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立项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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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5.31
•【字号】浙发改环资函〔2022〕277号
•【施行日期】2022.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2022年重点
工作清单的通知
浙发改环资函〔2022〕277号
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现将《浙江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附件:1.浙江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附件1
浙江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
附件2
省级各有关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改革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审计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大数据局、省林业局、省法院、省检察院、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省气象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7.08.29•【字号】•【施行日期】2007.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快培育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5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1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是指区域内农业主导产业集聚度高,产业规模所占比重较大,产业链较健全,近年来发展较快,经济效益较好,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县(市、区)、镇(乡)。

具体分三类:(一)综合强县。

是指县域内农业主导产业集聚度高、产业规模所占比重较大、综合竞争力较强的县(市、区)。

首批认定20个左右。

(二)单项强县。

是指单个主导产业集聚度较高,在省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县(市、区)。

每个产业首批认定10个左右。

(三)强镇(乡)。

是指1个主导产业突出,相对于其他农业产业有绝对优势,在省内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镇(乡)。

首批认定200个左右。

二、认定标准(一)基本要求。

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须符合下列要求。

欠发达地区可适当降低标准。

1.参加打分的产业应是省政府确定的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农业主导产业;2.已制定该产业的发展规划;3.每个重点乡镇有1个农业科技示范区(片),每个重点村有1户科技示范户;4.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0%以上;5.”浙江农民信箱“实现村村通。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8.23•【字号】浙农综办[2013]51号•【施行日期】2013.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农综办〔2013〕51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农办〔2013〕9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助推浙江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2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014年全省计划立项建设4个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每个设区市农发办可向省农发办推荐1个项目,省农发办将组织竞争立项,择优选项。

各地在申报指南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8月23日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积极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对于助推我省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助推浙江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2号),为更好地择优选项,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任务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目标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开发理念向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转变、开发布局向突出优势特色农业转变,同步推进农业合作化经营、同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这一中心,按照扶优、扶特、扶大、扶强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扶持创建一批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服务水平高的农业产业园,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一批运作规范、组织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28•【字号】浙政发〔2017〕16号•【施行日期】2017.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的通知浙政发〔2017〕1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激发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和创新创业的活力,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市、县(市、区)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用海用岛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海洋管理、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完善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为做好项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实施强龙兴农示范工程的意见》(浙农计发[2007]22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决定对2005-2006年实施的29个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开展考核评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对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组织做好本县(市、区)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装订成册后,务必于12月5日前报厅产业信息处。

二、省厅将于12月10日起对自评基本分达85分及以上或总分95分及以上的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进行复评。

对省级考核评价达到标准的,将授予“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称号;对未能达到标准的,所在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向省厅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联系人:袁益钧;联系电话:*************。

附件:1.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2.自评报告的相关附件目录3.2007年度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名单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1: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单位名称(盖章)自评得分:项目指标及赋分序数标准满分自评分得分备注一、园区规划(15分)1选址合理。

