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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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淮镇中心小学
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学校管理,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调动和挖掘教师队伍潜力,扎实抓好教学常规工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原则:
1.教学质量奖金是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体现,在分配上既要体现全体教师的贡献,又要突出担任监控学科教师的贡献;
2.完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3.与教学质量挂钩,以充分体现奖金的本来作用。
三、实施对象:
本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的成员包括校委会人员及教师代表,教师代表可以由教师选举产生,由校长担任组长。
五、实施的办法和程序:
1.本方案采用量化考核的办法(详细见考核表),积分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级、表彰、县城考录等主要依据。
2.每月考核一次,期末进行汇总。
3.考核的程序:
①由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平时教学常规检查记录、考试成绩记录、考勤记录、获奖记录、上级和家长的反馈情况等对每一位考核对象进行评分;
②上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核;
③将考核结果与考核对象见面;
④公布考核结果。
4.学期工作考核:教育工作得分+教学工作得分+教研工作得分即为本学期工作考核的分数。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每学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学奖励的依据。
2.学年考核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进等的主要依据(有关细则另行制定)。
八、考核内容:
(一)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滨淮镇中心小学
教师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考核表姓名:
(二)教学实绩奖
奖励办法:学校按以下标准对教职工取得教育教学成果进行适当奖励。
学校每学期对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在检测中,成绩的排名与
说明:
①上述的排名以教育局下发的全县站队表为依据。
②校级检测中连续第一名的另加20元,连续前两名另加10元。后三名如果达平均分的奖30元。
③县级团体检测的双倍奖励。
④校级检测中最后一名的罚款10元。连续倒数第一的罚款20元。
⑤县级检测中处于同类学校倒数三名的分别罚款300元、200元、100元。当年在评优、表彰、晋级、提拔、县城考录等方面一票否决,晋级扣教学实绩分5、4、3分。
(三)竞赛辅导、科研成果、论文奖
1.竞赛辅导奖:辅导学生参加各项现场竞赛取得优秀成绩者给予
说明:
①如获得团体奖的奖200元(不计个人奖)。
2.科研成果奖:学校每学期教职工本人参加各项竞赛取得优秀成绩者给予如下奖励。
说明:
①被发表的新闻必须与本校有关联。
②发表在教育信息网上的新闻以10元/篇计算。
③论文必须以在《中国教师报》,《江苏教育报》以及以省命名的教育刊物发表为准,从2016年7至2017年6月奖励前六篇。
④论文获奖只限于省教海探航、师陶杯、新世纪园丁杯、五四杯论文评比。
(
3)参加优课评比、教学素养、基本功比赛奖:
说明:
①不含课堂教学的素养比赛、基本功比赛折半记。
八、附注:
①本方案提交滨淮镇中心学校校委会及教师会讨论,通过后自2016年9月份起正式执行。
②本方案中未涉及到的部分执行上级和学校原来的有关规定。 ③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行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