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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份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1. 招标资格1.1 参与招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行业的资质和经验,同时需要具备法定经营资格。

1.2 参与招标的单位不能存在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1.3 参与招标的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2. 招标公告2.1 招标公告应当明确标的物的要求、技术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期限等内容。

2.2 招标公告应当在合适的媒体上进行发布,并且要求在公告上注明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3. 投标文件3.1 参与投标的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

3.2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单位背景介绍、技术方案、工期计划、价格报价等内容,并且需要经过盖章和签字确认。

4. 投标评审4.1 投标评审应当由专业评审团队进行,评审团队成员应当具备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4.2 投标评审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各参与单位。

5. 中标通知5.1 招标机构应当在评审完成后及时通知中标单位,并按照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5.2 中标单位需要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并及时交付标的物。

6. 违约处理6.1 如果中标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招标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

6.2 如果招标机构违背合同规定,中标单位有权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一份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项目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开进行,接受合格供应商、承包商的参与。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引言招投标管理制度是指在企业进行招标和投标工作时所需遵守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执行程序等方面,对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目的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招标和投标的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招投标活动。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减少风险,保证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三、适用范围招投标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招标和投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招标、工程招标和服务招标等。

四、主要内容1.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 确定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和要求;- 制定招标文件的编制标准和流程;- 统一招标文件的发布方式,确保各方能够及时获取招标信息。

2.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确定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和要求;- 建立投标文件编制的规范和流程;- 设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提交。

3. 招标评标过程- 设立独立的评标委员会,明确评标委员的职责和权限;- 制定评标标准和权重,确保评标过程公正、公平;-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和评议,选出符合条件的中标方。

4. 中标结果的公示和合同签订- 公示中标结果,以确保投标人和相关各方能够了解结果;- 对中标方进行资格审核,确保中标方具备履约能力;-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明确各方权益和责任。

五、执行程序1. 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对项目需求进行充分了解和分析,明确招标范围和要求;- 制定招投标计划和时间表,确保整个流程的顺利进行;- 成立相应的招投标工作组,明确责任和分工。

2. 招标公告发布和信息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宣传项目信息和招标要求;- 及时更新和发布相关信息,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3. 投标接收和确认- 对投标文件进行接收和确认,记录相关信息;- 确保投标文件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4. 评标及中标结果公示- 进行评标工作,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公示中标结果,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质询。

2024年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提高招标投标质量,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国所有单位和个人参与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合理效益原则。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存。

第五条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自觉履行诚实信用义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招标或投标。

第六条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管理机制,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七条招标人应当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项目的需求、要求和标准,并通过招标公告的形式公开招标信息。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书面材料、相关技术规范、招标保证金扣缴标准和计算方法等内容。

第九条招标公告应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人的资格要求和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等。

第十条招标文件书面材料应包括投标申请书、投标保证金扣缴通知书、投标文件标书、技术方案等必要的文件。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招标保证金。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三章投标保证金管理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在投标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缴纳凭证。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设立专门的账户接收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结束后及时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

第十五条投标保证金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额度进行缴纳,并在投标人中标后及时返还。

第四章中标结果公示第十六条中标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投标人。

第十七条中标结果公示应包括中标人的单位名称、中标金额等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三篇.doc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三篇.doc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投资效率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投标原则2.1.客观公正原则投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完全透明。

所有招标决策都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做出,杜绝暗箱操作。

2.2.科学合理原则在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的低价中标(低于成本的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2.3.实事求是的原则所有投标单位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和项目调查,不得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

2.4.选择最佳投标人的原则应包括在每个投标过程中有足够数量的投标人,以鼓励公平竞争,并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最佳投标人赢得投标。

2.5.诚信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变动、职权谋取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团队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6保密和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

都是公司的重要秘密。

任何人不得泄露他们。

在选择入围投标单位、评标、评标时,公司应客观公正,树立和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2.7可追溯项目的投标资料(投标文件、答疑记录、评价标准评价表、访谈记录等。

)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3 、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3.1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工作起集体决策作用、评标、定标。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3.3领导小组职责3.3.1招标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审批;3.3.2批准合同计划;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其资质等级要求;3.3.4投标文件的批准、基础价格、评标方法;3.3.5确定合同形式;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3.3.7根据评估报告,确定中标单位;3.3.8决策招标管理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执行小组组成,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或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和技术调查,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

