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一)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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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经济政策比较分析

国内外经济政策比较分析

国内外经济政策比较分析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和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政策也愈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国内外经济政策比较分析是当前势必要进行的工作之一,它对于了解世界各国的政策倾向、优劣之处,制定和调整国家经济政策,推动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国内外经济政策对比分析(一)目标国外经济政策的目标,在某种程度上是受到国际机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的指导影响。

其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稳定汇率,维护就业和价格稳定,提高竞争力。

与之对比,国内经济政策的目标是为了适应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改变,主要是加强内需,促进发展和稳定就业,提高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

(二)手段国外经济政策的主要手段是货币政策,通常通过央行进行调控。

此外,财政政策、贸易政策等也是的重要手段。

而国内经济政策相对来说更为丰富多样,除了货币和财政政策,还有调控房地产、提高教育水平、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税制国外经济政策中,税制是重要政策手段之一。

其总体特点是税收基数大,税率较低,侧重于鼓励企业发展和促进国际贸易。

而国内经济政策在税制上的目标主要是促进经济增长和改善民生,税收政策更加注重纵向调整和细分调节,例如推进增值税改革,调整个税起征点等。

(四)对外开放国外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外开放,加强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发挥其优势以获取更多利益。

而国内经济政策更为注重自主创新、增强自主经济实力等方面,对外投资和贸易的重点在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维护国家利益。

(五)有效性最后,需要重点分析国内外经济政策的有效性。

在此方面,国外经济政策在稳定经济发展、控制通货膨胀、维护价格稳定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

而在最近几年的全球经济危机中,这些政策也有很大作用。

相比之下,国内经济政策在去杠杆、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送着更为严峻的压力,需要更为精细的政策制定和调控。

三、结论总之,国内外经济政策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可以从目标、手段、税制、对外开放等方面进行比较。

第9章国际税收筹划1

第9章国际税收筹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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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避税港课征低税率的 劳务报酬所得税,从而减轻税负;
(4)在避税港持留的税后所得,

可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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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利用国际税收协定 丹麦、意大利、挪威、瑞典、新加坡等 对本国公司向荷兰公司支付股息免征预提税; 美国、法国、英国等只征5%的预提税。
23
荷兰对在本国实际性参股的
16
(3)对境外收入不征税, 如中国香港、巴拿马、委内瑞拉等;
(4)对离岸公司的控股公司 实行税负特低政策,
如卢森堡、荷兰、荷属安第列斯、新加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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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出口加工区免税, 如许多经济特区,如爱尔兰的香农等;
(6)对国际商业公司实行减税, 如安提瓜、巴巴多斯、格林纳达、牙买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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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避税港的选择还会考虑: (1)地理位置。 (2)政治、经济稳定。 (3)税收政策透明度高,变动性小。
第九章 国际税收筹划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龙朝晖
国际税收筹划 是指跨国纳税人在各国既定的
税法和税制体系许可范围内, 在从事跨国经营活动中,
通过事先筹划和安排, 使其在全球经营中总税收负担降到最低,
实现整体税后收益最大化。
1
第一节 国际税收筹划的限制因素
一、不同国家税制结构的差异 1.发达国家以直接税为主体。 2.发展中国家间接税所占比重大都比较高。 3.几十个避税港如百慕大、巴哈马、瑙鲁、
对收入来源地认定标准各国有具体规定。
例:A、D是日本居民,

B、C为非日本居民,
打算在避税港某国设X公司,
A有40%的股权,
B、C和D各拥有20%股权。
7
日本税法: 设在避税港公司, 日本居民有50%以上股权,则为基地公司, 其税后利润没有汇回日本,也要申报合并计税。

国际经济学知识点整理

国际经济学知识点整理

国际经济学知识点整理一、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理论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旨在解释国家之间为什么进行贸易以及贸易如何影响各国的经济。

(一)绝对优势理论绝对优势理论由亚当·斯密提出。

该理论认为,各国应专门生产并出口其具有绝对生产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绝对生产劣势的产品。

例如,如果 A 国生产一单位的商品 X 所需的劳动投入少于 B 国,那么 A 国在商品 X 的生产上具有绝对优势,应该专注于生产和出口商品 X。

(二)比较优势理论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则更加具有普遍意义。

即使一国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上都处于劣势,但只要在两种商品生产上劣势的程度不同,该国仍可以通过生产并出口其劣势相对较小的商品,进口劣势相对较大的商品来获得贸易利益。

(三)要素禀赋理论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的要素禀赋理论认为,各国在生产要素的禀赋方面存在差异,这导致了各国在不同商品的生产上具有不同的成本。

比如,劳动力丰富的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上具有成本优势,应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本丰富的国家在资本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上具有成本优势,应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

二、国际贸易政策(一)关税关税是一国政府对进出本国关境的商品所征收的税收。

征收关税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同时保护本国的产业。

但过高的关税可能会引发贸易伙伴的报复,导致贸易战。

(二)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的形式多样,包括进口配额、自愿出口限制、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等。

