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案例分析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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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税务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纳税。

然而,在2018年,甲公司因涉嫌偷税被税务机关调查。

经过调查,税务机关发现甲公司在2017年度存在以下问题:1. 甲公司虚列成本,少计收入。

具体表现为:将部分研发费用和广告费用计入成本,同时虚增了销售成本。

2. 甲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具体表现为:将部分销售收入未申报缴纳增值税。

3. 甲公司未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表现为:将部分应纳税所得额未申报纳税。

税务机关依法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并要求甲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甲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法律分析1. 虚列成本、少计收入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本案中,甲公司虚列成本、少计收入,属于上述第(四)项情形。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缴纳;(二)加收滞纳金;(三)强制执行。

税收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税收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案情简介: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其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按照2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250万元。

然而,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以下三项支出计入成本费用:1. 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加班费60万元;2. 公司为购买办公设备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0万元;3. 公司为举办产品推介会支付的赞助费30万元。

甲公司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上述三项支出调整了应纳税所得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1060万元,应纳税额调整为265万元。

税务机关在审查甲公司企业所得税申报材料时,认为甲公司将加班费、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赞助费计入成本费用不符合税法规定,要求甲公司补缴税款15万元。

甲公司不服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争议焦点:1. 加班费是否可以计入成本费用?2. 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入成本费用?3. 赞助费是否可以计入成本费用?二、案例分析1. 加班费是否可以计入成本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工资、薪金支出;(二)职工福利费支出;(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四)社会保险费支出;(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六)工会经费支出;(七)职工培训费支出;(八)其他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加班费属于工资、薪金支出,可以计入成本费用。

2. 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入成本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可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买办公设备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计入成本费用。

3. 赞助费是否可以计入成本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赞助支出;(二)广告费支出;(三)业务招待费支出;(四)会议费支出;(五)捐赠支出;(六)罚款、滞纳金等支出。

税务师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税务师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成立初期,由于业务发展迅速,内部管理较为松散,财务制度不健全。

2010年,公司开始实施新的财务管理制度,但部分旧制度并未及时废止,导致公司在税收申报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2011年,税务机关对A公司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公司在税收申报中存在以下问题:1. 2008年至2010年,A公司在申报增值税时,多次将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收入计入应税收入,导致少缴增值税税款。

2. 2009年至2011年,A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支出计入成本,导致多抵扣企业所得税税款。

3. 2010年至2011年,A公司在申报土地增值税时,未按规定计算增值额,导致少缴土地增值税税款。

案例分析:一、增值税问题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下列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一)销售货物的同时,无偿赠送的货物;(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同时,无偿赠送的劳务;(三)进口货物的同时,无偿赠送的货物。

”2. 案例分析:A公司在申报增值税时,将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收入计入应税收入,违反了上述法律依据。

税务机关要求A公司补缴少缴的增值税税款,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企业所得税问题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下列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二)赞助支出;(三)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四)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

”2. 案例分析:A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支出计入成本,违反了上述法律依据。

关于税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关于税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一家名为“阳光科技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员工人数50人。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其收入和利润也逐年增长。

然而,在2019年度的税务审计中,阳光科技有限公司被发现存在多项税务违法行为,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

案例分析:一、案件事实1. 增值税违法行为:- 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度销售软件产品时,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仅向客户开具普通发票。

- 公司部分软件产品销售记录缺失,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材料。

2. 企业所得税违法行为:- 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按规定扣除成本费用,虚列支出。

- 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导致少缴税款。

3. 其他违法行为:- 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财务凭证不规范。

- 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存在漏报、迟报等情况。

二、法律法规依据1. 增值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 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三、案例分析1. 增值税违法行为分析:- 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保障增值税链条各环节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未开具专用发票,导致国家税款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

2. 企业所得税违法行为分析:- 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按规定扣除成本费用,虚列支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公司虚列支出,少缴税款,损害了国家利益。

税收法律案例题(3篇)

税收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自成立以来,甲公司一直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然而,在2018年,甲公司因涉嫌偷税被税务机关调查。

税务机关经过调查发现,甲公司在2017年度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200万元。

税务机关依法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二、案情分析1.甲公司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因甲公司在2017年度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虚列成本:甲公司在申报纳税时,将部分不属于成本费用的支出计入成本费用,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2)虚开发票:甲公司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将应纳税所得额转移至其他企业,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3)隐匿收入:甲公司部分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而是采取隐匿收入的方式,逃避税收监管。