园区交通方便,土地平整,连片集中无纠纷。

选址科学,生态环境好。

32总体规划。

有总体规划,功能定位准确,区块布局科学,投资估算合理,资金筹措方式可行。

推进杭州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的问题与对策

推进杭州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的问题与对策

3026㊀㊀2023年第64卷第12期收稿日期:2023-03-17基金项目:杭州市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2022RKX0017)作者简介:吕晓菡(1982 ),女,浙江新昌人,高级农艺师,硕士,从事植物生理及表型等方面的研究㊂E-mail:137****0949@通信作者:胡慧圣(1976 ),男,浙江缙云人,硕士,从事数字农业相关研究㊂E-mail:huisheng.hu@文献著录格式:吕晓菡,胡慧圣,汪勤芳.推进杭州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的问题与对策[J].浙江农业科学,2023,64(12):3026-3028.DOI:10.16178/j.issn.0528-9017.20230280推进杭州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的问题与对策吕晓菡,胡慧圣∗,汪勤芳(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浙江杭州㊀310024)㊀㊀摘㊀要:对于传统农业和机械化农业而言,数字技术足以推动 颠覆式创新 ,数字农业是农业的又一次革命㊂本研究通过研究农业数字化的理论内涵和现实基础,以在杭高校㊁农业研究机构㊁数字企业㊁农业企业等为对象,全面调研杭州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围绕 双强 行动的战略部署,提出多方位㊁多层次的对策建议㊂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化;对策中图分类号:F303.2㊀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㊀文章编号:0528-9017(2023)12-3026-03㊀㊀农业高质量发展是现代农业的本质,是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的必由之路㊂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质量兴农㊁绿色兴农㊁效益优先的原则,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3]㊂目前,转变农业发展方式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已成为 十四五 时期破解农业发展困境的必然选择,而数字技术引入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4-5]㊂以 信息+知识+智能装备 为特征,数字技术将使农业生产效率极速增长,实现产业结构升级㊁产业组织优化和产业创新方式变革,增强农业产业整体素质㊁农业效益和竞争力,提升资源利用率㊁劳动生产率和经营管理效率[1-3]㊂杭州市作为美丽浙江的样板,近年来无论是城市建设还是新农村建设都取得显著成效,既具有良好的农业数字化研发与应用基础条件,又拥有众多优秀的农业科研机构和顶尖的数字企业,在全省实施农业 双强 行动的指引下,必能发挥数字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 头雁 作用㊂近年来,杭州通过 农业 + 数字化 ,各种数字技术陆续在农业生产㊁流通㊁服务领域推广应用,逐步推动农业产业向数字化㊁自动化㊁智能化转型升级㊂然而,作为农业高质量发展主动力的农业科技创新,仍然主要依靠传统手段,创新周期长㊁难度大㊁不确定性强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㊂1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意义1.1㊀是数字农业的重要环节㊀㊀近10年来,数字农业进入了全面开发应用阶段㊂2022年3月,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数字农业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 2024年)“,各种数智平台㊁应用场景不断开发搭建,杭州农产品从生产㊁加工㊁流通到销售㊁服务的全产业链必将迅速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㊂而包括育种㊁栽培㊁病虫害防治等在内的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产业链中最前端㊁最基础的一个环节,也是当前数字技术应用最薄弱的环节㊂1.2㊀是种业振兴的根本保证㊀㊀国无农不稳,农以种为先㊂推进种业振兴,是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的关键㊂要大幅度提高育种效率,就必须以种质资源为基础,综合应用基因组学和分子生物学的最新研究成果,以数字技术为工具,高效采集育种数据,构建气象㊁品种㊁病虫害㊁基因等农业数据库,结合深度学习,构建智能育种模型,打造智慧育种体系,实现育种精准化㊁高效化[6]㊂1.3㊀是精准农业的关键基础㊀㊀数字农业工厂,是智慧农业的集中表现形式,是实现精准农业的主要形式㊂对于耕地资源紧张㊁劳动力紧缺㊁环境约束大的杭州,以农业工厂为代表的都市农业,是重要的发展方向[7]㊂要打造数字农业工厂,就必须探索土壤㊁环境等信息与作物长势㊁病虫害之间的互作规律,构建品种㊁环境和作物生长生产的关联模型㊂而植物生长模型的建立,必须以作物表型㊁基因组㊁气象和土壤等环境数据库为基础,搭建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海量数据的采集㊁管理㊁融合和分析,这些都离不开数字技术[8-9]㊂2㊀杭州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化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杭州市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基础设施㊁数字产业化㊁产业数字化㊁新业态新模式和政府与社会数字化5项发展指标均列全省首位㊂2021年6个区县市获评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百强先进县㊂全市近3400家规模农业主体全部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库管理,累计建成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37个㊁智慧农业示范园区18个,高水平数字农业示范园区10个㊁数字化美丽牧场12个㊁省级数字农业工厂17个,完成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115个㊂然而,与卓见成效的数字乡村建设和农业产业数字化相比,农业科技创新的数字化转型严重滞后㊂2.1㊀高校基础研究成果向农业科技创新转化不够㊀㊀杭州拥有浙江大学等一批在数字技术领域有相当优势的高等院校,且大多设有农业工程㊁农业信息化等数字农业相关或相近专业㊂但调研发现,这些高校的绝大多数研究成果还停留在实验室中,体现在论文上,真正应用到农业科研创新中的非常少㊂究其原因:一是高校数字农业相关研究以基础理论为主,与农业科技创新实际存在脱节㊂二是工科类高校缺乏农业相关背景与资源支撑,缺少理论转化和应用的载体与场景㊂三是高校与农业科研机构㊁农业企业的联动不够,缺少产学研一体化的研发转化体系或平台㊂2.2㊀科研机构自身完成数字化转型的能力不足㊀㊀多数农业研究机构和科研人员已经意识到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和必然性,但调研发现,农业科研机构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起步难㊁推进难㊁方向选择难等问题,立足自身完成数字化转型困难重重㊂究其原因:一是数字化意识相对薄弱,农业科研机构以农业科技人才为主,有数字技术背景的极少,知识储备和意识培养都还有差距㊂二是缺少政策机制保障,特别是市级科研院所㊂三是人才引进保