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东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鹤山西江大堤长廊规划方案

鹤山西江大堤长廊规划方案# 鹤山西江大堤长廊规划方案## 引言鹤山市位于广东省中部,西江贯穿全境。
为了更好地保护西江河堤,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休闲环境,鹤山市决定规划建设鹤山西江大堤长廊。
本规划方案将详细介绍鹤山西江大堤长廊的设计理念、布局规划、功能设置以及建设过程。
## 设计理念鹤山西江大堤长廊的设计理念是“生态、文化、休闲、宜居”。
我们致力于保护西江生态环境,弘扬鹤山本土文化,提供多样化的休闲娱乐活动,同时满足居民对宜居环境的需求。
## 布局规划鹤山西江大堤长廊的总长约10公里,从市区北部起点至南部终点。
整个长廊划分为4个区域,分别是文化展示区、生态保护区、休闲娱乐区和居民宜居区。
### 文化展示区文化展示区位于鹤山市中心,主要包括历史文化广场、文化艺术馆和文化遗址公园。
历史文化广场是一个开放的广场,将展示鹤山的历史文化,举办各种文化演出和活动。
文化艺术馆将陈列鹤山的传统艺术作品,如瓷器、绘画和木雕等。
文化遗址公园将保护和展示古代建筑物遗址,让居民了解鹤山的历史。
### 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位于大堤长廊的北部,主要包括湿地公园和观鸟区。
湿地公园利用自然湿地,创造了一个生态保护的环境,供居民观赏和学习。
观鸟区提供给鸟类爱好者观察各类鸟类的机会,并设置了专业的观鸟设施。
### 休闲娱乐区休闲娱乐区位于大堤长廊的中部,主要包括运动健身区、儿童游乐区和游船观光区。
运动健身区提供室外健身器材和露天运动场,满足居民锻炼身体的需求。
儿童游乐区设有各种安全而刺激的游乐设施,为家庭提供了一个放松和娱乐的场所。
游船观光区则提供划船和游船观光服务,让居民欣赏美丽的西江风景。
### 居民宜居区居民宜居区位于大堤长廊的南部,主要包括休闲广场和公共服务设施。
休闲广场是一个集休闲、娱乐和社交为一体的公共空间,提供绿地、座椅和小型活动场所。
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公共厕所、自行车停放点以及休息亭等。
## 功能设置鹤山西江大堤长廊将设有多种功能设置,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
鹤山公园规划设计

鹤山公园规划设计[转贴图]现状概况鹤山公园位于鹤山城区中心组团和谷埠组团之间,由鹤山大道、人民东路、东湖西路(暂定名)和沙坪河围合。
规划用地南北方向长约1100米,东西方向宽约800米,总面积约58.4公顷。
现状用地以鱼塘为主,有部分农田,沿路有一些临时建筑。
龟山位于公园的西边,海拔高度42米,站在山顶眺望视野宽阔。
山顶制高点是一最佳的观景场所,往西为今后建设的新城市中心,向东则为自然开敞的东湖。
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为7~9米,河堤标高8米左右,现状鱼塘水面标高1.5—2米左右,整个鹤山公园现状呈平底锅状。
二、设计依据鹤山市城区总体规划(1999-2020)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三、规划定位鹤山公园定位为城市公园,强调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与功能。
(1)市民休闲场所:作为鹤山市未来城市中心地段的公园,主要为本市居民提供一个康体休闲和户外绿色空间。
(2)自然生态景观:强调自然的生态群落和自然景观是最佳的休闲环境,营造亚热带植被景观和丰富多样的景观类型(包括山地、林地、沼泽、疏林等)。
(3)城市形象美化:将自然状态的城市绿色廊道转变为积极开发利用,具有生态功能的城市中心景观区。
(4)地域文化的升华:将鹤山的历史、地域、文化展现于鹤山公园,使鹤山公园成为地方标志性景观区。
四、设计意念当我们项目组成员审视鹤山的历史和新城规划时,这一主题就慢慢地从我们的脑海中浮现并愈析愈明……新城之“鹤”——鹤翼翩翩临风起,林水幽幽伴城出新规划的公园和东西两片城域,就如同一只临风起舞的仙鹤。
对于全城,一翼为城东片谷埠组团,一翼为城西片中心组团;而对于公园,一翼则是滨湖带,一翼则是生态带;滨湖带代表着新城的兴起,而生态带则蓄意着城市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共融……鹤山随着新城的规划建设愈加欣欣向荣,公园伴着新城的建设越来越美。
新城如鹤,临风展翅,遨翔天际……五、总体设计1. 空间布局根据总体构思及立地现状,全园共分六个景区:1、健寿延年——龟山景区;2、碧湖云天——东湖景区;3、临湖漫步——滨湖西岸景区;4、城域水恋——滨湖东生态景区;5、鹤舞飞翔——北入口广场景区;6、城市看台——南入口广场景区。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雅瑶镇圩(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鹤府复〔2019〕12号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雅瑶镇圩(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
复
正文:
---------------------------------------------------------------------------------------------------------------------------------------------------- 关于同意鹤山市雅瑶镇圩(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雅瑶镇政府:
报来《关于鹤山市雅瑶镇圩(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雅府〔2019〕1号)收悉。
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鹤山市雅瑶镇圩(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2018年12月7日第六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审查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批准该规划,请你镇认真组织实施。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结束——。
鹤山碧桂园项目规划方案

鹤山碧桂园项目规划方案项目背景鹤山市是广东省江门市所辖的一个县级市,位于珠江三角洲南端,面积1,94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43万人。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房地产市场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
由于地域、自然、人文等因素,鹤山市被认为是江门市发展最为优越的区域之一。
项目概述鹤山碧桂园项目位于鹤山市谷城镇七星岩景区内,总占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项目由8栋高层住宅楼、4栋洋房、1栋别墅式公寓和1栋商业综合体组成,总户数为1519户,其中高层住宅楼的户型主要为两房和三房,洋房、别墅式公寓的户型主要为四房和五房。
规划设计总体布局鹤山碧桂园项目以自然和人文景观为依托,结合现代化建筑技术,打造一个同时具有山林水韵和城市便利的宜居社区。