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

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加强对招投标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最终实现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目标。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包括:采购、施工、服务、委托等。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流程和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企业招投标活动的组织机构为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主要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由企业高层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与招投标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招投标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招投标活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第三章文件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招投标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的分类、归档、保存和销毁的规定。

第十二条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招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第十四条招标公告应发布在企业指定的媒体上,同时在企业的官方网站上公示,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明确项目的需求、规格、要求等,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结果应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七条中标通知书应及时发送给中标人,并在企业内部公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第四章业务流程第十八条招投标活动的业务流程包括:需求确定、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接收投标文件、评审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结算支付等。

第十九条需求确定是招投标活动的第一步,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预算情况确定招标项目和规模。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

以下是该制度的详细内容: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确保采购质量。

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的采购项目。

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招投标委员会: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监督和决策。

2.2 采购部门:负责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评标等。

2.3 财务部门:负责招投标过程中的财务审核和监督。

2.4 法务部门:负责招投标活动的法律审核和合同管理。

3. 招投标流程3.1 需求分析:采购部门根据公司需求进行市场调研,确定采购项目。

3.2 招标文件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分析结果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条件、评标标准等。

3.3 招标公告发布:通过公司网站、行业媒体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

3.4 投标文件接收:采购部门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核。

3.5 评标:招投标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3.6 中标通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3.7 合同签订: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招投标监督4.1 内部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2 外部监督: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

5. 违规处理5.1 对于违反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5.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 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公司能够有效地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同时保障公司利益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等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和高效进行。

第二章招投标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监督。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投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招投标办公室设在公司计划发展部,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三)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答疑;(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五)负责招标投标资料的归档和保密工作;(六)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其他事务。

第七条招投标办公室应当在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管理第八条招投标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时间、招标地点等;(二)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评标办法等;(三)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向社会公开征集投标人;(四)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公布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五)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的疑问;(六)组织开标,公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七)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八)组织定标,确定中标人;(九)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十)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送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鼓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招投标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决策。

第六条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投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

第三章招标范围与方式第八条达到一定金额或规模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九条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

第十条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第四章招标程序第十一条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等。

第十二条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第十三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和答疑。

第十四条接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唱标和记录。

第十五条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定标。

第十六条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七条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五章投标管理第十八条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九条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条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

第六章评标与定标第二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和代表组成,负责评标工作。

第二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

第二十三条评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

第七章合同管理第二十四条中标人应与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如发生合同变更或纠纷,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处理。

第八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七条公司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标准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

标准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

标准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优化资源配置,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投标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诚信,优先选择综合素质好、信誉好的供应商和承包商,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依法进行,并纳入招投标公示系统,公示招投标的公告信息,接收投标人报名,公开评标和中标结果。

第五条本制度由单位专门负责招投标管理的部门进行管理和执行,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投标人资格和报名第六条投标人应具备合法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得有财务状况不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第七条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人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二)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和打算投标的项目相关的业绩和经验;(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和授权书。

第八条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人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要求;(二)投标人的相关业绩和经验是否满足投标要求;(三)投标人是否有违规记录或不良信誉。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并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第十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以对结果提出异议,且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第三章招标文件准备和发布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包括招标人的基本信息、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报名和投标的要求;(二)标书格式及内容要求,包括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三)投标评标标准,包括评标办法和评标原则;(四)招标人的要求和相关条款。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并在招投标公示系统中公布,公开接收投标人的报名和投标文件。

第四章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第十三条投标评标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审过程应按照规定进行记录。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篇1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公司对外一次*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的;二、公司对外所有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的工程(包含项目劳务);三、公司对外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也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小组成员包括:成本管理部部长、采购专员、使用部门分管副总、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重大项目的招标增加法律顾问)。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由成本管理部部长担任,其他成员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经理直接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由使用单位对招标项目进行申请。

二、经办部门:成本管理部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四、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招投标活动的部门和人员,凡涉及我公司运营活动或资金支出的招投标项目,均需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招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的财务实力和技术能力,并依法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拒绝任何形式的欺诈、弄虚作假行为。