这些措施往往比关税更加隐蔽和灵活,但也可能对国际贸易造成更大的扭曲。

(三)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往往是由于国内经济面临困境、就业压力增大等原因。

然而,长期的贸易保护主义不利于全球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的发展。

三、汇率与国际收支(一)汇率的决定汇率是一种货币兑换另一种货币的比率。

汇率的决定因素包括购买力平价、利率平价、国际收支状况等。

(二)汇率制度固定汇率制度下,货币的汇率被固定在一定的水平上;浮动汇率制度下,汇率由市场供求决定。

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涉外税收影响的实证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涉外税收影响的实证分析
之一 。
外商直接投资的不断增 加也带来 了 以外商投 资税 收 为主的涉外税收的快速 增长 ,其 占全 国工商税 收总额 以 及全 国税 收 总额 的比重连 年上 升。19 93—20 ,涉 外 05年 税收总 额 年 均 增 长 3 .7 69 %; 占全 国工 商 税 收 比重 由 r 19 年 的 57 %上升 到 20 的 2 .1 ,平均 比重 为 93 .1 05年 07 %

1 . % ,成 为促进全 国工商税收总额增长 的重要 因素之 54 4 涉外税收 具体 比例指标如 图 1 和图 2所示。

图 1 涉 外 税 务 总 额 及 其 增 长 率
有关外商直 接投 资与 涉外 税 收的研 究 文献 有很多 , 大部 分是从税 收政策在吸 引外 商直接投资方 面存 在的问 题及如何 改善方 面进行 分析 的。如 :闻媛 (05 20 )分析
图 2 涉 外 税 务 占全 国 工 商 税 务 的 比重
来分 析 我 国外 商 直接 投 资 税 收优 惠 政 策。如:刘建 民
收 稿 日期 :2o—O ~2 08 幸 8
基金项 目:本文得 到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 目的资助 ( 目编号:2  ̄ 07 项 ( A2) K


14 — 3
了我 国税收优惠政策 对吸引 外资的影 响 ,认 为税收优 惠 政策对 F I D 的地 区和结构 分布是有影 响的。陈斌 (07 20 )
检验 了我 国税收优 惠政策在 吸引外资方 面的有效 性 ,认 为税 收优惠政策对 吸引外 国直接投 资确实发挥 了显著 的
作用 。张阳 (06 20 )认为 国家或地 区 的经 济发展 水平 和 开放 程度是影响外 国直 接投 资的关键性 因素 ,而税收 因 素对 F I D 的作用不 明显 。此 外 ,也有学 者通过 国际 比较

对外投资税制国际比较与借鉴

对外投资税制国际比较与借鉴
额超 过抵 免 限额 当年 的 次 年 起 连 续 5
金 融 与经 济
2 207 D7
余 额 进 行抵 补
( ) 外投 资 流转 税 制 主要 是 出 口退 税 的有 关 二 对
难。
( ) 收 优 惠 形 式 比较 单一 。首 先 , 收 优 惠 二 税 税
间接 控 制② 的外 国企 业 分 得 的来 源 于 中 国境 外 的股
息 、 利 等 权 益 性 投 资 收 益 . 国 企 业 在 境 外 实 际 红 外 缴纳 的所得 税 税 额 中 属于 该 项所 得 负 担 的部 分 。
第 二 , 许 抵 扣 境 内应 税 所 得 的 限额 是 企 业 来 允
经 济 日益全 球 化 和 我 国经 济 发 展 的需 要 , 国 对 外 我 投 资 也迅 速 发 展 。0 0年底 我 国对 外 直 接 投 资余 额 21 为 37 . 1 21亿 美 元 . 当 年 对 外 直 接 投 资 发 生 额 为 6 81亿美 元 , 比增长 2 .%。 诸 多 政策 中 , 收 8. 同 1 7 在 税 是影 响我 国企 业 对 外投 资行 为 的重 要 因素 之一 。本 文 在 系 统 总结 我 国对 外 投 资 税 制 的基 础 上 , 鉴 主 借 要 资 本输 出 国对 外 投 资税 制 的经 验 , 出 优 化 对 外 提 投 资 税 制 的 建议 , 以更 好 地 服务 对 外 投 资 纳税 人 和 加强 对 外 投 资税 收 征 管 。
f 键词 1 外 投 资 ; 制 ; 鉴 关 对 税 借
【 中图分 类号1805 F3. 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06 19 2 l )7 0 3 - 4 10 — 6 x(0 2 0 — 0 10

马来西亚和泰国的税收政策比较研究

马来西亚和泰国的税收政策比较研究

欧会议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电池和涂料。
马来西亚和泰国都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和投资合
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关税税率均比较高,但因这两个
作伙伴。截至 2017 年底,中国在马来西亚和泰国的投资 国家均是东盟成员国,我国与东盟签订有 10+1 自贸协定,
存量分别为 491 470 万美元和 535 847 万美元,分别占 所以,中国商品出口到马来西亚和泰国大部分享受免关
超过 300 万泰株部分,税率 20%。
于投资收益)的费用扣除有限制。
银行境外外币贷款利息收入,税率 10%;
石油公司:税率 50%,共享合同 20%。
外国分公司
税率 24%,分公司利润汇回,不征税。
税率 20%,分公司利润汇回,征收 10% 预提税。协定免税。
出售股权的利得不征税,出售不动产及不动产公司 视同经营所得纳税。未在泰国经营的非居民出售在泰国
银行业、保险业、航空公司、船运公司以外)。
公司所得税税率 20%,
公司所得税税率 24%,中小企业所得额在 50 万林吉
资本金在 500 万泰株以下企业累进税率:
特以下部分,税率 18%。石油公司 38%,边际油田 经营所得适用
25%。 税率
控股公司(以控制投资为主且总收入 80% 以上来源
30 万泰株以下部分,免税; 30 万~ 300 万泰铢部分,税率 15%;
名的旅游胜地,但汽车业是泰国的支柱产业。泰国也是 国征收消费税的产品有 14 类,包括烟、酒、化妆品、小
世界新兴工业国家和世界新兴市场经济体。泰国不仅是 汽车、摩托车、金银首饰、高档手表、游艇、高尔夫球
“东盟”创始国之一,同时也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 及球具、成品油、实木地板、一次性筷子、鞭炮焰火、