留难,数字企业与农业企事业单位收入差距较大㊁毕业学生的就业外溢现象严重㊂四是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的数字技术应用刚刚起步,距离实际应用还有较大距离㊂2.3㊀数字企业涉足农业科技创新领域较少㊀㊀农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目标是推动产业兴旺㊁实现共同富裕,主要抓手是农业科技创新,中坚力量是数字企业㊂但调研发现,当前数字企业的涉农业务基本都在数字乡村㊁农业生产和流通等领域,极少涉足农业科技创新领域㊂究其原因:一是数字乡村的可推广性强㊂二是农业生产和流通领域效益高,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平台对于信息管理的需求迫切㊂三是农业科技创新的公益性,以及研发周期长㊁投资回报慢等特点,影响了数字企业进入的积极性㊂2.4㊀农业企业科技创新的数字化转型进展缓慢㊀㊀一些规模较大的农业企业,专门成立了研发机构或科研团队,在制度机制和经费项目上相比农业科研院所更加灵活㊂但调研发现,其科技创新总体上仍以传统手段为主,数字技术的综合应用同样欠缺㊂究其原因:一是农业企业科技创新的领域往往比较小,品种㊁技术相对单一,运用数字技术的紧迫性不是很强㊂二是与数字企业的合作不顺畅,知识和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合作往往被数字企业主导,数字农业项目很难以农业为核心㊂三是标准体系不够完善,数字农业项目标准化不够,系统生命周期较短,农业企业对数字技术的投入产出比产生怀疑㊂3㊀推进杭州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的对策建议3.1㊀打破学科壁垒,组建市级数字农业科研机构㊀㊀鼓励和引导市级农业科研单位,打破数字技术和农业科技的专业壁垒,贯通学科内容,融合技术优势,探索创新方向,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和现有优势,引进数字技术专业人才,组建数字农业科研团队,成立专门科研机构部门,综合利用数字技术解决科研和推广应用的痛点和难点,提升科研和推广效率㊂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针对农业相对弱势的行业地位,出台特殊的人才引进和保障政策,引导数字技术人才向农业产业流动;坚持项目引导,设立数字农业相关的重大攻关专项,鼓励市级农业科研3028㊀㊀2023年第64卷第12期单位积极申报㊂对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化的研究方向进行引导和把控,争取在数字化育种㊁植株生理㊁病虫害动态监控等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明确数字农业团队的目标定位,处理好与其他学科团队之间的关系,聚焦农业科技创新的前沿,协助与促进其他科研团队提高科研效率㊁形成重大科研成果㊂3.2㊀瞄准 卡脖子 难题,打造升级种业创新数字化平台㊀㊀种源创新是解决种业 卡脖子 难题,打赢种业翻身仗的关键㊂而种源创新的基础是成熟的育种团队和丰富的种质资源,有此基础才有数字技术的用武之地㊂因此,要打造可示范可推广的种业创新数字化平台,只能依托农业科研机构㊂要有效服务各农业科研团队开展科技创新研究,还需经过二次开发,在平台基础上扩展叠加针对性的功能模块㊂一是加强整体规划和系统设计,根据项目平台的设计功能,开展需求分析后系统规划二次开发内容㊂二是打造项目团队,要让农业育种专家参与功能模块设计,让有志服务种业创新的数字人才主导项目开发㊂三是持续的项目和经费支持,随着智慧种业平台的投入使用,农业科技创新团队的数字化意识不断提升,对数字功能的需求必然动态扩展,平台二次开发的内容随之增加,离不开持续的项目和经费保障㊂3.3㊀市县乡三级联动,打造杭州病虫害防治大脑㊀㊀由市农业主管部门牵头,依托市县(区)乡三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以智能病虫害监控系统为基础,利用卫星监测㊁无人机探测等数字技术,打造杭州农业病虫害防治大脑㊂一是打造杭州农业 一张图 ,基于浙农田应用场景,构建杭州市农田底图基础数据库,推进精准化㊁实时化㊁动态化农田管理㊂二是搭建病虫害智能监控系统,自动完成虫情信息㊁病菌孢子㊁农林气象信息的图像及数据采集,并自动上传至云服务器㊂三是提供辅助管理决策,通过整合作物图库㊁灾害指标㊁作物管理专家系统等模块,对病虫害发生的时间㊁地点㊁规模㊁危害指数进行评估,提出智能化的决策建议㊂四是实现病虫害有效防治,将病情信息和防治方案第一时间送到农业主体,实现自动预警,实时跟踪防治效果并及时调整防治方案㊂3.4㊀加强政府主导,打造数字化转型的杭州模式㊀㊀农业生产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需要多学科交叉融合,技术难度高㊁投入成本高㊁运营能耗高,但行业标准化低㊁运维难度大㊁扩展升级难,严重影响了农业主体的转型意愿和动力㊂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引导㊁积极规范㊁严格监管㊂一是规范技术标准,包括硬件接口㊁数据结构㊁软件调用等,提高农业产业数字系统的通用性㊁可扩展性㊁可维护性㊁可升级性,降低数字系统生命周期的综合成本㊂二是完善咨询服务体系,成立专门的机构部门㊁事业主体或者服务团队,为农业主体与数字企业合作提供服务,切实保障农业主体利益㊂三是推行全过程监理制度,通过第三方的监理来保障农业产业数字化过程中农业主体的权益㊂农业主管部门通过制定监理的资质条件㊁审核发放监理牌照,引导涉农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获取资质并履行监理职责㊂对于传统农业和机械化农业而言,数字技术足以推动 颠覆式创新 ,数字农业是农业的又一次革命㊂本研究为提高杭州市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推动数字技术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广泛应用,探索 农业 + 数字化 的可推广㊁可复制模式,以数字技术驱动创建 新模式㊁新平台㊁新业态 ,不断提升杭州农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形成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杭州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稳步提高农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为杭州农业数字化的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智力支撑与决策支持㊂参考文献:[1]㊀王丽娟,张玺玲,文长存.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浙江农业科学,2022,63(5):1125-1130.[2]㊀张春玲,刘秋玲.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及路径研究[J].经济论坛,2019(4):141-146. [3]㊀商建维.都市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路径与前景展望[J].农业展望,2018,14(5):46-49.[4]㊀黄祖辉.探寻双循环新格局下应对气候变化与农业高质量转型发展之路[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1(2):161.[5]㊀王曙光.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与中国经济高质量均衡增长[J].人民论坛㊃学术前沿,2020(24):40-51. [6]㊀赵春江.智慧农业发展现状及战略目标研究[J].智慧农业,2019,1(1):1-7.[7]㊀唐华俊.智慧农业赋能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J].农机科技推广,2020(6):4-5,9.[8]㊀梁丽娜,李奇峰.北京都市农业数字化建设路径与前景[J].农业展望,2021,17(7):73-77.[9]㊀张晓雯,眭海霞.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实践与思考:以成都市为例[J].农村经济,2015(12):89-93.(责任编辑:汪亚芳)。