整个项目采用分块式布局,通过错落有致的建筑群体和丰富多彩的公共区域,将居民生活和自然环境无缝融合,打造以人为本的社区。
建筑设计本项目的建筑设计采用简洁大气、优雅典雅的风格,结合风景优美的自然环境,创造出一种返璞归真的居住环境。
建筑外立面以浅色为主,搭配深色的窗框和白色的栏杆,营造出一种整体轻盈明快的效果。
在室内装修设计上,注重空间的舒适感和实用性,充分发挥建筑的内在价值。
公共设施本项目的公共设施丰富多彩,包括配套的运动场地、绿化带、游泳池、健身房、会议室、儿童乐园和休闲娱乐区等。
公共设施充分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兴趣爱好,为居民打造一个舒适、便利、温馨的居住环境。
停车场鹤山碧桂园项目的停车场总共提供1100个车位,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方便快捷地为居民提供停车服务。
技术指标绿地率鹤山碧桂园项目的总绿地率达到30%,其中包括园林景观和休闲广场。
绿化率本项目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5%,力求将社区打造成一片绿水青山。
容积率鹤山碧桂园项目的容积率为1.25,充分利用地上空间,满足居民的舒适需求。
竣工计划鹤山碧桂园项目计划在2023年底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
2022鹤山市鹤城镇发展规划

2022鹤山市鹤城镇发展规划一、总则(一)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
其中近期2018-2020年,中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鹤山市鹤城镇的全部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59.13平方公里。
二、城市规模2020年,鹤城镇常住人口约9.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万人,城镇建设用地14.56平方公里以内。
2035年,鹤城镇常住人口2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8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25.69平方公里。
三、城市性质城市性质:鹤山市发展新能源汽车、专用车、物流机械、汽车零部件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现代小城镇。
四、发展目标与战略(一)发展目标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为契机,加快中欧产业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与共和、址山等周边城镇协同发展,全面提升城镇承载能力,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成为鹤山市重要的产业集聚区、配套生活服务区和生态休闲旅游区。
(二)发展战略根据鹤城现有发展特征,结合区域格局变化,以发展目标为导向,规划提出“打造平台,引领产业集聚升级”、“完善配套,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交通对接,融入区域发展”、“山水入城,维护生态安全”四大发展策略。
五、城镇体系规划(一)功能组织结构统筹生态廊道保护、产业区块建设、区域交通对接、城镇发展布局,构筑“两心两轴三组团”的功能组织结构。
两心:即鹤城镇东西两端的综合服务中心,镇区服务中心以居住、教育、医疗、文化、休闲等功能为主;东部服务中心以产业服务为主,兼顾东部新城市发展区生活服务功能。
两轴:包括沿325国道发展轴、沿270省道发展轴。
三组团:在本镇内部形成鹤城镇区组团、鹤城北部工业组团、鹤城南部工业组团。
(二)镇村规模等级结构规划至2035年,形成10万人以上城镇组团1个。
(三)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分为两大类:新市镇和新农村。
其中,新农村分为工业配套村、城镇型社区、农业特色村和旅游特色村四类。
鹤山市商住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鹤山市商住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商业与住宅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制定,明确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0〕55号)、《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规〔2002〕270号)和《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商业与住宅用地的出让和开发中涉及容积率制定和调整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的法定依据。
规划条件的确定和调整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控规不详或与控规不一致的,须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或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机构审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规定所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如需增加容积率的,必须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修改规划条件。
第五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出让的商业与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按如下方法确定:(一)土地出让时,市城乡规划部门出具了用地红线图和规划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合同附件的,或土地出让合同明确约定条件的,按原定值执行。
(二)土地出让时未明确规划设计条件,但取得土地使用证后经市城乡规划部门补发过规划条件或在规划意见书中明确过规划设计条件的,按补发的规划条件执行。
如多次出具规划条件的,按末次规划条件执行。
(三)土地出让时及之后未明确规划设计条件,后经批准规划行政许可的(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图),按批准的规划指标执行,曾多次批准的,按末次规划指标执行。
(四)既有规划条件,又有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指标的,如两者容积率不同的,容积率按高值执行。