中国与美、日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比较

中国与美、日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比较
目前 , 随着 全 球 经 济 一 体 化 、 区域 经 济 集 团 化 的不 断 发 展 和 资 本 国 际 化 趋 势 的 不 断 加 强 , 的跨 国 投 资 浪 潮 正 蓬 新 勃 兴 起 , 极 鼓 励 本 国 企 业 开 展 跨 国 投 资 和 大 力 吸 引 外 资 积 正 日益 成 为 各 国 经 济 发 展 战 略 中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不 同 国 家 都 在 积 极 利 用 国 际 、 内两 个 市 场 、 种 资 源 来 寻 求 国 两 发展 , 而 导 致 资 本 的 双 向 流 动 加 剧 。 达 国 家 在 对 外 直 接 从 发 投 资 中 追 逐 着 利 润 最 大 化 并 编 织 着 全 球 市 场 网 络 , 展 中 发
表 一 : 国对 外 直 接 投 资 累 计 额 美 ( 位 : 美元 ) 单 亿
1 1年 l14 年 I15 年 l17 年 l18年 l19 年 l20 年 9 4 9 9 9 6 93 9 0 9 2 00
美 日对
外 直 接 投 资
的 国 际 比 较
文 / 张 蕴 如
现 产业 结 构 高 级 化 。
1 7 年 中 国 实 行 改 革 开 放 政 策 后 , 国 企 业 对 外 直 接 99 中 投 资 才 开 始 起 步 。 在 整 个 8 年 代 实 行 的是 计 划 经 济 体 制 , 但 0
各 级 政 府 是 经 济 操 作 的 主 体 。  ̄ 9 年 代 后 , 开 始 向 市 场 直 l0 J 才
3 中 国的 对 外 直接 投 资起 步 最 晚 , 关 、 . 与 日有 差 距
虽 然 5 年 代 初 中 国就 开 始 了对 外 经 济 技 术 援 助 ,0 代 0 7年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

一、国际税收1、“国际税收”定义: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权益的税收活动。

税收的国际化,主要是由所得税和财产税的跨国课征引起的。

因而,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在所得税和财产税课征上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权益关系。

P440-4412、“国际税收”的起源:税收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国家的产生与存在;二是私有财产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只是到了近代,随着跨国经济活动的发生、发展,出现了跨国收入(及其带来的跨国财产的价值积累),国际税收才逐步在国内税收的基础上形成。

由此推知,国际税收的形成还要取决于另外两个重要条件:一是大量来自于国外的收入的存在,即收入国际化已经成为现实;二是所得税成为世界性税种,即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开征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

3、国际税收协调C、国际税收协调的方式:第一,国家之间签订双边或者多边的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条约)。

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税收方面的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由政府谈判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内容包括:国家之间重复征税问题,税收差别待遇问题,相互给予税收优惠问题,以及共同防止国际避税问题等等。

第二,通过国际经济组织,或者组织一体化经济集团,对有关税收问题达成协议。

如联合国财政委员会、联合国贸发会议、经合组织的财政事务委员会、世界贸易组织等等。

这些组织与机构,以协调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与财政税收政策为宗旨,通过召开国际性财政税收会议,或者对重大经济问题组织磋商谈判,或者拟定有关指导性文件,来调节、处理、解决国际税务关系,减少这方面的摩擦,消除矛盾。

第三,在国际税收关系的协调方面,各国除了签订国际税收协定,接受国际经济组织的协调以外,还要按照国际税收惯例建立与修订本国的涉外税法、国际税收法规法令等等。

这集中体现在要求各国在有关税法制定中,对纳税对象、纳税人、计税方法、征税方法的规定,对不同税收管辖权性质与适用范围的规定,对公民、居民、非居民的判别标准的确定,如此等等,都要尽可能地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比较

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比较

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比较边明社1,赵仁平2(1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昆明 650034;2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650221)摘要:近年来,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进程,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的差异以及由此引发的重复征税、有害税收竞争以及国际偷避税等税收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合作中的突出障碍。

因此,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是了解和认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税制、促进各国税制完善与优化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做好税收协调,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深入发展的现实需要。

关键词:中国;东盟;税收制度;比较中图分类号:F8104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392(2010)03—0057—06近年来,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迅速发展。

据统计,2002年,中国与东盟贸易总额为5477亿美元,2008年达到了2311亿美元,相当于2002年的42倍。

同时,在相互投资方面,2008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达218亿美元;截至2008年底,东盟国家来华实际投资520亿美元,占中国吸引外资的608%。

[1] 2010年1~5月,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总值达1118亿美元,增长近58%,东盟超过日本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

[2]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各国商品、服务、技术、人员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必将不断扩大和加强,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以及由此引发的重复征税、有害税收竞争和国际偷税、避税等税收问题也将日益突出,税收冲突和不协调已逐渐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关系发展的突出障碍。

