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机构章程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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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机构学校章程模板

民办教育机构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学校的办学行为,明确学校的性质、宗旨、管理体制及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致力于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三条本学校名称为:(学校全称),英文名称为:(学校英文名称),简称:(学校简称)。

第四条本学校性质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由(出资人名称)出资成立。

第五条本学校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本学校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本学校住所:(详细地址)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校的权利:1. 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2. 自主设置专业、课程和教学方式;3. 招生、录取和选拔学生;4. 自主管理、使用和支配财产;5. 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6. 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7.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学校的义务:1. 依法办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尊重学生个性发展;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5. 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保障教育教学秩序;6. 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发挥教育作用;7. 其他依法应尽的义务。

第三章学校管理体制第十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的重大决策。

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构成)组成。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学校全面负责。

校长由董事会提名,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任命。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务委员会由(校务委员会成员构成)组成。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学术事务。

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成员构成)组成。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本机构宗旨、规范管理、保障各方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旨在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章机构名称与性质第三条机构名称为“XX教育培训中心”,简称为“XX教育”。

第四条本机构性质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章法定地位与任务第五条本机构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开展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本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满足社会和个人的教育需求;推广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开展教育研究和教育咨询活动;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四章经营范围第七条本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成人教育培训;青少年课外辅导;语言培训;艺术、体育等非学历教育培训;教育咨询和教育评估服务。

第五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八条本机构设立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机构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机构设校长一名,负责机构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机构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负责教学、行政和财务的具体工作。

第六章股东权益与责任第十一条本机构的股东享有以下权益:参与机构重大决策的权利;享有机构利润分配的权利;对机构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二条本机构的股东应承担以下责任:遵守机构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按期缴纳出资额;支持机构的运营和发展。

第七章财务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本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本机构应定期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章终止与清算第十五条本机构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依法终止: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发生分立、合并;自行决定解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本机构终止时,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构名称本机构的名称为XXX民办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二条法律依据本机构的设立、运作和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三条宗旨和任务本机构的宗旨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机构的任务是:根据国家课程标准,提供全面、科学、系统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办学类型本机构是一所非营利性的民办教育机构。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第五条机构性质本机构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

第六条组织结构本机构设有校长、副校长、部门负责人等职务,具体人员和岗位设置由本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民主管理本机构实行民主管理,校务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召集。

第八条职工与教师本机构职工和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证教育质量和学生权益。

第九条财务管理本机构的经费来源包括:学费收入、捐赠收入、政府补助等。

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财务透明和合规经营。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条招生范围和条件本机构的招生对象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学生群体,招生依据相关政策和报名情况进行。

第十一条学籍管理本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学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第十二条毕业与评价本机构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毕业和评价。

第四章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第十三条教学计划本机构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过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四条课程设置本机构的课程设置应当满足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需求,体现科学性、实用性和创新性。

第五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五条学生权益本机构应当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受教育权、安全权、隐私权等。

第十六条学生纪律本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纪律,维护校园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环境。

第十七条学生安全本机构应当加强对学生安全的管理和保障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三篇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三篇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三篇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希望对你有帮助。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琼海三元及第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146号.第四条公司在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服务大楼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1个自热人股东组成;股东一:王xx家庭住址: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146号。

身份证号码:220212************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3、公司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民办院校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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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院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_学院(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四条学校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住所: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市(县、区)______街道(乡镇)______路______号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六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等。

第八条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二)学生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生资助等工作;(三)科研处:负责学校科研工作;(四)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五)人事处: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六)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学术事务。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开设的专业应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第四章学生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学生自治,设立学生会、社团等组织,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生利益。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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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运作,促进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机构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四条本机构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五条本机构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机构的宗旨是: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本机构设立董事会,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人员组成。

第八条董事会负责机构的整体运营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机构的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决定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3.决定机构的资产管理和投资方向;4.审议并决定机构的重大事项;5.制定和完善机构的各项制度、规章和政策;6.选举和解聘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7.负责机构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8.解释和修改本章程。