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浙江省作为我国的经济强省和农业大省,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优越的地理位置,为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区域布局规划。

一、规划背景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地形多样,土壤肥沃,具备发展多种特色优势农产品的自然条件。

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品质、安全和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加,为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浙江省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不够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品牌建设相对滞后,市场竞争力有待提升等。

因此,科学规划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对于推动浙江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选择(一)茶叶浙江是我国的茶叶主产区之一,茶叶品种丰富,品质优良,如西湖龙井、安吉白茶、开化龙顶等。

茶叶产业在浙江省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浙江省的传统优势产业。

(二)水果浙江省水果种类繁多,其中柑橘、杨梅、葡萄、草莓等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水果产业已成为浙江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三)蔬菜浙江省蔬菜产业发展迅速,形成了一批特色蔬菜产区,如慈溪的西兰花、嘉善的番茄、临海的西兰花等。

蔬菜产业在保障市场供应、丰富居民菜篮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中药材浙江省中药材资源丰富,如铁皮石斛、浙贝母、杭白菊等。

中药材产业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和发展潜力,是浙江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

(五)水产浙江省是我国的水产大省,拥有丰富的海洋和淡水渔业资源,如舟山的带鱼、黄鱼、梭子蟹,湖州的淡水鱼等。

水产产业在浙江省农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三、区域布局规划(一)浙北平原区1、重点发展蔬菜、水果、花卉等产业。

利用平原地区土地肥沃、交通便利的优势,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我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根据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在全省指导建立一批不同模式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现就实施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充分运用生态学、系统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立足我省的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和经济社会的先发优势,因地制宜、突出产业特色、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使农业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优质,走出一条新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路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建设原则。

一是坚持协调发展原则。

园区的选址、定位应紧密结合区域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特色产业。

园区规划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与新农村发展规划等相协调。

二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同时,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以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主导产业向纵深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多元化投入原则。

