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的学习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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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儿童学家维果茨基说:“婴幼儿是按照自己的大纲来学习的,学龄儿童是按照教师的大纲来学习的,而学龄前儿童则是在把教师的大纲变成适合儿童的大纲的情况下才能学习的。这便是最基本的大家都承认的困难,这就是决定着教师的一个最困难的任务。
我们知道学前儿童有6个特点:
1、学前儿童的学习是一种整体的、生态学意义上的学习
2、学前儿童基于生物能力的学习和基于文化能力的学习
3、学前儿童学习中的习得和学得
4、学前儿童学习与信息加工容量的关系
5、学前儿童认知与学习的先天制约性
6、在学前儿童学习中认知与情感的关系
人们使用语言的能力是怎么获得的?人们使用语言的能力,包括使用外语的能力,主要不是通过学得获得的,而是习得的,生活经验也告诉我们,婴儿在不会说话之前,已经能够听懂大人的许多话语;在这段沉默期,他们靠不断地“听”来积累语言的信息,等量变到一定程度,就会开口说话。但开始只会说些单个的字、词和不完整的句子,这时他们根本不懂得什么是语法,完全是“鹦鹉学舌”,这就是一个“习得”的过程。
所谓“习得”,就是在自然交际环境中使用语言的潜意识过程。这是一个不知不觉的潜移默化的过程,习得者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掌握语言。而“学得”是一个有意识地了解和记忆词汇、语法规则的习惯用法等的过程,是一个经过听说读写反复训练,从而使学生掌握与运用语言能力的过程。
由于某些极端的功力主义文化背景和资源的限制,以及某些所谓专家学者的推波助澜,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中违背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现象相当严重。过度学习,过度训练,过度重视知识传授是当前学前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
许多幼儿园和家长仍然把识多少字,会不会算算术作为衡量幼儿教育的指标,儿童艺术教育中普遍存在明显的急功近利倾向,学前(幼儿)教育小学化以及各种早期教育方案大量涌现。
学前教育“小学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的教学内容,如教拼音、识字甚至英语、奥数等。二是幼儿园教学采用小学甚至更高年级的方式,实行课堂学习,机械记忆,知识导向,而本应采用的游戏化的活动方式却不见踪影。简言之,幼儿园教育在教育内容和形式上超越了幼儿发展阶段,提前向小学靠拢。所有这些如果不引起全社会的警惕与重视,而是一味夸大儿童的能力,一味催促儿童成长,并且陷入某种恶性循环之中,就不仅会剥夺童年期的欢乐,甚至窒息儿童的好奇心,主动精神和创造力,窒息儿童的天性。从长远来看,将会损害我们整个民族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所以我们可以结论:儿童发展的较慢速度也许有利于最后更大的进展。
要了解和尊重幼儿的学习特点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进一步突出了让幼儿主动学习的思想。为了保证并促进幼儿的主动学习,教师必须改变传统的角色定位,担负起《纲要》所要求的新角色――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我认为,教师胜任这一新角色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了解和尊重幼儿的学习特点。我们对幼儿以下四个方面的学习特点须特别关注:
一、幼儿的学习受兴趣和需求直接驱动
兴趣的发生是以一定的需要为基础的。有什么样的需要就会对什么样的对象发生兴趣。在需要基础上产生的兴趣与需求是人类认识活动必不可少的前提。幼儿的认识活动更会受到兴趣和需
求的直接影响,他们会以极大的热情积极主动地探索和认识他们感兴趣、感到好奇和有需求的事物。
要使幼儿成为主动的学习者,幼儿的兴趣和需求必须得到足够的尊重。一方面要善于将幼儿的兴趣和需求作为教育的生长点,支持和促进幼儿的学习活动;另一方面要尽可能把期望幼儿学习的内容转化为幼儿的兴趣和需求,由此引起并引导幼儿的学习活动。正因为如此,在《纲要》各领域教育内容与要求及指导要点中,特别注重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促进幼儿各方面能力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强调培养幼儿对各领域活动的兴趣,让幼儿体验到学习的乐趣。
二、幼儿的学习以直接经验为基础
幼儿对世界的认识还是感性的、具体的、形象的,常常需要用动作来帮助思维,这就决定了他们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的。他们必须通过与人和物的相互作用,进而使原有的直接经验与现实的直接感受和体验产生相互作用.构建起真正内化的新的知识经验,形成幼儿期所独有的、具有主观性和泛灵论特点的“天真幼稚的理论”和“非科学性”的知识经验。因此,在《纲要》中,特别注重相互作用的学习方式。在健康领域,强调鼓励幼儿自理自立的尝试和主动参与;在语言领域,强调在运用中发展幼儿的语言;在社会领域,强调让幼儿在一日生活的人际互动中发展社会性;在科学领域,强调幼儿主动探索,经历、体验探究和发展的过程;在艺术领域,注重幼儿大胆表现自己的感受和体验的过程。
三、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学习进程
一般来说,儿童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些共同的发展阶段,但每个幼儿在发展的方向、起点、速度及最终达到的水平上都存在着差异。这就决定了幼儿的学习进程和学习方式的差异。
每一个保教人员都应学会观察、判断幼儿的经验水平、发展进程和学习特点,做到《纲要》所提出的要求: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个幼儿都能获得满足和成功,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能获得最充分有效的发展。
四、幼儿的学习具有整体性
处于学前阶段的儿童,身心各成分有机地交织在一起,发挥着整体功能。他们认识事物、获取经验的过程和由此而引起的能力和倾向的变化过程,也具有整体性,即幼儿的学习具有整体性特点。幼儿身心发展的整体性,要求教育也具有整体性。正因为如此,《纲要》明确提出,将教育渗透于幼儿的一日生活之中,通过相互渗透的各领域教育促进幼儿的学习和发展。如在语言领域,强调“幼儿语言的发展与其情感、经验、思维、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发展幼儿语言的重要途径是通过相互渗透的各领域的教育,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去扩展幼儿的经验,提供促进语言发展的条件”。在社会领域,强调“幼儿社会态度和社会情感的培养尤应渗透在多种活动和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之中,要创设一个能使幼儿感受到接纳、关爱和支持的良好环境”,使幼儿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熏陶。
观察和研究幼儿,了解和尊重幼儿的学习特点,是贯彻和实施《纲要》的基本前提,是使幼儿获得高质量教育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