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岛的设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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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刚刚对方辩友说的好。弃婴岛的设立会给政府增加资金支出,加大人力投入,但是请大家想一想,政府通过税收,社会通过募捐获得资金的目的是什么?它的目的在于,提高国家综合国力,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正因如此,对于弃婴岛的资金支持本就是理所当然的。其次,对方辩友今天反复强调,弃婴岛的设立,会使得婴儿父母产生弃婴合法化的思想,变相的增加了弃婴的数量。因此,对方辩友便理所当然的得出了弃婴岛的设立弊大于利这个结论。那么弃婴岛的设立真的会使弃婴数目增加吗?退一步说,即使弃婴数目增加了,我们就可以得出,弃婴岛的设立,导致了弃婴数目增加吗?显然它是不能的!我们说,弃婴违反了刑法这是不容置疑的,而对于弃婴的父母来说,他们明知弃婴触犯了法律,却仍旧执意抛弃婴儿,这难道不是他们自己主观意识上的一意孤行?如果说弃婴岛的设立导致了父母抛弃了他们的孩子,这不过是这些违反法律的父母为自己找的借口罢了。即便弃婴岛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处于摇摆不定状态下的父母弃婴,但这种弊端恰恰证明了我方第三个观点,有利于唤起社会的重视。弃婴岛的设立,只是客观上降低了弃婴的非正常死亡率,而对方辩友却将父母弃婴这一主观行为归结到设立弃婴岛所带来的弊处,我方实在不能认同。再者,弃婴岛的设立,只是将弃婴集中化,并不能证明出对方辩友所谓的弃婴增多,这实则是对方辩友在臆断而已。最后,对方辩友的逻辑思路也有问题。今天对方辩友反复指出,弃婴岛的设立,导致政府资金压力变大,弃婴数量增多,社会影响不良,首先这些并像没有对方所说的是弃婴岛设立引起的种种弊端。退一步说,即便对方辩友说的都有道理,但我们是不是因为这些弊端就可以得出弃婴岛的设立弊大于利呢?那对方辩友今天的论证思路无非就是,设立弃婴岛有弊端,所以它的设立就是错误的吗?难道对方辩友看不到弃婴岛设立的种种益处吗?

我方今天反复强调,弃婴岛的存在保障了弃婴的生存权,正因有弃婴享有生存权的这个基础,他的受教育权才会被保障。无论是对于弃婴的权益保障,还是其生长受教育的完善性,弃婴岛的设立所带来的益处不可忽视。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设立弃婴岛,给国家财政带来了一定的压力,给地方政府带来了人力物力的开支,但是为了让这些被父母抛弃的孩子享有他们应该享有的权利,这难道不是国家发展建设所必须要履行的人文关怀?

最后,我们今天讨论这个辩题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所谓的弃婴岛的设立,究竟利弊何者更重要,更重要的是为了让社会大众认识到弃婴现象的严重性。众所周知,弃婴是违反刑法的,也违背了人类社会的道德理念。我们设立弃婴岛,不仅仅为了解决社会中弃婴的非正常死亡,更重要的是为了使全民对于弃婴现象有更清晰的认知,呼吁全民建立起对于弃婴的关爱,引起全民对于弃婴现象的关注度。我们说,解决一个问题,不能出现一个再解决一个,只有真正的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才能使得弃婴现象的得到真正解决。让全民从内心认识到弃婴现象的严重,使他们对于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弃婴儿童有真正意义上的认知,社会上才能够真正形成一个良好的氛围。无论是对于妊娠期间妇检的必要性的认识,使得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婴儿数量尽可能减少,还是使得社会大众对于弃婴的关注度的提高,这才是我们这个辩题希望引起我们思考的最关键部分。我们说,以人为本,生命之上,弃婴岛的设立毕竟可以减少那些非正常死亡的孩子们失去生命的机会,给他们最后一个活下去的机会,集中性的教育和治疗也会给他们带来更好的适合他们自己的发展方向,同时又在社会建立起关注度,这才是我们设立弃婴岛的真正目的所在。国家的未的来建设与发展离不开每一个正在成长的生命,所以,给每个人活下去的机会吧!华夏大地上的炎黄子孙,绝不会抛弃任何一个,鲜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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