(五)既未明确规划设计条件,也无经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容积率按《鹤山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图》相应范围认定:1.属Ⅰ、Ⅱ级范围的,容积率确定为≤1.8;2.属Ⅲ、Ⅳ级范围的,容积率确定为≤1.5。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1.25•【字号】鹤府〔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山工业城管委会、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鹤山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十五届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鹤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25日鹤山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转变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升级产业结构,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引进项目质量,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江府〔2013〕16号)、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鹤府办〔2014〕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镇(街)或鹤山工业城需要新增面积5亩及以上工业用地的项目原则上实行准入评审管理。
特殊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以作为个案处理。
第三条成立鹤山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准入评审管理。
评审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商、国土资源等工作的市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税务局等部门组成。
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准入评审内容和标准第四条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评审采用综合得分评价方法,总分为100分,由准入基准评分和加减分项两部分组成,两部分得分相加即为项目综合得分。
鹤山市东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鹤山市东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草案公示1. 总则 (1)2. 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2)3. 方案构思 (2)4.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5)5.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7)6. 道路交通规戈U (9)7. 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10)8. 附表1 规划土地使用一览表 (16)9. 附表2 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17)1•总则1.1为了适应鹤山市东部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指导东部城区开发的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为保证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合理有序地开发建设,确保东部城区景观、环境、生态质量良好,并指导下一步详细规划与建筑、环境设计,特制定本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3本文本对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性、建筑密度、层数、容积率及相关指标、配套设施项目及景观设计等有关要求进行控制。
1.4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 (2002年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标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范》、《鹤山市城区总体规划(1999-2020 )》。
1.5 规划原则:需求原则:根据鹤山市发展需要,高标准打造新的商业中心,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经济原则:根据土地经济价值的杠杆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对用地进行优化组合。
便捷原则:理顺道路交通网络,创造方便快捷的交通体系。
可操作原则:在准确把握现状的基础上,以相对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本规划经批准后,应严格执行。
1.6本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规划文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1.7 凡因建设需要编制本规划区详细规划的,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江门鹤山公园规划方案

江门鹤山公园规划方案背景江门市鹤山区位于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地带,是广东省内的中心城市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市民文化娱乐需求的提高,市政府决定规划建设一座新的公园,为市民提供更多休闲娱乐的场所。
本文将阐述江门鹤山公园的规划方案,包括场地选择、设计理念、功能设置等内容。
场地选择选址是公园规划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关系到公园的成败以及未来发展。
在毫无疑问的情况下,市政府选择了位于市中心的一个旧工业区作为公园的场地。
这里有充足的土地和水源,使得公园的规划设计更加自由灵活。
设计理念江门鹤山公园的设计理念是“充满生机、环保可持续、多样化、智慧化”。
它追求的是生态、人文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旨在创造一个空气清新、绿树成荫的公园,提供多种休闲和娱乐活动。
功能设置全年开放江门鹤山公园将全年开放,让市民和游客能够在不同季节里享受到公园带来的不同风光。
同时,为了保证公园的安全和秩序,增加更多的公共设施和服务,比如洗手间、休息区、儿童游乐区、公园管家等。
愉悦湖畔公园内设有一个面积较大的人造湖,将周围环境与水域融合,人文、自然因素交错,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景观,同时,可以设置游船等水上活动项目。
花园芬芳江门鹤山公园树种和花卉多属于广东本地生长的物种,意图展现城市人在自然中生活的栖居之地,吸引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前来观赏,以期达到旅游效益。
人文景观作为一个城市公园,江门鹤山公园需要用一些人文景观来展示城市的历史和文化。
为此,公园内将安装一些关于江门市本地文化的展示牌,并且规划一些古巷,再现江门市老街的古朴风情,此外还可以增加一些具有历史意义的雕塑和纪念碑。
智慧会客厅为了给广大游客和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体验,江门鹤山公园将打造智慧会客厅,为游客提供多媒体互动展示、智能自助服务、无线网络连接等便捷服务。