第九条董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职期限为三年,可连任。

第十条机构设立监事会,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机构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监督董事会履行其职责的情况;2.监督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运行情况;3.监督机构的合规经营和信息披露;4.提出机构经营管理改进的建议;5.对机构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6.监督机构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职期限为三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机构设立高级管理团队,由机构董事会委派产生。

第十四条机构设立教学团队,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师组成。

第十五条机构设立学生家长委员会,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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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的名称:[机构全称](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三条本机构的性质:由[出资人名称]自愿举办的[学历或非学历]教育机构,属社会公益性事业,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教育组织。

第四条本机构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我国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第五条本机构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和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

第六条本机构的住所:[市、旗县区、街路具体位置]。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本机构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国家规定,自主制定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二)按照国家规定,自主设置专业、课程,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三)按照国家规定,自主招生、选拔和培养人才;(四)按照国家规定,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五)依法享有其他权利。

第八条本机构应履行以下义务:(一)依法办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二)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五)依法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依法履行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校管理体制第九条本机构的权利机构为校董会,校董会负责本机构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十条校董会的人员构成:[具体构成人员名单]。

第十一条校董会的职权:(一)决定本机构的办学方向、发展规划;(二)审议、批准本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三)决定本机构的招生、选拔和培养方案;(四)决定本机构的重大人事任免;(五)决定本机构的资产处置;(六)决定本机构的合并、分立、解散;(七)履行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民办培训机构章程样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民办培训机构章程样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民办培训机构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依据根据《私人教育促进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机构名称本培训机构名称为X民办培训机构(简称“本机构”)。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机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前教育、学科辅导、技能培训、文艺培训等。

第四条机构宗旨本机构以提供优质教育培训服务为宗旨,致力于培养学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学员的学业成绩,推动个人全面发展。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五条法人资格及负责人1.本机构的法人代表为X,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对机构的日常经营负全部责任。

2.法人代表有权指定一位或多位负责人,负责机构的具体管理和运营。

第六条组织架构本机构设立教务部、行政部、市场部等相关职能部门。

各部门负责人由法人代表任命,协助负责机构的运营管理。

第七条师资力量1.本机构注重师资力量的建设,要求教师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

2.教师的聘任及解聘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派的相关负责人负责。

第八条教学管理1.本机构的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教学管理应统一规范,包括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材使用等。

第九条学员管理1.本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学员管理制度,并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

2.学员的报名、退费、考勤等事项应按照机构制定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条财务制度本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收支、财务审计等,确保财务运作的透明、规范、合法。

第十一条资金来源及使用1.本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学费、政府补助、赞助、捐赠等。

2.资金使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挪用或非法使用资金。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本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监督和审计。

第四章机构运营第十三条课程设置本机构的课程设置应与学科要求和学员需求相结合,注重教学质量和专业性。

第十四条培训方式本机构的培训方式可以包括面授、在线授课、实践训练等多种形式,以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

第十五条市场宣传1.本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真实、准确的市场宣传。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完整版)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完整版)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的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运作,确保其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二条机构名称本机构的名称为X教育机构(简称“本机构”)。

第三条法律依据本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立,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职业教育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理事会(一)组成及职权1.理事会由本机构的创办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组成。

2.理事会负责决策本机构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运营计划、人员招聘、财务审批等。

(二)会议制度1.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召集。

2.会议召开需提前10天通知与会人员,决议需经过多数人同意。

(三)执行机构1.理事会设立行政部门、教务部门、财务部门等,具体职能由理事会决定。

第六条教务委员会(一)组成及职权1.教务委员会由本机构的教务主任、课程设计师、教师代表等组成。

2.教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机构的教育教学方案、选聘教师、定期评估教学质量等。

