,大火最后终被扑灭,未酿成大灾。
到此,故事并没有结束,康熙回宫后,多留 了一个心眼,又派人去火灾现场看了,发现 虽然还有许多善后工作要做,但现场却没有 一个官员,在康熙回宫了,那些官员也都溜 回了家。
事故档案:2010年上海”11.15“胶州路教师公寓火灾
事故档案:2010年上海”11.15“胶州路教师公寓火灾2010<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 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mso-fareast-font-famil 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mso-hansi-theme-f 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年11<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mso-fareast-font-famil 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mso-hansi-theme-f 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月15<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mso-fareast-font-famil 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mso-hansi-theme-f 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日14<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mso-hansi-theme-f 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时15<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mso-fareast-font-famil 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mso-hansi-theme-f 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分许,<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mso-fareast-font-famil 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mso-hansi-theme-f 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位于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07<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 Calibri;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弄1<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 i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 Calibri;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 >号胶州高层教师公寓,经查,当日14<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 i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 Calibri;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 >时14<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 i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 Calibri;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 >分,电焊工吴国略和工人王永亮在加固胶州路728<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 i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 Calibri;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 >号公寓大楼10<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 i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 Calibri;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 >层脚手架的悬挑支架过程中,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此次火灾造成58<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 i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 Calibri;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 >人死亡、71<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 i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 Calibri;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 i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hansi-font-family: Calibri;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mso-font-kerning:0pt" >亿元。
2010.11.15胶州路火灾
• 责任人员处理 • 28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中,包括企业人员7名,国家工作人员21名, 其中省(部)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6人,处以下干部8人。 分别是: • 给予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生产科科长范正荣行政撤职处分; • 给予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安全设备科科长汤士刚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给予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主管、党支部委员赵雨时行政撤职、撤销党 内职务处分; • 给予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静安建筑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本部第二党支部书记龚晓栋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给予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静安建筑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张慎娣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给予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静安 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主任陈邱良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给予静安置业集团公司上海巨星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张伯余 行政记大过处分; • 给予静安区江宁路派出所消防民警封良培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给予静安区江宁路派出所副所长兼执法办案队队长孔寅翼行政记大过处分; • 给予静安区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参谋倪彦雯行政记大过处分; • 给予静安区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党委委员白玉奇行政记过处分; • 给予静安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安监室主任唐亮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 告处分;
工程分包示意图
监理 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 司 脚手架搭设 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
项目 上海市静安区政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
工程施工方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 司
节能保温
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铝窗作业 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 设计 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 司
原因查明
