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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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和标准

一、办文程序和标准

(一)目的

通过制订公文办理标准,规范办文、发文程序,提高办文、发文的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

某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某地安监局):

(1)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请示、报告件的处理。

(2)上级来文、批示及平级、不相隶属单位来函的处理。

(3)某地安监局业务范围内文件的制发。

(4)其他文件的办理。

某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某地安委办)

(1)各乡镇人民政府,某地直各办、局,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请示、报告件的处理。

(2)上级来文、批示及平级、不相隶属单位来函的处理。

(3)办公室业务范围内文件的制发。

(4)其他文件的办理。

(三)职责

1、某地安监局局长(某地安委办主任)对公文办理工

作负总责,副局长协助分管。

2、各有关股室负责来文的办理及相关公文的起草和审核。

3、人秘股负责文件的印发及跟踪落实领导签发文件的办理情况。

(四)公文办理要素

1、收文要素

收文登记、签收、评审、拟办、会办或法核、领导签批、办复或拟文、存档。

2、发文要素

拟稿、核稿、审稿、签发、校核、印发、存档。

(五)收文办理程序和标准

1、收文登记:人秘股为接文股室,其他股室和分管领导原则上不直接受文,单位直接送达的要转人秘股登记。人秘股要指定专人对所有来文做好登记,做到不遗漏、不缺件;文件登记要按顺序分类编号;人秘股收到来文后,要审核来文是否符合公文规范;对不符合规范的公文,直接送达的,应当面告知送达人修改完善后重报,通过邮寄、收发渠道送达的,一日内办理退文手续。经审评符合公文要求的来文,填写公文处理笺后,统一送分管领导办理。收文登记工作要在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急件、特急件随到随送、随批随办。

2、拟办:人秘股股长按有关规定提出拟办意见。来文所附资料不全的,督促来文单位限期补送;涉密公文、重要紧急公文,按有关规定提出确定密级、紧急程度的意见。该项工作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需来文单位补送材料的,办理时间顺延。

(1)拟办意见应以国家法律为依据,体现依法行政。

(2)拟办意见要字迹清楚,观点明确,具有积极的建议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3)落款应签署姓名和时间。

3、会办或法核:需征求部门意见的,分送相关部门,人秘股负责催办,限期办结,注明逾期视为同意;涉及法律法规性内容,需进行会办或法核。会办或法核工作要在3-4个工作日内完成。

4、领导签批:局长(主任)或分管副局长根据拟办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示。各层级签批均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和时间。如分管领导不能直接批示,可电话请示,事后补批。

5、办复或拟文:对领导的批示件,承办股室要指定专人尽快落实,做好股与股之间、各股与部门之间文件的移交登记签收,以便查找文件去向,确保文件不丢失、不遗漏。人秘股要按时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信息,确保领导签批的文件件件有落。

(1)需提交局长(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签批件,在领导签批后,由人秘股收集,按办会程序控制。

(2)需发文的签批件,各相关股室要尽快拟文下发。该项工作要在领导签批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3)需送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要尽快通知有关部门办理;领导已作明确批示,可不发文的,由人秘股将领导批示连同来文复印,转送有关部门或单位。该项工作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6、存档:已经办结的来文,要将原件及相关资料存档。

(六)发文办理程序和标准

1、拟稿:拟稿工作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文稿形成后,应将附件、会签件、依据材料等附于文稿后,完整反映成文过程;拟稿完毕后,签署拟稿人姓名和日期。拟稿工作原则上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最长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

2、核稿:业务股室将草拟的文稿送综合股核稿,核稿如发现问题,由综合股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由主办股室补充、修改。核稿完毕后,应签署核稿人姓名和日期。核稿工作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审稿:综合股核稿后,将文稿送人秘股股长审核。人秘股股长审核后,视具体情况呈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审稿完毕后,应签署审稿人姓名和日期。审核工作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4、签发:审稿后,由人秘股将文稿送局领导签发,签发工作原则上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领导出差,以电话请示,事后补签。

(1)以xx某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名义行文的,由人秘股负责呈局长、分管副局长签发。内容重要、涉及面广的,应由局长签发。除特殊情况外,局长、副局长不签发未经核稿、审稿的公文。

(2)以xx某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文的,由人秘股负责送办公室主任签发。

签发人应签署明确意见,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应视为同意。

5、校核:

(1)经签发的公文,由人秘股编文号,并负责体例等方面校核。

(2)经校核的公文,由人秘股出公文校样,才能付印;校对人员应对公文进行全面校对,包括文种、格式、文号、文字、标点符号、发文范围等,如发现问题,应作技术处理。校对人员欲对公文内容作更改的,应报请审稿人、签发人同意。校对完毕后,应签署校对人姓名和日期。

6、印发:公文清样,经人秘股检阅无误后方可付印,盖印后按要求装订、分发。

7、存档:公文印发后,要将文件原稿、签发件及正式

文件3份存档,承办股室存1份。

二、会务办理程序和标准

(一)目的

通过对会议进行有效控制,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组织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会议顺利召开。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地安监局或某地安领办负责的各类会议。

(三)职责

1、局长(主任)、副局长、人秘股股长负责组织召开相应会议。

2、各股室负责相应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等会务工作;

3、人秘股负责全某地综合性大型会议会场布置及会务后勤工作,相关业务股室协助做好会场布置。

(四)办会要素:会议确定、会议通知、材料准备、会场布置、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材料存档。

(五)工作程序

1、会议确定:根据领导的工作需求,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范围、主报告人、发言人、主持人和参会人员。

2、会议通知:人秘股根据既定的会议事项,落实会议室,草拟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一般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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