(二)会议制度1.教务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教务主任召集。

2.会议召开需提前7天通知与会人员,决议需经过多数人同意。

(三)执行机构1.教务委员会设立课程组、评估组等,具体职能由教务委员会决定。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七条财务管理(一)资金来源1.本机构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学费收入、捐赠款项、投资收益等。

2.资金的支出应合理合法,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师资培养、设备维护、教育研究等。

(二)财务报告1.本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2.财务报告需经过审计机构审计,并向社会公开披露。

第八条人员管理(一)招聘与管理1.本机构的招聘应遵循公平、公开、竞争的原则,不得歧视员工。

2.本机构应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勤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

(二)师资培养1.本机构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提高其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民办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学校是指由社会力量举办、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学校。

本学校为民办学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三条本学校的宗旨是以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为宗旨,办学方针是“以学生为中心,全面发展”。

第四条本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办学原则,保障学生的平等权利。

第六条本学校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七条本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全面负责,行使学校的管理权。

第八条本学校依法享有自主招生权,招生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学校设立学校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学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组成,董事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和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和财务预算;(二)选举和决定校长、副校长等学校领导人员;(三)审议和决定学校章程的修改;(四)其他应由学校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三条学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董事到会方可召开,并作出有效决议。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副校长等学校领导人员组成。

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研究和决定学校的日常工作;(二)研究和决定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工作;(三)协助校长管理学校。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二)监督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工作;(三)其他应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三篇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三篇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三篇篇一: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

学校地址[应当载明详细地址:如江山市××乡镇(街道)××街××号]]。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应当载明“民办”字样,指明办学层次、学校类别、学制等,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学制×年。

)第四条学校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D校训:D校风:D教风:D学校的办学目标:D学校的育人目标:D校歌、校徽:第五条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章学校的设立第六条学校由出资举办,学校设立时总资产为,其中出资,占总资产的 %;出资,占总资产的%,……。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范围、规模、形式等。

第八条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

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三章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是指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以提供教育培训服务为主要业务的非营利性、营利性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机构的名称为“XXX教育培训机构”,简称“XXX机构”。

第四条机构的宗旨是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五条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小学、初中及高中学科教学辅导;艺术、音乐、体育等特色课程培训;学科竞赛培训;学术科研活动等。

第六条机构的经营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第七条机构的章程是机构的内部管理规范,适用于机构的所有成员。

第二章机构管理组织结构第八条机构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负责制定机构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决策。

第九条理事会由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机构员工代表和机构家长代表组成。

理事会设主席,由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第十条机构管理人员包括机构的院长、副院长等,负责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机构设教师团队,教师团队由专业的教育培训师资和教研人员组成,负责教学和教研工作。

第三章机构的运营管理第十二条机构的经营管理遵循市场化原则,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为目标。

第十三条机构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时,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十四条机构的课程设置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进行调整,注重教育教学和课程创新。

第十五条机构要建立完善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六条机构要加强与学校和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育人合力。

第十七条机构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过程中,应严守法律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机构经费管理第十九条机构的财务由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第二十条机构要按照相关财务规定,用好财务资源,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十一条机构的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机构应制定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监督,防止财务风险。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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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与地址)本校定名为[学校名称],地址位于[详细地址]。

第二条(性质与宗旨)本校是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办学层次与形式)本校的办学层次为[如:小学、初中、高中等],办学形式为[如:全日制、寄宿制等]。

第四条(管理体制)本校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障学校的自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章举办者与权利义务第五条(举办者)本校的举办者为[列举举办者名称或个人姓名],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举办者权利)举办者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与决策,享有对学校财产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举办者义务)举办者有义务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资金支持,并监督学校依法办学。

