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检测情况的通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公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
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9.17
•【字号】三府〔2020〕185号
•【施行日期】2020.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公
告
为全面深化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发〔2018〕11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9〕83号)精神和《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发〔2019〕118号)《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市市场监管领域、医疗保障领域执法职责纳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通知》(三办发〔2020〕57号)要求,我市编制了《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本清单以2020年4月30日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设定依据,后续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执法依据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省政府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省政府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衔接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三府[2018]178号
【发布部门】三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8.25
【实施日期】2018.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省政府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
(三府〔2018〕17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琼府〔2018〕34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此次对应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下放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为贯彻落实《通知》的精神,做好有关行政许可项目调整后的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于《通知》中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市涉及调整项目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
同时,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有关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及时调整事项
办事指南和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三亚市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
2.三亚市下放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
3.三亚市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5日
附件1
三亚市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亚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单位时间安排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亚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单位时间安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2.23
•【字号】三府办〔2020〕205号
•【施行日期】2020.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亚政风行风热线上
线单位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继续推动我市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领导的指示,《政风行风热线》的直播栏目(播出频率:FM104.6天涯之声;播出时间:每周四下午15:00-16:00)将继续开播。
各参与单位“一把手”要积极参与,并主动做好播前、播中、播后的各项工作,高度重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架起政府和群众之间公开对话的桥梁,促进三亚社会发展、为三亚担好海南自贸港建设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21年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单位时间安排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
2021年《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单位时间安排。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09•【字号】三办发[2009]66号•【施行日期】2009.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办发〔2009〕66号)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三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组织实施,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定,推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1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处级)6个和议事协调常设机构1个。
具体机构名称、简称和排序为:(一)工作部门31个: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办公室;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展改革委;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简称市旅游委;三亚市农业局,简称市农业局;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简称市交通运输局;三亚市财政局,简称市财政局;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亚市教育局,简称市教育局;三亚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简称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简称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三亚市卫生局,简称市卫生局;三亚市公安局,简称市公安局;三亚市司法局,简称市司法局;三亚市监察局(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简称市监察局;三亚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三亚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简称市民宗委;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简称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亚市规划局,简称市规划局;三亚市商务局,简称市商务局;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简称市海洋渔业局;三亚市审计局,简称市审计局;三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简称市外事侨务办;三亚市水务局,简称市水务局;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市人口计生委;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综合执法局;三亚市统计局,简称市统计局;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三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安全监管局;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三亚市林业局,简称市林业局;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简称市园林环卫局。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6.01•【字号】琼府办函〔2018〕153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评估工作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15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落实《海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琼办发〔2018〕34号),省政府办公厅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开展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办发〔2017〕191号)、《海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琼办发〔2018〕34号)等法规制度。
二、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省政府直属单位、市县(区)政府、部门和普查范围内的各政府网站。
三、评估指标本着督促落实《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原则,将指标设计为平台功能、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加分项、扣分项等七个一级指标和若干二、三级指标。
四、评估方法坚持问题导向,以平台为抓手,基于公众视角,评价政务公开实际效果,主要采取人工检查和系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普查范围各政府网站建设及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
五、评估进度拟于6月至10月份,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指标逐月分类分批对各政府网站进行评估,并指出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单位对照整改;11月份,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形成评估报告;12月份,发布评估结果。
