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146-“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赛项规程(高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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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Z-146

赛项名称: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英语翻译:Atmospheric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Control Technology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环保、气象与安全

二、竞赛目的

通过比赛推动全国高职院校环保类相关专业的建设,为全国高职

环保类院校提供一个技术相互交流的平台,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

式的改革与创新,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考核学生在大气环境

监测、烟气处理工艺的设计、烟气处理设备的装调、烟气检测与分析

及烟气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综合性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试学

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团队协作、安全意识、心理素质等

方面的职业素养,对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起到引领作用,提升学生职业

能力和就业质量,为社会培养大气监测和治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竞赛容

本竞赛由理论、技能、职业素养三部分容组成,其中理论部分占

权重15%,技能部分占权重80%,职业素养部分占权重5%。竞赛时间

为4小时。具体见表1。

表1 竞赛容、时间与权重表

竞赛为4小时,在一个公共的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综合实训平台上进行,包括烟气处理工艺设计、自动控制程序设计、污染源配制、系统运行的处理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pH在线监测、二氧化硫在线监测、氮氧化物在线监测、一氧化碳在线监测、氧气在线监测、粉尘颗粒物监测、烟尘采样,以及触控一体机和配电柜的上电运行操作等容。根据给定的任务书,完成以下操作容:

1.烟气处理工艺设计(占分比例15%),包括系统工艺设计、处理设备选型计算,绘制系统平面定位图,绘制工艺流程图,监测数据处理与换算等。

2.烟气处理系统部件、管道、传感器的安装连接(占分比例10%),包括发尘系统、布袋除尘器系统、湿法脱硫系统的安装连接,烟气处理系统硬管管路、气管管路的连接,以及传感器安装。

3.烟气处理系统电源线路连接(占分比例7.5%),包括动力系统线路、传感器系统线路的连接。

4.烟气处理系统调试(占分比例7.5%),包括电源系统、动力系统的调试,以及系统程序的编写和参数的设置。

5.设备整体运行(占分比例15%),包括模拟气源、脱硫碱液的配制,锅炉系统、布袋除尘器系统、脱硫系统、吸附系统等的运行与维护。

6.烟气处理系统污染因子监测(占分比例40%),包括温湿度指标、烟气流量、烟气黑度、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剩余氧含量等的监测。

7.职业素养(占分比例5%),包括操作不当损坏工具,工作台面遗留工具、零件,操作结束工具未能整体摆放,不尊重考场裁判和工作人员,违反竞赛规则。

四、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竞赛,每支参赛队由2名竞赛选手组成,性别不限,同一个参赛队的选手必须为同一所学校,不允许跨校组队。

2.竞赛采用理论、技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赛选手根据竞赛任务书给定的任务,在指定场地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综合实训平台工位上进行,由2名选手合作完成。

3.本次竞赛不邀请国际团队参赛,欢迎国际团队观摩。

五、竞赛流程

竞赛流程包括竞赛日程和容,见表2。

表2 竞赛日程与容

六、竞赛试题

1.本次比赛将采用预先建立赛题库,包含理论题和操作题,开赛一个月前基本公开赛题库。

2.样卷在题型、所覆盖的知识点和技能点、知识点和技能点的配分比例、自由创意型容占比、卷面排版等方面与赛卷一致,样卷详见附件一高职组“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赛项样卷。

3.命题专家将在大赛举行前1个月完成赛卷编制工作,建立不少于10套的赛卷。正式赛卷于比赛前三天,经试赛卷库随机排序后,在监督组监督下由裁判长指定相关人员抽取,再随机抽取一套为备用试卷。

4.赛项比赛结束后一周,正式赛卷(包括评分标准)在大赛网络

信息发布平台公布。

七、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报名

(1)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为单位组织报名通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报名系统统一进行。

(2)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配备2名指导教师。

(3)参赛选手须为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在籍学生。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6年5月1日为准)。已经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本赛项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赛。

(4)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2.熟悉场地

(1)参赛选手应在竞赛日程规定的时间熟悉竞赛场地,选手可进入竞赛场地及工位体验。

(2)参赛队熟悉技能竞赛场地后,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等不符合竞赛规定或有异议时,必须在2小时由领队提出书面报告送交竞赛仲裁组提请组委会安排整改,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3.检录与加密解密

(1)检录:正式竞赛前,参赛队按领队抽签顺序分批次参加检

录,选手必须携带、学生证、参赛证(简称三证)。检录后,选手的三证由一次加密裁判装入密封袋中单独保管,选手竞赛完成后签字并领回个人件。三证不全者原则上不能通过检录,特殊情况须经所在省教育厅、公安机关出具有效证明。

(2)加密:通过检录的选手取得一次加密号牌,加密号由选手亲自抽取,一次加密裁判统计制表签字交室封存;然后选手用一次加密号换取二次加密号牌,同样由选手亲自抽取,由二次加密裁判统计制表交室封存。二次加密号即工位号。

(3)解密:根据工位号评判成绩后,先进行二次解密,再进行一次解密,确定参赛队对应的成绩。

4.正式比赛

(1)选手凭二次加密号牌进入竞赛场地。裁判长在选手候赛时间将竞赛任务书下发到各工位,参赛选手根据任务书要求,自行分工,合理计划安排。

(2)各参赛队统一听从裁判长发布竞赛开始指令后正式开始竞赛,合理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完成竞赛任务。

(3)竞赛时间为4小时,以现场各工位能观看到的时钟为准。赛场统一提供饮水和小食品,选手休息、饮食等时间都算在竞赛时间。

(4)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以确保参赛人身及设备安全。选手因个人误操作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时,裁判长有权中止该队竞赛;如非选手个人因素出现设备故障而无法竞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调换到备份工位或调整至最后一场次参加竞赛);如裁判长确定设备故障可由技术支持人员排除故障后继续竞赛,将给参赛队补足所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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