同时,为了方便市民和游客参观,还将推出智慧导览系统,结合AR/VR等新技术提供更加生动、多样的游览体验。
总结江门鹤山公园规划方案将建造一个集自然生态、文化艺术、休闲娱乐和智慧付款等多元化于一体的城市公园。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城区提升发展2016年推进计划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城区提升发展2016年推进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鹤政[2016]18号【发布部门】鹤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5.16【实施日期】2016.05.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城区提升发展2016年推进计划的通知(鹤政〔2016〕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老城区提升发展2016年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5月16日老城区提升发展2016年推进计划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老城区建设发展。
2008年以来,先后三次召开加快老区发展工作会议,出台实施《支持老城区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鹤山区综合改革实验区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山城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先行区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老城区改造建设由全面启动到成方连片推进、再到统筹提升,已进入转型发展、更新提升的关键时期。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老城区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新老城区共生共荣,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转型发展、更新提升为主题,坚持规划有特色、建设高标准、管理精细化,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集约节约、内涵发展为路径,强化优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活力持续增强,功能逐步完善,面貌明显改观,管理更加科学,人居环境更加和谐。
二、主要任务(一)规划设计提升工程1.依据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年内编制完成山城区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鹤山区主城区(鹤壁集、中山片区)零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宝山产业集聚区扩区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山城区、鹤山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负责,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配合)2.年内编制完成老城区建设重点区域和城市重要节点的设计方案,借智借力,增强规划设计的现代性、针对性、时效性,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品质。
鹤山沙坪谷埠黄宝坑片区分期规划2022

鹤山沙坪谷埠黄宝坑片区分期规划2022(一)项目规划定位项目位于鹤山沙坪谷埠黄宝坑片区委会内,本项目总用地规模356 公顷(合计5340 亩)。
定位是:珠江-西江经济带(广东段)和珠江西岸的重要节点;江门“三区一市”的现代化功能新区;鹤山城市副中心和东部地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具有滨江特色的生态宜居新城。
(二)项目分期规划谷埠新区区域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选址位于整个谷埠新区的核心地带,处于新区中轴线上,临江背山,规划建设为重点商贸服务集中地、临江文化休闲广场以及新区生态景观带为主的新城中心。
一期规划建设规模达391588.26 平方米(合计约587 亩),改造房屋面积达150496.61 平方米(其中一期国有土地有证建筑物面积为132480.04 平方米,无证建筑物面积为18016.57 平方米)。
(1)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一期项目建设重点规划道路为滨江路、雁宝路以及雁塔路。
(2)沿江国有资产整合建设及活化。
积极引进优质投资商,通过翻修改造再利用,活化整合区内公有资产。
(3)旧厂房区域改造项目。
旧厂房改造区域包括江门公路局公路水泥厂、鹤山太平染厂有限公司、香港祺永实业有限公司等11 名户业主23 宗旧厂房地块,已核实改造厂房用地面积为310787.32 平方米(合计466.15 亩),建筑面积共95458.17 平方米,其中有证77441.6 平方米,无证18016.57 平方米。
积极引导投资商基于谷埠新城总体规划上,提出合理改造方案,将现有旧工厂、码头改造成为文化休闲、商业服务中心,打造出游艇码头——滨江广场——滨江风情街——江景准五星级酒店——商业服务中心为主的景观轴线。
联系人:李XX电话:13XXXXX7983。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西生态新城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发[2011]24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西生态新城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发[2011]24号](https://img.taocdn.com/s3/m/11d19b9e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71.png)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西生态新城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西生态新城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发〔2011〕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十四届五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鹤西生态新城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鹤西生态新城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鹤西生态新城战略部署,加快鹤西生态新城推进工作,迅速在全市掀起新区建设热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南兴、西拓、北开、东治、中升”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导,强力实施“提升一个认识,强化规划、政策两大牵动,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大项目招商、先期项目启动三个关键”的“123”推进举措,秉承“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的规划建设理念,努力把鹤西生态新城建设成为集生态园林城、现代文明城、边陲特色城、民族风情城及创业发展城于一体的城市新区。