因此,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比较研究的意义(一)全面认识各国税制,促进经贸关系发展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进行比较研究,是认识了解东盟各国税制的重要窗口。

中国和东盟各国虽多数属于发展中国家,但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和文化习俗等都存在着较大差异。

上海自贸区与世界主要自贸区的政策比较

上海自贸区与世界主要自贸区的政策比较

上海自贸区与世界主要自贸区的政策比较作者:识局来源:《中国对外贸易》2015年第06期本文选择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美国纽约港自贸易区、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等几个世界典型自贸区,在贸易投资、税收优惠、产业发展等政策方面,与上海自由贸易区进行对比分析。

一、产业发展上海自由贸易区服务业是上海自由贸易区核心产业。

未来自贸区将以国际贸易、金融服务、航运服务、专业服务和高端制造武大产业为导向,提升园区服务业比重。

在临港地区打造金融、集中保税展示交易中心、文化贸易平台三个板块。

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主要产业为金融、贸易与物流、会展。

巴拿马是拉美地区最活跃、最成功的国际金融中心.外资银行及分支机构密集.有一百多家国际银行;重视会展业发展,巴拿马国际博览会( Expocomer)世界司名;贸易物流业发达,是全球第二大转口站。

区内的经营以轻纺、服装、工艺、日用品和家电产品为主。

纽约港自由贸易区该区以围网分隔封闭,主要功能是货物中转、自由贸易,外国货物出港。

区外还设有若干分区,主要功能是进出口加工制造,涉及石化、汽车、饮料、制药、手表等加工业务。

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货物商业性加工、物流(货物集散转运)、船舶建造等是主业,同时金融、保险、商贸、中介等第三产业和服务贸易发展上成效显著。

二、贸易投资上海自由贸易区1.投资领域开放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准入前国民待遇,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全面开放,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组织以合资形式或独立形式,成立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2.改善自贸区内行政管理体系,使其与国际高标准贸易和投资规则相适应;政府管理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1.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货物进口自由,无配额限制,对进出商品控制很少,豁免关税的范围相对较宽。

除爆炸品、枪支弹药、麻醉品、易燃品和其他特别规定的商品外,一律自由进入区内,免关税。

国际投资大题目及答案

国际投资大题目及答案

国际投资大题目及答案名词解释:1.国际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拥有实际的管理、控制权的投资方式,其投资收益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决定,浮动性较强。

2.价值链:是企业组织和管理与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和劳务相关的各种价值增值行为的联结总和。

3.职能一体化战略:是跨国公司对其价值链上的各项价值增值活动,即各项职能,所作的一体化战略安排。

4.跨国银行:是指以国内银行为基础,同时在海外拥有或控制着分支机构,并通过这些分支机构从事多种多样的国际业务,实现其全球性经营目标的超级银行。

5.投资银行:是指以证券承销、经纪为业务主体,并可同时从事兼并与收购策划、咨询顾问、基金管理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金融机构。

6.控股公司制:是指银行通过“银行持股公司”建立海外分支机构网络。

7.政府贷款:是一国政府使用财政金融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贷款,是有官方发展援助的性质,因而又是一种软贷款,通常需大于25%的赠与成分。

8.出口信贷:是出口国政府为了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加强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能力,所采取的对本国出口给予利息补贴并提供信贷担保的中长期贷款。

9.资金动员率:是国际金融公司对项目每投入1美元所带动其他私人投资之间的比例。

10.国际债券:是指各种国际机构、各国政府及企事业法人遵照一定的程序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发行的债务融资凭证。

11.外国债券:是发行人在外国发行的,以发行地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12.全球债券:是20世纪80年代末产生的新型金融工具,是指在世界各地的金融中心同步发行,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国际债券。

13.欧洲债券:是欧洲货币出现之后的产物,是指筹资人在债券面值货币的发行国以外的第三国或离岸金融市场上发行的国际债券。

14.QFII:是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是指在资本市场完全开放之前,允许经核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资本利得、股息等经审核后可转为外汇汇出的一种证券市场开放模式15.QDII:是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即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与QFII制度一样,是在外汇管制下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权宜之计,即指在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国家,允许本国投资者通过特许的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一种制度。

《国际贸易原理》作业1、2、3、4部分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原理》作业1、2、3、4部分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原理》作业1、2、3、4部分参考答案《国际贸易原理》作业1、2、3、4部分参考答案(第一次)一、填空题1.社会分工的扩大和具有可供交换的剩余产品的出现、国家的产生是国际贸易得以产生的两个基本前提。

3.一国或地区的对外贸易可以分为出口和进口两个组成部分。

4.一个国家或地区其出口总值与进口总值的差额就是净出口,也可称为贸易余额。

5.对外贸易依存度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总额占该国国内生产总值所占的比重。

6.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指一定时期内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构成。

7.国际分工是是国民经济内部分工的延伸,它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而形成的结果。

8.企业不通过国内中间商(或机构),而是直接将产品销往国外客户的一种进入世界市场的方式称为直接出口。

9.一种商品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接受的并具有代表性的成交价格就是这种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10.挑拨价格又称转移价格,是指跨国公司为了在国际经营业务中最大限度地减轻赋税,逃避东道国的外汇管制,以及为了扶植幼小的子公司等目的,在公司内部进行交易时采用的价格。

11.对外贸易政策主要有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两类。

12.对外贸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 对外贸易商品(服务)政策; 对外贸易关税政策;对外贸易国别政策。