六、有关要求此次评估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评估结果连同得分排名,都将原汁原味地向社会公开。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办结结果认定相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办结结果认定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7•【字号】三府办〔2018〕62号•【施行日期】2018.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办结结果认定相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8〕62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热线成员单位:为了落实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和治理管理工作的要求,践行市政府热线“有诉必应、有应必结”的宗旨,以“踏雪留印,抓铁有痕”的态度,让每一个办件落到实处,办得圆满,以踏实的工作,为三亚建设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和打造幸福民生三亚添砖加瓦,结合社会文明大行动和城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一、工单办结结果认定城市管理类事项应在12小时内受理,48小时内办结;非城市管理类承办单位应在24小时内受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咨询类:群众咨询的问题得到有效解答方视为办结。
(二)投诉举报类: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展开调查核实,对相关的单位、人、事件和物品作出合理合法的处理和处置后,方视为办结。
包括:投诉举报属实的,要对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相关的事件和物品进行有效处置;投诉举报不属实的,将调查结果通报投诉人,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三)求助类:群众的求助诉求得到确实解决,方视为办结。
包括:诉求合理合法并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进行解决;诉求不合理不合法的,告知依据的法律规章条文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四)意见建议类:采纳或不采纳都可视作办结。
包括:群众建议的事项本单位已经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的,说明所做的工作;群众的意见建议本单位采纳,计划要做的,说明完成时间;群众的意见建议本单位不采纳的,说明不采纳理由,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五)应急类:首派责任单位在20分钟内赶赴现场并进行安全防护,在规定的时限内切实解决问题方视为办结。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30•【字号】三府办[2009]269号•【施行日期】2009.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府办〔2009〕26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0号),设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三亚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的职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工作。
(二)加强的职责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督办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一)围绕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市政府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负责市政府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文稿。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做好往来公文处理工作。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经协调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对上级和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新闻媒体披露并要求反馈结果或需要核查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04•【字号】琼府办〔2016〕184号•【施行日期】2016.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琼府办〔2016〕184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巩固政府网站普查成果,防止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以下简称“四不”)等问题复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对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也是服务群众的主要平台。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把政府网站普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标准,每季度对各级政府网站的可用性、内容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等进行抽查。
2016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6﹞68号)中,通报了“保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多个栏目为空白的突出问题。
政府网站普查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将采用技术监测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对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政府网站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并通报普查结果,限定整改时限,确保我省各级政府网站合格率,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2016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普查,共抽查政府网站236个,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站46个,抽查结果显示,我省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与第一季度相比,“僵尸”、“睡眠”等现象明显减少。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三亚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要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三亚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09•【字号】三府办〔2018〕297号•【施行日期】2018.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三亚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要点的通知三府办〔2018〕297号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2018年三亚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9日2018年三亚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要点一、坚持产管并重,严格把好食品安全每一道关口(一)严把农业投入品使用关,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许可、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
(市农业局)(二)有效治理农业源头污染,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和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市农业局)(三)加大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农药残留、兽用抗菌药、“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中非法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行为。
(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综合执法局)(四)不断提高抽检的靶向性,聚焦公众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加大抽检监测频次;坚持问题导向,对农药兽药残留等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抽检;坚持检打联动,加大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力度,及时控制消除风险隐患,严查责任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五)制定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活动。
(市农业局)(六)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积极培育区域农产品品牌,加快区域公用品牌推广工作,正确引导三亚芒果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形成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30•【字号】三府办[2009]293号•【施行日期】2009.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府办〔2009〕29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0号),设置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三亚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为主管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履行中共三亚市委规定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2、加强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与多种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30•【字号】三府办[2011]290号•【施行日期】201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1〕290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三亚市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入推动我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高我市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等技术标准要求,以及《海南省深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方案》(琼等办〔2010〕3号)的部署,决定自2011年9月18日至11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专项检查工作。