因地制宜采用灵活多样的投资运作方式、产权和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以业主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

四是坚持突出创新,效率优先原则。

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加大科技与管理创新力度,把创新的理念贯穿于园区的建设发展。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3.11.07•【字号】湖农发〔2023〕102号•【施行日期】2023.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局(社发局):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度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项目类别主要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包括渔业产业、蔬菜产业、水果产业、蚕桑产业)、农产品加工和产地仓储保鲜设备购置项目、现代种业项目、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项目等四类项目。

二、补助标准和建设内容1.特色优势产业--渔业产业项目。

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200万元;重点支持渔业连片养殖100亩以上,或设施化养殖投入50万元以上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善道路、水渠、电力、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支持应用智慧渔业、设施渔业等先进技术和模式,新建类项目鱼塘改造、尾水治理设施建设等。

2.特色优势产业--蔬菜产业项目。

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100万元;重点支持连片种植100亩以上(标准大棚50亩以上)的蔬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施大棚及其附属设施,喷滴灌系统,水肥一体化设施,环境控制系统,数字化农业系统,集约化育苗设施,智能化植保系统等。

3.特色优势产业--水果产业项目。

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100万元;重点支持连片种植100亩以上(标准大棚50亩以上)的水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施大棚及其附属设施,喷滴灌设施,果园专用施肥、打药、开沟、湿度温控、弥雾装置、修剪、枝干粉碎等机械设备,监控、防虫等数字化设备。

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正文】一、规划背景与目的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浙江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为提高农产品的特色和质量,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应运而生。

本规划旨在通过优化区域布局,发挥各地特色农产品的优势,形成分工合作、互利共赢的格局。

二、规划的范围和内容本规划的范围涵盖整个浙江省的各地市县,重点关注农业资源丰富、农产品市场潜力大的区域。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特色农产品的定位与发展策略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气候特点和土壤状况,确定主打的特色农产品,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

例如,在绍兴地区,以龙井茶和海鲜为主打农产品,在丽水地区,以有机蔬菜和苹果为主打农产品。

2.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与优化根据各地的农业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合理划分农业生产基地,规划基地的用地、种植和养殖品种等。

同时,注重基地的产业结构优化,鼓励农业企业和农户采取合作社、经纪人等形式开展农产品生产。

3.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促进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

鼓励建设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同时,推动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畅通,加强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特色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加强监测和抽检工作。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5.人才培养与技术支持加强对农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水平和能力。

加大对农业科研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特色农产品的技术升级和创新。

三、实施措施与时间安排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政策措施: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各地区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支持力度。

2.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和推广。

3.项目建设:推动各地区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和加工企业的建设。

4.人才培养:加强农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05•【字号】浙政办发〔2016〕158号•【施行日期】201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5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为基础,以主体培育和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为核心,以体制、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与旅游、健康、文化、信息等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为“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

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农村生产要素跨界配置,加快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要素制约瓶颈,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活力。

——坚持分类推进。

综合考虑农村区域资源、区位、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异性,在部分地区率先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各具特色的产业融合模式。

坚持农业现代化与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促进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坚持共建共享。

依法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探索建立农民平等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收益,共享发展成果。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2.07•【字号】浙农计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1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宁波不发):现将《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农业“双强”项目绩效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要求2.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3.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2024年2月7日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农业“双强”项目管理,做到“省级定方向、市县竞项目、评审方入库、立项必问效、闭环化管理、全过程跟踪”,促进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根据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省级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管理等要求,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农业“双强”项目根据全省产业发展规划、本管理细则和各类项目建设导则(指引)等要求设立。

项目方向包括:(一)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效率效益提升为目标,以农艺农机协同攻关为重点,建设一批设施装备先进、机艺融合深入、要素保障有力、运行管理规范、示范引领明显的示范试验基地,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宜机化提升改造和农艺农机深度融合。

(二)以粮油产业为重点,兼顾其他产业发展需求,规划建设一批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农技服务、农资配送等生产服务和供销、信用服务功能的农事服务中心,变革重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和农技公共服务体系。

(三)以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为目标,按照《浙江省现代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建设一批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强化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和种业创新能力。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州市贸易局、温州商务局、金华市商务局: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3〕832号)精神,通过竞争性选择,初步确定杭州市、温州市和金华市3个市为2013-2014年度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试点市。

为保证工作质量,提高集中连片建设绩效,试点市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集中连片建设实施方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试点市要把集中连片建设与我省正在实施的流通产业提升工程结合起来,把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与保障民生、服务“三农”结合起来,把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整体谋划,搞好顶层设计,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把连片区域初步建成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流转顺畅、现代化水平高的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逐步建立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和农村现代市场体系。

