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督查实施办法及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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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督查实施办法及评分细则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在建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集团各部门的专业力量,更好地配合项目公司做好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和避免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由集团质量安全中心(总工办)组织集团相关部门对在建项目进行督查,为使督查更具实效,特制定本工程督查实施办法及评分细则。

2.使用范围
适用于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在建的所有工程。

3.督查小组组成及职责
3.1每次督查时成立质量、安全督查小组,督查小组由集团质量安全中心
(总工办)负责牵头,集团设计研发中心、成本管理中心、营销中心、
运营管理部及项目公司相关人员参加。

3.2督查小组对在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进度进行综合检查,质
量安全中心(总工办)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出具书面检查报告
并对各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反馈。

3.3项目公司根据检查意见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并负责落实。

4.检查依据
根据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及验收标准、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各专业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等;对住宅项目重点按《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检查。

5.检查内容
建设工程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管理重点有如下主要内容:工程质量的管理、工程成本的管理、安全生产的管理、工程进度的管理、文明施工的管理
等工作。

对于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特点不同阶段的施工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检查方式。

对集团公司而言,在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管理的主体是项目公司(部)。

集团总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是为发挥集团各部门的专业力量,配合项目公司(部)做好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因而需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对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进度、工程成本控制作必要的监督,并制定相关评判内容和标准。

5.1依据集团公司对在建项目的管理内容,集团对在建项目检查评分内容
划分为如下四大项:
5.1.1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5.1.2工程资料档案检查。

5.1.3工程进度完成情况检查。

5.1.4安全文明生产检查。

5.2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5.2.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从三通一平开始,工程质量重要节点及分项工
程内容依次为:基础工程(桩基础工程、基坑围护工程、土方、基
础钢筋混凝土)----主体工程(钢筋、模板、混凝土、砌体、钢结
构等)---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厨房、卫生间、阳台、
内外粉刷、楼地面)---建筑安装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
室外工程(管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以上分项工程都是工程
质量检查的重要节点。

5.2.2对住宅项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更是需要检查的重点;
根据工程质量重要节点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制定集团对在
建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评审内容。

详见附件1《在建项目质量检查
评审表》。

5.2.3为使集团的督查对项目工程质量能起到实质性作用及更具指导
性,《在建项目质量检查评审表》内容不对施工规范作条文式摘抄;
对实际施工过程中检查的重点会着重强调;同时对分项工程施工前
的注意事项作出强调及提示;并对设计单位采用的重要节点通用构
造做法提醒评审,但以上内容均纳入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抽查内容。

5.3工程资料档案检查
建设工程项目文档资料是否完整直接关系到工程竣工验收是否能顺利进行、工程结算是否能顺利完成、及工程成本和工程质量是否有效管理和追溯的重要内容。

为此集团对在建工程项目检查时,需跟进对项目公司(部)工程文档资料的检查。

资料档案检查主要内容:
5.3.1检查各项工程的图纸、纪要、规范、图集、标准等的熟悉和配备。

5.3.2检查各项工程的联系单台帐记录。

5.3.3材料进场产品检验检查记录。

5.3.4隐蔽工程资料检查。

5.3.5关键部位施工的音像资料的留存记录。

5.3.6对各种检查、不合格项整改情况。

5.3.7工序质量检查。

5.3.8工程资料检查。

5.3.9监理单位资料的检查。

5.3.10工地例会落实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2《在建项目资料检查评审表》。

5.4工程进度完成情况检查
在建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进度与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计划是否一致,集团对项目检查时需对工程进度作跟进检查,如实际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有差异,需了解清楚工程延误的原因,并作出相应的评审。

工程进度检查主要内容:
5.4.1根据总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检查总体工程进度完成情况。

5.4.2根据各分项配套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各分项工程的进度完成
情况。

5.4.3月度或周计划制定和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3中《在建项目安全文明生产、工程进度检查评审表》。

5.5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
安全、文明生产是集团公司对在建项目检查的重点之一,安全、文明生产更是工程顺利推进及工程质量得以保证的基础,集团对项目的督查亦需要加强对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

安全、文明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5.5.1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交底、持证上岗、安全标志等。

5.5.2文明施工:场地内及出入口道路、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材料管
理、现场防火等。