13.根据主张的差异,重商主义可以分为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

二、单项选择题1.国际贸易额指用货币表示的一定时期内世界各国的(C )的总和。

A.对外贸易额B.商品贸易额C.进口贸易额D.出口贸易额2.贸易逆差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 B )。

A.本年度进口额高于上年度进口额B.出口总额小于进口总额C.进口总额小于出口总额D.外汇流入小于外汇流出3.对外贸易的地理方向反映( D )。

A.各国或各地区的出口贸易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B.各国或各地区的进口贸易额占世界进口总额的比重C.一国各类出口商品在世界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D.一国的出口商品去想和进口商品来源4.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指(C )。

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2

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2

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2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2 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2 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2二、我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及其完善㈠我国观行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 1.外国税收抵免。

我国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方法,对于当年外国税额超过其抵免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在以后5年内结转抵免。

国内税法对间接抵免未作规定,在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一般采用1O%的股权比重作为纳税人享受间接抵免的条件。

2.所得税减免优惠。

无论东道国与我国是否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境外投资企业自正式投产或开业之日起5年内,对中方从境外分得的应税利润免征所得税。

3.关税优惠。

对在发展中国家不能获得可兑换货币的合营企业,中方以分得的利润购买或以货易货的方式换回我国所需要的其他产品,除国家禁止进口的产品外,若经营有亏损的,可申请减免进口关税;但若属于产品返销。

则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对中方作为投资运出的设备、器材或原材料,凭商务部的批准文件和境外投资企业的合同副本,海关予以放行,并免征出口关税。

4.境外投资企业遇有自然灾害等问题的处理。

纳税人在境外遇有风、水、火、震等自然灾害。

损失较大,继续维持投资、经营活动确有困难的。

或由于所在国(地区)发生战争或政治动乱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造成损失较大的,在取得中国政府驻当地使、领馆等驻外机构的证明后,按规定可对其境外所得给予一年减征或免征的照顾。

(二)我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存在的不足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现行的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在解决跨国投资活动中的国际重复征税、实现国际投资的税负公平、积极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从我国实施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要求。

从我国对外投资的形势和发展态势来看,参照各国有关对外投资税收制度建设经验,我国对外投资的现行相关税收制度仍存在不足。

1.涉外税收政策的量点仍倾向于。

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的国际比较

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的国际比较

资报告》 也对决
进行了描述和分析。
位优势较大时, 企业才会进行 F I区位优势不仅决定 F I D; D 的决
策倾向, 而且也决定 了 F I D 的行业结构和类型 。 邓宁的折衷理论 分析范式由企业优势、 区位优势和市场内部化优势所构成, 是迄 今为止 F I D 理论 中影响最大 、 适用范围最广 的理论, 了 F I 代表 D
应。 h n 9 9i 阐明了深圳经济特区和 F I C a( 9) ̄ 1 1 / D 的特征, 应用统计 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分析 F I D 的影响和政府政策对深圳的影 响。 鲁明泓( 9) 10 国家或地区 19 — 9 5年的数据对制度和 1 9 0个 9 用 9 4 19
理论界对 F I D 的系统研究始于 16 9 0年 S 默博 士 , . 海 自此
境和市场规模 的影响外 , 投资促进的政策力度越大 , I F 的流动就 D 越多。 另外, 近几年世界贸发组织所做各年
定 FI D 流向的因素及政
内部市场 。以邓宁( 7) 1 7、 9 阿利伯等为代表的区位优势理论认为
企业进行 F I D 必然要受 到区位因素的影响,只有当受资 国的区
政策及其对 F I D 的作用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0 98 A ( 7) 1 研 究了政府在吸引 外资中的作用,发现地I 府 的发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划与 F I 方政 D
呈正相关关系。 vn ad op i 18) E as n u n ( 6的研究结果表明了美国跨 D k9 国公司最关 心的东道国政策是利润汇回方面的政策。C uhi o gl n
范的管理理念 等无形 资产 。因此 , 世界各 国政府都 纷纷制订各种优 惠政策 以争夺 F 资源。本 文 旨在研 究比较世界 各 国 F DI DI 政 策的 变迁及 其对 F 发展的 影响 , DI 希冀能对我 国 F 政 策的战略选择有所借鉴 。 DI

国际比较视角:中国企业税负失衡

国际比较视角:中国企业税负失衡

04101/2011 DIRECTORS&BOARDS1994年,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工商税收制度改革,在主体上形成了我国工商税制的整体框架。

从2008年起,对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了调整,由33%下降为25%。

我国现行税收体系涉及企业的主要有17种税,可分为四大类:流转税、收益税、资源占用税、财产税和其他税(或称行为税)。

流转税类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中按流转额所课征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收益税类,作为分配领域中的税种,即对纳税人的所得而征收的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资源占用税类,主要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财产税和其他税,指对拥有或支配财产以及某些特定行为所课征的税种,主要有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简称“三税”)为税基征收的一种税。

当前国际经济还未走出衰退困境,国内则面临出口受阻,人民币受压升值,以及通货膨胀等诸多不利因素,有相当多的企业感到税负过重。

在此形势下,研究审视我国企业的税负问题尤具重要的现实意义。

偏离主流的增值税制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企业税收制度已向规范化迈出重要的一步,但是由于国情不同,与其他国家仍存在许多差异。