二、建设原则(一)统一指挥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发展五大战略的总体部署,统一对鹤西生态新城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业态设置、功能组团、房产开发等进行统筹规划设计,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科学建设施工。
(二)规划先导原则。
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基础、后开发,先框架、后建筑的建设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编制鹤西生态新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各个专项规划。
(三)分步实施原则。
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在规划先行的前提下,由线到网、由点到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加速推进各项基础、公建配套设施建设。
鹤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XX市城乡一体化示X区淇水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简要说明XX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XX2018年09月第一章总体概况1.1规划X围规划X围西至107国道,南至新安江路,东至鹤淇大道、延河路,北至南海路。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46平方公里。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XX国城乡规划法》〔20XX1月1日〕;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XX4月1日〕;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XX1月1日〕;5、《城市红线管理办法》;6、《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规[2002 ]112号〕;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 ]144号〕;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X》〔GB50180-93 2016年版〕;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X》〔GB50220-95〕;10、《XX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1、《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12、《XX市城乡一体化示X区〔XX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13、《XX市总体城市设计〔2017-2035〕》;14、国家、XX省、XX市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X;15、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1.3规划原则1、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原则遵循城乡统筹、注重区域协调,融入区域环境,实现持续发展。
2、生态优化原则紧扣可持续发展的时代主题,贯彻生态优先的准则,尊重生态格局和自然生态,合理利用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性开发,提高环境品质,增强环境吸引力。
3、控制与引导原则控制是协调区域发展构筑城市自身独特形象特征所必需采取的强制手段。
规划从区域协调发展以与经营城市和特色塑造的要求出发,对生态建设、土地开发、开放空间、环境设计、道路交通等提出相应的指标体系,不允许无序的开发建设。
引导是经营城市的有效手段,合理有效的引导可以直接降低城市开发建设的成本,并提高其效率。
4、公众参与原则规划建设直接牵涉到规划区内每一个住户的利益,不仅需要政府的执行,也需要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规划纲要(2015—2030年)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规划纲要(2015—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09•【字号】鹤政〔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规划纲要(2015—2030年)的通知鹤政〔201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规划纲要(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经市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予以发布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纲要》对鹤壁市全域进行了功能区划分和发展方向定位,优化和构建了鹤壁的产业格局、农业格局、城市格局和生态格局,体现了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精神和要求,是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是鹤壁市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依据,对加快鹤壁发展方式转变和实现区域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持《规划纲要》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鹤壁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国土空间优化发展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规划纲要》实施的监督指导,确保《规划纲要》落实到位。