• 责任人员处理 •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 政纪处分。 • 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的26名责任人员是:静安区建交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高伟忠;静安区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 静安区建交委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权;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 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瞿幼棣;静安区建设总 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周峥;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经理范玮民;静安区 建设总公司项目安全员曹磊;上海佳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上 海佳艺公司副总经理马义镑;上海佳艺公司项目经理沈大同;上海佳艺公司 项目安全员陶忱;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永新;静安建 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理员卫平儒;迪姆公司法定代表人劳卫星;无固 定职业人员支上邦;无固定职业人员沈建丰;无固定职业人员沈建新;教师 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电焊班组负责人马东启;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 现场电焊工人吴国略;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现场工人王永亮;承揽铝 门窗施工业务的杨为民;承揽外墙保温材料供应和施工的张利;上海烽权建 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建东;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经理 冯伟。上述人员均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安全员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
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有期徒刑5年 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安全设备科科 员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质量科长助 理 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 理 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 理 上海迪姆物业管理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电焊工 电焊工助理
有期徒刑13年6个 月
上海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负责人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总经理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副经 理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项目 经理
受贿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受贿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受贿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有期徒刑11年
有期徒刑16年 有期徒刑15年6个 月 有期徒刑5年
陶 忱 董 放 瞿幼棣 周 峥 曹 磊 范玮民
32 4. 因员工操作马虎、工作不负责,造成的生产事故有12起,直接损失65200元,占总损 失72%。
2011年国内事故摘录
1、 2011年5月28日晚上9点31分,位于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境内的山东宝源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一车间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8人受伤。 2、2011年5月12日1时40分,位于山西运城市盐湖区龙居乡二十里店村的山西三维丰 海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并伴随小规模的爆炸。 3、2011年5月10日13时许,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的中石化广州分公司203号汽油罐灌顶呼 吸阀着火爆炸。据介绍,爆炸事故是由气泄漏发生闪燃所致,导致7名施工人员受 伤,其中3人伤势严重。 4、2011年5月2日中午12时52分,位于浙江省衢州市的巨化集团北二道的锦纶厂发生火 灾,熊熊的火光借着风势蹿到空中达数十米之高。衢州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立即 调集市区三个消防中队以及巨化集团专职消防队共13辆消防车100多名官兵展开灭 火战斗。 5、2011年4月13日22时12分,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富鑫化工厂非法生产 偶氮二异丁腈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现场作业人员共计14人,9人当场死亡(6男3 女)。
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
近200名攻坚队员 进行强攻, 挨家挨户搜索, 救出107人
15时50分,
三架警用直升机已 经飞抵着火大楼的 顶部,正在实施索 降救援被困在楼顶 的居民。
消防员
被困群众
救人第一
高层建筑内部固定灭 火设施利用率较低
高层建筑火场的供水环境是 很复杂的,消防水带的质料 好坏பைடு நூலகம்口径大小和耐压强度 直接影响高层火场的供水工 作,对能否及时有效的扑灭
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
2010年11月15日14时, 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
高层公寓起火。
事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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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过程
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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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信息
58人死亡,其中 男性22人,女性36人
Yet…
70余人受伤送医
着火大楼: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胶州路728弄1号的28层 教师公寓大楼。
火灾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垂直供水距离长
火场供水保障难度大
消防技术装备难以满 足建筑楼层高度的要 求
1、高层建筑内部固定消防设施 利用率过低
消防部队扑救高层建筑火灾,主 要应利用建筑内消火栓灭火或通 过水泵接合器给消火栓供水灭火。 目前,消防部队供水过程中不善 于使用或者只是部分使用固定消 防供水设施。
4、火场供水保障难度大
因高层建筑特殊的火灾特点,决定了扑 救高层建筑火灾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如何将灭火用水输送到火场对于解决高 层建筑火灾扑救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难度大,需要的 灭火力量多,当人员无法进人楼内时, 火场供水的保障问题严重制约火灾的扑 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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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15” 胶州路高层公寓大楼火灾案例
上海“11.15” 胶州路高层公寓大楼火灾案例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一)建筑基本情况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于199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2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85m,总建筑面积约18472㎡;其中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停车库,地上一层为消防控制室、办公室及商业用房,地上二至四层主要为居住用房,部分用于办公,地上五层及以上层为居民住宅;整个建筑共有居民156户,440余人。
该建筑设有2部防烟楼梯和1部消防电梯;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上一层至地上二十八层公共疏散走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公共疏散走道设有机械排烟系统;室内每层设有2个室内消火栓;室外分别设有2个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和2个喷淋水泵接合器。
(二)节能综合改造施工情况2010年9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组织对教师公寓进行建筑节能综合改造施工,施工内容包括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
施工用脚手架沿建筑四周外墙用钢管架设,在建筑地上二层高度用木夹板沿建筑搭建一层防护棚,防止坠物伤人,临时堆放建筑垃圾;地上二层及以上层每隔1.80m左右高度沿建筑四周架设宽度约为1m的施工走廊,用毛竹排作垫板,凹廊部位全部架设;脚手架每隔6层(约4层楼面)铺设木夹板,堆放保温材料及手锯找平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聚氨酯泡沫碎块、碎屑等杂物;脚手架外侧尼龙网满挂。