我国的企业税负最重的税种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因此就这两种税制进行国际对比更有意义。

增值税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法国,现在世界上大约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增值税制。

增值税的课征对象是增值额。

在计征增值税时,各国对资本性货物,即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含税存在不同的处理方法,大体可分为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

其中,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购置的所有投入物一次性地予以全部扣除。

作为一种规范的增值税类型,此种增值税为欧共体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采用,是增值税发展的主流。

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对长期性投入物进项税款的扣除只允许扣除当期其折旧部分,其税基与增值概念范围正好吻合,理论上属于一种标准的增值税。

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税税收政策探讨

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税税收政策探讨

内的 企业. 非居民企业, 是指依照外国 ( 地区 ) 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 国境内, 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的, 或者在中国境 内未设立 机构, 场所, 但有 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居民企业应 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 境外的所得缴纳 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 机构, 场所的, 应当就其所设机构, 场所取 得的来源于中 国境内的所得 ,以及 发生 在中 国境 外但 与其 所设 机构 , 场所 有实 际联系的 所得, 缴纳企业 所得税. (二) 采用 资本 输出 中性 原则 , 用抵 免法 (包 括直 接抵 免及 间接 抵免 方法) 消除国际 重复征税 . 企业所 得税法规定 :企业取 得的下 列所 得已 在境 外缴 纳的 所得 税税 额, 可 以从 其当 期应 纳税 额中 抵免 , 抵免 限额 为该 项所 得的 应纳 税额 ; 超过 抵免 限额 的 部分 , 可 以 在以 后 5 个 年度 内 , 用每 年度抵免 限额抵免 当年应抵税 额后的余 额进 行抵 补: (1 ) 居 民企 业来 源于 中国 境外 的应 税所 得; (2 ) 非 居民 企业 在中 国 境内 设 立机 构 , 场所, 取 得 发 生在 中 国境 外但 与该 机构 , 场所 有实 际联 系的 应税 所得 .企 业所 得税 法还 规定 , 企业 在汇 总计 算缴 纳企 业所 得税 时, 其 境外 营业机构 的亏损不 得抵减境内 营业机构 的 盈利 ; 同时, 企 业 所得 税 法 及 其实 施 条例保留 了对境外 所得直接负 担的所得 税给 予限 额抵 免的 办法 , 又引 入了 对股 息, 红利 间接 负担 的所 得税 给予 抵免 , 即间 接抵 免的 方法 : 居民 企业 从其 直接 或者间接 控制的外 国企业分得 的来源于 中国 境外 的股 息, 红 利等 权益 性投 资收 益, 外 国企 业在 境外 实际 缴纳 的所 得税 税额 中属 于该 项所 得负 担的 部分 , 可以 作为该居 民企业的 可抵免境外 所得税税 额, 在抵免限 额内抵免 .

四类利用外资政策的国际比较

四类利用外资政策的国际比较

依赖 外债 以平衡 国际收 支 。从 14— 97 98 19 年除 少数 年份是 各 种阻碍外 商在韩投 资的限制 。
国际收支 顺差外 , 余年份均 是逆差 。 其 战后初 期 , 日本 急需 大量 资金 重建经 济 , 日本政 府担 但 这种 以外债 为主的 利用外 资模 式 ,一 方面 使韩 国保护 心 大量外 资涌入 会冲垮 本 国中小 企业 ,因此对 外资 采取了 了其幼 稚 工业的 发展 ; 但另 一方面 , 也使韩 国陷入 “ 债经 严格 的限制措施 , 负 几乎没有 外资企业 能够获得投 资许 可。后
8 《e 4 当 ̄
}o ;o6年第 5 ( ) 2 期 上
维普资讯
日本 引进 外资 4 .3 美元 , 中外国直 接投 资仅 占 58 %, 口配 额要求 , 19 64 亿 其 . 8 至 9 6年才取 消外销规 定。 不同产业最 初使 对 而外债达 9 . %。 9 8年开 始 , 41 2 16 日本以证 券投资方式 引进外 用 “ 可项 目表 ” 后来 使用 “ 许 , 不许可 投资 项 目表 ” 严格限 制 , 资增长较 快 , 外国直 接投 资仍 增长缓 慢 。19 9 7年 以后 , 日本 外 国直接投 资 的领域 , 对鼓 励的项 目使 用优 惠措施 , 使外 资 的外 国直接投 资流 入额有 所增 长 ,从 原来 的每 年流入 几亿 成 为产业高级化 的重要促 进 因素 , 对优先项 目根据经 济发 并 美元 , 增加到数 十亿美元 以上 。日本 引进外国直接投 资主要 展 阶段而 适时 调整 。台 湾的 外资政 策在 扶植 和适 度保护 民 是为 了取 得外资的商标和技 术 , 少 出于资金不 足。 极
9 .% 。 97
要依 靠大 规模借外债 来进行 建设 ,92 19 年 间 ,韩 国 国不仅 制定 了一 系列极 为优

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

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

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对外投资税收政策是各国政府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其旨在为国内企业提供可靠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企业业绩。

本文将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在国际范围内的情况进行比较。

一、中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中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目前实行的是实行居民纳税制度和非居民纳税制度,其中外国机构和非居民个人需遵循非居民纳税制度。

其主要规定包括以下几点:1. 对外投资所得税收政策中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有不同的税率。

对于居民企业向海外投资收益,其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标准计算,对于非居民企业,则对收益部分征税。