(一)农产品零售环节提升。

着重推进经营蔬菜在内的生鲜超市、生鲜便利商店的发展,鼓励实行连锁经营;改造提升农贸市场、菜市场,提升城乡居民买菜体验。

鼓励设置“公益销售区”,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优惠销售。

城市物业成本高是“最后一公里”的核心问题,要降低农产品流通的土地、房产成本,推进零售环节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

(二)农产品批发环节提升。

主销区、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对稳定城市市场供应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结合城市的扩张,长远考虑、合理布局,避免列入建设的项目短期内要搬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7.04.02•【字号】浙农科发[2007]9号•【施行日期】2007.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浙农科发〔2007〕9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已经厅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附件: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发展品牌农业,是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的重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大力实施农业结构调整,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和主导产业渐趋明显,品牌农业在全省农业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益的不断提高。

但是面对当前国内外市场竞争和我省农业生产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新情况,面对农业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新要求,面对品牌农业发展和消费的新趋势,我省的品牌农业建设与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品牌农业就是以品牌建立和综合运用为基本标志,以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全面改造为保障,以强化差异和特色竞争力为重点,以寻求产业市场优势和超额利润为目标的现代农业形态。

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有利于促进品牌企业与其所在生产组织体系连接,引导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经营机制,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形成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品牌农产品,增强产业集聚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2.31•【字号】浙政办发〔2022〕81号•【施行日期】202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8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障粮食安全和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双强”行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部署,构建技术、平台、人才、产业和体制优势,使创新成为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鲜明标志,为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实现“两个先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布局高能级创新平台10个以上,形成农业科技重大成果100项以上,在农机装备、现代食品加工等领域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全省主要农作物及畜禽良种覆盖率、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8%和91%,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6.5万元/人,农业(除海洋捕捞、林业外)亩均产出率达到1万元/亩以上。

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建成具有显著优势的农业科技创新高地。

到2035年,初步建成高水平农业科技创新高地,生物育种、农机装备、农产品质量等领域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全国领先、有浙江辨识度的农业原始创新策源地、高端平台聚合地和数字农业融合发展引领区。

二、重点任务(一)重塑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提升创新策源能力。

2024年浙江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2024年浙江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2024年浙江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As of 2024, the Zhejiang province has implemented a new local standard project proposal guideline, which aims to standardize the process of setting up local standards for various industries. The guideline is crucial in ensuring that the standards set are in line with international best practices and are relevant to the specific needs of the region.截至2024年,浙江省实施了新的地方标准项目立项指南,旨在规范各行业制定地方标准的流程。

这一指南对于确保制定的标准符合国际最佳实践,并符合本地区的具体需求至关重要。

One of the key aspects of the guideline is the emphasis on stakeholder engagement throughout the standard setting process. This involves involving various relevant parties such as industry experts, government representatives, and consumer advocates to ensure that the standards are comprehensive and inclusive.指南的关键之一是在整个标准制定过程中强调利益相关者的参与。

这涉及到邀请各方、行业专家、政府代表和消费者倡导者,以确保标准是全面和包容的。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首批省级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创建点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首批省级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创建点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首批省级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创建点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10.09.21
•【字号】浙农产发[2010]5号
•【施行日期】2010.09.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首批省级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创建点名单的通知
(浙农产发〔2010〕5号)
各市、县(市、区)园区办、农业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和省农业园区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园办〔2010〕1号)精神,在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设区市园区办和人民政府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议,确定了首批省级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创建点62个、特色农业精品园创建点118个。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根据设施装备优良、技术模式先进、产品优质安全、经营机制创新、管理服务到位、示范效应明显的要求,加强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与特色农业精品园建设方案,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为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新贡献。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附件1:
附件2:。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7.04.03•【字号】浙农计发[2007]10号•【施行日期】2007.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计发〔2007〕10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宁波不发),厅各单位: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是农业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管理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为切实做好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建设和管理工作,强化项目前期准备,进一步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业厅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浙江省农业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建议、意见,请及时函告。

附件:浙江省农业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附件:浙江省农业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业厅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储备库是农业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管理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项目储备库建设坚持高标准、规范化,遵循“规划引导、突出重点、结构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实行分级储备、动态管理。

第三条纳入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项目范围:要求厅立项安排、由厅归口管理的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由厅负责组织申报和审核、争取中央立项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等项目。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立项指南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立项指南