2016年3月9日鹤壁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规划纲要(2015—2030年)序言国土空间是宝贵的资源,也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就是对国土空间进行科学功能分区和发展方向定位,规范开发秩序,管制开发强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好、保护好我们的家园,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从现在起至2030年,是全市国土空间开发结构快速变化的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生态导向型的鹤山市鹤山公园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生态导向型的鹤山市鹤山公园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摘要:目前,我国的城市发展处于转型期,发展主题从高速度转向高质量,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在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编制规划,增强城市韧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因而传统控规忽略的非建设空间应受到重视。
本文以鹤山市鹤山公园北片区为例,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的背景,从生态文明视角下论述了公园北片区如何与周边区域协同发展、确定整体空间形态、实现多元功能复合,从而形成城市有机生命体,以绿色发展方式塑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
关键词:生态文明,非建设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协同发展1引言随着城市发展,“缺乏温度”、“钢铁城市”、“人文缺失”等标签被贴上城市,因而创造优良人居环境渐渐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打造生态绿化名片、建设会呼吸的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目标。
鹤山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后花园,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区位优势。
鹤山公园北片区作为连接鹤山公园、古劳水乡、沙坪河沿河景观带的生态廊道,是鹤山城市内的大“海绵”和城市中轴线北段重要地区。
片区内以非建设空间为主,符合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强化非建设空间的导控,实现积极治理,提升建设空间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在以上迫切要求下,需要对鹤山市鹤山公园北片区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以此作为生态廊道、城市客厅建设和理清鹤山公园北片区开发建设问题的法定依据。
2现状地区特点2.1以非建设用地为主,开发建设活动少规划区内现状用地以水域(鱼塘)、农林用地等非建设用地为主,开发建设活动少,生态本底优良,自然资源占用情况较少。
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沿城市道路分布,非建设用地集中于规划区内部,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相互交织、相互影响。
其中村庄用地因乡村旅游而出现商业功能,并初步形成规模。
2.2对外交通便捷,内部道路系统尚未完善鹤山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地处珠三角核心区,于广佛都市圈一小时生活圈范围内,既是江门接受广佛辐射的北门户,也是粤港澳大湾区通往粤西和东盟的重要枢纽。
鹤山市东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鹤山市东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草案公示目录1. 总则 (1)2. 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2)3. 方案构思 (2)4.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5)5.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7)6. 道路交通规划 (9)7. 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10)8. 附表1 规划土地使用一览表 (16)9. 附表2 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17)1. 总则1.1 为了适应鹤山市东部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指导东部城区开发的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为保证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合理有序地开发建设,确保东部城区景观、环境、生态质量良好,并指导下一步详细规划与建筑、环境设计,特制定本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3本文本对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性、建筑密度、层数、容积率及相关指标、配套设施项目及景观设计等有关要求进行控制。
1.4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标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范》、《鹤山市城区总体规划(1999-2020)》。
1.5规划原则:⏹需求原则:根据鹤山市发展需要,高标准打造新的商业中心,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经济原则:根据土地经济价值的杠杆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对用地进行优化组合。
⏹便捷原则:理顺道路交通网络,创造方便快捷的交通体系。
⏹可操作原则:在准确把握现状的基础上,以相对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本规划经批准后,应严格执行。
1.6本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规划文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1.7凡因建设需要编制本规划区详细规划的,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认定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鹤山工业城)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认定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鹤山工业城)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粤府函〔2020〕373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认定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鹤山工业城)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江门市人民政府:《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鹤山工业城)申请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的请示》(江府报〔2018〕3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认定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鹤山工业城)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江门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江门鹤山高新区),实行现行的省级高新区政策。