2. 税收优惠政策中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还包括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引进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

这些措施旨在提高外商的投资积极性和对外投资企业的竞争力。

二、美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美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协定美国与其他许多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规定了投资者如何纳税。

根据税收协定,投资者在投资国家征税,但可以在投资国家获取税收减免或免税权利。

2. FIRPTA美国境外投资的房地产收益,如租金或出售利润,可能受到收益投资税的影响。

外国人在出售美国境内房产资产时需要缴纳美国资本利得税,但可获得减免。

3. CFCCFC是指跨国企业故意将利润转移到低税收国家的企业。

美国政府对这些企业加以监管和课税。

三、欧盟对外投资税收政策欧盟对外投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协调政策欧盟鼓励其成员国就公司税等一些基本税收领域实施合作和协调,以防止跨国企业合法避税。

2. 关联公司税收政策欧盟各成员国鼓励关联公司间开展跨境投资,为此设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3. 防止逃税规定欧盟组织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以遏制企业逃税行为。

包括强制透明度、资本机构赢利分配、税基侵蚀和转移等方面。

四、日本对外投资税收政策日本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主要政策措施如下:1. 对投资所得的征税日本对所有非居民在其境内取得的所得实行税收征收,不仅针对自然人投资,也包括企业向海外投资所得。

BEPS多边公约与我国双边税收协定

BEPS多边公约与我国双边税收协定

目前,我国已经与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这些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 下几个方面:
1、避免双重征税:这一条款旨在避免对跨国企业的同一笔收入重复征税。
2、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条款旨在推动双边经济合作,通过减免税收等方式提 供优惠政策。
3、争议解决机制:这一条款旨在解决两国之间由于税收问题产生的争议。
为了研究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税收风险及对策,本次演示选取了2010年至2019 年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排名靠前的50家中国企业作为样本,通过对其海 外投资过程中面临的税收风险进行调查和分析,探讨BEPS行动计划和双边税收 协定对企业海外投资税收风险的的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税收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 是东道国复杂的税收政策环境;二是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差异较大的税收征管环 境;三是可能出现的双重征税问题;四是企业自身对税收风险的认识和管理不 足。
结论
双边税收协定对OFDI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但在一定情况下也可能存在限制因素。 因此,企业在做出OFDI决策时,应充分了解相关税收协定的内容和要求,谨慎 权衡其中的利弊。同时,政策制定者也应税收协定的异质性影响,进一步完善 税收协定机制,以促进全球经济合作和贸易发展。
谢谢观看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国家和地区也越来 越广泛。然而,在海外投资过程中,企业面临着东道国税收政策、税收征管、 税收争议解决等多方面的风险。为了降低税收风险,中国企业需要以下几个方 面:
第一,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意识。企业需要认识到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了解 海外投资的税收环境,提高税收风险意识,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
结果与讨论
双边税收协定对OFDI的促进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税收协定通过消 除双重征税,降低跨国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投资决策。其次, 税收协定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为企业提供了较为确定的税收环境,有助于企业 进行长期投资规划。最后,税收协定有助于加强两国间的经济合作,推动双方 政府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投资服务和保障。

四类利用外资政策的国际比较

四类利用外资政策的国际比较

四类利用外资政策的国际比较世界各国在利用外资政策上存在着较大差异,引资效果也不尽相同。

这里选择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印度、巴西等国家和地区作为分析样本,对这些国家利用外资政策作一比较。

这些样本国家和地区按对外债和外国直接投资的引进度可分为四类:一是以外债为主并抵制外国直接投资的国家,如韩国和日本;二是以外国直接投资为主导的利用外资国家,如新加坡和巴西;三是允许外国直接投资进入,但有诸多限制的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和中国台湾;四是对外资既无严格限制,也无明显优惠政策的地区,如中国香港。

一、以外债为主的国家——韩国和日本长期以来,韩国对跨国公司限制最严,对技术转移、当地化比率、出口要求、股权形式、资本收益与汇回等均有限制性规定。

60年代初期,韩国规定汇出资本与收益不能超过最初投资的1/5,设定最高股权比例。

直到1984年,仍只允许外国直接投资在其许可项目中进行。

另一方面,韩国几十年来主要依靠大规模借外债来进行建设,1962—1990年间,韩国共引进外资459.88亿美元,其中外债达393.84亿美元,外国直接投资仅66.04亿美元,分别占85.6%和14.4%,外国直接投资只占同期国内总投资的1.3%和国民生产总值的0.41%。

韩国引进外资中外债之所以占绝大比例而外国直接投资受到严格限制,其原因在于:(1)韩国民众对外国直接投资怀有偏见甚至抵触情绪。

(2)与韩国经济模式是“以政府主导型”经济为主有关。

外国直接投资扰乱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削弱政府对财阀的控制。

(3)长期的外贸逆差,使韩国不得不经常依赖外债以平衡国际收支。

从1948-1997年除少数年份是国际收支顺差外,其余年份均是逆差。

这种以外债为主的利用外资模式,一方面使韩国保护了其幼稚工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使韩国陷入“负债经济”的泥潭。

外债压力长期偏大,1997年1月底,韩国外债达1569亿美元,各偿债指标高于国际警戒线(并促成了韩国“借”的经济文化,除政府大举借款外,企业、家庭也借风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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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一)
一、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国际比较(一)一些国家对外投资税收政策的主要措施 1.美国。