第五条招投标人应根据合同要求,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尊重和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第六条招投标人必须遵循诚信原则,不存在舞弊、串通、行贿行为,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处理。

第七条公开透明的招投标过程应当具有可追溯性,相关记录应保存备查,供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

第八条公司领导层应重视招投标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避免因招投标问题造成损失。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各自职责,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招投标知识培训。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招投标项目档案,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定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文件安全性和隐私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招投标风险评估机制,制定相应应对措施,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招投标诚信评价机制,对参与招标活动的企业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第十三条员工参与招投标活动时,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和流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利益输送、受贿行为。

第十四条公司发现员工或外部合作方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及时严肃处理,违规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外部合作伙伴的管理,确保合作方具备正当的资质和信誉,避免不良合作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第十七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招标文件,并明确规定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评审标准和评审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度范本

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度范本

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管理,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的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采购等各类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坚决抵制一切违法违规、腐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遵循经济效益优先原则,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成本。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遵循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原则,确保获得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六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招投标活动的成功率。

第七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提高社会监督。

第二章招标管理第八条公司招标应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公司招标应加强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明确需求和标的,确保招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公司招标应明确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内容,保证招标文件的完整、准确、清晰、规范。

第十一条公司招标应加强宣传工作,提高招标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参与度。

第十二条公司招标应加强招标文件的管理,确保招标文件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公司招标应加强招标评审工作,建立合理的评审机制和流程,确保招标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公司招标应建立健全的招标记录档案,并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投标管理第十五条公司投标应秉承诚实守信、积极主动的原则,提高投标的合规性和可信度。

第十六条公司投标应加强投标前的准备工作,深入了解招标标的和需求,精心策划投标方案。

第十七条公司投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投标,确保投标文件的准确、完整、规范。

第十八条公司投标应加强投标文件的管理,确保投标文件的保密和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投标应加强投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投标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公司投标应加强投标评审工作,建立合理的评审机制和流程,确保投标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是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重要规范。

本制度旨在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腐败行为。

以下是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1. 总则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2. 招投标组织机构招投标活动由专门的招投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

委员会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投标规则、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投标过程等。

3. 招投标程序招投标程序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等环节。

招标单位应提前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条件、要求和截止日期。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应在招标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招投标委员会主持。

评标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确保评标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中标结果应由招投标委员会公布,并通知中标单位。

4.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基础文件,应包括招标条件、技术要求、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等内容。

招标文件应清晰、准确、完整,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信息。

5. 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

投标文件应真实、完整、规范,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6.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应公开、透明,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法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7. 中标通知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投标委员会应及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8. 监督管理招投标活动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招投标委员会或相关部门举报。

9. 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投标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应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的秩序。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5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5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些原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及公司大宗材料采购全部实行招标管理。

其目的是控制存本,保证质量,提高单位工程的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关于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根据已开工的工程、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及大宗材料采购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为____个工作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无论是招标通知、资格预审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可供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竟争所需要的信息,完整的招标文件。

另外,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但是,信息的公开也是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可以公开的。

例如:评标小组的名单、项目标的价格等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不能公开。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竟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竟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

另外,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竟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可有特殊。

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真实、并结合招标小组人员考察投标人的在建项目以及考评报告书、施工管理水平综合能力进行评标。

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为目的民事活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例如: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招标小组应拒绝。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一.各专业劳务分包部分:1、土方工程;2、深基坑支护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5、模板制作与安装工程;6、主体工程;7、脚手架工程;8、装饰装修工程;9、防水保温工程;10、塑钢铝合金门窗工程;11、水电安装工程;12、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13、消防通风工程;14、市政配套工程;15、小区景观工程;16、小区绿化工程;17、小区智能化监控系统工程。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环境,提升招标投标管理水平,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定义】招标投标活动是指向公众发布信息,征集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选择中标人的活动。

第四条【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开、透明,确保招标投标信息平等对待,并充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 公正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正、公平,确保招标投标程序的公正性和竞争性。

3. 诚信原则: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采取欺骗、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

第五条【招标投标项目分类】招标投标项目可根据规模、性质等分类,分为以下几类:1. 建设工程类: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等。

2. 采购类:包括设备采购、物资采购等。

3. 服务类:包括咨询服务、设计服务等。

第六条【参与资格要求】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营合法的自然人。

2. 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能力和经验。

3.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记录。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公告的发布。