第三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八条(董事会/理事会)学校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监督学校的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九条(校长)校长由董事会(或理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学生与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生权利与义务)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学籍管理)学校建立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真实、完整。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三条(教学计划)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课程设置)学校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设置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第六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学校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学校对资产进行登记、造册,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七章终止与清算第十七条(学校终止)学校因故终止时,应依法进行清算,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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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民办教育机构章程民办教育机构章程模板社会经济发展起来了,各色民办教育机构随之发展,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民办教育机构章程模板,供大家参考。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章程的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和目的(依法办学目的、维权目的、规范发展目的)。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学校的名称应当与其办学性质、所在地区、办学层次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私立性质,组成方式,资金来源,非赢利性组织等内容)第四条,学校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和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六条,本学校的住所(载明市、旗县区、街路具体位置)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学校的权利(依照教育法的规定)。

第八条学校应履行的义务:(依照教育法的规定)第三章学校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的权利机构(学校设校董会的应载明校董会的重大问题决策权或职权;校董会的人员构成;首批董事的产生及董事会规程)。

第十条校长的法人地位(应载明校长的产生,校长的法人地位,校长的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校长的职责和权利(应载明校长的职责、义务和权限)。

第十二条学校的党组织建设(应载明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党章的规定,学校的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政治保证作用)。

第十三条校务委员会(应当载明校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工作方式和原则,主要任务)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形式,任期,表决方式,主要任务)第十五条学校管理人员聘任制度(应当载明学校管理层级、任务、聘任方式,领导与责任关系)。

民办学校机构章程模板

民办学校机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民办学校组织、管理和运作的基本规范,是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五条学校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学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学校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办学范围第八条学校业务范围包括:(一)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二)普通全日制、业余、函授、广播电视等多种办学形式;(三)专业设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学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招生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招生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条董事会成员:(一)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副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董事会职责:(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二)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报告;(三)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四)聘任和解聘校长;(五)监督学校财务状况;(六)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校长职责:(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四)组织实施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五)主持学校日常工作;(六)其他职责。

民办学校工作章程模板

民办学校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民办学校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家长及学校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政策,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

第四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组织机构,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学校名称、地址、性质第五条学校名称:XXX民办学校第六条学校地址:XXX第七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中等教育。

第三章学校组织机构第八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保障学校健康发展。

第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若干名,董事若干名。

第十条学校设立校长一名,副校长若干名,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财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后勤保障、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二条学校依据国家教育政策,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设置课程体系,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确保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第十四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八条学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第六章教职工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学校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职工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奖优罚劣。

通用范文(正式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通用范文(正式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构名称本机构名称为〇〇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简称“本机构”)。

第二条法定地位本机构是依法设立的民办培训机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目的与任务本机构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教育培训的需求,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

本机构的任务是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学科辅导课程; 2. 艺术培训课程; 3. 知识技能培训课程; 4. 职业技能培训课程; 5. 其他教育培训相关业务。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五条组织形式本机构为独立法人,依法享有独立经营决定权。

第六条组织结构本机构设有校长、教务部、行政部等部门,以及各类教师和辅导员。

具体组织架构由机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七条负责人本机构的负责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负责机构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第八条培训计划本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的实际需求,制定适应时代发展的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三章学员权益与约束第九条学员权益学员有权享受本机构提供的优质教育培训服务,并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合格证明。

学员有权反映培训质量问题,本机构应积极处理。

第十条学员约束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课程,遵守机构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行为,不得损害本机构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财务管理制度本机构将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确保财务安全和合规运作。

第十二条费用收取及退还1.本机构将根据培训项目的不同,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培训费用;2.学员如需退费,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条件办理,退费时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一定金额。

第十三条财务公开本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财务情况进行公开,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法违规行为如本机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经相关部门核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组织和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下列民办教育机构:1.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2. 民办基础教育机构;3. 民办职业教育机构;4. 民办高等教育机构;5. 其他民办教育机构。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的民办教育机构是指经批准或注册的,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设立并管理的教育机构。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民办教育机构设立机构如下:1. 机构设置: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行政处等;2. 领导架构:校长、副校长;第五条民办教育机构的职权如下:1. 校长:负责教育机构的全面管理工作,行使法定职权;2. 副校长:协助校长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六条民办教育机构依法设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登记、备案、审批等手续。