5.5.3用电安全检查:外电的防护、配电绕路、电箱、现场照明。

5.5.4脚手架检查。

5.5.5基坑支护、土方施工等各项安全检查。

5.5.6模板支架的安全检查。

5.5.7“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检查。

5.5.8施工机械的检查。

具体详见附件3中《在建项目安全文明生产、工程进度检查评审表》。

6.检查评分原则
6.1检查采取综合评分制,总分为100分。

各分项检查内容占总分百分比如下:
6.1.1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50%。

6.1.2工程资料档案检查 20%。

6.1.3工程进度检查 10%。

6.1.4安全、文明生产检查 20%。

6.2当次检查总评分(100分-90分)评定优;(89分-80分)评定为良;(79
分-70分)评定合格;总评分在7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

6.3在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随意更换招标文件中
指定品牌的,直接判定当次检查总评分不合格。

6.4在检查评分的同时,集团督查小组对项目的检查会出具检查简报,对
问题进行通报;如存在一些质量、安全较大隐患的将开具整改单,整
改单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分为A类和B类。

7.整改单的分级方法和分级管理
7.1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公司将开具A类整改单:
7.1.1发现一些较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7.1.2影响工程质量,降低工程品质的。

7.1.3基本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大隐患。

7.2项目如发生以下问题将开具B类整改单:
7.2.1没按招标和合同要求随意更换材料品牌现象。

7.2.2没按图纸和规范要求随意变更施工方法和工艺。

7.2.3项目钢筋检验和验收不合格、使用钢筋级别不符设计要求的。

7.2.4第三方检测不合格的。

7.2.5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

7.2.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按规定进行专家论
证,擅自施工的情况。

7.2.7重大危险源无管理方案、控制不到位、检查中发现严重隐患。


基坑的围护和检测不到位;外架的方案、搭设、检查、验收不到位;
施工用电的管理;塔吊的安全系统的检查管理不到位等等。

7.2.8重要进度节点控制延误20天以上,且无赶工措施。

7.2.9因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等问题发生被电视、报纸及网络等媒体曝
光事件,给公司形象和品牌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7.3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收到的安全或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达到以下情况
时将进行处罚措施。

7.3.1年度内,同一项目、同一类安全或质量问题,在检查中A类整改
单收到两次、B类整改单收到一次,建议对项目的单位和人员进行
处罚。

7.3.2处罚金额:施工单位:1-5万元;监理单位:1000元-5000元。

纳入对项目公司的年度考核。

7.3.3闭合复查原则:对所有检查出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A类整改单项目公司督促整改,集团质量安全中心(总工办)抽查
的方式进行复查。

对于B类整改单项目公司督促整改,集团质量安
全中心(总工办)进行复查。

对于在整改期限内仍未整改的,将按
第7.3.2条要求加倍处罚。

8.具体实施办法:
8.1检查分类:
8.1.1综合检查:根据在建项目实际情况,由质量安全中心(总工办)
牵头确定督查项目,安排督查小组对相应项目进行检查,综合检查
每月安排一到二次。

8.1.2专项检查:根据在建项目的不同施工阶段和关键节点情况,以质
量安全中心(总工办)为主,相关部门和项目工程部共同对质量安
全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出具书面检查报告,专项检查的范围是
综合检查范围内的一项或几项,专项检查的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确定。

8.2实施说明:
8.2.1为更好了解工程现场情况,各项目工程部需将施工总进度安排、
月度计划及每次监理例会纪要等抄送质量安全中心(总工办),有
需要时质量安全中心(总工办)参加项目监理例会。

8.2.2质量安全中心(总工办)应在综合检查完成一周内完成情况汇总,
形成报告后送各相关部门并报公司领导,专项检查后三个工作日内
完成专项报告并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8.2.3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时间和频度根据各项目工程实际需要可
临时调整。

8.2.4集团质量安全中心(总工办)出具的检查简报和整改单,要求项
目部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处理结果或措施书面报集团质量安全中
心(总工办)。

质量安全中心(总工办)将根据情况进行复检并向
集团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9.附则
9.1本办法由杭州新天地集团质量安全中心(总工办)负责拟定、解释、
修改、完善、废止。

9.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同步废止2016年9月版《在建项目工
程督查实施办法及评分细则》。

10.附件
10.1《附件1》《在建项目质量检查评审表》。

10.2《附件2》《在建项目资料检查评审表》。

10.3《附件3》《在建项目安全文明生产、工程进度检查评审表》。

10.4《附件4》《问题整改通知单(质量/安全)》。

11.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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