二、江门鹤山高新区规划面积为925.83公顷,由六个区块组成。
区块一规划面积为370.61公顷,四至范围:东至鹤城镇小官田村委会,南至鹤城镇东坑村委会,西至鹤城镇先锋村委会,北至鹤城镇南洞村委会;区块二规划面积为304.20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泮坑村委会、良庚村委会,南至良庚村委会、新连村委会,西至东坑村委会,北至小官田村委会;区块三规划面积为41.8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共和税务所,南至北合村,西至共兴居委会,北至南庄;区块四规划面积为66.03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公路S270,南至猪公山,西至南坑村,北至东兴;区块五规划面积为139.17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新莲村委会,南至昆联村委会,西至新陂农场,北至紫云山庄;区块六规划面积为4.00公顷,四至范围:东至鹤山工业城投资服务中心,南至小罗群,西至观音尖,北至大坪村。
三、江门鹤山高新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方向,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引领、绿色集约、开放协同、特色发展,完善管理机构,创新体制机制,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打造一流的产业发展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努力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新兴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鹤山市东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草案公示1. 总则 (1)2. 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2)3. 方案构思 (2)4.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5)5.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7)6. 道路交通规戈U (9)7. 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10)8. 附表1 规划土地使用一览表 (16)9. 附表2 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17)1•总则1.1为了适应鹤山市东部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指导东部城区开发的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为保证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合理有序地开发建设,确保东部城区景观、环境、生态质量良好,并指导下一步详细规划与建筑、环境设计,特制定本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3本文本对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性、建筑密度、层数、容积率及相关指标、配套设施项目及景观设计等有关要求进行控制。
1.4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 (2002年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标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范》、《鹤山市城区总体规划(1999-2020 )》。
1.5 规划原则:需求原则:根据鹤山市发展需要,高标准打造新的商业中心,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经济原则:根据土地经济价值的杠杆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对用地进行优化组合。
便捷原则:理顺道路交通网络,创造方便快捷的交通体系。
可操作原则:在准确把握现状的基础上,以相对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本规划经批准后,应严格执行。
1.6本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规划文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1.7 凡因建设需要编制本规划区详细规划的,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1.8本规划由鹤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鹤山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解释权属于鹤山市规划管理部门。
1.9如有重大调整修订本规划,须按省市规定规划修订程序执行。
1.10规划范围:位于目前城区的东部,北与沙坪河、坡山相望,西与文华南路、规划鹤山公园为邻,南与规划广珠铁路、大雁山麓为界,东到人民东路、大雁山,规划区面积19.14平方公里。
2.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2.1. 发展目标将鹤山市东部城区建设成为多功能充满活力的山水园林式的生态城市新区。
2.2. 功能定位鹤山市的以居住、文化、商业、旅游度假、会议、体育、教育等产业为主体的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生态型城市综合新区。
从形象上讲,它是山水园林的生态城市新区;从职能上讲,它可承担新行政、文化、商业娱乐、居住、旅游休闲、体育、教育等多种职能。
2.3. 地块划分及编码地块划分根据道路界限、自然界线、土地权属情况和出让要求,采用“编制区代码- 地块代码+细分地块代码”三级编码方式。
2.4. 依据鹤山市在市区内的编制代码,以规划过境公路、文华路、鹤山大道、人民路为界分为A、B、C、D、E、F五个区。
“ A、B、C、D、E、F”分别作为各区的代码。
地块代码和地块细分代码则分别以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编号次序为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编号。