第七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智力和体魄,并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八条民办教育机构的招生实行公平原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符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招生。

第九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向学生和家长提供详细的教育方案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并进行规范管理。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民办教育机构的经费来源包括:1. 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2. 政府的财政拨款和补助;3. 社会捐赠等。

第十二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合理使用和管理经费,确保教育质量和教学条件的改善。

第五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四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 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2. 学生的学业发展和教育资源;3. 学生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学生在民办教育机构享有公平、公正、公开的教育机会和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歧视学生的发展和权益。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机构名称为×××(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二条【目标和任务】本机构旨在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培养有民族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三条【性质】本机构为非营利性、非政府机构,依法设立、注册,不得从事盈利性活动。

第四条【依据】本机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规定,并获得相应的办学许可。

第五条【所在地】本机构的地址为×××。

第六条【章程修改】本机构的章程修改,需通过理事会全体会议的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七条【机构标志】本机构的机构标志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机构组成】本机构设立理事会和机构管理团队。

1.理事的任职要求:个人品质优良,形象良好,具备教育行业工作经验或资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教育机构的董事、监事、校长或教师。

2.理事的职责:参与并监督本机构章程和政策的制定与更新,监督本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选择、聘任机构管理团队中的负责人,审批重要文件,审核年度工作规划和预算,代表机构参与与政府、社会机构等的沟通合作。

3.理事的产生:理事按照民主、公平、公正、专业的原则进行产生,任期为3年,连选连任不超过2届。

第十条【机构管理团队】本机构设立机构管理团队,由校长(或执行董事)、副校长(或执行副主席)等组成。

1.校长(或执行董事):校长(或执行董事)是本机构的首席行政负责人,负责本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

2.副校长(或执行副主席):副校长(或执行副主席)协助校长(或执行董事)进行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并负责特定的职责。

3.机构管理团队的任职要求:个人品质优良,形象良好,具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至少具备教育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第三章办学宗旨与内容第十一条【办学宗旨】本机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德育为先、人才培养、卓越教学、顶尖科研”的办学宗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202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章程目的第一条本章程旨在明确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组织架构、运营管理、课程设置、教学质量保障等相关事项,确保机构的合法经营,提高教育培训服务的质量,维护学生和教师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机构基本情况第二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名称:_________第三条机构所在地:_________第四条机构性质:_________第五条机构经营范围:_________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机构设立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执行董事、教务处、行政部门。

第七条机构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1.董事会:负责制定机构发展战略、决策重要事项、监督机构运营。

2.执行董事:负责具体的机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协调各部门工作。

3.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师培训和教学质量监控。

4.行政部门:负责机构行政管理和运营支持。

第四章课程设置第八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结合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制定完善的课程设置方案。

第九条机构的课程设置应包括内容:1.基础课程:提供基础学科的教学,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

2.专业课程:提供各类专业领域的教学,如音乐、美术、舞蹈等。

3.兴趣课程:提供多样化的兴趣培养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第五章教学质量保障第十条机构要制定教学管理规范,确保教师持续提高教学能力,保障教学质量。

机构要建立课程评估机制,定期对课程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十二条机构要建立学生评估机制,定期对学生进行评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提供帮助。

第六章学生及教师权益保护第十三条机构要建立健全的教师招聘和管理制度,保障教师的待遇和权益。

第十四条机构要建立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第七章经营管理第十五条机构要合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税务义务。

机构要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做到财务透明和合规运营。

第十七条机构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学生和教师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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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机构章程示范文本索引号:BA04-F0100-2008-004[说明:该文本为民办教育机构制定章程提供范例,“————”为填入内容部分,()为选择或提示内容部分,教育机构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同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实有关内容。

]———————(教育机构全称)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的名称:——————(全称)。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的性质:由————自愿举办的(高等、中等、初等)学历或非学历的教育机构,属社会公益性事业,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教育组织。