为确保信息等级保护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相关法规和文件均在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上可查阅,网址:http://),通过深化国家在信息安全领域的重要战略部署-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全面推动我市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定级、整改和测评等各项等保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9.27•【字号】琼府办函〔2024〕170号•【施行日期】2024.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琼府办函〔2024〕17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持续提升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考核指标》)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24年9月13日至26日,按照《考核指标》确定的检查标准,我厅对全省正在运行的121个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9个,检查合格率为92.56%;对全省正在运行的1012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共抽查276个,抽查比例为27.27%,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10个,抽查合格率为96.38%;对2024年第二季度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复查,发现“昌江黎族自治县博物馆”微信订阅号仍未整改合格。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政府网站常态化运维监管有待加强。
部分单位日常监测读网制度未全面落实,对政府网站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保障情况未开展日常巡检,有一些栏目更新不及时。
如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门户网站、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链接断链等问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琼府办函〔2018〕151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琼府办函〔2018〕15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持续抓好全省政府网站工作,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和《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2018年5月17日—22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一)网站抽查情况。
此次对我省正在运行的126个政府网站全部进行了抽查,抽查比例为100%,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站7个,抽查合格率为96%。
本次抽查还对2018年第一季度抽查发现的问题网站进行了复查,复查合格率为100%。
(二)办理网站纠错留言情况。
2018年2月27日—2018年5月22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我省政府网站问题105条,大部分网站主管单位能够及时对留言进行核实、处理和反馈,留言办结率为97.1%。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公开情况。
五指山市、澄迈县、昌江黎族自治县、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质监局、省外事侨务办、省水务厅和省民政厅未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省科技厅未制作《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扶贫办和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未按规定时限提交《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网站首页栏目更新不及时。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综合监管、挂牌督办等多个栏目长期未更新;“海南省公安厅”首页图片新闻栏目更新至2017年6月。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落实省整违办农村违建督查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落实省整违办农村违建督查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24•【字号】三府办〔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落实省整违办农村违建督查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8〕17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落实省整违办农村违建督查意见的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4日三亚市落实省整违办农村违建督查意见的整改方案2017年12月27日至29日,省整违办督查组对我市农村违建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实地检查了我市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重点村庄的拆违、控违、建房报建等情况,并提出了督查意见。
结合我市当前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三亚市农村打违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构成如下:组长:鲍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武军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宏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成员:孙耿海棠区政府区长XXX文吉阳区政府区长江雄标天涯区政府区长冯强崖州区政府区长符儒敬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主任黄海雄市规划局局长黎觉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高富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斌市林业局局长马育红市水务局局长徐冰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清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李清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对省整违办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摸排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和重点村庄的违法建筑,完善巡查管控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宣传报道,确保省整违办的督查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为我市完成农村违建整治工作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三、工作内容逐项对照省整违办的督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分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春节黄金周及博鳌亚洲论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春节黄金周及博鳌亚洲论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04•【字号】三府办〔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春节黄金周及博鳌亚洲论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8〕6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2018年春节黄金周及博鳌亚洲论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4日2018年春节黄金周及博鳌亚洲论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博鳌亚洲论坛也即将召开,为做好重要节日、重要会议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祥和的节日,也为博鳌亚洲论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此方案:一、目标和要求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并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解决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方式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各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进行检查。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加强路面巡查监控力度,重点查处旅游大巴车、大型货车疲劳驾驶,超员、超载、超速、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用车非法载客、非法上高速公路行驶、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12•【字号】三府办函〔2021〕92号•【施行日期】2021.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法定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三亚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营和日常监管工作实际,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为着力规范和加强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决定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开展自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各区政府办公室是各辖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市直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科室)是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分别负责监管本地区、本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务新媒体;市区两级政府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都是本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的主办单位。
本次自查整改工作目的是全面梳理检查本地区、本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政务新媒体运营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和运行状况,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
各单位要逐个逐项对本单位在微信(服务号/订阅号/小程序/视频号)、新浪微博、美篇、移动客户端(APP)、抖音短视频、快手短视频、腾讯微视、今日头条、人民号、百家号、网易号、搜狐号、一点号、澎湃号、企鹅号、南方号、大鱼号及其他第三方平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排查,加强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严禁发生以下五类问题。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次政府网站检测情况的通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次政府网站检测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三府办[2018]60号【发布部门】三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3.23【实施日期】2018.03.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次政府网站检测情况的通报(三府办〔2018〕60号)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检查标准,2018年3月1日-3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纳入普查范围的网站进行了检测。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一)网站检测情况。