2.甲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原因甲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原因主要在于:(1)虚列成本:如前所述,甲公司将部分不属于成本费用的支出计入成本费用,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2)虚开发票:甲公司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将应纳税所得额转移至其他企业,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

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的;(四)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的;(四)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

税收法律知识案例分析题(3篇)

税收法律知识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甲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业务。

近年来,甲公司业务发展迅速,经济效益良好。

然而,在2018年的一次税务稽查中,甲公司被发现存在偷税行为。

根据税务机关的调查,甲公司存在以下偷税行为:1. 2008年至2018年,甲公司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少申报营业收入2000万元。

2. 2009年至2018年,甲公司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少申报利润1000万元。

3. 2010年至2018年,甲公司通过虚增资产、虚减负债等手段,少申报资产1000万元。

4. 2011年至2018年,甲公司通过虚构合同、虚列业务等手段,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

二、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1)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甲公司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少申报营业收入2000万元。

这种行为属于虚列成本,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支出,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行为。

(2)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甲公司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少申报利润1000万元。

这种行为属于隐瞒收入,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成本,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行为。

(3)虚增资产、虚减负债甲公司通过虚增资产、虚减负债等手段,少申报资产1000万元。

这种行为属于虚增资产,通过虚构交易、虚减负债,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行为。

涉税相关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涉税相关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甲公司是一家从事货物销售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从事货物运输的企业。

2018年,甲公司为了提高销售额,虚构一笔货物运输业务,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公司收到发票后,按照规定抵扣了进项税额。

不久,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这一违法行为,遂对甲、乙两公司进行了调查。

二、案件事实1. 甲公司虚构一笔货物运输业务,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100万元,税额为13万元。

2. 乙公司收到发票后,按照规定抵扣了进项税额,将13万元税额计入当期进项税额。

3. 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甲、乙两公司的违法行为,遂对两公司进行了调查。

三、法律分析(一)甲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本案中,甲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100万元,税额为13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二)乙公司收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税收优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收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照规定抵扣了进项税额,属于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乙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税法法律案件案例分析题(3篇)

税法法律案件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市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被告:某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局”)原告A公司因与税务局在税务处理决定上产生争议,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5亿元,利润总额为1亿元。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税务局在对A公司2018年度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时,认定A公司少缴纳土地增值税1000万元。

税务局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要求A公司补缴土地增值税1000万元,并加收滞纳金。

A公司不服税务局的处理决定,认为其已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土地增值税,税务局的处理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为此,A公司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A公司是否已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土地增值税?2. 税务局的处理决定是否合法?三、案例分析1. A公司是否已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土地增值税?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加计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在本案中,A公司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5亿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亿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亿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0.5亿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0.3亿元,加计扣除项目金额为0.2亿元。

根据上述计算,A公司的增值额为1.6亿元。

根据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因此A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1.6亿元×30%=0.48亿元。

而税务局认定A公司少缴纳土地增值税1000万元,即认定A公司实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0.58亿元。

对于A公司是否已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土地增值税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A公司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了土地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2)税务局是否对A公司的土地增值税申报进行了审核?(3)税务局是否有证据证明A公司存在少缴土地增值税的行为?根据案情简介,A公司已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了土地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税务局也进行了审核。

税收法律及案例分析题(3篇)

税收法律及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该公司在2008年至2011年间,因多次违规操作,被税务机关查处并处以罚款。

在2012年至2015年间,A 公司为了逃避税收,采取了一系列违法手段,如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

税务机关在2016年对A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

案例问题:1. 请分析A公司在税收方面的违法行为。

2. 请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判断A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 请针对A公司的违法行为,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案例分析:1. A公司在税收方面的违法行为:(1)虚开发票:A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了大量虚假发票,用于抵扣应纳税款。

(2)隐瞒收入:A公司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成本等方式,隐瞒实际收入,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3)少申报税款:A公司在申报纳税时,故意少报收入,导致少缴税款。

2. A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A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应被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A公司隐瞒收入、少申报税款的行为,应被处以应纳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一条,A公司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针对A公司违法行为的法律建议:(1)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3)建立健全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机制,确保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二、税收法律知识题1. 税收的基本特征有哪些?答:税收的基本特征包括: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2.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答: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等。

3. 纳税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答:纳税人的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请权、陈述权、申辩权、请求赔偿权等。

关于税收的法律案例题(3篇)