第八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要求和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等。

第九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人的诚信和责任。

第十条【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人。

第三章中标与履约第十一条【中标评审】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履约要求和执行方式。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招投标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投标信息应公开透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应当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开。

(二)公平原则:所有潜在投标人应享有平等的投标机会,不得歧视或者排斥任何投标人。

(三)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投标各方应诚实守信,遵守承诺,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招投标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

(三)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协调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设立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投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招投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发布招标公告。

(二)组织资格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三)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

(四)监督合同履行,确保合同执行到位。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投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招标阶段1. 确定招标方式:根据项目特点、预算金额、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评标标准等内容。

3. 发布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

(二)投标阶段1. 投标人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报名。

2. 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投标。

3.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前言招标工作是企业采购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之一,也是保障企业合规经营和提高采购效益的必要手段。

通过制定和实施一套有效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采购项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以及保障采购品质和供货周期。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采购项目中涉及招标程序的采购活动,主要包括采购基建、工程、设备、技术等采购项目,但不包括小额物品、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招标管理1.前期准备(1)明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2)拟定招标公告、邀请函、招标公告等相关文件;(3)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入围评审。

2.发布公告和邀请函(1)采购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经公司领导同意发布招标公告;(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公告和邀请函,明确招标时间、地点、方式,并简要说明招标项目的要求、条件等。

3.资格审查(1)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证、资质证书等;(2)评审审查结果,确定哪些投标人入围。

4.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应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须知、投标文件说明、投标表格、招标合同等内容;(2)招标文件应严格按照国家招标管理规定编制。

5.现场开标(1)在规定开标时间、地点、方式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招标开标;(2)对开标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等进行保密,确保透明公正。

6.评审和答辩(1)评审采用“先 qualifying 后 pricing”方式进行,即先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核,如不合格则直接淘汰,合格后再根据技术、质量、价格等因素进行排名;(2)对于各个投标人的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需提出与之相关的问题和建议,供投标人答辩;(3)最终评定中标公司。

四、采购合同管理1.签署采购合同(1)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中标企业;(2)按照公司、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签订采购合同,并保障合同履行的完整性。

2.合同履约管理(1)编制合同履行计划和合同管理办法,确保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按时支付采购款项,确保供应商合法权益;(3)对承包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提高供应链管理的效率。

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度范本(3篇)

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度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等方面的招标投标。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三)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五)签订合同。

第六条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应当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以下职责:(一)制定招标投标工作计划;(二)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四)审查招标文件,确保其合法、合规;(五)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六)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七)监督合同履行。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等基本情况;(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投标保证金要求;(七)合同主要条款;(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等基本情况;(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三章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第九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依法成立的组织;(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三)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正、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的我细心为您带来了招投标管理制度最新5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忙到大家。

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加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从公正、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工程招标要严格依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依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需进行招标;依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本领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概算总额大于5000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5000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

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适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重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造价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设备(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可列入特急项目的除外)。

3、程序及职责超过十万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正式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实在计划上报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认可后实施,以避开正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

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主管副总提前半个月申请特别处理,并仔细说明理由。

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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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编制单位:合同预算部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名筑建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招投标活动包括工程项目投标、工程项目的内部招标、专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以及各类物资及工程材料、机械设备(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所承接项目内部经济承包、专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以及物资和工程材料采购达到以下限额必须进行招标:(一)公司所承接项目内部经济承包项目达500 万元以上的;(二)专项工程分包项目80 万元以上的;(三)劳务分包项目单项达 5 万元以上的;(四)物资及工程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 万元以上的;(五)机械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 万元以上的;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一)限额以下经公司经营管理班子批准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二)公司自营工程;(三)特殊工程、潜在投标人较少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四)公司内部专业化队伍参与施工的项目;(五)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的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行政人事部,经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物资采购、工程材料、机械设备采购应当以集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采购三种方式为主,辅之以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八条招标前应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实力考察,公司承接施工项目内部经济承包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物资采购、工程材料采购、机械采购由材料科负责,公司自营项目专业分包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劳务分包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班组或劳务公司经营管理部协助招标。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标组织单位独立完成,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组织单位应当发布资格审查公告,或向合格投标人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向不合格者告知资审结果。