该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结构由外及内依次为饰面层、薄抹灰外保护层、现场喷涂发泡的硬泡聚氨酯。
发生火灾时,建筑外墙地上一层至地上十四层的聚氨酯泡沫发泡喷涂作业已完成;北侧外立面地上八层以下及东侧、西侧、南侧三面地上十四层以下已完成无机材料抹平,但未覆盖玻纤网格布和进行其他防护层与饰面层施工;北侧外立面地上九层至十四层未完成找平作业,保温材料裸露。
(三)火灾时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效果火灾时该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基本处于完好状态,在火灾初期均能工作。
上海11.15大火
事故的直接原因: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在胶州路728号公寓28层居民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2名电焊工违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
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
该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每位遇难人员将获得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
其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一次性死亡赔偿约65万元、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等31万元。
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火灾事故
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火灾事故1事故概述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高层公寓起火。
公寓内住着不少退休教师,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整栋楼都被大火包围着,楼内还有不少居民没有撤离。
至11月19日10时20分,大火已导致58人遇难,另有70余人正在接受治疗。
2 事故经过2010年11月16日凌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宣布成立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
截至16日凌晨,上海静安高层住宅大火已导致49人遇难。
遇难人数已增至53人。
2010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事故已导致53人死亡,70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7人伤势严重,另有40余人失踪。
截至2010年11月19日,此次事故已造成58人遇难。
2010年12月5日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截至5日下午,上海市瑞金医院、长海医院、长征医院、华东医院、静安区中心医院、武警医院、普陀区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收治在院的"11•15"火灾伤员共有37人。
经过约20天的积极救治,火灾发生后入院治疗的71名伤者中近半已出院。
3 事故原因根据掌握的情况,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骆琳说,事故调查组的全体同志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严肃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一个交代,给全社会一个交代。
上海11.15火灾事故救援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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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及救援经过
15点27分 此时已经扩大警戒范围, 15点27分,此时已经扩大警戒范围,消防队员还在 此时从楼里救出十多人,被陆续拉上救护车, 此时从楼里救出十多人,被陆续拉上救护车,火势往 高层蔓延,此时已经过去将近一个小时, 高层蔓延,此时已经过去将近一个小时,只有左下的 水柱可以够到7楼左右, 水柱可以够到7楼左右,对于中高层的火势毫无办法 但此时的高楼灭火装备尚未到位。 。但此时的高楼灭火装备尚未到位。 15时50分 新民网记者在现场看见, 15时50分,新民网记者在现场看见,三架警用直升 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 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正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 在楼顶的居民。 在楼顶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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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及救援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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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及救援经过
15点31分 15点31分,一个小 时十五分钟过去后, 时十五分钟过去后, 才有了这一根水柱, 才有了这一根水柱, 一直到16 20分 16点 一直到16点20分,这 个方向都只有这一根 独苗。 独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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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及救援经过
到了16点29分 到了16点29分,终 16 于有了三支水枪射向 高层。 高层。同时旁边一栋 楼的顶楼也有有两支 水柱射向着火大楼楼 顶。但已经无法阻止 火势的蔓延。 火势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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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及救援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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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及救援经过
14点38分 火势蔓延西面脚手架, 14点38分,火势蔓延西面脚手架,正是这片大火引 起很多爆裂声, 起很多爆裂声,彻底点燃了这栋楼 。 14点45分,继续往南面的建筑材料转移,黑烟包围 14点45分 继续往南面的建筑材料转移, 了明火。 了明火。 15点15分 整栋楼都已经燃烧了, 15点15分,整栋楼都已经燃烧了,但此时高层未有 脚手架的地方尚未燃烧。 脚手架的地方尚未燃烧。
火灾(20101115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28号高层商住楼火灾分析)
20101115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28号高层商住楼火灾分析一、基本情况1、起火建筑:位于静安区胶州路,编号728,为钢筋混凝土结构,28层,高85米,建筑面积18472平方米,1997年12月竣工,1998年3月入住。
1层为商业办公,2-28层为住宅,其中有5家单位、156户居民,实际居住440多人,火灾时人数未知。
2、消防处警情况:14时15分,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火灾报警,16分,上海市消防局接警出动,调集了45个中队的各种消防车辆122辆,其中包括云梯车、举高车17辆,消防官兵1300多人。
根据火场情况,消防部门采取灭火与救人同时进行、内攻与外攻同时实施等措施,200余名队员强行进入挨家挨户搜救,救出居民100余人。
利用云梯车、举高车、比邻建筑楼顶等架设移动水泡,在扑救起火大楼的同时,还扑灭了东侧比邻建筑的火情,火势于15时22分得到控制,18时30分被扑灭。
3、死伤及损失情况:至16日9时30分,统计死亡53人,伤70余人,17人伤势严重,经济损失未知。
(最终死亡58人)4、原因及查处:原因是有人在10楼现场违规实施电焊施工,点燃了尼龙网、竹片板等可燃物。
截至16日18时,公安机关已对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实施刑事拘留,这些人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
公安机关在最先起火的部位提取了电焊枪、电机设备等物证,嫌疑人也作了口供,目前证人、证言、物证全部到位,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火灾发生时,该建筑正在实施节能综合改造项目(3000万元),总包方为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装饰公司。
二、本次火灾应急处置情况1、消防。
市应急联动中心接报后,迅速调集25个消防中队的61辆消防车前往扑救。
(1)内攻救人。
20多个消防中队的上百名消防队员分批进入失火大楼,对每个楼层、每间房间进行查找,失火大楼的两部电梯已经停运,消防人员徒步从两个消防楼梯向上走,搜寻每个房间,进行破拆,按分工对楼层负责。
2、领导。
市委书记俞正声、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副市长沈骏,市长助理、市公安局长张学兵等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灭火救援行动。
上海静安区1115特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基本情况