关于税收的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

近年来,A公司业务发展迅速,成为该市进出口贸易行业的佼佼者。

然而,A公司在2019年6月至12月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国家税收,涉嫌偷税漏税。

经查,A公司在2019年6月至12月期间,虚构出口业务,虚开发票1000余份,涉及金额共计5000万元。

同时,A公司通过隐瞒销售收入,未申报应纳税款,少缴税款2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A公司涉嫌偷税漏税。

二、法律问题1. A公司是否构成偷税漏税?2. 若A公司构成偷税漏税,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1. A公司是否构成偷税漏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如实申报、缴纳税款。

”以及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A公司虚构出口业务,虚开发票,隐瞒销售收入,未申报应纳税款,少缴税款200万元,其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偷税漏税。

2. 若A公司构成偷税漏税,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A公司构成偷税漏税,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2)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3)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五、结论本案中,A公司采取虚构业务、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国家税收,构成偷税漏税。

关于税收的法律案例题(3篇)

关于税收的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男,35岁,个体工商户,经营一家小型餐饮店。

2020年,张某的餐饮店收入稳定,利润丰厚。

然而,在2021年3月,税务局对张某的餐饮店进行了税务检查,发现其存在偷税行为,即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要求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张某不服,认为自己并未故意偷税,而是由于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够,导致申报错误。

他向税务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税务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焦点:1. 张某是否构成偷税?2. 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3. 人民法院是否应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一、张某是否构成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行为。

在本案中,税务局检查发现张某的餐饮店存在以下问题:1. 未按规定设置账簿,仅保留简单的收入记录;2. 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存在虚假申报行为;3. 部分收入未纳入申报范围。

根据以上事实,张某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偷税行为。

二、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发现纳税人有偷税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在本案中,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三、人民法院是否应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1. 张某在诉讼中提出,自己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够,导致申报错误,并非故意偷税。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偷税行为的认定不以纳税人主观故意为前提。

因此,张某的主张不能成立。

2. 张某在诉讼中提出,税务局在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税收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题(3篇)

税收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法律制度在维护国家财政收入、调节经济、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税收法律制度,以下是一起涉及税收法律制度的具体案例,供大家参考。

二、案例描述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该公司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通过虚构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增值税退税款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

经调查,A公司采取以下手段进行骗税:1. 虚构交易:A公司与B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将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凭证,虚报进项税额。

2.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通过购买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给C 公司,C公司再将发票转手给A公司,A公司以此抵扣税款。

3. 虚报出口退税:A公司虚构出口业务,通过虚构的出口合同、报关单等材料,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经调查,A公司骗取的2000万元增值税退税款,已全部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A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增值税法律制度: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按照增值额征税。

本案中,A公司通过虚构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增值税退税款,违反了增值税法律制度。

(2)出口退税法律制度: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对已征增值税、消费税实行退还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本案中,A公司虚构出口业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违反了出口退税法律制度。

(3)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了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职责、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以及法律责任。

本案中,A公司通过虚构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增值税退税款,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 案例分析(1)A公司虚构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违反了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征收的重要凭证,虚构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国家税款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

法律会计税务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会计税务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XX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成立初期,由于资金有限,业务规模较小,财务状况较为紧张。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财务状况逐渐改善,但同时也面临了更多的税务风险。

为了确保公司的财务稳定和持续发展,公司决定进行税务筹划。

二、案例分析1. 案例描述XX科技有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以下税务问题:(1)增值税:公司主要业务为销售高科技产品,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在销售过程中,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但由于税率较高,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税收负担。

(2)企业所得税: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

然而,在享受优惠税率的同时,公司还需承担一定的附加税,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3)个人所得税:公司员工较多,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

由于员工收入水平较高,个人所得税负担较重。

2. 案例分析针对上述税务问题,公司采取了以下税务筹划措施:(1)增值税筹划1)优化采购策略:公司通过采购成本较低的原材料,降低采购成本,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

2)合理利用进项税额:公司积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充分利用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降低增值税税负。

3)加强合同管理:在签订销售合同时,明确约定增值税税率、发票开具时间等事项,确保税负合理。

(2)企业所得税筹划1)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公司积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2)合理确认收入和成本:公司通过优化收入确认方法和成本核算方法,降低税负。

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

(3)个人所得税筹划1)优化薪酬结构:公司通过优化薪酬结构,降低员工个人所得税负担。

2)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公司引导员工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3)加强员工培训:公司加强员工税务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税务风险意识。