此次对我市正在运行的21个政府部门网站进行了检测,合格率为100%。
其中网站得分在90分以上的有3个,得分在80-89分区间的有8个,得分在70-79分区间的有6个,得分在60-69分区间的有4个。
(二)办理网站纠错留言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21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9条,留言按期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公开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大部分政府网站主管单位按规范、按时限公开了《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截至2018年1月31日,全市公开率为85.7%。
二、主要问题此次网站检测从检查结果看,总体情况较好,没有不合格网站,但少数单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不到位、网站安全防护水平较低等问题。
(一)网站安全防护水平较低。
“三亚市农业局”网站安全防护系统脆弱,缺乏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能力。
网站未建立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易因错误解析指向、DNS发生故障或遭受攻击、网站程序被篡改等原因导致网站无法访问。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28•【字号】琼府办函〔2021〕237号•【施行日期】2021.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琼府办函〔2021〕23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持续推动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考核指标》)和《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21年6月11日至20日,按照《考核指标》中规定的检查标准,对全省正在运行的115个政府网站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100%,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6个,抽查合格率94.8%;对全省正在运行的837个政务新媒体中的251个进行了抽查,抽查比例为30%,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34个,抽查合格率86.5%。
此次抽查中,还对“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填报情况进行了审核,发现漏报的政务新媒体64个,其中40个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不合格。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部分政府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
“海南农业信息网”“海南司法行政网”和“海南省林业局”网站的解读回应栏目更新不及时;“海南省供销合作网”的办事栏目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的互动交流栏目长期未更新;“海口市教育局”网站的解读回应栏目更新不及时,调查征集栏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未能真实有效地开展网上意见征集。
(二)个别市县政务新媒体监管不力。
抽查发现,儋州市共有54个政务新媒体存在突出问题,其中9个政务新媒体不合格,45个政务新媒体未按要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上传基本信息;微信公众号“儋州教育”曾因链接至商业账号和发布与工作无关信息在2021年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中予以通报,但目前仍未按《考核指标》的要求开设有效的互动功能;微信公众号“儋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的服务栏目链接全部失效。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三府办函〔2020〕167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单位:为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7〕191号)相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20年12月20日至27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确定的检查标准,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含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
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含政府信息公开专栏)4个,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5个。
二、主要问题(一)网站建设管理不到位。
“三亚市公安局”网站存在多个无效链接;“三亚市审计局”网站部门文件栏目缺少2014-2019年文件;“吉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未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崖州区海洋水务局”未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有待加强。
“三亚12301旅游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未按要求上报基本信息,且该账号自注册以来从未发布过信息。
“海棠农业”微信公众号长期不更新;“海棠农业”微信小程序无法正常访问;“海棠警方”今日头条人工模拟留言未及时回复;天涯区教育局机构改革后未按要求关停注销“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科技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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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检测情况
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三府办[2018]147号
【发布部门】三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28
【实施日期】2018.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检测情况的通报
(三府办〔2018〕147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检查标准,2018年5月1日-5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纳入普查范围的网站进行了检测。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网站检测情况。
此次对我市正在运行的19个政府部门网站进行了检测,合格率为89.5%。
其中满分的有“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个网站,
得分在90分以上的有“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亚市财政局”“三亚旅游官方政务网”“三亚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4个网站,得分在80-89分区间的有5个网站,得分在70-79分区间的有3个网站,得分在60-69分区间的有3个网站。
未达标的2个网站情况分别是:“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因“单项否决”指标中存在“栏目未更新”情况,被判定为未达标;“三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因“信息更新情况”累计扣分超过40分,被判定为未达标。
(二)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站宣传情况。
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大部分政府部门网站均开设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专栏并将党的十九大宣传图片设置在网站首页最显著、最醒目的位置。
(三)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亚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调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大部分政府网站主办单位按规范、按时限填报了《三亚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调查表》。
根据调查结果,自 2017年7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以来,全市政府部门网站由33个减少至19个(含新开设三亚市生态保护局网站)。
二、主要问题
(一)网站标识不规范。
“三亚市公安局”网站网页底部功能区未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
“三亚市林业局”未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
(二)网站内容保障不到位。
“三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首页存在多个应更新未更新栏目。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多个栏目长期不更新。
(三)网站管理不到位。
“三亚市商务会展局”网站中多篇文章采取链接跳转微信公
众号、美篇、其他新闻网站等形式发布。
(四)网站负责人信息未公开。
“三亚市公安局”未在网站公开单位领导的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工作,使用规范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底部功能区要列明党政机关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
(二)各单位要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推行常态化监管,不断夯实政府网站质量,杜绝信息不更新、存在空白栏目、办事服务不实用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
(三)本次检测中存在问题的“三亚市公安局”“三亚市林业局”“三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商务会展局”等网站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18年6月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府新闻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网站检测报告请在政府网站普查工作QQ群中下载。
联系电话:88989623,传真:88690691。
附件:三亚市2018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检测情况汇总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三亚市2018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检测情况汇总表
网址检测情况扣分情况备注1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http:///达标未扣分
2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http:///达标未扣分
3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达标-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