各招标组织单位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九条招标组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以及答疑等工作。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十条招标组织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招标组织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及项目特点,具备编制标底条件的必须编制标定。

标底由公司经营管理部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编制。

第十二条招标组织单位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章投标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文件。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公司承接工程内部经济承包,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负责人员的简历、业绩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配置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计划表。

第十五条公司招标,投标人投标时如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具体数额由各招投标单位确定,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参与对外投标的项目,投标人应当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封标费用,并由投标人书面承诺向公司上交工程项目中标后的管理服务费基数和派驻人员的工资等。

第十六条招标项目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公司经营领导班子和总经理批准,并落实相应资金并。

对已明确的工程施工项目如:业主已委托我司承建或已中标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在内部经济承包责任人招标时,应在《施工承包合同》基础上,对潜在投标人的经济、技术、信誉等履行合同的综合实力进行考核择优选择。

第十七条招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内部经济承包责任人招标除外),应当在建设信息网、以及相关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应当向经考核合格的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能力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发出书面邀请书。

第十八条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实施地点、工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收费情况和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要求等内容。

第十九条符合本制度条三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或不招标:(一)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的;(二)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三)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四)技术复杂且专业性强的,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第二十条公司经营管理部,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招投标管理与组织工作,组织制订招投标制度,掌握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各招投标工作。

根据项目性质和业务性质划分,招投标业务分别由下列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公司承建的内部经济承包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招投标;专业分包工程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招标;劳务分包工程由项目部负责组织推荐劳务分包人个和单位,经营管理部协助项目部组织招投标;物质采购及工程材料采购由材料科负责组织招投标;机械设备采购由设备管理科组织招投标。

第二十一条对资质要求不高、技术难度小、涉及金额少的项目、由公司经营管理部报公司领导批准,可以不招标直接发包。

第二十二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等应进行专业分包招标,选择专业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或签章后送达投标地点,招标组织单位应当签收并妥善保存,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第二十四条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但不得非法转包和分包。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不得由他人和单位分标、串标,不得哄抬报价、弄虚作假,不得借他人资质投标和围标,不得损害公司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向组织者或评委用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第二十六条公司经营管理部通过公共媒体、招标信息网站或其他业务渠道获得项目信息,并对拟投标项目做出项目评估,报公司领导审批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第二十七条公司参与工程项目的投标,投标工作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

第二十八条公司经营管理部对决定参与投标项目组织投标工作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第二十九条投标工作小组在项目投标结果后,不管是否中标都应编制项目投标评价报告,分析得失为后续投标积累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三十条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第三十一条公司承接项目经济承包人招标的开标,由招标组织单位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或采购开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各投标人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

公司承接项目经济承包人开标,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按次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数量等商务条款内容;其他专项项目、物资采购开标时,由投标人自己拆封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宣读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开标的程序、监督、记录应当规范、真实,会议记录应存档备查。

第三十三条评标工作由招标组织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由业务主管部门、招标组织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人数不少于七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

公司领导原则上不进入评委会。

技术经济专业人员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五年并具有中级职称、相应执业资格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或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四条评委的产生由监督人员在开标前2小时内从公司相对应的专业人员中随机抽取并逐一通知。

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特别强的项目,随机抽取的评委难以胜任的,可由公司直接确定或向社会选聘。

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委民主推选或由公司招标小组确定,但项目管理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代表一般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第三十五条评标应在全封闭环境中进行。

评标前应由有关专业人员或技术答疑人员对评委进行短时间交底和专业培训,简要说明应注意事项。

第三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未响应的应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三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评标工作结束后,评委会应当向招投标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应由监督人员和评委会成员共同签字后才可生效。

评标报告经招投标组织单位审核后,由招投标组织单位向公司领导汇报,由公司领导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八条评委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问题,不能诱导其他评委,更不能打感情分、印象分;评委和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外透露评标过程相关情况和评标结果;评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投标组织单位应在三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十条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起草、签订合同。

合同条款要规范、内容要具体、用语要严谨,尤其要明确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约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禁止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字句。

合同起草、签订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办公室定期对各招标组织单位进行检查,收集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业务考核。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四十二条公司总经办每年应当组织对各招标单位进行一至两次专项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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