•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所在的 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于2010年9月24日开始 实施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建设单位为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总承包 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设计单 位为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 位为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 墙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更换外窗 等。
• 2010年11月15日14时14分,电焊工吴国略 和工人王永亮在加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 10层脚手架的悬挑支架过程中,违规进行 电焊作业引发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 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
二、事故原因
• 直接原因:在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 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 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 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 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 碎屑引发火灾。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 “11.15”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 果的通报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发布
•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 728号公寓大楼发生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 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 经济损失1.58亿元。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 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
总包单位处理的人员
• 5.董放,中共党员,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 6.瞿幼棣,中共党员,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 7.周峥,中共党员,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 安全总监,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 8.范玮民,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经理,因涉嫌重 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 9.曹磊,中共党员,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安全员,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胶州路教师公寓火灾
烧等级是属于B2级的。如果材料和工程是合格的,
没有违规操作,聚氨酯本身应该是不存在很大安全隐
患的。
事实上目前任何化工类保温材料几乎是难以做到完全
隔离大火。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更加注重管理。
5.启示
关于现场安全管理 该工程层层转包、管理脱节,导致施工现场安全责 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
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程序,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
上海“11.15” 胶州路教师公寓火灾 事故分析
小组成员
目录
1.事故简介 2.事故背景 3.事故原因 4.判决结果 5.启示 6.此类风险应对策略
1.事故简介
时间:2010年11月15日14时15分许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
事件:当日14时14分,电焊工在加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10
料后实施动火,且动火未经审批,动火人员无证操
作,动火现场无人监护,施工现场大量聚氨酯碎屑、
碎块等可燃易燃物未清除,直接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5.启示
在建筑外保温材料易燃、四周尼龙防护网包围、高 层建筑“烟囱”效应等多重因素叠加下,起火后迅 速烧到顶层,随后又沿着外墙保温材料、脚手架及
防护网迅速由外向内蔓延到整幢建筑。
层脚手架的悬挑支架过程中,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 后果: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2.事故背景
事故发生在上海世博会刚刚结束后的半个月,当时此栋楼所在小区
于 2010 年9 月 15 日开始进行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施工内容
包括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更换外窗
程序法:现场管理人员制定详细施工方案、生产工序、安全准则等,
以无形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式避免风险。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直接原因
在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 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 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 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 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 屑引发火灾。
间接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 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 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 乱。三是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 四是上海市、静安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 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五是静安区 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 位。六是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 施工作领导不力。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 尘集聚。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 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1号除尘集尘桶锈蚀 破损,桶内漏特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 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 因没有泄露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 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 作人员直接收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 号公寓大楼所在的胶州路教师公 寓小区于2010年9月24日开始实 施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建设 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 委员会,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市静 安区建设总公司,设计单位为上 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监理 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 有限公司。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外 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 酯硬泡体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 2010年11月15日14时14分, 电焊工吴国略和工人王永亮在加 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10层脚 手架的悬挑支架过程中,违规进 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造成58 人死亡、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 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
上海“11.15”特大火案例.
