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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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2年国家免疫规划查漏补种月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2012年3月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家免疫规划查漏补种月活动。为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指标

以乡(镇)为单位,目标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率达95%以上,全程补种率达95%以上。

二、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范围、时间安排、对象及补种要求

(一)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范围。

全省各县(市、区、特区)同步开展查漏补种月活动。

(二)时间安排。

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时间:2012年3月1~31日

(三)查漏补种对象及补种要求。

1、查漏补种对象

全省范围内0-6岁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完成接种的儿童均是本次活动查漏补种的对象。即2005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出生的所有儿童,均需查漏补种。

2、补种要求

脊灰疫苗:2月龄-3岁儿童≥3剂次,4-6岁儿童≥4剂次;不足以上剂次补足以上剂次,各剂次间间隔≥28天。

麻疹类疫苗:8-17月龄儿童≥1剂次,18月龄以上儿童≥2剂次;不足以上剂次补足以上剂次,各剂次间间隔≥28天。

卡介苗:大于1岁以上的儿童不用补种

3岁以上儿童需补种流脑疫苗,仅补种所缺的A+C群流脑疫苗针次。

其余疫苗的查漏补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的剂次,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的间隔时间进行补种。

三、组织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本次查漏补种月活动的重要性,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协调财政、教育、公安、药监、广电等部门参加活动,加强查漏补种月活动的领导,在经费和后勤保障上给予充分的保证,确保查漏补种月活动顺利实施。

(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漏补种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负责组织制定本级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查漏补种月活动以及督导评估、总结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查漏补种月活动,组织接种人员和设置接种点。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登记、报告等工作,以及现场技术指导、评价及查漏补种月活动总结等具体工作。

乡(镇、街道)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村(社区)级卫生室负责做好应补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宣传、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四、前期准备

(一)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各级在实施查漏补种月活动前要成立查漏补种月活动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要求,开展技术指导及现场处理工作,确保方案的正确实施。

技术指导小组主要由各地卫生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二)开展人员培训。

采用逐级培训的方式进行,地、县级要在2月25日前完成对县、乡、村级的培训。

(三)社会动员和宣传。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查漏补种月活动前,要充分动员和协调财政、教育、公安、计生、民委等部门,以获得对查漏补种月活动的支持与参与。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宣传材料的设计和制作应于开展查漏补种月活动前10天完成,并提前1周发送至各接种点。各类宣传活动应提前3~5日开始,并持续至活动结束。

做好公众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热线电话、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宣传车、社区通知等多种渠道,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大力宣传疫苗相关科普知识,以及开展查漏补种月活动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禁忌证等,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查漏补种月活动的理性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做好媒体宣传和动员工作,通过媒体吹风会、新闻发布会、记者研讨会等形

式,向媒体宣传查漏补种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查漏补种月活动的开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

(四)目标儿童摸底调查与登记。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农村由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组成;城市由街道、居委会干部、社区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组成;托幼机构请班主任教师提供名单。

2、摸底登记时间:摸底登记尽量在实施接种前一周内完成。

3、摸底登记方法:

①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散居目标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7岁以下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查漏补种月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4附表1),同时向家长发放通知单(家长告知书),告知接种时间、地点,并提醒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未在教育部门登记在册的家庭幼儿园按散居儿童登记)。

②托幼机构摸底:由班主任教师分年级、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查漏补种月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村(或街、乡)负责接种的医生,由接种医生查卡后,对需要补种儿童填写通知书交给教师,由教师将通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家长,告知其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③针对流动人口的摸底: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地区可采取在接种前3-4天集中突击摸底的方式进行。

4、厂矿、企业等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查漏补种月活动。

5、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贵州省2012年查漏补种月活动脊灰、麻疹类疫苗摸底及补种统计报表》(附件4附表2-1、2-2、3-1、3-2)上报。并根据摸底表计算出疫苗需求,以天为单位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附件8),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市、县(区)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区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0至6岁各年龄儿童摸底调查质量可用下列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各年龄组摸底儿童至少应大于用当地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调查人口数和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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