本教育机构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或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是:————;办学层次:————(初、中、高等学历或非学历);办学形式:————(全日制或业余教育);招生对象:————。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审批机关是:————;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办学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经————(民政行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后开展教育活动。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的注册地址:————(详细地址并注明自有或租赁)。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第九条本教育机构的举办者:————。

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司、社会团体组织或个人)。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教育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事、理事);(三)有权查阅(董事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本教育机构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出资形式:————;出资比例:————。

第十一条本教育机构的业务范围:(一)————;(二)————;(三)————;————————。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办学范围一致]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董事会、理事会),其成员为——人。

————(董事会、理事会)是本教育机构的决策机构。

第十三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董事会、理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决策机构的人员调整由原(董事会、理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

(董事会、理事会)在其成员中设(董事长、理事长)1名。

(董事、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董事、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决策机构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注:董事会、理事会成员一般为3-25人;任期3年或4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第十四条(董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学校章程;(二)办学活动计划;(三)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学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董事、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教职工的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董事会、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2次)。

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召开(董事会、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理事)。

(董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理事)代为出席(董事会、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七条(董事会、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学校章程的修改;(二)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八条(董事会、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理事)审阅、签名。

(董事会、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教育机构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理事)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理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会、理事会)记录由(董事长、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九条(董事长、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理事会)会议;(二)检查(董事会、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教育机构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本教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院长、校长、主任),由(董事会、理事会)依照任职条件,进行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一条本教育机构主要负责人(院长、校长、主任)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行使的职权:(一)执行(董事会、理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三)提出教育机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人员组成名单,报(董事会、理事会)批准;(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六)(董事会、理事会)授予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力。

本教育机构负责人(院长、校长、主任)列席(董事会、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本教育机构内设机构及职责:————————第二十三条本教育机构设立(监事会、监事),其成员为——人。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推选1名召集人。

人数较少的民办教育机构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监事任期与(董事、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或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中的管理人员代表由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教育机构(董事、理事、院长、校长、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本教育机构财务;(二)对本教育机构(董事、理事)、(院长、校长、主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本教育机构(董事、理事)、(院长、校长、主任)的行为损害本教育机构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董事会、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二十七条本教育机构按照审批机关批准办学内容,招收学生、制订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制订相应教学管理制度。

经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布招生简章(广告)。

第二十八条本教育机构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提供教育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对受教育者实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教育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聘任教师,并制订相应的教师管理、考核的制度。

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章法定代表人第三十条本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理事长、院长、校长、主任)。

首届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依法在(董事长、理事长、院长、校长、主任)的人选中推举担任。

本教育机构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资产和财务管理第三十二条本教育机构设立的资产来源:(一)举办者出资总额:————(明确单位出资、个人出资、联合出资及数量)、出资形式————(货币、实物、土地、知识产权)、出资比例;————(二)接受社会捐赠:————(捐赠人的姓名、数额、用途等);(三)政府资助:—————第三十三条本教育机构设立注册资金:————(万元)第三十四条本教育机构的经费来源:举办者出资投入资金;接受政府资助;在核准的办学范围内开展教学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收入;社会捐赠;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本教育机构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教育费用。

第三十六条本教育机构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本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办学资金专项专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抽逃或者挪用。

办学盈余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教育机构依法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单位)或从年度净收益中(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单位),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单位)或净收益(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单位)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八条本教育机构依法建立资产管理制度。

教育机构存续期间,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由教育机构依法实施管理和使用,不得转让或用于校外投资。

第三十九条本教育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设立专门帐户,设置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保证会计、出纳分工负责,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专业资格。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进行财务审计,审计情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本教育机构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一条如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教育机构,须在该条明确由学校的决策机构根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有关材料与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确定合理回报。

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教育机构,不规定此条款。

第四十二条本教育机构自觉接受办学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和督导。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第四十三条本教育机构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理事会)讨论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自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变更与终止第四十四条本教育机构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等办学项目,由(董事会、理事会)通过后报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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