概 2010年11月15日14时许,上海市中心胶州路
况
姚路附近的一座约30层的公寓楼发生
人员伤亡: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遇难人数上 升到58人 。
财产损失:房产直接损失可能近5亿元。
原因分析
起火原因: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点燃了尼龙 网、竹片板、泡沫等易燃物,外墙面结 构由铁制脚手架、绿色的塑料过滤网、 泡沫、聚胺脂以及木板等组成,均为易 燃物,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静安监理在其网站上公布监理动态称:“10月15日 技术顾问室巡查了教师公寓外墙外保温工程,该工程为 3幢28层高层住宅,计划3个月完成。目前脚手架已搭至 7层左右。在对现场资料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脚手架 专项方案尚未报审,且其他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也未送审 等现象,工地存在部分安全隐患,针对以上问题,技术 顾问室巡查组要求监理人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即使在2008年,上海佳艺被该市城乡建交委曝 光“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但仍 不妨碍它屡屡在静安区政府招标建设项目中中标。
上海火灾大楼工程的承包商之一——上 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下称“佳 艺”),经《第一财经日报》调查,2009 年营收1府网11月22日消息
上海佳艺在2006年被列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证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名单”, 被通报要求整改并被扣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而在2008年,上海城乡建交委公布未按规定开展 2008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企业名单中,上 海佳艺又赫然在列。
佳艺在静安区则是一家“优秀公司”。在静安 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上,上海佳艺2006年度、 2007年度两度荣获“静安区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 赛优秀公司”的称号。
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事故案例分析
原因分析
起火原因: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点燃了尼龙 网、竹片板、泡沫等易燃物,外墙面结 构由铁制脚手架、绿色的塑料过滤网、 泡沫、聚胺脂以及木板等组成,均为易 燃物,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
1.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 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
即使在2008年,上海佳艺被该市城乡建交委曝 光“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但仍 不妨碍它屡屡在静安区政府招标建设项目中中标。
上海火灾大楼工程的承包商之一——上 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下称“佳 艺”),经《第一财经日报》调查,2009 年营收1.1亿元,但利润只有43万元 。
上海政府网11月22日消息
上海佳艺在静安区政府招投标建设项目
中最近一次中标是今年9月,项目是该区的 动迁办大楼装修工程,投资额为197.68万元。 而在今年8月,上海佳艺一口气获得静安区 教育系统8个项目,工程额度均在55万以上。
佳艺公司成立于1986年12月18日,于2002年6月 19日获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工商 资料显示,上海佳艺为国有企业,具备二级施工 资质,注册员工人数54人,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 币,法定代表人为黄佩信。
央视大火案的着火原因在于施工方违规使
用了不能阻燃的保温板。作为央视新址配楼幕 墙施工方,中山盛兴公司应当使用阻燃等级为 B2级的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然而,在实际过 程中,该公司采购了燃烧性不达标的挤塑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中山盛兴股份有 限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以次充好的挤塑 板,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100余万元,破坏了市场 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2.装修工程违法违规Biblioteka 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 不落实;
上海1115火灾事故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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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板。还因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 分包,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存在明显 抢工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 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以致火势迅速向 垂直方向和周边蔓延,在极短的时间形成 大面积密集火情。同时,现场施工工地较 大、风助火势加速了火灾的蔓延。
事故简介
2010年11月15日,上海余姚路胶州路 一栋高层公寓起火。公寓内住着不少退休 教师。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整栋楼 很快被火包围,楼内有不少居民没有能够 撤离。大火导致58人遇难另有70余人不同 程度的受伤,事故造成约5亿人民币的直接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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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回放
对生命的抢救与痛惋,对责任 的懈怠与追问,镜头定格这场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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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处罚