20世纪初美国已成为一个化国家,但是当时的对外投资并不多。

一战使美国对外顺利投资于原来欧洲国家拥有投资优势的地区,对外投资迅速增加;二战中由政府催生的巨大生产能力落入跨国公司手中,面对高度膨胀的生产力和相对狭小的国内市场,鼓励对外投资成为重要的国策,政府给予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对外投资继续增加,其对外投资集中于高新技术领域的优势,使美国的对外投资遥遥领先。

截至2001年底,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已达到13816.74亿美元,占全球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21.09%,居世界第一位。

而且对美国政府而言,“如何为增强美国的国际竞争力服务至今仍为美国设计其国际税收制度的重要命题”。

(1)分类的综合限额税收抵免。

美国在1918年开始实行外国税收抵免政策,是实行税收抵免政策最早的国家。

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以国内立法的形式将外国税收抵免规范化。

美国实行不分国别的综合限额抵免法,但综合限额法是在区分不同所得类别的基础上使用的。

美国税法规定了9个所得类别,它们是被动所得。

高预提税利息、服务所得、船运所得、非受控第902节公司股息、国内的国际销售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外的股息、对外贸易的应税所得、出口融资利息、其他所有的所得。

纳税人获得境外所得都要按照这些类别进行归类,每一类按照不同的税率抵免限额,抵免外国所得税税款。

美国国内母公司拥有海外子公司1O%以上的股票表决权可允许单层间接抵免,海外子公司拥有
孙公司10%以上的股票表决权,母公司间接拥有海外孙公司5%以上的股票表决权可允许多层间接抵免。

对于外国所得税税款超过抵免限额的超限额部分,可向前结转2年,向后结转5年抵免。

(2)延迟纳税与CFC法规。

延迟纳税即对公司未汇回的国外投资收入不予征税,这样在国外的投资公司实际上等于从政府那里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能在一定期限内减轻公司负担。

但此项政策却被跨国公司利用结合国际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

为对付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并利用延迟纳税进行避税,196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其国内收入法典的F分部条款,提出了特定意义的受控外国公司(controlled foreigr company,CFC)概念,即如果一家外国公司各类有表决权的股票总额中,有50%以上属于美国股东,而这些股东每人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票又在10%以上,那么该外国公司即为受控外国公司。

F分部条款规定,凡是受控外国公司,其利润归属于美国股东的部分,即使当年不分配,不汇回美国,也要视同当年分配的股息,分别计入各股东名下,与其他所得一并缴纳美国所得税。

此后,此项利润真正作为股息分配时可以不再缴纳所得税,这一部分当年实际未分配的所得,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可以按规定获得抵免。

(3)亏损结转及其追补机制。

具体做法是,当海外企业在一个年度出现正常的经营亏损时,便可将该亏损抵消前3年的利润,同时把冲销掉的那部分利润对应于以前年度所缴纳的税收退还给企业;也可向以后5年结转,抵消以后5年的收入,少缴税款,以弥补企业在海外投资所遭受的损失。

但同时规定,如果在以前年度纳税人用海外亏损冲抵了国内所得,在当年
有国外所得而来源国又不允许亏损结转的情况下;应将外国所得中相当于以前年度亏损的部分,作为美国国内所得看待。

不再给予外国税收抵免。

(4)关税优惠。

美国海关税则规定,凡是飞机部件。

内燃机部件,办公设备,无线电装备及零部件、照相器材等,如果使用美国产品运往国外加工制造或装配的,再重新进口时可享受减免关税的待遇。

只按照这些产品在国外增加的价值征进口税。

2.法国。

法国的对外投资始于19世纪末,受两次世界大战的,法国的实力下降,对外直接投资受到冲击。

战后马歇尔计划使得法国经济恢复,对外直接投资扩大,但是政府对资本管制的时松时紧使得法国的对外投资呈现波动态势,1996年后进入持续增长中。

2001年法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4894.41亿美元,居世界第四位。

法国国内税收法典第39条规定,进行海外投资的企业每年(一般不超过5年)可在应税收入中免税提取准备金,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在此期间对外投资的总额。

期满后将准备金余额按比例计入每年的利润中纳税。

3.日本。

二战后,日本几乎丧失了全部的海外投资,加上政府对海外直接投资的限制,到1965年底,日本对外投资累计只有9.59亿美元。

1964年日本成为OECD成员国,调整了政府对外投资政策,1966年起,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出现增长态势,并在***年成为世界第一大对外直接投资国。

2001年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3001.15亿美元。

居世界第六位。

(1)综合限额税收抵免。

1962年,日本政府实施了抵免外国税额制度。

日本企业可以在一定的限额内从日本法人税中抵免外国所得税。

母公司拥有海外子公司25%以上的持股比例,并
连续持股6个月以上可单层间接抵免,海外子公司拥有孙公司25%以上的持股比例,并连续持股6个月以上方可多层间接抵免。

日本实行综合限额抵免法(亏损国除外),当年在外国的纳税额超出抵免限额时,允许向后结转3年继续抵免;在外国的纳税额小于抵免限额时,则允许将超抵免限额的部分转入其后3年享用。

(2)税收饶让。

发展家为吸引外资给予的税收减免优惠,日本政府视为已缴税额,允许从国内法人税中抵扣。

根据税收协定和协定对方国的国内法,通常把针对利息、股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投资所得的减免优惠作为饶让抵免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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