如A01即表示A区01号地块,A0101则表示01地块中的01号地块。
A区:从A01至A18共18个地块。
B区:从B01至B17共17个地块。
C区:从C01至C14共14个地块。
D区:从D01至D08共8个地块。
E区:从E01至E3共3个地块。
F区:从F01至F06共6个地块。
3.方案构思3.1. 规划理念“青山楔入,蓝脉环绕,绿斑镶嵌,环格路网,有机生长。
”“青山楔入”,指充分利用大雁山森林公园良好的自然生态景观,规划将大雁山引入东部城区,一方面通过开辟新路及大雁山西南入口以拉近大雁山与目前城区距离,另一方面在B区规划大雁山的延伸区,居住及公建依山而建,与大雁山融为一体,而且通过环状的绿脉与大雁山相连,使大雁山与城区绿地系统联成一个整体。
“蓝脉环绕”,对目前的鱼塘、河涌进行梳理,形成环状河流与湖面,沿环状水系两侧规划公共绿地,形成环城绿带,成为东部城区的生态框架。
“绿斑镶嵌”,指斑块状的公园(包括体育公园)结合山体、鱼塘,均匀地布置在东部城区。
“环格路网,有机生长”,东部城区路网以一条环状道路(谷埠路+环山路)与网状主干道路(鹤山大道、雁池路、325过境路),形成环网状道路系统,道路顺应土地权属边界及自然山水要素有机生长,具备较大的弹性。
3.2. 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廊两轴四心五区”的规划结构。
一廊:指贯穿南北的生态绿廊,把沙坪河、鹤山公园、鱼塘、大雁山联成一个整体,起到改善东部城区的生态环境及城市景观的作用。
两轴:指鹤山大道发展轴及文华路发展轴,沿城市轴线规划行政、文化、商业、体育等市、区城市中心,这些中心既是城市空间增长点,又是城市景观节点。
四心:指新城市中心(行政、文化、商业中心)、体育中心、商业物流中心、北部行政商业副中心,并由两轴——鹤山大道发展轴及文华路发展轴连接成一个整体。
五区:指新城市中心片区、水乡特色片区、文体居住综合片区、大雁山会议度假片区、大雁山高尚居住及商业物流综合片区3.3. 功能分区及布局3.3.1. 新城市中心片区该区总用地约310.99公顷,通过一条南北向主轴线和东西次轴来组织整个中心区布局,由北往南分别为行政中心、城市广场、文化中心(包括文化中心、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清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广播电视中心)、商业广场、商业购物中心、会展中心等。
行政中心坐朝南,前有金水相绕,左右有山体环抱,景观极佳,文化中心、商业中心与广场山体结合布局,体现其开放性及人性化的特点。
文华路东侧农村可按新的村庄整理规划指引进行改造规划,增加配套设施,改善环境。
商业中心南侧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3.3.2. 大雁山及会议度假片区该区总用地约303.18公顷,主要项目包括会议、度假、主题公园、水上活动、大雁延伸区(包括大雁山南入口及商业配套)等内容。
会议度假区:依大雁山而建,面向人工开挖的湖面,建筑形式以低层、坡屋顶为主,包括星级宾馆、会议中心、度假村及餐饮娱乐等内容,主要面向广州佛山举办的各类机关企业会议、培训、团体度假及个人旅游度假。
主题公园式郊野休闲活动区:临近佛开高速公路,利用原来的丘陵并开挖人工湖面形成山水环境,开发游泳、冲浪、划船等水上项目及以参与性为主题的游乐公园。
大雁山南入口配套商业区:主要指大雁山南入口商业街,包括旅游商品店一条街、餐饮娱乐店等设施。
大雁山延伸区一一低山森林景观区,该区总用地176.02公顷,延伸、扩大大雁山的规模,迎合回归自然的市场趋势,增设高尚会员制运动区(如高尔夫练习场,滑翔运动、网球会等)、拓展运动、健身休闲、徙步旅游、露天烧烤、森林露营等内容。
拓展运动基地属时尚运动,目的在于培养青年人战胜自我,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
主要面向各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大中学校的学生、社会青年等客源,通过野战、场地训练、个人项目、团队项目、野外求生、管理创新等来提高参与者的素质。
森林营地:规划建议选择适当林中空地开辟为野外露营地,提供相应设备设施租赁服务烧烤场:规划为露营地餐饮配套设施,以烧烤为主,可以在服务人员协助下开展自助式野外烧烤,提高参与性。
森林浴:在森林中可开展多种娱乐消遣活动,如散步、对奕、打牌、捉迷藏、闲聊、品茶、小憩、倾听蝉鸣叫和松涛泉音及做健身操、漫步、跑步等,在森林活动中,人不知不觉接受大自然的保健。
3.3.3. 大雁山高尚居住及商业物流综合片区占地约514.20公顷。
位于大雁山南麓,分为山水别墅区和低多层公寓区,定位上属于鹤山城郊住宅和珠三角度假村而不是豪华别墅,它相当于鹤山市区的公寓的消费,目标是吸引大量购买人群。
山水别墅以2 —3层为主,户均建筑250平方米,依山面建,面向人工河湖,它巧妙地因借自然地形或顺应山势,轻吻水面,或隐匿于密林中,在向阳、通风、防潮等方面都有效的应对。
低多层公寓区以4-5屋为主、局部六层,小区布局规划以保证每户均好性为前提,每个住户都能享受到自然和人工的安全、舒适与便利,充分享受到日照、采光、通风、大雁山景观、居室户型、道路交通及生活服务设施。
站前物流区:主要依托广珠西线铁路站,发展批发商业及物流业(货物中转区)。
3.3.4. 水乡特色片区占地约108.72公顷。
主要指F区,目前以水乡为主,已经建成了城市广场、供电公司、沙坪政政府、边检站等建筑,规划以二类居住为主,局部保留鱼塘及村庄开发成公园,以体现昔日桑基鱼塘的特色。
3.3.5. 文体、居住综合区占地约302.13公顷。
总体规划在谷埠规划了体育公园,依托体育公园及纪元中学,鹤山大道规划商业及娱乐设施,包括康体运动、酒店、文化、娱乐等功能,共同形成该区的文体娱乐中心区,其服务不仅限于东部城区,还可以服务整个鹤山市区,这样依托体育、教育、娱乐设施带动周边居住用地开发。
4.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4.1. 本次建设用地性质分类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90)分类,分至中类。
在本规划区共有R1、R2、R4、C1、C2、C3、C4、C5、S3、U1、w1、G1、G2、E1 十四类。
4.2. 本规划确定的主导用地性质不得轻易改变。
土地使用具有兼容性,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可作适当调整。
地块土地使用性质改变后,该地块控制指标应相应调整。
4.3. 各地块土地使用界线,用地规模一般不得变更,如有变更应符合以下规定:①若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一地块,则所开发土地内各项指标均应符合其所在之大地块的规定。
②若开发建设面积较大,需将若干地块合并进行,则在满足不影响整体交通系统和内部各地块的指标不影响外部相邻地块日照间距、不改变退缩红线距离的基础上,可进行适当调整,但其总容量不应变动。
44 因特殊原因,在实施过程中允许对用地性质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土地使用性质必须符合土地使用兼容性的要求。
4.5. A03、A09、A10、A12、A14、A16、A17、B17、C05、C07、D01、D02、D04、D05、D06、D08、F01、F02、F05、F06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
兼容小学、幼儿园、居委会、文化站及开闭所、模块局、垃圾站、派出所、工商所、停车场等设施用地。
4.6. A18、B01、B02、B06、B09、B11、B15、C09地块规划为一类居住用地。
兼容小学、幼儿园、居委会、文化站及开闭所、模块局、垃圾站、派出所、工商所、停车场等设施用地。
4.7. C04、D07、E01、E03、F03地块原为农村居民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