三、案例分析结论通过上述税务筹划措施,XX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了税收负担,提高了公司盈利能力。

税收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税收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A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销售额逐年攀升。

然而,在2019年税务检查中,A公司被查出存在逃避税收的问题,引起了税务机关的注意。

二、案情概述根据税务机关的调查,A公司在2018年度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虚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A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向B公司开具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经查实,虚开发票金额共计500万元,抵扣进项税额65万元。

2. 隐瞒销售收入:A公司在销售房产过程中,采取现金交易的方式,未按规定开具销售发票,导致部分销售收入未计入申报。

经查实,隐瞒销售收入金额为1000万元。

3. 少计提土地增值税:A公司在销售房产时,未按规定计提土地增值税。

经查实,少计提土地增值税金额为300万元。

三、案例分析1. 虚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依法抵扣进项税额。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在本案中,A公司通过虚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税务机关应依法对A公司进行处罚,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 隐瞒销售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销售额、应纳税额等。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A公司隐瞒销售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涉嫌构成偷税罪。

税收法律知识案例题(3篇)

税收法律知识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案例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甲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乙。

甲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纳税。

2018年,甲公司因涉嫌偷税被税务机关稽查,经调查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2017年度,甲公司虚列成本300万元,用于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 2018年度,甲公司隐瞒收入100万元,未申报纳税。

3. 2018年度,甲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增值税发票管理,导致部分发票无法认证抵扣。

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甲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 对甲公司虚列成本300万元的行为,处以罚款60万元。

2. 对甲公司隐瞒收入100万元的行为,处以罚款30万元。

3. 对甲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

甲公司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案例分析1. 案例分析(1)甲公司虚列成本300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本案中,甲公司虚列成本300万元,属于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构成偷税。

(2)甲公司隐瞒收入100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虚报、谎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本案中,甲公司隐瞒收入100万元,属于隐瞒应纳税款,构成偷税。

(3)甲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行为是否构成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建立健全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发票的真实、合法、完整。

本案中,甲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增值税发票管理,导致部分发票无法认证抵扣,但该行为不属于偷税。

税收相关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税收相关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甲公司业绩良好,但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公司管理层决定采取偷税手段。

具体做法如下:1.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甲公司故意少计收入,多列支出。

如将部分销售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长期挂账不进行纳税调整;将部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不进行纳税调整。

2. 甲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虚增成本。

通过关联公司采购原材料,将部分采购成本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3. 甲公司将部分销售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长期挂账不进行纳税调整。

在税务机关进行检查时,甲公司承认有此行为,但声称是公司财务人员失误,并非故意为之。

4. 甲公司利用虚假发票抵扣税款。

在税务机关检查过程中,发现甲公司有大量虚假发票,涉及金额巨大。

二、法律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采取虚假记账、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增成本等手段逃避纳税。

”根据该规定,甲公司采取少计收入、多列支出、虚增成本等手段逃避纳税,属于违法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记账、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增成本等手段逃避纳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应纳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该规定,甲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如下:(1)责令甲公司限期改正。

税务机关应要求甲公司补缴少缴的税款,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处以罚款。

根据甲公司偷税金额,税务机关可处以应纳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追究刑事责任。

若甲公司偷税行为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记账、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增成本等手段逃避纳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税收管理案例分析题50道精选全文

税收管理案例分析题50道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案例分析50题1、某商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25日从外地某食品厂购进方便面一批,食品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商贸公司业务人员。

2009年11月4日商贸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

因此项购销业务涉及金额巨大,商贸公司当即于2009年11月5日派相关人员去食品厂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希望食品厂再开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食品厂财务人员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1)食品厂为什么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商贸公司在食品厂不另开增值税和发票的情况下,怎样才能取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3)商贸公司最迟应何时办妥各项相关手续,才能保证此项业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难易程度:一般)2、某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杨某,2009年2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并办理了税务登记。

但杨某一直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同年8月1日,县国税局城区分局税收管理员张某、李某对杨某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认定杨某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纳税,共应补缴税款6000元,该城区分局当即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补缴税款6000元,并加收罚款3000元。

问:请指出县国税局城区分局执法存在的问题,并说明原因。

(难易程度:简单)3、甲企业属于装修公司,2009年7月承揽税务机关的办公大楼的装修,合同约定,由装修公司包工包料,其中,装修费300万元,材料费500万元,人工费100万元。