浙农计发…2012‟32号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进一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更好地支持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现将2012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要紧紧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部署,结合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要求,通过强化资金统筹和项目带动,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产品标准化、经济生态化,有效保障我省农业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浙江省农业厅 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二、项目实施区域和资金扶持环节,要以“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现代种业发展等规划实施为依据,与全省农业主导产业区域布局和优势产业集聚区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引导财政支农资金集中投入和统筹用于“两区一中心”等项目建设。

三、项目实施要突出支持重点,按照省政府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及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统筹资金加大“两区一中心”建设扶持的意见要求,结合政策、产业、体系扶持资金的分类,进一步优化资金投向,优先扶持列入“两区一中心”建设规划和省重点工程的项目,以及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及区域。

产业类资金存量继续统筹70%以上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增量全额用于“两区”建设,项目建设优先落实在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点内,建设地点相对集中连片,加快产业拓展、集聚、提升,坚持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三品一标”建设;体系类资金向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倾斜,着力完善设施配套和改善服务条件,积极推行“3+X”服务模式,并重点配套服务“两区”农业生产。

同时,项目实施要有利于农业新型主体培育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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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立项指南一、建设原则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是一项起点高、涉及面广、示范作用大、带动性强的重点农业工程,各地要切实把握以下建设原则:一是根据《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产品发展重点,从各地区域优势和资源特点出发,按照标准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的要求,以产品生产区域为单位投资建设;二是基地建设要面向特色优势农产品整个产业的发展,构建优势产业群体,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名牌产品,推进产业升级,各地要积极鼓励当地相关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建设主体承担基地项目建设任务,坚持产业化开发,实现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三是要重视现有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示范,着力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四是要注重机制的创新,大力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多元化投入机制,扩大基地建设规模,提高基地建设标准,着力把核心基地和畜牧示范小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园区;五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推行绿色技术,发展农业清洁化生产,推进生态省建设,实现农业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同步提高。

二、建设重点和主要建设内容根据《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省将重点扶持蔬菜瓜类、茶叶、柑桔和特色小水果、蚕茧、花卉苗木、双低油菜、食用菌、中药材、畜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建设,具体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生产基地、畜牧示范小区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基地建设内容重点是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商品化生产,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不含加工设施)的配套完善,改善生产环境,推广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优化产品品质,按照标准化技术规程进行规模化生产,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努力扩大产品出口。

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种植业生产基地1.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要突出对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治理,推进基地“标准化、设施化、产业化”建设,完善配套产品质量控制、产销信息服务等产后服务功能设施。

2.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农产品开发。

实施农业标准化,按标准化技术规程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并通过产品分级包装、保鲜、贮存、加工和注册商标等措施,增加产品附加值,促进品牌农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3.产品优质化建设和高效成套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

要通过品种改良和技术改造,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生产水平。

重点是加强成片基地品种和技术的优化改造,大面积推广优良品种,应用无公害生产技术、高山和海岛“微蓄微灌”高效节水技术、设施农业栽培技术等高效种植技术以及规模化、商品化的生产管理模式,提高基地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畜牧示范小区1.小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浙江省畜牧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牧示范小区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畜牧字[2004]28号,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的要求,建设畜禽栏舍、放养场地,或对现有规模养殖场的基础设施进行规范化改造、扩建,重点突出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吸引规模农户进小区(基地)集中饲养,建成现代化、集约化、生态化的畜牧示范小区。

2.标准化饲养和高效无污染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

重点是推广应用良种和先进饲养管理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畜禽养殖业粪污综合利用、处理技术、疫病防治技术等,配套完善畜产品安全检测设施和设备,实行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

(三)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支持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的发展,突出优势产品、重点区域,采用企业连结基地带动农户的形式,把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作为建设的重点,使其成为发展外向型农业的窗口,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先进科技的场所,为加工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安全农产品原料的产地。

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茶叶、花卉苗木等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名优出口农产品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为主要建设内容。

三、项目申报和投资方式(一)项目申报1.申报条件。

各地要根据《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选择体现当地优势,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的主导产业,突出一个主导产品,以当地相关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或农业局相关事业单位为建设主体,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项目申报,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能申报1--2个项目(申报2个项目的必须是不同类型的项目,如1个种植业基地和1个畜牧小区或出口基地),2003年下达且尚未完成(未通过县级验收)的项目2004年不得申报续建。

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种植业生产基地(A)生产基地集中连片,现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

原则上核心基地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设施条件(如已完成标准农田建设,路渠配套等)和一定的种植基础;(B)产品特色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符合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基地建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带的形成,并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C)当地政府重视,积极性较高,投资主体明确,项目建设资金落实。

