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强农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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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惠农政策
(一)支持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2010继续支持治淮、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按照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省财政新增投入重点支持沿海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海堤达标工程、引江调水工程、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完成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为沿海开发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支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2010年省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在继续支持现有19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同时,根据财政部要求,通过竞争立项新增一批小农水重点县,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农村河道疏浚整治。2010年省财政安排资金5.3亿元支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引导地方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并对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的23个县(市、区)给予奖励。
(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财政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4.41亿元,支持400万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成“十一五”期间解决12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
(五)扶持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1.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0年省财政安排7000万元,用于扶持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推进农业科技进步。2010年省财政安排农业三项工程资金2.7亿元,将围绕全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支持现代农业重大技术示范推广,继续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安排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5000万元,重点支持关键领域、优势产品的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和开发。…
3.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2010年省财政安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资金1.3亿元。主要用于新认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奖励,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新增投资奖励,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基础建设补助。
4.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及市场竞争能力。
5.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2010年省财政安排1亿元,做好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加大对农产品的监测、检测力度;继续支持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的质量控制;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培育补助;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规划试点工作。
6.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发展。2010年省财政安排1.4亿元,建立奖补机制,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及各类服务组织建设。
7.推进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发展。2010年省财政安排高效设施农业专项资金10亿元,加快推动我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业生产设施装备,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进程。
(六)落实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10年,我省将继续实施水稻、小麦、棉花、玉米、油菜等良种补贴政策,根据农作物品种的实际种植面积,按照水稻、棉花每亩15元、小麦、玉米、油菜每亩10元的标准,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将补贴款直接发放给生产中使用农作物
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
2、农机具购置补贴。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5亿元,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对农民购买农机具实施财政补贴,重点补贴农作物生产环节急需的农业机械,同时围绕现代高效农业,扩大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等农业机械的补贴范围。
3.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两项补贴的标准不变,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直补每亩补贴69元。
(七)支持农民就业创业。2010年省财政安排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民创业培训资金1亿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1.6亿元,支持农民就业创业。
(八)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省财政安排省级脱贫攻坚奖补资金9亿元,安排扶贫小额贷款奖励贴息资金1亿元,用以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程。
(九)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支持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安排专项资金2.2亿元。支持“一池三改”为主要建设内容的户用沼气、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等农村清洁能源,其中,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
2.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安排专项资金1.9亿元,重点支持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及综合利用。
3.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2010年省财政安排绿色江苏专项经费1.9亿元,继续推进以村庄绿化示范村建设为主的绿化造林,全省绿化覆盖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安排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9908万元,提高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每亩由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元。
(十)支持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按照国家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全面落实动物防疫疫苗经费,安排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疫苗专项资金及免疫注射劳务补助费21200万元。
2.安排救灾化肥专项资金1600万元,帮助受灾农户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3.安排防汛防旱等农业防灾减灾经费2.99亿元,重点支持省属翻水站、省指定翻水站抗旱翻水以及防汛、抢险、排涝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4.2010年省财政安排省气象局专项业务费320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气象灾情收集与评估、全省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人工影响天气等。继续专项安排4707万元支持“江苏省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项目建设。
(十一)支持提升农业基础生产能力。
2010年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全省财政计划投入13.2亿元(其中省以上资金11.2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3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02万亩,着力改善和提升项目区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提高土地产出能力和抗自然灾害能力,为农民增收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
(十二)促进实现农民创收机制。
2010年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投入2.5亿元(其中省以上资金2亿元),扶持180家农业龙头企业、5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个农产品交易市场。
(十三)支持加快区域性农业综合开发。
1.实施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财政计划投资2亿元,扶持我省26县丘陵山区开发。
2.实施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安排省级财政投资1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6万亩,充分发挥我省黄河故道区域特色农业资源丰富和生态良好两大优势,着力加强优质高效农产品基地建设。
3.实施沿海滩涂开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滩涂围垦开发规划,全面启动沿海滩涂大规模围垦工程,2010-2012年计划围垦80万亩。积极推进已围垦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年计划实施垦区配套12万亩。
4.实施高沙土项目农业开发,省财政计划投资5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五是实施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省财政计划投资2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
(十四)实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提高村级经费保障标准,从2010年起,村级组织运转最低保障标准以县为单位由村均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转移支付。
(十五)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工作。及时下达省级财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