合计900万元。

问:甲企业上述业务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申报纳税?政策依据是什么?(难易程度:较难)4、甲轮胎生产企业销售A轮胎( 应税产品)和B轮胎(免税产品)。

A产品销售额1000万元,适用税率17%;B产品销售额200万元。

进项税额合计50万元,其中20万元进项税额不能准确划分。

甲企业自行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33万元。

税收相关法律案例题(3篇)

税收相关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我国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税款。

然而,在2018年,税务机关在对A 公司进行年度税收检查时,发现公司在2017年度存在以下涉税问题:1. A公司在销售部分房产时,未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2. A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计收入,多列支出;3. A公司在申报房产税时,未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A公司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案例题:请根据以下情况,回答以下问题:一、案例分析1. A公司在销售部分房产时,未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请分析以下情况:(1)A公司在销售房产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是多少?(2)A公司未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3)税务机关对A公司未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2. A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计收入,多列支出。

请分析以下情况:(1)A公司少计收入,多列支出的具体金额是多少?(2)A公司这种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3)税务机关对A公司这种行为应如何处理?3. A公司在申报房产税时,未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请分析以下情况:(1)A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是多少?(2)A公司未缴纳房产税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3)税务机关对A公司未缴纳房产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二、问题解答1. A公司在销售部分房产时,未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1)A公司在销售房产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算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增值税按照增值额的30%征收。

增值额 = 土地转让收入 - 土地购置成本假设A公司销售房产的土地转让收入为1000万元,土地购置成本为800万元,则增值额为200万元。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 增值额× 30% = 200万元× 30% = 60万元(2)A公司未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行为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税务机关对A公司未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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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1.某商场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销售100元(含税)商品,其成本为60元(含税),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商品7折销售;二是,购物满100元者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均为含税价);三是,购物满100元者返还30元现金。

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暂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解:方案一、7折销售,价值100元的商品售价70元应缴增值税额=70÷(1+17%)×17%-60/(1+17%)×17%=1.45(元)利润额=70÷(1+17%)-60÷(1+17%)=8.55(元)应缴所得税额=8.55×25%=2.14(元税后净利润=8.55-2.14=6.41(元)。

现金净流量=6.41-1.45=4.96方案二、购物满100元者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均为含税价)应缴增值税额=100÷(1+17%)×17%-60/(1+17%)×17% +30/(1+17%)×17%-18/(1+17%)×17%=7.55(元)利润额=100÷(1+17%)-78÷(1+17%)-30/1.17*0.17=14.44(元)应缴所得税额=14.44×25%=3.61(元)税后净利润=14.44-3.61=10.83(元)。

现金净流量=10.83-7.55= (元)方案三: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30元应缴增值税税额=[100÷(1+17%)×17%-60÷(1+17%)]×17%=5.81(元)利润额=100÷(1+17%)-60÷(1+17%)-30 =4.19应纳所得税额=4.19×25%=1.05(元)税后利润=4.19- 1.05 =3.14(元)现金净流量= 3.14- 5.81=-2.67 (元)2.蓝天建筑安装材料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有两大业务,一是批发、零售建筑安装材料,并提供安装、装饰业务;二是提供建材设备租赁业务。

2010年5月份,该公司的经营业务如下: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额82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10.8万元;提供安装、装饰服务(不含税)60万元,设备租赁服务(不含税)16万元,共获得76万元。

该公司财务人员根据上述业务和会计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应纳营业税额=760000×5%=38000(元)税务机关经过查账,将其应纳税额调整为:应纳税额=(820000+760000)×17%-108000=160600(元)该计算结果比公司财务人员的计算结果多出了160600-(31400+38000)=91200(元)。

该公司不服,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上级税务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原税务机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决定维持原税务机关的纳税调整。

针对本案例,你认为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解:在本实例中,蓝天建筑安装公司的业务既涉及混合销售行为,又涉及兼营行为。

正确的筹划方法:首先应把两大劳务收入,即直接为销售服务的安装、装饰劳务的60万元和与销售没有直接关系的租赁的16万元分开核算。

正确的计算方法如下:应缴纳的增值税额=(820000+600000)×17%-108000=133400(元)应缴纳的营业税额=160000×5%=8000(元)应缴纳税额共计=133400+8000=141400(元)经过筹划,该公司节约税款=160600-141400=19200(元)。

消费税1.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0.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首饰的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