(2)畜牧示范小区(A)符合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发展潜力较大,小区建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B)项目选址、养殖规模符合小区《建设标准》。

(3)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A)当地重视出口农业的发展,优高农业和效益农业发展基础较好,有工作计划和支持鼓励政策;(B)所选品种具有当地区域特色,竞争力强,出口优势或潜力明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需要重点培育的产业;(C)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基础较好,有一定的出口规模,农产品国际贸易有一定的基础;(D)现有出口农畜产品已有一定规模,要求花卉苗木年出口产值在100万元以上;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等基地产品供加工出口的占60%以上;畜禽养殖达到中等出口养殖场水平,生猪年出口5000头以上、禽类年出口5万只以上、蜂和兔产品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上。

2.申报方法各县(市、区)要按照上述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并就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评估论证,重点要突出对产品销售体系(渠道)和其市场前景的分析论证。

申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评估论证意见)由各县(市、区)农财两局联合行文,于2004年6月30日前报省农业厅一式5份,抄报省财政厅1份。

(二)投资要求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坚持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工商业主和农民投入为主。

每个项目省补助资金控制在100万元(畜牧小区60万元)以内,省补资金主要用于种植业核心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品牌农产品开发、畜牧示范小区的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其它各类资金来源必须逐一明确。

各地要加大对核心基地、小区建设的投入,按照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切实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争取在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四、项目和资金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省批准下达的建设计划和投资规模组织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项目实施详细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计划等,于省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报省农业厅相关业务处局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经过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各项目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省对各地的项目建设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将定期进行检查、审计,确保项目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项目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基地建设规定的内容,不得挪作他用。

省补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按照《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浙财农[1999]5号)的要求,建立专账,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为加快我省种子种苗工程建设,着力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育繁推一体的新型种业体系,做大做强种业龙头企业,推动和引导我省农业加速向优质高效的方向发展,促进粮食生产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根据浙委[2004]1号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浙江省新型种业体系建设规划》,特编制《2004年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下称项目指南)。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做好2004年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建设重点实施省级种子种苗工程,旨在组织和引导全省农作物(畜禽)种业企(事)业的优势力量,加强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部门和种业企业的合作,加大优良农畜产品品种的选育与引进,以提高种子种苗质量和集约化供种为目标,健全良种引进、培育和推广体系,加快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种业开发,大力培育种业龙头骨干企业,促进种子种苗产业的现代化,提高我省优势农畜产品的良种率。

2004年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重点是加强以下项目建设:一是区域性优势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

主要是围绕我省优势农作物品种,重点在优势产区建设提升一批具有一定基础的区域性粮油和瓜果菜桑茶、中药材、花卉等园艺作物良种繁育和引繁中心,提高优势作物集约化供种水平,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农作物品种区试站项目建设。

按照区域布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重点开展以粮油、名特产品为主的农作物品种区试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新品种的开发繁育能力。

三是具有种业特色、科技含量高,辐射能力强且发展后劲足的优势种业企业生产性良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是畜禽良种工程项目建设,主要是以种猪、种羊、种禽等为重点的种畜禽场、品种资源场和优势品种种畜禽项目建设。

二、选项原则在项目选择与安排上,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符合全省种子种苗、畜禽良种产业育繁推销一体化发展方向,优先考虑已纳入国家或省各类项目建设计划、准备启动建设的项目;二是集中资金,突出重点,主要选择对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品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重大影响的区域性、骨干性良种项目;三是向优势农产品重点区域倾斜,项目建设能带动本地区种子种苗、畜禽良种产业的发展,对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新型种业体系建设具有推动作用;四是选择技术力量较强、配套条件较好、具备一定基础(具有项目使用的自有土地以及明显的品种优势)的项目进行完善和改扩建。

三、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1.区域性优势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以优势品种的推广应用为重点,建立引繁种(果茶等良种繁育基地为母本园、采穗圃、苗圃)、组培快繁设施以及检验仪器设备、农机具购置等生产性建设。

2.农作物品种区试站项目主要是试验场田间设施、考种室、挂藏室、储藏室以及考种仪器设备配套等建设。

3.畜禽良种工程。

种畜禽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标准化种畜禽舍,适量引进优良种畜禽,购置仪器设备等生产性设施建设。

地方良种及品种资源场以开发促保护,重点支持开发势头良好及列入资源保护的畜禽品种,优先考虑对已有的种畜禽场畜舍改扩建、仪器设备购置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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