11月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对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涉嫌 重大责任事故罪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 逮捕。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原上海 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人、总经理董放。 原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人、总经 理黄佩信。此前,经公安机关侦查上海市 静安区建筑总公司、静安区建筑工程监理 有限公司和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管负责人, 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项目安全
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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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构造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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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泡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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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楼淹没在浓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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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过后人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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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结论和教训
1、事故主要原因:本次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施工 单位违章操作,在有易燃材料的作业场所使用电 焊作业没有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也未配专 业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 材。
上海11.15高层住宅大火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11.15高层住宅大火事故调查07安全摘要:目前国家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都要求做到节能达标,而目前所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及其他装修材料却往往都是可燃、易燃材料,这些材料一旦遇到明火,就可能引发致命的火灾,央视新址大楼火灾、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两次火灾、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火灾都是类似典型的火灾。
虽然类似的火灾早已敲响警钟,但是由于施工单位不规范、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等,仍然导致类似的事故在发生。
2010年11月15日,正在进行外墙保温节能改造的上海静安区胶州教师公寓发生类似的火灾,造成58人遇难。
本文对此次骇人听闻的火灾事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关键字:28层公寓火灾原因分析防范措施一、事故背景信息1、事故工程概况(1)事故项目名称:上海静安区胶州教师公寓墙体保温改造工程(2)大楼概况:公寓高28层,建筑面积17965平方米,其中底层为商场,2-4层为办公,5-28层为住宅,建筑高度85米。
(3)大楼建成日期:1998年1月2、保温改造工程业主:上海静安区建交委3、工程总承包方概况(1)公司名称:上海静安建设总公司(2)公司性质:国有企业4、工程第一分包商概况(1)公司名称: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2)公司性质:国有企业(3)公司不良记录:2006年,上海佳艺被列入“取得安全生产证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名单”,被通报要求整改并被扣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008年,该公司又在上海城乡建交委公布的《未按规定开展2008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企业名单》中榜上有名。
5、监理单位概况:(1)单位名称:上海静安建设监理公司(2)企业性质:国有企业二、事故概况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18号胶州教师公寓正在进行外墙整体节能保温改造,14时前后由于电焊工违章操作,引燃周围保温材料,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
不久,整栋大楼被大火吞噬,消防部门出动数十辆消防车、云梯、直升机等全力进行救援,至19时后大火基本被扑灭;最终导致58人在火灾中遇难,70余人在医院接受治疗。
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1、伙同黄佩信通过行贿手段承包 工程,并受贿将工程再分包 2、没有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对工 地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进行 检查及督促整改
1、为赶工期,未制定新的施工方 案,提出搭设脚手架和外墙保温交 叉施工 2、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对工地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 进行检查及督促整改
重大责任事故罪
有期徒刑2年
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姓名 黄佩信
马义镑
沈大同 陶忱 吴国略
职务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总经理
(分包商总经理)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副经理
(分包商副总经理)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项目经理
(分包商项目经理)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安全员
(分包商安全员) 电焊工
过错
曹磊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安全设备科科员
(总包安全设备科科员)
未认真履行提供安全设备的职责, 电焊作业中,未向施工人员提供灭 火器、接火盆等设备。
范玮民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技术质量科科长 助理
(总包技术质量科科员