计算: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不考虑进项税)。

解:【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增收消费税】应纳消费税=(10.53-5.85)÷1.17×5%+2.34÷1.17×5%=0.3(万元)应纳增值税=(10.53-5.85)÷1.17×17%+2.34÷1.17×17%=1.02(万元)2.某卷烟厂本月销售卷烟100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80元。

解:应纳消费税税额=100×150+100×250×80×56%某卷烟厂本月销售卷烟100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30元。

解:应纳消费税税额=100×150+100×250×30×36%相关练习3.某化妆品公司在今年2月份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用于员工福利,化妆品的成本是8000元,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

注意:从价定率情况下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就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计算该批化妆品的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和增值税税额?解: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加成率)/(1-消费税税率)=8000 ×(1+5%)/(1-30%)=12000元应纳税额=12000 ×30%=3600元应缴纳增值税=12000 ×17%=2040元相关练习4.某企业将10标准箱的自产卷烟无偿赠送消费者,已知该批卷烟的成本为10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该批卷烟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150元/标准箱)解:(1)应纳消费税=[100000×(1+5%)+150×10]÷(1-56%)×56%+150×10=137045.45(元)(2)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1+5%)+150×10]÷(1-56%)×17%=41147.73(元)注意:组价中包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相关练习 5.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小汽车,小汽车不含税出厂价为12.5万元。

5月发生如下业务:本月销售小汽车8600辆,将2辆小汽车移送本厂研究所作破坏性碰撞实验,3辆作为广告样品,2辆移送加工豪华小轿车。

(假定小汽车税率为9%)。

计算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解:应纳消费税=(8600+3)×12.5×9%=9678.38(万元)。

相关练习6.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平均价200元/条(均为不含税价格)。

2010年12月将50条卷烟做样品,分给各经销单位;将1大箱卷烟送给协作单位。

(提示:1箱=250条)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解:消费税=[(50+250)×200×56%+(50+250) ×0.6] =3.378万7.某酒业公司签订一份8万公斤的粮食白酒订单,合同规定的不含税价格为200万元,白酒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成本为50万元,加工成本为44万元。

假设酒业公司适用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请对该酒业公司的加工方式(自行加工、委托加工方式)作出筹划解:方案1、自行加工方式应交的消费税=200×20%+80000×2×0. 5÷10000=48万应交增值税=(200-50)×17%=25.5万应交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8+25.5)×(7%+3%)=7.35万税后净利润=(200-50-44-48- 7.35)×(1-25%)=37.99万方案2、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44+80000x2x0.5÷10000)÷(1-20%)×20%+(80000×2×0.5÷10000) =33.5万应交增值税=(200-50-44)x17%=18.02万应交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33.5+18.02)x10%=5.15万净利润=(200-50-44-33.5-5.15)x(1-25%)=50.51万如果酒业公司收回白酒后不再进行加工,而将白酒直接交付给定货单位,就不需再缴纳消费税。

方案二较方案一节税:50.51-37.99=12.52万8.甲公司2008年7月销售汽车轮胎10000件,每件价值2000元,另外包装物的价值200元。

上述价格都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对包装物价值,现在两个处理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采取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轮胎的方式方案二、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将每个轮胎的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234元)从节税的角度出发,应当选择哪套方案? (只考虑增值税、消费税)解:方案一采取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轮胎的方式由于包装物作价随同产品销售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200)× 10000×17%=374(万元)应交消费税税额=(2000+200)× 10000×3%=66(万元)方案二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企业将每个轮胎的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234元,则此项押金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这又分为两种情况:1.包装物押金12个月内收回。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2000×17%=340(万元)应交消费税税额=10000×2000×3%=60(万元)企业可节增值税销项税=374-340=34(万元)企业可节消费税=66-60=6(万元)2.包装物押金12个月内未收回。

企业销售轮胎时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2000×17%=340(万元)应缴消费税额=10000×2000×3%=60(万元)一年后企业未收回押金,则需补交增值税=10000×234÷(1+17%)×17%=34(万元)需补缴消费税=10000×234÷(1+17%)×3%=6(万元)这样,企业将金额为34万元的增值税和6万元的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延缓了一年,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可见,企业可以考虑在情况允许时,不将包装物作价随同产品出售,而是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不管押金是否收回,都会少缴或晚缴税金。

9.某公司既生产经营粮食白酒,又生产经营药酒,两种产品的消费税税率分别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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