挂名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从未到岗履行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和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致使项目经理 对工程监管职责虚置。
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 东莞市麻涌镇经济科技信息局(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站)自2015年以来 从未对事故发生单位进行检查,未能发现事故发生单位存在的未建立健全 特种设备岗位责任等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缺失以及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和不具备操作资格上岗作业等问题。对大盛村特 种设备兼职安全监察员巡查“走过场”问题失察;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提高巡查人员业务能力;未能有效协助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辖区起重 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7.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麻涌分局未按照上级检查规范执行监督检查, 对辖区企业内部监督检查履职不到位,未将事故发生单位纳入日常监督检 查范围,未发现事故发生单位存在违法建设集装箱组合房的问题,存在监 管真空地带,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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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15” 胶州路高层公寓大楼火灾案例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一)建筑基本情况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于199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2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85m,总建筑面积约18472㎡;其中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停车库,地上一层为消防控制室、办公室及商业用房,地上二至四层主要为居住用房,部分用于办公,地上五层及以上层为居民住宅;整个建筑共有居民156户,440余人。
该建筑设有2部防烟楼梯和1部消防电梯;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上一层至地上二十八层公共疏散走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公共疏散走道设有机械排烟系统;室内每层设有2个室内消火栓;室外分别设有2个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和2个喷淋水泵接合器。
(二)节能综合改造施工情况
2010年9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组织对教师公寓进行建筑节能综合改造施工,施工内容包括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
施工用脚手架沿建筑四周外墙用钢管架设,在建筑地上二层高度用木夹板沿建筑搭建一层防护棚,防止坠物伤人,临时堆放建筑垃圾;地上二层及以上层每隔1.80m左右高度沿建筑四周架设宽度约为1m的施工走廊,用毛竹排作垫板,凹廊部位全部架设;脚手架每隔6层(约4层楼面)铺设木夹板,堆放保温材料及手锯找平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聚氨酯泡沫碎块、碎屑等杂物;脚手架外侧尼龙网满挂。
该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结构由外及内依次为饰面层、薄抹灰外保护层、现场喷涂发泡的硬泡聚氨酯。
发生火灾时,建筑外墙地上一层至地上十四层的聚氨酯泡沫发泡喷涂作业已完成;北侧外立面地上八层以下及东侧、西侧、南侧三面地上十四层以下已完成无机材料抹平,但未覆盖玻纤网格布和进行其他防护层与饰面层施工;北侧外立面地上九层至十四层未完成找平作业,保温材料裸露。
(三)火灾时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效果
火灾时该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基本处于完好状态,在火灾初期均能工作。
室外消防给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直接供水,管网水压在常态下约0.18MPa,火灾后经市应急联动中心通知自来水公司实施管网加压,管网压力增至0.23MPa。
走道部位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由于年久失修,排烟风机已于2008年
损坏,楼层排烟口部分排烟阀由于机械故障已无法打开,排烟系统处于停用状态。
二、起火简要经过及初期火灾处置情况
2010年11月15日下午13时左右,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雇佣无证电焊工人吴国略、王永亮将电焊机、配电箱等工具搬至10层处,准备加固建筑北侧外立面10层凹廊部位的悬挑支撑。
14时14分,吴国略在连接好电焊作业的电源线后,用点焊方式测试电焊枪是否能作业时,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北墙外侧9层脚手架上找平掉落的聚氨酯泡沫碎块、碎屑。
吴国略、王永亮发现起火后,使用现场灭火器进行扑救,但未扑灭,见火越烧越大,两人随即通过脚手架逃离现场。
聚氨酯泡沫碎块、碎屑被引燃后,立即引起墙面喷涂的聚氨酯保温材料及脚手架上的毛竹排、木夹板和尼龙安全网燃烧,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大面积的脚手架立体火灾。
燃烧后产生的热量直接作用在建筑外窗玻璃表面,使外窗玻璃爆裂,火势通过窗口向室内蔓延,引燃住宅内的可燃装修材料及傢俱等可燃物品,形成猛烈燃烧,导致大楼整体燃烧。
上海消防总队接警后,共调集122辆消防车、1300余名消防官兵参加灭火救援,上海市启动应急联动预案,调集本市公安、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等10余家应急联动单位紧急到场协助处置。
经全力扑救,大火于15时22分被控制,18时30分基本扑灭。
第一阶段:首批力量于14时25分到场,整幢大楼火势已蔓延失控并向东侧毗邻高层居民楼延烧。
现场采取内攻救人、堵截防御的战术。
成立15个攻坚组进入火场抢险救人,成功解救107名居民;在着火建筑东北侧设置水枪、水炮阵地,阻截火势;使用水枪、水炮扑灭着火建筑周边堆放的建材堆垛火势,保护着火建筑下风方向的小区配电房。
第二阶段:增援力量于14时47分陆续到场,采用内外夹攻,上下合击的战术。
迅速组建45个攻坚组,强攻进入着火大楼内部,逐层逐户开展营救灭火;在各层布设分水阵地,纵深打击火势;在大楼外部使用车载水炮控制火势、阻止蔓延,冷却脚手架防止其变形倒塌造成次生灾害。
共破拆防盗门118扇,成功救出50余名被困人员,有效截断了火势向下风方向毗邻建筑蔓延,有75名消防指战员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期间,上海市警务航空队直升机曾参与作战行动,但受现场条件限制,未能发挥效能。
第三阶段:调整力量对整幢大楼进行反复地毯式搜索,扑灭残火,至18时30分,整幢建筑物明火被基本扑灭,至次日凌晨4时,收残和清理任务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